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

出版时间:2002-2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美] 霍桑  页数:134  字数:184000  译者:侍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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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写的是一段婚外恋情中三个主要人物的命运。少妇海丝特·白兰犯通奸罪,但是她拒绝说出她的情人是谁,于是加尔文教政教合一机关惩罚她带着红色A字(英语“通奸”一Adultery的首字母)示众。在受罚的过程中,她对其他不幸的人表示出深切的同情,她的许多善行逐渐使她赢得人们的尊敬。海丝特的同犯,年轻的清教徒牧师丁梅斯代尔深受良心谴责,最后鼓起勇气承认了自己的罪责,并死在海丝特的怀里,获得了道德上的自新;海丝特的丈夫则因被复仇的烈火所围困,变得如魔鬼般疯狂,在道德上完全堕落,也毁掉了自己的生活。作者通过这个故事探讨法律上的罪恶和道义上的罪恶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罪恶在哪里?”、“谁是真正的罪人?”这样的道德问题。

书籍目录

海关——《红字》序1、狱门2、市场 3、认识4、会见5、海丝特做针线6、珠儿7、州长的大厅8、小鬼和牧师9、医生10、医生和病人11、内心里12、牧师的夜游13、海丝特的另一面14、海丝特和医生15、海丝特和珠儿16、林中散步17、教长和教民18、一片阳光19、溪边的孩子20、迷惘中的牧师21、新英格兰的节日22、游行23、红字的显露24、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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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5条)

 
 

  •   《红字》是美国著名作家霍桑的代表作。作品描写的是三个主要人物的命运。少妇海丝特.白兰犯通奸罪,但是她拒绝说出她的情人是谁,于是被惩罚带着红色A字示众。在受罚的过程中,她对其他不幸的人表示出深切的同情,她的善行也赢得人们的尊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不是很好,比较单薄,134页,184000字。
  •   先不说书写得怎样,首先书拿到手里就不太想看了。强烈怀疑是否是盗版的,感觉印刷质量很差,如果想买《红字》请选其它版本!!!
  •     读英美课本读到霍桑,突然意识到虽然在哪儿都会遇到这种变态价值观的人,尤其是女性,但是,生活中千万不要受这种人影响,否则你就会表现出另一个极端的样子,受变态影响严重也会变得不正常。就像有的人说,千万不要跟小女人计较,否则你也会变成小女人,道理类似。
  •     第一次写评论 很害怕 而且是5年之前看的了 所以如果内容有出入 大家见谅
      
      我一直很俗 不看名著的 但这一本书 让我深深的震撼了! 除了对小珠儿没有什么印象 (对不起小珠儿!)其他的主角都特别丰满!
      
      女主: 海斯特
      
       爱得纯粹 活得坚强 不因为得不到清教徒的认可而自暴自弃 她一直坚守的那份爱情 那份善良与勤劳 ; 当珠儿嫁人, 她重新回到波士顿 却依然带着代表着adultery的 子母 “A” 我的娘啊 在我看来那个A简直就亮了啊 闪着光芒啊!
      
      男主:牧师 丁梅斯代尔
      
      虽然对他的描述不够多 但是我超级能感受到那一份 被道德和情感和理性而折磨的悲惨
      
      他如此备受尊敬
      他却知道自己有罪
      他还要在祭坛上逼迫自己所爱的人说出与之通奸的罪人
      
      多么大的讽刺 ! 多么可怜又无奈的人
      
      他事业上的成就完全来自他灵魂的纠结
      
      (PS:不知道为什么 我总觉得牧师和安陵容身上有同一种特质,他们都让我觉得可怜)
      
      男2: 齐灵窝斯 医生
      为了报复而活
      达到目的了 人生没有意义了 就这么去了!
      人啊 要找对目标啊!
  •     一种惩罚和煎熬来自外界,一种源自内心;一种是酷刑,一种是梦魇。而有时后者远比前者可怕,因为只要生命还在就无处逃遁。两个人都在努力地自我救赎,似乎后来对别人的好能够抵消先前自己犯的错。而另一个人虽然最初占领了道德高地,但后来也沦为仇恨的奴隶!
  •     摘几段,其实海斯特的三点反思也很精彩,即使当现在看,还是一样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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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那些只贏得女人首肯婚約但沒有同時贏得她們內心最深處的激情的男人們發抖吧!他們會像羅傑齊靈沃斯一樣遭到不行的:因為當某一個比他們更有力的接觸喚醒她們的全部感知時,即使是他們當作溫暖的現實而要加諸女人的那種平靜的滿足,那種堅如磐石的幸福形象,都要統統受到指責。
      
      
      我们只归结为一句话:“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即使不把你的最坏之处无所顾忌地现实给世人,至少也要流露某些迹象,让别人借以推断出你的最坏之处!”
      
      一个值得探讨的、引人入胜的课题是:恨和爱,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二者在发展到极端时,都必须是高度的密不可分和息息相通;二者都可以使一个人向对方谋求爱慕和精神生活的食粮;二者在完成其课题之后,都能够将自己热爱的人或痛恨的人同样置于孤寂凄凉的境地。因此,从哲学上看,这两种感情在本质上似乎是相同的,只不过一种刚好显现于神圣的天光中,而另一种则隐蔽在晦暗的幽光里。老医生和牧师这两个事实上相互成为牺牲品的人,在神灵的世界中,或许会,不知不觉地发现他俩在尘世所贮藏的怨恨和厌恶变成了黄金般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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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尾读来还真是很布道的感觉,也和官方介绍说的霍桑“着重探讨道德和罪恶的问题,主张通过善行和自忏来洗刷罪恶、净化心灵,从而得到拯救”差不多,挺喜欢珠儿的,古灵精怪的角色,小天使和小恶魔的影子都有一点,真是我见犹怜,哈哈
  •     译者熊玉鹏在前言中写道:“小说通过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的悲惨遭遇,反映了清教徒殖民统治的黑暗、残酷和教会的虚伪、凶恶”。
      
      我有些怀疑。歌颂海斯特的个人形象可以理解,她身上也确实有着诸多难能可贵的美德:坚韧、善良。面对入狱、示众、戴上红字、日甚一日的身心折磨,她都逆来顺受地独自扛了下来,并坚持不透露爱人的名字;对于那些“并不比她更为可怜却又每每侮辱她的穷困者”,她也总是施以援手——不排除其中有赎罪的成因,但也足以证明她的善良天性,毕竟赎罪之心并非人皆有之吧。而她的叛逆、桀骜不驯,同样是极其具有人性光辉的:敢于向麻木的、愚昧的现存社会现实挑战。她不仅大胆地以有夫之妇的身份与教士相爱,以自由高尚的爱情作为发出振聋发聩反叛之声的扩音器;更是违反了那个年代里人们对女性的一切期望。在第二章《牢门》中,作者即写道:“每一代的母亲如果不是使她们的孩子们在性格上比自己更软弱、更无力,也总要使他们在气质上更萎靡、在资质上更娇嫩和在体格上更孱弱。”在那样保守的环境之下,海斯特的精神与行为也就更加令人肃然起敬。
      
      对于海斯特的惩罚方式,也确实是极其不人道的,将她的罪行刺绣在胸口,以这个鲜红(却也同时是华丽的)大字,时时提醒她所犯下的罪过。海斯特的“悲惨遭遇”是不可否认的:无法拥有想要的爱情;时时被“犯错”的罪恶感折磨;忍受世人狠毒的不公平的异样眼光……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当时的清教徒的殖民统治下,社会现实确实是黑暗而残酷的,教会确实是凶恶而虚伪的(州长贝林汉以及牧师威尔逊一边极力维护他们清心寡欲的高大形象,一边习惯性地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
      
      综上,海斯特和狄梅斯迪尔确实是“清教徒黑暗统治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只是,这一切真的与宗教有那么密切的关系吗?普通民众对于犯下Adultery罪行的海斯特的厌恶、鄙夷甚至是落井下石的行为,是源于“清教”的残酷统治吗?包括狄梅斯迪尔口中“他的复仇比我的罪恶还要黑暗的”一号反面人物:罗杰•奇林沃斯,他多年以来一直蛰伏在狄梅斯迪尔身边,以各种方式试图试探出深埋在狄梅斯迪尔心中的那个“秘密”,并且在意识到狄梅斯迪尔正是那个“奸夫”时,制止了狄梅斯迪尔与海斯特的外逃。读到这些,不得不感叹这个“畸形、衰朽的老家伙”的城府之深,但是——他的这些性格是清教思想培育出来的吗?
      
      民众不支持海斯特自由奔放的爱情,可以理解为他们的愚昧;只是,Adultery从道义上来说,难道不是不道德的吗?从法律是来讲,难道不是游离在社会规范之外的吗?那么,不论是从道义还是从法律上来讲,民众对于海斯特的唾弃也就可以理解了。而这样的唾弃,也只是源于道德层面和法律精神,与清教又有什么干系?在古往今来的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社会,不论是什么宗教什么思想占据着统治者地位,通奸都不可能是什么好德行。难道对通奸的唾弃,还需要清教来培养吗?
      
