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5-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美]杰克·伦敦 页数:391 译者:吴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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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杰克•伦敦在他文学生涯的巅峰时期,接连发表了两部长篇小说:《铁蹄》(一九○八年二月)和《马丁•伊登》( 一九○九年九月)。这是他最成熟的作品。前者为政治幻想小说,是他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对美国资产阶级政权的反动性和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路线作出科学分析后写成的革命文学作品。在主人公欧内斯特• 埃弗哈德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伦敦本人的社会抱负和革命热忱。伦敦并且把自己个人经历的不少方面赋予了埃弗哈德:出身于工人阶级,度过贫困的童年,过早地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依靠刻苦自学,终于以雄辩的口才、卓越的领导才能,积极献身于社会主义事业。原来伦敦在一九○○年前后的十多年中,曾以火样的热情为美国社会党在口头和笔头上宣传革命思想,深受同志们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拥戴。如果他以全部精力投入革命运动的话,他原可以像埃弗哈德那样成为美国无产阶级的一个杰出领袖。但是他毕竟更主要的是个富有才华的文艺作家,在当时的美国文坛和世界文学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在短短十六年的创作生涯中,他给我们留下了近五十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达十九部,短篇小说和论文的结集十八部。正像在《铁蹄》中那样,伦敦在这许多作品中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他自己的经历和性格,尤其是《马丁•伊登》,可以说直截了当地再现了他的个人奋斗史,完整地反映了他早年刻苦自学、坚持写作的过程,展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有良心的作家的命运,并且他给马丁安排的悲剧性的下场,最后也不幸而言中地落到他自己的头上。因此这样一部深刻的文学作品被公认为伦敦的代表作,是并不奇怪的。 《马丁•伊登》是部相当复杂的作品,因为伦敦本人的生平就是相当复杂而不平凡的。 一八七六年一月十二日,他生于旧金山,是跑码头的星相家威廉•亨利-钱尼和关亡人弗洛拉-韦尔曼的非婚生子。他生下后才八个月,弗洛拉嫁给流落在旧金山市场街南面工人区中的破产农民约翰•伦敦。他们为了生活,经常搬家。老伦敦先后当过木匠、泥瓦工,还开办杂货铺,兴办小农场、养鸡场。小杰克十岁时,全家定居在和旧金山隔海湾相望的奥克兰城。不久,他就起早摸黑地上街卖报,打零工,挣钱贴补家用。十三岁,小学毕业后,进罐头厂工作,经常加班苦干,往往一口气干十八到二十小时,为了省车钱,下班后还得拖着疲惫的双脚走回家去。由于一八九三年发生经济大恐慌,失业人数激增,杰克好不容易在一家黄麻厂里找到一份苦差使,几个月后,进发电厂当炉灶工,干了日班再加班,每天十三小时,每月只能挣得三十元。后来得悉老板利用他好强肯干,辞退了两名工人,其中一人被迫自杀。伦敦惊呆了,就此歇手不干。一八九四年舂,在残酷的阶级斗争中,他离开加利福尼亚州,去参加失业工人到首都华盛顿请愿的进军,沿途扒火车,挨户乞讨,看到民生疾苦,尝遍人间辛酸,深刻体会到劳苦大众相濡以沫的生死感情。他在一九○七年发表的叙述他流浪经历的回忆录《我在社会底层的生活》中沉痛地写道:“在美国各地,我曾一再地在山上的大厦乞讨时遭到拒绝;而从溪边或沼地上的窝棚里却总能得到吃食,那里破窗户上塞着破布烂袄,做母亲的劳累过度、形容憔悴。你们这帮自以为乐善好施的人啊!到穷人中间去向他们学习吧,因为只有穷人才是乐善好施的。……丢一块骨头给狗算不上慈善行为。慈善行为乃是,当你像狗一般饿得发慌时,和狗一起啃一块骨头。”