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08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美]斯蒂芬·金 页数:289 译者: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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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有条路规在这本书里别处都不曾明确提到过:“编辑永远是对的。”由此推论没有一个作家会遵从编辑的所有建议,因为人皆犯错,最后的成书永远不够完美。换句话说就是:写事人为,编在圣手。查克·维里尔是这本书的编辑,同样是我许多小说作品的编辑。跟往常一样,查克,你是圣手。
内容概要
“Long live the King!”美国《娱乐周刊》在《写作这回事》出版之际大声欢呼。 一半是有史以来最畅销的恐怖小说之王的人生回忆录,一半是国家图书奖终身成就奖文学大师的创作经验谈兼写作大师班。手把手教有志于写作的文学青年要备好哪些必要的装备,如何像发掘一架恐龙化石一般将一个好故事发展成型,如何“关门写作,开门改稿”,甚而至于少用被动语态、“通往地狱的路是副词铺就的”等等谆谆教导。一切有关文学与写作的高头讲章均化作“卑之无甚高论”的如话家常,而且全部从自己的创作经历出发,将众多金氏名著的创作过程公之于众,坦陈自己的私心好恶。 除此之外,本书在斯蒂芬·金的人生和创作生涯当中还具有独一无二的重要意义:1999年6月19日,斯蒂芬·金在外出散步时遭遇车祸,伤势危及生命。而这本回顾和总结自己的一生和创作经验的书还没写完,差一点真成了斯蒂芬·金的盖棺定论。在鬼门关转了一遭后,斯蒂芬·金在髋部粉碎性骨折、仍身受巨痛的情况下重新捡起笔来,艰难地续写《写作这回事》,坦陈:“写作对于我来说好比是一种信念坚持的行动,是面对绝望的挑衅反抗。此书的第二部分就是在这样的精神中写成的。正如我们小时候常说的那样,是我拼着老命写出来的。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有的时候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当今世界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之一。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的波特兰,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斯蒂芬·金声名鹊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中,其作品总是名列榜首,居高不下,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
他六荣获布莱姆·斯托克奖,六次荣获国际恐怖文学协会奖,1996年获欧·亨利奖。
他2003年因“继承了美国文学注意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而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
他2007年荣获爱伦·坡大师奖——终身成就奖。
他以恐怖小说著称,活脱脱概括了此一类型小说的整个发展沿革,他的作品还包括了科幻小说、奇幻小说等其他小说类型。但他的作品又远远超出了类型小说的范畴,他并非一个廉价的恐怖批发商,他的作品深入内心、逼问人性、展现灵魂,它成就的是真正的心理惊悚——他是位不折不扣的文学大师。
在斯蒂芬·金30年的创作生涯里,他写了200多部短篇小说和40部书,被翻译成33种语言,发行到35个国家,总印数超过3亿册。更值得一提的是,有超过70部电影和电视节目取材自他的作品,因而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
书籍目录
第一版序第二版序第三版序简历 写作是什么工具箱论写作论生活:附记续篇 第一部:关门写作,开门改稿 第二部:书目
章节摘录
