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小说集

出版时间:2005-12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阿根廷] 博尔赫斯  页数:373  译者:王永年,陈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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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博尔赫斯仅以短篇小说跻身叙事大师之列,这样的作家整个二十世纪数不出几位,除他之外大概只是鲁迅和巴别尔。通常认为,在几乎由商业出版主导的文学世代,像短篇小说这种比较纯粹的写作形式颇难进入大众视野,其实对真正的高手来说写什么都不是问题。博尔赫斯不仅东西短小,写得也不多,一生只写了七十个短篇,可是他却拥有最多的西班牙语读者,而且更将整个世界带入自己的故事迷宫。  要讲艺术风格,博尔赫斯跟鲁迅、巴别尔大相径庭。如果说后二者是以焦灼的眼光来审视世界,那么博尔赫斯倒分明凸现一种玩味人生的意趣。  博尔赫斯自己说过,他写的故事“旨在给人以消遣和感动,不在醒世劝化”(《(布罗迪报告)序言》),这话有点半真半假,他极富智慧和性情的作品充满匪夷所思的幻想,却也总是直指人心。譬如,在《南方》、《马可福音》、《第三者》那些作者自己最得意的故事中,叙述的法则往往就是精神与现实的错位,多半是冥顽不化的什么东西把人逼到了死角。大作家注定要完成探讨命运的使命,调侃也好,悲悯也好,其心中自有承载。  博尔赫斯是最具颠覆性的叙述者,对传说或是见诸记载的人物、事件进行“重述”是他驾轻就熟的惯用手法,照他自己说就是“篡改和歪曲别人的故事”(《(恶棍列传)1954年版序言》)。他用这种方式演绎事物的诸多可能,以表现这个世界的多姿多彩和多灾多难,于是时空的多维关系和现实的多重构成渐而抽绎出迷宫式的画卷。“迷宫” 和“镜子”是博尔赫斯小说里常用的意象,那些接连分岔的路径和多重折射的镜像似乎让人联想到卡夫卡的无限之意,但这里完全没有那种难以忍受的延宕,倒是花样迭出的变数叫你应接不暇。  颠覆并不只是“重述”,博尔赫斯笔下更有别的套路,譬如《刀疤》以人称转换颠倒英雄与叛徒的身份,譬如《马可福音》中那个自由思想者竟播撒了造神之愿……这些反向逆求的手法不只使作品平添几分阅读趣味,更是把某些靳固不移的东西重新抖搂了一遍。颠覆,说到底是一种批判意图。在《死亡与指南针》一篇中,博尔赫斯嘲弄世人迷恋规律的文化理念,断案者一味从犹太教的历史暗雾中去推究事物的因果关系,未料凶犯正是利用那些宗教传说布设迷障,而一切只是始于走错房间的偶然事件。其实,历史未尝不是走错房间之后的将错就错,面对那些因果倒置的文化诠释,博尔赫斯含而不露的微笑中永远带有哲学的沉思。在他最重要的作品《小径分岔的花园》中,无限中的偶然便是一个叙述主题,而如此形而上学的探讨竟采用侦探推理的悬疑手法加以表现,不能不说是一桩有趣的文学实验。  令人惊讶的是,饱学多识的博尔赫斯实在没有一点学究气。他不仅将艺术与哲理熔铸一体,也每每将不同体裁和叙述手法熔于一炉,在他眼里小说压根就是一种没有文体界限的东西。在他创作起步的年代,新招迭出的乔伊斯和卡夫卡早已把人耍得一愣一愣,他倒是一眼看穿了人家的家数渊源,所以他能大模大样地绕过现代主义的墙门走得更远。比起那些喧嚣玩世的现代派大师,博尔赫斯总是多了几分优雅与从容。读他的小说,有时恍惚觉出某些十九世纪作家的叙述口吻,如此娓娓而言的典雅之风,不禁让人往心里去追寻往昔的记忆。  这里收录小说五十九篇,分别见诸博尔赫斯的六个小说集,即《恶棍列传》(1935)、《虚构集》(1944)、《阿莱夫》(1949)、《布罗迪报告》(1970)、《沙之书》(1970)和《莎士比亚的记忆》(1983),这些篇目也都编入了我社一九九九年出版的《博尔赫斯全集·小说卷》。本书没有收录的十一篇作品也许不能说都不重要,取舍的标准主要是考虑到国内读者通常的阅读口味,也就是说可读性强的篇目都尽量搁 进来了。对于有兴趣作专门研究的读者来说,《博尔赫斯全集》(全五卷)自是必备之书,那是博尔赫斯作品唯一的简体中文版全集,我社仍将继续印行。  本书由王永年、陈泉两位先生翻译。目录中最后四篇(《莎士比亚的记忆》一集)由陈泉译出,其余各篇皆王永年译。

作者简介

  阿根廷小说家、诗人兼学者。年青时随家旅居欧洲,在日内瓦等地求学。1921年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从事文学创作,1923年出版第一部诗集。  1935年,小说集《恶棍列传》问世,引起阿根廷文学界重视。1941年出版的小说集《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他最具开拓意义的作品,此后《阿莱夫》、《布罗迪报告》、《沙之书》和《莎士比亚的记忆》诸集愈臻其妙,以丰富的叙事手法构筑了作者独有的迷宫式小说世界。  博尔赫斯的创作成就还体现于篇目众多的谈艺妙文,那是20世纪经典作家的智慧之门。从早年的《埃瓦里斯托·卡列戈》到逝世后结集的《私人藏书:序言集》,他的10个随笔集几乎组成了一部艺术圣经。  博尔赫斯担任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教授20年之久,还做过18年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晚年失明,仍以口述创作。

书籍目录

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难以置信的冒名者汤姆·卡斯特罗女海盗金寡妇作恶多端的蒙克·伊斯曼杀人不眨眼的比尔·哈里根无礼的掌礼官上野介蒙面染工梅尔夫的哈基姆玫瑰角的汉子以上《恶棍列传》环形废墟巴比伦彩票通天塔图书馆小径分岔的花园刀疤死亡与指南针秘密的奇迹结局南方以上《虚构集》永生釜底游鱼神学家埃玛·宗兹阿斯特里昂的家另一次死亡德意志安魂曲扎伊尔神的文字等待门槛旁边的人阿莱夫以上《阿莱夫》第三者小人罗森多·华雷斯的故事遭遇胡安·穆拉尼亚老夫人决斗决斗(另篇)瓜亚基尔《马可福音》布罗迪报告以上《布罗迪报告》另一个人乌尔里卡代表大会事犹未了三十教派奇遇之夜镜子与面具翁德尔一个厌倦的人的乌托邦贿赂阿韦利诺·阿雷东多圆盘沙之书以上《沙之书》1983年8月25日蓝虎帕拉塞尔苏斯的玫瑰莎士比亚的记忆以上《莎士比亚的记忆》

章节摘录

  从一个州偷了马,到另一个州卖掉,这种行径在莫雷尔的犯罪生涯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枝节,不过大有可取之处,莫雷尔靠它在《恶棍列传》中占了一个显赫的地位。这种做法别出心裁,不仅因为决定做法的情况十分独特,还因为手段非常卑鄙,玩弄了希冀心理,使人死心塌地,又像一场噩梦似的逐渐演变发展。阿尔·卡彭和“甲虫”莫兰拥有雄厚的资本和一批杀人不眨眼的亡命徒,在大城市活动。他们的勾当却上不了台面,无非是为了独霸一方,你争我夺……至于人数,莫雷尔手下有过千把人,都是发过誓、铁了心跟他走的。两百人组成最高议事会发号施令,其余八百人惟命是从。担风险的是下面一批人。如果有人反叛,就让他们落到官方手里,受法律制裁,或者扔进滚滚浊流,脚上还拴一块石头,免得尸体浮起。他们多半是黑白混血儿,用下面的方式执行他们不光彩的任务:  他们在南方各个大种植园走动,有时手上亮出豪华的戒指,让人另眼相看,他们选中一个倒霉的黑人,说是有办法让他自由。办法是叫黑人从旧主人的种植园逃跑,由他们卖到远处另一个庄园。卖身的钱提一部分给他本人,然后再帮他逃亡,最后把他带到一个已经废除黑奴制的州。金钱和自由,丁当作响的大银元加上自由,还有比这更令人动心的诱惑吗?那个黑人不顾一切,决定了第一次的逃亡。  逃亡的途径自然是水路。独木舟、火轮的底舱、驳船、前头有个木棚或者帆布帐篷的大木筏都行,目的地无关紧要,只要到了那条奔腾不息的河上,知道自己在航行,心里就踏实了……他给卖到另一个种植园,再次逃到甘蔗地或者山谷里。这时,那些可怕的恩主(他已经开始不信任他们了)提出有种种费用需要支付,声称还需要把他卖一次,最后一次,等他回来就给他两次身价的提成和自由。黑人无可奈何,只能再给卖掉,干一个时期的苦力活,冒着猎犬追捕和鞭打的危险,做最后一次逃亡。他回来时带着血迹、汗水、绝望的心情,只想躺下来睡个大觉。P7-8

编辑推荐

  读博尔赫斯,总感到面对的不是一个作为实体而存在着的人,而是一个游走在语言和语言之间的幽灵。他被尊崇为“为作家写作的作家”,而他的文本——只能用这个空泛并且被用滥了无数次的词,因为博氏的作品实难区分出哪些是诗歌、哪些是小说或者随笔——早已超越了纯粹的写作而存在着。他是一个阅读者,他的一生不断在图书馆里阅读他人,而在写作的过程中,他又不断地用想象和宗教式的虔诚来阅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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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1条)

 
 