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人间地狱里打过滚的苦命人,才写得出如此感人肺腑的章节。对被剥削被侮辱的人们的深厚感情构成了伦敦一生的基调,因此,他后来加入社会党,在讲演、论文和文艺创作中作为人民的代言人,大胆地向统治阶级提出挑战。 另一方面,从十岁在街头卖报时起,他常上奥克兰沿海湾的码头溜达。他爱上了海洋,好歹攒下了钱买了条旧的小船,在旧金山湾中航行起来。他勇敢大胆,和别的报童殴斗,并出入酒馆,结识形形色色的冒险家。 罐头厂的苦活使他产生了强烈的反感。他从热爱他的黑种保姆处借到了三百元,买下一条单桅小帆船,伙同一批同好,做起“蚝贼”来,第一夜出袭海湾中的私人水产养殖场,把抢到的东西在奥克兰码头上高价出售,就弄到等于罐头厂三个月工资的一大笔钱。他冒着被枪杀的危险,参加械斗,六个月内,威震海湾,成为“蚝贼之王”。当时他才十五岁。后来,渔巡队要他去当警官,酬劳是把违法者所交的罚款,半数归他。他先后干了近一年,因对上级贪赃受贿的无耻行径越来越不满,终于愤而辞职。一八九三年一月,搭“苏菲•萨瑟兰号”上日本、朝鲜、白令海去捕猎海豹。 水手们欺他年小,他凭着口齿伶俐、英勇大胆,终于赢得跟他们平起平坐的地位。这使他心里牢固地树立了强烈的个人主义思想,自以为是个体力方面的“强者”,凭他一身铜筋铁骨,定能从社会阶梯上向上爬。 但是冷酷的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在流浪中,他接触到很多因劳累过度弄垮了身体而被资本家一脚踢开的工人,明白等待着他自己的也将是这种命运。一八九四年六月,他在尼亚加拉瀑布城以“流浪罪”被捕,被判处三十天苦役。他在感化院内亲眼看到种种非人待遇,他明白自己正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只能听任资产阶级宰割。原来单靠一身铜筋铁骨是远远不够的,他必须锻炼自己的头脑,成为脑力方面的“强者”,才能摆脱悲惨的下场。这是他一生的转折点。 早在他八岁的那年,伦敦一家住在牧场上,他就发现了“一生真正的爱好”:读书。老师给他的第一本书是华盛顿•欧文的《阿尔罕布拉》,但他大量接触的却是当时流行的廉价的浪漫小说和冒险故事。下一年,定居在奥克兰,他开始上公共图书馆,一本本地借阅,看得几乎废寝忘食。 即使在做“蚝贼”、在东北亚捕海豹期间,他也时常把自己反锁在船长室或乘别人在水手舱内酣睡时,如饥似渴地阅读吉卜林、麦尔维尔、左拉、福楼拜、托尔斯泰等的小说。出狱回加利福尼亚州后,一方面进中学接受正规教育,一方面把听到流浪工人提起过的《共产党宣言》借到手。革命导师的一言一语深深地打进他的心里,使他豁然开朗。他认识到,光是提高自己一个人来解决个人问题是不够的,社会上还有千千万万的被压迫的工人兄弟呢。他投身奥克兰的社会主义者的活动:参加讨论会,上街头、公园公开宣传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他发现社会党人绝大多数是知识分子,就主动参加工会运动,广泛接触工人群众,成为火般热情的工人鼓动家。 他同时以惊人的毅力发奋学习,边打杂工边念中学,进预科学校拚命补习,一八九六年秋就考进了加利福尼亚大学,因父亲病重,念了一个学期就辍学。但他博览群书,诸如哲学、经济学、人类学、生物学、进化论等等方面的专著,无所不读。他从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的著作中发现了达尔文主义。对于把“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生物界规律应用到人类社会而形成的尼采的“超人哲学”思想体系,他也衷心接受。他原来已自以为是体力和脑力两方面的强者,这时更在这种“白人优越论”中找到了理论基础。这样,以“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为口号的马克思主义和歌颂英雄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就同时并存在他的思想深处。一直到死,他永远在两者之间摇摆、徘徊,始终没有解决这世界观中的基本矛盾。因此,等他走上了专业作家的道路,他的各个时期的创作中也反映出这两个方面:为强者压迫下的弱者请命,另一方面,美化、歌颂强者。 早在一八九三年,伦敦还在黄麻厂苦干时,《旧金山呼声》公开征文,他母亲劝他去应征。他花了三个晚上写成的记叙文《日本海岸外的台风》荣获头奖二十五元。第二篇海洋故事没被采用,他就中断了写作。一八九五年在奥克兰中学时,先后在学生文艺杂志《保卫》上发表了十篇小说和论文,其中有他第一篇社会主义论文《乐观主义、悲观主义与爱国主义》。