出版时间:2008-11 出版社:岭南美术出版社 作者:张永忠 等编 页数:80
前言
《劳动合同法》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出台万众期待,它的实施举世瞩目。 徒法不足自行。刚刚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要从纸面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不仅需要包括法学家、司法人员在内的专业人士付出适用法律的努力,更需要包括劳动者和企业界在内的“当事人”自觉遵照执行,将守法变成一种“习惯”。要用好《劳动合同法》,首先必须普法,让大众学法、知法,并使法内化为一种知识。本书有别于一般的普法读本,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和实用性,它以《劳动合同法》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为线索,以绘画的形式将抽象的法律语言转化为易于接受的图画,让老百姓在茶余饭后轻轻松松学习《劳动合同法》。我们相信,一旦学法成为一种国民自觉,用法维权成为一种大众意识并在法律知识的驱动下成为不断践行的实践时,我们的依法治国建设目标也就为期不远了。
内容概要
本书根据2007年最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而编,采用图文解答的方式,涉及《劳坮合同法》全面知识,内容清晰、通俗易懂,能轻松理解法律,是预防纠纷、解决问题的贴心劳动法律顾问。
书籍目录
总则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监督与责任
章节摘录
(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或因为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或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这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因经济原因裁减人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劳动合同终止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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