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0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英国)简·奥斯汀 页数:381 字数:264000 译者: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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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简·奥斯汀(JaneAusten,1775-1817)以创作爱情和婚姻题材的小说闻名于世,开创了英国家庭小说的先河。纵观文学史可知,写此类题材的作家可谓不计其数;与同类题材作家相比,简·奥斯汀不同的是,她以女性视角专写女性对待爱情、婚姻问题的认识、见解以及选择,记录女性成长的历程;以至于被奉为“婚姻教母”。奥斯汀生于英国乡村小镇斯蒂文顿一个小康家庭,兄妹八个,她排行第七,终身未婚。据《奥斯汀传略》记载,奥斯汀天生丽质,脸庞秀美俊俏,身材端庄挺拔,举止和风度质朴优雅,待人接物和蔼得体。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后来当上教区长),母亲也很有文学修养,能写故事和诗歌。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良好的家庭教育使她多才多艺。她在父母指导下阅读了大量文学作品,于12岁便开始写作,那些都是写在练习本上的打发时间或供家人娱乐的散文、诗歌、戏剧和短篇小说。20岁之前,她已经写了三卷本练习本,后来被称为“练习本作品”。1811年,她的处女作《理智与情感》发表,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和《爱玛》(1815)。她生前作品都是隐名发表,《诺桑杰修道院》和《劝导》是在她去世后第二年发表的,并署上了作者真名。六部小说虽出版时间先后不一,但都是在简·奥斯汀25岁之前完稿。她学识渊博而且多才多艺,深谙历史和哲学,热爱绘画艺术,具有出色的绘画鉴赏能力,她还喜欢跳舞,有极好的音乐素养,多方面的艺术才能给她的小说创作带来积极的影响。美国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指出:“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汀经久不衰。”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人们对18世纪文化的热衷,文学上又掀起一股“奥斯汀热”,并且她几乎所有长篇小说都被搬上了银幕。探究“奥斯汀现象”,其原因并不复杂。18世纪末,英国文坛主流盛行感伤小说和哥特式小说,与矫揉造作的感伤主义氛围和神秘恐怖的哥特式情节不同,奥斯汀善于真实、自然地刻画她熟悉的乡村生活。《理智与情感》便是奥斯汀对当时流行的庸俗小说讽刺和滑稽化模拟的作品,但她以出色的艺术技巧把主人公的理性与伤感成功地结合起来,从而使这一老生常谈的矛盾关系得到了崭新而深刻的透视和阐述。那精彩纷呈的人物对白,那洗练、流畅的描写,那丝丝入扣的心理刻画,无不显示出奥斯汀的匠心独运。她谦虚地称自己描写的是熟悉的乡间有闲者日常生活场景,身边琐事以及青年男女婚姻等等。她把对“乡间村庄的三四户人家”的描写称作“二寸象牙”上的雕刻,他们的故事是“茶杯里的风波”。今天,她的自谦从某种程度上说未尝不是她独特的艺术才能——她从锁孔中洞见了一个世界。18到19世纪,男女两性问题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焦点。但是在大多数男性作家笔下,女性基本上被描写成离经叛道的“妖魔”或温顺忍让的“家中天使”。