  •      关于博尔赫斯的那些事儿,过去常为苏童那帮小说家津津乐道。他们似乎发现了一片新大陆。尽管读书无算,博尔赫斯的行文却仿佛自己是亘古第一个讲述者。
       他常常论及的话题:迷宫,自由结构的梦以及某一世界的浮光掠影。常常让读者有一种感觉,即博尔赫斯在对着一张地图创作,甚或连这张地图都是他虚构的,然后再虚构出不同的气候、风土、人情……
       博尔赫斯的故事常常有一种反抗。反抗人之作为生命的被赋予者,他是要像上帝那样观照世界。这既是一种独裁式的视角,同时又是种对平等的追求。亦即,追求更高智识意义上的平等,他希望自己可以坐到上帝的谈判桌上,并俯视自己所创造的众生。
       然而博尔赫斯是人。他展现给读者的世界,常常游离在三维与二维的边缘,而一个诉说者的形象却无比清晰地树立在读者的眼前。这似乎是,博尔赫斯创造了一个世界,并要求读者与自己一同鉴赏。
       因此再没有比“自恋的诉说者”更适合博尔赫斯的标签了。博尔赫斯的作品,无意中暗合近代以来的另一呼声,即将读者列为文本平等的参与者甚至是创造者。这种文艺理论认为,文本在未被阅读之前是不完整的,它的意义很大程度上仰赖阅读者的诠释与挖掘。因此读者与作者享有平等的地位。
       然而在博尔赫斯的处理中,这种对文本的再挖掘,实际上是牺牲了文本人物的自主性、文本世界的立体性。思维变成创作者与阅读者的玩物,它在被无限拉长的同时,也变得飘飘欲坠。
       一种虚妄而不朽的创作呵。
  •      他明白,即使识破了高低层次的所有谜团,要把纷繁无序的梦境塑造成型,仍是一个人所能从事的最艰巨的工作:必用沙子编绳或者用无形的风铸钱艰难得多。
       图书馆是个球体,它精确的中心是任何六角形,它的圆周是远不可及的。
       我同他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但是在那一小时中间他就像是歌德……
       我要奉劝他们的是: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作过去那样无法挽回。
       我心想,一个人可以成为别人的仇敌,成为别人一个时期的仇敌,但不能成为一个地区、萤火虫、字句、水流和风的仇敌。
       那九天在我的记忆中似乎成了一天。
       叔本华的名言:我即他人,人皆众生。钓雪啊,再看看这84页吧。
       他想,房子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大,使它显得大的是阴影、对称、镜子、漫长的岁月、我的不熟悉、孤寂。
       中国社科版《古兰经》第二章第二百五十九节。
       如同所有的作家一样,他拿别人已经完成的作品来评价别人的成就,但要求别人拿他构思或规划的作品来评价自己。
       他殚精竭虑、一动不动、秘密地在时间的范畴里营造无形的迷宫。他发现福楼拜深恶痛绝的同音重复只是视觉的迷信:
       我们往往为小说人物的不幸一掬同情之泪,结果我们自己的不幸更让人伤心,浩斌。
       弗朗西斯·培根《随笔》,58:所罗门说:普天之下并无新事。正如柏拉图阐述一切知识均为回忆;所罗门也有一句名言:一切新奇事物只是忘却。
       正如科尔纳里奥·阿格里帕那样,我是神,是英雄,是哲学家,是魔鬼,是世界,换一种简单明了的说法,我什么都不是。
       在著名的船舶名单的结尾处可以找到,找到什么,陆钓雪?Eternity……
       如同一切拥有藏书的人那样,奥雷利亚诺觉得不把所有的书看完总有点内疚,马尔克斯,你说呢?
       神的思想有点混乱,构成了同一个人。一件连当事人几乎都不相信自己会干出来的事情,怎么能使别人信以为真呢,人类?
       你像哲学家一样,认为通过文字艺术什么信息都传递不了。
       另一次死亡,查拉图斯特拉认为罪恶莫大于对出类拔萃的人表示怜悯。
       他从不列举清单目录。
       ……那么哪个是梦,哪个是现实,是世界还是扎伊尔?顿巾杰?在阒寂的夜晚,我仍能在街上行走。
       有人对我说:你的醒并不是回到不眠状态,而是回到先前一个梦。一梦套一梦,直至无穷,正像是沙粒的数目。你将走的回头路没完没了,等你真正清醒时你已经死了。
       他隐约觉得过去是构成时间的物质;因此时间很快就变成过去。有时候,他的厌倦像是一种幸福感;那时候,他的心理活动不比一条狗复杂多少,你也明白吧,走软索者,陆北大啊?
       阿莱夫,
       我有时觉得唯一不神秘的是幸福,因为幸福不以别的事物为转移,马克思的小人,小小人!!
       她从未享受过知性的乐趣。
       据说,睡眠是我们最神秘的行为。
       而明天将是遗忘,普普通通的遗忘。
       记住时间吧,就够了,路易斯·陆钓雪赫斯。
       我们是在什么地方?你认为上帝会创造一个不是天堂地方?你认为堕落并不是指我们对自己已经在的天堂的无知?全世界找不出另一个只有一面的东西了。据说他考试时从不提问,而是让学生自己找个题目,自由发挥。我们一点没有变,我想道。总是引用书上的典故。逐渐失明并不是悲惨的事情。那像是夏季天黑得很慢。雨果那星球鳞片闪闪的躯体形成蜿蜒的宇宙之蛇。是文学民族灵魂的迷宫?to cleave,别害怕,朋友;娘儿们生孩子比这更遭罪。想象力一般的他们,从而不受恐惧和怜悯的支配。因为遗忘和记忆都富有创造性,在黑暗中运行的历史将在黑暗中结束。破坏之中含有一种神秘的快感。地老天荒的爱情在幽暗中荡漾,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占有了乌尔里卡肉体的形象。外面等待着我的是另一些梦。我们的语言都将是亵渎。那个诗人念给国王的几个字,陆钓雪知道。
       这不是隐喻,这是唯一的真理,我真的知道。
  •     一直以来,都特别怕自己成为一个无趣的人,恨不得学尽十八般武艺讨人喜欢。  但事实是,我们灵魂里的沮丧是伪装不了的。  练习过再多次的温暖笑脸,也抵不过一个不经意的索然眼神。总有一些人,是他们伤害过你,把你推入万劫不复。 可真正面对面,是依旧恨不起来的。他们是命里的劫,也是恩赐。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也许有朝一日,你会明白,我最喜欢你。
  •     《阿里斯特昂的家》
        生活中充满了喜剧的因素,有些更成为了闹剧。
        阿里斯特昂向往自由的生活而不可得,是那样的苦闷。人们因自身的缺陷而献祭的痛苦与恐惧,均得以体现。
        阿里斯特昂的不反抗其实也是一种反抗。换句话说,他以不反抗的方式来表达他对现实与人类的反抗。
      
      
      《布罗迪报告》
        一个有着善良天赋的传教士,在经历了与原始部族的生活后,放弃了自己的信仰,但却表但出了超越文明的包容心。
        野蛮部族的无序与混乱其实都可以在“人类文明”中找到缩影。
        作者对人类的评价中是谴责与同情是共存的!
      
      
      《圆形废墟》
        历史与人类的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历史有着惊人的规律,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很难找到出色的舵手。因此人们往往使用想象来孕育生命的过程。这其中包括上帝与亚当。不过,亚当必然会成长,而上帝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影像。
      
      
      《博闻强记的富内斯》
        超强的记忆力是富内斯与众不同的地方。正是这样富内斯对周围的事物比正常人要复杂得多。
        故事是那样的奇特。我想博耳赫斯是想说明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大千世界的纷繁与复杂。在我们熟悉的生活中,我们往往对熟悉的事物失去了探索的兴趣。二是富内斯的记忆方式可以真正归为“强记”是否能体现“博闻”还有待考证。他的这种强记的行为,使得他无法停止对事物的归类与整理。一个人如果太过于钻研琐碎而无用的内容,而不进行创造性地工作,那么他只能被人淡忘。
        突发奇想,是否博耳赫斯在这里有些自况的成分呢?
      
      
      《第三者》(《闯入的女人》)
        男人的世界里闯入了一个女人。两兄弟同时爱上了这个女人,为了不破坏兄弟之间的感情,哥哥杀死了那个女人。
        小说中所表现的情节是那样的真实而无情,女人的命运是那么的悲惨,让人不由得不产生同情心!
        在男权的社会里女人是无助的、无价值的。男人们一面否认女人的价值,另一方面却不能不屈服于对女人的依恋。从这个角度讲,男人其实也是很可怜的。
        小说的情节然我想起了一个人,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刘备。这位汉室宗亲不是说过不是曾经说过“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吗?听说博氏精通中国的文化典籍,说不定他还从这句话中获得的创作灵感呢!
        此外,我还想到另一篇小说,那就是许地山先生的《春桃》。《春桃》也是讲述了两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故事,但视角完全不同了。
      
      
      《镜子与面具》
        有些人靠堆砌文字出名,有些人靠标新立异成名,有些人很伟大却无名。
        镜子是用来整理仪表的,但它所反映出来的是虚幻的影像。面具是用来掩饰的。如果我们带着面具照镜子,当然不会看到真实的自己。
        这篇小说里的隐喻的味道非常重。诗人的三次进宫,三次的作品内容,让人回味无穷。似乎象征着每个作家成长的过程,一开始习得相应的内容,然后是探寻表现的形式,最后是自我的创造。这其中又包含了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其中创造是最痛苦、最孤独的过程,但无疑也最具震撼力。
        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三次的作品,我看到的是文章的三个组成部分,那就是丰富的内容,眩目的技巧与震撼人心的思想。
        有人靠丰富让世人赞同,有人靠怪异让世人尊崇,但最具毁灭力的文字是不需要内容与技巧的。
      
      
      《扎伊尔》
        一枚小小的钱币能够激起拥有者的无限遐想!细细读来作者以意识流的手法展开,从名称到用途,从真实到虚幻,从清晰的混沌……
        然而蕴藏在丰富的表象与联想之下的又是什么呢?硬币依然是硬币,它不能亲口告诉我们什么。而所有的一切 不过是“拥”人自扰而已。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有许多放不下的东西或想法,这些东西或想法往往有派生出更多的内容。我们生活在如此纷繁复杂的社会中,大多时候是处在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之下。孟子讲:“心之官则思”、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然,老子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古之人亦云“心之不一,在于多视”其孰是孰非,亦难断言。  
        那么生活中如何避免这种状态呢?我认为必须具有两种智慧,一种是“乱者必斩”的决断;另一种是佛所说的“放下着”的豁达。
      
      
      《刀疤》
      1、外在的伤痕是表面的、痛是一时的;内在的伤痛是深植于内心的,却是无时不在的,尤其是来自于背叛的行为。
      2、一个人能有多坚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个人远比想象中的自己脆弱。
      3、在生与死的考试中,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
      4、言语上的巨人往往是行动上的矮子,因为这样的人拿出太多时间去组织语言,而不付诸行动。
      5、出于懦弱的善意是既可悲又可怕的礼物。
      6、一个人是否有勇气与他所学知识的多少无关。
      7、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尽量远离夸夸其谈者,而需要切记的是不要把他当作你的后援。
      
      
      《小径分岔的花园》
      生命如花园,命运似迷宫。若想看到花园的全貌就必须选择最佳的浏览路径,若想走出迷宫绝不能迷失方向。但作为拥有社会属性的人往往不能拥有“自主权”,有太多的东西在影响着生命的进程,在改变着人的命运。
      在这篇小说里,我看到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战争对人性的摧残与异化。一个人竟然在所谓的“使命”、“任务”的驱使下,无视他人的生命价值、无视家族的荣誉与亲情、无视自身的生存状态!这种“忘我”使很多人成为了战争的工具。虽然难以接受,但这并不是虚构;虽然难以理解,但却以其他的形式经常发生。
      
      
      《遭遇》
        人生中不可预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也正式由于“不可预料”人生才显得多姿多彩,其中不乏激情、喜悦、苦恼、懊丧、失望,当然也有危险。
        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与敌对竟然能够注入自己所使用的刀与剑之中,从而使刀与剑具备了人的仇恨与敌对并引发了后人之间的流血冲突。这实在是匪夷所思。颇有些新派武侠小说的味道。
        实际上,真正可怕的东西不是刀与剑,而蕴藏在每个人内心深处的的东西,那就是人类潜意识中的嗜血的本能。
        刀本无刃,剑亦无锋,然人心自有冲动与锋芒。
        人要想成为自己的主宰,就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一、不要被外物所控制;二、不要被情绪所左右。
        但愿每个人能多一分理性,少一分兽性。
      
      
      《两位国王和两个迷宫》
      
        两位国王,一位高傲而具有智慧,一位朴实而拥有力量。高傲的人往往卖弄他们的智慧,最终只能被他们的“智慧”所累。可见“知识就是力量”也是要运用得恰当才会有效果呀!
        生活中不言不语的人可能缺乏口才、缺乏雄辩的技巧,但他们知道事实胜于雄辩!因为历史只承认踏实的成果,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成就实际上与他的聪明才智关联甚少,若此人不付出相当的努力不会得来相应的回报。
        两个迷宫,一个人工,一个天然。人再怎样的机巧,也不能抵消大自然的巨大威力。人类的文明只不过是自然演变长河中的昙花一现。时间的淘洗会让任何曾经灿烂的文明变得黯然,但任何文明也不可能改变自然这个巨大的迷宫。
      
