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美]塔米·霍格 页数:552 译者:王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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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有些杀手天生如此,有些杀手后天练成。 在明尼阿波利斯一个林木环绕的公园里,他按照自己的想法摆好一具尸体,浇上助燃剂,接着,他划着了火柴。 “尘归尘,土归土。” 报纸上称他为“焚尸者”。他已经杀了3个人,最新的受害者是亿万富翁的女儿。这一次出现了一个证人——流浪儿安吉·迪马科,身份不明,却在那场独特葬礼的闪烁火光中看到了杀手的脸。现在警方已经找到了安吉,可她偏偏不肯说话。 负责保护证人的律师凯特·康兰出场了。联邦调查局追踪连环杀手的头号王牌约翰·昆也走上了前台。昆不仅与凯特有过一段缠绵而痛苦的经历,还藏着一个几乎使自己陷于疯狂的秘密。摆在他们面前的,是职业生涯乃至整个人生当中最艰巨的任务……谁能想到,“焚尸者”已经悄悄地把目标锁定到了他们本人身上?
作者简介
塔米·霍格(Hoag.T),美国女作家,现定居在弗吉尼亚州,以撰写节奏明快、故事惊险、语言幽默的美式推理小说见长。她熟悉联邦调查局的运作模式,作品有很强的现实基础,亦不乏大胆合理的想象,加之融入女性独特的视角,因而在不同类作品中独树一帜,成为各大图书排行榜上的常客。主要作品包括《一条细细的黑线》、《夜之罪》、《黑暗的天堂》、《灰烟散尽》及其姐妹篇《尘埃落定》等。
章节摘录
1 有些杀手天生如此。有些杀手后天练成。有些时候,杀人欲望的根源与那些使童年变得阴暗、使青年变得危险的因素交织在一起,结果没有人说得清楚,那样一种欲望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引发的。 他从“传播者”牌运动型多功能车后面抬起身来,让人想起一卷早该丢掉的旧地毯。他的靴子走在停车场的柏油路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接着,这声音几乎完全消失在枯草和干硬的土地之间。在十一月的明尼阿波利斯,这样一个夜晚算是暖和的。一阵飞旋而过的风卷起落叶。树上的秃枝飒飒作响,好像许多装了骨头的袋子在摇晃。 他知道,他属于最狠毒的那类杀手。他花了许多许多时间研究自己心里的强迫感及其根源。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他也接受这个事实。他从不知道什么是罪过或自责。他认为,良知、教条、法律对个人没有任何实际好处,只能限制人的能力。 “人是经过恐惧而非关爱进入合乎道德规范的世界。”——保罗·里科沃,《邪恶的象征》。 他的真实自我只信奉他自己的规矩:支配,操纵,控制。 一轮残月挂在天上,月光透过枝条结成的网,变得惨白。他把尸体摆成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姿势,仔细打量前胸左侧上方的两个有趣的X。他以一种举行典礼的庄重态度,倒出助燃剂。为死者涂油。《邪恶的象征》。他的真实自我认定邪恶的概念就是力量,就是内心之火的燃料。 “尘归尘,土归土。” 声音听起来很有秩序,毫不含糊,由于他处于兴奋之中,感觉更是真切。火柴在摩擦面上划过的声音,擦出火花的“噗”的一声,火焰开始燃烧时发出的嘶嘶声。火焰燃烧的时候,他的记忆里再次出现刚才那痛苦而恐惧的声音。他记得她求他饶命时那颤抖的声音,还有在他折磨她的时候,她发出的每一声哭喊的独特音调和音质。生与死的绝妙音乐。 