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都不算爱

出版时间:2013-2-1  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  作者: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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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如果这都不算爱    看过这部书稿的某老师说,你一定仇恨胡适吧,要不,怎么把人家的八卦挖得这么深?    我暴汗,我能说,我非但不仇恨胡适,还很喜欢他老人家吗?或者,我能说,我爱胡适,我更爱真相吗?又或者,我可以说,真相,其实才是一个人的本质吗?离开这个,不管你对一个人如何倾倒,你爱的,都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模糊影像,跟这个人无关。    早年喜欢微醺的感觉,现在,我更愿意清醒地醉生梦死,要每一点感觉,都来自深心,与酒精无关。    当然,也曾看胡适情事,如隔水望灯,隔着纸窗,看人起舞,用想象弥补影影绰绰之外的余韵,自己把自己感动。而传说中的胡适情事,原本就是缠绵悱恻的路数——多情表妹,无奈现实;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每回看到曹诚英让人把自己葬在胡适回乡的路上,以期他魂魄归来与自己相会,都如《红楼梦》里,贾宝玉隔着花阴,看龄官拿簪子在地上一笔一画写下无数个“蔷”字,不由得痴倒。而每一桩这样的情事之后,都有一道必不可少的阴影:有时是势利的爹娘,有时是泼辣粗鄙的正室。在关于胡适情事的传说中,江冬秀恰如其分地扮演好了这道阴影,传说中她挥舞菜刀棒打鸳鸯,以暴力,捍卫了自己的婚姻。    该有的角色都粉墨登场。至于胡适和韦莲司那一段情,一般被处理成韦莲司单方面的痴恋,或者,发乎情止乎礼,是曹胡恋之外的一段小插曲。    好了,这个故事圆满了,韩剧也不过如此,胡适的形象更是没问题,痴男怨女们,尽可以为此魂断情伤。可问题是,这样完整圆满不纠结没分叉的故事,往往不是真的。曹诚英,可能不是民国版的祝英台;江冬秀的菜刀,可能也是汪静之臆想出来的;韦莲司,更加不是那个没什么事儿做,一心一意为情所困的职业恋爱者。    这是我在看了大量胡适的日记、书信和别人对他的回忆之后的感觉。    胡适一点儿也不爱江冬秀吗?他们说他不爱,嗯,这样说比较方便,可以让他和曹诚英的恋情合理化。可是,读胡适和江冬秀的往来书信、他为她写的诗,都多有旖旎之句,江冬秀也是知情识趣之人,始终在羞涩而热烈地回应着他。    他们确实因曹诚英之事起过嫌隙,但很快愈合。1927年,胡适与曹诚英相恋的第三年,江冬秀写信对胡适说:你不说起,我倒把30日的纪念全忘记了。我知道你30日那天一定想着新婚别离的滋味,但是离十年的结婚纪念日不远了,我想今年你在京,我们好好的请点朋友来吃酒饭,热闹热闹。我们亲密一下,回复十年前的兴味,你可赞成吗?一笑。    一直到暮年,他们都还记着要过结婚纪念日,这实在不像是传说中貌合神离的夫妇所为。    被广大学者广泛引用的“菜刀事件”,更有可能是个以讹传讹的冤案。此事唯独出于汪静之之口,这位汪诗人,向来是个满嘴跑火车的主。他能够根据王映霞曾在戴笠的府上跳过一夜舞,就断定她堕掉的胎儿,是戴笠的孩子,关于这些,书中有详细叙说。    更冤的还有曹诚英的丈夫胡冠英,假如曹诚英在传说中扮演的是祝英台,他就是当仁不让的马文才。多年来,他顶着胸无大志,要曹诚英在家生子当好家庭妇女的罪名,那么曹诚英恋上胡适'就不再是小情小爱,简直有反传统反封建争取恋爱自由的重大意义了。    但事实上,曹诚英和胡冠英的感情一点儿也不坏。婚后她和胡冠英一道在杭州求学,胡适南下杭州时,他们小两口一道陪他游玩,就在胡冠英的眼皮子底下,胡适与曹诚英,心有灵犀一点通了。我暗想了一下当时的场景,觉得这真是一个技术活儿。    然后胡适指点胡冠英北上求学,而且是将他指到自己关系深厚的南开中学。