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2 出版社:山东齐鲁书社 作者:王其和 页数: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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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俞樾训诂研究(繁体版)》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立足于文本本体研究。论文最忌凿空奢谈,而本书无论归纳俞樾校勘、训诂、雅学研究的成就,或者揭示其不足,皆言出有据,因此论断大多可信。这完全得益于作者平时对文本爬梳精研、积铢累寸所下的扎实功夫,水到而渠成,何有无米之愁? 其次,评骘允当。今臧否人物,易走极端,尊之则拔高贴金,抑之则贬损抹黑。而作者对俞樾的评价,皆出于学术公心,依据事实,不偏不倚,恰如其分。此事说易而做难。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崇古而不泥古。作者在充分肯定俞樾的学术成就的同时,又能条分缕析,中肯地指出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在辨析失误方面,更颇见功力。试举一例。《荀子,致士》“货财禽犊之请,君子不许”之“禽犊”,《举例》“大名冠小名例”谓“禽,其大名;犊,其小名也”。然上文“朋党、比周”、“残贼、加汇”、“隐忌、雍蔽”皆以同义并列雨两成词,“货财禽犊”与之对应,理应结构相同,作者因此而质疑。更以异文资料,证明所谓“禽犊”,犹“禽兽”也。其理据俱胜,为不刊之论。 干嘉学派擅长排比归纳方法,而理论阐述则是他们的软肋,因此对他们的学说,假如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往往会被某些表象迷住了眼睛。这里也举一个例子。《诗,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其中“树杞”历来都是解释为“栽种的杞树”。
作者简介
王其和,1976年12月生于山东青州。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博士(2002~2005年),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后(2009~2011年)。现为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中国训诂学研究会会员。
主要从事训诂学、古汉语词汇学的研究。近年来主持省级项目1项、厅级项目2项,参与教育部项目1项,出版专著4部,参编著作多部,在《古籍整理研究学刊》《语言科学》《汉语史研究集刊》《新亚论丛》《中国人文科学》(韩国)等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
书籍目录
序
绪论
一、俞樾生平及学术渊源
二、俞樾训诂学研究综述
三、本书的研究方法
四、本书涉及的文献材料及引文格式
第一章 俞樾校勘学研究
第一节 规范的校勘术语
第二节 丰富的校勘内容
一、校误文
二、校脱文
三、校衍文
四、校倒文
五、校错简
第三节 科学的校勘方法
一、对校法
二、本校法
三、他校法
四、理校法
五、俞樾校勘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 俞樾校勘失误例析
一、不通训诂而误校
二、不明语法而误校
三、臆改无据而误校
四、不明文意而误校
五、未参古本而误校
六、过信他书而误校
七、强同一律而误校
八、俞校未尽今补之
第二章 俞樾训诂学研究
第一节 俞樾常用的训诂术语
一、某之言某、某之为言某
二、某犹某也
三、某乃某之睱字
四、某、某古通用;某、某古字通
五、某读为某;某当读某
六、某当作某
七、某当为某
八、某通作某;某与某通
九、某读如某
十、某当读作某;某读日某
第二节 俞樾的训诂思想与方法
一、提出了诸多训诂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 《古书疑义举例》研究
第四章 俞樾雅学研究
结语
附录一 俞樾年表
附录二 俞樾著述目录
附录三 俞樾传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3)吾观晋公子贤人也,其从者皆国相也,以相一人,必得晋国。(群,国语,晋语) 樾谨按:僖二十三年《左传》日:“吾观晋公子之从者皆足以相国,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国。”疑此文“一人”二字乃“夫”字之误,“以相”绝句,即《左传》所谓“若以相”也,“夫必得晋国”绝句,即《左传》所谓“夫子必反其国”也,夫者,指目其人之辞。……古书多有一字误为二字者。17.二字误为一字例 太誓之言也,于去发日。(诸,墨子·非命下) 樾谨按:“去发”二字,窃疑是“大子发”之误。古人作书,或合二字为一,如石鼓文“小鱼”作“鮝”,散氏铜盘铭“小子”作是也。此文“大子”字或合书作“多”,其下阙壤,则似“杏”字,因误为“去”耳。①18.字因上下相涉而误加偏旁例 (1)以吊礼哀祸灾,以桧礼哀围败。(群·周官,大宗伯) 樾谨按:《周礼》原文本作“会礼”,因“会礼”连文,传写者涉下“礼”字从“示”,故亦误从“示”耳。《诗·关雎篇》“展转反侧”,“展”字因下“转”字而误加“车”旁,《采薇篇》“猡允之故”,“允”字因上文“猡”字而误加犬旁,古书类此者多矣。 (2)苄翦不纳。{群·礼记·间传) 注日:苄,今之蒲苹也。 樾谨按:经文当作“平翦不纳”,注文当作“平,今之蒲平也”。……“平”乃席名,《说文,草部》“翦蒲子可以为平席”,是也,初非苹薪之苹,安得从草?因“蒲”字从草而“平”字亦误从草,犹《月令篇》“地气且泄”,因“泄”字从水而“且”字亦误从水,《乐记篇》“及优朱儒”,因“儒”字从人而“朱”字亦误从人,古书如此者多矣。19.不达古义而误改例 (1)天子不姻于亲戚,不惠于庶民,无礼于大臣,不忠于刑狱。(诸·贾子,傅职) 樾谨按:古人称父母为亲戚。昭二十年《左传》:“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韩诗外传》:“亲戚既没,虽欲孝,谁为孝?”并其证也。此本作“天子不恩于亲戚”,后人不达“亲戚”之义,故易以“姻”字耳。《大戴记,保傅篇》作“天子无恩于父母”,“父母”即“亲戚”也。 (2)既日若法,未知所以行之术,则事犹若未成。(诸·墨子·尚贤中) 樾谨按:“日”字乃“云”字之误。云者,有也,说见《辞过篇》。“既云若法”,即既有此法,浅人不达“云”字之义,谓是“云日”之“云”,疑本书皆用“日”字,此不当用作“云”字,故改“云”作“日”耳。 (3)疾病不侍养,死丧不葬埋。(诸,墨子,兼爱下) 樾谨按:“侍”当为“持”,古书多言“持养”,浅人不达而改为“侍”,非是。《非命下篇》:“以待养百姓。”“待”亦当作“持”。 (4)筑官仞有三尺。(群,礼记,祭义) 樾谨按:此本作“筑官仞有三尺”,“官”与“馆”古同字。筑官者,筑馆也。学者不知“官”字之义而误改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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