有那么一阵子,他心情愉快地放纵自己,好好欣赏这出活人上演的戏剧。他让自己细心感受火焰的热力,好像欲望的舌头抚过他的脸颊。他闭上眼睛,细心倾听燃烧的嘶嘶声,一边大口大口地呼吸燃烧的人体发出的味道。 他感到如此得意、兴奋和激动,不禁从长裤里掏出勃起的宝贝,使劲抚摸。他几乎使自己达到高潮,却还是很小心,控制住没到射精的地步。留待以后吧,到他可以尽情庆祝的时候再说。 他的目标出现在眼前。他有一个计划,早已考虑得滴水不漏,务必做到尽善尽美。他的名字一定会和大恶棍们那些邪恶的名字——班迪,坎坡波士顿扼杀者、绿河杀手——排在一起。本地的媒体已经给了他一个外号:焚尸者。 想起这个外号,他笑了。这让他很自豪。他划了另一根火柴,举在面前,仔细端详那朵火焰,实在爱极了那邪恶的引起快感的跳跃。他把火柴送到面前,张开嘴巴,一口吃掉。然后,他转过身,走开。脑子里已经在设想下一次会怎样精彩。 谋杀 那一幕在她的记忆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近在眼前,每当她热泪盈眶,闭上眼睛的时候,就会看见。那具尸体正在遭受可怕的折磨,以一种缓慢而令人痛苦的动作渐渐扭曲。火焰的橙红色是这个噩梦的背景颜色。 燃烧。 她跑起来,她的肺在燃烧,她的双腿在燃烧,她的眼睛在燃烧,她的喉咙在燃烧。在她的头脑中,一度模模糊糊地以为自己就是那具尸体。也许这就是死亡的样子。也许这就是她的身体在炙烤,也许这种意识就是她的灵魂正在努力逃避地狱之火。别人不止一次对她说过,那就是她的最后归宿。 她听见不远的地方响过警笛声,然后看见古怪的闪烁着蓝红两色的警灯。她跑向大街,还在抽泣,还在颤抖。她的右膝撞倒在坚硬无情的路面上,但她还是强迫自己的双脚继续向前跑。 跑跑跑跑跑跑—— “站住!警察!” 警车猛然刹住,还在摇晃。车门打开。警察站在大街上,拔出手枪,对准她。 “救我!”嘶哑的声音从她的喉咙迸发出来。 “救我!”她透不过气来,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 她的双腿终于被沉重的身体压弯了,而她那沉重的恐惧和沉重的心情如同巨大的石头堵在她的胸口。 警察马上来到她的身边,把他的武器放进手枪皮套,跪下来帮助她。一定是个新手,她朦朦胧胧地想。她认识一些小孩,也就只有14岁,却已具备更加老练的闯荡街巷的经验。她完全可以趁机夺走他的武器。如果她还有刀,她完全可以直起身来给他一刀。 他扶她坐起来,两手放在她的两边肩膀上。警笛远远发出哭泣的声音。 “出什么事了?你还好吧?”他问。他有一张天使般的面孔。 “我看见他了,”她说,全身颤抖,胆汁涌上她的喉头,“我在现场。噢,天哪。哦,该死。我看见他了!” “看见谁了?” “焚尸者。” 2 “我怎么老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凯特·康兰嘟嘟囔囔地对自己说。 这是她度假回来第一天上班。严格按字面意思解释,那确实是假期,只不过她是受到良心驱使,满怀自责地去“地狱游乐场”(即拉斯维加斯)看望父母。现在她上班迟到,头痛,恨不得绞死某个负责调查性侵犯罪行的警官,因为这个人把她的一个委托人吓坏了,事情搞得一团糟,到了检察官那里她就要倒霉了。如此种种,还有那双全新麂皮高跟鞋的时髦粗跟摇摇欲坠,真是多亏了第四大道停车斜坡的楼梯! 现在又轮到这个。一个神经质的家伙。 别人都没有留意到他在汉尼宾县政府办公大楼宽敞的正厅边上徘徊,活像一只神经兮兮的猫。凯特估计这个家伙快40岁了,比她的5英尺9英寸的中等偏瘦身材高一点,不到两英寸吧。蜷曲得太厉害了。他最近很可能受过某种个人或情感方面的打击,丢掉了饭碗或者女朋友。他可能是离了婚或分了居,一个人住,但不会是无家可归者。他的衣服皱巴巴的,却不是别人丢掉之后捡回来的,而且他的鞋子对于一个无家可归者来说也太漂亮了。