      
      《玫瑰色街角的人》
        一个人为了不断地进步,往往会为自己树立一个能够赶超的对象。这种情况扩展到国家的层面上往往就是给自己树立了一个假想敌,才能促进国家的发展,保持前进的动力。这虽然是一种积极的态度,但影响我们命运的却大多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对手。
        英法曾以俄国为假想敌,而让德国的法西斯政权崛起。
        美国曾以苏联为假想敌,却让日本的经济得以迅速发展。
        布什眼睛一直盯着伊朗,反而让本·拉登煽了两记响亮的耳光。
        抑或本以为这次评先进,非我即彼,互相攻讦,到最后指标旁落。
        更甚者当属诸葛巧取南郡,周郎气断。
        举上述例子,不过为了说明,我们的运行轨道往往不会受前方车站的影响,却经常会被铁轨上的小石子颠覆。所以生活中,莫要轻视弱小,尤其不要轻易否定看上去不如自己的人,因为古语有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两个人做梦的故事》
        一个人相信梦,另一个不信梦。相信梦的人挖走了后者梦中的财富。这个故事现在已经被传得烂俗了。其实重要的不是谁的梦更有价值,而是第一个人的经历使得他知道了梦想的价值要靠实际的行动去验证。
        一个人在他自认为优越时,梦想是远离他的。只有经历过生活惨痛洗礼过的人才知道梦想的可贵,因为他曾经失去宝贵的东西、因为他已经知道珍惜的价值。
      
      
      《达不到目的的巫师》
        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柯一梦的例子。人们在有所求的情况下,往往轻下诺言,但当所愿得偿的时候,却食言而肥。也许我们能从这篇小说里看出博尔赫斯创作的倾向,即小说的是用来讲道理的,而不是编故事的。
        大致相同的情节,我在《镜花缘》中见过。突然觉得博尔赫斯和李汝珍有着几分相同之处。
      
      
      
      《决斗》
        一个人怎样才能确保自己不断地进步?
        答案一:不断地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在不断追求中去完善自我。
        答案二:为自己找一个决斗的对手。
        选择第一种做法的人往往要承受孤独的压力,在不同的空虚与充实的轮回中努力前行,体会高处不胜寒的寂寞,金庸笔下的独孤求败当为个中翘楚。
        选择第二种做法的人在争斗中提高自己的能力,因为有对手在,所以危机感成为了促进自己进步的动力。这时敌对的双方既可以保持前进的动力又避免令人难耐的孤独。在这个状态中的双方表面上是在敌对,其实却是在共生。其实,在生活中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种博弈状态下所产生的平衡的益处!深谙此道者,当非苏秦莫属。相反,这种平衡一旦打破必然对双方均有损害,庄生白垩之喻当属此类。
      
      
      
      《叛徒与与英雄的主题》
      
      人类社会中往往要求出现卓而不群的人物,但如何认定某个人物是杰出的人物呢?这样的标准恐怕很难统一下来。所以每个人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英雄,然而因为是个人的行为自然每个人心目中的英雄不会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的眼中也不会完全一样。人眼中的英雄是这样的,其实如果我们把历史看作一个人的话,我们就会认识到,即便是历史也不例外,历史是人的历史,它所记载的只是一种人看法,所有的历史事件都被打上了人的印迹才能发行,对于英雄的认识又何尝不这样呢?
      
      叛徒与英雄似乎是两个极端对立的称号,但有的时候这两种称号却往往集诸一人之身,普罗米修斯是众神眼中的叛徒,却是人类心目中的英雄;布鲁诺是宗教裁判所判决的异端,却是科学史上杰出的先驱。有时候,创业时的英雄往往成为了守业的叛徒。有时候,敌方的叛徒未必不是我方的英雄。这种“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矛盾,其实是说不清的。真正可谓是蹈了庄子的“木、鸡”的覆辙。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历史需要英雄,人们需要英雄,社会需要英雄,只要有个英雄满足这些需要,又何必管这个“英雄”的真伪呢?
      
      也许每个人都具有叛徒与英雄的两面性,就像“两面国”中的“两面人”那样,只不过他们用的是“浩然巾”,我们用的是“浩然气”、他们是在刻意为之,我们不自觉而已。类言之,似乎真相一直存在,但我们却永远无法发现,因为我们只不过是历史舞台上的群氓,虽然我们并不知道(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在出镜。
      
      
      《决斗(另篇)》
      生活中人与人相处那面会有些嫌隙,既然是嫌隙,自然不是什么大事件,或许是一个眼神,或许是一个语气,或许是一次舞会……总之,造成嫌隙的原因都不是些大行为、大动作,甚至有时当事人也不记得是为什么,更别说置身事外的旁观者了。但嫌隙既生,自然不得不面对,然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生活中自有“让他三尺又何妨”的智者,然而也不乏“睚眦必报”“积怨成仇”的斗士。
      
      这篇小说所反映的无疑是后者的危害。生活中的争斗涉及到个人利益时往往可以分出暂时的胜负,但不会有永久的胜利。当两个之间的争斗被旁观的舆论夸大,当事人则成为了被观众支配的演员。但当这种争斗被放到以更大的范围中去考量的话,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在一个民族的战争中,这种“个人之间的争斗”则会称为外敌嘲风、愚弄,甚至是娱乐的对象。而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身死人手,为天下人笑”了。
      
      凡是习惯于“窝里反”的斗士,都应该看看这篇小说,其实如果学学蔺相如的“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就好了。如果有人说这篇小说要比《廉蔺列传》高明,我也不会反对,因为人们往往听不进去正面的忠告,却只接受老子受伤后的教训。
      
      
      《南方》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的地域可以培养出不同性格的人群,爽朗者,有之;豪迈者,有之;谨慎者,有之;朴实者,有之……然而,不同的地域除了赋予人的性格之外,也会促成其短处,因此上。爽朗者未必能免于毛躁,豪迈者往往忽视细节,谨慎者那面不擅进取,朴实者大多不擅言辞……
      
      性格和特征,在同地域的人身上,往往容易因彼此的熟悉和适应而被忽略。只有当一个人远离故乡之后,这些内容则逐渐现露出来。面对新的生活,有人入乡随俗,与时俱化,而有的人则乡音无改,敝帚自珍。
      
      博尔赫斯的这篇小说《南方》就向我们展现了这样一个南方的后裔,他在极力且吃力地保持着“家世”“财产”之类的故乡情怀。而突发的意外,使他几乎死去,在他康复后如梦境般的经历中,透露出了“南方风气”在他身上的觉醒——与其活着,活在过去的虚荣和未来的幻想之中,还不如在无厘头的生活中死去。
      
      
      
      《德意志安魂曲》
      
      古人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篇小说也一个即将受死的人的自白。在这一番自白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文明人,怎样成为了一个纳粹分子。
      
      在偏执和狂热的情结之下,人的良知是那样的渺小。不由得让人想起电影《钢琴家》中那位偷偷收留钢琴家的德国军官。不过,个人认为电影中安排那位军官在最后求救,减弱了他的形象。
      
