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

出版时间:2003-9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毛姆  译者:周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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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世界文学名著普及本。
毛姆被人们誉为最会讲故事的英国作家。《刀锋》是他的主要作品之一。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部队里结识了一位爱尔兰战友,在一次战斗中,这位战友为营救拉里而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又从巴黎遍游世界,最后到了印度,终于对人生大彻大悟,返回美国,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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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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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9条)

 
 

  •     本人深度不够,思想平胸,阴差阳错,成小报编辑一枚。年方二八,日渐萎靡的报业让本人觉得必须为大脑补充点能量。观报社第一神笔喜欢的作者是毛姆,遂东施效颦,百度此人后决定脑部一番高雅作品。
       还好有点历史常识,似乎没有因为脑残而阻碍了对本书内容上最基本的理解。故事以29、33大危机前后,欧美的繁荣与衰落为背景。一个极度虚荣、拜金极尽一生所能在上流社会中穿梭的叔叔,一个在战争中因亲眼目睹战友死亡而走上灵修之路的年轻人,一个一方面追求真爱,却又无法违背世俗,无法挑战一无所有与漂泊不定的姑娘。还有其中的“我”,一个身在其中却又客观洞察一切的作家。这里面唯一的悬念与主线,就是关于这个年轻男主人公(忘了叫啥名了,哦对,拉里)的故事。他对于人为什么活着的追寻与探索,也许也正是作者所追寻的(传统学霸,没思想没个性,写啥都有小学语文考试写中心思想的痕迹)。这里面有灵修、催眠、去印度朝拜之类的桥段,使我想起了看《乔布斯传》(虽然没读完),乔布斯有一段时间似乎也陷入了追求“我是谁”的境界,各种绝食吃素。好在故事结尾,没有很悲惨,每个人经历潮起潮落,却也过着与自己努力相符合的日子。正如书中结尾所说的(大意):每个人都得到了自己期望的结果。想要好日子的姑娘(拉里前对象,嫁给了男二号)有了好日子,并且与丈夫共同度过了经济危机的打击。那个老奸巨猾,一辈子渴望跻身上流社会,渴望被邀请和膜拜的艾洛克叔叔,最终体面地寿终正寝。而拉里,继续着自己追求真我的修行之路。
      至少这部作品让我觉得自己还可以在不俗的路上试一试,接下来准备读读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不知道自己的思想平胸能否增加点罩杯。
      哦,忘了扣题,这书名为什么叫刀锋呢?或许应该叫我的叔叔艾洛克之类的。
  •     书中没有谁对谁错,有的只是谁的选择。拉里的生活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伊莎贝尔的选择,对大多数人可以说也是理性的,甚至艾略特他也有他的追求,只是我们现在很少有信仰,他的爵士服不仅仅是虚荣的象征,也是荣誉与尊严的象征。因此,人有两面性才说明他是一个完整的人。
  •      读这本书的开始部分,于我而言是一个挑战。因为一直要忍受一个虚荣浮夸,专营于所谓上流社会的家伙,一直读着与他有关的各种事情,这本书的的开头读的令人无比痛苦,数次读不下去,数次想要放弃,终于熬到男主角——拉里,光芒四射的拉里出现,才开始渐入佳境。哦,拉里,在我眼中他几乎等同于完美,(当然是以一个理想主义者的眼光考量)。
       以世俗的角度来看,拉里算的上一个典型的,不务正业的浪子。不求上进,不努力挣钱,不愿意过安定的生活,一心探求人存在的意义,执着追寻人生重大问题的答案。对物质生活要求不高,对精神生活执着的几乎接近于神灵。为了自己所寻求的目标,放弃了唾手可得的优越生活,四处游历,不断学习,吃各种苦头,甚至体验并尝试了从西方到东方不同的宗教,但终极答案却是不存在的。随着他认知的不断超越,这个过程本身也许就是拉里要寻求的答案,死亡令生命无比脆弱,追寻自我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啊。令人欣慰的是,拉里最后寻到了属于他的相对真理。人们走很远的路,体验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经受苦难无常,品尝幸福与快乐,最后依然保有初心不忘初衷,最终会找到那个更加完善的自我。更好的那个自己,就是上天在路的另一端,所能给予人的最好的礼物。
       物质生活太过看重,会活的很累,在基本生活条件得以满足时,物质需求越少,负担也越少,简单即自由。不成为物质的奴隶,人们才有能力,有足够的精力去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当面对着如此广大的世界时,刀锋一般的勇者愿意去超越锋刃上最凌厉的那一段,自由而不受羁绊,摆脱世俗的束缚,去争取自己想要的生活。
  •     看书很少,最近试着去读一些书,也是随机看到人家提到的不按章法的读。读完月亮和六便士再读这个
      在kindle上找些文字挑来做笔记
      
      你也许是对的。我并不在乎做错事。也许在那许多死胡同的一条胡同里,可以找到适合我目的的东西呢
      
      我想不幸的婚姻那么多,就是这个原因。他们就象那些把自己的事情交给一个明知道是坏蛋的人去管一样;由于这个坏蛋和自己很好,他们就不愿意相信一个坏蛋,然后才是朋友,而且坚决认为这个人尽管对人不老实,对自己绝不会如此
      
      我就象一个躺在黑房间里但是醒在床上的人,忽然看见窗帘上透进一道光线,心里知道只要拉开窗帘,眼前就会展开一片晨光朗照的原野似的。
      
      许多漂亮女子就坏在腿长得不够好看。
      
      只要隔开三千英里的大洋,爱情的痛苦就变得可以忍受了
      
      我是个人,我把她们也当作人看待。一个做母亲的把儿女当作自己唯一的生命,只会对儿女有害处。
      
      有些心理学家是这样看的,认为意识是伴随脑的活动出现的,并且由脑活动决定,但是意识对脑的活动并不产生任何影响。意识就象水里的树影,离开树不能存在,但是对树丝毫没有影响。有人说,没有热情也可以有爱,我认为是胡说;他们说热情没有了,爱仍旧可以存在,他们指的是另外一种东西,感情,好心,共同的爱好,兴趣,和习惯。特别是习惯。两个人可以由于习惯继续发生性关系,就象到了吃饭的时候肚子觉得饿一样。当然,人可以有欲望而没有爱。欲望并不是热情。欲望是性的本能的天然结果,它比人这个动物的其他功能并不更重要些。所以有些做丈夫的在时间地点适合时偶尔放纵一下,他们的妻子那样大惊小怪,实在愚蠢。
      
      爱没有情欲,就不是爱,而是别的东西;而且情欲并不是由于满足而是由于阻挠变得强烈的。
      
      情欲是不计代价的。巴斯噶说感情有其为理智所不理解的理由。
      
      我对女人的直觉从来就不大相信;它和她们的主观愿望太适合了,使人对它的可靠性不得不产生怀疑。
      
      在生意经上,欺骗有时候会得手,但是在艺术上,诚实不但是最上策,也是唯一的策略。”
      
      你知道女人是很不幸的;时常,她们一堕入情网,自己就变得不可爱了
      
      对于一个生了孩子而养不活或者不愿养活孩子的父亲,我们对他只有责备。我觉得一个万能的造物主如果不准备给他创造的众生以生存的必要物质和精神食粮,他还是不创造的好。
      
      世界就是游戏,在这种游戏里,有乐有忧,有道德亦有堕落,有知识亦有愚昧,有善亦有恶。如果罪恶和痛苦在创世时就被完全排除掉,游戏还能继续玩下去吗?
      
      ----总的来说,还是跟月亮和六便士一样,主人公都有点超脱世俗的。特别是拉里的那段长话,更是印度哲学,看了头晕晕的。
      
      而且没个人都是有自己的个性,而且是多面的。
      
      恩。希望自己以后能写出书评这种东西。
  •     我是坚持在词汇学的课上把这本小说看完的,然后情绪一直被影响到洗完澡都没有缓过来。
      
      其实毛姆的书我就看过两本,一本是当时看评价和推荐量买的《月亮和六便士》,当时觉得这个作者看女人的角度好毒,又毒又真实。当然也没有后悔买了这本书。
      
      《刀锋》也是看别人推荐的,随手电子书下载下来,因为开学以来看书一直没有状态。多亏作者水平高,才让这个故事在一开始就吸引我了,坚持在课间,路上,吃饭时候,睡觉前把它看完了。
      
      作者对自己的每个主人公都很爱,他们有优点有缺点,他们是大时代背景下的小小人物,但是又有自己的想法,迥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我当然没有什么出发点去批判谁,就像一开始我是很不喜欢艾略特,我也以为作者是想把他塑造成一个热爱社交不是很有节操但又注重名誉自尊这样子的人,中间他的各种自命清高让我觉得他很像我认识的一些毒舌男。但是当生命尽头的时候,不由自主对这个老头有种可怜的感觉,实在描绘不出来。对伊莎贝尔这个人我都是抱着恶毒女配腹黑女主合体的态度去理解的。最爱的还是拉里。他的迷茫,他的年轻,他的求学,他的流浪,他的善良,他的眼睛里透出的光,他朗读时的声音,真的是个很美丽的青年人。
      