他像桑拿浴室里的胖子那样流着汗,却没有脱下大衣。他绕着胡乱摆在大厅的崭新雕塑转了一圈又一圈,那是一个虚荣的象征主义雕塑,手枪回炉熔化以后制成的。他自言自语,一只手放在厚实的帆布夹克敞开的胸口上。那是一件猎装。他内心深处的情感煎熬使他的面部肌肉都绷紧了。 凯特先脱掉那只鞋跟松脱的鞋子,然后脱掉另一只鞋子,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那个男人。她把一只手插进手袋,拿出手机。就在这时,那个神经质的家伙意识到,自己引起了在20英尺以外的问询处工作的女人的注意。 该死! 凯特慢慢站直身体,按了快捷拨号键。她不能用一个外线电话找保安。离她最近的一个保安远在宽敞正厅的另一边,忽而微笑,忽而大笑,正和一个邮递员聊得起劲。问询处的女士向那个神经质的家伙走过去,头偏在一边,似乎她那活像装棉花糖的圆锥筒的金发实在太重了。 真该死! 办公室的电话响了一遍……两遍……凯特开始慢慢向前移动,一只手握住手机,一只手挽着鞋子。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先生?”问询处的女士说,离他还有10英尺。凯特紧张得好像血液马上就要从她的象牙色的真丝上衣下面迸出来似的。 电话铃响了第四遍…… 一个拉丁裔女子牵着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从凯特和那个神经质的家伙之间走过。凯特仿佛觉得自己正在亲眼目睹那人如何受到了刺激——他的身体正在努力控制愤怒或绝望或别的什么情绪,这种情绪却不断驱使着他,几乎要让他发疯了。 电话铃响了第五遍……“汉尼宾县检察官办公室……” “该死!” 他的举动是再明显不过了——站直双腿,伸手进夹克,眼睛睁得越来越大。 “卧倒!”凯特大叫一声,挂了电话。 问询处的女士呆若木鸡。 “一定要有人遭报应!”那个神经质的家伙大叫,扑向那位女士,用他空着的手抓紧她的胳膊。他把她拉到自己一边,在她面前拔出枪来。高耸的正厅放大了那一声枪响,激起一片惊慌失措的尖叫,震耳欲聋。现在大家都注意到他了。 凯特从他的后面迅速冲过去,把她的高跟鞋当作锤子,狠狠敲中他的太阳穴。他大吃一惊,发出一声叫喊,然后抬起右手用力招架,抓住了凯特。 问询处的女士不断尖叫,然后倒在地上,可能是失去了知觉。她这么一倒下,袭击她的人不由地被拖住,打了一个趔趄。他的一条腿跪地,不断骂着难听的话,又开了一枪,这次,子弹沿着坚硬的地板弹飞出去,只有上帝才知道它落在哪里。 凯特跟他一起倒下,她的左手还抓着他的大衣的领子。她不能放开他。不管他的内心曾经压抑住什么可怕的怪兽,现在也已经释放出来了。如果让他从她手里跑掉,那么,要担心的事情就绝对不会是打偏了的子弹那么简单。 她的尼龙丝袜让她在光滑的地板上吃了苦头,她奋力站直,好让自己可以跟他一起站起身来。她再次挥动那只鞋子,使劲打中他的耳朵。他扭转身子,想反手用枪打她。凯特紧紧抓住他的胳膊,死命向上举,枪再响的时候,她只知道上面有超过20层的办公室和法庭。 就在他们扭打在一处死命争夺那把枪的时候,她用一条腿缠住他的一条腿,整个人翻到他的上面压住他。突然,他们开始下坠,下坠,抱成一团沿着自动扶梯那轧得人浑身发痛的台阶上翻滚下去,直到最底层——在那里,等待他们的是好几声吆喝:“不许动!警察!” 凯特抬头看看那些严厉的面孔,浑身已经痛得不行,嘟嘟嚷嚷地对自己说:“好嘛,该死的,来得正是时候。” “嘿,快看哪!”一个助理检察官从他的办公室里大喊一声,说:“‘惹火女郎哈丽埃特’来了!” “真好笑啊,罗甘,”凯特说,一边穿过大厅向县检察官办公室走去。“你是从书上看来的吧?” “他们得找瑞妮·罗素来扮演你的角色。” “我会告诉他们这是你说的。” 她的背部和臀部还是疼得厉害。