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2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西顿 页数:172 译者:祁和平
内容概要
狼是西顿最喜欢的动物,他认为狼既聪明又高贵。在这《西顿动物故事》里有三只不同的狗的故事,与所有的同类一样,他们免不了和狼有着各种各样的瓜葛,虽然是狗的故事,却总会看到狼的影子:忠心耿耿的宾果对群狼狠下杀手,在危难之际解救了自己的主人。但这并不妨碍他与母狼交往,他甚至玩忽职守,听任母狼胡作非为。那只母狼被杀后,他也毫不掩饰自己的立场,与“刽子手”奥立佛结下深仇大恨。尽管中过一次毒,他还是改不了狼的本性,喜欢吃死马,喜欢过狼的生活,终于再次误食毒饵,死在了主人家的门槛上。 西顿动物故事里的主角都是根据真实的动物塑造的,尽管有些故事是由许多动物的故事拼凑起来的,但每个细节都来源于生活,所以他的作品被称为“写实动物小说”。西顿书中的动物不会说话,但他们与人类有许多共通之处:他们也有爱,如猞猁妈妈本能的母爱,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的溺爱。他们爱好自由,向往自由,追求自由,那匹无法无天的墨黑枣红驹宁愿在寒天冻地里立在风雪中,也不要温暖舒适、有现成草料的马厩,他就是匹野马,为自由而生!他们笃信忠义,也有情有意,狗儿的忠诚自不消说,小熊约尼和“坏猴”吉妮在病重时对于诺拉和饲养员的那份依恋与痴娇简直如出一辙,让人感动。但动物毕竟不是人,所以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忽冷忽热,关键时刻抛下爱子约尼似乎也理所当然,而且从此淡忘了;红毛领谨慎聪明,却想不到走为上计,偏偏要与猎人对抗到底,最终中了圈套,悲惨丧命。 西顿是为动物著书立传的作家,他认为野生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情有欲的生灵。他们有个性,有爱恨,凭着强烈的本能与自然、与人类抗争,但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可尽管如此,他笔下的动物仍然充满了生命的尊严,他们惊心动魄的故事不仅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充满爱恨情仇的动物世界,而且也让我们获得了不少关于大自然的,尤其是关于动物的丰富知识。西顿的作品虽然不是专为孩子们所写,却让一代代热爱动物的孩子选择了它们,它们不仅激发了孩子们丰富的想象,让他们得到了许多自然科学知识,还让他们学会了爱,为他们的童年增添了丰富的回忆。
作者简介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1860-1941),著名的博物学家、艺术家、教育学家和探险家。1860年生于英国,1866年移民到加拿大,晚年加入美国国籍。他从小聪明过人,15岁时开始汇编自己的加拿大鸟类索引,并立志当一名博物学家。1881年他返回加拿大,投奔在马尼托巴的哥哥阿瑟。此后几年,他带着画夹和笔记本出没于马尼托巴的卡伯里群山中。也就在那时,他写了自己最有名的著作。1889年,《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出版,大获成功。他在《西顿动物故事》的序言里反复强调他写的故事是真实的。《西顿动物故事》和他其他的动物故事作品开创了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写实动物小说,西顿也因此赢得了“动物小说之父”的美名。西顿是个多产的作家,一生共著有六十多本书,他的作品一直是喜爱野生动物者必读的经典。
书籍目录
宾果——我家狗的故事巫利——一只黄狗的故事红毛领——顿谷里的一只松鸡的故事男孩与猞猁白驯鹿传奇诚哥儿——小狗成长记约尼熊烈马墨黑枣红驹吉妮——恶猴驯顺记
章节摘录