      
      至于我所说的寂寞,大概是拉里的吧,他是寂寞而快乐的。
      
      
  •     毛姆的作品,之前只是因为对绘画的兴趣而读了其《月亮与六便士》(以下简称《月》)。看过该小说后再去看评论,据说《月》的主人公原形是画家高更,暂且抛开主人公身份的真伪,只是当做小说来读,当做关于一个男人约不惑之年之时,终于抛开一切,开始去做一件自己想做的故事来读。
      
      关于一个不惑之年的男人抛开既定、安全小世界的一切,而遵照自己的内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尽管主人公付出的代价不小;最终还是去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得到了精神上的满足。
      
      关于《月》这本书,之所以长久以来有那么多读者,通过该故事告诉人们的主旨种种,无论放诸于哪个时代、哪个群体,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几乎都适用,所谓经典之处。当然《刀锋》(以下简称《刀》)也不例外。
      
      个人认为《刀》是《月》的升级版,就好像《月》是《人生的枷锁》(以下简称《人》)的升级版,主人公的阶级也在逐本升级。再核查了关于这三部作品的问世时间后,排序也大致如此:1915出版《人》;1919年《月》;1944出版《刀》。
      
      应该是随着年龄和人生阅历的增长,对人对事及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也随之而改变着。从《人》的主人公对这个混沌世界的看透看彻底至对《月》的主人公追寻人生而来此世界的目的及幸福再到《刀》的主人公不仅对生活、现实的追问甚至于提出了现代人类所提及与所谓“灵修”有关的幻觉、真实、佛陀、大梵天等等,甚至于在《刀》的第六章以后,有诸多以下所写都涉及了当今人们所谓的“灵修”,甚至于杰德。麦肯纳已出版的有关“灵修”的两本书(《灵性开悟不是你想的那样》、《灵性的自我开战》)中表达的种种也与之有相似之处:
      
      1,P251:“奇怪的是,许多人都患有恐惧病。我说的恐惧并不是指怕被关闭起来或者怕站在高地方,而是怕死亡,或者更糟糕的,怕生命。他们往往看上去好像非常之健康,生活富裕,一点心事也没有,然而却被恐惧折磨着。我有时觉得,这是人性中的最扰人意的一种心理倾向;有一个时候,甚至盘算这是不是植根与某种动物本能,是人类从那个第一次感到生命颤栗的原始物质继承下来的。”——此段如某些灵修书籍中提及的关于生命来源的思考以及人是与这个世界联结的,当出生后与母亲的系带分开而脱离母体的子宫——安全区后,从而安全感的缺乏也开始产生,不安由此而产生,只是每个人感受的程度不同而已。
      
      2,P257:“我不断问自己,人生是为了什么。归根到底,我能够活着只是靠运气;我要一生有所作为,但是,不知道应当做什么。我从来没有对上帝开动过脑筋。现在却想起他来了(此处让自己想到了由米兰。昆德拉发扬光大的那句:“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此段如某些灵修书籍中提及的追求灵修初期的人们,开始了对个人的存在、生命的意义的思考。
      
      3,P259:“我相信不了一个比一般上流人士好不了多少的上帝。神父们告诉我上帝创造世界是为了颂扬自己。这在我看来并不是什么高尚的事儿。贝多芬些写他的那些交响乐难道是为了颂扬自己?我不相信如此。我相信他写那些创作是因为他的灵魂里有一种音乐要表现出来,而他要做的就是尽自己的能力把这些音乐表达的尽善尽美。”——此段对宗教的质疑与否定与杰德书中对宗教认为空及无意义的观点近似;对贝多芬写交响曲的看法就如《月》的主人公就是想画而且去画了、《刀》的主人公最后就是想写出自己对生活、对人、对世界等的想法而且最终出版了小册子一致,亦如一些“灵修”书中提及的“天命”、“人来到这个世界的使命、每个人有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任务”那样。
      
      4,P274:“也许在遥远的将来,通过更大的洞察力,人类有一天将会看出只有在自己的灵魂里面寻找安慰和鼓励。我自己以为崇拜个人化的上帝只是古代祈求残忍神袛的蛮性遗留。我相信上帝只在我心里,此外哪儿都没有。”——指出了人一直寻求的安慰与鼓励的最终(亦是源头)还是人自己的灵魂;同时,再次否定了宗教的意义,再次与杰德书中对宗教认为空及无意义的观点相似。没有在作者认为的遥远将来,且隔百年还不到的当代,早已有人洞察到此。
      
      5,P281:“可是,拉里,你关于绝对的见解肯定会逼使你认为世界和世界的美只是幻觉——是玛雅一手造成的。”——此处的幻觉、玛雅、对世界和世界的美是幻觉;杰德的书中明确指出世界、一切均为幻相,同样提及了玛雅女神;两者的观点相一致——世界均为幻相,亦如此《刀》中写的“世界的真实和绝对的真实不能同日而语”(P281)。
      
      6,P281、P282:“尘世的满足都是暂时的,只有无限能提供持久的快乐和幸福。......如果中午的蔷薇失去它在清晨时的娇美,它在清晨时的娇美仍然是真实的。世间万物就都有个完,我们除非是傻子才要求事物永久不变,但是,如果我们不抓住受理的东西及时享受它,肯定说我们就更傻了。”——这就是现代“灵修”注重、强调以及甚至于成为一部分人活着的座右铭,简而言之——“活在当下”,同时也肯定了哲学原理:“变才是唯一的不变”。
      
      7,P4:“我们得承认眼前的事实,人活在世界上就是要把生活过得好。”(当然,每个人对“好生活”的定义不同甚至于有着大相径庭的看法);P282:“我要生活在世界上,爱这世界的一切,老实说不是为它们本身,而是为了他们里面的无限。......我愿意接受形形色色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我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我的企求,我的活力,我的好奇心。”——此处与杰德书中的共同点在于对生活的态度、在于生而为人的态度:面对、接受,带着企求、带着好奇心充满活力地活着,成为“人类成人”;活着就只是一种状态、生命就只是一种状态。
      
      8,P283:“世界就是游戏,在这种游戏里,有乐有忧,有道德亦有堕落,有知识亦有愚昧,有善亦有恶。......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此处犹如杰德书中提出的人出生来到这个世界上就等同于从父母(父母给了孩子生命、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那里拿到了来到世界这个游乐场的门票,从此人的一生亦或是一场游戏就此开始;不同点在于杰德将乐与忧、道德与堕落、知识与愚昧、善与恶等等相对辩证的种种停止了所谓的区分于区别,统一只认为是一种存在的状态罢了。
      
      9,P318:“这片人海有时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祥,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又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而这就是美国人民。”——而这就是每个来到并参与世界这个大游乐场的游戏着的人罢了,无论国籍。你、我、他/她,无不如此有着这样那样、这些那些,毛姆笔下的“美国人民”的特点。
      
      关于爱情,值得一提的如下:
      
      1,P97:“爱情是个很不行的水手,你坐一次船,它就憔悴了”。——认同与否,当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2,P99:“大多数人在恋爱的时候会想出各种理由说服自己,认为照自己的意旨行事是唯一合理的举动。我想不幸的婚姻那么多,就是这个原因。他们就像那些把自己的事情交给一个明知道是坏蛋的人去管一样;由于这个坏蛋和自己很好,他们就不愿意相信一个坏蛋首先是坏蛋,然后才是朋友,而且坚决认为这个人尽管对人不老实,对自己绝不会如此。”——大伙儿遇见坏蛋,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能绕道的就绕道、赶紧逃离吧,能躲多远躲多远;谨记毛姆老人家的忠告:“坏蛋首先是坏蛋”。当然,一定记得带上你识别坏蛋的“火眼晶晶”。O(∩_∩)O~
      
  •     看开头的时候觉得这个作者真是个絮絮叨叨的老头,一遍遍地申明自己在故事里只作为旁观者的角色。但是马上,随着故事一个个展开,人物一个个出现,我才开始隐隐觉得这本书可能会对我影响巨大。
      
      虽然这是我看的毛姆的第一本书,但是翻阅了没几页就能从文中感到毛姆深深的老成世故(sophistication)和阅人无数。这里的老成世故是褒义,体现在了他驾轻就熟的把多个不同性格人物联系到一起。我认为书里的人物可以分成三派,一派是浸透在资本社会里,适得其所,如鱼得水的人,包括Elliot(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玲珑地游走在欧洲上层社会的有品位的潮老头,爱慕虚荣,但是却有一个Heart of gold),Isabel(一个“美丽的正常女人”-援引一个豆友的书评),和Gray (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资本社会里的构成部分);第二派是有着参透能力和灵性的人,但却挨不过人生的打击或社会关系的羁绊选择彻底在物质和欲望中沉沦(Sophie),或者低头乖乖地顺从了社会规则(Suzanne);最后一类当然是Larry, 一个纯粹理想主义者,在自我完善,寻找真理的道路上走得义无反顾,最终实现了顿悟。
      