      而对于奇林沃斯,译者熊玉鹏认为奇林沃斯的行为“尽管可以托庇于法律,却有悖于道义”、“作为一个宗教徒,他无博爱之心,却有虐杀之罪”。我倒是觉得奇林沃斯的行为虽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也有可能当时法律中规定,被戴绿帽子的原配可以随意处置奸夫?),却一定程度有着道德上的底气:犯错的确实是海斯特与狄梅斯迪尔,他的“用心险恶”的复仇也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很好奇译者所谓的“无博爱之心”是何意,难道要奇林沃斯星星眼粉条泪挥着小手绢在港口目送着海斯特和狄梅斯迪尔手挽着手踏上船舷,然后如释重负地叹一口气:“她终于找到属于她的幸福了”?这样就是博爱了?他的不原谅就是不博爱?
      而对于他多年来蛰伏在教士身边一事——他一开始之所以会选择在狄梅斯迪尔身边,是因为这位青年神学家的名气使得他将其选为自己的精神导师;而同时,这位“可与上天指定的使徒”相比拟的年轻人也确实需要一位医生,因为这两个原因,老畸形才开始和小年轻同居。而对于奇林沃斯多年来一直想要探听出狄梅斯迪尔内心深处藏着的秘密——这为什么就不能纯粹因为好奇心使然?凭什么说奇林沃斯多年的窥探加重了狄梅斯迪尔精神上的折磨,这难道不是无意间造成的吗?刚刚从异乡回来的奇林沃斯,从何能得知勾引了自己老婆的奸夫就是这个小白脸——既然大家都对他的评价这么高,把他供成天使一般——就更加不可能怀疑到他身上啊!而且,在奇林沃斯回来之后,狄梅斯迪尔只有在州长家中、讨论是否应该让珠儿由海斯特养大的时候,帮海斯特说了话,之前并无明显表示过;而在这个时候,狄梅斯迪尔已经是同奇林沃斯一同出场的了:奇林沃斯显然在此之前就已经盯上了狄梅斯迪尔。所以,多年来对狄梅斯迪尔的拷问会对解开自己多年的疑惑、狠狠报了多年的仇有帮助,也许不过是奇林沃斯的歪打正着。
      至于译者说到奇林沃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埋没了海斯特的青春”,“他对妻子没有真正的感情,有的只是自私的占有欲。他虽然明知海斯特嫁给他将会遭到不幸,他们的结合是场‘误会’,但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可以心安理得”……这都是从何说起啊!原文第四章的《会面》中,奇林沃斯是这样说的“人间竟如此冷漠无情!我的心大到可以容纳众多宾客,却始终孤独、凄凉,没有一丝一毫的家庭温暖。我渴望燃起一座家庭火炉!这似乎不应该是什么非分之想,虽然我老了,虽然我郁郁寡欢,虽然我畸形丑陋,可这种普天之下俯拾皆是、全人类都有权享受的幸福,或许也该有我一份吧。正是有鉴于此,我将你拥入我的心田,引入它最隐蔽的密室,从而以由于你的到来而产生的温暖来抚慰你!”如果说为了拥有家庭温暖、燃起家庭火炉而与海斯特结合是处于私欲的话,那普天之下,除了小三外的正常男女的结合恐怕没有几个不是出于私欲的:出于对于“想要拥有一个稳定的家庭”的私欲。而说到“埋没海斯特的青春”,书中似乎也没说奇林沃斯是诱拐了海斯特的,当初怎么也是海斯特自己点头的吧?如果要说当时根本没有自由恋爱,婚姻大事都要靠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话——那错也不错在奇林沃斯身上了啊,是错在落后的社会制度上了。至于“他明知海斯特嫁给他将会遭到不幸”“他心安理得”更是从何说起?他凭什么会知道海斯特会遭遇不幸?也许在婚姻开始之前,两人确实是没有感情的,但是至少奇林沃斯也做出了一点努力了:“将你拥入我的心田,引入它最隐蔽的密室”;至于他的远走海外,更是谁能预期得到的?
      
      总之,民众对于海斯特的态度不是清教造成的;奇林沃斯作为丈夫,所表现出来的是可以理解的,译者对于他的批评是有些过头的;更何况,他的这些“险恶用心”也不是因为他是清教徒才得以体现的。将这些都归咎于清教的“黑暗、残酷、凶恶、虚伪”,似乎有些上纲上线。
      
      此外,对于海斯特所表现出的坚毅与狄梅斯迪尔的软弱所形成的对比有些感慨。似乎文学形象中,高大的、充分体现了人性价值的似乎还是女性居多一些。狄梅斯迪尔最终在精神的折磨中郁郁死去,活生生“有贼心没贼胆”的例子;海斯特却顶着所有的侮辱活了下来,还独自拉扯大了任性的珠儿。在《飘》中,同样是斯嘉丽独自一人顶下了养活一家人(两家= =)的重责,以坚韧为战袍,穿越过战争的重重硝烟,最终失去了一切却还是在痛哭之后告诉自己“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在中国古代的戏剧中,也多得是痴心女子负心郎的桥段(呃,有点跑偏了,但至少也说明作者想突出她们对爱情的忠贞和坚持,而男人总是始乱终弃,在道义上低人一等嘛)。
      
      不过,译者在前言结尾处写的一段话深得我心,在此也用作本吐槽长文的尾巴:“人的爱欲的丰富性和现实中爱的有限可能性,使得人们往往处在爱而不得所爱的矛盾之中。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人类的共同要求。然而,有情人难成眷属确实屡见不鲜的事实。……因此,如何给人类的爱情创造一个最佳的氛围、环境和道德规范,如何使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正是古往今来许多诗人作家所孜孜以求的理想。在这一伟大永恒的追求之中,小说家霍桑所表达的丰富而美好的激情和他所面临的的困惑以及对这种困惑的思考,将永远给后代人以情感上的激荡和认识上的启迪”。
      
      一些比较有感触的原文:
       在古老的英国诞生和成长起来的少女和妇人,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体格上较之她们六七代的漂亮的后裔从素质上说显得要粗犷得多,这是因为迭经家世的延续,每一代的母亲如果不是使她们的孩子们在性格上比自己更软弱、更无力,也总要使他们在气质上更萎靡、在资质上更娇嫩和在体格上更孱弱。当时,站在监狱大门口的妇女离开那富有男子汉气概,堪称女性代表的伊丽莎白仅不过半个世纪。
       那些先前见过她的人和那些以为她一定会在灾难的云雾中变得憔悴、呆滞的人,突然发现她竟如此光彩照人,那缠绕着她的不幸和耻辱似乎变成了美丽的花圈。
       在我们的人性总有一种可惊而又可悲的习性,受难者在受苦的当时竟不知道他所忍受的疼痛的剧烈程度,倒是过后的痛苦令他难熬。
       她忍受了人性所能忍受的一切,她生性桀骜不驯,不会以突然的昏厥逃避炽烈的痛苦,只是让精神隐匿在没有感觉的躯壳之下,而作为动物的生机仍全部保存着。
       她自己说,这里是她犯罪的地方,也应该是她接受人间惩罚的地方,或许,这日常羞辱的折磨最终将荡涤她的灵魂,产生另一种纯洁,而因为是殉道的产物,它比她业已丧失的纯洁更加神圣。就这样,海斯特•白兰没有逃离。
       除去打扮她的孩子这点小小的破费外,海斯特将多余的收入都施舍在那些并不比她更为可怜却又每每侮辱她的穷困者。她将大量的本可以用来增进技艺的时间花在缝制穷人的粗衣上。从事此种劳作在她或许是出于一种赎罪的想法,将这么多的时间用在如此粗糙的手工上,对她的享受而言无疑是真正的牺牲,在她的天性中寓有一种丰富的、肉感的、东方的气质——一种对富丽堂皇之美的执求,而此种气质除了在其绝妙的针线产品外,在她的全部生活中,再也找不到用武之地了。
       有一点尤为特别,珠儿总是无例外地以敌对情绪对待她用自己的心灵和思想所创造的人物。当目睹孩子如此年幼,就对敌对社会有着明确的认识,并如此顽强地训练自己的实力以便在注定要降临的较量中夺取胜利,同时又意识到孩子的这一切正是由自己引起的,此时此刻,作为一个母亲,她内心的深切的悲痛是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
       无论狄梅斯迪尔处在哪一个社会,都不能说他是一个思想自由的人。他只有在感受到信仰压力时,他才领略内心的和平;信仰既给他以支持,同时又将他限制在它的铁栅栏中。
       海斯特进入受难人家门,不是作为客人,而是作为理应前来的命运与共的人;仿佛屋子里那昏暗的微光注定就是连接她与受难人的媒介。她胸前那刺绣的字闪着圣洁的光,给人们安慰。在别的地方,它是罪恶的标记,而在病房里,却成了温暖的烛光。在她身上,助人的力量是如此之强,以致许多人不按原来的意思来解释它。他们说那是“能干”Able的意思。
       此刻,当她体验了自由以后,才知道什么叫负荷。
       在这个公众的假日里,海斯特仍如七年来的任何一次节日一样,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服。这衣服的颜色,特别是它的款式有一种说不出的特点。它们使人变得轮廓不清,失去个性。与此同时,那红字又将她从灰暗混沌中找了回来,以它闪耀的光亮将她显示出来。她那早已为人们看惯了的脸上,照例表现出一种大理石一般的安详,活像是一个假面,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显示了一个已死妇人脸上的那样冰冻一样的宁静。
      