      虽然清醒并有理由辩解,但却选择沉默着接受惩罚,堂而皇之地死去。勇敢地承担错误,冷静地面对死亡——这就是德意志的安魂曲。
  •       全文除开头谈到克里斯蒂安于一八九几年寿终正寝外再无任何涉及年岁的提及。不太可能指的应该是这个故事由老二亲口说出,而不是指老大的寿终正寝。之所以强调寿终正寝,在这里为了排除的便是老二的弑兄嫌疑。
        如果有了解过约拿单的故事,那关于克里斯蒂安的死,应该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了。约拿单作为扫罗王之子,以色列王位的继承者,本当和父亲同一阵营去嫉妒猜疑民心所向功高盖主的大卫,但他和大卫之间却有着不是兄弟却更胜兄弟的手足之情,以致扫罗王多番想除去大卫而不得。约拿单曾说:“你必做以色列的王,我也做你的宰相。”身为王储而把王位拱手让人,甚至心悦诚服甘居其下,辅助大卫。最后约拿单和扫罗王战死沙场,大卫加冕,做《弓歌》悼念阵亡的约拿单时说的便是:“我兄约拿单哪!我为你悲伤。我甚喜悦你,你向我发的爱情奇妙非常,过于妇女的爱情。”
        在《第三者》里,克里斯蒂安便是约拿单,爱德华多是大卫,而一直被他们故意视为工具任凭他们处置但实际上在意得不得了的胡利安娜,便是横亘在二人中最大的诱惑——王位。正如王位只能有一个人得到,尽管老大为了不伤害兄弟之情曾让爱德华多与他一起共享这个女人,但这样的共享仍然无法消除彼此的矛盾。于是,胡利安娜被送去了妓院。而插在这段情节中,有几个小细节。像博尔赫斯这样惜字如金的人,每一个细节都必然包含着巨大的信息量。第一个便是兄弟俩叫胡利安娜打包自己衣物时记得带上对她很重要的玻璃念珠和小十字架。初读此文时我曾觉得克里斯蒂安十分冷酷无情。虽说在冷漠的郊区女人只是一种工具,但把自己带回来的女人和弟弟分享,把百依百顺的她送到妓院这种不顾对方意愿随便处置的大男子主义实在令人鄙视。但后来再细读,却讶然发觉像他们这般活得没心没肺的人,居然会在意被他们视为“工具”的这个女人所在意所珍视的东西。纵使在男女平等的口号吼了许久的今天,也依然能听到有女生控诉“你根本就不知道我最喜欢的是什么,你根本就不在意我!”所以,他们是确实爱着胡利安娜的。
        而第二个细节就是前文说兄弟俩要商量一些事,商量的结果是把胡利安娜送去妓院,但后文的“交易已经事先谈妥”却又貌似互相矛盾。从把胡利安娜带回家开始,对胡利安娜的处置便一直是克里斯蒂安的事。把她带回家,把她和弟弟分享,把她赎回来,包括杀死她,都是克里斯蒂安做的决定。所以,把她送去妓院,谈妥交易都必定是克里斯蒂安做的。所谓商量,更多的应该是说服爱德华多。胡利安娜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谈论什么,但她以为需要很长时间,所以她去睡觉。然而没多久就被唤醒,说明老二考虑的时间也并不长,他们虽然共同爱着这个女人,甚至在后来互相欺骗着就为了再见到她,但可以因此肯定的是,他们还是爱对方胜过她,就像大卫发出的感慨:“我甚喜悦你,你向我发的爱情奇妙非常,过于妇女的爱情。”
        他们在胡利安娜所在的妓院相遇,克里斯蒂安知道了弟弟居然为见这个女人选择了欺骗自己,而自己明明亲手送走了她可是还是念念不忘地前来,明白到即使把她送走也解决不了已成定局的问题——自己和最爱的弟弟爱上了同一个女人。于是他以会累坏马为借口又把她赎了回来。然而人是他赎的,回来的路上两人也共乘一马,爱德华多知道,虽然胡利安娜对他更有好感,但她始终是属于克里斯蒂安的工具,所以只有克里斯蒂安有权决定胡利安娜的事,这样的认知让他十分不痛快,宁愿跑在前头眼不见为净。
        在胡利安娜回来以后,博尔赫斯插入了第二个象征——该隐的灵魂。在《圣经》中说该隐因为耶和华悦纳他兄弟亚伯和他的供物,但看不上自己的而嫉妒亚伯,最后把亚伯给杀了。但在“该隐的灵魂在游荡”后,博尔赫斯却用了转折。所以,这更让我笃定爱德华多并没有杀害克里斯蒂安。两人的感情依然矛盾而要好,以致他们发泄怒火时不惜伤害身边的一切也不愿意去伤害对方。所以,爱德华多怎么会因为克里斯蒂安杀了胡利安娜而杀了他?
        正如我们所知,第三者一般指的是破坏情侣或夫妻之间的感情的插足者,但在博尔赫斯笔下,做第三者的不是爱上哥哥的女人的爱德华多而是爱人关系中的一方——胡利安娜。这个有趣的设定也曾令人猜测兄弟俩是否同性恋,但依据他们对胡利安娜的爱我倒觉得不太可能。大概只是类似“恋母癖”这类由于血缘与共同经历而衍生的特殊情感而已。但在博尔赫斯设下的种种谜团中,我觉得这点反倒微不足道,反正就是兄弟俩感情很要好,要好到当第三者插足时由于两人都缺乏经验而不知所措,要好到两人的爱好如此相似,相似到爱上了同一个女人。最终克里斯蒂安唯一能想出的处理方法就是让这个第三者永远消失。于是,在最后又提到了卖皮子——前文唯一提到的地方就是他们借争论卖皮革实际在因胡利安娜争吵。如果博尔赫斯在此煞笔,认真品读的人也大概能推断胡利安娜被杀吧。在第一次出现卖皮革的时候我就纳闷这两兄弟不是无所事事的无赖吗,怎么会不说赌博喝酒而反倒扯到卖皮革了,我想这大概也是博尔赫斯埋的一个伏笔吧——到最后克里斯蒂安说去卖皮子却走另外的路的时候,爱德华多并没有提出疑惑,那是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胡利安娜的死,可他还是顺从地上了车,顺从地接受了哥哥的处理。
        初读时我还有一个疑惑,就是长脚鹰是何许人物。我刚开始以为是两兄弟的共同朋友或是哪个无赖的绰号,后来一百度才知道是南美洲的一种秃鹰,食性类似食腐动物。所以,克里斯蒂安说“长脚鹰会帮忙”的意思便是长脚鹰会把胡利安娜的尸体吃掉。我不太清楚阿根廷的葬礼习俗,但这却让我想到高加索山上的普罗米修斯。阿根廷信奉天主教,而博尔赫斯提及的约拿单和该隐也是圣经中的人物,对胡利安娜死后的处理交给长脚鹰,隐喻义大概更偏向普罗米修斯之罪,让鹰啄食而不是长眠地下安息,胡利安娜打破了兄弟间的平衡,是有罪的。而关于这的另一层联想则是西藏的天葬。在《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涉及的中国文化表明博尔赫斯的博学,因此如果长脚鹰果真是天葬的含义,那就更能说明克里斯蒂安不是同性恋,而是深爱着胡利安娜的。
        在读别人的评论时,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猜测:《第三者》中的两兄弟,实际上是同一人——博尔赫斯自己。博尔赫斯自小一直惧怕镜子,他厌恶自己被复制。因而,故事中的两兄弟,极有可能是人格中的两面。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他们之间如此密不可分,因为他们本就是同一人,同一人中矛盾而统一的两面。博尔赫斯厌恶,或者说惧怕,性、生殖等一系列人性的冲动,他在写《第三者》之前的半年,传来他曾爱过的女子巴斯克斯将要订婚的消息。再之前两次失败的恋爱经历更让他对必然要伴随着性的爱充满厌恶之感,因此不难解释在《第三者》中尽管说纳尔逊兄弟都爱胡利安娜,但从叙述中我们是完全感受不到作者或叙述者对胡利安娜的怜悯与爱意的。胡利安娜尽管被爱着,但她依然活得像牲口一样,没有反抗,没有情绪,更没有话语权。对真实的博尔赫斯而言,他一方面渴求着一个和母亲一样温柔有力的贤内助,但又惧怕女人向他索取他避之不及的激情,他的这种矛盾体现在《第三者》中就是对胡利安娜反反复复的处理——带回来,丢给别人,要回来共享,丢去妓院,赎回来,杀掉。
        博尔赫斯在《小径分岔的花园》中提及到“设一个谜底是‘棋’的谜语时,谜面唯一不准用的字是什么?”“‘棋’字。”我一直在苦苦思索,《第三者》这么大的谜面下,博尔赫斯隐藏着的谜底是什么。虽然文中早有提及,但我依然认为是“爱”。是博尔赫斯不愿意去承认,但又确实存在着的“爱”。
        这种爱,就像克里斯蒂安对胡利安娜的感情一样,就像克里斯蒂安对爱德华多的感情一样,不说,但不代表不存在。
  •     被比较文学老师解读得如哲理诗一般神秘梦幻的《小径分叉的花园》,在某个半梦半醒的晨间地铁中读来兴味索然。兴许是被过早地透露了小说的细节;兴许是遗憾它只是个中篇;兴许是有点反感它的故弄玄虚;又或者,只是被这种对东方文化无伤大雅的误读小小地激怒……然而不管是以上的哪一种个人体验,都不妨碍它成为一部足够震撼的绝对优秀的小说。
      博尔赫斯不厌其烦地在他的小说中传达他对时空独特的理论。在我所读到的篇目中,他都非常着意去强调主人公选择的决定性作用:小至个人命运,大至人类历史,看起来似乎有点类似于我们平常爱用的蝴蝶效应,可又远比之复杂纷乱得多。在交错之中,背离以后,我们能够读到一种东方的宿命观,一种西方世界对东方充满诗意的想象。如果从故事层面来看《花园》,我想没有人会吝啬溢美之词:花园和迷宫在时间空间双重意义上完成了隐喻的融合交叠,另外,它也是博尔赫斯一贯的叙事结构,行文风格(尽管我并不认为它有个漂亮的结尾);不过从哲学思辨的角度,一定会有人反驳他的这套说辞。虽然愚钝如我并不能明确说出它的漏洞在哪,但他的的确确是建立在对庄子思想浪漫而天真的误读之上,因而才会散发出无比神秘的气息。
      我曾说,张玮玮的《哪一位上帝会原谅我们呢》像极了《小径分叉的花园》,现在看来,只是因为第一段的歌词:
      你是沿江而来沉默的革命杀手
      我是阁楼里面失败的三流演员
      你要去东方干掉某个人的明天
      我要换一个名字 我要去南方
      
      然而无意中,它也给我提供了另一种解读的可能性,除却时空的迷宫,因为间谍的决定而决定的每个人的命运,一样有着玩味的余地:
      我们都有着各自的罪啊
      哪一位上帝会原谅我们呢
      
      间谍的罪是成为纳粹的牺牲品,
      汉学家的罪在于揭开了那个绝妙的谜底,
      被送出的情报沾染鲜血又将夺去多少无辜的生命,
      身处迷宫之中,带着抉择本身的原罪,哪一位上帝又会原谅我们呢?
  •     开始在地铁上看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集,发现实在不是个好的选择,主要还是因为作者写作手法有时过于隐晦,上班高峰时的地铁车厢又无法提供足够的新鲜氧气和安静的阅读环境,导致大脑思维能力下降,专注度也跟不上故事节奏,最终往往看完一篇文章云里雾里,头晕目眩,好似喝了三两白的。
      《玫瑰角的汉子》就是最好的例子了。第一遍读完根本,看了结尾,突然感觉前面的东西都白读了,根本没法和这结尾两句话联系在一起。其实这种感觉最为难受,像是在心里扎了个结。所以没办法到了办公室又读了两遍,发现果然不是篇普通的小说。
      接下来,我就来尝试解读下这篇文章。若给位看官没读过这篇文章,就先试下这个链接,先读遍全文 http://www.my285.com/wgwx/zpj/boerhesi/004.htm,再听我慢慢分解。
      首先,我是谁?我是讲故事的人,讲故事给谁听?由全文最后句话“博尔赫斯,我又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那把锋利的短刀抽出来”得出原来是当事人讲故事给作者听,而作者,博尔赫斯,只是做笔录的人。
      接下来,凶手是谁?我是凶手。为什么?有理有据。第一,我与雷亚尔见过三次面,一次是他开门撞了我,另一次是他被捅了刀回到酒吧。还缺一次,那只能得出结论:从我独自出了酒吧到回到酒吧这段时间里我与雷亚尔又见了一次。(我太本格了,有没有!)
      第二,我有作案动机。罗森多是我的偶像,而雷亚尔彻底毁了我的偶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罗森多没有接受雷亚尔的挑战,但在我看来那都是懦弱的表现,我无法接受这一现实。而且雷亚尔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把我撂到一边是如此的容易,以至于我独自出了酒吧,内心孤独郁闷自卑,认为自己渺小,是垃圾,对雷亚尔的仇恨之情溢于言表。再者,我对雷亚尔占有了罗森多的女人这件事也是羡慕妒忌恨,当想到两人野外打炮的场景,心生厌恶,仇恨进一步升级。
      第三,为什么最后我回家时发现家里有人?文章开头其实已有伏笔:“因为卢汉纳拉在我家过夜”。所以在我家中等我之人正是卢汉纳拉。卢汉纳拉干嘛等我?因为我成了强者,只要雄性狮子打败了另一只狮子就应当得到他的配偶,或者说雌性狮子只跟随能打败其他狮子的雄性狮子(我好像也学得隐晦了)。言下之意,是我击败了雷亚尔。
      第四,我回到酒吧“装着没事”,说话也“若无其事”,帮卢汉纳拉开脱时差点“拔出刀”,“鞭子不会自己抽打”,这一系列的心里刻画都体现出我的心虚,肯定有什么事发生了。
      想必大家至此已经不再怀疑凶手是谁了,但本文不是推理小说,他的内涵不仅只是通过叙述的手法来掩盖一个凶手身份而已。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思考需要解答。
      京极夏彦认为所谓的凶杀只是被过路鬼魔附了身。我杀了人,这其实根本不是正常的我会做的事,我只是一时冲动了,也许正好是在我独自徘徊时,看见了雷亚尔和卢汉纳拉,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肾上腺素激发了我暴力潜质,所以我下了手。后来当我看到雷亚尔身上的伤口,自己也不得不感慨“捅他的人手腕够硬的”。由此可见我对于杀人的结果充满的罪恶感,对于外界不愿暴露罪行,对于内心也不愿承认这一客观事实,希望通过自我欺骗来实现慰藉的目的。人类其实很擅长这类心理。最后我再一次检查凶器,没有一丝血迹,如同自己的罪恶已经洗清,或者说我已经成功地回归了正常的生活轨迹中。这是一种理性的表现。
      作者描述的是一个力量崇拜的社会,会耍刀的罗森多受到了年轻人的追捧,而羞辱了罗森多的雷亚尔得到了他的女人,失去力量的汉子财务被瓜分了个精光,一切都充满了原始的气息,实际上是回归了人类的本真(不论是今日中国社会还是国际社会都能发现这种现象的缩影)。而我作为一个普通的渺小的人,既展现了对力量的崇拜和追求,也展现了人性的软弱和向善的一面。(有没有发现和现实遥相呼应了?)
      总体来说是部奇特的作品,至少像我这样缺乏文学常识的人是这么认为的(不是文中的我,我们终于回到现实中来了)。但是我不得不说本作带给读者的冲击不够强烈,远不及他的兄弟作《套马杆的汉子》。(还是基友作?)
      
