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8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马克·吐温 页数:358 字数:285000 译者:张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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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谁能比奥德修斯更像希腊人?或者比浮士德更像德国人?比堂吉诃德更像西班牙人,比哈克·芬更像美国人?” 这是二十世纪英国著名诗人及文学批评家托·斯·艾略特在一次有关美国文学的讲座中所作的论断。托·斯·艾略特的这番话的主旨,固然在于说明不朽的世界文学典型,都无一例外的深深植根于民族文学的传统之中,但是从这一段议论中,显然可以看出马克·吐温这部《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在美国文学以及世界文学中所占的突出的、重要的地位。 马克·吐温是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的笔名。他一八三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出生在美国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镇。父亲是个不出名的律师和店主。一八四七年,父亲去世,此后不久,他的正式学校教育就结束了。他曾在哥哥欧莱恩办的《信使报》报社当过排字工人。他虽然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却已养成了大量地、贪婪地读书的习惯。 自从一八五三年起,塞缪尔·克莱门斯作为一个打零工的印刷工人,开始到各处去旅行,他走遍美国东部各州和中西部。
内容概要
小主人公哈克贝里·芬是个孤儿,无人管束,但心地善良,爱憎分明。他帮助黑奴吉姆逃往废奴区,一路上遇见了各式人等,遭遇了许多艰难险阻,终于获得了胜利。好朋友汤姆·索亚的母亲要收他作义子,但他不愿接受所谓的“教养”,宁愿继续过无人管束的生活,于是又逃了出去。每一个读者都会为他未来的命运担心…… 本书是“美国现代小说之父”马克·吐温的杰作。顽童哈克被醉鬼父亲虐待和抛弃,与出逃的黑奴吉姆一起开始了河上的漂流历险。他们在途中结识了骗人的“公爵”和“皇帝”,卷入了两个家族的世仇争斗,又碰上了扯不清的遗产纠纷……哈克怎样摆脱父亲的追缠?两个骗子的计谋会得逞吗?黑奴吉姆会不会又被抓回去? 全书语言幽默,文字清新;人物性格刻画鲜明,资产阶级凶狠贪婪的本性暴露无遗,与哈克的纯真善良形成明显对比。作品揭露了宗教的愚昧,谴责罪恶的蓄奴制,宣传种族平等,主张人人应有平等权利,在美国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曾说:“美国的现代文学都源自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作者简介
马克·吐温(1835—1910),美国二十世纪著名作家。《哈克贝里·芬历险记》是他的重要作品之一,深受全世界青少年读者的喜爱。
书籍目录
说明第一章 摩西和“赶牛的人”第二章 秘密的誓词第三章 路劫阿拉伯人第四章 毛球算灵卦第五章 爸爸做新人第六章 大战追命鬼第七章 金蝉脱壳第八章 饶了瓦岑小姐的吉木第九章 河上凶宅第十章 玩蛇皮的结果第十一章 他们追来了!第十二章 “干脆把他丢下吧”第十三章 破船上的贼赃第十四章 所罗门聪明吗?第十五章 跟老吉木开玩笑第十六章 蛇皮再惹祸第十七章 甘洁佛家收留了我第十八章 海奈追帽子第十九章 圣驾光临第二十章 在剖克卫干的勾当第二十一章 阿肯色的难关第二十二章 乌合之众第二十三章 帝王都是败类第二十四章 皇帝假装牧师第二十五章 伤心落泪,信口开河第二十六章 赃款到了我的手第二十七章 物归原主第二十八章 骗人太不合算第二十九章 风雨中逃脱第三十章 救命有黄金第三十一章 祷告岂能扯谎第三十二章 改名换姓第三十三章 悲惨的下场第三十四章 让吉木放心第三十五章 阴谋诡计第三十六章 尽力帮助吉木第三十七章 辟邪的大饼第三十八章 “囚犯的一颗心,在这儿愁碎了”第三十九章 汤姆写匿名信第四十章 救人的连环妙计第四十一章 “一定是鬼怪”第四十二章 为什么不绞死吉木最后一章 就此停笔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摩西和“赶牛的人” 你要是没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那本小说,你就不会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那并没有多大关系。