  •      引言
      “令人想入非非——因为它所呈现的世界比我们生活在其中的那个世界激动人心、更富吸引力;使人受伤害——因为它使心灵不宜于从事种种更为严肃乏味的精神活动;让人上瘾——因为每篇小说似乎都只是旨在引起读者更多的欲望。这些仅仅是通常对小说所发怨言中的一部分。
      可是,当小说的大众性越来越牢固地确立时,上述这些严肃的人——而今也包括女人——改变了他们的态度。他们开始利用小说为他们自己的严肃地意图服务。他们将哲学思考、生活见解、道德忧虑这些引人思索的东西串在一根令人兴趣盎然、或者扣人心弦的情节线上。久而久之,情况变成这样:尽管我们在一生中读到、看到和听到数以千记的故事,可我们仅仅“研究”那些情节和主题均具有可读性的小说。”
       ——尼娜•贝姆 邓延远译
       霍桑的《红字》无疑是一部情节和主题均具有可读性的小说。它自问世以来便得到了众多评论家的青睐,更有甚者将其誉之为霍桑小说创作中最杰出的成就,美国文学中的最引人注目的作品之一。那么,究竟是怎样一部小说能够具有如此大的魔力,历时约一个半世纪而不衰呢?
      写于1850年的《红字》是霍桑四部长篇小说(余下三部为《七个尖角阁的房屋》(1851)、《福谷传奇》(1852)、《玉石雕像》(1860))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部。小说描写了新英格兰在美国殖民地时期所发生的一段动人心魄的三角爱情故事。由于丈夫长年在外且对其并无感情,赫丝黛成了罗杰所谓体面婚姻的牺牲品。直到邂逅了真正的爱情,赫丝黛终于难掩内心的狂热与牧师丁梅斯德实行了通奸。不幸怀孕被发现,之后又生下了他们罪恶的果实帕尔。在教权统治下的人民的逼供中赫丝黛坚决隐瞒了牧师的罪行,结果自己被佩戴上了耻辱的红字。赫丝黛的丈夫罗杰齐灵窝斯闻讯赶回,找来当地众人爱戴的牧师丁梅斯德,要他查出通奸犯以实行报复。两人不断合作,隐隐的罗杰感觉到了牧师的秘密,但并未揭穿。牧师的身体一天一天虚弱下去,直到最后去世,以悲剧收尾。原来牧师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内心的煎熬,他在自己的肉体上用刀在胸前刺下了血淋淋的红字,并在每天晚上的时候脱下衣服用鞭子抽打自己的肉身以向上帝忏悔自己的罪行,结果导致身体每况愈下直到猝然离世。而罗杰的报复手段则是不揭穿这个秘密,让牧师一直得不到救赎,一直生活在煎熬之中。
      在这部小说当中,霍桑描写了一段阴暗的殖民地时期教会统治下的辉煌的罪恶。当然,如果就这样平铺直叙的话,显然没有多少悬念可言,妙就妙在作者采用了倒叙的手法,直到最后关头屏吸之后才恍然发现原来牧师便是人们苦苦寻找的那位通奸犯,令人不得不拍案叫绝。但这又并非一部侦探型的小说,因为文中大量充斥着心理的描绘与感情冲突,并且红字贯穿始终,以其开头以其收尾,具有强烈的象征和暗示意味。
      倘若略去其主体的精致结构及布局手法,不去思考具体物象背后的隐秘含义,不去关心小说修辞所带来的阅读引力,那么它也不过是千千万万个殖民地故事中的一个。而一旦透过小说中人物对其所嵌入的背景进行时代性反思,则往往会惊叹于霍桑对其笔下人物所进行的不确定性处理,这有效的实现了语言的节制和模糊化。因而我们很难一言以弊之说谁有罪,或简单的将其归结为一个道德的评判问题。他用象征,含混和不确定性的手法构筑了一个三棱镜,将小说的主体之光透射出来,呈现出斑斓的色彩。
      通过对小说节奏舒缓的把握,意像的反思,则不难隐隐窥见或略微感觉到潜藏在叙事表皮下那推动叙事发展的推力杠杆和引擎所产生的效应。而本文将对表层叙事中的突出意像进行解构,在众多的词汇当中选取“刑台”,“A字”,“帕尔”等意象作为切入点。通过对这些线索的分条缕析来理解霍桑小说中象征,含混,和不确定性的运用,从而更好的理解人物的罪感意识,进而对主题进行发微。
      一、“象征”——他者的介入与融合
      黑格尔说“象征所要使人意识到的却不是它本身那样一个具体的个别的事物,而是它所暗示的普遍的意义”。问题是是否存在普遍的意义,因为一物体在此领域为此意义,但在另外一领域又另作他解。比如玫瑰象征爱情,但在非洲一些部落里却存在玫瑰与人头的隐喻。于是我不禁觉得,所谓的普遍的意义是就其所在的系统而言的。而要寻找《红字》中物象的普遍性意义,就必须得回到文本的系统中去。而要理清象征的概念又不得不理清它与比喻的分界,只有找出其差异性,这样才便于主体确立。
      普遍性的建构与象征有何关系。简单的说是抽象而非具体,是普遍而非个别。 那么这个普遍性的认同,破译的密码从何而来,就好比最初的货币流通形式用贝壳一类的东西替代,而贝壳就成了财富的象征。那么,象征所指向的并非其物本身,而是他者所建构的赋予在其特性上的意义。那么它是否具有稳固性呢,显然,它早已脱离了其作为名词的本意,而是作为一种相关性的意义而存在。
      象征是一些文学作品中常会用到的修辞,尤其是在诗歌当中。在一些伟大的浪漫小说当中也会有意识的进行一些诗学的架构,以期达到一种言近旨远的意蕴和延展空间。在小说《红字》当中,这类修辞的应用则十分明显。因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小说所呈现出来的意象,往往会不断地给人以暗示,其一在于重复,其二在于场景。比如“刑台”,分别在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而“红字”则是贯穿始终。
      “这座台架实际上是整个刑法机器的一部分。从上溯两三代人时直到现今,这种台架只是作为历史与传统的遗留物被我们保存着,但在以前,却被当做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有效手段,就像法国恐怖主义者使用绞刑架一样。总之,这台架是一个示众台,上面竖着一个定型刑架,定位架可以将人的头部紧紧夹住,这样,罪犯就只能仰脸朝向观众,耻辱的概念就是用这个木头和铁的装置体和显示现出来的。”
       ——第二章 《市场》第十页
      故事由此发端,赫丝黛抱着出生不久的小帕尔在刑台上接受不贞的审问,而审问他的却是牧师丁梅斯德,戏剧性的地方在于,丁梅斯德恰恰就是赫丝黛的情人。他没有勇气公开承认,但另一方面又虔诚的信仰着宗教的教义。从他那“续续断断的声音”“深陷,困惑的眼睛”便不难发现,此刻在刑台上最受煎熬的与其说是赫丝黛,毋宁说是牧师丁梅斯德。
       刑台作为一种审判和受难的标志,从这一具体的情景中被赋予了象征的意义。
       于是邢台本来的意义渐渐被抽脱,他者介入进来,由物向内渗透,慢慢逼近丁梅斯德的内心。
      “她默默登上台阶,一只手挽着小帕尔,站在台架上。牧师摸到孩子另一只手,把它握着。就在他握住孩子手的一刻,一股不是源于自身,而是来源于他人的新生命的激流,如奔腾湍急的洪水注入了他的心”
       ——第十二章《牧师的不眠夜》 第九十页
       在自我的忏悔和救赎中经历了长久的精神折磨之后,丁梅斯德终于无法用宗教的那套戒律来压抑自己的本能和内心的声音。他再一次独自默默一人在一个夜晚来到七年前他审问赫丝黛的刑台,不过这一次,他审问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他对赫丝黛的爱,对小帕尔的思念,难道也是一种罪恶吗,人性开始向宗教发出了挑战。而这时恰好赫丝黛与小帕尔路过,看到了牧师在黑夜中大声申诉的一幕,于是三个人受本能的爱的驱使,第一次走在了一起,“他们三个组成了一条通电的铁链”。
      但夜色过后,当太阳再次升起,他又由自我,情人,转变为代表神灵说话的牧师。这种角色的转化使他深感痛苦,却又身不由己,找不到出路。他不断的为他人普渡,为他人开脱,为他人寻找彼岸。可是自己却深陷于罪恶感的牢笼当中,沦陷在此岸。
      “请以如此可怕又如此慈悲的、在这最后时刻赐我以神恩的上帝的名义,来做那件——为了我自己的深重罪孽和可耻痛苦——七年前我没让自己做的事吧,现在请到我这儿来,用你的力量给我以支持吧!你的力量,赫丝黛;但是,让它接受上帝授予我的意志的指导!这个卑鄙讨厌的老头竭尽全力——用他自己的全部力量和魔鬼的力量——在阻止我这样做!来,赫丝黛来吧!扶我走上示众台!”
       ——第二十三章《红字的显露》第一百七十五页
      这是最后丁梅斯德终于悟透,释然,在白天走上刑台时的场景。他的身体在长久的自我惩戒中变得虚弱不堪,接近死亡的意识让他愈发的开始反思自己笃信一生的宗教意义何在。它不但没给自己以出路和解脱,彼岸反而也因此而阻隔,自己一生都处在折磨与受难当中。那么,出路何在,于是他发出了挣脱的呼喊,它要和魔鬼较量。生命的本来面目不该如此,如果是罪恶,那么也是宗教赋予和定义了这份罪恶,罪恶本身是不属于生命的本来面目的。最后,他在众人面前向赫丝黛发出了爱的渴求与宣告。神的代言人瞬间成了众人所谓的罪恶的化身,这是多么大的讽刺,成了对罪恶本身的咭难。
      纵观下来,每一次的遭遇无不是抗争,第一次是隐瞒奸情的抗争,第二次是自我解脱的搏斗,第三次是临近死亡向宗教发起的挑战。在这一曲折的抗争当中,一直静默不语的,不变的情境是刑台,但每次变化了的却是主人公的心境。似有画外之音,作为一个他者不断的介入,最后完整的融合入于整个事件的发展当中。一解为象征着宗教不断让步于人性,最后人性胜利的过程。这比较符合人们的情理——启蒙,解放,从而使主题升华。但是,如果是对宗教的挑战的话,那么最后丁梅斯德的死亡又意味着什么呢,人们并未因此改变,他为罪恶辩护,最后却为罪恶殉葬。但从某个意义上,他用自己的死亡打开了一道口,划出了一道亮光,尽管只如流星之一瞬。
      “那标志十分黑暗,唯有一个永远闪着红光的光点点缀其上,可它却比那灰暗部分更加令人沮丧” 他的墓碑上写着“在一片黑的底色之上,字母A,为红色”,霍桑采取了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肯定中似乎带有否定,否定中似乎又隐含着肯定,于是我们仅仅从象征来看,显然无法理解这种态度,那么在他者之外,主体的含混就成了很有意味的一件事。
      二,“含混”——言有尽而意无穷
      1930年,一位英国诗人在剑桥大学由数学专业转读文学专业,师从大名鼎鼎的文学理论家I.A.瑞恰慈。作为学生的他,在瑞恰慈给他批改的一份作业中得到启示,写出了震惊现代西方文学界影响久远的著作《复义七型》(Seven Types of Ambiguity)一书,也有的翻译成《含混的七种类型》。该书改变了整个现代诗的历史,也开创了“细读”批评范例。从此西方文论当中便多了一条重要的术语——含混,人们阐释的维度再一次被大大的放开。这位批评家的名字叫做燕卜荪,一位与中国颇有缘分的诗人和学者。
      而早在古老的中国,刘勰也在《文心雕龙》“隐秀”篇中也提出“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斯乃旧章之懿绩,才情之嘉会也。”跨过时间和空间,可谓两个知心人,遥相呼应。
      在此之前,西方文论一直推崇语言的明晰性。觉得意义含混不过是诡辩家们用来迷惑人的招数,就像公孙龙著名的“白马非白”一样。可是这种一元性的论断似乎无法解释“为何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难题,它把语言囚禁在了一个固定的文本的牢笼中。而燕卜荪要做的工作就是,把词汇从牢笼中解放出来,恢复它多元的生命力。
      那么,在讨论霍桑的小说《红字》时,就不得不去注意这样一个问题。
      彭玉石先生指出圣经原型对霍桑小说创作的影响很大,因为他在同一个人物身上同时塑造了圣徒和罪人的形象,显然,这里指涉的是丁梅斯德牧师和情人的双重角色。而在赫丝黛身上呢,说她不贞,这是事实,但是她为的是自己的爱情;说她为的是爱情,可这爱似乎又是自私的,被情欲俘获的爱情,全然没有考虑到爱人(老杰克或丁梅斯德)所经受的折磨和痛苦。因此,对于人物性格的刻画方面,我们不难窥见其匠心之所在。他们较为明显的表现出含混,模棱两可,矛盾的特质,这使得我们较难像评判传统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将其归纳到某一类型或某一标准上去。然而这也是《红字》一书的独特魅力所在,言有尽而意无穷,在不断的被阐释中得以延续其生命力,确立其经典的地位。
      “她对自个儿说,这儿是她犯罪的地方,因此,这儿该是她接受人世惩罚的所在。在这儿,日复一日的耻辱的折磨或许能净化她的灵魂,使她在丧失纯洁之后再次获得纯洁,使她由于不惜殉道而变得更加神圣。”
      ——第四章《见面》第三十页
      “赫丝黛在那个时期的内心交战永远渗入了帕尔的心灵,她能在孩子身上认出她自己不顾一切的疯狂的挑战心态,情绪的反复易变,甚至看得出曾阴云般笼罩在她心头的某些忧郁和沮丧。”
      ——第六章《帕尔》第三十九页
      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在世俗的理性层面,赫丝黛对于宗教的教义是全心全意的接受的。她接受惩罚,甘愿被流放到殖民地,过着边缘人的生活。可是,在潜意识当中,她对于自己的行为却并不后悔,世俗的规则无法取代她内心的信念。那么,她的心甘情愿的接受惩罚,在惩罚中获得宽恕的行为似乎又是对其惩罚本身的一种嘲讽。可是,最后不能理解的地方在于,当小说行将结束时,帕尔远嫁欧洲,可以离开的时候,她却选择了留下来,并且“从此以后红字就永远没有离开过她的胸前。”
      难道是丁梅斯德的死亡让她再次感到罪孽的深重,抑或是用红字来昭示世人,人人皆是有罪。在《红字》当中,我们很难找出一个无罪的人,赫丝黛受了情欲的诱惑所犯的通奸之罪,小帕尔是他们罪行的见证,是“恶之花”;牧师隐瞒罪行,犯了不诚实的罪;老杰克报复心重,犯了侵犯他人之罪……
       而牧师只有在鼓起勇气直面罪恶的时候才获得了超脱,才放下了枷锁,赫丝黛亦是通过不断的行善和修行来减轻自己的罪过。这么看来,这部小说似乎对于罪恶又是肯定的,他们并没有反抗,反而是妥协了。
       含混的效果便显现出来,从这个维度又可以得出一个截然相反的结果。它们从红字这一点向四周绵延辐射开来,以至于我们对确定性不禁产生了怀疑。
      三 “不确定性”——半饱的词义
      在现代主义的思潮下,修辞学中象征,新批评中含混概念的运用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了文本。但这种理解从一开始似乎又是不完整的,因为我们常常会走到一种解释的困境,甚至有时候会走到相反的两端,矛盾的境地。于是,后现代主义者干脆以一种反叛的姿态站出来解构一切,他们宣称“确定文本或词语意义的不可能性”,甚至有极端者认为具有“不可读性”。将一切意义都给掏空,掀了个底朝天,因为破坏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他们常常会有出乎意料的观点,像是纵火者或是皇帝的新衣中的那个小孩。
      而不确定性作为后结构主义文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被提出来后亦是激发了广泛的讨论。它的基础是结构语言学的理论,即索绪尔的语言符号的任意性。“能指”和“所指”的对应关系是人为的,语言的意义则是由符号的差异所决定。去解释语言符号的意义,就变成了
      