      对于这三派人,可以发现作者的描写态度上的细微不同。对于第一派人,毛姆用了很多amusing口吻来描写,但他从未否定过他们对于物质追求的执着,就像Larry面对质疑时的表情,眼里可能闪过了一次嘲讽之意,可绝无恶毒怨念之意。对于第二派人,出于同情,毛姆漫不经意的态度少了些,客观的态度多了,大段得直接引用人物的对话,较少地说道自己的想法。对于Larry这个理想主义者, 毛姆的笔触中丝毫不掩盖对他的欣赏。每当写到Larry,作者仿佛也变成了一个听众,静静地聆听着他的经历。收起了世故,而也变得如孩童般好奇。虽然毛姆在书的最后说他参不透这个rare creature, 也不可能全盘从Larry的角度来理解这个世界和人生的意义,但是我觉得毛姆也把Larry当做了一盏在黑暗中发出光亮的明灯,是神性与人性从冲突到融合的结合。
      
      我一直是很羡慕像Elliot和Isabel那样的人,能毫无怀疑地享受物质生活和从欲望的满足中源源不断得到快乐,我经常说这是一种福气。因为他们的目标清晰并且有很大的可能性去实现,他们舒适地与社会共存,并与社会互相繁荣。我自以为是Larry那样的人,对通俗的幸福的定义一直有所怀疑,希望从经历和书本里得到领悟,但是我随后又深觉自己其实是在左右摇摆,在出世和入世中纠结,没有Larry追求真理的意志力和决心。悲惨的意识到自己可能只是Sophie或者Suzanne这种人,有悟力,但是找不到门道,亦无人指点,最后只希望能够善终。
      
      Larry让我想到了我在塔斯马尼亚时候的导游Andrew。Andrew身材颀长,肤色发色很淡,有深深的眼窝和深蓝到发褐色的眼睛,说话的语调平稳低沉却让人感觉很温柔。他总是在微笑,只是有时是嘲讽的坏笑,有时是发自内心的笑。Andrew有三份替换的工作,主职是建筑设计师,其他时间在丹麦教板球,每到夏天会到塔斯马尼亚老家当导游。
      
      最后,我想说,毛姆的描写实在是犀利而准确。有很多时候我必须拿着铅笔把他大段的描写划下来,反复得读,才觉得酣爽。已经到手了《月亮和六便士》和《人生的枷锁》,准备继续读他的书。
      
      
      
      
      
      
  •     下文是关于《刀锋》,也关于《红与黑》、《平凡的世界》、《了不起的盖茨比》等几本小说的一些感受。
      
      
      年纪越大,其中的一件好处就是,终于有东西可以回忆了,虽然精彩的部分不是那么多,但总归聊胜于无。
      
      一两年前,一个女孩子推荐我读毛姆的书,首推的是《刀锋》,我假装的应承了下来,因为我自己默认的是,到了这个年纪,再从头读一本小说,实在有点难,一则不容易静心,一则是难为情。
      
      后来,为了讨论的时候有物可讲,就草草的翻了一下, 没什么太深的印象,之后,我和那个女孩子上了床,ML之后,她躺在床上,说想抽根烟,要是不抽根烟,实在浪费这好情趣,我心里笑了,真是个小资而难伺候的女人。
      
      我们再也没谈论《刀锋》,以及与毛姆有关的东西,更多的是在情感上的纠缠与矛盾。
      
      这两天,受了另外一个女孩子的一点影响,我好奇,毛姆到底带给了她们什么,虽然详读了一遍,依然没有找到答案,却寻着了另一种味道,读书,成为生命的历程与修行的一部分,我还会读下去,静心而带着修行的厚脸皮。
      
      我最先读的长篇大概是《红与黑》,是哥哥不知从哪里淘来的一本封皮有点破旧、内容也四分五裂的小说合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红与黑》两本书比较完整。
      
      到后来,我一直没有重读《红与黑》,印象里只留下了于连和德莱纳夫人偷情的情节,一个是在黑暗的室外,德莱纳夫人家人及仆人的眼皮子底下;一个是于连破窗而入。我甚至为此激动了不少,当时,我也喜欢一个女孩子,我想搬一个梯子越墙而入和她有一次浪漫点的约会。
      
      初中的时候,一个老师推荐我读了《平凡的世界》,我又沉迷于孙少平的精神世界,但更多的是想有一个妹妹,常常写信给她。但虽然学习很好,字也很漂亮,但个子不高,似乎距离当哥哥的标准差了不少,但我愿意写信给某个人,某个不必谈情说爱的女生。后来我又读过几遍《平凡的世界》,心境和看法竟然完全不同了,我很庆幸这样的不同,也为很多没有读过的书惋惜。
      
       再读,就不在把孙少平看做一个模板或者偶像,更多的是对他遭遇的同情,有什么办法呢,我们这些小地方来的的人,总是如此的局限于自己的环境和心志。再加上前一段看的《人生七年》系列,这些证据夹杂起来,又产生了一些新的情绪。
      
       更有意思的是,《平凡的世界》里有关于《红与黑》的引用:孙少平在矿坑里给工友们读《红与黑》,工友们为于连的偷情的能力喝彩,那本书不幸的成了工友们的擦腚纸(回忆情节,未必准确)。
      
      
       除了这种跨越时代的呼应,于连和孙少平身上的气质也渐渐重合起来,成为如我一般不甘于小地方、低阶级小男生生活的方向之一。我当时想,我愿意成为他们那样的人,在污浊的现实里找到自己的精神空间。
      
       《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刀锋》是我读的距离现今最近的两本国外小说。两者,在我看来,又有很多的重合。至少主要人物关系和生活情境上都属于同一个时代和架构。盖茨比和拉里也成为继于连和孙少平之后,我的修行方向-无疑是两个极端的方向,而正是这种极端才能留下平衡的空间,找到不会过于左右摇摆的点。
      
      盖茨比爱带黛茜,这似乎是毫无争议的事实,以至于欺名盗世,混一个奢华无比的场面出来,将属于男性的攻城略地的种种伎俩玩弄于鼓掌之上。老实说,我不太喜欢那个结局,这玩意儿简直是作者偷懒的借口。
      
      拉里爱不爱伊莎贝尔,我一点也不确定。但我能确定理解拉里的精神世界,他什么人也不会爱!
      
      因为他还没从自己的修行中走出来,这种修行源于战友的死,也源于他自己的精神追求,所谓先天后天各一半。这里面牵扯到心理学的一点知识,虽然毛姆在《刀锋》里面讲了一些拉里用催眠术治疗病人的手法,多在于玄妙而非客观展示。但毛姆未必是如我一样看待拉里。心理学中现在有一个FLOW的见解,可以从一本《Findling Flow》的书里找到详细的阐述,我也没有深读,只了解了个大概。意思是说,我们的幸福未必基于物质和外显的判断,比如我们的房产或者爱情或者性对象,假如有那么一件事情,我们可以完全长时间的投注其中,那么我们就可以从中获得快乐和满足,这也是幸福感的一种。我想,你懂了。
      
      那个在床上例行公事的拉里,那个让人看不懂看不透爱不爱的拉里,他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专注而特立独行。
      
      
      再花一点时间来看看黛茜和伊莎贝尔,这两个女人也真是太像了,甚至还会让我想起《纸牌屋》里的克莱尔:有一个强有力的男人,有一个作为精神伴侣的摄影师。
      
      韩剧的风潮,让我心里略有嫉妒,也大概让不少的女生对现实不满。一部受女生欢迎的小说或者故事,其内里也是淘女生欢喜的。比如《来自星星的你》把上述两本小说里的两个男人甚至更多的男人的模板缩进了一个超能外星人的躯壳里,像一部男人的百科全书,随意女人的抽取。
      
      一部现实主义的小说显然不会这么干,他们只能把一个完美情人分解成两个能满足女人的两个男人,一个负责用自己的力量拼出地球上生存的领地,另一个负责用自己的浪漫和情怀增加作料。
      
      到此看来,似乎最不幸的就是黛茜了,她或许期望盖茨比给她更多的精神满足而非霸占和不满,但盖茨比-那个不同于拉里和摄影师的盖茨比,更有力量和血性,最后落了个不好不坏的结局。我想,如果不死,结局一定会很坏。
      
      
      如果在几本书里选一个我喜欢的角色,我想我会选毛姆或者Nick-一个旁观者,看我喜欢的那些形形色色的人过他们的生活。如果精神世界选一个,我首选拉里-我只爱我所爱,别的都不爱,包括女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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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刀锋》的评论,抄几段话,kindle版,页码不详,章节不想考证了。懂者就懂,不懂拉倒:
      
