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美)比尔·布莱森 译者: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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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俏胡子”比尔·布莱森 1 本文介绍的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是当今英语世界非常多产且又“最能逗乐”的游记作家之一,锋头之健不亚于当年的“披头士”乐队(据从互联网上查得之Powells.com对布莱森的访问记。访员Dave Weich称,在书店曾见排名前二十五位的畅销书,其中布氏一人的作品即占五种。“锋头健过‘披头士…则是访谈录的文题)。“俏胡子”这个称呼借自台湾皇冠丛书的系列书目:“俏胡子,逛世界”——虽说从作者照片看,毛茸茸的红胡子配上黑眉乌嘴,用一个“俏”字形容,不免有些过誉了。 我的亲家住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威小城,小城除了一所名气不小的达特默思大学以外乏善可陈。恰好,布莱森于1996年携妻孥返回美国定居时也选中了这座安静的小城。今夏我赴美国省亲,原想由鄙戚介绍,与布莱森会上一面,一睹“俏”容,再求个合影或签名什么的,谁知道闲不住的“俏胡子”又出门高蹈云游去也! 最初引起我注意到比尔·布莱森的是他的两本英语和美语的通俗史话,书题分别是《母语》(The Mother Tongue,1990年)和《美国制造》(Made in America,1994年)。两本书虽说也附有详尽的注释和索引,像是学术著作,却绝无经院派高头讲章吓人的架势,而是轶事趣闻迭出,基本上属于清通晓畅又洞见深中的社会语言学一类读物,读着读着保你非笑出声来不可。我一向主张学外文得激发兴趣,一味苦苦“咬子弹”(bite the bullet)不行,所以曾从两书中选出若干章节作为教材,使用效果良好,当然,过多的插科打诨有时不免影响叙事的准确性。例如,布莱森在《美国制造》中断言,作为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曾劝人吞饮香水以免屁臭。后有专家查实,说是关于香水和放屁的关系,富兰克林一生中只提到过一次,那是在致布鲁塞尔科学院的一封信里,富氏以打趣的口吻向科学家们挑战,看看谁有本领让肠道排气时飘出香水味来。 据记载,在这两部书之前,布莱森还编过一本叫作《烦难字解》(A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年代不详)的词典。此书我未见过,无由置评,但据识者称,作者善解难词,足见精于藻鉴,可说是为日后从事新闻工作和游记写作做好了充分的文字准备。 接着要谈到的自然就是布莱森的游记作品了。比尔·布莱森于1951年出生在美国艾奥瓦州,二十一岁那年跳上冰岛航空公司的飞机抵达卢森堡,复从挪威的汉默菲斯特出发,背负行囊,步行至伊斯坦布尔,历时四月有余。1973年,布莱森首次踏上英国土地,两年后娶妻成家,生儿育女,并于1977年在伦敦定居,开始为《泰晤士报》和《独立报》工作。布莱森初写旅行札记,原不无补贴家用的实利考虑,不曾想作品发表之后,好评如潮,出版商的稿约踵趾相接,这样,布莱森便渐渐成了自由撰稿的专业作家,又举家离开闹市,迁往约克郡乡间。1995年,布莱森和他的英国妻子辛西娅决定让他们的四个子女换一种文化环境,兼之盖洛普民意测验恰在此时发表调查结果,声称有三百七十万之多的美国人都认定自己曾遭外星人劫持,面对如此混沌民智,布莱森说“祖国需要我”,于是在对英国作了一次告别旅行后,他便带着家人迁回美国。