      “以新的能指符号去取代有待阐释的能指符号的过程,或者说是由一种“能指”滑向另一种“能指”的无止境的倒退。在这一过程中,符号所指代的实物实际上是永远不在场的,也就是说,“能指”永远被限制在一个语言符号系统内,永远不能触及它所喻指的实体。”
      这样文本就变成了一个半开放的系统,不再封闭,而重心也实现了转移,由内在的互相指涉转向了所指,由文本的确定性转向了对象的不确定性。
      《红字》当中人物的塑造无法脱离前后的语境和语言上的细节,哪怕是一个表情,动作,或者一句话。而这些东西并不是文本自然生成的,它受到整体的影响。如果说含混是由局部的语境所产生的话,那么不确定性则是由整体的语境延伸出来。
       它重视文本之间的关联,将语境扩大,联结过去的作品,联结时代的语境。但这样永远也无法饱和,因为关联具有无限的延展性,语境的延伸又形成互文性。
       “任何作品的文本都像是许多行文的镶嵌品那样构成的。任何文本都是其分文本的吸收和转化”
       ——克里斯提娃《符号学》第九百四十七页
      《红字》当中对于圣经中原罪的转化移用,在人物塑造过程中对人物所进行的双重角色的叠加,在叙事策略上将婚外情的故事加以改造,然后又将自身的殖民地经历融合起来,将复杂的宗教信仰与自我矛盾的心理注入到文本中去……
      经过不断的发酵,文本写出来后,就好比脱胎的产儿,不再受到作者的控制。在它进入读者的视野中时,在众多的读者那里,意义开始交织在一起,让人不禁发出“作者已死”的感慨。于是对于丁梅斯德,对于赫丝黛,对于帕尔,再也无法做出判定,就连作者自身,在创作的超验状态下,恐怕也无法控制。因为在写作的过程中,他不断受到以往的阅读经历,欲望,历史,或语言的指涉和介入,并受到前面的情节的牵制。由于无法摆脱文本的关联性,那么不再是他控制着文本,而是文本在囚禁着他了。
      结语
      红字,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当中开头的字母,却蕴含着不止于二十六种的意义,或者,本来就无意义,印证着那句古老的英文谚语“all or nothing”。
      但从故事的发生背景来看,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戴维发现,十七世纪的波士顿,儿童学习字母的书上,每个字母都会附有一首说明性的小诗,在第一个字母A下,小诗是
       “随着亚当的堕落
       我们都有了罪恶
       我们从开头就跟着亚当犯了罪”
      这期间有无必然联系,怎会如此巧合,会不会产生互文性,霍桑有没有受过启发,这些无从考证,否则会有过度解释的嫌疑。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对于研究者而言,无疑受到了启发。
      亚当和夏娃的偷吃禁果,被驱逐出伊甸园,是否成了小说的母题呢?相比之下,丁梅斯德与赫丝黛也是触犯了条例被流放到殖民地。如果没有亚当夏娃的走出伊甸园,也不会有人类,因为这意味着神性向人性的转化。那么如果没有赫丝黛的出轨,也不会有后来的秩序的动摇,牧师的反思。到这里似乎是找到一把钥匙了,事情变得明晰起来,可惜建立的基础却只是相似性,无从考证也无法确认作者是否受其影响。
      而象征,含混作为重要的小说技巧,作者熟稔的运用起来,常常进行一种模糊化处理,更是为《红字》披上了一层薄纱。它一方面激发了人们对于神秘宗教的好奇,另一反面引起了人们的反思。本来象征,含混最初是用于研究诗歌的,在这里,在霍桑的浪漫主义小说中,却弥漫着象征与含混,这无疑也是一种诗化的处理,耐人寻味,进而增强了可读性。
      在《红字》中,通过含混,象征与不确定性的透射,人物的坚固的意义被打碎,具有了流动性。意义依托语境来呈现,而语境永远不会饱和,不会充分确定。这样就存在松动的可能,它使得人物无法被简单的裁定出来,而是由晶体变成了化合物,意义在符号的表征下游移,通过物象的重复的节奏不断呈现出迷人的色彩。
      红字的故事虽然结束了,可意义从未冻结,正如小说开章写到的那样“在我们这个从那座不祥的牢门开头的故事刚要开始叙述时,就劈脸看到这丛玫瑰,我们只能情不自禁地摘取它的一朵花,将其献给读者”。
      
      
       O3 31 2013 完稿
      
      【参考书目】
      (1) 《红字》,霍桑著,周晓贤,邓延远译,浙江文艺出版社1991年12月第1版
      (2) 《含混的七中类型》,燕卜荪著,周邦宪,王作虹,邓鹏译,中国美术出版社1996年7月第1版
      (3) 《符号学》,克里斯蒂娃著,朱立元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9月第1版
      (4) 《西方二十世纪文论史》,张首映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第1版
      
      
      
      
      
      
      
      
      
      
      
      
      
      
      
      
      
      
      
      
      
      
      
      
      
      
  •      说实话,不是很喜欢这本书的语言,矫饰、浮夸,太过于煽情,情感奔放,再加上译文的原因,大长句读得让人头痛。所以,并没有逐字阅读,而是跳着快读,以把握文中主旨为要。
       但纵使辞藻令人心生不快,书本的思想魅力,仍挣扎着跳脱出束缚它的枷锁,闪闪发光。
       书本对那一时期清教徒思想的虔诚、单纯,以及这种特质所造成的特有的残忍,描绘得极为精当,我很不同意这是一种虚伪,恰恰相反,那时的人非常虔诚,非常真诚,真诚到不自知;而人们在当时宗教的束缚下,仍会有对戴罪同类的爱,仍会有用自己眼睛看世界的本能,仍会有超脱教条的清新思绪。
       书展现了美国的高度自治,人们的民主,哪怕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会由人们来讨论决定;也同时展现了民主的残忍,百姓的暴政,民主是对异端进行压制的制度,有时比权力专制更为可怕,因为在民主下,异端得不到同类的爱与温柔,会被身处的社会舆论活活压制,而主角就是这样一个异端。
       书中刻画了让人难以忘怀的人物形象,坚强、聪慧的海斯特,作为异端,生存了下来,在表面上驯服社会的规范的同时,内心却跳出时代,预见到了在未来,这种遏制人性自由的规范早晚会被砸烂,但她也意识到时代的沉重,并不会盲目向迷惘的女性宣讲应当自由;珠儿,一个可爱的孩子,保留了孩子全部的童真,未受到同时代孩子压抑个性教育的荼毒,但在他人看来,这孩子的不羁不啻为撒旦的礼物;医生,孜孜不倦追求真理的人,却也因为这种执拗陷入另一方向而邪恶,他对疾病的认知我很赞同,肉体上的痛苦,无不有病人精神思想的顽疾作诱因,要想治好病,需要探究病人的性格气质……
       总之,书本精彩绝伦地描述了一个时代,和被打上时代烙印的形形色色的人们。时代的先驱者们痛苦、迷惘、被压制。今天的我们看他们,扭曲至极,不知后世的人类看我们会作何观感~
  •      1- 纤细又纠结的傻逼文科生果然没有好下场【。。。。
       2- 连作者都祝愿男一男二这对死对头在天堂能成为好基友,相爱相杀原来19世纪就那么流行了吗。
       3- 整本书的辞章华丽程度简直闪瞎在下的狗眼,每一行文字都犹如晴天大教堂的彩绘玻璃一样,你要是在教堂里坐着盯着它看久了肯定晕的很。
       4- 整本书我最喜欢的角色是Pearl, 其他几个人虽然描述力度很大,但是说实话你看到他出场你也就基本能猜到他是怎么死的了……
       5- 摘抄一段最能戳中我的段落。用通俗的话说,在老虚那里,grief seed把人变成魔女,在霍桑这里,grief seed把妖精变成人,两者一比,高下立判。
      
      
      Pearl kissed his lips. A spell was broken. The great scene of grief, in which the wild infant bore a part had developed all her sympathies; and as her tears fell upon her father's cheek, they were the pledge that she would grow up amid human joy and sorrow, nor forever do battle with the world, but be a woman in it.
      