如英国近代小说的开创者笛福,他的小说《摩尔·弗兰德斯》的女主人公摩尔就是一个毫无道德观念、以攫取财富和肉体满足为生活目的的女性。他的另一部小说《罗克萨娜》中的罗克萨娜靠出卖肉体而获得巨大财富,甚至残忍到杀死亲生女儿。被称为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之父的理查逊,通过对女性心理进行细微而敏锐的把握,阐释男性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1740年的《帕米拉》和1748年的《克拉莉萨》强调的都是女性贞操的宝贵。19世纪的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在《老古玩店》里塑造了小耐尔这个顺从的“家里的天使”,在《小杜丽》中描写了忍辱负重的艾米形象。这期间的另一现象是女性作家和女权运动者的涌现。女性有了超越前人的自觉意识,发出了与男性作品不同的声音。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权主义者玛丽·沃斯通克拉福特在1788年《玛丽》中激进地提出妇女在政治、情感上完全自由的主张。范·伯尼、伊奇沃斯、英奇巴尔德等作家描写出身于中上层阶级的青年女子遇到的问题以及她们如何调节自身去适应社会。范·伯尼的小说呈现了女子眼中的世界。她指出:女人的身份是由社会通过男人界定的。这些表明,当时女性已经自觉地意识到自我安身立命的根本。但是,奥斯汀的贡献不是表现男性世界女性的反抗,而在于表现了女性如何适应男性世界,塑造女性自我,更好地安身立命的境遇。虽然从古希腊以来人们就在追问“自我”这个亘古之谜,但是奥斯汀关注的只是身边的女性自我,描写她们对爱情、婚姻的认识和选择并进而表达女性自我的成长。看起来这是一个不能再小的话题,但实质上,它比起任何宏大叙事都更为现实,更具有普适性,或许这正是作家跻身世界文坛的原因吧。大多数学者都把《爱玛》视为奥斯汀的代表作。主人公爱玛聪明、漂亮、高贵、天性快乐,她是海伯里村中最显赫、富裕的伍德豪斯家的小女儿。母亲早逝,姐姐出嫁,她成了父亲的掌上明珠。年轻、热情、自信的她,最喜欢给人介绍对象,她成功地撮合了家庭教师的婚姻,现在又主动充当孤女哈丽特·史密斯的保护人,并锲而不舍替哈丽特物色意中人。爱玛先怂恿哈丽特抛弃真心爱她的农夫罗伯特·马丁而去追求牧师埃尔顿。爱玛的理由是,马丁出身农民,地位低下,举止粗俗,与哈丽特不般配。可是,埃尔顿根本不喜欢哈丽特,他认为哈丽特身份不明,素养欠缺。虽然不满意爱玛的撮合,但颇有心计的埃尔顿并不表现出来,他借与哈丽特周旋之机靠近“媒人”爱玛,并向爱玛倾诉起爱慕之情。遭到爱玛拒绝后,他很快娶了一位陪嫁丰厚却极为世俗的小姐,这让爱玛很是瞧不起。埃尔顿的逢场作戏对哈丽特伤害很大,爱玛一方面安慰已经陷入单相思的哈丽特,一方面重新为哈丽特物色丈夫。其实,爱玛的好友,理智、优雅的绅士奈特利对此事一直持反对态度,他不断地提醒冲动、自以为是的爱玛,指出爱玛的鲁莽、固执己见,但傲慢的爱玛听不进去劝告。多年在外的青年弗兰克·丘吉尔回到海伯里村,爱玛又试图撮合哈丽特和弗兰克,不料,弗兰克和同村另一位妙龄少女已秘密订婚,此时,从失恋中恢复的哈丽特爱上了稳重、身份高贵的奈特利,爱玛既惊诧弗兰克的虚伪,又愤怒哈丽特的无知——出身低微,毫无主见,居然高攀几乎是女性世界中被认为完美的人士奈特利,霎时间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实际上深爱着奈特利。最后,小说以皆大欢喜结束。爱玛和哈丽特都获得了美满的归宿:爱玛和奈特利缔结良缘,而哈丽特也接受了马丁的再次求婚。在这个没有动荡、没有重大事件的情节中,奥斯汀展现的只是几对青年男女的婚恋选择,然而正是这种选择,展现了奥斯汀的婚恋观念。