入学之前,胡冠英曾去胡适在北京的家;同时期,胡适与曹诚英在杭州南山的烟霞洞,过起了神仙般的生活。    难道是胡适处心积虑?鉴于胡适父亲与胡冠英祖父交情甚深,两家世代交往,我们或者还可以说胡适一个“不仗义”。非也非也,有许多事,看细节,跟看梗概的感觉完全不同。文中亦有详细交代。我说这些,只是想说,胡适与曹诚英,爱了就爱了,大家真的不用为他们找那么多借口;也不要说,那些暂时无法到场的人,就不好,或者,就是不被爱的。胡适对江冬秀的感情,像他曾在文章中所说,是“识分定”之后生出的爱。他知道这个女人是自己的,就要好好爱她,这个女人呢,也还比较可爱,那就更要好好爱她。不是个人意志生出的花朵,不是暴风骤雨般的激情,难道,这就不算爱?在我想来,应该算的,爱情没有高低贵贱,没有固定形式,只要对对方有柔情,有牵挂,还有欲望,就应该算的吧?这些,胡适对江冬秀都有。    那么,好了,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吗?同时对两个以上的人爱,是否道德?又或者,爱情这件事的本质,与道德有关吗?    让我对这些问题更加疑惑的,还不只是胡适与曹诚英这段,他和韦莲司的恋情,其起承转合,更让人瞠目结舌。我写他们那一章的标题叫做“那是季节,或候鸟的来临”,在韦莲司的感情世界里,他是一只无迹可循的候鸟,一次次,出其不意地翩然飞来,将对方带入宏大的感情风暴。当她陷落,他便消失。隔着太平洋,她写给他的信总是如泥牛入海。她费了很大的劲儿将情绪抚平,他,却再次出现了。    也许对于胡适,爱情就是一种际遇,像王子猷雪夜访戴,兴至而来,兴尽而返。也许有人会从道德层面上谴责他,可是我想说,诚实才是最大的尊重,我宁可一个人在不爱我的时候,瞬间消失,也不愿他言不由衷虚与委蛇。作家狗子说:“爱意已尽,就当一脚踢开”,我一直觉得他这是伪善地敷衍了太久之后愤怒。    有人说,这对于韦莲司未免有些不公平,甚至于指责胡适明知道会吹皱一池春水,还来惊扰的凉薄,但这件事,也得看怎么看,在那些一脚踏空的日子里,韦莲司受伤、痛苦、深思,最后如风凰涅槃,浴火重生。假如爱情是一种际遇,人生也是,光明大道固然有速度感,曲径却也可通幽,没有好坏之分。    当然,这也是韦莲司的灵魂足够强大,扛得住,相同的遭遇,曹诚英就不那么受得了,在胡适“渐行渐远渐无书”、她做出家状他都无感之后,她,如张爱玲所言,只有萎谢了。    所以,在这部书里,我既是八卦地说说胡适那些事儿,也是想严肃地讨论下关于“爱情”这个重大的命题。我也知道,我选了一个千古谜团国际性难题;更知道,不可能得出一个从此可以把这个命题结束掉的答案。但是老子在《道德经》里经常说:“强谓之……”“强命之……”孔子则说:“明知不可为而强为之”,都是想在生活的夹缝里,抢下那么一点点话语权而已。    除此之外,我还觉得,要看一个人,得看他怎么恋爱。胡适的情人中,我主要选了韦莲司、江冬秀、曹诚英来写,在跟她们的感情纠葛中,胡适的表现最有代表性,表现出了他性格的许多层面。他还曾与美国护士恋爱并同居,书信为证,哈德门对他的爱热烈而深沉,但是,资料缺乏胡适这方面的反应,看不出他的性情,而且江勇振和周质平先生写得足够好,我无法有新的感悟,也就略去了。    写到这里,让我特别对美国华裔教授江勇振先生说一声谢谢,书里引用的韦莲司的那些信,都是他翻译的,去年在南京,见到江先生,说起我也想写一本关于胡适情感的书,他便说,我书里的那些资料,你可以用。谢谢江先生的这份慷慨,他翻译的韦莲司的那些信,都写得很好。    比如这一段,韦莲司阐述自己的生活理念:“我所要的是那么一种人生的际遇,让我的心智与品味能永保敏锐,让我能够坦然地与我最崇拜的人们交会;只要能作出一幅画就可以,但必须是一幅杰作;只要能作出一道佳肴,但必须是人间极品;只需要一个小窝,但必须是一个素净典雅的极品屋;至于我自己,我要的只是一小块地,不起眼,阳光普照,自己省吃俭用,但能多多施予;或者能云游四海,观察人生,并记录下它的意义。”    每次读过,我都想对韦莲司说一声:“受教了。”    写一本书,就像走一段长路,我仍然记得动笔之初,望着茫茫前路的迟疑,中间也曾惶惑能否走到最后。此刻,坐在阁楼上,小小的电脑桌前,听得见鸟雀在露台上扑棱翅膀,看得见阳光从键盘挪到鼠标上,春光大好,生命舒展,我得说,写这本书的过程,虽不易,却让我收获了太多。