      --- Nathaniel Hawthorne, The Scarlet Letter, Chapter 23
  •     通奸而已。
      我看完《红字》只想说这四个字。
      对,没错,是“而已”。不爱自己的丈夫了,和其他人有了孩子。这在现代社会太常见了,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但是,在文章中的那个时代,宗教信仰的力量不容小觑。正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信仰,所以镇上的人才会觉得这事件耻辱的事情,所以海丝黛和牧师自身也觉得这不是件好的事情,所以海丝黛的丈夫罗杰·齐灵窝斯想要报复——报复当中一部分是因为妻子的不忠,也有那么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信仰。
      A字的寓意,相信大家都知道了。
      海黛丝佩戴了A字,这个带有耻辱的标志,她不想离开这个地方,选择带着耻辱住进偏僻的小屋,因为那个他还在这片土地上。她用着自己的手艺养活着自己和女儿小珀尔,这个耻辱的标志由通奸变为了able。她没有怨恨镇上的人们,也没有憎恶他,只是安安静静的生活,并且通过行善来洗清自己的罪孽,最后她成为了人们口中的angel。
      丁梅斯德牧师心中有一个大大的A字,直到她在森林中和海黛丝见了面决定要离开才解脱,或者说直到最后才解脱。一直记得海黛丝和他说的那一段话中说着:那时,我想着自己的遭遇是那么的糟糕——确实很糟糕,千夫所指——也就不想管你怎么样了,你成为了人们心中敬重的牧师,怕是比我好过多了。是啊,这才是牧师最痛苦的地方:海黛丝为他们的错误接受着惩罚,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然后他,却一直懦弱着,逃避着处罚,更讽刺的是,他竟然还在接受着大家的崇拜与敬重,这种内心的煎熬使得牧师的A字比海黛丝来的更为刺眼,更为痛苦。
      罗杰·齐灵窝斯显得尤为可悲。妻子的背叛使得他的人生被蒙蔽了双眼,报复弥漫了他的内心,所以连他的形象都显得那么恐怖。化名来到牧师身边,成为了牧师最亲近的人,却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报复他们。他咬着罪恶不放,就算镇上的人们都已经开始接受海黛丝,他还是努力的想着复仇,所以就当海黛丝想帮助牧师了却心事,一起离开小镇,他也不能放过。难道最后他得到解脱,得到快乐了么?他身上背负的A字难道不沉重么?
      小珀儿是这场“事件”的产物,但是是如此的纯洁。母亲的A字对小珀尔来说,并不是耻辱的象征,而是母亲的象征。
      镇上的人始终是善良的,最后以海黛丝的A字为荣。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A字,或者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罪恶,但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angel。
  •      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可以很软弱,但她要是坚强起来,可以胜过一个男人。审判前面对各种女人的辛辣嘲讽,就像作者所说,女人最擅长将一件小事调制成毒药,海斯特心理要面对多大的精神压力?任何一个柔弱女人在这时都渴望她心爱的人能过来和她一起面对这些不幸。但是,那个他没有站出来,让他们两个在当时犯的所谓的“罪行”,留给海斯特一个人去承担,海斯特没有怨言,只是一个人默默承受着这次审判。
       七年,一个女人含辛茹苦地把珠儿抚养长大,这七年,也是自己让自己面对苦难时更从容。各种苦都是靠自己的忍熬过来的,而这个“忍”和“熬”,对一个柔弱女子是怎样的折磨?
       这种隐忍的女人似乎只会在中国出现,但不知道,原来在外国也会有,觉得外国女人大多都如《飘》上的斯嘉丽一样,通过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是如何坚强,而不是海斯特心理上的默默隐忍。
       她不是像祥林嫂那样抱怨自己的不幸,自己的不幸被我们看在眼里,心疼在心里,我们读者将抱怨留给那个懦弱的牧师。
       不要小看任何一个女人,女人虽娇小,但强大起来,可以胜过一个男人!
  •     总是不能脱离时代背景的画面,总是很静谧悠然的英国乡村美景,总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人物关系。而清教徒的极端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后来却发展到极端,不但迫害异端,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儿童嬉戏也要加以鞭打。
      故事的开端便是"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这株"文明社会的黑花"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因为它"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它那狰狞阴森的外貌,连同门前草地上"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的不堪入目的杂革",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调,然而在这一片灰黑之中,却傲然挺立着一丛玫魂,"盛开着宝石船的花朵",象征着人类的道德……接下来,便出观了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怀抱初生的珠儿,"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尽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令人联想起"圣母的形象"。这样一段栩栩如生的文字,不但为我们展现了人物活动的舞台背景,而且启发着我去思考作品的主题。
      海丝特·白兰是看得见的红字。她的不幸的婚姻,加之两年中丈夫音讯皆无.谣传他已葬身海底,这个孤苦无依的少妇与才貌相当的丁梅斯代尔的爱情便显得合情合理。事情败露后,她被迫终身佩戴红字,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与耻辱。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他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这个勇敢的女性还精心刺绣那红字,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海丝特远不只是个争取个性解放的女人,她还汲取了"比红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恶还要致命"的精神,把矛头指向了"与古代准则密切相关的古代偏见的完整体系——这是那些王室贵胄真正的藏身之地",称得起是一位向愚昧的传统宣战的斗士了。她的这种精神境界尽管没有为她的那些清教徒乡亲和愚不可及的长官们所理解。但无论如何,由于她的合辛茹苦、助人为乐等种两美德,使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的耻辱徽记,面成了"能干"(Able),甚至"值得尊敬"(Admirable)的标志了。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齐灵握斯是红字的制造音。他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躯体,正是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的写照。他选择了让丁梅斯代尔活着受煎熬的复仇手段,实际上成了阻止他赎罪的恶魔。他和海丝特的结合虽然出于他追求家庭温暖和个人幸福的一已之私,但毕竟是一种爱,原也无可厚非;但当这种爱转变成恨,把复仇作为生活目标,不惜抛弃"博爱"的基督精神,以啮噬他人的灵魂为乐之后,反倒由被害者堕落成"最坏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复仇这一生活目标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后也不会得到新生。
        小珠儿则是活的红字,"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这个私生的小精灵和她母亲胸前的红字交相辉映,既是"罪恶"的产物又是爱情的结晶。海丝特把红字用金色丝线装饰得十分华美,小珠儿也给打扮得鲜丽异常。她的美与勃齐灵漫斯的丑形成强烈对比: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识——齐灵涯斯既然是撒旦,小珠儿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合义。恰拾是在这个含义上,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实际上,霍桑在《红字》中要表达的,是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并借以进一步探讨他所关心的"善"与"恶"的哲理。我从中看到他矛盾的用心。爱情本是人类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义,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欢女爱,不再靠上帝创造而由自已繁衍人类,这本身正是"原罪",至于私情,更触犯了基督教的戒律。霍桑虽深受教会影响,但自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爱情早已成了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时时受到歌颂,他即使再保守,也不会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了。于是,书中便处处可见作者难言的苦衷:他虽然谴责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说成是"神圣的贡献",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终成眷属。
  •     “在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四年前的冲动,今日才完成。面对“犯罪”的海斯特·白兰,我的行动力让人笑话了。
      
      大一的时候,英语老师给我们讲了这个故事。也许是老师的口才太好,也许是故事本身吸引,一直以来我对这个故事念念不完。于是,今年闲暇的时候我重新时期了这本书。小说中的描写常常把人物的心理活动放在首位,然而虽然表现力丰富,可是对于我——正好记得过程,而忘了结局的一位不负责任的读者——真的显然有点冗余……
      
      海斯特白兰,这个女人勇敢的让我敬畏。就像牧师所说的一样:”这儿,是他这个女人,在这可怕的时候,以他无力地膀臂,却支撑着我爬上这里,搀扶我不致扑面跌倒在地。“七年前,白兰抱着珠儿走出监狱的大门,独自站在刑台上接受着示众的惩罚。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抵住人性能承受的最大压力,没有说出孩子的父亲。此后,她便带着代表她耻辱的鲜红的A字,与珠儿离群索居,靠做针线维持生计。日复一日,珠儿渐渐长大。白兰给珠儿做了一身红色的裙子。每当珠儿像蝴蝶一样砰砰跳跳时,在白兰的眼里,那就是一个大大的红字,不断地让白兰承受着她的耻辱。
      
      丁梅斯代尔,是一位年轻的才学出总的牧师。在白兰受审后,他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人们总是见他病态的用手捂着心脏。也许人们因为他独特的抑郁气质,也许牧师的才华真的出众,在短短七年,牧师的地位上升到一个可观的高度。但是牧师心里的煎熬却使他不能自拔。在一个深夜,牧师如夜游般出现在刑台边,悄悄的走上刑台。没想到白兰与珠儿此时正好路过。牧师牵着他们的手,一起站在刑台上。突然一道闪电,黑暗中闪现的身影,多么像一个巨大的A字!
      
      在这么多年来,白兰的勤劳,白兰的奉献,白兰的牺牲,镇上的人渐渐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有人说A代表Ability。而在文中,处处透露出白兰更像一个Angle一样,她洗刷着人们心底的阴暗。
      
      这部作品故事尤其简单,说白了就是两个未婚先育的人,女方因为生了孩子叫人逮住了……受到别人直观的折磨。而男方隐藏在暗处,受着自己给自己施压的精神上的折磨。用我的话这么一说,故事显得惨白无味,可是在霍桑的笔下,融入了当时特定社会条件下,人们对于自由的渴望,对于罪孽的救赎,对于近日,人们为白兰的勇气,为美好的爱情,都让我们深深地陷在这部小说中,体会其中的细腻。
      
      
      