首先,理想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上。小说中的两个主要人物是哈丽特和爱玛。哈丽特缺少主见,受爱玛爱情观念的摆布,在爱情上一波三折,最终还是服从了自我内心的声音,答应了马丁的再次求婚;而多次申明不找对象的爱玛也发现自己其实疯狂地爱着好友奈特利。她们在寻得真爱之后,小说以大团圆结束,表达了真爱是美好婚姻的基础;其次,财产和门第也是选择婚姻不可或缺的因素。仅仅有爱是不够的,弗兰克的婚姻、埃尔顿的婚姻都建立在财产基础上,哈丽特最终同意马丁的求爱,是因为他们出身很般配,而爱玛和奈特利也是“门当户对”的一对。此外,奥斯汀很看重个人修养,把它看成择偶的重要条件之一。埃尔顿娶了有钱但粗俗、夸夸其谈的小姐,很遭爱玛鄙视,甚至当面揶揄过她;爱玛反对马丁对哈丽特的求婚,也因为马丁是个农夫,举止粗野,缺乏高雅的绅士气质。其实,奥斯汀的这种婚恋观在她的早期作品《傲慢与偏见》中已经显露出来。该小说围绕着班奈特太太如何把几个女儿嫁出去的问题展开情节。几位小姐不同的婚恋过程表达了奥斯汀对女性婚恋生活的思考。大小姐吉英是位美妙绝伦善良温柔的淑女,嫁给了从英格兰北部来的阔少彬格莱先生;二小姐伊丽莎白气质优雅,体态轻盈,个性活泼而机敏。虽末受到贵族小姐们的“正规教育”,也不十分精通音乐、绘画等才艺,但出身中产阶级家庭,知书识礼,观察力和判断力敏锐,最重要的是有尊严、有教养。她是姐妹几个中最出色的一个,常常为缺乏教养的妹妹们而羞愧,为母亲的无礼和愚蠢而汗颜。在舞会上,伊丽莎白结识了出身名门世家、家资甚丰且仪表堂堂的达西,可是达西的傲慢深深刺痛了伊丽莎白的自尊,致使伊丽莎白对他怀有固执的偏见。最终,当她意识到达西对自己真心爱慕以后,伊丽莎白放弃了狭隘、自负的偏见,成了豪华的彭伯里的女主人——达西太太。她和达西的故事,非常完美地阐释了女性择偶必备“真挚爱情、门第和财产、个人修养”三要素的婚恋观。伊丽莎白成为小说中最富个性魅力的形象,也是作家笔下理想的女性形象。三小姐丽迪雅漂亮、热情、头脑简单、轻浮而又虚荣,小小年纪便热衷于社交,与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军官韦翰结婚,婚后彼此同床异梦,而且他们为了房租还不得不经常搬家,生活颠簸无序。他们的婚姻既缺少爱情,也没有经济后盾;显然,奥斯汀对他们的婚恋持否定态度。伊丽莎白的闺中密友夏洛蒂,则是个极为现实与理性的人。因相貌平平又没有什么财产,27岁了还待字闺中。拘泥礼节,反应迟钝,满口废话,一脸蠢相,趋炎附势的柯林斯牧师在向伊丽莎白求婚被拒绝后,即刻移情别恋于夏洛蒂小姐。尽管柯林斯天生一副蠢相,求起爱来总是打动不了女人的心,但夏洛蒂却一口答应,因为“结婚到底是她一贯的目标: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做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现在就获得这样一个储藏室。”(《傲慢与偏见》)奥斯汀是位非常现实的作家,非常熟悉那个时代女子的处境。她认为,没有财产又没有爱情的女子,选择一个有财产的人家嫁出去,不失为一个明智的归宿。虽然不能用“环境决定”一概而论,但是就奥斯汀的创作看来,我们完全可以联想到她自身的情感经历。对婚恋问题的偏爱一方面与作者生活的视野分不开,另一方面也是她亲身体验的表达。奥斯汀一生未婚,却历经感情波折。从时间上来看,与《傲慢与偏见》的创作联系颇为紧密。奥斯汀创作《傲慢与偏见》之蓝本《初次印象》时年仅2l岁,与她偏爱的主人公伊丽莎白同岁。这年,她与一位爱尔兰青年相爱,但不久这青年人离开了英格兰,在爱尔兰娶了位有钱的太太。1801年她26岁时在巴斯(Bath)与一位相貌标致的青年陷入情网,但不久,此人猝然而亡。1802年27岁的奥斯汀(与小说中夏洛蒂年龄相当)遇到一位颇有财产的庄园继承人。经过一个漫长的不眠之夜后,奥斯汀毅然拒绝了对她来说没有爱情的求婚。