他在文中谴责资本主义剥夺人民大众受教育的机会,号召爱国人士行动起来。 但伦敦真正走上职业作家的道路,是他到阿拉斯加去“淘金”回来后的事。一八九六年,克朗戴克河流域发现金矿,引起了美国史上第二次“ 淘金热”。第二年中,在姐姐伊丽莎的支援下,杰克搭船前去,结果没有弄到黄金,却得了败血病,只得于一八九八年六月回到加利福尼亚。幸而他在北方期间把所见所闻仔细地记录了下来,为后来的创作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回奥克兰后,一时找不到工作,就一方面写作,一方面参加邮局招工的考试。尽管生活条件极度艰苦,得负担寡母及弟妹的生活,他还是不停地写作,一次次地向报章杂志投稿,结果是一次次地被退回来,直到《黑猫》杂志出他四十块钱要他一个短篇小说,他受到了鼓舞,所以尽管此后依旧连连接到退稿单,他还是坚持下去,甚至一八九九年初邮局来通知他已录取,准备给他六十五元一月,他也回绝了。因为他对自己的才能充满信心,决心把写作当作终身职业。 当世界进入二十世纪的前夕,波士顿的有影响的文艺杂志《大西洋月刊》接受了他的北方故事《北方的奥德赛》,他这才走上了成功的坦途。 在接下来的短短三年中,他接连发表了三部短篇小说集及第一部长篇小说《雪地的女儿》,直到一九。三年,《野性的召唤》的出版奠定了他的国际声誉。但在这创作的最初阶段中,他世界观的矛盾就流露出来了。他通过《雪地的女儿》的女主人公之口,宣扬“白人优越论”:白人始终能战胜印第安人;还用别的人物来附和她的观点。在冰天雪地的“白色寂静世界”中,伦敦看到淘金者在严酷的大自然面前摆脱了“文明社会”中尔虞我诈的卑劣心理,甘苦与共,并在当地的印第安人身上看到了白人所没有的善良品质,但是展现在他眼前的人和自然、人和人之间的搏斗,却好像更加证明了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的规律在人类社会中也起着作用,因此有时不由得讴歌“强者”,为白种人唱赞歌。 然而在伦敦为社会党宣传社会主义思想所作的讲演和论文中,这种观点却是没有存在的余地的。他以火样的激情呼吁所有的无产者,不管什么肤色,联合起来对付共同的敌人。他自豪地把他们都称之为同志。一九○ 一年美国社会党正式成立,选出了以尤金•德布兹为首的领导班子。伦敦在写作的百忙中,抽出时间每星期日给奥克兰支部的同志们讲课,不要报酬,以为工人运动出力而自豪。他反复宣称:资产阶级已经搞糟了,应该让位给工人阶级;工人阶级定将获胜,正如太阳必然升起一般。因此,当一九。二年一月赴南非报道波尔战争途中在伦敦逗留期间,他主动上东头贫民区访问。后来任务被取消,他索性买了套旧衣服,租了间房,以一个流落在英的美国普通水手的身份,一连待了六个星期,深入群众采访,写出了震撼人心的报告文学《深渊中的人们》。他愤怒控诉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罪行,指出只有推翻了资产阶级的腐朽政权,才能彻底消灭这种人间地狱。 他在二十世纪开初几年中写的革命论文,先后收集在两本结集内:《阶级之间的战争》(一九○四年)和《革命》(一九一○年)。其中最有名的一篇《革命》,原是一九。六年一月下旬在耶鲁大学当着几千师生及社会人士作的演讲。伦敦当众宣称,一支七百万工人组成的社会主义大军已经在全世界成长起来,将要团结所有的工人阶级来夺取政权。他最后发出警告:“革命已出现在眼前。谁敢来阻挡它!” 一九○四年十一月,长篇小说《海狼》一出版就获得美国广大读者的欢迎,成为畅销书。伦敦进入了他创作生涯的黄金时期。一九○七年四月下旬,他带了第二个妻子夏米安•基特里奇乘游艇“斯拿克号”出金门海峡开始作为期七年的环球航行。在赴夏威夷的第一程中,他开始写作《马丁•伊登》,每天上午,坐在舱口盖板上,聚精会神地写一千字。一九○ 八年中,伦敦在南太平洋先后得了疟疾及一种奇怪的皮肤病,不得已到澳洲悉尼进医院休养,弄得身心交瘁,终于把“斯拿克号”交拍卖行廉价出售,于一九○九年七月搭船回旧金山。两个月后,《马丁•伊登》问世。 “啊,不错,你可能毁了我的写作和我的事业。我是天生必须走现实主义道路的,可是资产阶级精神和现实主义是敌对的。资产阶级全是胆小鬼。他们害怕生活。而你呢,却千方百计地要叫我也害怕生活。你希望把我弄得循规蹈矩。你希望把我塞进一个两英尺宽、四英尺长的生活的框框里,在那里,生活里的种种价值全是架空、虚伪而庸俗的。资产阶级的教养和文化是建筑在庸俗的基础上的——我得承认,庸俗得无以复加。我刚才说过,你希望把我弄得循规蹈矩,用你的阶级理想、阶级价值和阶级偏见来把我改造成为你自己阶级的一员。” 这是工人出身的作家马丁-伊登在拒绝他过去热恋的情人、资产阶级小姐罗丝•摩斯在他成名后要求重修旧情时的一段痛快淋漓的话。