到得此时,写游记已不再是一味的实利考虑,而是身心双双向往的至上自怡,按他自己的说法,“旅途发出海妖之歌般的蛊惑”,诱他一次又一次上路,这才有了1998年阿巴拉契山间小道的跋涉,返回英国历时五十四天的远足,以及1999年的澳洲之旅。 2 尽管布莱森不把自己看作旅行家和游记作家(“真正的旅行家都要冒险,睡硬地,我却总是住旅馆”),他的如下一些作品通常都出现在书店的游记柜上:《失落的大陆》(The Lost(Continent,1990年)、《无处归属》(Neither Here Nor There,1993年)、《小岛札记》(Notesfrom a Small Island,1996年)、《大国札记》(Notes from a Big Country),1998年)、《林中远足》(A Walk in the Woods,1998年)和《烈日暴晒的地方》(In a Sunburned Country,2000年)。按布莱森本人的说法,上述第一部作品《失落的大陆》虽以“美国小城之旅”(Travels in SmallTown America)为副题,重点在“失落”一词,本质是怀旧和追逐,怀童年巡游之旧,寻觅理想中的美国小城,但在涉足三十八个州以后,理想终归乌有。《无处归属》,依我个人之见,是迄今为止布莱森最精彩的作品,写作的缘起似乎仍在忆旧,即重现二十年前从挪威到伊斯坦布尔的欧洲之旅:傲慢的巴黎人;横冲直撞的意大利司机;以铲除英国特色树篱为荣的推土机;挪威催人昏睡的电视;瑞士城乡遍地高耸的高压电线塔……《小岛札记》是对英国告别旅行的产物,写得很有感情,布莱森自称这次旅行“就像跑完全程的运动员为向观众致敬而加跑的一圈”;“虽有百分之八十五或百分之六十五的英国人想不出英国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自豪,我仍愿为英国鼓吹。”《大国札记》是在英国报纸上连载时以及最后结集出版时所采用的书题,同书稍后在美国出版时改题为《故国陌路》(I’m a Stranger Here Myself)。布莱森在本书中详尽描述了迂回美国的头十八个月中,他和自己的英籍家人所经受的文化震撼,诸如“百分之九十三的离家外出之行,不管距离远近,也不论目的何在,美国人都要开车!”《林中远足》为布莱森赢得的文名可能胜于他的任何其他作品,因为这一回旅人要动真格了,须知阿巴拉契山间小路全长二千二百英里,乃是世上有人工标志的最长山路,走完全程约需五个月!百分之九十的人半途而废;百分之二十的人走完一周便败下阵来,布莱森和旅伴走了整整一个夏天,走完八百七十英里的距离(相当于从纽约走到芝加哥),总算了却一桩心愿。关于这个心愿,作家本人是这样说的: 头脑里有个微弱的声音在说:“听上去真带劲!咱们干吧!”我又想出好几个理由。多年懒散之后,长途步行可使我保持健康;这还是个发人思考的好方法,使我得以重新领略故国的广袤和美丽……当那些身穿迷彩裤、头戴猎人帽的男子汉们在四A小餐馆围坐在一起,谈论野外完成的非凡业绩时,我将不再自惭形秽。我要带上一点傲气,眯起双眼,眺望远方的地平线,并拖长着声调,像个男子汉般地哼哼说:“是啊,我在林子里拉过屎呢。” 《烈日暴晒的地方》的写作时机与2000年悉尼奥运会有关,因为出版商催得紧,据说不少有趣的素材都被割爱不用了。尽管如此,读者仍可看到历史上因为偷了十二根黄瓜而被放逐到澳洲蛮荒来的英国罪犯的故事;比之库克船长晚到几小时的法国船队;蹈海的总理以及澳人为纪念他而修建的游泳池!等等等等。 不管是在蕞尔小岛,或是莽莽林原,或是熙攘闹市,布莱森总能在寻常的景物或人事中发现不寻常而值得一写(有时是大书特书)的东西,并挖掘笑料,生发出独特的观感。