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

出版时间:2002-3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美] 菲茨杰拉德  译者:巫宁坤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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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了不起的盖茨比》描述了出身贫寒的盖茨比如何历尽艰辛不择手段地攫取财富,最终从一个穷光蛋变成人们心中的“了不起”的豪富,却又如何苦苦追求初恋时由于贫穷而失去的情人的故事,再现了美国20世纪爵士乐时代的社会,揭示了“美国梦”的诱惑和破灭。

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矩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最后一个巨商》(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书籍目录

前言
1 了不起的盖茨比
2 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
3 五一节
4 刻花玻璃酒缸
5 冬天的梦
6 重访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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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4条)

 
 

  •     小说讲了,债券公司的小职员尼克来到东部,住在了东卵的一所房子里。后来去了住在港湾对面的远方表妹黛西家,并认识了黛西和他的丈夫汤姆。黛西和汤姆的生活富贵而庸俗。黛西明知道汤姆在外面有情人,却不愿意离开,而汤姆则每天生活非常空虚。 后来尼克又认识了盖茨比,盖茨比总是在家里举办盛大的party。盖茨比主动的邀请并认识了尼克。后来尼克才知道盖茨比希望尼克安排他和黛西见面。于是尼克才知道盖茨比一直喜欢着黛西,并且两人之前有过一阵浪漫的回忆。
      
      尼克终于安排了盖茨比和黛西见面,两人也是旧情复燃。于是一天五个人:尼克、汤姆、黛西、盖茨比和丹尼一起进城,将一个旅馆了,汤姆和黛西和盖茨比将一切都坦白了,三人都非常激动。汤姆和尼克,丹尼留下。而盖茨比和黛西先走。在回家的路上,黛西开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莱夫特。而之后汤姆成功的告诉了莱夫特的丈夫约翰逊,是盖茨比所做。于是约翰逊强杀了盖茨比后自杀,故事结束。
      
      作者准确的写出了盖茨比一直把黛西当做自己心目中的绿灯,记得那间屋子,黛西给自己的回忆。而黛西的声音里面充满的了钱的味道。当盖茨比还认为自己和黛西已经符合,并在黛西撞了人之后,还是想如何帮黛西顶罪的时候,汤姆已经让盖茨比顶罪,并且带着黛西远走他乡了。
      
      现实就是如此的赤裸裸,有的时候你付出一切所追求的东西,或许不过是个幻象。正如盖茨比之于他的爱情,他为之花了五年的时候,从一穷二白变成富甲一方,最后蒙冤而死,所付出的爱情在黛西的眼里不值一文。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体现在每个人的身上。记得自己小时候特别不能理解现实,看到书中的黑暗面,总是觉得为什么这些要是这么坏了,比如看到清政府签卖国条约,就以为那些人天生就是坏蛋。长了以后,走向社会,总是以为是人都是一心向善,总是想帮助别人,甚至有的时候心甘情愿的牺牲自己去帮助别人,结果也没得到好评。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这种经历,有自己心目中的一盏绿灯,那么只有两种选择:1) 放弃这盏绿灯,像汤姆,黛西这样生活未必不好,或许像《人生的枷锁》中的菲利普一样,在摆脱各种枷锁后意识到生活不过是编织一条地毯。 2)继续自己心中的绿灯,并且无怨无悔。我想对于盖茨比,或许与黛西的爱情就是他生命的一切,如果没有爱情,生命对他来说也就没有意义。那么我们就要做好这种准备,可能绿灯永远无法触摸到,甚至只是一场幻影。
  •     朱老师课上一直推荐这本书,她说这可是美国最好的小说,那才是真正的美国梦。
      
      关于美国梦
      
      小说的结尾写到盖茨比的父亲为盖茨比送葬,他给Nick看了盖茨比之前每天的学习计划,从早上六点起床几乎是一直忙碌到晚上。后来盖茨比凭着自己的努力捉住了获得财富的机会,最后他实现了自己的美国梦。我想小说被列入美国中学教材和这一方面有很大关系吧。美国梦就是凭着自己努力终究有一天能够获得财富权利地位。这类题材数不胜数了,前一阵子刚刚回看《当幸福来敲门》 。
      
      关于盖茨比对黛茜的感情
      
      盖茨比对黛茜的爱恋从头开始没有动摇,只能说是没有动摇,其实他最后也知道黛茜不会来看他。小说里面提到那个下午盖茨比知道黛茜不会来电话了。但是盖茨比还是甘愿为他一直爱慕的那个人去死。与Tom和Daisy相比起来嫁祸Gatsby,更能反映那个物欲横流时代的丑恶。Gatsby的豪宅举办了无数场盛大的Party,可是当盖茨比死去却没有一个人为他送行,让人心都落到了谷底,只有小说的见证者Nick信任和崇拜盖茨比。
      当然了菲茨杰拉德欲以盖茨比来写自己,盖茨比可能是他理想的化身吧。盖茨比最终为了自己的信仰死去,他应该知足了吧。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只是最后一句,逆流而上,回到过去。难道再努力梦想也只是梦想吗?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吗?我还是相信会有更好的结果。
      
  •      最讨我喜欢的恐怕是《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里那种被命运怂恿的没法推脱的毫不迟疑的冒险。但心里始终放不下读了这许多遍盖茨比。
      
       很多年了我始终都没能分清,我是想要爱一个盖茨比,还是我想要成为一个盖茨比。
      
       每当一场趴体刚刚开始渐入佳境的时候,都有一种洞察到行将结束的黯然,忍不住心内一酸,无数次想要洒脱的忘却这一无用的牵绊念头,但总无济于事。这股失落有时甚至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欢愉,以至于觉得倒不如从来没有开始过。我不知道这一桎梏只是我自己的古怪性情,还是人之常情。但与此相悖却又同根同源的束缚是,对期待本身的期待,着实多过于期待的客体。这一对矛盾如此纠缠,难舍难分的植入骨骼,渗入肌理,想分一杯五味杂陈的羹。
      