这构成了全书的最高潮。在这里,他一针见血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腐朽性。原来在二十世纪初,美国已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不但垄断了社会上的物质财富,也垄断了精神财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正是通过了摩斯一家子,尤其是罗丝本人,无孔不入地渗透进马丁的心灵。在这场改造和反改造的斗争中,马丁终于取得了胜利。 这是得来不易的。在本书开头时,马丁是个快满二十一岁的水手,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罗丝一家子。他踏进了她的家,就被室内的陈设、书画吸引住了,及至一见姑娘,顿时晾为天人,一见钟情。他认为她美得超凡脱俗,跟他在贫民区里、跑码头时所结交过的娘儿们天差地远。 等她滔滔不绝地谈起文学艺术来,他想起在书本上看到过的上流社会中的那种传奇性的女子,不由得陶醉了,心里油然产生赢得她的想望。罗丝呢,也觉得他好像一缕新鲜空气,被他那强劲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所吸引了。 马丁为了配得上她,开始把自己从生活小节、礼仪、谈吐等等方面来个彻底的改造。拿对她的爱情为动力,他发奋自学:学语法、读词典、钻研文学书刊。为了把自己经历过的冒险事迹讲给她听,心中的创作欲猛地燃烧起来,产生了写作的冲动,这就开始了他的艰苦的创作生涯。他跑公共图书馆,拚命阅读、写作,每天只睡五个小时。但是资产阶级控制下的出版界给了他冷遇,一次次地把他投去的稿件退回来。他爱情至上,被迷了心窍,竟然对自己的工人阶级出身感到羞愧,认为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拖住了他,不让他向上爬。但是在创作方面,他却坚持了现实主义的立场,对自己的作品满有信心,尽管罗丝为了能跟他结婚,拚命劝他学当时那种所谓的“有为青年”的样,进她父亲的事务所,一步步地爬到高位。马丁为了生活下去写好作品,宁愿同时写些游戏文章来煮字疗饥。这样,由于世界观的不同,他终于逐渐看出罗丝也和别人一样,都是硬要把他塞进他们的生活模式中去。但他对她的爱情还是有信心,直到由于一场误会,马丁被报纸渲染为一个激进的社会主义者,罗丝主动和他决裂。就在他感到失意的时候,忽然命运来捉弄他,报纸杂志开始采用他的旧作品,他就此一帆风顺地成为红作家了。这一来,以前跟他断绝关系的亲戚、资产阶级头面人物都来请他吃饭,当面拍他马屁了。这使他百思不得其解:这些作品都是早就完工的,不知被退过多少次了,为什么今天大家都争先恐后地抢着发表呢?而他本人,也还是过去的那个马丁•伊登,一点儿也没有变,为什么今天大家都来奉承了呢?最后,连罗丝也自动送上门来,愿意委身与他!他极度反感,看透了这些衣冠人士的真面目,感到彻底幻灭。 唯一的当初就赏识他才能的社会党人勃力森登呢,已死去了。马丁万念俱灰,把所有的稿件都处理完毕,不愿再写一个字,把版税所得用来资助他的亲姐妹、洗衣作伙伴乔埃,以及为他守身如玉、一往情深地热爱他的青年女工丽茜•康诺莱。他感到对生命已没有丝毫留恋,终于投身大海,了此一生。 一个富有才华的青年作家就这样拿自杀来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作了全面的否定。他宁愿死去,也不愿对资本主义社会屈服。他原可以在成名之后,接受资产阶级的捧场,满足出版商的要求,源源不绝地写新作,名利双收,达到他向上爬的目标。然而他无法跟自己的良心妥协,因为他已看穿了这社会的“上层”是这样的虚伪、卑鄙,一切全是欺骗。伦敦用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的惨痛遭遇对当时的美国社会作了无情的挞伐,他通过马丁之口,直接向资产阶级的价值标准提出了挑战。这和当时大量的美化现实、粉饰太平的浪漫小说构成了鲜明的对比。《马丁•伊登》作为一部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巨著,对二十世纪初期的美国文坛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九二五年,德莱塞发表他的代表作《美国的悲剧》,就是这一类向美国资产阶级社会公开提出控诉的文艺作品中的佼佼者。 杰克-伦敦生前曾打算写一部自传,并且已起好了书名:《马背上的水手》。