面对差强人意的现实,他能领略有缺陷的美。他宁可用冷嘲的口吻对读者详述所见所闻;除了极个别的动情的例外,决不赞同在旅行纪实文字中作浪漫主义的美化,兼发矜夸高论。应当说,这既是布莱森写作的特色,在不同程度上,也是现当代旅行纪实文学的共性。“文革”期间某位意大利导演在中国这片异域以上述手法拍了一部纪实电影,结果被江青大批特批,其实如果了解上述手法普遍性的话,那批判多半是对着影子打拳了(shadow boxing)。 3 要说布莱森有什么突出于共性之外的特点,表现在作品的内容方面,首先是他强烈的环保意识,无怪乎有评家把他的作品统称为eco-literature(生态文学)。布莱森不但在阿巴拉契山道上对美国国家园林服务局听任林木大片被伐提出严厉抨击,又对美国的汽车拜物教作了辛辣讽刺,更在回到英国约克郡作短访期间发表公开演说,坚决反对丑陋的高压电线塔污染约克郡谷地之美。 在写作风格方面,布莱森的特点表现在英式和美式幽默时常集于一身。不少评家,包括布莱森本人,屡次提到英国文化对布氏影响之深,说他学会了“板着面孔说笑话,冷嘲和说话留有余地”。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这种特点首先被人注意到也在情理之中。据有的访员介绍,布莱森说话轻声轻气,不疾不徐,态度温文尔雅,颇有英儒之风。但笔者从他的作品中看出,此人的美国本性根深蒂固,仍会不时流露。布莱森把英国式的冷嘲称为“睿智幽默”(cerebral humor),其特点是曲折的讥诮,促狭的戏谑,引得你会心微笑。的确,如读者细品以下几段引文,可以看出布氏老于此道;但是与此同时,那种直接、明快、夸张、不怕粗俗的美国式搞笑幽默是常与英式“睿智幽默”比肩并现的: 意大利人开车因为太忙而从不顾及车前路况。他们忙着摁喇叭,忙着做各种夸张的手势,忙着阻挡别人超车,忙着做爱,忙着回头教训后座的孩子,还忙着大啖比板球球拍还大的夹肉面包。而且常常是同时做着这几桩事情。结果,待他们首次注意到你时,你已倒在他们车后的路上,出现在汽车的后视镜里。 我给尿憋急了,又想赶到酒吧去,可是这位足有一百十二岁的旅馆杂役是个尽职分子,非把客房里的东西一一向你介绍,还要你跟着看他演示莲蓬水龙和电视的操作法。“多谢了,没有你我肯定连壁橱也找不到,”我说着塞了一千里拉的小费在他袋里,多少用上一点暴力把他推出门去。我不喜欢粗暴待人,但这会儿我觉着憋得好像胡佛大坝快要决堤了。 (上述两段摘译自《无处归属》) 我大汗淋淋上了船,心中有些发悚。我不好水,连在脚踏船上都会闹头晕。而今置身在这叫作“摇啊摇”(定是“往前摇,翻个身”的缩写)的渡船上,把性命托付给了这么一家轮船公司,情况自然更糟了。这家公司的纪录远非完美,时常忘记关上船头的门,航行途中这样做相当于跨进浴缸时忘记脱鞋。 (译自《小岛札记》) 她不停地唠叨,唯有在疏通一下耳咽管时才稍歇一下。所谓疏通,就是频频捏住自己的鼻子,然后喷发出一串带爆破声的鼻息,叫人惊跳,而且足以吓得狗儿跳下沙发,逃到邻室的桌子底下去。 (译自《林中远足》) 本人睡觉既非肃默无声,模样更不雅观。多数人打瞌睡时的样子似乎表示他们需要一条毯子,而我的样子似乎更需要医生的关照。我睡觉时像是注射过了一种强效的实验用肌松弛剂:两腿大张,像在诱惑别人来做什么坏事情。我的头不时前倾,就像不住点头的玩具鸭,把满嘴约四分之一黏乎乎的流涎倾泻在膝上,然后一个后仰,开始重新充注口水,并发出一种马桶水箱灌水渐满的声音。 (译自《烈日暴晒的地方》) 采访布莱森的人时常问起他受其他游记文学作家影响的程度,布莱森多作规避,说什么“游记文学就像是游人从某一景点往家里发回的明信片内容的总和,自然是因人而异的”。但同时他又承认,自己非常喜爱保罗·希罗克斯(Paul Theroux)的写景文字。