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羽生传

出版时间:1999年10月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刘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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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一九五四年一场签下“各安天命”生死状的拳师比武,引得港澳两地万人空巷的观赏。香港有位报纸编辑叫陈文统。事后写了一部武侠小说在报上连载,引来全球华人争相传阅。这位作者从此踏上写武侠小说的不归路,以“梁羽生”的笔名享誉文坛内外,成为当之无愧的新派武侠小说鼻祖。一年之后,他的同事金庸以笔为剑戟,闯进了“武林”。梁金相互响应,把华文文坛闹得轰轰烈烈,精彩非凡……
本书作者刘维群博士现与梁羽生先生同居澳洲悉尼,占天时、地利、人和之便,上十次的直接访谈,将这位“武林高手”霸主的身世及夙愿娓娓道出。
此书在编写与出版过程中得到梁羽生先生鼎力相助。

作者简介

刘维群,原籍湖南浏阳,曾获天津南开大学中文系文学硕士,不久赴德国留学,后移居澳洲,获悉尼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学位和麦觉理大学博士学位。在北京、柏林、悉尼等地从事中国文化教学和研究工作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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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在业已逝去的二十世纪里,只有一个人曾为梁羽生立传,他就是刘维群。刘维群原籍湖南郴州,曾获天津市南开大学中文系的硕士学位,尔后又获澳大利亚Macquarie大学的社会学博士学位,应聘成为澳洲《东华时报》的总编,不久即改任美国《星岛日报》的主编。二〇〇四年五月四日,因胃癌病逝北京协和医院。
      刘先生的梁传完稿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两个月后即被出版,至今仍是梁传中页数最多、水平最高者。大约梁羽生当时,也在默默等待一个肯为他写传的作家,因此便将所有能够公开的事情,通通告诉了刘维群。这就决定了刘维群的《梁羽生传》,自他获得授权的那天开始,便注定要有许多内容被后人继承。例如其对传主幼年生活的叙述,就几乎被三年后的孙宜学重抄一番。所以刘传的面世,是有着为日后各种“梁羽生传”奠定基础的深远意义的;但刘传价值固然很大,问题却也不少。一个直观弊病是枝叶繁多,全书有将近一半内容,都被用于介绍梁羽生的朋友或故人,未免有些喧宾夺主。这是以宏观而论,若由微观角度去仔细阅读的话,问题就更多了。
      首先是态度问题。刘传中有很多内容,是简直可以当成笑料来看的。例如第三〇五页,作者注明要引《萍踪侠影录》,实际引的却是《七剑下天山》。这绝非填写书名时的笔误,因为他在次页将《七剑下天山》又引了一次,所以他的意图只能是想从两部小说中各取一例,用以支撑自己的观点,但最后却鬼使神差的把同一部小说引用了两次。似乎在他看来,《七剑下天山》与《萍踪侠影录》,乃是一部小说的两个别名。更有甚者,在书末附录的《梁羽生作品年表》之中,竟写错了三部小说的名字(侠古丹心、呜镝风云录、风雨雷电)。粗心至此,自然可受千夫所指。
      其次仍是态度问题,但并不如上述所举之甚,流毒也相对较轻。刘维群在后记中自称:“我的意愿,是想为坊间提供一部有关梁羽生先生生平事迹最为详尽和尽量准确的研究参考资料。”以目前现状而言,“最为详尽”确乎已经实现,并且读者如肯放宽标准,则“尽量准确”也还马马虎虎说得过去。然而刘传虽对“梁羽生生平”做到了“尽量准确”,但在其他方面就未必尽然了。例如附录的《梁羽生生平年表》,“1955年9月”一条写着“年底金庸离开《大公报》”,自然有悖事理。因为金庸当时正在《大公报》与梁羽生、百剑堂主合写“三剑楼随笔”专栏,直到转年一月才告结束。何况正文第三四四页也很明白的写着:“可是金庸的变化可就大了。他早于一九五七年谢绝《大公报》的挽留,辞去编辑的职务,而进入长城电影制片公司工作。”所以作者并非不知金庸离开《大公报》的时间,而只是没把附录的年表放在心上,甚至可能根本没有核对年表。刘传对年表的失察,还有一例:表中梁羽生的生日是“1924年4月5日”,但正文第廿一页却说“梁羽生出生的这一天,是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午时分”。其间差距岂可以道里计?
