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3 出版社: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命题研究中心
内容概要
1. 帮助考生解决到处找资料的难题
2. 帮助考生正确理解考试大纲的精神
作者简介
魏文彪
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济师、工程师
书籍目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纲详解
第一章 土地基础知识
第一节 土地的概念
第二节 土地的分类
第三节 土地产权
第二章 土地管理知识
第一节 土地管理概念
第二节 地籍管理
第三节 土地规划管理
第四节 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
第五节 农用地转用与征地管理
第六节 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第七节 土地市场交易与监管
第八节 地价管理
第九节 土地执法监察
第三章 土地管理相关法规
第一节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第二节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二部分 模拟试卷
模拟试卷(一)
模拟试卷(一)参考答案
模拟试卷(二)
模拟试卷(二)参考答案
模拟试卷(三)
模拟试卷(三) 参考答案
模拟试卷(四)
模拟试卷(四)参考答案
模拟试卷(五)
模拟试卷(五)参考答案
第三部分 历年真题
2009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卷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2009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卷参考答案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2008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卷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2008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卷参考答案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章节摘录
版权页: 4.建设用地审查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建设用地审查应当实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会审制度。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 未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不予批准建设用地。 5.方案的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方案经批准下达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规划要求,设定使用条件,确定使用方式,并组织实施。 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建设单位颁发。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用地批准书公示于施工现场。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跟踪检查。 (二)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是指建设过程中或勘察勘测过程中一些暂设工程和临时设施所需临时使用城市内的空闲、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包括因使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而引起的使用土地的行为。临时用地必须办理报批手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用地一般包括以下两类。 一类是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包括工程建设施工中设置的临时加工车间、修配厂、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场,运输道路和其他临时设施用地,工程建设过程的取土弃土用地;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等。 另一类是地质勘察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包括厂址、坝址、铁路、公路选址等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探矿、采矿需要对矿藏情况进行勘察勘探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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