       从不结束的狂欢它其实从来没有开始过,我明白。但这不会让我更好过。
      
       在心情和状态糟糕的时候我总是需要读一读盖茨比。每次都像是重返一个坠落向深黑悬崖的场景,那个静止的漫长瞬间里,轻松张开的四肢,无法控制的沉重躯体,不自觉地期待又怨恨着的崖顶的灯,在我面前触手可及但遥遥无期。于是又可以再次深信不疑,没有人可以救我,我只有我自己。你不会相信我有多感谢这个念头。总是无情的人,才会相信爱情。
      
       每一个不得善终的爱情故事里,都有一个看上去安然无恙的人。ta稳如堡垒,大势在手;或者ta懵懵懂懂,不知何求;或者ta入戏已久,不得脱身。总之ta或者被认为可怜,或者被认为可恨,但总不会被偶然忘记。ta的苦恼与难处恐怕并不见得比那个受了创伤的人少,但能忍得咬着牙全往肚里吞,于是谁都当了真,不管是真的快乐还是逼真的快乐,都成了真的快乐。快乐的人总是快乐,贪婪的人总是贪婪。久居一隅平淡度日,之于一人是恩赐,之于另一人兴许是苦刑。他们彼此之间并不是不互相明白的,但觉得过一段时间ta就会回心转意了。
      
       说到底,图慕虚荣也罢,爱财如命也罢,惺惺相惜也罢,心意相投也罢,无非都是追求些自己想拥有的可得或不可得东西,有什么不同呢。不考虑天赋点加在哪里的话,经营一段感情并不比赚钱更容易。觉得钱很重要,觉得才华很重要,觉得地位很重要,觉得性格很重要,无非都是个人的世界观不一样,其他有什么不同呢。其实我真是羡慕因为钱而在一起的双方,那个有钱的人和那个没钱的人。只是因为对方有钱就可以包容其他缺点的没钱的人,不计较对方是不是只因为钱和自己在一起的有钱的人。难道这不是爱情么。我恐怕是做不到的,所以真是羡慕。
      
       但着实很美。飞浮起来的帷幔,粘稠炙热的空气,吻她之前的停顿,花房门外的徘徊。一会是落着雨的午后,一会是静悄悄打开的小窗。无限闪回。人声鼎沸都不见了,酒只为一个人开,舞只陪一个人跳,奇妙的话只想说给一个人听。这种雀跃,是把灌满冷水的气球握在手心,轻轻一用力就传递过来的饱满的膨胀和震颤。它那么凉,却晃得好烫。好怕它会碎,但又笃定它不会。即使是在犹豫的时刻,也始终相信自己的相信。于是又可以度过一日了,不管忍耐着自己身在何处。
      
       我怕是无法拥有一个盖茨比,所以我愿意自己做盖茨比。
      
       让我给你所有我有的吧,只要你要。
  •      这篇小说在文坛里久负盛名,拿到书以后搁置了三年,才翻开来读,第一遍读完,除了很多不太理解和迷茫,没有发现想要的惊喜。也许是抱了很大的期望而来,继而理解力有限,又实在匆匆的观看故事情节,束缚了自己的视野,没有仔细寻找到小说中的精华,在看的的时候,许多精致和美好就开始闯入脑海。
      
       小说的故事情节很巧妙,一直能够让读者跟着故事发展不停往后看,又不忍错过过程当中的精彩。盖茨比自己发家致富后,慷慨的招待着周遭的大部分不认识的人,通过尼克的眼睛,描写着宴会的奢靡和排场,足以令人咂舌。盖茨比的慷慨,那个美丽的大房子,自始至终也不是尼克,也即作者认为是盖茨比了不起的地方。而当尼克知道盖茨比买下那座房子是因为黛西就在海湾对面时,“这么说来,六月里那个夜晚他所向往的不单单是天上的星斗了。盖茨比在我眼中有了生命,忽然之间从他那子宫般毫无目的的豪华里分娩了出来。”盖茨比的了不起浮出了水面,故事早期的铺垫渐渐清晰。他是为着心里的那个真挚的爱人,而默默做着一切,“他居然等了五年,又买了一座大厦,在那里把星光施与来来往往的飞蛾——为的是哪个下午他可以到一个陌生人的花园里坐一坐。”
       然而随着情节的进一步发展,黛西却不是值得盖茨比这样付出的女人,物质而自私。巧合里盖茨比死于非命。黛西有责任、汤姆有责任,最为悲惨的莫过于,尼克为了盖茨比的葬礼奔走时,只有他可怜的老父亲来参加,老人依旧为自己发迹的儿子而骄傲。生前,盖茨比是那样的慷慨而呼朋唤友,死时却是那样凄凄惨惨、冷冷清清。让人心生悲凉。
      
       结合作者的生平,许多人物都是以自己为原始写照。盖茨比为了心中的黛西而做了很多事,而作者自己退伍后,自己谋生,收入微薄,随即遭遇未婚妻的退婚,而在《人间天堂》发表后,又如愿娶到嫌贫爱富的妻子。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小说是现实生活的写照,机具讽刺意味,曹雪芹以自己为原型写着《红楼梦》,菲茨杰拉德以自己为原型写着盖茨比,一样的让人动容。
      
  •     这是一本让你看完后会唏嘘不已的书,然而,故事本身和书名一样充满讽刺。盖茨比算是伟大吗?作为军人他获得了上校军衔与荣誉,却不得不靠着欺骗来得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为了成功,他不惜放弃真实姓名,靠着投机倒把获得巨额财产。
      
      然而,假使盖茨比只是这样一个利欲熏心,一心想要攀龙附凤的人,那么,他充其量只能是一个在金字塔结构的世界获得成功的人。菲茨杰拉德当然不是要塑造这样一个人。
      
      当盖茨比用甜言蜜语获得了黛西的爱情后,他一度甚至要想放弃追求功名的愿望,因为他已经去到了天堂。如果黛西也和他怀有同样的情感,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多了一个公主与穷小子的童话故事,而少了那个传奇般的盖茨比。
      
      可是,命运却没有给他这样的幸运,他注定需要把灵魂出卖给魔鬼才能再次靠近那道绿光。
      
      即便最终的结局还是失望,盖茨比依然要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幸福。直到死亡的那一刻,他的心中还是充满了勇气、信念,这是许许多多人所没有的。大多数人从出生起便被命运束缚了手脚,而不是想着去改变它。包括黛西,她可以为了尊贵的地位而甘愿在一段充满背叛的婚姻中度过一生。这样的女人又何曾少?
      