      
  •     我更喜欢其前言《海关》。
      书里的故事没离开历史背景,现在看来,这就是个历史故事。
      霍桑探索人性的共性,直到小说结束仿佛也没说太清楚,每个主要人物都是各有打算,各具神性,相互独立,牵强的联系,只是让他们显得不那么没什么关系,其实就是没什么关系。
      作者的笔触尖锐到打破了情节在小说中的重要地位,于是没什么情节,也不需要展现情节,读者被作者强制在其规定的有限想象范围内或者也不需要想象,强制读者去反思其提供的断言是否觉得熟悉,无论是用来套自己还是套他人,我很喜欢这样的文风。
  •     评价给“还行”是因为这本书是世界名著,我的阅读体验不好只代表我个人素质有限。整部书字数不多,情节也比较简单,基本没有扣人心弦或波澜壮阔的情节设置,基本脉络就是:女主角因非婚生女而被带上红字,当地神父是女孩的父亲,因此事饱受煎熬,女主角正牌丈夫隐瞒身份成为神父的朋友并设计毒杀神父。女孩七岁的时候,神父终于决定和女主角及女儿逃跑,但在最后一次布道中力竭而死。真的,就是这么点内容,剩下的就是作者霍桑大段大段地描写人物的心理,描写几个主要人物的思想状态。。而且非常喜欢用排比啊,比喻啊什么的,动不动就是暴风雨啊、孤舟啊、灯火啊、海浪啊啥的,一个心理活动霍桑基本写个500字是小意思。当然啦,文中的三个人物,很明显地感觉出霍桑的暗喻:女主角代表了曾经犯错,却勇敢面对的生活态度;神父代表着犯错后无法原谅自己,永远背负道德十字架;女主角的丈夫无法原谅别人的错误,最终自己也陷入罪恶的漩涡。
       也许是时代不一样了,非婚生子在现代的时代,倒完全不是一件不能原谅的事情,现在可能更多的是给予关怀和同情吧。不过考虑到当时的时代背景,来到北美大陆的基本都是清教徒,对非婚生子这件事也许在当时是无法原谅的。
       这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三个月,终于完成了。由于情节较少,人物心理描写太啰嗦,实在是很奇妙的阅读体验。
  •      昨晚终于是看完了这部小说,虽然是匆匆看了一遍,但是也知道一二内容了。
          
          我鄙视于美国当时的宗教制度,以及人们的毫无自主性的跟随着宗教,那些荒诞又无聊的惩罚制度。我不知道他们的刑罚里是不是有类似于中国满清十大酷刑的项目,但是那些教头一起逼迫一个女人,在我的眼里却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我若是咬紧牙关不说,你又能奈我何呢?但是,如果我是那时候的人,恐怕也许是说不出这类话的和有这类想法的了。从海丝特和丁美斯代尔两个主角的身上看,虽然都有超越那个时代的思想,却又被自身看是兽性和罪孽来说,显然他们的脑袋也是被旧思想禁锢的。可是谁说不是呢?哪一个哲学家、思想家和想法异于常人的伟大的人,不是在时代的历史里苦苦挣扎的,只渴求后来的人们给他们一个死后的,甚至除了警示后人之外就没什么意义的翻供呢?
          
          但是从一个现代的人来看,丁美斯代尔是懦弱的。他在海丝特站在邢台上接受屈辱的时候没有站出来,他怕玷污了他身上牧师特有的圣洁,然而其实呢?虽然他一次次的在人们面前诅咒自己,说自己有罪,但是那样的情景是建立在他未坦白之前的,这样的说辞又何尝不虚伪呢?所以他在内心苦苦挣扎,被现实和他本身的善良本性撕来扯去,所幸他最后坦白了,不然我还真是会看不其他。
          
          海丝特,书中的女主角。不能不说,海丝特是坚强的女人,她的心要比丁美斯代尔坚强得多。然而又有时候她也是飘忽不定的,例如在她不断怀疑珠儿是不是她的孩子,或者珠儿是不是恶魔的时候。一个女人,在周遭的歧视下,带着女儿生活了七年,忍受人们的嘲讽和冷眼。到了后来直接把这些心灵上的折磨当成了惩罚洗礼和磨炼,这样歧视更好。强大的新,就是要在这样的情况下重生的。
          
          再看看珠儿,那个性格阴晴不定的小家伙,不能说我喜欢她,因为那样的性格太任性娇蛮,却也有欣赏的地方。例如大声的嘶叫,吓跑那些欺负她的孩子,她甚至比她的母亲海丝特更加坚强。她知道反抗,并且从不认为自己是错的,有时候,她本来就是对的。还有她源源不绝的生命力,那是一种勇往直前的生命力,蓬勃的,向上的。
          
          罗杰是书中我最为惋惜的一个悲剧人物,哪怕他也许邪恶。罗杰是个身材又些急性的老学者,和年轻美丽的海丝特结合,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了,错在罗杰并不属于爱情,因为他本身应该属于理智个学识渊博。罗杰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洞悉一切,他满腹文学,他知道怎么让一个人信任他,他知道怎么折磨一个人最残忍,所以她把海丝特留给那个红字,在精神上折磨着丁美斯代尔。他是个可以赢得人们尊敬的举足轻重的人,但是他选择了恨,所以一切都蒙上了悲剧。可是他又有什么错呢?依赖想汲取温暖的人儿,本身已经勉强了,她转身投向了另一个怀抱,并且还是以妻子的名义,那个怀抱也是世俗所不许的,不甘心也是一部分原因吧。
          
          那些时代的人们,疯狂信仰着,毫无头绪,毫无主见。说法千奇百怪,荒谬绝伦。这大概是最没有灵魂又最能体现在人群中的形象了。他们人云亦云,把信仰奉为一切,不分黑白。从一开始的开场到落幕,都是这些人的窃窃私语、大声嘲讽、虔诚祷告和善意劝告。然而,人终究是人,有别于世间其他无心无性无灵的存在,他们没有目标的时候盲目信任,用人云亦云麻痹自己,但是是在光明和正义降临的时刻,心灵总是向着阳光的,后慢慢觉悟过来。这么说却不是夸赞那些人,特别和例外是一定存在的。而且,没有光明,心灵依旧可以再次无数回的被麻木和蒙蔽,就像向日的花儿,日落西山时的盲目。
          
          结局最后一幕定格在了墓碑上,那个大大的鲜红的“A”上,这是海丝特和丁美斯代尔的共用的墓碑,他们两就葬的后面的两边。死后终究还是不被允许在一起,但是是在那个时代下最好的结局了吧,既相距不远,又不违背世俗的规定。
      
  •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版本的问题,只觉得这本书的部分语言实在是“矫情”的可以。当然或许是时代变了,人们的口味也在变。那种类似于老式言情风的词汇和语句,于我真的是无法忍受。这本书的最大价值在于——这当然又是我自己的一家之言了——象征化的情节——尤其是红字所象征的某些东西——自由?真爱?每个人看到的或许总有些不同。
      郝思特——我最喜爱的本书人物;
      珍珠——我看不出她哪里可爱了,作者把她描写的很美好,可惜我对她的印象却非常之差。外貌不代表一切,被吹捧的再美丽,也被她莫名其妙的性格搞得不知所以然;
      牧师——很可怜,但他纠结的原因及结局,我无法理解,总之,他的确没有《荆棘鸟》里的那牧师更让人感到有血有肉;
      医生——他到底怎么让牧师受折磨了?作者用十分玄妙的语言描写了不少,可惜我真的真的没看出来。
      In brief,这本书没有想象中那么令人震撼。
  •     在《十日谈》里,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想信仰上帝,不远千里找到了一个她崇拜着的教士,想让他作为引路人,那个教士对她进行的宗教教育不是从《圣经》开始,而是从人体构造开始,他象《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的托马斯一样,果断地对那个少女说了一句“脱!”
      
      
      
        少女发现自己的身体构造和那个教士的不一样,问,你的身体怎么和我的不一样啊,那个教士说,这就对了,不一样那是因为我的身上有魔鬼,少女说,那我怎么没有呢?教士说,你虽然没有魔鬼,但是你有地狱,来来来,让我们把魔鬼放在地狱里去吧。
      
        霍桑的《红字》无疑是这个故事的另外一种版本,记不得那个作家说过一句,所有的名著里只写了两个字,那就是:通奸,《红字》当然也不例外。
      
        海丝特. 白兰是一个善良、美丽的英国姑娘,不幸嫁给了一个畸形的、伪善的老人而断送了青春,故事开始的两年前,她由阿姆斯特丹移民马萨诸塞州的波斯顿。途中她的丈夫被掳失踪,在寡居生活中,海丝特. 白兰与牧师狄梅斯迪尔相爱并生一女。事发后加尔文教政权将她作为一个训诫罪恶的一个标本,罚她带红A字(即英文通奸Adultrey一词的第一个字母)忍辱含垢度过一生。牧师狄梅斯迪尔虽未公开暴露,但终因不堪海丝梅. 白兰的丈夫罗杰.奇林沃思的追逼和精神上的折磨而身亡。
      
        这无疑是一个悲剧故事,这个悲剧故事想再一次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这个世界需要某种秩序,这个秩序有时是宗教,有时是法律,有时是道德,有时是别的一种什么东西,一旦有人胆敢向这种秩序挑战,除了身败名裂,家破人亡之外,不会有什么好结局。
      
        “。。。。。至少,他们总该用烧红的烙铁烙海丝特.白兰的额头。我担保,海丝特太太将会因疼痛而有所畏惧。不过,她那个烂污的女人并不介意他们在她的罩衫的胸口上贴上什么!喂!你们看,她会用胸针或其他异教徒装饰品一类的东西遮住它,于是也就满可以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了。”
      
        这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呼声。看,一旦有人向这种秩序挑战,群众要求惩罚她的呼声有多高,但这个勇敢的女人誓不低头,她“明白自己的本分,便登上木梯,站在比街道高一肩的地方,向围观的人群展示自己。”即使她以前过的生活是“靠糜烂的养料苟活着,犹如残垣断壁上的一簇青苔”,都不能成为她叛逆的理由,她必须为她的叛逆付出代价。
      
        “这是真的吗?她猛力地将孩子往怀里搂,让她哭喊;她俯视胸口的这个红字,甚至特地用手去抚摸它,目的是让自己确认这婴儿和耻辱可是真的?是的,这些就是她的现实,其余的一切都已烟消云散。”
      
        于是这个女人开始了她整整七年,不不不,也许是一生的受难历程,当然还有她的爱人 狄梅斯迪尔,和她的孩子小珠儿。
      
        这个女人想用善行来赎自己的罪,她做的好事比一个真正的虔诚的教徒还多,比雷锋还多,但这一切并不能减轻的她的罪孽和耻辱。
      
        “阴险的清教徒法庭所发明的永无休止而又层出不穷的审判不断地变尽花样来折磨她,使她的内心无时不处在痛苦的悸动之中,牧师在街上向她发布一通训诫词,准会招来一群一面呲牙讪笑,一面蹙额鄙视的人将这个可怜的负罪的妇人团团围住。如若她踏进教堂,正当她满以为可以分享上帝这宇宙之父的安息日的微笑时,却每每不幸地发现,自己正是讲演的题目。她对孩子也心存畏惧,他们先是让她走过,接着远远跟着大喊大叫,他们信口开河;这在他们是无所用心,可她则胆颤心惊。”
      