  •      刚开始看时不停地注意页数,总想着怎么会那么厚,看了五分之四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感叹怎么这么快就要看完了。
      
       也许不能完全跟上作者的思路,也许不能完全(甚至一大半)领悟作者的意图,从最初的勉勉强强地浏览,到最后细细地品味,其中的感慨难以言表。
      
       我不熟悉的后现代的作家,脑子里印象最深的还是欧亨利的剧情,杰克伦敦的精神,以及莫泊桑的写法,突然接触到充满混沌 迷宫 对称的作品有点手足无措,加上博尔赫斯的学识太太太渊博了,以至于我不停地翻阅百科全书,但看完整本书突然又不适应传统叙事手段了,似乎还在思考那个高乔英雄最终的结局是怎样。。。
      
  •     博尔赫斯在《德意志安魂曲》中写道:“我们好比那个建了一座迷宫结果自己困死在里面的巫师。”
      
      博尔赫斯喜欢讲述生命的困局,而不是困境。困境是人面对两难选择的状态,赋含某种道德诉求,但困局没有。困局就是我们生存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我们想确认自我,却发现我们是被虚构的;我们想揭开真相,却发现我们正步入圈套;我们想追求永恒与无限,殊不知我们对其难以承受。我们的一切行为,都不过是在这分岔的小径中完成了一次盲目的转弯,不过是在这座令人眼花缭乱的迷宫上又添一块砖瓦而已,任何走出困局的企图都是不可实现的。博尔赫斯的作品,其主要基调貌似是玩味与消遣,实则是无奈的调侃与绝望的悲观。
      
      在《另一次死亡》、《刀疤》、《环形废墟》等作品中博尔赫斯对“我是谁”这一文学母题做出了令人惊异的回答。
      
      《另一次死亡》描述了“我是自我的虚构”,故事叙述者偶然发现,同一个达米安有两种不同的死亡结局,一是如懦夫般于1946年死在恩特雷里奥斯,一是如英雄般于1904年死于马索列尔战役。叙述者后来发现,因为达米安在马索列尔战场上表现怯懦,后半辈子决心洗清这一奇耻大辱,他暗暗等待命运再给他带来另一次战役,但这场战役“在谵妄中出现,……他垂死时战役重现,他表现英勇,率先做最后的冲锋,一颗子弹打入他前胸。于是,在1946年,由于长年的激情,佩德罗·达米安死于发生在1904年冬春之交的败北的马索列尔战役”。达米安羞于面对那个怯懦的自己,于是用后半生的时间虚构着英雄的自己,而这个意念竟使得现实也随之改变,他真的成为了1904年阵亡的那个虚构的自己。也许在我们的一生里,我们一直虚构着自己,并渴望成为那个虚构的自己。
      
      《刀疤》的故事也与此类似,自我否认与自我确认的界限在叙述者口中变得含混。讲述者讲述了一个自己遭到叛徒背叛的故事,直到故事的最后,人称突然发生转换,英雄和叛徒的身份颠倒,我们才明白原来出卖朋友的叛徒就是讲述者本人。在故事中,耶稣成为犹大虚构的自身。
      
      而《环形废墟》则彻底否认了自我存在的确定性。这个故事如庄周梦蝶一样,一位躺在环形废墟中的巫师,在梦中创造了一个儿子,赋予他形体、思想和能力后,派他到下一个环形废墟去。但巫师担心儿子知道自己只是个幻影,火焰会揭开这个秘密,因为幻影是不会被火烧着的。然而有一天,闪电引发森林大火,大火包围了巫师的环形废墟,当巫师以为自己即将死亡时,发现火焰却没能伤害他,他终于明白,自己竟然也只是别人梦中的幻影,只是别人的一场虚构。
      
      在《死亡与指南针》、《埃玛·宗兹》中,博尔赫斯探讨了逻辑是否能揭示真相的问题。
      
      这两部作品从相反的层面展现这一主题,《死亡与指南针》写的是一位如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通过逻辑推理,最后证明出何时何地将会发生下一场连环谋杀案,当他赶赴现场时,殊不知自己正是被谋杀的对象。谋杀者原本和侦探就有过节,但一开始谋杀者不过偶然杀了第一个人,并没有设计连环杀人案,正是发现侦探在调查,便利用了他的推理将他引入圈套。时间、地点都推测正确,只有谋杀的动机、谋杀的真相没有被推理出……
      
      而《埃玛·宗兹》讲的一个女孩为父复仇,她在见仇人之前,先将自己扮成妓女,接受一个男人的糟蹋,然后找到杀父仇人——自己所在工厂的老板,并将其枪杀。接着她打电话自首说老板强暴了自己,所以自己杀了他。所有人都认为这就是真相,因为“埃玛·宗兹的声调、羞怒、憎恨都是千真万确。她也确实受到了糟蹋;虚假的只是背景情况、时间和一两个名字。”
      
      在《永生》、《沙之书》等作品中,博尔赫斯则探讨了难以承受的永恒和无限。由于人类面对着生的短暂、死的迫近,对于命定的死亡充满恐惧与遗憾,对永恒与无限充满敬仰,渴求自己也能达到这种永恒与无限。但博尔赫斯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假如我们真的获得了永生,真的将无限握在手中,我们又将如何?
      
      在《永生》中,主人公寻遍世上的每一条河流,渴望喝到永生河的水,当他终于获得永生后,却发现获得永生的人只有冷漠与厌倦,他们对别人的命运和自己的命运都漠不关心,生命毫无激情。他们会遗忘自己是谁,因为自己是历史中的许多人。
      
      于是博尔赫斯设计出一个反题,那就是当我们真的获得永生,我们是否会像现在追求永恒一样地追求死亡?博尔赫斯写道:“对于永生者来说,没有挽歌式的、庄严隆重的东西。”“死亡使人们变得聪明而忧伤。”于是主人公又去寻遍世上的每一条河流,渴望喝到死亡河的河水,终于有一天,他喝了某一条的河水后,一棵多刺的树划伤了他的手背,痛得异乎寻常,“我悄悄地看伤口缓缓渗出一滴血,感到难以置信的幸福。”
      
      《沙之书》(包括《通天塔图书馆》、《阿莱夫》)则写出了手握无限的境况。故事主人公喜欢收藏书,有一天一个书贩出售给他一本沙之书,这本书找不到首页,找不到尾页,无论你怎么翻它,都无法翻出相邻的两页,因为每页之间是可以无限分割的。于是“我”发狂一般担心这本神奇的书被偷走,后来又找了一个本子描摹翻开的内容,查看是否会出现重复,“我”迷失在这种无限中,开始失眠,偶尔入睡就梦到这本无穷无尽的书。“我领悟到那本书是个可怕的怪物,……它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一件诋毁和败坏现实的下流东西。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最后,“我”想到一个办法,把这本书藏在了有九十万册书的国立图书馆,不去记住它的位置,遗忘它。
      
      博尔赫斯曾说:“天堂就是图书馆的样子。”这让我想起了伍尔夫的一句话:“天堂就是持续不断、毫无倦意的阅读。”我曾被这句话深深地感动着,可如果我们真的身处一座无边无际的“通天塔图书馆”或者拥有这样一本无穷无尽的“沙之书”,我们会觉得幸福吗?也许我们只会迷失……
      
      天堂究竟是什么,博尔赫斯表示怀疑:“天堂里的有福之人大概认为那里的优点被从未到过天堂的神学家们夸大了。”博尔赫斯不是怀疑天堂的存在与否,而是怀疑天堂的幸福感,如同我们追求的永生与无限,其实仍旧是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罢了。
  •     小说集里的故事之多,之诡谲,之包罗万象,像是要写尽了宇宙
      不是我们所处的这个平淡的世界,而是与之平行的,充满了瑰丽时间流转的天地
      好的作家笔如棱镜,将母题们反复翻滚,呈现万花筒里永不重复的绮丽幻象
      真是畅快又扭曲的,期待又恐惧的,恍然大悟又茫然不知所之的阅读体验
      庸俗一点说,是大开眼界
      再往下走,也许就触动了人类内心对无限时空的仰望和试探
      宇宙如此神圣,总得敬畏点什么罢
  •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博尔赫斯的作品引入中国以后,镜子、沙漏、回廊、图书馆以及分岔的小径,都成为了文学沙龙中的常用语。而他那帧著名的晚年照片也与我们理解的博尔赫斯,十分吻合:洁净得近于挑剔的西服、领带,一丝不乱抿向脑后的白发,两手柱着一根从唐人街买来的中国拐杖,双目失明,而表情既茫然又安祥。这给人的感觉是他的确生活在时间之外(抑或永恒的时间之内?),面容如石头一样结实,又丝绸般富有光泽,却惟独不像是血肉之身。给这样一个老人联系在一起的,只可能是:形而上的轻烟薄雾和循环不已的时间之谜。
      然而,他于1966年写出的小说《第三者》,却好像是一个例外。它也许是最不博尔赫斯化的一个作品,却深得博尔赫斯自己的珍视,当然,它也因此而部分地瓦解了博尔赫斯超凡出尘、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故事发生在乡间,语调依然是博尔赫斯终生恪守的那种克制,主人公是他早年醉心的好汉,即强盗、流氓、恶棍、痞子,在那些小说中,他们为义气、血性、尊严而一拼生死,但《第三者》里,他们要对付的却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这是相依为命的两兄弟,生活得简单、朴素,一起干活、打架、逛窑子。有一天,老大带回一个女人同居,老二也喜欢上了她,为了消除兄弟不和的潜在危机,老大允许老二一同分享。然而,日子长了,两兄弟开始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常常吵闹,真实的原因其实是多了这个女人。他们再也不能欺骗自己,于是经过简单的商议,兄弟俩把女人卖给了妓院。然而,对这女人默默的怀念却弄得他们不得安宁。老大悄悄骑马跑去妓院会她,却发现老二的马已经栓在门外的木桩上了。他们悲哀地发现,这样长此下去,会把他们的马累垮的,不如把她留在身边吧。于是,又把女人赎回了家。一切又回到了从前,麻烦和危机卷土重来,这大概是《第三者》中唯一具有博尔赫斯循环意味的情节。最后的解决之道是,三个人中必须有一个人去死。在凄凉的针茅地边,老大平静地告诉老二,“兄弟,我今天把她杀了。她再也不会跟我们添麻烦了。”两个人痛哭并且拥抱,和好如初。这个故事就完了。如果不署作者的名字,我不太相信它出自博尔赫斯之手,野蛮,残忍,却没有智慧。
      读《第三者》的时候,我联想到《水浒传》里的武松、石秀的杀嫂,都是关于兄弟俩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也都杀得透着忒毒的狠劲:武松是剜开潘金莲的胸脯,抠出五肝六脏来,再一刀割了她的头;而石秀是把刀递给了扬雄,先割了潘巧云的舌头,再一刀捅进心窝直割到小肚下,最后把她分为七大块。但毒归毒,却讲究怨有头、债有主,潘金莲是杀武松的哥哥在先,而潘巧云呢,是偷汉,还要挑拨石秀和扬雄的情分。而在《第三者》中,那个女人完全是作为一个被使用的工具而存在的,她没有自主的言语、思想、行动,而她被杀的理由仅仅就是她作为第三者的存在。只有一句话,泄漏出这个女人即便是工具,也还有一点作为女人的私心:“胡利安娜百依百顺地伺候兄弟两人,但无法掩饰她对老二更有好感。”对于写得慢而精细的博尔赫斯来说,这句话是深思熟虑的。
      今天,读过《水浒传》的许多读者,尤其是女权或平权主义人士,都咬定施耐庵变态,恨女人,在女人那儿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他的书中没有男欢女爱,三个女英雄都没女人味,写得呼之欲出的,如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偏偏都是下流货。这种说法是很有意思的,倘若它有合理性,那么博尔赫斯又如何呢,他的小说既不讲爱,也基本没性,而那个被兄弟俩杀死的女人,百依百顺,逆来顺受,真是死得活天冤枉。那是不是说,博尔赫斯和施耐庵其实是同病相怜,病出一辙,只是一个比一个走得更远、更狠、更极端?
      