不过,她拒绝坐救护车去急诊室,而是跑进洗手间,束起金红色的头发,编成一条马尾,洗掉血迹,脱下紧身连裤袜,直接走回办公室。她没有什么需要照x光检查或缝针的伤口,所以只花掉了半个上午的时间。英勇行为的代价是,今晚她必须吃退热净、喝冷杜松子酒、洗热水澡,尽量不要吃真正的止痛片。她已经开始觉得后悔了。 她很快意识到,自己已经过了可以勇敢拦截精神失常者、跟他们一起滚下自动扶梯的年纪了。不过,她继续顽固地拒绝认同42岁做什么都太晚的说法。其实,她也只是进入“第二成年期”5年而已,那是她自己发明的术语。“第二”的意思是第二职业,第二次过上稳定而程序化的生活。 在从光怪陆离的拉斯维加斯回家的路上,她惟一的愿望就是赶紧回到她为自己营造的舒适的、不偏不倚的、相对理智的生活中去。安定,平静。她作为一名受害者及证人律师,每天遇到的都是相似的事情。还有,她下定决心要考及格的烹饪课程。 还不止这些,她还得负责盯牢那个精神病。她永远是盯牢那个精神病的人。 秘书通报之后,县检察官亲自开门出来迎接她。泰德·萨宾是一个高个子的英俊男人,不怒自威,灰白头发乱蓬蓬的,他老是顺着高高的V字形发尖往后捋。一副镶了钢边的圆型眼镜架在他的鹰钩鼻子上,给他增添了几分学究味,有助于掩饰他的蓝眼睛陷得太深也靠得太近的缺陷。 他曾经是一流的检察官,不过,现在他只是偶尔接一个影响重大的案子。他作为这儿的头头,工作职责主要是行政和政治两方面。他管着一帮忙忙碌碌的检察官,他们恨不能学会杂耍艺人同时耍几个球的手艺,好用来应付汉尼宾县法院系统日益增加的工作量。每当午餐和晚餐时间,你都能看到他周旋于明尼阿波利斯的权贵之间,拉关系,拍马屁。人人都知道,他希望有一天可以在美国参议院得到一席之地。 “凯特,进来吧,”他说,脸上的皱纹由于满怀关切而显得更加深了。他把一只大手放在她的肩上,带她穿过办公室来到一张椅子前面。“你还好吧?一想到今天早上在楼下发生的事情,我就心跳加速。老天爷,你差一点就送掉了性命!多么令人震撼的英勇行为!” “不,不是那样的。”凯特抗议了,一边想办法从他身边溜开。她一屁股坐在访客的座位上,就在她跷起二郎腿的时候,她马上意识到他盯着自己没穿连裤袜的大腿。她小心地在黑色短裙上调整坐姿,心里多么希望自己当初可以找到那双备用连裤袜,她一直以为是放在自己的抽屉里的。“我只是作出了反应而已。就这么简单。萨宾夫人还好吧?” “很好。”回答显然是心不在焉。他一边看着她,一边提起细条纹裤子,在自己的书桌一角坐下来。“只是作出反应而已?一定是他们在联邦调查局教给你的那一套吧。” 对于她曾在她所说的“上一辈子”当过探员的事,他总是觉得不可思议。凯特只能想象,丑恶古怪的想法就像鼻涕虫一样总在他的脑子里爬来爬去。全是专横独断的施虐受虐狂的游戏,黑色皮夹克,手铐,还有敏捷的身手。去死吧! 她把注意力转到她的顶头上司——法律服务部总监洛博·马歇尔身上,他就坐在她旁边的椅子上。他的形象与萨宾截然相反:软弱,矮胖,衣服皱巴巴的。他的脑袋圆圆的,就像一个南瓜,上面只有薄薄一层头发遮盖,而且,他的头发剪得那么短,看上去更像一块生锈的斑点,根本算不上一种发型。他的脸上总是红光满面,却被以前长暗疮留下的疤痕破了相,他的鼻子也太短了。 他原来在威斯康星州麦迪逊担任类似的职位,自从他调到明尼阿波利斯做她的领导已经有18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努力在两人不同的个性和工作方式之间寻找有利于合作的平衡点,可惜成效实在有限。为人坦率的凯特不喜欢他。洛博是一个没有骨气的讨厌鬼,管教下属的时候倒是无微不至,这让自主意识很强的凯特感到很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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