      当黛西们在家里等着自己丈夫从情妇的床上回来时,也许都会永远怀念那个愿意用生命来守护自己的穷小子。
  •     我是因为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拍的才开始关注电影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我深深的被吸引了~可能是电影拍得太好了,虽然有以下细节我是没看懂直到我看了著作才明白,但是我喜欢上它,我喜欢它的情节,或许是它意想不到的悲剧结局让我难以忘怀,总想重温一下,好让我更加懂得它。
      一开始Nick的父亲说:“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让大家的道德判断标准放得宽松一些,人本性善。盖茨比虽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大量金钱,但是他一开始的理想也不是危害社会,他只是想快速的手段实现他的理想——和黛西在一起。在爱情的领域,盖茨比很了不起,他从认识黛西,和黛西相恋开始一直都保持着对黛西的爱尽管黛西嫁人生子都还爱着他,努力挣钱通过各种方式再次让黛西爱上他和他一起生活,尽管黛西开车撞死人了,他也要为了保护黛西而承认开车的是他,为了爱情他付出了一般人难以付出的努力和真诚。在财富方面,他某种程度上说是了不起的,虽然他是通过非法手段聚集财富,但是又有多少个人能像他那样在短短5年内通过自己的智慧在不被人发现的前提下大量聚集财富。盖茨比的结局是悲惨的,他最终得不到黛西的爱,主观原因是他太过追求完美(占有欲太强)他对黛西要求太多了,他想黛西告诉汤姆这五年来从来没有爱过他,这也太难了吧,毕竟当初是黛西在众多高富帅当中挑选出汤姆的,当初肯定是黛西对他有好感才会选他,加上一起生活了五年生了个女儿,从黛西的穿着和生活上可以看出汤姆对黛西还是挺好的。客观原因是黛西发现一直让她感到有安全感和能够让她生活无忧的盖茨比居然是个骗子非法获取大量财富的人~让黛西一下子无法接受这样的盖茨比,加上在黛西面临生活对她开的大玩笑——丈夫包小三,自己准备和情人私奔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情人确然是骗子——恣无忌惮地开车,不顾后果地开快车,刚好前面戏剧化地出现高呼汤姆名字的丈夫情人,意识气愤地踩尽油门去撞死她~可是但真的撞死她后她开始害怕承担后果,她想到唯一能救他的是他的丈夫,毕竟他不知道开车的是她和汤姆以为他的情人是盖茨比撞死的,他丈夫会带她离开这里继续过他们富裕的生活,如果黛西选择盖茨比,她会很可能牵扯到这场车祸上,毕竟车上有她和盖茨比,很可能很容易被发现她是开车的那个,加上盖茨比是非法发财的,以后他们的生活难以有保障。所以最后黛西选择了汤姆。盖茨比最后的结局是被杀死,让我觉得是有时候做了坏事报应迟早会来,毕竟你伤害了别人,还想一笑而过是不可能的。
      汤姆是包小三的有钱人,他也是疼爱老婆的老公,他对黛西的感情是真的,在盖茨比,黛西和他的争论中,汤姆深情地问黛西,这五年来真的没有一刻爱过我?深深体现了他对黛西的爱,至于为什么他要去包小三,我觉得有点像抽烟,明明知道抽烟对自己不好,对家里人不好,可是自己习惯了,或许可以说是自己不想去改变知道事情都自己无法挽回的地步才想悔改。汤姆包小三想抽烟一旦染上就难以戒掉~我觉得为什么汤姆会带nick一起幽会他的情人并且要求他的情人带上她的妹妹,一是因为他知道nick不是乱说话的人,二是因为他也想nick染上有情人的习惯,好让汤姆对黛西的内疚感减少,通过这让黛西知道男人在外有情人是普遍的现象。黛西是白富美,笑得像天使的人也会有不好的一面,喜欢金钱,婚外恋,撞死人逃避责任,他和汤姆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砸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体现了一些有钱人做错事的处理方法。
      我的收获:有时候追求理想的时候,不仅仅需要智慧和努力坚持,还需要坚持一定的道德底线——不能像盖茨比那样以损害别人的利益来达到自己的目标。否则总会有报应的。在爱情领域,需要寻找自己的盖茨比,一个完完全全爱自己的人,全心全意为自己的人,尽管占有欲强,同时自己也得想盖茨比那样对待自己的爱人,不要像汤姆那样搞婚外情,不要像黛西出问题只顾自己抛弃曾经所爱的人。
      