希氏参加过“和平队”,阅历远比布莱森丰富,对亚非两大洲的了解,远非布莱森可及万一,除游记类文字,还写小说。唯有在“迷恋新鲜空气”(希罗克斯作品书题Fresh Air Fiend之拟译)方面,两人才颇相似。布莱森在2000年10月编了一部《最佳美国游记作品》的集子,或许读者从中可以看到他欣赏的是威尔·弗戈森(Will Ferguson)还是戴维·西达律斯(David Sedaris)? 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我国出版界近年来很善于捕捉域外书讯,然后随俗急进。赶译快出儿童读物哈利·波特系列就是一例。在游记文字方面,笔者看到彼得·梅尔的《重返普罗旺斯》等早已译出,唯有比尔·布莱森犹是一片空白。出版界哪位有识之士愿来填补这一空白呢? 本文最后借用“传媒上的书”(Books in the Media)一位评家的话作结:Come back soon,Bill!我借用这话有三层意思:一、快把布莱森的作品介绍给中国读者;二、愿布莱森早日到亚非拉来旅行(伊斯坦布尔可不是亚洲!);三、愿下次再访汉诺威时不再缘悭一面! 陆谷孙 2000年11月
内容概要
“少小离家老大回”。大胡子比尔·布莱森年轻时离开故乡美国,漂到英伦三岛,做编辑写书成家生子,乐不思蜀。一晃二十年过去了,他又举家迁回美国,却发现时移世易,保留在他年轻记忆中的美国已经和从前大不相同。他虽人到中年,眼光仍如稚子一般天真烂漫。在他眼里的美利坚故土,处处皆新奇,事事皆文章。于是,在《人在故乡为异客:二十年后返乡手记》中,我们见识到美国生活中不为中国读者常见的点点滴滴,布莱森用他的文字让我们如临其境。待你阅读完后掩卷回想,一幅美国普通人生活的长卷便在你的脑海里慢慢展开。
《人在故乡为异客:二十年后返乡手记》中的这七十篇精彩短文的合集可说是布莱森抒写美国的作品中最至情至性的。它涵盖了作者与美国重逢后五昧杂陈的心情,以及他力图重新认识美国的“歇斯底里”的过程。就在这种夹杂矛盾、掺和恐惧、带着惊喜、充满诙谐的省思下,布莱森也找到了一条回家之路!最吸引读者的仍然是他的招牌俏皮文字,冷不丁地在结尾处挠到读者的笑穴,让你忍俊不禁喷饭之余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手不释卷。
作者简介
作者:(美)比尔·布莱森 译者:夏菁比尔·布莱森,世界知名的非虚构作家,1951年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曾任职于伦敦《泰晤士报》与《独立报》,同时也为《纽约时报》、《国家地理杂志》等撰文。作品主要包括旅游类随笔、幽默独特的科普作品——比如《万物简史》、《母语》等等,横跨多种领域,皆为非学院派的幽默之作。他的作品诙谐嘲谑的风格堪称一绝,整体上举重若轻,能让普通读者产生很强的认同感,不失为雅俗共赏的典范,深受读者喜爱,也获得很高的评价。每部作品均高踞美国、英国、加拿大畅销排行榜前茅。 比尔·布莱森之所以能在二十世纪的旅游文学中占据一席之地,并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是因为他擅长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他所游历的世界,他真切地捕捉到了一个旅人的内心感受。自然地理、生活情趣、社会时态,布莱森信手拈来无不奇趣。他的尖刻加上他的博学,让他的文字充满了智慧、机敏和幽默。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他的作品又兼具了开朗风趣、绝不怕粗俗的美式调侃和冷峻犀利、一针见血的英式嘲讽。
书籍目录