这个名字形象化地点明了他的一生:既是个热爱海上生活的普通劳动者,又是个高跨在马背上的“强者”。但他终于没有写成,这任务后来由美国传记作家欧文-斯通来完成了。斯通从伦敦的第二个妻子夏米安及他姐姐伊丽莎手里得到了全部笔记、书信及原稿,并遍访所有在世的知情人,于一九三八年成书出版。在这部《杰克•伦敦传》中,斯通直接抄录了《马丁•伊登》中的一些段落,这充分说明小说前半部中不少情节确乎是伦敦本人的经历。例如,罗丝•摩斯的原型就是伦敦的初恋,在奥克兰念中学时参加亨利•克雷辩论会所结识的爱德华•阿普尔加思的姐姐梅布儿。她比伦敦大三岁,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英语系读书。双方一见倾心。梅布儿长得体态轻盈,金发碧眼,伦敦把她比作长在细茎上的一朵金花。伦敦后来从加利福尼亚大学退学后,为了生活,确乎一度在洗衣作里干过苦活。从阿拉斯加回奥克兰后,他觉得她更纤美,两人私订终身,因女方的母亲非常固执,一心想把女儿嫁个有产者,两人只得相约以一年为期,等伦敦创作成名后结婚。伦敦的母亲支持他以写作为生,但梅布儿对他的作品却缺乏信心。等到《北方的奥德赛》终于敲开了东部编辑室的大门,伦敦喜出望外,打算拿和梅布儿结婚这一喜事来庆祝二十世纪的诞生,无奈她不愿违拗她母亲的无理要求,终于未能和伦敦缔结良缘。他不久碰到爱尔兰姑娘贝西•马登。她曾做过中学教师,这时正因未婚夫逝世处于悲哀之中。伦敦失去了梅布儿,和贝西相处一起,双方都感到很愉快。两人互相尊敬,不久就结了婚,伦敦安心写作,贝西为考大学的中学生补习,赚钱贴补家用,并帮助杰克整理手稿,替他用打字机打好,讨论共同感兴趣的书籍,生活很是美满。 伦敦把自己和梅布儿热恋的感受以及刻苦学习、写作的经过都搬进了《马丁-伊登》的前半部中。但是马丁的性格,和伦敦自己有一点截然不同的地方。他有意识地把马丁写成一个极端个人主义者。用马丁自己的话来说吧:“说到我自己,我是个个人主义者。我相信‘捷足先登、强者必胜 ’。这是我从生物学上学到的道理,或者退一步讲,自以为学到的道理。 我说过,我是个个人主义者,而个人主义正是社会主义的世代相传、天长地久的敌人。”而伦敦本人呢,前面已经提起过,同时恰恰又是个火热的社会党人。由于伦敦奇特的身世,马克思主义和尼采的超人哲学交织在一身之中。但从《马丁•伊登》看来,伦敦是非常清楚个人主义的危害性的,所以把马丁的悲剧同时写成是一个极端个人主义者的悲剧。勃力森登说得好:“你知道,我真希望在我咽气以前,把你变成个社会党人。这样,你活在世上才有个依靠。你就要碰到一段失意的时期,那时候,只有社会主义能拯救你。”这的确是马丁唯一的出路。可是他的个人主义是如此根深蒂固,使他无法回到始终热情欢迎他的工人同志们的怀抱中去,投身工人运动,取得新生。相反地,他对原来的生活方式也感到厌恶,甘心到死亡中去找解脱。 伦敦在给厄普顿-辛克莱那一本《马丁•伊登》的空白页上写道:“我写作《马丁•伊登》的宗旨之一,乃是攻击个人主义。我一定是失败了,因为没有一个书评家看出这一点。”当时,连社会主义的评论家们也指责他为个人主义辩护,已经放弃对社会主义的信仰。这使伦敦很着恼。他一再声称这是他最被误解的作品。 作者的意图竟然会跟评论家们的意见截然相反,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首先,我们从作品本身中来找原因。由于基本上写的是他自己早年的恋爱和奋斗史,伦敦以大量的篇幅不厌其详地描绘马丁的内心活动,而对书中唯一有名有姓的社会党人勃力森登却着墨不多,把他写成一个愤世嫉俗的颓废主义者,又是个肺病患者,和马丁结识后不多久就去世了。尽管他给马丁指明了前途,他没有用活生生的社会主义思想来说服马丁,只把他带到党支部去,怂恿他站起来轰他们一炮。结果,马丁用斯宾塞和马尔萨斯的论点跟他们辩论了一通。而在场的社会党人呢,伦敦只写了一个弯腰曲背的犹太人,那正是马丁心目中在生存竞争中该被淘汰的“弱者”的象征。即使有几回在摩斯家中,马丁口若悬河地抨击在座的当地知名人士,也是从尼采哲学出发的。和《铁蹄》不同,伦敦在本书中没有通过人物本身的行动和言辞来正面地表达社会主义思想。这是《马丁•伊登》一书最大的不足之处。 再从评论家们方面来看。由于伦敦的革命活动,他经常受到资产阶级报刊、宗教界及妇女团体等方面的攻击、谩骂,甚至造谣诽谤,但是由于他私生活方面也不无失于检点之处,也使社会党的同志们为之感到遗憾。 贝西跟他结婚后,生了两个女儿,悉心为他治家。一九。一年,夏米安• 基特里奇从欧洲学了钢琴回美,出现在伦敦家每周三下午的聚会上。她生性好动,爱好骑马、航海,使杰克为之倾心。一九。三年七月底,他突然向贝西提出分居的要求。一九。五年十月,伦敦到美国中西部和东部作演讲,十一月十八日,在芝加哥获悉贝西提出的离婚诉讼的判决书已发下,第二天即和夏米安匆匆结婚,一时舆论为之哗然。