  •      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当时的男朋友是个专业成绩不咋地的学术型青年,搞科研滴学长,由于从小我被我妈灌输了某种对于科学事业的热爱,不对,是对科学事业人才的热爱,对他钦佩不已,觉得他特别牛逼。特别是刚开始作为朋友时候,作为学妹问学长一个问题,站在图书馆走廊里给我一顿神讲,觉得他简直都在浑身发光,用东北话说就是牛逼带闪电。原谅我这么土,描述一件事的时候总要用东北话才能描述的准确。
       转入正题就是他向我推荐了这本书,牛逼人士推荐的书当然要看的啊,但是买完了我俩就分手了,可能是我的项目申请下来了,也可能是我终于意识到科学和科学人才不是一回事,而且我一点也不热爱科学。于是我攒到大学毕业才看上这本书,都是让他给我耽误了。
       现在让我们来评价一下这本书吧,由于万恶的前男友对这本书大肆赞扬,各种溢美之词,所以我看的时候很失望,就像我带了好多朋友去吃馄饨面一样,我说我第三爱的面食是馄饨,第二爱的面食是面条,第一爱的面食就是它们在一起的馄饨面。最终的结果就是朋友们觉得一点也不好吃。这书也是,我刚开始觉得一点也不好看,后来我仔细想想,为什么科学人才要向我推荐这本书呢?就算我是个不太称职的女朋友,我还是个可爱热情的学妹啊,应该不会坑我的。
       可能是我看过一些脑残小说的缘故吧,我觉得黛西一点也不纠结让我很气愤,你怎么能不纠结呢,戏怎么演下去?但是盖茨比很纠结,就弥补了这一点,当时还不流行基友,不然我一定觉得最好的大结局是盖茨比和黛西的老公和谐的生活在一起。我觉得黛西是个好姑娘,尽管挺多人说她俗不可耐。我也觉得究情复燃是因为盖茨比变成有钱人了,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对啊,这是很多女人的弱点吧。倒不一定是为钱为物质,是为了一些梦想,哪个姑娘没做过公主梦呢?有人对她好,为她打开一扇新世界的门,把她当女神看,女人就沦陷了。女人的爱不是主动的爱而是被爱。
       我也不觉得盖茨比是给自己制作了梦境,可能因为是文学描写的缘故吧,盛宴的结局是什么?烂醉的人和不受控制的行为。就算不停地提供美酒佳肴,总要有人打扫战场,要有各种酒醉后的种种,就像没喝醉过没见过酒鬼的人没法开酒吧一样。夜夜盛宴是美丽的幻觉,就算点了一枚水晶灯,灯火通明下也要有照不到的暗影。
       原谅我是个大俗套,总得来说就是没得到的姑娘都是女神。
      
  •     1.写《维特》的时候突然想起了这本书,对我而言这两本书是一个观点。2.没有看莱昂纳多的这个版本,看了《华尔街之狼》,因为一直不懂这种悲剧爱情观,还是那句总结的话“俊男美女的爱情”啊普通人是不会懂滴3.最近发现了一个亘古不变的定理,深有体会。“女孩子不需要对男孩子多好,你对他再怎样好,他也不会在意你,都不如把自己变成女神!变成女神后,你不对他好,他也会无限的对你好。”我自己都觉得自己说得很经典,~~~~~4.还是总结一下,我的爱情观“因为喜欢,所以不想也不能跟你在一起,悲剧的爱情才是长久的爱情吧”。(维特评价)
  •     先看电影,我一直是莱昂大叔的忠实粉丝,不管大叔是王子还是胖子,都无法抑制我对他的喜爱啊!来说说这部电影吧,电影的绚烂的色彩、灯光以及工业体系造就的先进电影技术,都让这部电影在背景布置上没有什么可挑剔。
      
      说道演员的选择,就必须跟作品相比较了,我觉得莱昂演绎这个角色是无可挑剔的,在阅读书籍的时候,脑子的盖茨比先生,我首先想到的是像希区柯克那样大腹便便的老头,后来觉得莱昂确实适合这个角色,只是感觉莱昂身上好似多了些神经质,尤其在结尾,他意识到黛丝也爱过汤姆,我觉得莱昂的表现的火候不够,我看到的仿佛是《盗梦空间》里面让玛利亚哥迪昂不要跳楼适合的画面。但是总体而言,莱昂演绎的还是很好的。
      
      再说说凯瑞穆丽根饰演的黛丝,就有些不行了,但我不是否定穆丽根的演技,只是觉得导演不该选用这个演员,凯瑞穆丽根在我的印象中仍是《爱的教育》里面的未成年小姑娘,所以尚且不能接受她饰演这个角色。在小说里,菲茨杰拉德试图要把黛丝这个角色刻画成美国梦时代的物质女孩,她曾经深爱着盖茨比,但是当盖茨比远走他乡赚钱去了的时候,她又嫁给了汤姆,并爱上这个有钱人,我们尚可不必强求黛丝一直等候着汤姆,只是没想到在经历与汤姆如此热列的爱情后,有怎么能如此轻而易举的爱上另一个人,并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我觉得凯瑞的年龄或许无法驾驭这个角色,倘若我是导演,或许会让珍妮弗 康纳利来饰演,或者是《逃离德黑兰》导演的老婆(有点乱,我忘了那个女演员的名字了)。
      
      
      再来说说小说,电影到后期,盖茨比被杀后就基本尾声了,小说中又描绘了“我”为盖茨比置办丧礼,却请不来一个人,只有他颤颤巍巍的父亲,步履蹒跚的赶来,依旧为他的儿子而自豪。电影里面有个场景让我感到导演确实才华横溢,那就是黛丝坐在地板中央,盖茨比随意挥洒他无数的精美的衬衫,在阅读到这段的时候,我脑海里盘旋的就是电影的场面,我觉得那是对情节最好的设计。
      
      有很多人问“为什么盖茨比伟大”?我觉得有很多理由都足以表明盖茨比确实很great!首先,他能对自己所爱的女人,忠贞不渝。
      其次,面对自己所爱的女人,他没有让其跟她受苦吃累,毅然决然选择先离开创造财富,确保让她幸福后再来,这相比现在的裸婚,这不是很了不起吗?第三,也就是盖茨比先生的大方,尚且不说他的动机只是为了通过无数的舞会来寻找黛丝,他能如此好客,如此挥霍,自己却从不饮酒的自律,这岂不是很了不起?第四,也就是从更高的角度看待,盖茨比所处的时代,是美国梦破灭的时候,在物欲横流的时候,盖茨比仍然心中满怀那份诚挚真切的爱情,在那虚荣吹捧的年代,每个人都自吹自擂,然而盖茨比对于别人称赞他上过牛津这事,总是不好意思说出口,在那虚荣的时代,他的那份坦诚又是多么可贵,这不了不起吗?
      
