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巴基斯坦] 莫欣·哈米德 页数:178 译者: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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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年多前,编辑向我推荐了这本书。他说,看了个开头就很感兴趣,“说的是巴基斯坦人的事儿,可对中国人同样很有意义”。这是当时的原话。我于是花了两三天把这本书读完了,觉得他说得没错。故事本身就很感人,再往深处想想的话,能给许多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人带来启示。莫欣·哈米德这本耗时六年、六易其稿的著作问世之后,以其对九一一事件、印巴地缘政治和东西方文化冲突等重大主题的深刻思考在西方引起了相当的重视,不仅在普通读者中广受欢迎,还在二00七年英国著名的曼布克奖评选中进入了最后的决选名单。有些评论者结合巴基斯坦的政治形势对该书的政治意义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也有些评论者根据作者的经历对该书的自传色彩和批判立场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在此,我从文学的角度谈谈此书的独到之处。当初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当中,一个名字就已经跃入了我的头脑,那就是被誉为“爵士乐时代”代言人的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莫欣·哈米德在普林斯顿大学读本科时虽然主修的是公共与国际关系专业,但他选修过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和托尼·莫里森两位文学大家的文学创作课,因此,对美国文学作品的熟悉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此书中,他展现了与菲茨杰拉德在精神上的高度关联。首先是批判者的身份。这本书的内容,如果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个巴基斯坦青年追寻美国梦而最终破灭的经历。要知道,美国文学史上以批判美国梦为主题的作品中最伟大的就得数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了。然而与这本描写同一主题的经典之作相比,作者在思考的广度上显然有了新的突破。这其实也是时代的变化使然。爵士乐时代的美国还只是关起门来纸醉金迷,而世纪之交的美国已经挥舞着大棒扮演起了世界警察的角色。凭借着雄厚的综合实力,美国在各个领域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于是,以追求个人成功为核心内容的美国梦不仅依然是美国青年人的梦想,还随着美国对其文化与价值观的推销,大踏步地走出国门,成为了全球无数年轻人,尤其是来自第三世界的年轻人追求的目标。眼下,每年都有许多第三世界的年轻人到欧美发达国家去留学,去追寻成功的梦想。有人成功了,有人失败了,失败的总是多些,这是常理。但即便有很多人失败了,也总会有更多的人前仆后继,继续追梦。失败的人要么怪自己时乖运蹇,要么怨社会竞争激烈,却很少有人对自己追求的这个梦想进行深刻的思考。然而,这样的思考与批判究竟该由怎样身份的人来进行才能取得最佳的批判效果呢?这里,人们似乎面临了一个“测不准定理”的悖论。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对美国梦的追求而对其进行批判,则一来没有深刻的身心体验,二来也难逃空洞说教的嫌疑,难以服人。然而一旦亲身涉入其间,再想要保持批判距离又谈何容易?姑且不论有的人根本就因此而丧失了客观公正地进行批判的能力,即便他还能够进行批评,旁人又会怎样看待他的批评呢?追梦失败的人如果对梦想发表批评,旁人会觉得他有酸葡萄情结;而功成名就的人的批评,又会令人觉得他得了便宜还卖乖。由是看来,只有一种人能承担起这样的批评重任,那就是先取得成功,为自己赢取话语权,再选择放弃或与这种状态刻意保持疏离。