此外,伦敦把大量版税用在修建游艇及别墅上,也使同志们为之惋惜。因此,在评论《马丁•伊登》时,他们很可能把执拗任性的伦敦和他笔下的马丁等同起来,认为他是在为自己的个人主义百般辩解。其实,平心而论,伦敦在书中并没有美化马丁,倒是把他的内心世界活生生地暴露在读者面前:诸如他的爱情至上主义,不太纯正的写作动机,对稿酬的患得患失,赤裸裸的向上爬思想,甚至他的忘本思想,都直言不讳地写进了书中。而且伦敦最后还是用他主人公的自我毁灭来对他的个人主义思想作了否定。在《海狼》中,伦敦把主人公“海狼”拉森塑造成一个十足的尼采“超人”典型。他孔武有力,学识渊博,像恶魔般统治着他那条捕鲸船上的全体人员,最后落得众叛亲离,肉体和精神彻底崩溃。当初该书也被评论家们一致认为是对尼采超人哲学的歌颂,使伦敦感到遗憾。等他死后,不少人在评论伦敦作品时承认,把《海狼》再仔细地读一遍后,不难发现伦敦的真正创作意图:通过拉森的可耻下场,抨击尼采的观点。在马丁身上,个人主义还没有发展到危害别人的地步,这是和拉森大不一样的,但已经足以毁灭他自己。伦敦在他一生的黄金时期,偕爱妻作环球航行的初期,头脑清醒地每天写一千字,并且就他原稿上绝少涂改处的情况看来,他是充分构思成熟,胸有成竹地写作本书的。这样说来,他是不是存心用马丁的悲惨结局来为自己敲起警钟,勉励自己多多加强跟人民大众的联系,来抵制自己那强烈的个人主义思想的腐蚀呢? 但是,尽管似乎有这份自知之明,伦敦最后还是逃不掉跟马丁•伊登同样的命运:用自己的手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同之处只是他推迟了十六年之久而已。这是他和马丁又一点最大的差别。马丁是一成名马上就幻灭的,伦敦却从一九○○年到一九一六年写作了近五十部作品才走上绝路的。从南太平洋回美后,他开始雇人修造大规模的别墅“狼合”,先后花去了八万元。一九一三年八月十八日刚刚落成,当晚就起火烧成一片废墟。 这对他是个莫大的打击。社会党的同志们本来就指责他在党亟需资金时个人肆意挥霍,这时把这次事件看作对一个兴建宫殿的社会主义者的惩罚。 伦敦为了筹集这笔巨款及其他用途,经常向出版商预支版税,事后不得不以粗制滥造的作品去抵偿。他心情异常矛盾,曾在致辛克莱的信中坦白承认:“我写成了一篇东西,感到痛恨。我写它,因为我需要钱,而这正是轻而易举的生财之道。但如果给我自己有选择余地的话,我绝对不愿再动笔写作——除非是写一篇社会主义论文来对资本主义世界说明我多么鄙视它。”迟至一九一五年,他的确还为辛克莱所编自古以来的先进思想家、诗人、革命者的文集《争取公道的呼声》写了篇精辟的序文。在文中,他指出世界上充斥着不义、残暴和苦难,但人类一定能建立一个更高级的新的文明。 但他晚年也发表了不少廉价、庸俗甚至反社会主义的小说。他又开始酗酒,结果“借酒浇愁愁更愁”,形成恶性循环。他得了精神忧郁症,周期越来越频繁,并出现酒精中毒的征象,终于在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清晨,被发现服了吗啡而人事不省,经抢救无效,于当晚去世,享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当时已是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他的过早的逝世受到全世界各方面的哀悼。后人把他尊崇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这是他当之无愧的。他出身于劳动人民,为劳动人民写作,为劳动人民请命。尽管他始终无法彻底解决世界观的矛盾,他的最佳创作和革命论文将永远是进步人类的宝贵文化遗产的一个组成部分,而《马丁•伊登》也将作为他不平凡的一生中最富有代表性的作品而流传下去。 吴劳 一九八一年三月一日
内容概要
杰克·伦敦是美国最著名的工人出身的作家,《马丁·伊登》是他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主人公青年水手马丁·伊登出于偶然,结识了上流社会的一位小姐罗丝,受到她的启发,发愤自学,以自己丰富多彩的经历为素材,开始了艰苦的创作生涯。尽管处处碰壁,他仍不愿听从罗丝的安排,进她父亲的事务所,做个“有为青年”。后来他突然时来运转,以前被退回的稿件纷纷得到发表,成为当红作家。以前看不起他的亲友都争先恐后地来请他吃饭,连已和他决裂的罗丝也主动前来投怀送抱。这使他看清了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对爱情所抱的美妙幻想也彻底破灭…… 作为一部青年成长小说,《马丁·伊登》受到一代代青年读者的欢迎。