      盖茨比是伟大的!
      
  •     “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臂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关于小说本身:
        整部小说大致是讲了这么一个故事:“1922年的春天,作家尼克满怀希望离开家乡,随淘金热潮来到纽约这个新兴的城市,虽然这里爵士乐流行,股票飞涨,但是贫富两极分化,人们沉沦在纸醉金迷中。尼克为了追寻美国梦,放弃写作而进入证券市场,并搬入纽约附近的海湾居住,成为了神秘富豪盖茨比的邻居。而海湾的对岸住着尼克的表妹黛西和她的贵族丈夫汤姆,尼克不仅被邀请去赴宴,之后汤姆还带着他去找情妇寻欢,尼克渐渐迷失在这个充满魅力,以及富豪编制的假象、爱与谎言的世界中。 但是只有盖茨比最特别,他是唯一让尼克感到在这个迷失城市里充满希望的人。尼克被邀请参加了盖茨比豪宅中的盛宴,还发现盖茨比心中的秘密,原来他一直深爱着黛西,即使她没等到他战后归来,转而嫁给富豪汤姆,盖茨比一直深信他们的爱情矢志不渝。尼克作为盖茨比与黛西爱情的见证者,终于在盖茨比被谋杀之后,看清了这个上流社会的虚情寡义,决心远离喧嚣、冷漠、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比喻是天才的标志。而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即使是经过巫宁坤等人的翻译,菲茨杰拉德那种善用比喻为小说增色的微妙笔触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打动了我,这一点,到时值得许多大中国作家学习。
        自不量力,就妄取几个例子来抛砖引玉:
        
        * 盖茨比在我眼中有了生命,忽然之间从他那子宫般的毫无目的的豪华里分娩出来。
        * 整个夏天的夜晚都有音乐声从我邻居家传过来。在他蔚蓝的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摈和繁垦中间来来往往。
        * “不能重温旧梦?”他大不以为然地喊道,“哪儿的话,我当然能够!”   他发狂地东张西望,仿佛他的旧梦就隐藏在这里,他的房子的阴影里,几乎一伸手就可以抓到的。
        * “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忽然说。   正是这样。我以前从来没有领悟过。它是充满了金钱――这正是她声音里抑扬起伏的无穷无尽的魅力的源泉,金钱了当的声音,铙钹齐鸣的歌声……高高的在一座白色的宫殿里,国王的女儿,黄金女郎……
        
        只是寥寥用了几个例子,便为读者勾勒出一个优柔寡断如盖茨比的痴情男子形象,他爱恋这旧梦,也曾追捕过属于自己屋顶天空的一角星星,最后居然不是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也不是一夜风流死在女人的肚皮上的结局,却是堪堪折戟在逆流的时代长河上,枉费这了不起的一生。
        话说能在这个所谓的中国梦盛行的喧嚣时代,能够读到这么一本小说,在个人情感层面确实有不小触动。《The Great Gatsby》或许是20世纪最伟大的英文小说之一。结尾的“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也叫人颇有些感慨!
        
        
        
        关于小说外延:
        在影史上,《The Great Gatsby》被改编搬上约莫超过5次以上,最早可以追溯到1926年,而最晚的一次也是最近的一次就是由巴兹·鲁赫曼执导,好莱坞当红影帝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和凯瑞·穆里根主演的2013年翻拍的新版本。对于电影来说,我一直孜孜以求,可惜高清片源到现在都没有出来,只好再展小说书页聊以解馋。
        《The Graet Gatsby》出版于 1925 年,是美国作家佛兰西斯·史考特·基·费兹杰罗所写的一部以 20 世纪 20 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短篇小说,一向被视为美国文学“爵士时代”的象征。似乎村上春树对这本书也颇有看法,在自写小说《挪威的森林》里提及到菲茨杰拉德和这部小说《The Great Gatsby》。在1987年出版的《挪威的森林》里,除却采用了第一人称及对话的方式书写的笔法外,在许多方面都与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有某种隐隐的契合和共鸣。村上春树称《挪威的森林》是一部激烈、寂静、哀伤,100%的爱情小说。在《挪威的森林》里,作为故事的主角的“我”(渡边彻)有一个趣味相同的好友兼学长永泽,都爱读并且推崇《大亨小传》(即《了不起的盖茨比》)。而永泽学长的情人,和永泽学长同年的初美,相貌虽然平平但散发著非同一般的气质。在一所东京的贵族女子大学就读,在永泽学长到海外2年后,她嫁给了别的男人,又2年后割腕自杀。
        而小说中第八章有这么一段“我”祭奠“初美”的话:
        “但初美这位女性身上却有一种强烈打动人心的力量,而那绝非足以撼倒对方的巨大力量。她所发出的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力量,然而却能引起对方心灵的共振。车到涩谷之前,我一直注视着她,一直在思索她在我心中激起的这种感情震颤究竟是什么东西,但直到最后也未能明了。当我恍然领悟到其为何物的时候,已是十二三年以后的事了。那时,我为采访一位画家来到新墨西哥州的圣菲城。傍晚,我走进附近一家意大利烧饼店,一边喝啤酒嚼意式烧饼,一边眺望美丽的夕阳。天地间的一切全都红通通一片。我的手、碟子、桌子,凡是目力所及的东西,无不被染成了红色,而且红得非常鲜艳,俨然被特殊的果汁从上方直淋下来。就在这种气势夺人的暮色当中,我猛然想起了初美,并且这时才领悟她给我带来的心灵震颤究竟是什么东西--它类似一种少年时代的憧憬,一种从来不曾实现而且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这种直欲燃烧般的天真烂漫的憧憬,我在很早以前就已遗忘在什么地方了,甚至在很长时间里我连它曾在我心中存在过都未曾记起。而初美所摇撼的恰恰就是我身上长眠未 醒的‘我自身的一部分’。”
        