楔子重返故里邮件来了药品文化就餐之惑唉,大夫,我只不过想躺下规则第一条:遵守所有规则带我去看棒球吧救命啊!理发心慌慌热线电话设计缺陷客房服务消费乐融融数字游戏垃圾食品之天堂居家之乐北方森林传说杯托革命公事公办邻人友善人人心忧危险因素反毒品战消亡的口音低效报告懒得走路大地广阔偷窥肆虐烂片当道妇唱夫随忙园艺炎炎夏日海边一日长子离家求学公路娱乐新英格兰之秋感恩佳节圣诞装饰雪中寻趣圣诞之谜寒带生活总统逸闻愚笨电脑纳税登记表格填写须知巡回售书浪费的一代聪明反被聪明误汽车电影院官样文章人生之惑诉讼大国作茧自缚航班惊魂餐车颂歌疯狂购物肥胖之国新电脑租车记电视荒原飞行噩梦商品泛滥四十仍惑陈年旧事生活法则小镇点滴文字游戏“泰坦尼克号”上的最后一夜房产新闻生存的技术演讲稿重返故里:第二部
章节摘录
就餐之惑 上馆子总是令我扫兴的事情,因为我总是不知怎么搞的与女招待成了死敌。当然我绝对不是有意如此,因为女招待属于某个小群体的成员之一,这些人有机会破坏你就要放入口中享用的食物。 我的具体问题是没法理解我能选择的所有食物品种。如果你点菜,比如说点个沙拉,女招待就会报出十六种沙拉酱供你选择,而我反应又不够快,总是没法一下子就理解那么多概念。 “你能够再重复一遍吗?”我说着,脸上带着那种呆傻的笑容,希望能引起她的同情。 于是女招待轻轻叹了口气,微微翻了翻白眼。如果是你,整天面对一个接一个的笨蛋不得不把十六种沙拉酱反复背诵的话,你也会是同样的表情。她又重复了一遍。这次,我以最严肃的态度仔细聆听,每听到一种就点头示意,最后万无一失地选择了一种她没提到的。 “我们没有千岛酱,”她平淡地回答。 我肯定不可能再让她背诵一遍,于是我就叫了一个我唯一能记住的。之所以我能记住是因为那名字听上去太可怕了——瑞士格鲁耶干酪加山羊奶酸酱油或者类似的什么。最近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条权宜之计:“随便哪种,只要是粉红色而且闻起来不像是运动背包最底下的那种味道就行了。”我发现她们通常都能理解。 高档餐厅里情况就更糟了,因为服务生一定会向你推荐当晚的特色菜肴。他们的介绍辞藻堆砌,华丽灿烂,总让人惊诧不已且意义不明。我妻子和我某个星期曾光顾过佛蒙特州的一家高档餐厅庆祝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我发誓当时那侍者向我描述的菜肴,我一个都没听懂。 “今晚,”他满怀热情地开始了,“我们供应‘笑笑’杂烩甜咸薄饼、香浓‘晕船’酱烩海藻,配上我店特别收藏的‘凌乱’香草。此菜置于一倒扣的普鲁士头盔中烤制恰好十七分四秒,然后装盘搭配清蒸金合欢和‘污糟’叶。非常美味,极具新意。我们今晚还有‘落丘里’煎肉排,由我们的弗拉明戈舞者在您的桌上为您亲自煎到鲜嫩多汁,然后再放进泥巴‘洞’里,上面覆上番石榴皮网以及自然成熟的‘灰泥’烘烤二十七分钟。针对素食顾客,今晚我们有森林‘地面一甜肉’大杂烩,由我店自己的森林溪谷采集而来……” 就这样大约聒噪了半小时,我妻子比我这个粗人高雅,她并没有被这些绚丽的辞藻所吓倒。她的问题就是力图拨开迷雾,将可以选择的菜肴搞清楚。她仔细聆听然后发问:“对不起,那个‘小鞭炮’是铁盘烤的呢还是绿色‘斯波莱托’垫底装盘上来的?” “不是,是烤‘荡’上来的,”侍者回答。“‘小鞭炮’一切四,轻轻卷在‘芭芽’里面,然后淋点‘玉兰油’和‘炉甘石’,‘糠’豆和‘斯奴’面条垫底装盘呈上。” 我不知道她干吗自找麻烦问问题,因为除了那些太复杂实在弄不懂的,没有哪一道菜听上去能引起你的食欲,除非是你喝多了和别人打赌的时候。 那个晚上对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时刻,因为我刚好正在阅读那本绝妙的《生之多态》(Diversity of Life),是卓越的哈佛博物学者爱德华·欧·威尔逊(Edward O.Wilson)的大作。