宾果——我家狗的故事 富兰克林家的狗儿跳过篱笆桩, 他叫它小宾果, 宾——果—— 他叫它小宾果。 富兰克林太太酿出栗色的麦芽酒, 他叫它宝贝提神水, 提——神——水, 他叫它宝贝提神水。 倘若这称不上是首好诗, 不妨当它是个顺口溜, 顺——口——溜, 不妨当它是个顺口溜。 一 那是一八八二年十月初,马尼托巴刚刚入冬。早饭后我悠闲地斜躺在椅子里休息,透过我家小屋的一扇窗玻璃,凝视窗框外的那一点点平原和牛棚的一角,过一会儿我又盯着旁边木头上钉的那首古诗《富兰克林家的狗儿》看。可是这梦幻似的诗与景的交融很快就被打断了,我看见一个大体形、灰颜色的动物飞跑着穿过平原,冲向牛棚,身后一个体形较小、黑白花色的动物紧追不舍。 “狼!”我惊叫一声,抓起步枪,冲出去给狗帮忙。我还没赶到,他们就已经离开了牛棚,狼在雪中跑了一小会儿,到河湾处又掉头回来;那条狗,我家邻居的科利牧羊犬,围着他打转,伺机撕咬。 我向远处开了几枪,结果只是把他们赶回到了平原上。又一轮奔跑之后,这只绝世好狗步步逼近。拦腰抓住狼的大腿,随即抽身躲开猛烈的回击。接着他们再次在海湾处停住,又是一回合的雪中赛跑。这种情形每隔五百码就重复一次。每次开跑,狗都在设法向着农场的方向去,而狼却徒劳地想脱身转回东面那片黑黢黢的树林。这样连打带跑了一英里,我终于赶上了他们。狗呢,见自己有了好后援,便进身上前,一决雌雄。 两只动物旋风般地决斗了几秒钟之后,狼倒在地上,牧羊犬咬着他的喉咙,身上淌着血,于是我举步上前,来了一弹,射穿了狼头,轻轻松松地结束了这场争斗。 然后呢?当这只旋风狗看到仇敌已死,再也没看他第二眼,就跃身雪中,跑向四英里外的农场。在那儿他起身追狼,离开了主人。他是一只很棒的狗。即使我不在,他也绝对能独自干掉那只狼,我知道,就像他以前对付其他那些差不多的家伙一样,虽说那只狼体形比较小,或许是只草原狼,但个头还是比他大了许多。 我满心敬佩狗的英勇无畏,当即就想不惜任何高阶买下他。他的主人不以为然地回道:“干吗不试着买一只他下的狗崽呢?” 既然弗兰克不上市出售,我只好满足于次佳的货色,一只照理说是由他配种的狗崽。也就是说,是他妻子生的小公狗。他很可能是这只卓越的雄性种兽的后代,一个矮矮胖胖的黑色毛绒球,看起来不像是只小狗,倒更像一只长尾巴的熊崽。但是他像弗兰克一样身上有些褐色的斑点,我希望这一点能确保他将来大有作为,而且他的口鼻周围老有一个特有的白圈。 已然拥有了他本人,接下来要给他想个名字。当然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古诗《富兰克林家的狗儿》人尽皆知,所以我们郑重其事地叫他“小宾果”。 那年冬季剩余的日子,宾果是在我们的小屋里度过的,他笨手笨脚、圆咕隆咚的,过着一只毛手毛脚、好心帮倒忙的小狗的生活;他敞开肚皮大吃,一天天地长大了。也变笨了。即使吃了亏,还是没弄明白不能用鼻子去碰老鼠夹。他向猫做了极其友善的示意,却完全被误会了,自始至终仅仅换来一种武装中立态度,间或是种恐怖状态;发生这事是因为宾果早早地有了自己的想法。要睡在粮仓里,完完全全地避开小屋。 到了春天,我着手对他进行正规教育。经过我和他的重重努力,他学会了听口令去追我们在无人烟的平原上自由放养的黄色老奶牛。 他一学会这个本领。就喜欢上了这一行,最令他开心的事莫过于得到命令去抓奶牛回来。他会冲过去,高兴地叫唤,高高地跳到半空中,扫视平原找他的受气包。不一会儿他就回来了,赶着奶牛在他前面放开脚步飞跑,而且不许她片刻安宁,直到她呼哧呼哧地被安全地赶进牛棚的最里面。 本来他省些力气会更让人满意,但我们也忍着,后来他竟然对这件半天的追捕工作着迷到不要人说就带“老唐”回家的程度。未了,这个精力充沛的牛倌不只是一天一两次,而是一天十几次地主动出击,赶奶牛回棚。 最终,事态进入危急关头,但凡宾果想练练手,或得着几分钟的空闲,或碰巧想起这回事,他就会飞速地冲向平原,几分钟后就回来了,赶着那只气呼呼的黄色奶牛在前面放开脚步飞跑。 起初这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以防止奶牛走得太远;可不久就看出这样妨碍了她吃草。她变瘦了,产奶少了:这像是也成了她的心事,她总是紧张兮兮地防着那只可恨的狗,早上总围着牛棚转悠,好像怕刚一出窝又立马受到惊扰。 这太过分了。我们试图使宾果节制取乐的所有努力都失败了。所以只好强迫他完全放弃这一乐趣。此后,尽管他不敢再带奶牛回家,却仍然不死心,挤奶时就卧在牛棚的门边。 入夏了,蚊子成灾,挤奶时唐的尾巴使劲地甩来甩去,比蚊子更讨人嫌。 弗雷德,挤奶的伙计,正烦恼的当儿,灵机一动,想出一个简单的办法来不让牛尾巴甩动。他在牛尾巴上拴了一块砖,然后就得意地忙活去了,满以为可以美美地舒服一阵,我们其余的人将信将疑地在一旁看着。 猛然间密密麻麻的蚊子中传来一声沉闷的重响,还有一连串的“话”。奶牛正在平静地吃草,弗雷德突然起身,抄起挤奶的小凳劈头盖脸地打她。