        而与之同时,在盖茨比的宛如荒凉河谷的美国中西部中,正巧铁轨在这里拐了一个弯,“现在是背着太阳走,西沉的太阳光芒四射,似乎为这个慢慢消逝的、她曾生活过的城市祝福。他绝望地伸出手去,仿佛只想抓住一缕轻烟,从那个因为她而使他认为是最可爱的地方留下一个碎片。但是在他模糊的泪眼前面一切都跑得太快了,他知道他已经失去了其中的那一部分,最新鲜最美好的部分永远失去了。(《了不起的盖茨比》)
        
        渡边和初美,就譬如盖茨比和黛西,若即若离,看似恬静骨子里却是流淌着狂野的血液,好像什么都懂,又好像什么都不懂。说归说,或许年少时的爱恋就是那么一回事,纷飞的荷尔蒙,欲求可得而愈发不可得,是一种情绪十分贲张的个人的主观体验,可远观却又不可以亵玩焉,如同那时不时穿插在小说场景里,拖曳着绮丽绿光象征着希望的光束。
        
        而且还要原谅执笔人如我气候尚浅不明世事,对这种对女孩的非正常情绪表达,我还是拿捏不太准。但我想,或许,无论是渡边彻,还是盖茨比,他们或许是年轻时偶然那么幸运遇见那么一个对他们来说是属于百分之一百的女孩,所以他们才会那么迷恋乃至于还要为此唤醒身上长眠的“自身的一部分”和丢掉自己浅薄的性命。在这里,无论是初美,直子(《挪威的森林》女主角),还是黛西,都不再是仅仅拘泥作为一个单纯的女人的意象出现,她们是以更为饱满的姿态跃然于纸面:那些年青男子的憧憬和向往,纯纯的爱恋,和那些已然衰弱不成样子的年老男子对于旧有时光佯装的美好和追忆。但是,对于这些单纯的女性来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不是有些不公呢?对于我个人而言,我倒是殷切地希望天底下那些可怜又可爱的女人能有那么一天不再是作为男人价值观的符号和小说中历史中只能袖手在一旁的旁观者,能成为凭借自力更生不再是依附男人的存在。
        
        所以说吧,奋起吧!女人们!这个世界不单是属于男人们,也是属于你们的!
        
        
        
        关于美国梦的隐喻:
        鉴于前人已然赘叙颇多,在此就不班门弄斧,拿起石头砸自己脚呢!有兴趣者自行Google吧~
        
        
        
        关于作者的一些彩蛋:
        说来惭愧,如若不是早年度过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有可能那时的我便会错失了一次与一个伟大作家的偶遇(注意:此处不是著名作家,而是伟大作家)。
        而现在,如果在Google上搜索“菲茨杰拉德”的话,那么即刻在下拉框的第5顺位就会跳出“菲茨杰拉德 海明威”的字样,这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明二者关系之密切。事实上也如此,菲茨杰拉德的妻子,泽尔达·菲茨杰拉德(Zelda Fitzgerald)曾说过:“我丈夫和海明威他们两个人!哼,他们俩在一起的样子简直就像是一对情侣!”如果这句话放在今天来说,不知道会引起多大的轰动效应,会激起多少基宅腐女粉们的尖叫和猜测呢?
        而海明威在他自杀前写的最后一部作品《不散的筵席》中,关于菲茨杰拉德的那一章,扉页上有这么一段话: “他的才华是那么的自然,就如同蝴蝶翅膀上的颗粒排列的格局一样。最初,他并不比蝴蝶了解自己的翅膀那样更多的注意到自己的才华,他也不知道自从何时这些被洗刷掉和破坏。直到后来,他开始注意到了他破损了的翅膀和翅膀的结构,他开始明白不可能再次起飞了,因为对于飞行的热爱已经消逝,他唯一能够回忆起的是,当初在天空中的翱翔是多么的轻而易举啊。”
        
        能让一向自诩为“硬汉作家”,站着写作的海明威这样形容,菲茨杰拉德也算是不虚此行,不虚这趟对于他而言的敏感而又善变的人生旅行呀!
        
        PS:话说当我提笔写完这行字时,QQ上的好友烦人地递来一句,要我去试听一下Marilyn Manson的This Is The New Shit ,一遍下来,混沌成浆糊的脑子里只是记得几个诸如“Bitch”“Shit”之类的和谐词汇,主唱的腔调也不是很够味,可能是之前死金听多了,麻木了……
        
        2013.11.10 星期日 0:46
  •     不得不说Fitzgerald的The Great Gatsby是一本越往后读越有味道的小说。初初读来以为是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的俗套故事,文笔也没有The English Patient中的优美。但读到后来却有华灯初上之后,骤然熄灭的苍茫感。好的小说有这样的力量,传染情绪,促人思考。
      
      小说的高潮部分我觉得是Gatsby的死,一前一后都像是场噩梦,不同的是一个罩着光鲜的表皮,而另一个是赤裸裸的现实。Gatsby的梦像只美丽的肥皂泡泡,飞的很高却太容易破碎,最终是一场空。小说的最后一章写的很棒,延续着Gatsby的故事,又超越了单纯的故事。不禁让人思索,在光怪陆离的城市当中,在我们身边,又有多少个Gatsby式的人物。
      
      感慨于Nick在见识过大城市炎凉之后对于简单、朴素生活的想念。而这种回归单纯的想念也许同样来自于在异乡漂泊的你、我、他。
      
      这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梦想破灭的故事,而是一段破碎了的奋斗史。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     “井上靖《太平之甍》里一个故事。几个日本僧人耗费一生,在异域之境抄写了上千卷经文,以四艘船载回日本,但在怒涛中因沉船而使大批经文一卷卷沉入海底。骆以军评论“那样的残酷和虚掷”。人行过一生归于寂灭,不就跟那些经文沉入海底一样。”
      
      ——我每次认认真真吃饭然后忽然拉肚子了,也有同样的感受。那样的残酷和虚掷!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呔!
      