      类似问题又如第三二一页:“到了后来,梁羽生的创作欲之盛,竟至不单为上述两个报纸写稿,还同时为另外两份报纸《周末报》和《香港商报》提供武侠小说。”这种叙述,颇有问题。只要翻翻刘传附录的年表就会知道,梁羽生根本没有为《周末报》和《香港商报》同时提供武侠小说的经历。作者在后记中坦言“全书的取材,涉及梁先生作品本身的不多”,那么他在此或是无意涉及传主的创作史,故意含糊代过。只是含糊也要有个限度,起码不能抹杀事实。更何况读者还有年表可资核对。同样的情况,还存在于第四九八页:“不过,因梁羽生是《大公报》的职员,后来更成为一名专任撰述员;故而其作品只能在《新晚报》和《大公报》上刊登。及至稍后,由于武侠小说十分风行,别家报馆争相向梁羽生约稿,结果有三家与《大公报》和《新晚报》同属左派阵营的报纸得以获得梁羽生数部新作的版权。”这也存在逻辑错误。梁羽生专任《大公报》撰述员,事在一九六二年间,若按刘传年表看来,那时《周末报》、《香港商报》与《正午报》早已发表过他的作品,“及至稍后”云云,实难令人信服。
      除年表与正文的出入之外,刘传还存有正文与正文间的矛盾,并且尤以全书第二十二章为然。该章第一节“武侠小说处女作问世”中,称《龙虎斗京华》为:“这是梁羽生首部武侠小说在《新晚报》上连载的第一篇文字,时为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三。”但第二节“浩繁的卷帙”却说此书:“从一九五四年元月二十日开始在《新晚报》上连载”。两个段落相隔不过数行,日期却并不一致,这实在太过荒唐。不过,第一节虽写错时间,“星期三”倒未写错。或许刘先生写“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日”时,又鬼使神差多添了个“一”吧。
      刘传集中存在的另一类问题,是考据问题。这其实亦属态度问题之一,因为几乎都是作者想当然的结果。我们虽不排除梁羽生交给作者的参考资料,本身就存在错误的可能,但作者若未经核实便秉笔直书,却终归算是失察。刘传第四九八页:“梁羽生的连载武侠小说首度在港结成书册,是他的第一部作品《龙虎斗京华》;由香港伟青出版社出版发行,时为五十年代中期。”且不说香港地区有没有“伟青出版社”的问题;但梁羽生的首部小说,出版社乃是由文宗出版社。作者在此不但搞错了出版社,连“伟青书店”的名字也一并搞错,真怀疑他是否见过实物。但他写了这些错谬之后,仍不知足,非要画龙点睛再添一句“这家出版社其实是上海书店的分支机构”,遂将笑话闹得更大。须知伟青书店自始至终,都只是创办者沈本瑛先生的私产,并不是某个书店的分支。像这样的细节,倘若果然不知,那么弃之不写,也就是了。又何必要发挥想象,信口妄言呢?毕竟传记是不同于小说的,一旦错了,流毒更甚。
      又如刘传第五一一页及五一二页:“不久,新加坡两份大报,《星洲日报》和《南洋商报》,以高于香港的稿酬刊登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后来两报合并为联合报系,但梁羽生的小说仍在《联合早报》和《联合晚报》刊登。”这也不对。两报合并之后,名为《南洋·星洲联合早报》,简称“联合早报”。至于《联合晚报》则是台湾的报纸,与之完全无关。
      在撰写此文之前,笔者一直隐约记得,梁羽生曾说刘维群的《梁羽生传》,“写的很有良心”。然而写到此处,不禁疑窦丛生,在网上查了一下,梁羽生接受sina采访时,确曾说过“刘维群写的很有良心”。于是便更觉奇怪。或许是因其他两部传记,质量均逊色刘传远甚,所以梁羽生才迫得非提刘传不可?稍后目光一转,落在前后文间,又顿时微微一笑,心中了然:原来梁羽生只是说刘传在谈及《金庸梁羽生合论》时,“写的很有良心”。仅仅如此而已。
      
      主持人:还有网友对您和金庸都熟悉,比如您以佟硕之的笔名写的你们的《合论》,想问您对四十年前那篇《合论》做不做修改?
      梁羽生:不,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很多书谈论到……这个问题大家看《梁羽生传》,刘维群写的很有良心。
      
      〇七年十二月廿五日
  •   印象中评传类作品还有本《梁羽生传奇》,侦探如何评价?
  •   我有帖评价呀,你去书那里就会看到啦。
  •   朝气蓬勃的年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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