被一只傻头傻脑的老奶牛用砖块砸在耳朵上就够气人了,围观的人还哄堂大笑,嬉笑打趣,更加让弗雷德受不了。 宾果听见了喧闹声,以为需要他帮忙,便冲进来,在另一边攻击唐。牛奶洒了,奶桶和小凳破了,牛和狗都被狠狠地揍了一顿,事情才算平息下来。 可怜的宾果根本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他老早就开始鄙视那头奶牛,如今简直对之憎恶透顶,他决定连牛棚的门都不沾了,从那以后他只挨近马和马厩。 牛是我的,马是我兄弟的,宾果将他的忠心从牛棚转到了马厩,同时他好像也舍弃了我,每天相伴之类的事再也没了。不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宾果就来找我,我也找他,好像我俩都觉得人狗之间的纽带与生命同存。 宾果另外唯一一次充当牛倌是当年秋天在每年一度的加伯里集市上。为了吸引人参赛,有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诱惑,除了有望获处荣耀外,还有“两美元”的现金奖给“驯养最佳的科利犬”。 我受了一个不讲信义的朋友的误导,让宾果参赛。在定好的那一天,清晨时分,奶牛被赶到村外的平原上。时间到了,将奶牛指给宾果看,发令——“去抓奶牛回来。”当然我是想让他把奶牛带到我所在的裁判席。 这两个畜生可精着呢。他们整个夏天的操练没有白费。唐一见宾果跑的架势就知道她保全自己的唯一希望就是回到她自个儿的棚里去,而宾果也同样确信他终生的唯一使命就是使奶牛朝着那个方向加速前行。只见他俩在平原上风驰电掣,就像狼追鹿一样,径直奔两英里之外他们的家而去,踪影皆无。 那位裁判,也就是说那个评委会,再也没见着狗,也没见着牛。奖就颁给了另外一位唯一参赛的选手。 宾果对马群相当忠诚;白天他跟在马群的左右跑来跑去,夜里就睡在马厩门口。马群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形影不离。有趣的是,他白认为是马群的主人,因而下面这件事显得别有深意。 我不迷信,此前我不信有什么预兆。可如今出了一件奇事,宾果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给我印象很深。当时的温顿农场只住着我和我兄弟两个人。一天早上,我兄弟动身去浊水溪弄一批干草。来回是一天的路程,他早早就动身了。说来奇怪,宾果一生中唯独这一次没跟着马队走。我兄弟喊他,他却站得远远的,斜眼瞄着,不动弹。突然他抬起鼻子,仰天长号。他目送着马车离开。还跟出去了一百码左右,他时不时地扯高嗓门。发出无比凄楚的号叫声。那一整天他都待在谷仓附近,唯独这一次他是自愿与马儿们分开,每隔一阵儿他就号一遍丧。就只有我一个人,狗的举动让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时间越久,心里越是担心。 六点钟左右,宾果号得让人受不了,没办法,我就拿东西砸他,让他滚开。可,哎……我心里那个怕呀!我干吗让我兄弟一个人去呢?我还能见他活着回来吗?我本该从狗的举动想到要出什么事。 约翰总算是回来了,他在干草上坐着。我接过马儿,如释重负,若无其事地问:“还好吧?” “还行。”他随口答了一句。 这一下可以说预兆是瞎扯了吧。 过了很久之后,我向一个精通玄术的人说起这事,他却一本正经地说:“有危急时,宾果总是去找你?” “是呀。” “那就别笑了。那天有危险的是你;他留下来救了你的命,可你却永远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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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顿动物故事》收录了西顿较有代表性的九篇野生动物故事,分别选自《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动物英雄传》、《野生动物的生活》、《野生动物的习性》四部著作。这四《西顿动物故事》是西顿众多著作中最出名,也是最受欢迎的,里面描写到的动物有狗、马、猴、猞猁、驯鹿和松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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