      爱一个人,也是同理。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我刚有点不耐烦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结束了,依稀升起惘然之感。经典就是让人肃然起敬啊。
  •     我看完了小说与小李子版本的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
      
      但却感觉不到盖茨比是了不起的,几乎不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可仔细地想一想,盖茨比又的确是伟大的。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
      
      我看到过书评,很多人都评论说这是一个讲述追求美国梦而破灭的故事。
      
      反映着当时爵士时代的社会特征。
      
      我想,这是中肯的评价与影射,应该是作者心中对盖茨比这个故事的创作背景。
      
      其实,我这个人,虽然不能说是不讲仁义礼信,民族大义的,
      
      但在看一本小说的时候,似乎更容易被情节、被人物之间的情感纠结吸引,
      
      尤其是这样一本涉及爱情的小说。
      
      主人公为了女神,从一个屌丝,不断奋斗,终于站成了高帅富,
      
      这是多么的励志。
      
      况且,盖茨比还丝毫没有减退对女神的热情,而是企图一如既往的爱着黛西,甚至为她背上杀人的罪名,也在所不惜。
      
      最后,盖茨比可以说是为了黛西而被杀死的。
      
      并且,结局还是那样的残酷无情,这彻彻底底是一个悲剧。
      
      照理说,我这种自虐体质应该是会很喜欢这个故事的,觉得这样的男主特别了不起,特别心疼他才对,
      
      可事实上,我却没有特别喜欢这本小说,也没有觉得盖茨比特别了不起。
      
      我想,
      
      或许是因为,这是一个价值观的故事,
      
      盖茨比追求他所认为值得的女孩,大家闺秀——黛西,
      
      而我却认为这样的女孩没有任何被这样追求的价值,
      
      换句话说,黛西根本就配不上盖茨比,
      
      她是一个没有特点,也没有了不起成分的一个普通女孩。
      
      只是披上了富贵的外袍,过着优渥的生活而已,
      
      这有什么好值得去心心挂念的呢?
      
      
      但如果,盖茨比爱上的是这样的一个女孩,
      
      不论她出身是贫困、普通还是富贵,
      
      她始终坚定地爱着盖茨比,
      
      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
      
      不怯懦,
      
      也不依附于男人,(不可能)
      
      能有独立的精神,
      
      而是由于各种现实的原因,
      
      身不由己地和汤姆结婚,
      
      那或许我就会对盖茨比改观,
      
      认为他有足够的眼光和追求,
      
      并为这个理想而拼了命地奋斗,
      
      这样才会觉得他是了不起的盖茨比!
      
      
      
      换句话说,只有一个 人的追求是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才会觉得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伟人!
  •     1. 恶之花
      
      “他知道他一跟这个姑娘亲吻,并把他那些无法形容的憧憬和她短暂的呼吸永远结合在一起,他的心灵就再也不会像上帝的心灵一样自由驰骋了。”(p92)
      
      如果不是因为爱情,盖茨比大约会和他的恩人丹•科迪一样,成为一个世俗成功人士。这样一来,盖茨比就不会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充其量是代表美国个人奋斗成功案例的“公民”凯恩。
      
      盖茨比的谋生手段或许比一般人更肮脏,他是个搞非法倒卖的私酒贩子,文中影影绰绰透露出他做过不少其他不干净的事儿。所以他凭什么被冠以“Great”之名?
      
      这个“Great”当然不是从一般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讲的,也不是对盖茨比的全部人格做的通盘判断。它指的是盖茨比所不同常人的那个部分:彻底地献身于爱情的想象力和行动力。
      
      对盖茨比这样一个充满道德漏洞的家伙,用到“Great”一词毕竟有违常识。因此作者在小说一开始,就借着叙述者Nick的父亲之口,先将大家的道德判断标准放得宽松一些:“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电影处理得更直接,把这句话改成了“Always try to see the best in people”(始终要试图去看人们最好之处)。所以,不是盖茨比整个人、而是他品性中最好的那一点,配得上“great”这个词。偷一句《恋爱的犀牛》的台词,“爱她,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尼克对盖茨比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和那一大帮子人不同的,并非盖茨比不使用腐朽的梯子,而是他用同一把腐朽的梯子去够一轮梦想的月亮。这是“恶之花”,从金钱的污泥中居然开出一朵纯洁的花,他的爱情。
      
      盖茨比的自我实现不是他的最高奢望,而只是实现他爱情的工具(马斯洛要跳出来反对了)。他为黛西建起了别墅,办起了Party,也为黛西熄灭了灯火,为她挡下罪名、甚至搭上性命。
      
      多数人在利他外衣之下包裹的还是自我实现的需求。不过,至少在中国,人们不大好意思把“自我实现”当做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来看待。即使在选秀节目这种明显征逐名利的场合,人们也总要讲一些故事,说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母亲、女儿、女友、老婆。仿佛如果不是为了别人,他们从事的活动就没有了正当性。他们也许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虚伪,被自己感动到流下英雄的眼泪。不过呢,如果真的只是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并不一定要唱歌跳舞的,好好普通地赚饭吃就可以。而那些说着为了给老婆更好生活而闯天下的人,盆满钵满之后下堂出妻的,不计其数。事实上,追求自我实现的人并不值得鄙视,人性使然,只要不伤天害人,本无可厚非。相反是集体主义的过高的道德口号,让人不能正视这种正当需求,反而成了社会性的虚伪。(能跑题跑得更远一点吗?)
      