书籍目录
译本序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七章第三十八章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第四十三章第四十四章第四十五章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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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用前门钥匙开了门,走进去,后面跟着一个小伙子,正在笨拙地摘下鸭舌帽。他穿着带有海水气息的粗布衣裳,置身在这宽敞的门厅里,显然是不得其所的。他不知道拿自己的鸭舌帽怎么办才好,正把它塞进上衣口袋,对方就伸手拿了过去。这一下干得又从容又自然,叫这笨手笨脚的小伙子感激得很。“他会体谅人,”他这么想。“他会对我照应到底的。” 他紧跟在那人后面走,肩膀一摇一摆的,两条腿不知不觉地张开着,好像这平坦的地板正随着海浪的起伏在一忽儿翘起、一忽儿下沉似的。他这样摇摇摆摆地迈步,使这些宽敞的房间似乎显得太狭小了,他心里还怀着恐惧,生怕自己那宽阔的肩膀会撞上门框子,或者把那较低的壁炉架上的小摆设给带下来。他在这些形形色色的东西中间走着,时常东闪西避,这一来平添了不少危险,其实这些危险只存在于他的心里。在一架大钢琴和屋中央一张高高地堆满书本的桌子之间,空着好些地方,尽够五六个人并肩走过,然而他还是战战兢兢地走过去。他两条粗大的胳膊软弱无力地垂在身子两旁。他不知道拿这两条胳膊和两只手怎么办才好,他心情激动,一看到一条胳膊似乎就要碰上桌子上的书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儿般猛地朝旁边一跳,差一点把那只琴凳子带倒。他看见前面那人走起路来从容不迫,才第一次发觉自己的走路样子跟别人的不一样。想想自己的走路样子竟这么粗野,他不禁感到一阵羞愧。他前额上冒出一颗颗汗珠,于是他停了步,用手绢儿抹抹紫膛色的脸蛋。 “等一等,阿瑟老弟,”他说,想用开玩笑的口气来掩饰自己的不安。“一下子叫鄙人这么样,可受不了啊。给我机会定定神。你知道,我本来不想来,再说,我看你的一家子也不见得巴不得看看我吧。” “没关系,”对方这样回答,要他安心。“你不用见我们怕。我们也不过是普通人——啊,有我的信。” 他走到桌子边,撕开信封就看,给这位生客一个定神的机会。这位生客会意,心里很感激。他天生富有同情心,懂得好歹,因此尽管外表上神色慌张,心里可感觉到别人的好意。他擦干前额上的汗水,朝四下望着,控制住自己的感情,脸上不流露出来,然而眼睛里还带着惊慌的表情,如同一头野兽生怕掉在陷阱里去时的神气一样。他处身在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里,害怕会出什么事,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明白自己的走路样子和一举一动都笨拙得很,又生怕自己所有的品性和能力都同样地犯上了这种毛病。他非常神经过敏,自惭形秽得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因此对方从信纸顶上偷偷对他投射的那一瞥感到有趣的眼光,像匕首般热辣辣地直扎进他的心里。他看到了这一瞥,可是一点儿不动声色,因为在他所学到的东西中间,有一项是怎样约束自己。这匕首般的一扎,还伤了他的自尊心。他埋怨自己,本来就不该来,可同时又下了决心,既然来了,那不管怎么样,总得熬到底才是。他脸上的线条变得硬绷绷的,眼睛里闪出好斗的光芒。他比较随便地往四下望着,目光炯炯地留意着一切,把这美观的室内陈设的每一个细节都印在脑海里。他两只眼睛之间的距离很宽,什么东西也逃不出他的视野,当它们饱览面前的美景时。好斗的光芒消失了,代替它的是一股热烈的光彩。他对美是敏感的,而这里正有着给他感受的东西。 一幅油画吸引了他的视线,把他迷住了。一股大浪轰隆隆地冲击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弄得浪花四溅,天空中一片黑压压的孕育着暴风雨的乌云;那道浪涛以外,有一条迎风行驶的领港帆船,船身倾斜得使甲板上什么东西都看得见,正在破浪前进,背景是一个风雨欲来、落日映照的天空。画幅上洋溢着美,不可抗拒地把他吸引住了。他忘掉了自己走起路来的那副笨拙相,向画幅走近一点,走得很近。美顿时从画布上消失了。他脸上显出迷惑的表情。他眼睁睁地望了望这一片活像用油彩随意乱涂出来的东西,然后走开去。全部的美一下子又回到画幅上去啦。。