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讲的大体上都是实话。有些事情是他胡扯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都是实话。其实这也算不了什么。我从来没见过一句瞎话都不说的人,谁都会说上一两回,不过波蕾姨妈和那位寡妇,也许还有玛莉,却都是例外。波蕾姨妈——她是汤姆的姨妈——和玛莉,还有达格丝寡妇,都在那本书里谈过了——那本书大体上是真实的;当然,像我刚才所说的,有些地方是胡扯的。 那本书的结尾是这么回事:汤姆和我把强盗藏在洞里的钱找着了,我们就发了财。我们每人得了六千块钱——全是金洋。那么许多钱堆在一起,看上去实在吓人。后来法官莎彻替我们把钱拿去放利息,这下子我们一年到头、每天每人能得一块金洋,简直是叫人没法处置。达格丝寡妇收我做她的干儿子,说是要教我怎样做人;可是整天呆在家里,实在叫人受不了,因为那个寡妇的举止动作,总是那么正经、那么规矩,简直可怕!所以到了我再也不能忍受的时候,我就溜之大吉了。我又穿上我从前那套破衣裳,钻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里,立刻觉得逍遥自在,心满意足。可是汤姆·索亚把我找着了,他说他打算组织一伙强盗;他说如果我先回到寡妇那里,做一个体面人的话,那么我也可以加入。于是我又回去了。 寡妇对我大哭了一场,管我叫做可怜的迷途羔羊,还用许多别的话骂我,但是她对我丝毫没有恶意。她又让我穿上新衣服,弄得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浑身一阵阵地直出汗,好像箍起来似的那么难受。接着那老一套又来了。寡妇一摇铃吃饭,你就得准时赶到,可是到了桌子跟前,又不能马上就吃,你得先等寡妇低下头去,对着饭菜抱怨几句,虽然饭菜并没有什么毛病——这就是说,什么毛病都没有,只不过每样菜都是分开做的。要是一桶杂七杂八的东西,那就不同了:那些东西混和起来,连汤带水搀在一块儿,那就更好吃了。 晚饭以后,她拿出她的书来,给我讲摩西和“赶牛的人”的故事;我急着要知道摩西是怎么回事。但是不久以后,从她的话里知道,摩西老早就死了,于是我就再也不管他的闲事了,因为我对死人根本不感兴趣。 不久以后,我想要抽烟,我要求寡妇答应我。可是她不肯。她说那是下流事,而且不干净,叫我千万不要再抽了。有些人的作风总是这样的。他们对于一件事情,虽然一窍不通,可是总要褒贬。你看,她老是摩西长、摩西短的,摩西又不是她的什么亲人;并且,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对谁也没有什么好处,可是我要做一件多少还有些好处的事,她却跟我没完没结地找麻烦。其实她自己也在闻鼻烟;那当然是合情合理的喽,因为那是她自己干的事。 她的妹妹瓦岑小姐,是个很瘦的老姑娘,戴着一副眼镜,不久以前才搬到她姐姐家里来住。她拿了一本拼音课本,跑过来跟我为难。她逼着我硬干了一个钟头左右,随后寡妇才叫她放松一点儿。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后来又呆了一个钟头,真是叫人闷得要命,弄得我简直是坐立不安。瓦岑小姐老是说:“不要把脚跷在那上面,哈克贝里”;还有“不许那么吃吃地蹭,哈克贝里——好好地坐直了”。过了一会儿,又说:“别那么打呵欠、伸懒腰——你怎么不想学点儿规矩呀?”她又告诉我一大套地狱里的事,于是我说我恨不得就上那儿去。这一下可把她气坏了,其实我并没有什么恶意。我一心想上别处去一下;只要能换换环境,我决不挑选地方。她说我刚才说的话,可恶到极点了。她说那种话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她说她是准备好好地过活,为的是将来升天堂。哼,我可实在看不出跟她上一个地方去,究竟会有什么好处,所以我就下决心根本不做那种打算。但是我并没有那么说,因为说出来只能添麻烦,不会有好处。 她既然开了头,就不停地讲下去,把天堂上的情形对我说了一大套。她说,在那里一个人从早到晚什么事都不必做,只不过到处走走,弹弹琴,唱唱歌,就这样永远永远地过下去。所以我觉得那真是算不了什么。可是我从来也不那么说。我问她汤姆-索亚够不够资格到那儿去,她说他还差得远呢。我一听这话,非常高兴,因为我愿意老跟他在一块儿。 瓦岑小姐总是絮絮叨叨地挑我的毛病,真是又讨厌、又无聊。