        海丝特在耻辱中如此痛苦,狄梅斯迪尔感觉到的耻辱和痛苦一点都不比她少。
      
        “海丝特,你是幸福的,你能公开地将红字戴在自己的胸口上!而我的红字只能神秘地燃烧!你未必知道,在经过七年的欺骗的折磨以后,在看到一双眼睛认清我是什么东西时,我体会到的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要是我有一个朋友――或者,哪怕是最坏的敌人,在我受到别人的赞扬极感痛苦时,我能随时去他那里,告知他,我是一切罪人中最坏的一个,我想,我的心也许可以得以生存。”
      
        可怜的人,在一个虚伪的秩序构成的社会里,还要求自己诚实,不痛苦才怪呢。
      
        这个女人就这样在绝望中耻辱着,她似乎有所顿悟,她之所以要遭受永无休止的惩罚,并不是她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行,而是,这是一个由秩序构成的世界,这个世界会惩罚一切胆敢向这个秩序挑战的人,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她终于想逃走了,逃在秩序之外,她对他的爱人狄梅斯迪尔说:
      
        “你应该将这一切抛掉!当你循着森林小道前进的时候,不要让它拖着你的脚步;如果你愿意渡海远去,可不要将它装在船里,把这一切悲惨和毁灭就地留下。不必再与它叫缠!让一切重新开始!只因为一项试验的失败,你就放弃一切可能吗?不能这样!未来充满着机日遇和成功。还要幸福可以享受!还要好些事需要你去做!变虚伪的生活为诚实的生活吧。”
      
        但一切并不简单,他们的出逃计划早已在海丝特的丈夫的掌握之中,他并不来揭穿他们,而是要象撒旦的影子般追随着他们,让他们永远生活在噩梦之中。
      
        那个怯懦的牧师终于垮掉了。
      
        “我怕!我怕!或许真的是,我们忘记了我们的上帝;我们彼此亵渎对方灵魂的尊严,因此,我们关于日后将在永恒和纯洁中团聚的希望注定是徒劳的。”
      
        这个男人终于在海丝特的怀里死掉了,并且永世沉沦,万劫不复。
      
        应该说,这是我看到的有关“婚外恋小说”中,最满意的一本,我就喜欢看见希望自己死掉的男人死掉。作为一个善良人的,诚实的人,一旦陷入婚外恋的迷局之中,就走入了一种困境,即使没有外部势力的围剿,自己也会走入困境,不用上帝来宣判什么,自己就会将绳索套在自己的脖子上。不可能将灵魂的完美和爱的火焰一起打包。在《逾规的罪人》中,男主人公因走不出这种迷局而自杀身亡,在《失乐园》男女主人公也只在极乐的颠狂中双双死去,在《廊桥遗梦》中男女主人公为了“不把幸福建立在别的痛苦的基础之上”,杀爱成仁,但他们对于他们自己来说,是诚实的吗?
      
        当然,在皮皮的小说里,我看到了光明的结局,“于是他们幸福地生活着。”但我不相信那是真的,起码没那么简单。
      
        那些熄灭了爱的火焰的人是有福的,那些能为爱不顾一切,不惜一切代价的人是有福的,那些既企求爱,又冲不破外在的或内在的秩序的人呢?
      
        “我们不能再相会吗?我们不能在一起度过我们不朽的生命吗?确实,确确实实,为了赎罪,我们彼此尝尽了人间的悲凉!你在用你那双明亮的眼睛审视着来生,那么就告诉我,你究竟看到了什么?”
      
        狄梅斯迪尔用他的死做出了回答。
      
      
  •     霍桑的《红字》,过滤了那些繁琐冗长曲折的字句之后,本质上的故事很简单:女人和牧师通奸,后因女人怀孕产下一女,被当局发现处以佩戴红字A以示警惩,而通奸的另一个当事人牧师则没被发现,却深受良心煎熬;与此同时则是女人原有的丈夫,作为牧师的医生出现在其生活中,并实施自己的报复计划。最后,牧师说出内心的秘密而坦然受死,医生满腹仇恨随之宣泄而同样死亡,只留得女人和女儿生活于世,红字A也慢慢地完成符号意义的转变。这么一写下来,这个故事真说不上有多精彩,而关于红字A的意义的阐述,也是比较明显的。所以,老实说,这并不是一个吸引人的故事。
      然而,霍桑在这个故事里面加入很多宗教的思考。神啊牧师啊布道啊上帝的荣光啊等等词汇则是频繁出现,对于一个不信基督抑或其他宗教神的人来说,每看到这儿就十分痛苦。那是一种不理解不愿了解而产生的纠结。书中的男主人公个作为一个牧师,为了凸显其内心的煎熬,上帝和撒旦像龙套似的不断上场下场;女人的审判也是由于宗教和法律共同完成的;书中每一个人,除了西宾斯太太,都囿于这样的环境中无法解脱。任何别的想法,都会被视为魔鬼的诱惑。这就是新英格兰的土地,这就清教徒梦想中建设的乐园。可是太多的清规戒律,却又是磨灭人性的。《红字》这本书,整个基调便是如此幽暗而毫无色彩,即便有所谓的上帝的荣光,我想大概也是如冬天偶尔穿透浓厚云层的光线一样,冷冽而短暂。是否少些那样的极富清教意味的故事叙述,书会更精彩一些?
      我想自己目前还不能回答。一来不曾了解霍桑的生活经历,二来也对加尔文教所知甚少。只是因为这本书让我读得不舒服且隐隐有种不明所以的梗塞感,所以忍不住发问一番。有些故事注定就是这么风格明显而恰好不是自己的菜!
      哦对了,关于这本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插图本《红字》中的插图,我想说,真 是 他妈的 烂透了!
  •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大三,那阵子我选了一门美国文学,我的教授是一个Middle age的女人,留过洋,带过许多博士,喜欢穿绸缎真丝。从她神采飞扬的作品评析中我大致听出了她对这部作品的喜爱。但当时我对它并不留意,看完那几页英文选段也作罢了。不过我记得它的的名字《红字》和它的作者霍桑。
      
      再次接触是在大四的时候,那时课很少,闲来无事我跑去跟大三的学弟学妹们蹭课。当时去蹭的这门课叫“中国现代文学”,主讲是一个中大的博士生。我听风同学提过他。因为是外系的缘故他课后还会问问我自己讲得怎样,自己到底消化了多少。我也读过他的一本比较青涩的小说,从交谈中我能感觉到他是一个羞涩的,执着的,有责任感的,追求完美的人。他对知识的渴求以及对自己囚徒般的自制与压抑一直让我震惊。然后得知他各种版本都读了N遍。
      
      然后我才开始了第一次的阅读。
      读的是中译本,译文不算生硬,表达却是直白的。故事情节无疑要比词句更为引人入胜。人物的形象相当鲜明,各自的心路历程在译者的笔下是赤裸裸的为人鲜知。海丝特直面众人的指责唾骂时间的勇敢坦荡,与牧师的怯懦一直对比着反复出现在我眼前。小说在深入谈论宗教信仰与救赎这个话题之前先让很多读者感受到了在爱情面前,有时候女性会比男性更有承担的胆量,和面对的坦然。小说里的海斯特与牧师在“犯罪”后,分别以两种不同的方式来承受苦痛折磨,进行自我救赎。我不能说只有海斯特的救赎行为才是深刻的,相反,我认为她与牧师的就是都是震撼的揪心的。
      
       小说中的红字,我曾经的那位professor曾经跟我们说过,有几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红字A代表Adultery,即通奸。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和年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生下一个小孩,为了保护牧师,海丝特独自一人承担了罪过,被“示众”三小时。并被惩罚戴上红色的标志A。对于海斯特而言,世界是吵杂的,她生怕这些唾骂的声音会将自己和女儿淹没。她的内心是日趋平静的。从罪恶到光明,她完美地完成了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在精神上得到升华和蜕变。
      
         第二层含义,红字A代表Able,即能力。海丝特在一个远离人群的地方孤独地生活,把唯一的爱都放在孩子珠儿身上,她以做针线活养家糊口。这时A代表海丝特的能力:生存能力以及高超的手艺。
      
         第三层含义,红字A代表Angel,即天使。海丝特并没有因为受白眼而怀恨在心,而是热心地帮助别人。后来,由于她的这种美德,大家认为A是美好的象征。 Angel我想还应该代表着海丝特的女儿珠儿,一个纯真无邪的生命。
      
      不知道为什么在完成《红字》的阅读后,我时常将那位讲师的自囚与《红字》里海丝特的自赎联想到一块,从目的来看,自囚与自赎都是一种隐忍的修炼,都是在精神上的一种自愿的折磨。前者是源于鞭策,后者是源于罪恶,归根到底两者都是一种自省过后的自我约束。两者总是相伴出现,相伴离席。
      
      anyway红字是一个标志,是别人赋予的,是约定俗成的。罪,只是因为亵渎了神,只是别人,乃至自己对自己的束缚。每个人都能够洗清,只要你愿意,只要你努力。别人的眼光并不是评论事情对错或罪恶与否的唯一标准,重要的是我们做事,要对得住自己。
      
      每个人的心里面都有着一个,或者更多的letter A。问题是,你的是哪一个……
      
  •     那个时代当中,属于清教徒的他们,追求的是一种圣洁的灵魂。他们过著简单的生活,严肃的面对他们的生命。
      
      如果牧师和海丝特是个无神论者,他们大可以很快获得平静。但在他们那个时代,责任的意识是何等的强烈,他们对于彼此的灵魂尊重,以至于他们如此严肃的来看待自己犯罪的问题。因为在他们心目中,犯罪相当于对神的亵渎,是不能像旧教一般买赎罪券还债的,但他们是多么渴望仍成为圣洁,是可以上天堂的,所以海丝特在这样的光景下才这样的渴望可以藉著苦难拉洗清她自己的。
      