                        二
      
      虽然是一个形而上的小说家,博尔赫斯和女人的关系,却比一般人想像的要密切得多,近于生于深宫之内,长于妇人之手。英国血统的祖母教会了他英语,这使他的阅读英语先于西班牙语;漂亮而坚毅的母亲活到99岁,陪伴了他77年;童年时代和妹妹游戏,也是妹妹充当女王,而他扮演王子。也就是说,他在家里的角色,一直都是孙子和儿子,是需要被女人哺育和辅导的男孩。在这一点上,他和海明威是反向而动的两个典型:来自女性的亲密之爱,把博尔赫斯永远留在了家里;而海明威则因和母亲的不和,远走高飞,在全世界追逐女人。当然,博尔赫斯也考虑过婚姻,似乎也爱上过女人,但最后都失败了。
      博尔赫斯失败的原因,很可能来自他内心的恐惧。作为一个体格孱弱、先天近视、耽溺于书本的少年,他对家中女人的臣服,会让他感到温暖和安全。但在一个民风剽悍、探戈舞如火如荼的拉丁美洲,要让他去征服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并让她臣服于自己,这一定是使他想着都觉得发怵的。在博尔赫斯的童年,有两大发现决定了他的一生:一是书籍,一是镜子。书籍给他展现了一个有无穷奥秘并且可以无限延伸的世界,就他而言,宇宙也就是一座巴别图书馆。而镜子让他看到了另一个自己,这是十分可怕的,他厌恶自己遭受到复制。复制可能带来的是对本性的迷失,因为人无法控制镜中的另一个自己。自制、自控,是博尔赫斯作品中一以贯之的语感,也是他毕生恪守的信念,而镜子、迷药、醉酒、性冲动,则会导致信念的动摇或坍塌,总之,是一切麻烦的源头。年过七十之后,他回忆童年,还说自己一向都怕镜子,甚至怕有光泽的红木家具、玻璃和清澈的水面。镜子还让他联想到生殖和淫秽。这两个词在他那儿,常常是并置在一起的。当然,镜子所真正象征的,首先是婚床,婚床才意味着形而下的:性、婚姻、婚床、生殖。这才是他真正焦虑的。如果人的出生都能像雅典娜一样从父亲的头上蹦出来,或者,如中国的妖猴来自冥顽不化的石头,那就太好了。可惜,事实并不如此。于是,在虚构的故事中,他就把自己的愿望推向了极端,譬如《圆形废墟》,一个在躺在河边圆形废墟中的巫师,创造儿子的方式是做梦:“他要梦见一个人;要梦见他,包括全部的细节,而且要使他成为现实。”在经过无数的艰苦努力后,他在子虚乌有中以梦把儿子创造了出来,赋予他形体、思想和能力;再后来,他派遣儿子到下一个圆形废墟去(去做梦)。儿子走了,在对儿子的思念中,藏着深沉的忧虑,他怕儿子知道自己不是血肉之躯,而仅仅是幻影。不过,只有火焰才会揭开这一个秘密,因为幻影是不会被火烧着的。然而,有一天,闪电引发了森林大火,大火包围了巫师的圆形废墟,当巫师以为自己就要在死亡中结束一生的劳作时,火焰却没有给他带来炙热和烧灼:他终于明白,他自己也只是别人梦中的幻影。
      我晓得,这样解读《圆形废墟》会引来博尔赫斯拥趸者的不快,不过,他这座貌似废墟的宝山也的确是可以从任何路径进入的,即便是渗透了玄奥的哲学,也会留下手工打造的细节和个人情感的印记。何况,他本来就不该让人望而生畏;作为故事,他的小说都非常吸引人。我的一个学生在大四时去中学实习,就在初二的课堂上讲过这个《圆形废墟》,结果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最后一齐以诧异的“啊?”声作了结尾。当然,仅有诧异是不够的,在读遍了博尔赫斯的小说后,我们的确需要去探究,性,怎么会那么让他恐惧呢?如果说,来自祖母、母亲、妹妹的母性之爱,弱化了他男性的气质,那么父亲又在哪儿呢?
      
                        三
      
      博尔赫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的,除了对阅读的热爱和先天的近视,似乎就很少相似之处了。他父亲作为一个律师,在俗世中是一个成功的男人,担得起养活一家老少的担子,而博尔赫斯成年之后还长期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下,直到1937年即他38岁的时候,才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在市立图书馆作一名卑微的职员。他父亲同时风流倜倘,在女人世界中总是居于主动,艳遇频频。一个流传的笑话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他找一个漂亮女人搭讪,当女人回头的时候才发现这正是他妻子。而博尔赫斯对女人保持着谨慎的距离,羞涩腼腆,笨手笨脚。他乐于与之交往的女性,往往漂亮、时髦、热衷社交而和他不会走向婚姻,也就是说,不会有婚床,不会有性。公平一点说,博尔赫斯也喜欢女人,也向往过婚姻,但他真正怀着惊慌和恐惧的,是性。说得更清楚一些,是对自己性能力的深刻怀疑和忧虑。而这一切,都是博尔赫斯的父亲亲手造成的。
       第一次大战前,他父亲为了治疗眼疾,举家旅居欧洲,在日内瓦度过了漫长的岁月。在博尔赫斯年满18岁的时候,父亲认为儿子应该找到一个女人体验性,以使自己成为男人。但以博尔赫斯的迂笨,这个女人其实还是父亲为他找到的,大概是一个妓女,也许还是他父亲的相好,时间、地点都安排妥当,父亲让他一定要去:是一个旅馆,一个房间,博尔赫斯哆嗦着敲开了门……一个小时后,他哆嗦着出来,一切全失败了。这次惨败造成的伤口,在博尔赫斯的内心将永远不会愈合。现在文学界基本一致地认为,博尔赫斯活了一辈子,但没有作过爱;至少,没有成功地作过爱。
       对自己性能力的怀疑和焦虑,也同样困扰过二十世纪其他杰出的作家。据海明威的回忆录记载,菲茨杰拉德在巴黎的时候,就曾向海明威作过痛苦地倾诉,而海明威为了缓解他的不安,不仅陪他去看医生,还去卢浮宫看裸体男人的雕塑,分析器官的大小与结构。这是典型的海明威式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菲茨杰拉德完全无用,他后来死于酗酒、绝望、灵感丧失。同样的焦虑在卡夫卡身上也表现得很突出,他的终生挚友马克思•勃乐德在《卡夫卡传》中也提到,在卡夫卡去世后,他听说卡夫卡曾有一个私生子,但这个孩子在卡夫卡尚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死掉了。对此,勃乐德伤感地写到:卡夫卡最怀疑的,莫过于自己生育的能力。如果他知道自己有一个孩子,并把孩子收养过来,孩子也许不一定会死,也许新觉醒的自信心能够拯救卡夫卡自己的生命,也许他今天就坐在我的身边,使我不必对着虚无命笔。然而,卡夫卡的确是在懵然无知中死了,两次订婚、两次逃婚,卒年仅有41岁。但在读过卡夫卡的《城堡》之后,我以为性之于这位忧郁的天才作家,依然是如城堡一样遥远而不得其门而入的。我怀疑勃乐德听说的私生子传闻并不可靠,之所以他把它补录在案,大概是聊作挚友孤独一生的某种慰藉吧。苏珊•桑塔格说过大意如此的话:《堂吉珂德》是一部伟大的关于嗜读症的小说,它的主人公和作者都沉溺于疯狂的阅读,阅读把他们变成了深刻、高贵的人,同时也把他们绑架了。沿着这条线索看下去,我发现文学史上被阅读绑架的作家,往往都是如博尔赫斯、卡夫卡这样的天才,体格虚弱、内敛深思,耽于冥想,而拙于行动,总怀着巨大的不安全感处在逃避的状态中,害怕来自任何一方的伤害,尤其是女人、性、一张婚床,正所谓“所有的障碍粉碎了我”。
       十几岁的时候,我读《金石录后序》,很为李清照、赵明诚夫妇间的读书佳话所感动。但多年后,我对这种佳话感到很怀疑,赵明诚作为一个典型的嗜物癖患者,他对文物倾注的热情,其实是远远超过了对血肉丰满的女人,他临死放不下的,只有他毕生搜寻的这些注定流失的古董。我进而觉得他的性能力是可疑的,他和李清照结婚28年,死时也才49岁,却没有留下一儿一女。如果把不能生育之责归于李清照,那么他还有偏房、丫鬟可以为他传宗接代,这在漫长的古代,不是希罕事。杜甫穷愁一生,是六十多岁还娶了个小妾的,何况贵为宰相公子、并作过知府爷的赵明诚。然而,他的确没有留下后人来。我把这一猜测,写在了我的中篇小说《如梦令》里,吟诵过“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女词人,对丈夫所抱有情感,与其说是深沉的爱,不如说是痛惜的怜。
       站在“所有的障碍粉碎了我”之反面的,自然就是“我粉碎了所有的障碍”,那是由面对女人大无畏的巴尔扎克、海明威、聂努达、马尔克斯等人结成的文学大家族,如果把它扩展出去,还可以把饱享声色之欲的毕加索、布莱希特等等艺术家也都包括了进来。然而,很多事情不是天生的,机会、偶然,或如博尔赫斯爱说的“这一个、那一个”,在改写着这些天才的人生,当然,也在改写着人类的文学史。马尔克斯的一段话披露了其中的秘密:“任何正常的男人在经历一次新的性行为时总是战战兢兢的……我们男人都是软弱胆怯的,只有依靠妇女的理解和帮助才能体面地向前挺进。”也就是说,妇女在这儿,是男人的导师。博尔赫斯很不幸,他大大咧咧的父亲替他找到的导师是个粗鲁的妓女,她把他给毁了:从18岁起,他守身如玉一辈子,献身于书籍和虚构,留下了一卷卷有着永恒之谜的文字,烛照着这个灰蒙蒙的世界。
      