      “我有神马办法呢,我爱他”
      
      “”唯一使我苦恼的是我是你这样的苦恼“
      
      ”有些人对做某一件事情具有那样强烈的欲望,连自己也刹不住车,他们非做不可。为了满足内心的渴望,他们什么也可以牺牲“
      
      ”我不知道,我对他很不耐烦,我对他很恼火。我一直想他“
      
      ”失掉伊莎贝尔可能比他自己料想的要更加不能忍受。可能他就和我们多数人一样,又要吃饼子,又要留着看“
      
      ”你这个狗蛋,我有生以来从来没有爱过别的人“
      
      ”我知道自己很肤浅。我不认识什么可以请教的人,但是,我要学,所以我就胡乱的读起书来"
      
      "当吉斯小姐重新坐下来时,请帖已经到了我的口袋里“
      
      ”我愿意接受形形式式对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的忧伤痛苦;我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我的企求,我的活力,我的好奇心“
      
      ”所幸的对我来说,接近女色只是寻欢作乐,而不是生理需要“
      
      ---END
      
      
      最后一句,虽无考证,毛姆大概可能有七八分把握是个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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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3-17补充
      
      关于宗教与信仰:
      
      在《刀锋》里,拉里先是想去希腊,希腊是欧洲文明的发源地,到希腊旅游的时候,甚至可以感受到希腊人为自己文明的历史从内心里发出的骄傲。甚至当时沸沸扬扬的财政危机也丝毫撼动不了他们在欧洲的自尊心。可以想见,拉里这样的人物一定极度想亲近希腊,但他的梦想被两次不合时宜的蜜月旅行打断了,这样的结局或许也让拉里对希腊望而生畏了吧。
      
      后来,拉里漂流去了印度,印度在西方人眼里是带点神秘色彩的国度,甚至会被加上“精神圣殿”的帽子,最典型的大概就是乔布斯了,乔布斯甚至把自己的成功部分归功于印度之行。拉里也是,印度之行让他不仅学习了类似催眠的技术,还让他体验了许多极致的欢乐。直至后来,拉里又和乔布斯合二为一,不在沉溺于出世的修行。但生活在巴黎的拉里仍然是一个独行侠,不爱,不伤,不哀,不怒。
      
      没有经过理性修炼过的信仰难称之为真的信仰。
      
      我也曾在基督教新教的教会里做了两年多的礼拜,我想体验让信仰占据我的感受。但信仰只在短时间取得过胜利,长时间里,我的理性难以让我委身于这样的信仰。
      
      或许,我从来在求索,却始终不能拜在宗教信仰的门下,如我看见的拉里,在追求人性的极致超脱上,慢慢的寻找自己的所在。
      
      
      
      
      
      
  •     书中的每个人都在追寻生命的意义,虽然各不相同:地位、钱财、信仰、自由等等。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需评判别人生活追求的对与错,即使他们要的和自己千差万别,都不妨碍欣赏其可爱之处,更不妨碍成为朋友。尊重与旁观其实是最好的相处方式。
      
      同时,面对自己时,只需明白该追求的是什么,并且为之付出行动。就像拉里一样,他不在乎世俗和功名利禄,一心寻找内心疑惑的答案,并对生命做出思考和阐述,活的自由洒脱。
      
      书中的人物,我最欢喜的是苏珊,那个穿梭于多个画家起居室的妓女。她能看清自己的社会价值并加以利用继而形成自己的生存准则(给画家做模特和主妇),同时又有自己对美和艺术的追求(不和没有才华和前途的画家同居,以及自己作画),更加明了不该在何人身上释放爱的情愫(面对阿里而不去爱他)。这样一个坦荡洒脱,且明事理的女人在当今社会也是凤毛麟角的。这和职业无关,只与生活态度相联系。
      
      至于对“刀锋”的理解,我认为,每人心中都藏有一把锋刀,可以说它是人类心中欲望的具象表达。书中提到:“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迪托-奥义书》 。 这是哲学层面的论述,跨过欲望,就能参透生死,脱离世俗得到解脱和自由。《刀锋》中几乎每个人物都被世俗欲望困住,甚至根本意识不到刀锋何在,更别提跨过。拉里是唯一一个想要跨过的人,但至于是否参透,就仁者见者了。
  •     第一次看毛姆的小说,第一印象是本薄薄的小册子,谁知一开页就意识到我低估了这种厚度。不知是否是出版社刻意所为,比普通书薄一半的纸张,小一号的字体,把一本标准300多页的长篇小说愣是轻描淡印的处理成一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就像毛姆的文字一样,轻描淡写的就把每个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有如在你眼前跃动一般。这也许就是作家的功力,也是这本能成为经典著作的原因。
      
      这种看似简单的文字功底看来只能欣赏的份,我是绝迹学不来的。在欣赏完这一个个活生生的角色和他们一段段故事之后我很满意的合上了这本书。一般看完一本小说就看完了,这页就翻过去了,但就这本书却有两个地方让我回味许久。
      
      首先是《刀锋》这个题目,为什么起这个名字?除了开篇的一段《迦托-奥义书》的引用,“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文章内容几乎看不到与刀锋相关的内容,更是连“刀”这个字都没出现过几次。于是就开始胡乱揣摩作者的用意。
      
      浅显的理解也许是每个人的性格是很难改变的,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特征,自始至终都顽固的无法越过刀锋,就连可怜的索菲差点就能改变人生,最好也被打回原形。当然这是小说,作者设计的桥段肯定是为主题服务的,所以每个角色的出场就决定了他们的结局。虽然不是大团圆的结局,但这就是他们的命,性格决定的命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宿。
      
      但我还想像过另一个对于刀锋的解释,当然是从读者角度出发。就是毛姆手中的一把锋利的刀,犹如庖丁解牛一般将每个人物大卸八块,经过巧妙的编排后组成一个饱满的灵魂。刀锋一定要快,文字才会干净不拖沓,每个故事都是紧凑网状的相连,用刀锋劈出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引领读者在期间穿梭。这就是著作的魅力。当然对于读者来说写再长看起来也不累。
      
      其次,回味的是我最喜欢的男主角拉里,当然因为是主角所以刻画描写的更多更细是造成喜欢的一个因素。更重要的是他的经历,我喜欢乃至于向往。毛姆应该很了解宗教,至少熟悉印度教,因而把一段出世后又入世的悟道之人描绘的如此深刻。拉里能坚持自己的寻找真理的道路,放弃一切物质,无视一切反对,这种执着是值得羡慕的,当然执着的方向要对。当然没人能真正的懂拉里,用一个夸张的类比,“一个能被人了解的上帝算不上上帝”。但我就是喜欢这个状态,这个感觉。我没有勇气和信念去达成,只是在纸上书边勾起无限遐思。
      
      于是我关上书,一直在想“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仅仅是盲目命运造成的一出糊里糊涂的悲剧。”
      
      2014-2-25
  •     仔细一想,我也有这种冲动,而且好几年了已经。
      实际上,拉里的矫情是二十岁左右像我一样的年龄里对世界认识的困惑。在知道一些道理,看了一些东西之后,在接触越来越多的东西的时候,很多的人和事理解不了,有的出自表述不清,有的需要阅历,有的则完全是别人在经历之上带来的臆想...理性和感性都不能承载世界的包罗万象。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要了解清楚世界的所有,较真的去生活,你会越来越越困惑,你找不到用什么标准去判断,去认可去理解,你就会慌,会抓着不放每一个生活的细节,无比苦恼。拉里去看书去游历去寻找,实际上,这个过程和平淡的生活是一样的,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浑浑噩噩,并不知晓所有的道理,有的清楚,有的一笑而过,眼睛一闭一睁,都老了,一辈子也不见得捋的清的问题。
      幸福是什么?人活着是为了什么?知道这些问题我起床就不会再那么纠结了。
  •     力荐的原因是关于人生啊哲理的一本好书,值得读N遍,但是我这篇主题并不在这。本来当日记写的,但是放在这可能会有更多人与我有共鸣。
      《刀锋》,以后肯定还会看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
       简单写一点感想和现在想到的东西。
        “她的性格中一个顶可爱之处就是对赤裸裸的事实从不恼火。”开始我是喜欢伊莎贝儿的。在她和拉里取消婚约的时候我还哭了,可是男盆友说他俩的人生目的是在两个不同的方向,走不到一起是很正常的。唉。我若是她,能洒脱的跟拉里走吗?后来,虽然能理解她的行为,但是就不那么让人喜欢了,甚至--讨厌。
       “贝多芬写他的那些交响乐难道是为了颂扬自己?我不相信是如此。我相信他写那些创作是因为他的灵魂里有一种音乐要表现出来,而他要做的就是尽自己的能力把这些音乐表达得尽善尽美。”一直都敬佩这样的人,有追求,有自己热爱的东西,有不得不去做不得不为之努力的事情。
        “我总认为,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种按照你的知识程度尽力而为的人。”换句话说,我们要尽力做这样的人。
        “说实在话,我亲爱的朋友,别人怎样说不去管它,结婚仍旧是女人的最最满意的职业。苏姗•鲁维埃是什么人?好吧,这就是他们的回答。她是一位名画家,最近在梅耶海姆画店开的画展获得很了不起和当之无愧的成功,"苏姗•鲁维埃是殖民步兵团一位军官的遗孀,好些年来都靠自己的艺术才能维持生活,并抚养一个早年丧失父爱的娇女,表现了典型的法国妇女的刚毅性格。现在我们欣悉她的作品不久将在目光犀利的梅耶海姆先生的画室展出;广大公众将有机会观赏她的细致笔触和过得硬的技巧。"”关于苏珊的结局,我猜到了,耶!我喜欢她。总之,最后她所得到的,用一个单词形容:Deserve。她走出了乡下;她为自己所爱的人生了一个孩子;学习了画画;没有爱上拉里(她很幸运得到了拉里的帮助,她还跟他睡过,羡慕啊,呵呵有点猥琐);那个亚希什么先生包养她的时候她很有职业道德,比如从不带男人回家过夜,做好饭等等。她抓住了机会,这与她这些年的积累是分不开的,你能说她不努力吗?我摘抄的这段话,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给她一个好包装,公关啊营销嘛,那个亚希什么先生也是很有头脑的。
      