      于2004-11-19 23:06
      
  •     在一次美国文学的课程上,我们有机会看了罗兰•约菲执导,戴米.摩尔、加里.奥尔德曼、罗伯特.杜瓦尔主演的《红色禁恋》,这部是以霍桑的著名小说《红字》为剧本而改编的电影。以《红字》为剧本的电影有几个版本,这个版本则是改了小说的结局,顺应了观众的心理,最后是happy ending。
      就是这部电影让我有了足够的兴趣去看原版小说。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勇敢追求真爱的故事。整部小说看下来,给我印象最深的场景还是在菜市场的邢台上。在那里,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抱着刚出生的小珍珠,佩戴着代表“通奸(Adultery)”的红色字母“A”,站在邢台上饱受着众人的热嘲冷讽;七年后,与其有恋情的牧师狄梅斯代尔也在众人面前卸下崇高的地位,承认自己多年前犯下的错误,敞露了自己胸口的烙印“A”。邢台,仿佛代表了罪行和忏悔,贯穿了整本小说。
      海斯特无疑是小说里最坚强的人。她接受牧师们的审讯时坚决没有把那个“他”说出来,她生下女儿时取名为“珍珠”视为上帝赐的礼物,她把佩戴的红字绣得十分精美不以其为耻,她把小珍珠养育成了快乐的小精灵,她坚持不让狄梅斯代尔不说出自己的罪行而选择了自己承受,她依然坚信自己的爱情是上帝可以原谅的,她佩戴的“A”从刚开始的Adultery逐渐变成Angel,Able……
      有一些评论说迪梅斯代尔是虚伪的象征,但是在我看来他也对自己的错误已经付出了应有的惩罚。虽然海斯特的惩罚足够让自己难受,但像迪梅斯代尔所说的,海斯特可以向所有人坦诚自己的罪行,而他自己却要默默藏在心里,承受这种精神的折磨。在最后,他袒露了胸口的红字,我相信那一刻是他一生最为轻松的时候。
      小珍珠在小说里是必不可少的元素,因为她象征了两人禁恋的结晶。尤为深刻的是,小珍珠一直在问海斯特为什么牧师要用手按住自己的胸口且脸色苍白。仿佛幼小的她知道迪梅斯代尔胸口藏了秘密似的。在森林里,海斯特带着小珍珠与迪梅斯代尔偶遇了。当时,海斯特摘掉了胸口的红字,可是当她喊小珍珠与迪梅斯代尔一起相处时,小珍珠却因为母亲身上没有了红字而发脾气。虽然两个大人都知道“A”代表的是什么,可是小珍珠觉得那是母亲特有的,也是自己所喜爱的,所以母亲不应该放弃她。
      在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每个人都有可能经历一段不可告知的恋情。虽然两人在一起很幸福,但是却不能抛开世俗的眼光,多多少少会有点忌讳,这样,心里就会有疙瘩,精神就会受到折磨。追爱真爱的勇敢,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这种信念。人,往往会被那些闲言碎语所打败。可是,如果没有一次真爱,那人生少了很多色彩。
      寄望以后的生活能多一点勇敢与自由!
  •      本想写许多,就像以前的许多震撼心灵的作品一样。但每次都无从下手。
       宗教的原罪,对于我们这些无神论者来说,太过陌生。但后天所犯的罪恶,只要还有一丝人类的情感,无疑会感到愧疚。海斯特的赎罪,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辉,堕落之后,迷途知返,仍是伟大与纯洁。丁梅斯代尔,7年里,在布道时,所受心灵与上帝的折磨与拷问,最终摧毁了他。结局的坦白,完成了一次救赎。他的坦白,也让一直想报复的齐灵渥斯——潜伏在丁的身边7年之久,一年后死亡。他们的女儿珠儿,似乎是那里唯一无罪的自然人,没有受到过宗教的洗脑,天性与野性让那些文明的牺牲品顿时黯然失色。
       一上午的收获,却一直值得珍藏。卡尔维诺的《为什么读经典》里说,经典就是那些今后会构成我们人生经历的东西,虽然当时我们可能因为太小或其它的因素未能完全读懂,但当我们达到了相应的阶段时,就会为我们的人生提供滋养和启示。(大概意思是这样)
       故事就不叙述了,震撼常在。
  •     人能够形成原罪的观念后,马上就求助于对心理的隐秘——或者,用分析的语言说,压抑就开始了,任何被隐藏的秘密东西都是一个秘密,保持秘密就像心理上的一幅毒剂,它使保密的保有者与集体疏远,这种毒剂在小剂量的时候可以是一副无价的良药,甚至是人格分化的必要准备. 情况确实如此,以至于在原始阶段,人就感到一种不可抗拒的制造秘密的需要;保有秘密使他免于完全融入集体生活的无意识当中,并因此免于致命的心理伤害。
      
      不管几个人分享一个秘密多么有好处,一个纯粹的私人秘密却有着破坏性的作用。它就像一个犯罪感的重担,割断了不幸的秘密保有者与他的同胞们的联系。但是如果我意识到我们隐藏的是什么,比起我们不知道压抑是什么,——或者甚至不知道我们有所压抑——造成的损害就会小得多。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不仅仅有意识的使某一内容私人化,而且甚至把它对自己也隐藏起来。于是它从意识分离出来,变成一个独立的情结,独自存在于无意识当中,在那里它不会被意识纠正或者干涉。这个情结结成了心理当中的一个自主部分,经验表明,它可以产生一种特有的幻想生活。我们称之为幻想的东西不过是自发的心理活动;每当意识的压抑行动放松或者停止的时候,它就冒了出来,比如在睡眠中。在睡眠中,这种活动以梦的形式表现自己。
      
      因此总的来说,一个无意识的秘密比一个有意识的秘密更为有害。我们看到许多病人在生活中处于艰难的境界,天性脆弱的人可能会被这种境况逼得自杀了。这些病人有时也有自杀的倾向,但是由于内在的理智,他们不允许自杀的强烈要求进入了意识。然而他在无意识中保持着活跃的状态,由此造成各种各样的危险的事故——比如面对飞驰而来的汽车突然晕眩或犹豫不决。如果有可能是自杀的倾向变为有意识的,那么常识就可以有效的干预它,病人就能识别并且避免那些诱使他们自我毁灭的情况。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每一个个人的秘密都有一种原罪或犯罪的作用——不管从普遍得到的立场来看它是不是一个错误的秘密。秘密的另一种形式是“克制”行为——通常他是对感情的克制。。。。。。。。当自我克制只是个人的事情,他就可能与个人的秘密同样有害。从这种自我克制之中,产生了我们所熟知的过于讲求道德的人所常有的恶劣情绪,和暴躁易怒。被克制的感情也是我们隐藏的东西——我们甚至可以对自己隐藏这种东西——男人尤其精通这种艺术,而女人除了个别人以外,天生就反对这样伤害它们的感情。当感情受到克制时它容易向无意识的秘密那样孤立和扰乱我们,让我们背上沉重的负重感。如果我们拥有一个没有被人类掌握的秘密,,自然就会恶意的对待我们,与此相同,如果我们对同胞们克制了自己的感情,他也会怨恨我们,自然绝对统合这方面的真空,从长远来看,没有什么比克制感情所带来的人际关系的不冷不热的和谐更令人无法忍受的了。我们愿意保密的往往是受到压抑的情感,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什么东西真正称得上是秘密,只有完全可以表达出来的感情,他们在某些关键时刻受到压抑而变成了无意识的。
      
       隐藏秘密和克制感情都是不良的心理行为。最终,自然会带着疾病来拜访我们。克制只有在自己做,并且为了自己做的时候才是不健康的。就好像人天生就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要从他的同胞身上看到所有那些阴暗的,残缺的,愚蠢的和罪恶的东西——因为我们为了保护自己当然把这些东西作为隐私。可是在自然看来,隐藏我们不止一种原罪——就如同完全生活在卑劣的一面一样。人类似乎具有一种良心,一个人必须在某个时候停止保卫和维护自己,承认自己会犯错误和人性的,不管自己的自尊心付出多大的代价。如果他不这样做,良心就会严厉的惩罚他。除非他这样做了,否则就会有一面厚得无法穿透的墙把它隔在外面,使他不能体会到作为人群中一员的生活经历,正如希腊谚语所说“放弃你所有,然后你就会获得”
      
      那些卑劣的甚至是毫无价值的东西也作为我们的影子属于我们,并给我们以实体和重量。如果我们不能投下影子,我们怎么能是实体呢?如果我们想完整,我们也必须有阴暗的一面。而且只要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影子,我们也就会记起自己跟每个人一样也是人,
      
      只有借助于倾诉,我们才能投入人性的怀抱,最终从道德放逐者的沉重负担下解脱出来。通过宣泄而治疗的目标是完全的倾诉——不仅仅在理智上承认事实,而且用心灵肯定事实和真正释放受压抑的感情。
      
  •   强大……
  •   哈哈,你写的每一句都深得我心!
  •   我也觉得很矫情…
  •   现在的你,不敢再踏进这迷局了吗?嘿嘿。。。
  •   呵呵,这迷局是冰火两重天的体验!会上瘾滴,一般人没这功力哦
  •   医缘-星子,看来你深有体会啊,嘿嘿。。。你这家伙,看完也不吱一声。
  •      那些熄灭了爱的火焰的人是有福的,那些能为爱不顾一切,不惜一切代价的人是有福的,那些既企求爱,又冲不破外在的或内在的秩序的人呢?
    +
  •   所以,现在完全相信了人之初性本恶了。从亚当夏娃在伊甸园里食禁果开始,人类就不再是上帝创造的完美生物了,也有了欲。而这里的情欲还有其他道貌岸然的旁观者的嫉妒,都真的让人难以再相信性善的存在。都是可怜人啊。
  •   为什么看完之后我对这本小说的理解完全颠覆了??
  •   是我中学时读过的最让我悲伤的小说。瘦竹你这一写,我又要重看了。
  •   人真的能通过行善完成从Adultery到Admirable的救赎么……
    还是根深蒂固的观念犹如嵌入身体里的红字一般无法抹去呢……
  •   是的,名著就应该写通奸
  •   最近因为要写读书报告 才拿起这本书 。
  •   -_-恩呐,比心机的!
  •   恩,我觉得对A的那三个释义写的真不错。多谢啦~
  •   -_-嗯哪谢谢。多交流……
  •   A代表整个美国 AMERICA
  •   -_-对呐亲这绝对是有道理的……
  •   对于海斯特而言,世界是吵杂的,她生怕这些唾骂的声音会将自己和女儿淹没。她的内心是日趋平静的。从罪恶到光明,她完美地完成了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在精神上得到升华和蜕变。
    我觉得你这些说的比较好,正好解了我最近的一些疑惑。想我考研时期,天天泡在图书馆,哥们功课都有条不紊的进行,那时的我心里却是很平静,真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向考研路。但是自从上了研究生之后,看见身边的一票一票的好友都成群结队,看到同届的人在本行业高谈阔论,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不能静下心来了,我开始抱怨周围的环境和周围的人,并且做出许多现在看来都太过可笑和伤害别人感情的举动。我一直试图让自己能静下来,好把精力投入到符合我身份的事业当中,可是每次都只能持续很短的时间。现在我明白,为什么每次读到朋友对我一些诚恳的批评时,我反而能安静下来。我所缺少的是对过往所犯错误的认识、救赎和改正。当人伤害了别人身体时,我们可以通过监狱来拯救他;而当我们伤害了别人的感情时,或许自囚才能使自己承担所犯的罪孽,才能得到精神的自赎,最终趋于平静
  •   -_-我很赞同你的说法。人一辈子只有自己才清楚自己做过些什么。自囚是为了自赎。也是为了使人生得到更好的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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