       四
      
       1939年和1945年,博尔赫斯曾经追求或热恋过两个女人:艾德•兰赫和艾斯特拉•坎托。从他分别与她们留下的合影来看,她们都丰满、高挑,生气扑扑得甚至有些逼人;而博尔赫斯则显得相当紧张而且平庸,在那些年里,他身材臃肿,穿着拘谨,很像一个铁路工程师或者市政厅的科员,不会有谁会想到他已经是才华横溢的文豪。他和她们的关系,没有产生强烈的激情,当然,激情对博尔赫斯来说是可怕的,因为这就像镜子、迷药、性冲动一样,会让他迷失本性。但是,对于这两个健康而且正当盛年的拉丁女子来说,激情恰恰是不可缺少的。譬如艾斯特拉•坎托,她不满足于和博尔赫斯的恋情仅仅局限于散步,谈玄说梦。在一个夏夜的路边长凳上,在雾蒙蒙灯光映出他小说中常有的含混氛围中,他向艾斯特拉•坎托正式求了婚。然而,这个无限崇拜切•格瓦拉的女子这样回答他:要结婚,必须先睡觉。睡觉,把博尔赫斯的求婚之路堵死了,他被迫后撤,沮丧一度让他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是,如果他真的敢于自杀,那么他也就勇于尝试一次性放纵了,他不会这么做,因为他不是海明威。所以,他后撤,回到了书中,回到了母亲的翼下。
       60年代中期,他又爱上了一个比他小大约40岁的女子玛丽亚•埃斯特尔•巴斯克斯。巴斯克斯一度代替他的母亲陪伴他旅行。然而,他对巴斯克斯是不是爱他,并无所知,对巴斯克斯是不是已经芳心他许,也不过问。最后,当巴斯克斯和别人订婚的消息传来时,他立刻去作了拔牙手术,让肉体的痛楚来淹没内心的痛楚。但这还不够。半年之后,这个早年皈依过极端主义的伟大诗人兼小说家,又以排毒的方式,写出了粗蛮、残忍的《第三者》,让那个给两个男人的平静世界带来不安宁的女人,先成为人尽可夫的妓女,然后死于匕首。那两个男人,我们有理由认为就是博尔赫斯本人,如他的名文《博尔赫斯谈博尔赫斯》的标题所示,一个人其实是两个人,虽然他不喜欢镜子,但镜子的确存在着,这是无可奈何的奇迹。
      博尔赫斯只信赖一个女人,那就是他的母亲。她美丽、坚强而且长寿,一直活过了99 岁。在父亲早逝之后,博尔赫斯就一直生活在母亲的庇护下。她是他的母亲、秘书、经纪人、向导,陪伴他到各地旅行、签合同、演讲等等。博尔赫斯和母亲曾在自家的阳台上和飞机场合影,母亲满头银发依然仪表高贵,而博尔赫斯自己也是一个60多岁的老人了,却带着轻松的微笑,像一个惬意、满足的孩子。然而,这只是一种母亲和儿子相依为命的关系。1975年博尔赫斯的母亲世。悲伤之余的博尔赫斯在一首诗中这样写到:
       我犯下了人们所能犯的
       最深重的罪孽:
       我从不感到幸福
      玛丽亚•儿玉后来填补了因博母去世而留下的空白。1958年,12岁的少女玛丽亚•儿玉第一次见到博尔赫斯,面对这个“像金字塔般古老”的男人,她感到他平易近人,但自己仍羞涩得说不出话来。而博尔赫斯由于失明而只能想象她的形象。他没有正面说出过他对玛丽亚的想象,但我们可以揣测,玛丽亚和他的母亲是重叠在一起。他和她曾留下这样一张照片:博尔赫斯柱着拐杖,挽着玛丽亚的手在塞纳河畔散步。博尔赫斯已是风烛残年,但是他的神情,就如同他正依靠着自己的母亲。而玛丽亚虽然比博尔赫斯要小40多岁,但她的眼里确有着母性的仁慈和怜悯。博尔赫斯写过一首名为《月亮》的诗献给玛丽亚•儿玉:
       金黄的月亮多么凄清。
       夜晚的月亮已不是亚当初次
       见到的模样。人们多少世纪的失眠
       使她唏嘘幽咽、泪流满面。
       看看她吧。她就是你的圆镜。
      是的,月亮、圆镜、东方人柔和的轮廓,一切都只能凭借想像来完成了。1986年6月14日的日内瓦,博尔赫斯在玛丽亚•儿玉的温柔注视下,死去了。此前八周,他和她结为夫妇,以便把全部文学遗产交由她合法继承。
      博尔赫斯度过了他漫长的一生,他从不感到幸福,但他的确也去过天堂。在八十之年谈到天堂、地狱的时候,他说,那不是某个地方,而是某种状态。天堂是什么状态呢,伍尔芙说过,“天堂就是持续不断、毫无倦意的阅读。”果真如此,天堂就距博尔赫斯从不遥远。而通过对博尔赫斯不倦地阅读,天堂也在向我们徐徐展开。至于幸福,那是另外一回事情。
      
      
      2005-3-14,成都狮子山桂苑
      
      本文写作中,曾引用或参考以下著作:《博尔赫斯•书镜中人》,詹姆斯•伍德尔著,王纯译;博尔赫斯小说诗文选《巴比伦彩票》,王永年译;《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王央乐译;《博尔赫斯八十忆旧》,西川译。等等。特此致谢。
      
  •     我一直认为 小说才是文学最终的归宿 也是最好的归宿 这包含了一个出世和回归的过程 人的心灵在这一个类似于涅槃的过程中得到了属于他属于这个世界的救赎 而博尔赫斯的小说 便是这个苦行之路上的一堵墙 读他的小说 如同奋力掷出的鸡蛋咂碎之上 美感在于破碎和污渍
  •     我这个丢了西瓜还什么都不捡起来的笨蛋 当时在那个神奇的小书店里,只买了博尔赫斯谈艺论确忽略了这个珍宝 害得自己延迟那么多年才体味到他带给我的深邃博重的颠覆感,哎呀!你这个大Sb!!
  •     不能说他的文笔到底有多好,以为毕竟看的是翻译本。但是真的很喜欢他的构思。阅读的时候有一种一气呵成的感觉,真的是被深深吸引的感觉。但是合上书,就会觉得从一个世界回来了。然后想回忆些什么,可通往那个世界的大门已经合上了。然后就想再看一遍。
      从这门书开始,开始关注博尔赫斯。这个有资格但是没有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拉丁文人。
  •     很耐读,这里有很多故事,有他看到的故事,有他听到的故事,总之,他在用自己的笔讲离奇、异端、血腥及与幻想有关的故事,细腻且有力,繁杂而笃定。
  •     随性即发,文盲而已,别太当真
      
      ============
      
      用沙搓条绳子
      用没有脸的风铸枚钱币
      走在小径分叉的花园里
      叹息着仰望星辰
      寻找上帝
      
      玻璃栅栏隔开了老虎和马匹
      四十万册书籍的循环
       某一页 某一行
      宇宙真理的词句 藏匿
      
      竹制手杖的弯柄
      让沙漏里的滴答安心
      永生的部落 堆砌起蓝色石头的 福音
      
      恶棍赢了赌局
      莎士比亚的记忆在传递
      坐在门槛上
      他与三十年前的自己(或是孪生弟兄)
      谈论梦境
      
      金字塔倒立在阿莱夫上面
      圆镜的碎片铺满平原
      褪去这面具吧
      图书馆里的人 你们在哪里?
      
      传达神谕的人消失了
      可是啊
      创造神话的人
      仍然坐在暗夜的迷宫中央
      平视镜头
      俯瞰由一个又一个迷宫组成的
      世间大地
      
  •      博尔赫斯仅以短篇小说跻身叙事大师之列,这样的作家整个二十世纪数不出几位,除他之外大概只有鲁迅和巴别尔。通常认为,在几乎由商业出版主导的文学世代,像短篇小说这种比较纯纯的写作形式颇难进入大众视野,其实对真正的高手来说写什么都不是问题。博尔赫斯不仅东西短小,写得也不多,一生只写了七十个短篇,可是他却拥有最多的西班牙语读者,而且更将整个世界带入自己的故事迷宫。
      
       要讲艺术风格,博尔赫斯跟鲁迅、巴别尔大相径庭。如果说后二者是以焦灼的眼光来审视世界,那么博尔赫斯倒分明凸现一种玩味人身的意趣。
      
      ………………
      
       令人惊讶的是,饱学多识的博尔赫斯实在没有一点学究气。它不仅将艺术与哲理熔铸一体,也每每将不同体裁和叙述手法熔于一炉,在他眼里小说压根就是一种没有文体界限的东西。在他创作起步的年代,新招迭出的乔伊斯和卡夫卡早已把人耍得一愣一愣,她倒是一眼看穿了人家的家数渊源,所以他能大模大样地绕过现代主义的墙门走的更远。比起那些喧嚣玩世的现代派大师,博尔赫斯总是多了几分优雅与从容。读他的小说,有时恍惚觉出某些十九世纪作家的叙述口吻,如此娓娓而言的典雅之风,不禁让人往心里去追寻往昔的记忆。
      
  •     除了很久前就读到过的《小径分叉的花园》,最喜欢的就是《永生》与《圆形废墟》。
      读博尔赫斯,总是很容易进入一个混乱迷离、却思绪已经清晰的世界,只是偶尔会忘记自己存在于哪个时空,正在扮演的是哪个谁。或者像那位永生者一样,到最后除了死亡什么都不想。
      有时候,生活在这个核心城市渺小的你,有时候就如那个巫婆所求,只想死。
      《永生》是个很好的故事,你得承认,他和《小径分叉的花园》一样符合故事的所有元素,虽然作者还是会忍不住跳出来告诉你这些是假的假的,你们应该知道结局。
      这迷幻让你不经意地想,会否有那么一天你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饮下一口陌生的水之后也会用陌生的语言说一句完全陌生的诗句。你是可悲的宿命论者,你觉得这要发生的终会发生。
      带着已知结局的安全和对过程的忐忑,读完之后你在想,或者,另外一个永生者正设法回到死亡的路途上。而其他的人却努力在时间的节点上寻找永生的门。
      而《圆形废墟》则反复被你当做论据来用,在一此课堂上,当被老师问道如何让分辨主体的相对性与客体的绝对性的时候,你答不上来,只好用这个做挡箭牌。
      你深爱着最后一句话,你也害怕自己也是别人笔下的一个虚构,所以你很多时候都在寻找一种真实。
      所谓真实,却其实不过时虚构里的情节罢了。
  •     老辣的博尔赫斯
      我总觉得他的性格和他笔下的高乔人相去甚远
      以致于他笔下的高乔人充满了热情、幽默、无聊和不羁
  •     陶渊明是位后现代大师。他的桃花源记充满了迷幻色彩。然而其文章不如其诗。其诗又不如其酒。只有那个每饮辄醉的五柳先生,才能到达桃源乡,只有那个“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陶渊明,才会“当时只记入山深。”
      
      读博尔赫斯的小说就是那种每饮辄醉的感觉。老实说,博氏的小说,我没几篇真正“看懂”的,可能比对卡尔维诺小说的理解更混乱。然而他的小说布局盘根错节,叙事角度百转千回,实在让人迷醉。也罢,不求甚解有不求甚解的好处,中国五千年的文学家里,大概只有陶渊明一人可以享受后现代的美。
      
      这本《博尔赫斯小说集》乃是选自作家六部小说集的精品。
      
      作家崭露头角是在《恶棍列传》里,他以老练的笔法横扫世界历史,着重描写一些狠辣角色,这其中以东方背景的几则(中国金寡妇、日本赤穗义士、阿拉伯蒙面者)最具异域气息,用最简练的文字带来了最精彩的故事。
      