这幅画会变戏法,”他想,接着就不再去想它了,尽管在感受这些形形色色的印象的当儿,他有时不禁感到愤慨,为了变一个戏法,竟然牺牲这么多的美。他不懂得油画。他从小看惯的只有五彩石印画和石版画,这些画,不管你近看还是远看,总是线条明确而轮廓分明的。不错,他也曾见过油画,在铺子的橱窗里见过,可是橱窗上的玻璃使他不能迫不及待地把眼睛凑近去看。 他掉过头去望望在读信的朋友,看到了桌子上的那些书。他眼睛里顿时出现一股热烈的渴望,活像饿着肚子的人一看到食物,眼睛里顿时露出贪馋的神色一般。他凭着冲动迈一大步,肩膀左一摇右一摆的,就到了桌子边,亲切地翻阅起书本来。他看着一本本书的书名和作者的名字,挑几段文字阅读一番,眼睛爱恋地瞅着,双手抚摸着这些书本,有一次,还认出一本他以前看过的书。除了这本以外,可全是陌生的,作者也全是陌生的。他偶然翻到一本史文朋的诗集,就一直看下去,忘掉了自己在什么地方,脸上红通通的。他有两次用食指按在看到的地方,把书合上,看作者的名字。史文朋!他要记住这个名字。这个家伙有眼光,他一定体验过五光十色的生活。可是,史文朋是谁呢?他跟多半诗人一样,死了上百年了吗?要不,他还活着,还在写作?他翻到书名页……哦,不错,他还写过别的书,好,他明儿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上公共图书馆,去找几本史文朋写的东西。他又阅读起来,读得出了神。他没有留意一个年轻女子走进屋子来。等到听见阿瑟的声音,他才发觉,阿瑟说的是: “罗丝,这位是伊登先生。” 书本合在他的食指上,他还没有转过身来,便被第一个崭新的印象弄得心里卜卜跳,这印象不是由那个姑娘,而是由她弟弟的话引起的。他这肌肉发达的身子里,是一团打着哆嗦、感觉敏锐的神经。哪怕外界对他的知觉极轻微的一碰,他的思想、感觉和情绪就会像明灭不定的火焰似的跳动、摇曳起来。他出奇地颖悟、敏感,他那万分紧张的想象力一刻不停地活动着,在分辨事物的相似和不同的地方。使他心里卜卜跳的是“伊登先生”这个称呼一他一辈子尽被人家叫作“伊登”,“马丁•伊登”,或者光是“马丁”。这一回竟是“先生”啦!他心想,这当然是了不起的事啦。他的头脑好像一下子变成了一架巨大的照相机的暗箱。他看到自己的意识周围,一望无际地排列着一幅幅自己生活里的情景:汽锅室、水手舱、野营、沙滩、监牢、酒窟、传染病院、贫民窟的街头等地方的情景,在这些不同的场合中,人家对他的称呼的方式,好比一根线,把这些情景贯串在一起。 接着,他转过身来,看到了那个姑娘。一见到她,他脑海里的幻景便马上消失了。她是一个苍白,轻盈的人,长着一双大大的、脱俗的蓝眼睛和一头浓密的金发。他没有看清她穿着得怎么样,只看清那身衣裳跟她一般的出色非凡。他把她比作长在一根纤细枝条上的一朵苍白的金花。不,她是一个精灵,一个天仙,一个女神;这般超凡脱俗的美,人间哪儿找得着!要不,也许书本上说得对,上流社会里她那种人多的是。她大可以被那个家伙史文朋来歌颂一番。说不定他在描绘桌子上那本书里的那姑娘伊索尔特时,脑子里正有着像她那样的一个人呢。这许多视觉、感觉和思想方面的活动全是一下子产生的。他处身其间的现实境界可一刻也没有停顿过。他看见她的手朝他自己手边伸过来。她一边凝视着他的眼睛,一边像男人般大大方方地跟他握手。他认识的娘儿们没有这样握手的。说起来,她们多半干脆就不握手。种种联想、他过去跟娘儿们打交道的种种不同的情景,像浪潮似地涌上他的心头,大有淹没一切的气势。可是,他摆脱了这些联想,只顾对她看着。他从没见过这么样的女人。他过去结交过的那批娘儿们,跟她一比,真是天差地远!一下子,他过去结交过的娘儿们都出现在她的两旁,排成一行。在这仿佛永恒的一刹那间,他站在一个画像陈列馆的正中,她在那里占着中心的位置,四周陈列着许许多多女人的画像,全得由他飞快地扫一眼来权衡轻重、测量大小,而她本人呢,就是轻重、大小的标准。他看到那些脸色憔悴的女工,还有市场街南面的那些吃吃痴笑、叫叫嚷嚷的姑娘。接着出现的是牧场里的女人和皮肤黝黑、抽烟卷儿的墨西哥女人。这些女人的形象又被排挤掉了,接着依次出现的是穿着木屐、走起路来扭扭捏捏的、洋娃娃似的日本女人,五官生得小巧、被打上堕落生活的烙印的欧亚混血儿;身材丰满、头戴花冠、肤色棕黑的南海小岛上的娘儿们。所有这些人,全被一帮奇形怪状的、梦魇般可怕的娘儿们遮没了——那是在白教堂区人行道上拖曳着脚步走的邋遢婆娘、灌饱了烧酒的老娼妓,以及这个广大的地狱里所有的满口粗话、脏手脏脚的母夜叉,她们用可怕的女人形象作伪装,折磨着水手、海港里的穷鬼和人间地狱的渣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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