内容概要

“作者从她所擅长的人性分析角度出发去解读胡适和他所交往、所认识的众多女性的各自的情感世界。包括江冬秀、曹诚英、韦莲司、徐芳,以及林徽因、陆小曼等民国期间风华绝代的女性。曾经以生花妙笔解读过秦淮八艳、红楼诸卿、张爱玲等众多女性的闫红,同样会把胡适一生的情感故事写得柔肠九折,甚或令人潸然泪下,本书的可读性、戏剧性值得期待,具备畅销书潜质。”

作者简介

闫红,天蝎座,1975年生。著有《误读红楼》《诗经往事》《她们谋生亦谋爱》《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等。

书籍目录

(一)韦莲司:那是季节,或者候鸟的来临 1 她不是美人,她是健谈者 2 “同处一室”风波 3 瞒天过海,为你写诗 4 你走了,我才发现爱上你 5 重逢,十年之后 6 “我想念着你的身体” 7 “表妹”到底是他的谁? 8 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吧 (二)曹佩声 :后五四时代的爱情 1 民国版“非诚勿扰” 2 胡适来了 3 绯闻缠身的女人 4 女文青来信 5 起初不经意的你 6 时间对了,人也就对了 7 “菜刀事件”辨伪 8 感情说穿了,一个挣脱的,一个去捡 9 葬在你不再经过的路边 …… (三)江冬秀:一个女人的史诗 (四)陆小曼•林徽因•凌叔华 ——“八宝箱”惹出是是非非 (五)遭遇徐芳 ——“孔雀开屏”与中年危机 (七)我也无恩于你 ——胡适和母亲的复杂情感 (八)胡适家的经济生活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一)韦莲司:那是季节,或者候鸟的来临 很多年前,读过郑愁予的一首诗,诗里说:所以我去,总穿着那袭蓝衫子,我要她感觉,那是季节,或是候鸟的来临。 我不知道,胡适是否喜欢这种候鸟的感觉,或者,有志于做一个情感上的候鸟,但是,在韦莲司的人生里,他的确是有季节性的。隔上几年,他,或者他的信件,总会翩然来临那么一回,激起巨大的涟漪,唤醒彼此的爱意。在感情即将深入的一刻,他戛然而止,抽身而去,让错愕的她,自己去消化惯性带来的眩晕。 有人说,胡适不是个敢爱敢恨的人,我觉得,首先得弄明白的是,爱情是怎样的?琼瑶剧里生生死死的痴情人?还是那种生死相许之子靡他的古典主义?它能否还是一种际遇,遇见,爱过,离开,在适当时做适当事,绝不拖泥带水? 你会接受际遇式的爱情、爱上胡适这样一个人吗?他不能给你对等的爱,却是那样的迷人,让人望之怦然,假如你像韦莲司一样,爱上了一个与你持不同游戏规则的人,你会怎么办? 1.她不是美人,她是健谈者 (这是一个重视精神世界远胜于物质生活的女子,个性飞扬,落拓不羁,斜睨世间法则,她的出现,对于聪明绝顶,却常为世俗规则束缚的胡适,不啻于一道光亮,帮他劈开了一个世界。) 胡适认识韦莲司,是在1914年的夏天,具体是哪一天,学者们各有说法,不过这一点也不重要,一个人对于我们的意义,不在于是在礼拜一还是礼拜二认识,而是,我是不是喜欢TA。 毫无疑问,胡适喜欢韦莲司,虽然,他们性情不同,身份迥异。 1910年,胡适来到美国,作为第二批留美庚子赔款的公费生,他来到了位于绮色佳的康乃尔大学,在校外橡树街租屋居住。开放式的性格使他很快就融入了当地的小社会,经常到当地上等人家去吃饭,他交往最密切的,应该是韦莲司一家。 他初出入于他们家时,并没见到她。她在纽约学习绘画与雕塑,摸索新的感觉,结交最前卫的艺术家,有人甚至认为,她的某个雕塑作品,可以视为“触觉主义”之滥觞者。 