      令人叹为观止的则是《虚构集》,博尔赫斯的目标始终是讲故事,并且他在这个集子里开始挑战讲述的极限。比如《刀疤》那视角转换的神来之笔,深刻的揭示了叛徒和英雄之间的关系。《小径交叉的花园》《死亡与指南针》堪称作家最好的故事,他们看似是间谍或是侦探故事,却具有极强的文学性,在极短的篇幅内展开一个无限的世界,又或是无限嵌套的循环。
      
      不过对我来说《阿莱夫》集子里的故事就有点太玄妙了,一个长生不死的诗人,忘了自己其实是荷马(《永生》),一个看到“无穷”的作家(《阿莱夫》)……这些故事诡异地循环,我躺在床上吃力地阅读,神智不算清醒,介于半睡半醒之间,读几行打个盹,也不求全盘掌握,只在作家布设的迷局里转晕了头,竟然还觉得这种滋味不坏。
      
      接下来我就挑战了《布罗迪报告》,这次博尔赫斯又给了我惊喜。他着力描写的是那个带着想象中江湖味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彪悍的高乔人,自私冲动的刀客,告别青葱岁月的苍老叙述者……我们的武侠故事如果能写的这样精彩纷呈,那也称的上是民族文学了。《遭遇》说的是一对刀剑的恩仇,《胡安穆拉尼亚》讲的是一个女人对其侠客丈夫的崇拜,《罗森多华雷斯的故事》竟然是《恶棍列传》里《玫瑰角的汉子》的续篇,想调查那篇小说中凶手是谁,可以看看这篇。《马可福音》是博尔赫斯另一个令人拍案叫绝的故事,人不是神,如果成了神,那你必须丢弃作为人最宝贵的东西,比如生命。
      
      最后两个集子是《沙之书》和《莎士比亚的记忆》,我猜想作家这时已经失明了,所以他的叙述更加玄奇。《事犹未了》是献给洛夫克拉夫特这位恐怖小说之祖的,果然很有其风格。博尔赫斯这样的作家正是我理想中那样的,不排斥通俗文学(侦探、科幻、恐怖、黑帮他样样涉及),并以此为形式写出绝妙的纯文学作品,从来不故弄玄虚,卖弄意识流。《阿韦里诺阿雷东多》就是典范之一,最最平常而不玩弄技法的叙述,到最后依然是让人虎躯一震的“豹尾”收束。《沙之书》比较有意思,又是一个人得到了无限无穷之后的反应,在《永生》里面是迷茫,在《一个厌倦人的乌托邦》里是彻底的厌弃,而这篇小说中则侧重了人对混沌的恐惧,最后主人公把“沙之书”藏到更浩瀚无穷的图书馆里了事。图书馆在博氏的小说中本就是无限的象征。(《通天塔图书馆》,有趣的是作家自己就曾做过18年的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
      
      博尔赫斯的小说有一个奇妙的特征,就是每个故事都经由他人叙述,如同《一千零一夜》上的民间故事。而故事的转述者,或是记录者,往往都会不经意地留下名字,有时候是博尔赫斯“本人”,有时候是一些奇怪的名字,作家的这个习惯有何意旨?值得叙述学上进一步的研究。
      
      通篇浏览下来,我发现自己写的不过是一篇流水账。没办法,没能力写什么深入的分析。博尔赫斯的小说确实值得推崇。学习叙事技巧,请看博尔赫斯;学习谋篇布局,请读博尔赫斯;学习优美文笔,请朗诵博尔赫斯;学习装B艺术,请背诵博尔赫斯。至于劣者嘛,不求甚解,读过且过,大概就可以了吧。
  •     我得告诉你莎士比亚的记忆的确其中最出色的。我不骗人。
      罗孚门罗的记忆深处是永无止境的黑暗,你可以把他看作是装比的典范。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自己。
      其他什么都没看懂。
      您,最好去试试。
  •      博尔赫斯对小说趣味巴洛克式的极端追求,可能将现代小说推向了无路可进的可悲境地,而这个错误本身所能带来的好处却极其有限。也许博尔赫斯生前(或者死后)对此已经心知肚明,他怀着绝不过分的使命感完成了这一切。卡夫卡作为一个受难者形象宣告着现代文学的到来,而博尔赫斯则像一个同样高贵却令所有受难者所不齿的老天使,前来宣告自身巴洛克的灭亡。
  •     在阳光下,这个世界的声音开始稀少,开始远离。
       我们暴露在阳光下,渐渐觉得这个世界没有那么丰富了。
       如何构造作品使之成为世界的切近,如何使作品渲染出最初始的声息和形状。
      
       正如博尔赫斯所写的那样,他在创造迷宫,语言即是材料,这是一个凹陷的迷宫,杂草丛生,迷宫壁上刻有奇怪的文字,并不神圣。但是迷宫总体构造相当精致,拒绝了任何可以找到出口的可能,他并不是寄希望于语言的暧昧性来掩饰,而是创造出更多分岔的分岔。
       这让我想起了卡夫卡,他也有他的迷宫,他的迷宫拒绝解读,拒绝进入,拒绝明晰,他的迷宫异常庞大,迷宫中没有道路,没有墙壁----恢弘的迷宫----只有黑暗,你被悬在空中,这便是眩晕,一种无法掂量的质感从各个方向向你袭来,压抑、喘不过起来。同样是用语言,但是因为他不相信这个世界所表达出来的,也不相信他所运用的语言,正是由于这种双重不信任,才会创造出这样的迷宫。
       卡夫卡的迷宫给人以这样的感觉,在浓重的黑暗中你试图进入迷宫,你伸手摸索,只触到迷宫的外壁,当苦苦寻找渴望进入时,你发现你摸到的其实是内壁,你已经置身于迷宫中。
       较之于卡夫卡的迷宫,博氏的迷宫要具体化一些,虽然也有黑暗,但那是一种有方向的黑暗----凹陷,看不见图象,能听见声音,又不刺激你的感官,掀不起波澜。
      
       然而声音开始稀少,即便闭上眼睛我们还是聋子。
       声音的极度贫乏让我们开始怀念,确定的事物让我们感到恐慌。
       所以,终究,属于博尔赫斯的是一个幻影、一个幻象。
       我们缺乏的是黑暗,我们害怕声音的远去。仅此而已。
  •     -----不过惟有真主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慈悲为怀、明察秋毫的
       时间总是靠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因素和牵连建立联系的,真正的宝藏是两个荒诞的梦彼此共享,至于宝藏只不过是无关紧要的因素而已。
       彼此寻找到关系----这是我们想做的事,但是我们总希望建立关系后得到某种意义,实际上,造物主的眼中,除了他的权威是唯一的以外,对于我们和我们以为已经被我们尺度化的事物,都不过是他神权的附属。
       因此,渴望建立联系变得相当可笑,但是,正如的确存在宝藏一样,某种关系已经暗暗建立,并没有因为意志或者祈祷而转移。
  •      我听过一个故事,从前有个人说,我听过一个故事,从前有个人说,我听过一个故事;
       并不是要讲这样的事,只是辗转了多少人的嘴角,才露出那斑驳的碎片,在他们的笑声中,我跟着笑,彷佛我看不到这是冰山露出海面的一角,那海底还有庞大的不可撼动的冰冻。
       突然有一天,她老了,曾经瓷器般光洁的面容片片龟裂起来,梳妆台前那些亮丽的珠宝曾经对她百般逢迎,现在却在冷嘲热讽。她不由感慨:过去时光像水一样静静流淌,诗人般的吟唱;现在像箭一样呼啸飞翔,来不及惆怅。
       过去不曾过去,她遇到一个拉车的小伙子,在灼热的阳光下面流汗飞奔,她就这样和他在一起,挤在他租来的小房子里面,那里拥挤、 闷热,没有一点风,没有一点缝隙,没有一点清新的空气。她们彼此拥抱在一起,说好热呀,说真辛苦,说我们以后要住大房子,然后他们都哭了,泪和汗流在一起,咸咸臭臭的味道。
       过去已经过去,她有了一栋大房子,有很多珠宝,有富丽堂皇的家具,她炫耀一般的请他来家里住,他们坐在宽敞的客厅里,远远的看着彼此,然后小伙子拘谨的笑了,她也笑了,逃跑似的笑了。小伙子住了很久,一点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终于有一天她对他说:你不能总是住在我这里吧。小伙子离开了,她们没有再见面。
       原先,她爱他的每一根发丝,每一滴汗珠,每一个细胞,梦到他会笑,看见他就爱;后来,她恨他,恨他为什么不能让她像从前一样爱他。因爱开始讲述,被恨无情终止。
       “她就是那样薄情的女人呀,富贵以后把什么都忘了。”我眼前的这个老人,他住在这座城市最豪华的别墅里,坐着真皮沙发,抽着雪茄,一脸沧桑的讲述往事。
  •   亲,你那么快就把作业搞定了~~我还在苦逼地纠结中
  •   有空我看看
  •   嗯嗯 你太应该看看了!哈哈哈
  •   不过我觉得你对于困局和困境的说法有些牵强
  •   嗯,我也看了一下开头部分,好像是有些牵强。
  •   写得好极了。
  •   真不错,博尔赫斯、海明威、沈从文,马尔克斯,你关注的这几位都是我感兴趣的,文笔和思想深度真是让人望尘莫及。
  •   在准备研究生考试的文学评论写作这段时间,反复地把大草老师的这些文章找出来读,每一次都感觉不同。如若一月之后的考试顺利通过,或许我就有勇气在第n+1次的邂逅中把您拦下来,哪怕只是道声谢。
  •   祝考研顺利!
  •   感激您!我读他的书,总感觉他在说什么,但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一切小说家都是这样吧?由他自己的哲学、生活出发,但不了解的人看来,只是看到了虚构,想像。比如我看博尔赫斯,根本看不到你看到的。“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只是世人的无能?其实只有一个。我总是固执地追求那个唯一性,但是太难了。
  •   哪儿能看到他跟其他女人的合影啊~
  •   哇,听过你的课~~
  •   用绳子搓沙
      用枚钱币铸没有脸的风
      走在花园里 小径分叉
      叹息着星辰 仰望
      寻找上帝
      
      老虎和马匹隔开了玻璃和栅栏
      书籍的循环 四十万
       某一页 某一行
      真理的词句 宇宙的藏匿
      
      竹制弯柄的手杖
      让安心的沙漏里 滴答
      永生的蓝色石头 堆砌起的部落 福音
      
      赌局赢了恶棍
      记忆在传递莎士比亚
      坐在门槛上
      他与梦境
      谈论三十年前的自己(或是孪生弟兄)
      
      金字塔和阿莱夫倒立在上面
      圆镜的平原铺满碎片
      褪去这面具吧
      图书馆里的你们 人在哪里?
      
      传达消失神谕的人
      可是啊
      创造人的神话
      仍然坐在迷宫的暗夜
      平视镜头中央
      俯瞰由一个又一个世间大地组成的
    迷宫
      
  •   ctrl x ctrl v真好用。。。
  •   当初研究小径分岔花园研究了很久,后来老师讲课讲了都似懂非懂,我直接放弃……残雪有本博尔赫斯评论集,看了下感觉不错。对沙之书的理解也很有意思。
  •   开头似乎有些太露痕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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