  •     单说“拉里”。
      
       拉里的一生一直都在追随自己的内心,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不受任何外界事物的干扰,初听到“任何”两个字可能没什么深刻的感受,可是作为一个在中国传统家庭中成长起来的,与父母的价值观有巨大冲突的人,我对拉里的一生是如何坚持做自己这件事情格外的感兴趣。
      
      一、拉里有很多特立独行的做法和观点, 每看到一个类似的情节,内心都会产生深深的共鸣。 例如:
       1、拉里刚从法国当兵回来时,拒绝进入大学,理由是“他们不会喜欢我,我也不愿勉强自己做自己不想做的事。”
       2、拉里的监护人提到他时说“这孩子从不跟你吵嘴,可是完全我行我素,你气极时,他就说声对不起,由你咆哮去。”
       3、拉里在表明自己不想工作,而是想晃膀子(LOAF,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后,跟自己的女朋友有一段经典的对话:
       拉里:“碰巧我对钱不感兴趣”。
       女友:“Daring,别跟傻子一样说话,一个人没有钱就不能生活”。
       拉里:“我有了一点钱,这就使我有机会做我想做的事情”。
      
      二、拉里有很多特别的品质:
       1、“他在阅览室看书,那样的专心。我十点多进去时,他在看书;我吃完午饭,回阅览室,他还在看书;我外出吃晚饭,路过阅览室时,他仍旧在看书,敢说他有十个小时坐在椅子里没有动过。”
       拉里这种聚精会神看书的能力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为了解答心中的疑惑,拉里一刻也不停的去获取知识,从书籍中寻找答案。
       2、“他们看不起他,老拿他开玩笑,让他们恼火的是他好像并不在乎。”
       十分佩服拉里的从容淡定,作为一个传统家庭出身的人,从小就被灌输了一些价值观,虽然没有认为人应当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但却本能的感觉到赚钱的重要性。想要完全抛开这些观念,像拉里一样完全追随自己的内心,真心做不到。
      
      三、拉里是如何对待外界对自己的评价的?
       身边的同龄人(包括女友,包括丈母娘)看不起拉里,认为他没有出息。
       按我的理解,这主要是指拉里不去工作,而且他没有钱,没有社会地位。而拉里却能够做到对世人的这些看法置若罔闻,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
       每逢春节回家,总有那么一两个亲戚朋友过来问“现在一个月工资多少啊?”,或者“结婚了吗”,“女朋友是哪里人啊?”。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内心真的很难保持平静,说毫不在乎那都是假的。
      
      四、外界对拉里的干涉
       可以说拉里是幸运的,因为他没有父母的干涉,领养他的监护人对他的干涉有限。因此他完全不需要顾虑父母的感受,他可以到处去旅行。
       而传统的父母很可能会对子女的婚姻、工作等各种事情横加干涉,使得子女不能任意的选择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如果想要去一个地方旅行,可以采取的方案有两种:a.偷偷去,先斩后奏,甚至干脆什么都不说。b.付出双倍的努力,跟父母沟通,争得父母的同意。
      
      五、在追随自己内心想法的同时,是否能够兼顾其他人的感受呢?
       拉里对待跟女友之间的关系时的态度是“我的确爱你,但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使别人不快乐。”
       这是唯一的选择了吗?有没有一种方法既可以做自己,又可以让其他人也快乐呢?
  •     安宁=安+宁=安心+宁静
      
      通往安宁的道路很多:爱情,工作,面子,知识。。。
      因人而异。
      
      而人又不仅仅是生理上的一些器官的组合,还包括所处环境对人后天“加工”。
      
      有些人蒙昧了一生也简单的安宁了一生,还有些人则彻底相反,处在两者中间的也大有人在。
      
      “信”是行驶在安宁之道上的火车的燃料。
      
      得安宁,最容易也最难。
  •     如果为全世界女人画一个像的话,我想大概就是《刀锋》里面的伊莎贝尔。
      
       毛姆写出了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她唯美雅致,大方坦然,狡黠精明,却也世故善妒。她之所以是近乎完美的,是因为她得到了世俗中的一切幸福的可能性,稳固的社交地位,绝美的外表条件和圆满的家庭环境。她有着一切女人善于掌握,忙于追求,易于满足,乐于炫耀的东西。
      
       但她还是一个最大的不完美。
      
       其实与其说她是一个最大的不完美,不如说她是一个完美的不完美。毛姆的文字对女人一向刻薄,但在《刀锋》里面,却给伊莎贝尔留了太多情面,让人觉得他几近要爱上这个角色。但却给了她一个最大的不完美,而这个不完美却是为了所有的完美。
      
       因为她爱上了拉里,而这个爱是注定得不到的。
      
       如果他不爱拉里而爱格雷,这本书无论如何不能讲一个成功的故事,所有角色的联系就几近断裂,剧情无法延展下去。 如果她为了得到爱情而追随拉里,随他寻找“得救之道”,她就注定不是一个鲜活的人物,在一切风尘之中,她不会继续美丽,不会继续优雅,她只是拉里的影子,不是毛姆笔下那个精致的艺术品。如果她为了得到拉里而将他留在身边,那么这本书根本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所以说,伊莎贝尔是为了所有完美存在的一个不完美。她没有一丝一毫的错,她选择了一条最最正确的路,做了一个最最正确的选择。任何女人对拉里的爱都是徒劳的,就像苏珊说的:“我自己有一度幾乎愛上了他。這無異於愛上了水里的一個影子,或者一線陽光。或者天上的一塊雲。我總算是幸免了。便在現在,我一想起當時的險境,還覺得不寒而栗。”那么与其如此,不如选择那个可能给他一切幸福可能的格雷。
      
      于是,文艺青年们不高兴了,他们认为伊莎贝尔太世俗,对物欲表现得是那么赤裸裸,比如她说:“如果他沒有,我怎麼能看到呢?你知道,我是怎樣的人。我除非感覺到人行道上腳底下的水泥,和沿街商店大櫥窗里有帽子、皮大衣、鑽石手鐲和鑲金的化妝用品盤可看,就不覺得真正快樂。”是吧,她一点也不清高,一点也不辽远,一点也不超脱。和拉里比起来,简直就是六便士之于月亮。
      
       但我说,一二十岁,走到一个无数岔路的路口的青年们,但凡有那么一点自命不凡,有那么一点不屈于世,看完《刀锋》之后,谁不想做拉里呢?拉里就像黑塞笔下寻索求道的《悉达多》,就像凯鲁亚克笔下“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的《达摩流浪者》,就像古希腊神话中背负着无数苦难却依然将手触向人类天空的普罗米修斯和西西弗斯。他已经成了一个图腾,印在所有心系远方的灵魂上。所以这些“敌视现实,虚构远方”的青年们,看着《刀锋》,看着凯鲁亚克,唱着“一直往南方开,一直往南方开”,想象自己是拉里•达雷尔,是悉达多,是迪安•莫里亚蒂。
      
       是啊,往南方开,沿途只有一朵向阳花。
      
       但毛姆说得好:“當你決定離開常軌行事時,這是一種賭博。許多人被點了名,但是,當選的寥寥無幾。”
      
       你做得了拉里吗?如果你做拉里,就选择了风餐露宿,选择了漫长的道路上忘不到头的琐碎和寂寥,选择了与一切的一切的无关。你只能看着全世界的毁灭,低头守护着自己的一朵小花。
      
       所以,电影《荒野生存》里面那个读梭罗,读杰克伦敦,读托尔斯泰的青年克里斯,最后在蛋白质,葡萄糖面前毫无办法,他只能一步步看着自己这个超脱的灵魂被他不屑的全世界物质实体所抛弃。
      
       万青写:“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不是每个人都来自山川湖海,但每个人都要经历昼夜、厨房与爱。难道囿于世俗不是大多情况下最恰如其分的追求?人生无非是寻找一种愉悦感,你要说山川湖海给你带来的愉悦感比厨房与爱更多,我举双手赞同;你要说山川湖海带来的愉悦感比厨房与爱层次更高,我不置可否;但你要说山川湖海带来的愉悦感比厨房与爱更值得。我说,算了吧,哪有那么多值不值得?
      