1808年她33岁时几乎答应嫁给一个中年牧师但没有下文。从21岁情窦初开、倾心相爱一直到33岁青春逝去,共有12年时间,作者走过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却没有找到人生伴侣。她也不愿意走她笔下人物一样的道路:没有爱情,退而求其次,有财产亦可。奥斯汀拒绝没有爱情的婚姻。不过,这也成就了她最重要的作品《傲慢与偏见》。奥斯汀在不经意中描述了大量乡绅阶层女子们的婚恋生活,顺应男性世界的标准,塑造各种女性在婚恋中的经历和抉择,表达她们的愿望,记录她们由情感到理智、由世俗到高雅、由村姑到淑女的成长。这种婚恋观不具有女性解放的思想,更谈不上是对男性世界的反抗,但却是一种现实的女性自觉意识,更好地在男性世界立足的女性意识。
内容概要
爱玛是个既漂亮,聪明又有钱的年轻姑娘,由于具有这般得天独厚的条件,不禁有点随心所欲,她自己打定主意不结婚,却热衷于给别人做媒,每每不是按照情理而是凭着异想天开或一时冲动,乱点鸳鸯谱,结果闹出了许多笑话,吃了不少苦头。
作者简介
简·奥斯汀
英国著名女性小说家,她的作品主要关注乡绅家庭女性的婚姻和生活,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活泼风趣的文字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
章节摘录
伍德豪斯先生期望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社交——喜欢朋友到家来看他。由于种种原因——久居哈特费尔德,性格随意,有钱、有房子、有女儿,他便在家里召集自己圈子里的朋友聚会,少与圈外人来往。他厌恶大型聚会,也怕晚回家,这更使他不与太多人交往,除非事先约好。幸运的是,整个海伯里,包括在教区内的朗道尔家,邻近教区的唐威尔家,尤其是奈特利先生家——都了解他的习惯。当然,在爱玛的劝说下,他与最要好的朋友吃吃饭也并非偶然。其实,他对晚间聚会还是挺喜欢的,除非他自己认为聚会的对象不适交往。一星期中,爱玛难得遇到哪天凑不够一桌,陪他玩玩牌。出于长久和真挚的尊敬,维斯顿夫妇和奈特利先生经常来访;而对一位孤独生活却耐不住寂寞的年轻人埃尔顿先生来说,想以伍德豪斯先生家雅致客厅中的社交活动以及他可爱女儿的微笑来填补自己闲暇夜晚的空虚寂寞,这种特权决不会使他面临被赶出门外的危险。除此之外,还有第二批常客。最常来的人中有贝兹夫人、贝兹小姐和戈达德夫人,三位女士总是哈特费尔德一请就到。她们的马车频繁接送,伍德豪斯先生觉得这对于詹姆斯和马匹来说,并不困难。倘若一年仅有一次这种接送,反而会是一种悲哀。贝兹夫人是海伯里过去一位牧师的遗孀,年岁已高,每天除了喝茶就是打牌。她和独生女一起过着简朴的生活。老人虽不宽裕,可从不给人麻烦,心境愉悦,倍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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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全译本)》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工笔浮世绘,也是简·奥斯丁最优秀、最成熟、最能代表其风格的小说作品。它以滑稽曲折的情节而独占鳌头,讲述了一个任性自负的女子如何发现真爱就在身边的故事。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大多热情聪明独立、言谈机智风趣,与现代女性心理有灵犀,处处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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