这样一想,觉得菲茨杰拉德还真是伟大,一面自己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一面还能像潜伏在自己生活中的卧底那样向外人提供清晰准确的情报。难怪世纪之交时,美国人评选二十世纪百部最伟大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能高居第二呢。莫欣·哈米德扮演的显然也是这样一种从内部对某种文化给予批判的角色。然而比菲茨杰拉德更具优势的是他毕竟有着异族的身份,这使得他在批判美国梦时可以从外部获得更多的力量。表现在小说里就是昌盖兹一度志得意满,以为自己融入了纽约,融入了美国的主流社会,他在到马尼拉出差时对当地人也几乎以美国人自居了,但他的这种地位与纯正的白种美国人相比要不稳定得多,九一一事件发生以后,其与后者之间的鸿沟凸显无遗。无论是从自己的家人,还是从同为第三世界人士的智利老人胡安·巴蒂斯塔那里,他都获得了批判所需的参照系和外部力量,这些最终促成了他对美国梦的批判,也在心灵上完成了对自己文化身份的回归。与莫欣·哈米德和昌盖兹相比,无论是现实中的菲茨杰拉德还是小说中的盖茨比都要更为不幸,他们在梦醒之后也无处逃逸,等待他们的只有彻底的沉沦。除了主题之外,在具体的文学表达上,本书也多处可见菲茨杰拉德的影子。吉姆在纽约别墅的派对让昌盖兹联想起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第一章中著名的派对场景;眺望海湾灯火的昌盖兹与望着对岸游艇码头绿色灯光的盖茨比何其相似;他与艾丽卡渐趋绝望的爱情也完全是《夜色温柔》中戴弗斯医生与患精神病的富家女之间恋情的翻版。就连菲茨杰拉德最擅长的象征手法也被莫欣·哈米德学了个十足。菲茨杰拉德给《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女主人公起名叫戴茜(Daisy),daisy是“雏菊”的意思,象征着纯洁与质朴,然而女主人公却是个被物欲腐蚀了灵魂的极端自私的人,最后甚至还间接地害死了盖茨比。女主人公“名”与“实”之间的反差体现了作者的反讽,反映了金钱与物质对曾经纯真的美国梦的腐蚀。他给《夜色温柔》的男主人公起的名字叫戴弗斯(Divers),diver是“跳水者”的意思。戴弗斯先是一个崭露头角、志得意满的精神病医生,后来爱上了自己的病人——一个富家女,不但治好了她的病还和她结了婚,进入了上流社会,步入了自己人生的巅峰。可随后,康复了的富家女恢复了自私虚荣和无情的本性,没过多久就抛弃了戴弗斯,使他最后沦落成了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乡村医生。走上高高的跳台再从上一跃而下的“跳水者”恰是男主人公人生轨迹的最佳比喻。莫欣·哈米德给小说女主人公起的名字叫艾丽卡(Erica),erica显然指的是America)。如果我们按照这一提示把她替换成美国的符号,则无疑会获得更多很有意思的启示。在小说中,她与男主人公的关系可以大致分成三个阶段:毕业旅行及回到纽约后的最初一段时间是两人之间感情的蜜月期,昌盖兹身上的异质文化特性与艾丽卡所代表的美国主流文化相互吸引,美国展现了其文化上的包容性,大家和谐相处,其乐融融,这一切一度给昌盖兹带来了梦想实现的幻觉,令昌盖兹以为自己打开了进入纽约上流社会的大门。但渐渐地,有一个不和谐的元素开始从背景中显现了。艾丽卡是个精神有缺陷的人,她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初恋情人克里斯,即便是在克里斯因癌症死后,她也一直无法释怀。在她的心灵深处,她并没有完全接受昌盖兹,而是把他当做了克里斯的替代品,有意无意地试图用克里斯的标准来塑造昌盖兹。换言之,美国对异质文化的接受并非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一种虚怀若谷式的全盘接受,它也有着自己所坚守的核心的模板,在与异质文化进行粗浅的交流时,好奇占了上风,因而双方可以相安无事。而一旦两种文化的交流与互动转入深层时,冲突与排斥便开始显现。以九一一事件为分水岭,两人的关系随后进入了挣扎期。对艾丽卡而言,创伤勾起了痛苦的回忆,她沉溺到了自我之中,不愿面对现实,而为了能将她从内心的黑洞中拖出,昌盖兹甚至一度尝试主动扮演替代者的角色,却最终未获成功。对应到美国的话,自九一一事件之后,美国也缩回到了对往日的回忆中(书中有昌盖兹漫步纽约街头恍如置身二战时期的美国的描写),对异质文化,尤其是昌盖兹所代表的伊斯兰文化表现出了一种病态的不信任乃至仇视。昌盖兹试图让自己以一个美国人的立场来理解这种心态,但他在机场、街头和公司里所遭遇的敌视使他发现了美国文化所存在的本质上的缺陷。