       《心灵捕手》最后那个本来可以改变世界的天才,最后放弃了一切,开着车往公路的尽头远去,只因那里有他的爱人。
      
      海子有诗:
      “我把石头还给石头
      让胜利的胜利
      今夜青稞只属于他自己
      一切都在生长
      今夜我只有美丽的戈壁 空空
      姐姐, 今夜我不关心人类, 我只想你。”
      
       伊莎贝尔只是需要昼夜、厨房与爱而已,她世俗但可爱,直白但坦率。而且谁说在世俗中就不能寻求寻求得救之道呢?悉达多不是在世俗中成圣?拉里最后的结局也不在遥远印度,而在美国那纷杂的人海中。
      
       克里希那穆提说:“全世界、全人类都在寻找某个隐秘的东西,寻找某种领悟,它将带来更伟大的知识、更广阔的视野、更深刻的理解。人们把它叫做‘真理’。他们认为真理藏在某个遥远的地方,远离生活、欢乐和悲伤,但真理就是生活本身。了解生活,才能懂得真理。”
      
       我们都向往远方,但忽略了生活本身。
      
       僧问天柱崇慧禅师:“达磨未来此土时,还有佛法也无?”师曰:“未来且置,即今事作么生?”曰:“某甲不会,乞师指示。”师曰:“万古长空,一朝风月。”
      
       对着这块千百年来始终沉默的天空,我们只注视到了那一朝的风月,仿佛是远方的风月才让天空美得惊心,但是,却忽略了这块天空一直高悬在我们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万古长空”,何谈“一朝风月”?
      
       海子说:“对着这块千百年来始终沉默的天空,我们不回答,只生活。”是的,生活本身就是最好的回答。
      
       我们不必去谴责、蔑视伊莎贝尔,而需要同情她,她选择了生活本身,但是却没有得到生活中最美的那朵花——爱情。
      
       说白了罢,我们都在漫长的白日梦中,等待一个揪心的玩笑。
      
       拉里的等到的玩笑是他的“得救之道”,那种追寻远方的渴望是生命本身给他开的一个玩笑,但他的蜕变在于他没有把它仅仅当做一个玩笑,一个年轻的悸动,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境,而是走向他,得到救赎之道。
      
       伊莎贝尔等到的玩笑是她对拉里的爱,生命给他开了个玩笑,给了她一个抓不住的爱情,而她也真的把它当做了一个玩笑。
      
      “你可懊悔十年前没有和拉里结婚吗?”
      “不。当时如果和他结婚,那简直是发疯。”
      
      为了这本书中完美的不完美,这依然是一个玩笑,只能是一个玩笑,最好是一个玩笑。
      
      所以故事的结局是:
      
      拉里来自山川湖海,伊莎贝尔囿于昼夜、厨房,没有爱。
      
  •     我看的就是这个版本,这个译本,有点过时的感觉。周煦良的翻译很到位,对比英文来说意思都能表达,可是能看到一些别样的东西。
      
      他、她吃吃地笑。
      晃膀子。
      骚。
      
      这三句经常性的出现。我总是觉得这都是民国白话的逸种。不好。
      相比傅惟慈的月亮和六便士来,这本书在处理长句子上来讲,要好一点,但是仍然能看出翻译小说的很重的痕迹。
      
      毛姆用第一人称写书很厉害,我总是认为这种技术是很有功力的。
  •      《刀锋》闻其名,真是起的太好了,拉里就是一把锋利的刀,划开生活的外衣,露出血肉,让你看见生命的本质,逼迫你思考。
       思考之于很多时候是一种痛苦,很多看似合理的理论甚至是你坚信多年的人生信条在多重思考后又变得漏洞重重难以信服,那感觉就如同:你倏然发现那个你爱之入骨的人,你为之奋斗一生的人,你所有灵魂财富的倾注者,不过是你制造梦想的一个借口,实则连一块橡皮糖都比不上。这无疑是频临崩溃的痛苦,虽则这是毛姆在刀锋中形容情欲的句子,但我依旧应用于此,也许你觉得将情欲与思考混为一谈是对思考的亵渎,但人世间的的确确有着许多这样看似毫不相关的事物有着惊人的相似点,这都是思考的必然去向,矛盾与相似,痛苦与快乐,黑与白,阴与阳从来就是相伴而生的,思考不过是一双发现的眼睛,时刻睁着它们刺探生活确实劳累且痛苦,但不经意发现美时确实能获得极顶的快乐。
       思考是复杂的,多数情况下是没有结果的,那么大多数人选择适应生活不去思考似乎也是明智而简单的选择。
        就不同的人生而言,一个功成名就的商人富翁似乎不会认为自己和街边的乞丐会有任何瓜葛,也许他们真的不活在同一个“世界”,但我们活在同一个地球上,我们在这个生命仰仗着这个以物质为网编制而成的地球上得以存在,任何活着的生命如果说与另一个生命毫无瓜葛都是不客观的,当一个富翁在为一桩生意对官员积极谄媚时,当一个乞丐在街边乞求零钱时,倘若他们们有机会对视一眼,一定能看见同一双眼睛,那一刻他们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钱,这回答毫不犹豫的纯粹,矛盾的只是身份,相似的却是共鸣。
        我庆幸在此刻读了《刀锋》,在我接连不断询问自己“想要什么”时,看见拉里无疑是一剂安非他命,确定自己不是孤身去寻觅这个问题的人,更幸运的是拉里的寻觅过程冥冥中也给了我指引。
        拉里曾是个再简单不过的人,优秀又平凡,年轻富有朝气,拥有着飞行的梦想并在战争中得以实现,战争的后方也有着一个等待自己的爱人,如果要求不高,这无疑是一个幸福人的全部基本定义了,生命之路似乎已经板上钉钉计划好了,回美国,结婚,生子,随着艾略特的帮助步入上流社会,然后是大把大把金钱放入口袋。。。。。
        这不正是大多数人所期盼的生活么,可偏偏战友的意外死亡使得整个故事的发展趋向有了翻天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只看结果,一个注定娶个漂亮老婆身居上流社会的社会的人最终却成为了一个没有固定职业在美国四处漂泊的单身汉,大多说人都会像艾略特一般嗤之以鼻,假如我不知道这整个故事也许也是一样的心理,这没有办法,这是社会发展计划出来的一种盲目的保护性思维,作为人类,说白了一种群居性动物,脱离社会性就像被赶出猴群的一只个体,在社会这时而灿烂时而阴霾的深林中居无定所,谁能有勇气将自己抛身于如此茫然的境地呢。
        这不是个能不能的问题,这是个敢不敢的问题,而这种“勇敢”并非我们正常生活中所讨论的勇敢,就是灭敌几千万的大将也未必拥有将自己抛出于社会独立生活方式的勇气,这种“勇气”也绝非天生而有或后天培养就可以得来,一需要契机,二需要灵性。
        战争中的死亡是引起拉里思考的契机,但二战中直面战友身亡的大有人在,而像是拉里这种人不能说没有,但肯定少之又少,所以说要有此种感悟必定需要一定灵性,就像是看了《刀锋》这本书,看过的人多,思考深入的人却不多,一本书能不能吸引你说到底是能不能引起你的共鸣,精彩的书就是讲到你心坎里的书,战友的死能给拉里如此之大的改变自己生活的力量,也说明他的死死到了拉里心里,让他发现了生活的漏洞(世上为什么有恶),开始审视生活,结合前文我所述,就是抛弃了简单而明智的生活惯性,开始以思考给与自己“拷问”和“折磨”。
        看结果论这本书可以称之为“拉里青年的堕落史”看过程论这本说可以称之为“拉里青年的人生思考以及实践”,这就是为什么说人生无论何种阶段过程都是无比重要的,不然很多美的东西在你眼里一文不值。
        《刀锋》闻其名,真是起的太好了,拉里就是一把锋利的刀,划开生活的外衣,露出血肉,让你看见生命的本质。
        万物皆有其本质,但其本质是否需要探究就因人而异了,像是艾略特或伊丽莎白的生活就是满足此生浅表上的一切需求,包括物质和心理,这不可称之为是错误的,这只是人与人的差别,毛姆在书中很多地方都明确地表示了对他们生活的蔑视,尤其是艾略特的死让他觉得对方无比可悲,但我却拥有截然相反的看法,艾略特的死其实是很圆满的,即使最后的请帖是假的,但他至死也没有发现的话,真假已经不重要了,针对艾略特而言他至死感觉到满足,别人的评判也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艾略特,伊丽莎白,格雷他们就是平常人,他们照着社会准则认真生活,偶尔帮助别人,偶尔对异类产生排斥(索菲),这都是人性,在平常不过了,如果平常是种错误,那我们的价值观就太苛刻了。
        对于伊丽莎白破坏苏菲与拉里婚姻的小计谋,相比犯错我觉得她倒是做了件好事。
        苏菲第一次出现是在小酒馆里,她虽然打扮怪异,举动粗鲁,但我倒觉得她过的很洒脱,与人说话虽然略显得粗鄙但却敞亮直白,对于伊丽莎白一伙人的鄙夷与其说看不见不如说不在乎,能活的这么理直气壮能说她过得不快活么,相比较后面被拉里强迫着戒酒时的再次会面,那种唯唯诺诺,毫无生气的样子,任谁看了都比较的出来,哪种生活更适合她。
        拉里想与她结婚与其说是一种拯救不如说是一种枷锁,一个人的快乐与否是要自己感受决定的,虽然索菲年轻时丧夫丧子的经历是灭顶的,但也不能说这种堕落是自我毁灭,更多的也许是自我拯救,堕落的快乐带领索菲走出了失去家庭的痛苦。
        毛姆与索菲的最后一次会面是在甲板上,那个顽童一样充满活力的索菲也许正和拉里所怀念的年轻时在写作中喜悦的索菲重合了,快乐的方法很多种,别人的定义有时也许是一个不合尺码强加于头顶的帽子,没用且不舒服。
        强迫的给与有时就是一种施刑,无论你的初衷为何。深论前文的盲目也是现实督促着你自我强迫归于大类。
        即使索菲最后是惨死,即使毛姆先生说她想要的就是死,我也觉得她从始至终都是在努力为生活需求快乐的人,因为文中提到她三次,两次她都是快乐的,而且这两次她都过着自己选择的生活,在我看来“想死”的定义也是强加的。
        《刀锋》一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很多人的生活,对与错,快乐与不快乐,每个人定义都不同,领悟自然也不同,它给与我的启示就是一份对于想要什么,快乐为何的思考。
        拉里口述自己是在一次日出里看透了自己所寻觅的真谛,连一直支持他的毛姆先生都忍不住要“质疑”一下,我当时也搞得莫名其妙,怎么就看破了,后来又看了守望灯塔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在孤独中寻找爱,叫她名字的鸟儿没给她,让她喜爱的书没给她,最终一缕窗外的阳光给与了她,“我打开百叶窗,阳光强烈的如同一场爱情。”“我整天念念不忘地算计,而世界就这样倾其所有,慷慨给与。”我不得不说这和到拉里在一个日出里顿悟人生一样“荒诞”。放弃世俗安稳的生活,异国他乡苦旅十年,都不能给与的答案,却在每天与我们会面的日头里看见了,我在上一秒还不能理解的东西,却在这一刻懂了。所有寻找看似无功,却都是一种指引,关于阳光的醒悟是一种必然形象,我们拯救了自己,用自己的答案外在的载体。要么为何是一缕随处可见的阳光,而非另一种更特别而罕见的东西?当生命意义的灵感和顿悟崩裂欲出时,每天早上与我们准时会面,给与我们温暖和生命的太阳成为了最完美的载体。
        如果你信基督教那么此刻肯定认为那一缕阳光不是普通的阳光而是神给你的一次救赎,我不信教但也不能说那是错误的,的确有这么个上帝,无处不在,甚至无形,阳光透彻的那个瞬间它正以主人公自己的形式从他们心中迸发而出,成为了救世主。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们所寻找的能够拯救自己的神或者精神,其实一直就在你的身边伴随着你,就神就是自己,自己就是神。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生命探究到底就是回到本源,世界是一个圆环,开始就是结束,结束就是开始,生生不息,无穷无尽。
        我到底想要什么,其实写到这里我也不是太清楚,但我想得到了平静,一切答案也就昭然若揭了。
       一个人如果什么都看淡了,似乎这世上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打败自己了,与世无争即与世无敌,若有幸能成为拉里这种人,用一种类似于“神”性的生活方式将自己置身于世外的生活于世中,一颗平静的心将会把宽容和祥和作为待人接物最自然的流露。
       我们用热血去追求的也许只是生命多姿多彩的空洞,千里走单骑所寻得的一抹平静也许才是人生终极的体悟。
  •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读威廉毛姆总是欲罢不能,22年来我从来不是谁的粉丝,但是毛姆横插一脚改变了这个现状。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我就想,如果毛姆还活着,说不定我真会跑到他家门前等个几天几夜去要个签名,然后跟一切傻姑娘见到男神一样,傻兮兮笑上两天,内心被所有不切实际的期待充满。
      