在此书中他发出了令人吃惊的不和谐音:我们西方世界所摄入的各类食物其实一点也不危险。 威尔逊指出:地球上可供食用的植物有三万种,但我们或多或少吃下去的只有二十种左右。而这二十种当中呢,光这三种——小麦、玉米和水稻——就占了温带地区总共送进人类肚子里的食物总量的一半以上。植物学中已知的水果有三千多种,但是除了二三十种以外,其他的都被人类抛弃。蔬菜的情况略好一点,也仅仅只是一点而已。 那么为什么我们只吃那么一小部分食物呢?威尔逊认为原因在于那些少数食物是数万年前我们新石器时代的祖先所培植的,那时候他们刚刚掌握农业方法。 畜牧业也同样如此。如今我们养来吃肉的动物并非因为营养特别丰富或者口感特别美好,而是因为那几种动物是石器时代最早被人类驯化的。 换句话说,从饮食的角度来看,我们都是真正的“原始人”(其实这个词来形容我正好)。刚才那个侍者在出神入化的描述中不停地用诸如“颤音”、“蹩脚炖菜”、“南美肉馅卷饼”、“海鳌虾”、“蜜汁”、“飞丝”、“油炸肉丸”,以及鬼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词语轰炸我们的时候,我认为这个说法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我越来越沮丧。 “就给我随便来点盒饭吧,”我真想这么说,不过当然没说出口。 那侍者的长篇大论终于结束了,最后一句话在我听来似乎是这样的:“烤箱里特制的南瓜壳和金橘‘锅料前层饼’。” “是‘果料千层饼’,”我妻子解释给我听。 “那么从盒子里拿出来的时候长什么样?”我不高兴地问。 “你不会喜欢的,亲爱的。” 我一脸哀伤地转向侍者,问道:“你们这里有什么东西是从牛身上弄下来的吗?” 他很肯定地点点头:“当然有了,先生。我们可以给您一份十六盎司的‘极品牛肉’,来自我们在蒙大拿的农场散养的黑白花奶牛,只吃天然玉米饲料。我们的屠夫亲自切割下前侧腰窝肉,然后在蒲葵和水牛片上慢慢炙烤,温度控制在……” “你说的就是牛排吗?”我振作起来,问他。 “我们不喜欢用这个词,先生,但确实是的。” 当然了,现在一切都清楚了。只要你能懂得他们的“行话”,就有真正能吃的东西。“那好,我就要这个,”我说,“配菜应该是一份‘去皮’番茄,手工切碎,用‘帝王谷’的混合蔬菜油煎至金黄,再伴以‘优质啤酒’,你们自家冷却器里快速冰镇,然后置人玻璃圆桶中上桌。” 那人点点头,注意到我已经破解了密码。“很好,先生,”他说,一边点了点脚后跟退下了。 “不要‘果料千层饼’,”我朝着他的背影喊。我可能对食物所知甚少,但是我肯定一点:如果说吃牛排的时候有一样配菜不能要的话,那就是“果料千层饼”。 P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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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故乡为异客:二十年后返乡手记》是美国当代知名的非虚构作家比尔·布莱森创作的一本由七十篇精彩散文的合集。可以说是布莱森抒写美国的作品中最至性的。作品以作者在英国客居二十年,之后返回美国定居为时代背景,叙述他本人回到故乡后的种种不习惯,便产生“人在故乡为异客”的奇异感受。此后当他逐渐适应之后,便有一种对故乡五味杂陈的感觉,便付诸笔端。最吸引读者的仍然是他的招牌俏皮文字,冷不丁地在结尾处挠到读者的笑穴,情趣盎然,读来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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