从艾丽卡入住疗养院到她失踪,两人的关系越来越脆弱,直到最终破裂。这不是撕破脸皮、反目成仇的破裂,昌盖兹甚至一直保持着对艾丽卡的依恋,但艾丽卡已经被自己内心的黑洞给吞没了,无法再通过接受来自外部的爱使自己恢复平衡。这其中的寓意就是指九一一事件后的美国过度沉浸到自己所遭受的痛苦中,拒绝了与其他文化的理性沟通,其结果便是在这个世界上造成更多的痛苦,使自己陷入孤立的境地。小说男主人公的名字昌盖兹(Changez)在英语中是“变化”(change)的意思,在小说中他的确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家道中落带给他的是经济地位的变化,赴美国求学带给他的是文化环境的变化,受美国价值观影响是意识形态的变化,与艾丽卡的悲欢离合是心灵成长的变化。他在变化中曾一度迷失,却又在变化所带来的对比中建立起了正确的批评座标,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精神家园。也有通晓乌尔都语的学者说他的名字是印巴地区的穆斯林中常见的一个名字,用乌尔都语的发音当为“成吉思”,也就是“成吉思汗”的那个“成吉思”,而成吉思汗则容易让人联想到东西方之间的融合。昌盖兹所效力的那个公司的名字是Underwood Samson,其缩写是U.S.(美国),这也是一个比较明显的象征。这家公司在小说中的形象总体来说是偏贬义的,可以算得上是美国以其强大的金融资本对世界进行经济殖民或财力征服的一个缩影,其公司员工所到之处一副精英和世界主宰者的傲慢派头,他们以纯粹经济的模型非常专业地进行着各种冷冰冰的精确评估,在他们的脑子里只有效益,而根本不关心那些行将倒闭或被收购的公司里的员工们的死活。公司在对昌盖兹他们进行培训时告诉他们,不要想得太多,只要心无旁骛地做好手头的事就行了,这是他们生活和事业的根本。正是因为他们只关心这种冷酷的根本,使得他们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遭受到了很强的敌意。通过这个象征,莫欣·哈米德对美国的世界战略给予了深刻的批评。本书原名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沿用了台湾印刻文学版谢静雯译本的译名,我原将其译成《无奈的归根者》。有这样几个考虑。小说中有几处地方出现了fundamentalist这个词,意义间有着些微的差异,每一种含义其实都指涉了主人公的一种身份。在公司培训的时候,公司希望昌盖兹等新员工按照公司的规训成为fundamentalist,即工作时不要有太多的想法,只要心无旁骛地做好最根本的事——为委托的客户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在九一一发生之前,昌盖兹的确是希望将自己塑造成这样的一个fundamentalist的,因为这一阶段的他正大踏步地走在追求美国梦的大道上,全身心地拥抱着美国的价值观。九一一事件以后风云突变,凡是穆斯林,尤其是像昌盖兹这样蓄着大胡子的穆斯林都被美国人妖魔化了,成为了他们眼中的fundamentalist,此时该词带有了“宗教激进分子”的含义,简直就成了“恐怖分子”的代名词。机场的额外搜查、公司同事的冷眼、马路上遭遇的敌意都说明昌盖兹在九一一之后的美国被贴上了这样一张fundamentalist的标签,这样的一种身份显然不是真实的,却又是他在当时的美国无法摆脱的。而相对于这两层含义和这两种身份,我认为还存在着含义更深的第三层,那就是昌盖兹历经曲折所寻找到的自己的真正身份。在经历了智利之行和回乡之旅后,昌盖兹眼前的迷雾渐渐散开了,他终于获得了力量从一个巨大的不真实的意象中摆脱出来,知道了自己的“根”在何处,“本”为何物。整部小说描述的其实就是他在精神上的寻根之旅,这一过程无疑是痛苦的,甚至是无奈的,他并非满怀欣喜地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样的结局也并没有使他获得完全的解脱,因为这其中暗含了对两种文化之间实现平等沟通的失望,一如E·M·福斯特在其经典《印度之行》中向我们传递的那种悲剧性的信息。昌盖兹在小说结尾处回归了自己的根本,但这样的回归却是有缺陷的,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的确都充满了无奈。小说近结尾处有一个细节也还是颇耐人寻味的,那就是昌盖兹坚持订阅着普林斯顿大学的校友通讯,期待着能看到艾丽卡的消息。这个细节表明作者对于不同的文化间实现平等的沟通并没有完全死心,仍然怀有美好的理想,并愿意为实现这种理想而努力。昌盖兹在拉合尔街头拉住一个陌生的美国人跟他讲述自己的故事也正是这种努力的体现。 我们所处的时代正是一个不同文化大交流、大沟通、大冲撞、大融合的时代,中国与巴基斯坦同处亚洲,又同为第三世界国家,每年都有为数众多的年轻人前往西方求学或发展。莫欣·哈米德的这本著作为处于相似文化背景的我们带来了不小的启示。我相信它会帮助大家对自己的梦想、对自己的文化身份以及对不同文化在交流时产生的问题有更深刻的思考,也希望大家在这个喧嚣的时代有更宁静的心态,追求更深刻的成功。