      与其说毛姆是个作家,不如说他是个艺术家。他描写的纸醉金迷的生活也许只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艾略特也许是他的一个人格。拉里也许也是。但是毛姆说了一句话“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的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因为我以前穷过,我知道钱的重要性“。这是我对毛姆最最喜爱的地方了,他告诉你人追求精神理想是美妙的是可贵的,但是他是作为尘世中人告诉你这一点的,抛开所有幻想时,你要知道对于追求精神理想这件事,被点名的有很多人,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毛姆确实懂得很多,有的道理我懂,但是如果让我说是万万没有能力表述出来的。尽管他有刻意卖弄的嫌疑,但是对我而言仍旧非常受用。他借助书中人物之口讲道理,但又不是顺着一条路子,他像个哲学家一样通过矛盾的两个主题轮流辩议,十分有趣。布太太认为一个人要混得开就要接受世界的这一套而且不去做别人明白指出的那种不牢靠的事情。但是”有些人对做某一件事具有那样强烈的欲望,连自己也刹不住车,他们非做不可“。
      
      相较于《月亮和六便士》里男主人公惹人憎恶的丑恶面目(可是毛姆仍旧把他描述的有些可爱),拉里是个惹人喜爱的家伙,说实话我在读这本书时,他的画面感是呆呆,可惜我没有伊莎贝尔的智慧和决绝,不然现在肯定跟呆呆也要满要好。结局就如毛姆所说应该是皆大欢喜吧,反正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想要的。
      
      而对于我们这种芸芸众生,还是最好在精神和物质之间寻到一个平衡。
  •     这本书看了两遍,第一遍英文,第二遍中文,整本书平铺直叙,娓娓道来,没有高潮,结尾也是戛然而止,大部分内容只是书中的我所见所闻得到的拉里的一些生活片段,却给我们展示了一条少有人走的路,这条路充满荆棘和苦难,需要异常强大的内心才能走下去,但却能使人获得内心不一般的平静和幸福感,得到内心真正的自由。这是一条异常狭细的路,细如刀锋,一般人很难能行走在上面,也不需要很多人行走在上面,但对于如今很难获得内心宁静的世界来说,多少可以让我们察觉到我们的缺失,也对我们多少是一种鼓舞。而对于我这样渴望自由和多样生活的人来说,这更是一本动人的书。
  •     我看他的第一本书是寻欢作乐,谈不上很喜欢。但是他刻画的罗西这个角色让我觉得他可以把相对的或者说相矛盾的特质用在一个人人身上,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很可爱。所以接着买了他的书继续。
      
      我对刀锋这本书特别中意,我才看完第一遍,我想我还会看很多遍。
      我想不少人都会喜欢拉里这个人,他长得好,笑容温暖,人更温暖。我看完这本书第一个想法就是,要是拉里这个角色是个女人,故事还是不是这样吸引人。
      
      我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直不舍得把它看完,我好希望这本书可以一直写下去。看到故事的结尾,就如作者本人所说这也是最好的安排。
      
      我练瑜伽接近一年了,接触过很多瑜伽老师,也看过一些瑜伽方面的书。所以对拉里在印度生活的那段日子所描述的那些,特别有体会。我想有一条,我也会去一次印度,去喜马拉雅山脚下感受一下那种宁静。
      
      当然这本书除了拉里,其他人物我也很喜爱。所以才会很喜欢这本书。
      
      人无完人,他们也许有点坏,有点邪恶,为了自己爱的人,也会自私。可是正因为这些不完美,才更显得他们真实,可爱,更加吸引着我。
      
      我每次看描述或者对话的时候,我的眼前都会出现文字中那样子的画面,仿佛他们就在我的眼前跳动着。我有时看的时候会突然笑出声来,也是也会停下来思考半天,有时候也会感动。
      
      我看的书很少,写东西更是没水平。但是现在的我,慢慢的在改变,慢慢的写,写的不好,但是我想有一天我写的东西也能很明白的表达出我的意思,然后被人所喜爱。
      
      我继续下一本毛姆的书了,人生的枷锁。这本书有点长,我希望又有不一样的惊喜给我。我期待着。
      
      我特别喜欢拉里说的一段话:我愿意接受形形色色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我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我的祈求,我的活力,我的好奇心。
      