幸亏后来他们把那些黑人都叫进来做祷告,然后大家各自回房去睡觉。我拿着一支蜡烛,回到楼上我的屋里,把蜡烛放在桌上。然后我坐在窗前一把椅子上,打算想些什么开心的事,可是总办不到。我觉得非常孤单,恨不得死了才好。天上的星星亮晶晶,树林里的叶子沙沙响,听起来十分凄惨;我听见一只猫头鹰因为有人死了,远远地在那儿嘿儿嘿儿地笑;还有一只夜鹰和一条野狗也在那儿嚎,一定是有人快要断气了。风细声细气地想要跟我谈天,可是我听不懂它说些什么,结果弄得我浑身直打冷战。紧跟着,在树林里老远的地方,我听见一种鬼叫的声音,那个鬼好像要把心事吐出来,可是又没法让人家听懂它的话,所以就不能安安静静地躺在坟墓里,只好夜里出来,哭哭啼啼地到处游荡。我心里非常沮丧,又害怕得要命,真盼望有个人来跟我做伴。忽然间,一只蜘蛛爬到我的肩膀上来,我连忙把它弹下去,它就掉在蜡烛上了。我还没来得及动弹,它已经烧成了一团。不必等别人告诉,我就知道这是个大大的不祥之兆,我准会碰上倒楣的事,所以我怕得直打哆嗦,几乎把衣服都抖落在地上。我站起身来,一连转了三转,每转一次就在胸前画一个字。我又拿过一根线来,把我的头发捆起很细的一绺,为的是让妖魔鬼怪不敢靠前。不过我并没有多大把握。要是你拾到了一块马蹄铁,没有把它钉在门框上,反倒把它弄丢了,那么你尽管这样做,一定会消灾。但是,你弄死了一只蜘蛛,要想用这个法子避免倒楣,那我可从来没听说过。 我又坐下来,浑身直发抖。我就掏出烟斗来,抽上一袋烟,现在全家的人都睡着了,到处没有一点儿动静,所以寡妇决不会知道我在干些什么。又呆了老半天,我听见镇上的钟,老远地当——当——当——敲了十二下——然后又静下来——比刚才还要静。紧跟着,我听见漆黑的树林子里传来了树枝子折断的声音——一定是有什么东西在那儿动弹。我静静地坐着听。我马上就隐隐约约听见那边发出一声:“咪吆!咪吆!”这下子可好了!于是我也尽量轻轻地发出一声:“咪吆!咪吆!”我赶快吹灭蜡烛,爬出窗口,跳到草棚顶上,再溜到地下,摸进树林里去。一点儿也不错,汤姆·索亚又在这儿等着我呢。 第二章 秘密的誓词 我们顺着树林里的小路,踮着脚尖朝寡妇的花园尽头走过来。我们弯着腰走,唯恐树枝子挂着头。我们打厨房附近走过去的时候,我让树根绊了一跤,扑通的响了一声。我们马上蹲下,一动也不动。瓦岑小姐的那个大个儿的黑奴吉木,正在厨房门口坐着呢,因为他背后有灯光,所以我们看得很清楚。他站起身来,伸着脖子,听了一会儿,就说: “谁在那儿哪?” 他又听了一会儿,接着就踮着脚尖走过来,正好站在我们两个人的当中,我们只要一伸手,几乎就能摸着他。似乎过了好久好久,一点儿动静也听不见,我们三个人差不多是挤在一块儿的。这时候,我的脚踝骨上有个地方痒起来了,可是我不敢抓。接着我的耳朵又发痒,最后痒的地方,是我的脊梁,正在两个肩膀当中。我觉得不抓一下简直就会痒死似的。从那回起,我屡次注意到这类的事。你要是跟那些上流人物在一起,或者是给人家吊丧,或者是不困的时候硬要睡觉——总而言之,你越是来到不应该随便抓痒的地方,你越会觉得浑身上下有千八百个地方都痒得难受。不火一会儿,吉木又说: “喂——你到底是谁呀,你在哪儿呢?我要是没听见什么动静,那才叫活见鬼呢。好啦,我有办法。我就坐在这儿听着,非再听见那个声儿不可。” 于是他就坐在我和汤姆当中的地上。他背靠着树,腿向外伸,一条腿几乎碰着我的腿。忽然间,我的鼻子又痒起来了。痒得我都快要流眼泪了。但是我还是不敢抓。随后鼻孔里面也发痒。接着又痒到屁股底下去了。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坐着不动。这种罪我足足受了六七分钟,可是觉得仿佛是过了好久似的。我身上现在有十一个地方都发痒。我估计再也不能忍受一分钟了,可是我咬紧牙关,准备再熬下去。这时候,吉木的呼吸渐渐沉重,接着就打起呼噜来——于是我身上马上又觉得舒服了。 汤姆对我打了个暗号——嘴里轻轻地出了点儿声音——于是我们就爬开了。我们才离开十英尺的光景,汤姆悄声告诉我说,他想把吉木拴在树上,跟他开个玩笑。可是我不赞成。他也许一下子醒了,必然会闹起来,那么她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屋里。汤姆又说他带的蜡烛不够用,打算溜到厨房去再弄几支。我不肯让他那么干,恐怕吉木睡醒了会走过来。可是汤姆非要冒险不可。所以我们就偷偷地进去,拿了三支蜡烛,汤姆还放了五分钱在桌子上,算是买蜡烛的钱。然后我们走出厨房,我急着要离开这个地方,可是汤姆偏要爬回吉木那里去逗他一下。我只得等着他——我仿佛是等了好久似的,因为到处都是安安静静,凄凄凉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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