内容概要
这本由莫欣·哈米德花费六年心血几经修改创作的《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通过一位巴基斯坦男子在茶馆向一位美国男性游客讲述自己在美国的经历,来展现和揭露了美国社会金玉其身却弊病累累的现实,这当然体现在其遭受9·11恐怖事件后所作出的反映。一个学业出类拔萃且在一流团体中风头强劲的年青人,本来前途无量,却因为这次恐怖事件后,在身处的这个社会环境中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身份,那种孤立无援致使其一度迷失自我。是继续为这个学习工作生活了十几年的国家“奴役制”的打工,还是回到祖国与亲人同心携力来抵御炮弹的袭击?这显然是一个难以抉择的必选题,尤其是要面对这个既是敌国、又是灌输自己思想、精神的国家,说得形象一点,无异于在面对险境时是先救生母还是养母的问题。 整个叙述的线路十分晓畅,由这位名叫“昌盖兹”的巴基斯坦的男人娓娓道来,看似侍候、招待这位偶遇的美国游客,但没有任何人出现在叙述之外的场景中,我们甚至看不到这位美国人的面貌。从昌盖兹的描述中,时间缓慢地流逝,一道道茶点及颇富民族味道的餐宴摆上桌来,以及他们身处的周边环境皆巨细无遗的有所交代——显然,作者以此作为了串联的手段,将其在美国的经历以断章有机的“粘帖”在一起,工作、爱情的线索以进食的前后关系作了先后顺序的分布。这一结合,使得时间、空间相冲撞的效果更为强烈而醒目,广义及狭义上的时间经历一快一慢及空间感的一远一近产生了对照。
作者简介
莫欣·哈米德,(1971- ),出生于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拉合尔,后进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主修公共与国际事务,毕业后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一九九七年获得法律博士学位。之后在纽约曼哈顿的财务管理公司担任管理顾问。现居伦敦。二000年出版处女作《蛾烟》(Moth Smoke),获得贝蒂·特拉斯克奖并入围美国笔会海明威文学奖,被《纽约时报》选为年度好书。二00七年出版《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入围布克奖最终决选。
章节摘录
您问我觉得普林斯顿怎么样?哎呀,这可不是三两句能说得清的。我刚到的时候,放眼望去,身边都是些哥特式建筑——后来我才知道,这些建筑的历史赶不上我们身处的这座城市中的许多清真寺,但是酸处理再加上精巧的石工使它们显得很古老。当时,我心想,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普林斯顿让我产生了这样一种感觉:我的生活是一部电影,我是领衔主演的大明星,一切都有可能。我来到了这美丽的校园,这里的教授都是各自领域的巨擘,我的同学们将来也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我得承认,我最初对普林斯顿的学生水准估计过高了。他们几乎全都很聪明,不少人堪称出类拔萃,但我是那一届仅有的两个巴基斯坦学生之一——我得提醒您,是从一个有着一亿人口的国家来的两个——而美国学生面临的选拔几率远没有我所面临的那么可怕。那一届新生中有一千名您的同胞,是我们巴基斯坦人的五百倍,虽然你们的人口只有我们的两倍。其结果就是,我们这些非美国学生的平均水平要高于美国学生,就我而言,我直到四年级连一个B都没有得过。现在回想起来,我看到了那套体制的力量,实用而有效,和美国的许多其他方面一样。我们这些留学生是从全球各地挑选而来的,不仅要通过精心准备的标准化考试,还要通过痛苦的、度身定制的评估程序——面试、测验、推荐——直到把我们之中最出色、最聪明的给找出来为止。我的考试成绩在全巴基斯坦是最优异的,此外我的足球踢得也很棒,水平足够进校队的。我也的确进了校队,大二的时候伤了膝盖才退出了。