  •     ”精神对物质,心灵对感观“全人类都争议的问题,作者写这类的书说明作者也是在这些问题上也有所争议,并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月亮和六便士》《人生的枷锁》《刀锋》三本书类似的题材。都是要寻求自身的安逸。
      不随流于世,只是追求自身内在安逸。
      
      值得已读。
  •      
        读起《刀锋》是因为这样一个姑娘。高中时认识她,初识只觉得是个咋咋呼呼的姑娘,细究下来却发现她阅读涉猎极广,对人生也颇有见识。因此在她面前常有自惭形秽之感,只能偷偷地读起她提到的一些书。《刀锋》便是其中之一。
        毛姆是个很有意思的小说家。《月亮与六便士》、《刀锋》均是以现实中的人物为蓝本写就,而故事的主人公都是那种从自己原有的、富足的生活中逃离,到一个看起来并不“文明”的地方寻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毛姆何以会这样塑造他的主角,与他自己的人生经历是离不开的。他幼失恃怙,孤身投奔伯父。此外,他不仅口吃,而且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矮小的身材和(他自己认为的)丑陋。他内心深处多少是自卑的,且缺乏安全感。他的人生在初始阶段是有残缺的,因此这样的人往往会更努力地去追求优越、寻求安稳的生活保障来填补内心深处的缺乏感,而大多不会选择冒风险。但是对于生而有限的凡人来讲,超越和挣脱的渴望又无法避免地挑战着现有生活,作为代偿,他选择这样超脱的人作为自己刻画的对象就不奇怪了。
        在《刀锋》中曾有一处,“我”直率地对拉里说,“‘我很重视(钱),’……‘要知道,你一直有钱,而我并不如此。钱能够给我带来人世上最最宝贵的东西——不求人。’”这句在《刀锋》中比较少见的、“我”从一个故事的旁观者角色中跳出来表白自我的句子,或许可以作为上述的一个佐证。
        整部书里,拉里都在探讨生存的意义,探讨恶,探讨上帝,让人感觉他最大的欲望和追求就是像苏格拉底一样追求真理和智慧。他像磐石一样坚定,因此在周围的人都逐渐老去,从热情的无所畏惧的年轻人变成了有家庭有顾虑有牵绊的中年人时,他仍然显得年轻,显得一无变化。他自由,他头脑清醒,对世俗常规淡定地不去在意,对所追求的事情坚定而专注,他始终处在抛开已经有的生活不断上路的状态,“云游世界,想弄清妖女唱的是什么歌”。
        毫无疑问,作者是羡慕拉里的,但是也对这一种生活态度存有疑问。他很多时候不大真实,不像凡世中的人。比如在伊莎贝尔毁约时表现出来的淡定,让人不禁疑问他是否爱过伊莎贝尔。他最动情的时刻也是对着不幸堕落的索菲,然而就像“我”认为的一样,拉里和索菲结婚只是出于一种“最强烈的最动人心弦的情感”——自我牺牲罢了,对于索菲之死拉里更多的也是悲悯。“自我牺牲”和“悲悯”,正是饱含宗教意味的词汇。除此之外,在拉里提出要散尽家财时,“我”质疑他,“这将是非常不明智的事。你打算过的那种生活之所以可能,唯一靠的就是经济上不仰求别人。”也反映了拉里的超脱的局限性。毕竟他的生存是有依靠的,而且他没有家庭,没有社会中的关系的羁绊,所以才能够做出那种勇敢的选择。
        但是,显然在印度的经历不仅让拉里直面了“绝对”,也能够反省自己。他回应“我”的质疑时说,“相反,经济上不仰求别人,将使我计划的那种生活成为没有意义。”如果说之前他在追求一种自由人生,在游荡中寻找他所寻找的东西;那么此后他所追寻的就是放下我执,于生活的最细碎繁琐也最真实处、体会生存。
        与拉里缺乏以爱欲为代表的欲望相对比,故事的另一个主人公伊莎贝尔却恰恰被欲望所驱动,“我”在文中描绘的她情欲乃至性欲强盛,她对于格雷和两个女儿的态度透露出她强烈的掌控欲望,都是她的欲望的体现。她对拉里并非是真正的爱,而正是情欲与掌控欲望的混合体。伊莎贝尔之所以还能取得一个较好结局的原因是,她坚定,她拥有“高超的审美,不顾一切的决心”。人皆有欲望,我们多见的欲望强烈的人,所欲求的不过是低档次的金银美女,常过分贪婪,超出生活的承受能力地去争取,用上海话来讲,就是“吃相难看”。然而伊莎贝尔则不。在与拉里分道扬镳前,她一度想色诱拉里,用“生孩子”来逼迫他就范,但终因意识到这么做“象是从小孩子手里骗糖吃”而决定“不能干这样肮脏的勾当”。她有欲望,她现实,但是她坦然,她也坚定,因此她并不让人过分讨厌,反而觉得真实。
        开头说到的那个姑娘,除了毛姆便最爱米兰昆德拉。在还没读过时,“生活在别处”这个题目便常常被我写到作文里,却只为说一句“生活不在别处”。
        和拉里一样,我也时常感觉自己对于生活有种强烈的要追寻什么的欲望,却不知道自己在追寻什么,对于所有生活都羡慕都想往都想尝试,却都浅尝辄止。读起《刀锋》,也只是羡慕那个姑娘而为之。渴望“别处”的最高形式,便是渴望不断地远行,不断地出发与抵达,抵达再出发。
        这个暑假,有幸去了西藏。并没有机缘像拉里那样寻到启示他的印度哲学导师,藏传佛教对于我只是随着景点展开的浮光掠影的印象。惟独那种在路上的感觉每一天清晨都敲醒我,令我觉得兴奋,觉得灵魂仿佛跳脱出一种琐碎的常规而进入一种更轻快的步调中去。这也并非坏事。我们少年壮游,行万里路,最重要的是能够见到各种形态的生存,各种与自己所处的生存状态完全不同的事情。见过这些在凡常生活中无法尽然体会的不同种类的好不同种类的坏,或许就能因此获得一种平静坚定的力量,在繁多之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一,并且对生活给予你的一切幸运厄运都能怀有适当而坦然的心境去面对。
        选择壮游或许只需要勇气和一定经济能力,但是如何从壮游归返到日常生活,需要的却是对于自己所追寻的道路的清醒的认知。
        我们的灵魂都渴望做一个行者。只因在路上便会隐匿自己原先的身份和烦恼,置入一个全新的旅行者角色中去。我们便以为这种逃离便是真正畅快的人生。但是问题是我们生存的意义是否便能够这样寄托在路上,毕竟,大多数人远行的目的不过是逃避罢了。
        就像借酒消愁愁更愁一样,灵魂的涤荡过后,生活的一些琐屑和烦恼仍在,有了涤荡作反衬,还会显得更为面目可鄙。远行也好,庸常地运转、磨损、消耗也罢,人的目的不是为了远行,也更不是为了运转和消耗,人的目的必然只能是寻找人本身,生命本身有其一种绝对。拉里在东方、在日出中悟了绝对和自我之所在,我们也必然也寻找我之为我的一种绝对,寻找在这个世间足以让自己甘心远行或消耗的支点。
        当拉里选择重返凡常生活时,他的理由是充满超越性的,他勘破善与恶、美与丑、伟大与卑微都是生活之必然的状态,“愿意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我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我的企求,我的活力,我的好奇心。”对我来说,我能够坦然回到我原有的生活中的理由是,这才是我真实的生活,我在这其中才是我。我所寻找的更高层次的生活,不会是在“别处”,而一定是在“此处”。
  •   读一本书时手不释卷,或者你喜欢一本书一个作者的理由,往往很简单,情节很吸引,或是你对书里的人物产生了共鸣。我为什么喜欢毛姆,这具体的说不清,我为什么喜欢刀锋,月亮与六便士,大抵是因为我与主人公有共鸣,我羡慕我向往他们的生活方式。我喜欢拉里,不是站在伊莎贝尔或是苏珊的女性角度去喜欢的,不是去喜欢一个伴侣,而是去喜欢一个理想的自己。
  •   恩 每一种喜爱都是可以研究的,书的话大概都是因为移情到了某个角色上。越是流行的东西越具有普适性,按此来讲,韩剧无疑挖掘了更多女生潜意识里的愿望,你或许不同,也或许也摆脱不了太多。同样,对男人而言的事情,我也不例外。例外的可能就是拉里这样的人了吧,但有时候也能看出他想通过治愈别人控制别人的意图。
  •   我和你的侧重点,完全不同
  •   呵呵,不同有不同的美,有机会再探讨。
  •   言下之意是,根本谈不到一块儿去
  •   有机会就是客套下 别太当真
  •   换个标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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