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1 出版社:齐鲁书社 作者:万昌华,万颖 著 页数: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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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无论在学术层面的评价上有何歧义,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即美国宪政体制的确立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上的大事,其间所确立的若干政治与法律原则是人类政治文明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宪政体制确立是英属北美殖民地历史自然演化的必然,抑或如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一篇中所“暗含”指出的,是美国开国者们所选择和设计的结果?美国宪政体制大厦的原则基础和核心理论支撑是什么?另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所考察的以上诸点中哪些对于我们今天的政治文明建设事业更有启迪与镜鉴意义?《美国宪政体制研究》对这些问题都给予了回答。
书籍目录
引言 近代以来我国精英对美国宪政体制的介绍与研究 一、辛亥革命前我国精英人物向国人介绍美国宪政体制的有关情况 二、民国年间我国精英人物向国人介绍美国宪政体制的有关情况 三、改革开放以来对美国宪政体制介绍与研究的有关情况第一章 美国宪政体制形成发展的基础——美国宪政体制得以确立前提综述 一、来自母国英国的宪政文化与思想传统 二、讲究法治的社会基础与人群 三、就高不就低的高层次社会蓝图设计 四、警惕军事力量专横的努力 五、余论第二章 殖民地时期的北美地方行政与社会 一、殖民地时期北美地方行政实行民主与分权制衡的有关情况 二、殖民地时期北美基层社会实行民主自治的有关情况 三、殖民地时期北美社会内人民分层与上层人士参政的情况 四、余论第三章 北美殖民地人民与英国议会间的冲突与斗争——独立运动前英国与北美殖民地关系的进一步考察 一、北美独立运动前后的英国王权 二、独立运动之前英国议会对北美实施的管辖 三、殖民地上层人物对英国议会统治权合法性质疑的有关情况 四、关于后来大骂英王是暴君的人原来曾非常希望英王直接来管理他们的人的有关情况 五、余论第四章 法律人对美国宪政体制确立作出的独特贡献 一、法律人在美国宪政制度奠基时期的独特贡献 二、法律人在美国宪政制度确立时期的历史性贡献 三、余论第五章 华盛顿的贵族品格与爱国精神 一、华盛顿生平 二、贵族品格与爱国精神是华盛顿政治上取得巨大成功的基础 三、余论第六章 约翰·亚当斯以权力制衡为中心的政府思想 一、约翰·亚当斯的生平与业绩 二、约翰·亚当斯权力平衡制约及行政权单人专任的思想 三、约翰·亚当斯的历史思想及其他的思想 四、余论第七章 杰斐逊的政府限权、总统轮替与地方自治思想 一、杰斐逊生平 二、杰斐逊反对建立强大与集权的中央政府的思想 三、杰斐逊关于国家最高领导人必须实行轮替的思想 四、杰斐逊的地方自治思想 五、余论第八章 杰斐逊言论、新闻及出版自由思想的考察 一、杰斐逊思想自由的主张 二、杰斐逊执政后身体力行思想自由原则 三、杰斐逊思想自由观形成原因探析 四、杰斐逊思想、言论与出版自由思想的当代发展与意义第九章 汉密尔顿政治、法律与经济思想的考察 一、汉密尔顿生平 二、汉密尔顿的政治思想 三、汉密尔顿的法律思想 四、汉密尔顿的经济思想 五、余论第十章 麦迪逊在美国宪法政治确立过程中的贡献 一、麦迪逊生平 二、麦迪逊对制定与通过一七八七年宪法作出的贡献 三、麦迪逊对制定和通过《权利法案》作出的贡献 四、余论结语附录 论英国宪法政治的孕育形成与发展后记
章节摘录
美利坚合众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的父亲彼得·杰斐逊是一个大种植园主,去世时有土地7500余英亩,奴隶90余名。虽然未受过正规的教育,但彼得·杰斐逊“很有志气,有健全的判断力,渴望知识,所以他刻苦自学,读了不少书,学到了文化知识”。生前由于有文化有知识,也由于品行端正与乐善好施,既是地方治安法官,又是“县尉”,最后在1755年,彼得·杰斐逊又被选进了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担任议员。②托马斯·杰斐逊本人则大学毕业后又在“弗吉尼亚第一流法律学者”乔治·威斯的指导下学习了五年法律,不但攻读法律著作,而且还大量阅读了历史、政治、伦理、文学等方面的书籍。从1768年起,他长期担任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的议员。其间,他26岁时还曾被任命担任过阿贝尔马尔县的“马步兵总司令”③。再比如,后来成为美利坚合众国开国总统的乔治·华盛顿,也注意修身与学习。父亲去世时为他留下了弗雷农庄的大笔财产,总计有4360英亩土地和10名黑人奴隶,还有其他一些不动产的股份。由于与同来弗吉尼亚定居的其哥哥的岳父、出身英国望族的威廉·费尔法克斯爵士的交往,华盛顿从中学到了英国上流社会的道德观念、礼仪典章和高雅风度。其间,华盛顿曾亲手抄录过一本名为《待人接物行为准则》的小册子。其中除了有关礼仪与风度养成的内容之外,还有许多有关人的道德修养的内容,比如教人不要幸灾乐祸,哪怕是对自己的仇敌;不要背后说别人的坏话等等。
后记
实事求是地讲,笔者对美国及其宪政制度较为正确的认识来的甚迟。由于当年的媒体一直宣扬美国是美帝国主义,是野心狼,因此,直到上大学之前,笔者都一直认为美国人不是什么好人,对美国的宪政体制也没有感觉。上了大学之后听老师讲世界史课,现在记不清当时是哪位先生担任此课程,他在讲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及其所规定的三权分立而又互相制约平衡以及美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划分各自权力边界的联邦制时特别卖力,带着赞赏的口气,并且不厌其烦,由此第一次较为清楚地确立了自己对美国宪政体制的些许“好感”。由此事后来想到,一位有思想和真才实学的大学老师,对他的学生们乃至对一个民族认识水平的提高是多么的重要!怪不得毛泽东当年对大学老师那样有成见,说“大学里,一个中文系,一个历史系,唯心论最多”呢!①虽然在意识形态上表面对立,但毛泽东在世时私下里也是在相当程度上肯定美国政治体制的。比如,以后在学习《邓小平文选》时曾读到过,他很早就说过肯定美国宪政制度的话,大意是,像斯大林那样的大清洗乱杀人事件在美国不会发生。由此,更坚定了自己要花大力气搞清美国宪政体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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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政体制研究》是由齐鲁书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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