像我这样的学生可以拿到签证和奖学金,再提醒一句,还有全额的助学金,并受邀进入学术精英的圈子。作为回报,我们应当将自己的才华贡献给你们的社会,这也是我们正在融入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我们非常乐意这样做。我当然也是,至少一开始是这样。每年到了秋季,普林斯顿就会对大公司前来招聘的人员撩起她的裙摆——像你们美国人说的那样——露一点肌肤给他们看看。普林斯顿给人看的当然是最柔嫩的肌肤——年轻、口才好、天资聪颖——但即便就是在那样的肌肤中,我到了大四的时候也知道自己是与众不同的。我就是普林斯顿那完美的乳房,请别介意我这么比喻——那晒成健康的棕褐色、丰满圆润、似乎不受地球引力影响般高耸着的乳房——任何我想要的工作都能手到擒来,对此我充满信心。只有一家公司例外,那就是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您没听说过这家公司?这是一家评估行,他们告诉客户某项产业的价值。据说,他们的评估准得出奇。这家公司不大——简直就是一家小店,雇的人刚好够用——不过他们的薪水优厚,刚毕业的大学生就能拿到超过八万的底薪。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教会人一套很管用的技能,给人带来一份很挺括的资历。事实上,只要在那里干上两三年的分析师,进哈佛商学院几乎是十拿九稳的事。正是因为这一点,普林斯顿二00一届的毕业生里有一百多人向这家公司投了成绩单和简历。八个人最终入选——不是找到工作,我得说清楚,只是获得面试资格——而其中一个就是我。您似乎有些紧张,没有必要。这个大个子只是您的侍者。没必要把手朝外套口袋里摸,我猜您是要掏钱包吧。钱一会儿吃完了再付。您想要普通加奶加糖的茶呢,还是绿茶,还是这里醇香的特品——喀什米尔茶?您选得一点没错,我也来杯一样的,再来一碟jalebis①吧。瞧,他走了。我得承认,这家伙看着让人有点发怵,但他的礼貌是无可挑剔的,嘴甜得能让您感到吃惊,不过这您得懂乌尔都语才行。咱们说到哪儿啦?啊,对,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在我面试的那天,我有些紧张,这可不是我平常的样子。他们只派来了一个面试官,在拿骚假日酒店给我们面试。一个普通的房间,不是套房:他们知道就这样已经能镇住我们了。轮到我的时候,我走了进去,面试官是个男的,身材跟您差不多,而且看上去也像是个当过兵的。“你是昌盖兹?”他问道。我点了点头,因为这就是我的名字。
后记
一年多前,编辑向我推荐了这本书。他说,看了个开头就很感兴趣,“说的是巴基斯坦人的事儿,可对中国人同样很有意义”。这是当时的原话。我于是花了两三天把这本书读完了,觉得他说得没错。故事本身就很感人,再往深处想想的话,能给许多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人带来启示。莫欣·哈米德这本耗时六年、六易其稿的著作问世之后,以其对九一一事件、印巴地缘政治和东西方文化冲突等重大主题的深刻思考在西方引起了相当的重视,不仅在普通读者中广受欢迎,还在二00七年英国著名的曼布克奖评选中进入了最后的决选名单。有些评论者结合巴基斯坦的政治形势对该书的政治意义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也有些评论者根据作者的经历对该书的自传色彩和批判立场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在此,我从文学的角度谈谈此书的独到之处。当初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当中,一个名字就已经跃入了我的头脑,那就是被誉为“爵士乐时代”代言人的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莫欣·哈米德在普林斯顿大学读本科时虽然主修的是公共与国际关系专业,但他选修过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和托尼·莫里森两位文学大家的文学创作课,因此,对美国文学作品的熟悉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此书中,他展现了与菲茨杰拉德在精神上的高度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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