在1914年夏天之前,胡适更多的是在跟韦莲司的母亲,韦莲司夫人打交道。据说这是一个很有“女王”风的女人,她严谨、庄重,意志坚定,生平最看不起行为随便的男女,热衷于接待中国留学生,并劝他们加入基督教。 可以想见,胡适温文尔雅的个性一定能赢得她的好感,何况,他由母亲一人拉扯大,对于跟妇女打交道一定别有心得。无从考证韦莲司夫人第一次设家宴款待胡适是在什么时候,只是从胡适写给韦莲司的信中可知,1915年2月之前,他已经去韦莲司家里吃过几十顿饭了。 在那几十次的饭桌上,韦莲司应该经常被提起,他们也许会讲起她作为一个地质学教授的小女儿,却没有受过完整的教育,她的个性与众不同,这些年来,一直在漫游,美国、意大利、英国还有古巴等等……如今她是“纽约独立艺术家”协会的成员。这些对于一个来自徽州乡村的中国书生,应该是新奇而有趣的。 1914年10月20日,礼拜二,韦莲司这个名字正式出现在胡适的日记里,他回忆三天前,韦莲司从纽约回到绮色佳的家中,他与韦莲司出游。“循湖滨行,风日绝佳”,走到路的尽头,他们折向东边,走了数里地,到了一个名叫“厄特娜”的村庄,才掉头而归。 那日天气很好,下了几天的雨,刚刚放晴,一路上“落叶遮径,落日在山,凉风拂人,秋意深矣”。他们一共走了三个小时,因为边走边谈,并不觉得天晚路长。 读这段日记,会想起《飘》里的场景,佳人绅士,谈笑徐行,赏心而又悦目,在当时的中国没法有的体验。半年后,胡适填了一首词,写他对于客乡的依恋,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十年作客,已惯天涯。况壑深多瀑,湖丽如斯。多谢殷勤、我友,能容我傲骨狂思。频相见,微风晚日,指点过湖堤。 可见,与韦莲司的湖边漫走,已成他心中美国生涯的美好意象。 这篇日记里,他记下了他心中的韦莲司:“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三寸许,其母与姊腹诽之而无可如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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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红文集•如果这都不算爱:胡适情事》编辑推荐:你知道,活着,可以有这样的况味,一种以前未必想得到的况味。坐在灯已经亮起来、瓜子壳掉了一地的电影院里,你静静地起身,愿你心里有更多的能量,去过你接下去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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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类似一本八卦杂志,只不过作者做了大量的资料搜集,但是无论她要探究的事件本身还是表述水平都很一般,不值得购买。
  •   这本新书从女性的视角,从心理层面分别剖析了胡适的情感历程。参考文献之多,使得这本书比较真实得还原了胡适身边的女人们。文字不但华丽,而且能够准确传情达意。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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