简历 看了玛丽·卡尔的自传《撒谎者俱乐部》我很受震动,不仅因为它写得强悍,写得漂亮,语言清新自然,更是因为它全——这个女人记得自己早年的一切。 我却不是这样。我的童年过得古怪又跌宕,由单亲妈妈抚养成人,我小时候她老搬家,虽然我不太确定,可我觉得当她经济上或者精神上无力再应付我们兄弟俩的时候,偶尔可能会把我们放出去跟她某个姐妹住上一阵子。也许她只是在追寻我父亲,父亲当初攒下一大堆账单之后离家跑了,当时我两岁,哥哥戴维四岁。如果真是这样,那她从来没有成功找到过父亲。我的妈妈奈丽·露丝·皮尔斯伯里·金是美国最早的妇女解放分子之一,却并非出于自愿。 玛丽·卡尔把她的童年用几乎毫不间断的大场景展现出来。我的却是一片雾色弥漫的风景,零星的记忆片段就像孤零零的树木掩映其间……仿佛会一把攫住然后把你吃掉的那种树。 接下来就是若干这样的回忆,加上我青少年和年轻时代那些比较连贯的日月里撷取的一些快照。这不是一本自传。它更像是一份简历——我试图告诉大家一个作家是如何长成的。不是说作家是如何造就的;我不认为作家可以造就,不论环境还是个人意志都不能造就一个作家(虽然我曾经相信这些东西可以)。这资质是原装原配的。可它仍然是种不寻常的资质;我相信许多人都至少具备一定的写作或者讲故事的天分,这种天分可以得到加强和磨练。如果这点我不相信,那么写这么一本书就是浪费时间。 对我来说事情就是这样,只有这些——这是一个断断续续的成长历程,其中雄心、欲望、运气,还有一点天分,都起到了作用。别费心去揣摩字里行间是不是另有深意,不用找什么直线捷径。这里什么线也没有——只有些快照,多半还对焦不准。 1 我最早的记忆是想象自己是其他人——事实上我想象自己是零铃兄弟马戏团里的迷你大力士。那是在我姨妈艾瑟琳和姨父奥伦位于缅因州德翰姆的家里。我姨妈记得很清楚,她说我当时两岁半,也许三岁。 我在车库角落里找到一块水泥板,搬着它慢慢走过车库平滑的水泥地面,但在我的脑子里,我正身穿一件兽皮背心(很可能是豹皮的),搬着那块水泥板走过舞台。大群的观众都静默。一条蓝白双色的追光灯照耀着我了不起的步伐。他们惊诧的表情说明了一切:他们从没见过像我这么强壮的孩子。“他才只有两岁!”有人不可置信地说道。 可我浑然不知马蜂已经在水泥板下面部分筑起了一个小蜂窝。其中一只马蜂,大约是对被迫迁移感到愤怒,飞出来叮了我耳朵一口。那痛精光四射,就像是猛然一口吸进毒气,是我短暂的人生经历中最厉害的痛楚,但几秒钟后新的痛楚记录就诞生了。当我把水泥板扔到地上,砸到我一只光脚五个脚趾的时候,我把马蜂蜇的那点痛全忘了。我不记得当时有没有去看医生,艾瑟琳姨妈也不记得了(那块水泥板的主人是我姨父奥伦,二十多年前已经辞世),可仍然记得我被马蜂叮、被砸到脚趾的事,还记得我的反应。“斯蒂芬!你那一通嚎哟!”她说,“你那天嗓门可真叫亮!” 2 大约一年之后,我和妈妈还有哥哥戴维一起住到了威斯康星州的西德皮尔。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搬到那里。我母亲的另外一位姐妹凯尔(二战期间她曾经得过WAAC选美冠军),跟她那位爱热闹嗜啤酒的丈夫一起住在威斯康星,也许我妈妈搬去是为了跟他们住近一点。若果真如此,我也不记得曾常见到威尔莫一家,事实上我谁也没见过。我母亲上班,可我也不记得她做的是什么工作。我想也许她是在一家面包房打工,可我记得那份工作来得更晚些,是我们搬到康涅狄格州以后的事,那次是为了跟露意丝姨妈和弗莱德姨父近些。(弗莱德不喝啤酒,也算不上爱热闹;他是位小平头爸爸,很骄傲地开着一部盖着篷的敞篷车,只有上帝知道为什么。) 我们住在威斯康星州期间请过一连串的保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和戴维太难对付所以她们才不干的,还是因为她们另有高就,又或者是因为我母亲对她们要求太高她们不愿意做。我只知道有过好多保姆。唯一一个我记得清楚的叫尤拉,也许是叫碧欧拉。她才十几岁,块头有房子那么大,她很爱笑。尤拉一碧欧拉非常有幽默感,即便当时我只有四岁,也能看出这一点,可她的幽默感很危险——仿佛她每一阵拍手摆臀甩头的大笑之中都藏有一声霹雳雷霆。当我看人家用隐藏摄像头拍摄的真实场景里,那些看孩子的保姆突然发作,痛打孩子的时候,总是会想起我跟尤拉一碧欧拉一起的日子。 她对我哥哥戴维是不是也像对我一样厉害呢?我不知道。这些回忆的画面里都没有他。再说,他可能不大遭受这位尤拉一碧欧拉飓风的危险袭击;他六岁,应该已经上一年级,大多时间在射程之外。 尤拉—碧欧拉经常在煲电话粥跟人说笑的时候,招手叫我过去。她常会抱住我,胳肢我,逗我笑,然后自己一边笑不拢嘴,一边一巴掌扇到我脑袋上,力道大得把我掀翻倒地。随后她又会伸出赤脚胳肢我,直到两人又笑成一团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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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是恐怖小说之王的人生回忆录,终身成就奖文学大师的创作经验谈兼写作大师班陆谷孙教授作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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