      恰恰因为盖茨比这样真正能做到“本末倒置”的人稀有,才值得一书。
      
      尼克知道盖茨比的爱情秘密之后,作者写了个漂亮的、恰到好处的比喻:“盖茨比在我眼中有了生命,忽然之间从他那子宫般的毫无目的的豪华里分娩了出来。”(P65)
      
      2.白象般的女人
      
      “金钱丁当的声音,铙钹齐鸣的歌声……高高的在一座白色的宫殿里,国王的女儿,黄金女郎……”(p100)
      
      黛西实在是个不讨巧的角色,可是对于盖茨比的爱情来讲,她的形象是不可或缺的。倘若盖茨比爱上的只是一个平凡类型的女子,他的故事也会是一个平凡的痴情男子的故事。从某种角度来讲,正是这种女人,才圆满了盖茨比的具有幻想气质的爱情。她和盖茨比的爱情相互成就。
      
      黛西是所谓“白象般的女人”。
      
      “白象”(White Elephant),是英语中具有特定含义的词,指那种看着很美,却无用而负累之物。典故是,白象在东南亚地区是神圣动物,饲养起来耗费惊人,据说(八成是道听途说)古代这一地区的国王如果想要惩罚臣下,就赠送给他珍贵的白象,让白象成为臣子家力无法承受的馈赠。
      
      “白象般的女人”,指的是充满物欲的、交际花式的魅惑女子,她们给追求者的生活带来沉重负担,甚至是毁灭性的的结果。
      
      典型的白象女人,比如陆小曼,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的妻子珊尔达。都说徐志摩因为要供养生活奢侈的陆小曼,奔波上课,最终死于飞机失事。而珊尔达也被冠上“毁掉菲茨杰拉德的女人”之名,她生活奢华,后来精神又出了问题,教菲茨杰拉德承担了很多债务。(不过,从二人留下的信件来看,两人关系并不那么单纯,充满着写作上的竞争,也有女性主义者认为是菲茨杰拉德压抑和窃取了珊尔达的才华)。
      
      对于菲茨杰拉德来说,这类型的女子是他作品的永恒的女主人公,黛西也充满了珊尔达的影子。
      
      爱上“白象般的女人”,对于盖茨比如同命运。盖茨比在遇见Daisy以前,女人缘很好,但他看不起这些过分宠爱他的女人们。Daisy的“大家闺秀”气质吸引了他,但他初次拥有Daisy的时候,还是抱着玩玩的心态。直到他发现,被占有的Daisy比他还显得无所谓,他才了解了什么是“大家闺秀”,也陷入了对Daisy的爱情。讲难听一点,贱啊……
      
      盖茨比知不知道Daisy是一个充满物欲的女子呢?他一开始就知道。而不是像一些评论中写的,他的故事是一个追求纯洁女神而幻想终于破灭的故事。他知道并且告诉尼克,“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p100);他知道并且告诉汤姆,“她跟你结了婚,只不过是因为我穷,她等我等得不耐烦了。”(p101,电影里也保留了这句台词)
      
      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看看这本书的引子:“那就带顶金帽子,如果能打动她的心肠;如果你能跳得高,就为她也跳一跳,跳到她高呼‘情郎,带金帽、跳得高的情郎,我一定得把你要!’”这是作者引用自己第一部小说的话,也是作者始终在写的主题:用物质的手段去追求一个物质的女子的故事。
      
      盖茨比“必须为他的天赋,献身于一种博大、庸俗、华而不实的美”,而黛西就是这样一个满足他的幻想的具体存在。
      
      不过,也许正是这一点,使得盖茨比的爱情故事显得不同寻常,具有了一种飞蛾扑火的独特气质,和从一开始就带有的悲伤色彩。
      
      盖茨比的死,对他其实不是一个太坏的结局。对于在最后那个下午独自等待着黛西的电话而走向尽头的盖茨比,尼克说“我有一个想法:盖茨比本人并不相信会有电话来的,而且他也许已经无所谓了。”如果盖茨比没有死,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难熬的无望的永恒的冬夜。爱情已死的情圣,梦想已逝的梦者。何其凄凉。以枪声作礼炮,送别他的伟大追逐,其实是个好心肠的结局。
      
      3. 过渡时代的悲剧
      
      Daisy究竟为什么放弃了盖茨比呢?
      
      摊牌的场子,Daisy的表现和反应,尚属合理。(她的不可饶恕在于出事后走得干干净净。)Daisy说自己爱盖茨比,但也说爱过汤姆(林徽因即视感啊……)。共同生活了五年,也有了孩子,没有一点感情是说不通的,Daisy大概没有说谎。不如说,盖茨比叫Daisy说她完全不爱汤姆,好让过去五年一笔勾销的愿望,有点太过幻想气质,或者说是情感意义上的处女情结。
      
      最终动摇Daisy的那一点,也是汤姆在这场辩论中击垮盖茨比的痛点是:盖茨比的虚假的好身世,还生动地伴着他那仿佛杀了人一般的危险表情。对于Daisy来说,要放弃一个知根知底的丈夫,去跟随一个整个简历对自己造假的充满危险性的私酒贩子,未免太过牵强,这场冲突大约给了她一点震撼教育。
      
      事实上,这一点在前文早有伏笔。Daisy和汤姆第一次参加盖茨比晚会的时候,Daisy除了见到自己仰慕的明星之外,其实并不愉快,她的不愉快并不来自汤姆,而是因为厌恶西卵“那不安于陈旧的委婉词令的粗犷活力,厌恶那种驱使它的居民沿着一条捷径从零跑到零的过分突兀的命运。她正是在这种她所不了解的单纯之中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p89)
      
      对于从中西部地区来的黛西,她所熟悉的是世代延续的大家族的财富和权威,以及立于其上的稳固的社会秩序。而东部,这样一个新兴的、投机的、暴穷暴富的地方,令她感到陌生而恐惧,就像她所害怕的盖茨比的本来面目。
      
      在小说接近尾声的地方,尼克含含糊糊(作者总是含含糊糊!)地回到了这一点“这就是我的中西部——……我是其中的一部分,由于那些漫长的冬天我为人不免有点矜持,由于从小在卡罗威公馆长大,态度上也不免有点自满;在我们那个城市里,人家的住宅仍旧世世代代称为某姓的公馆。我现在才明白这个故事到头来是一个西部的故事——汤姆和盖茨比、黛西、乔丹和我,我们都是西部人,也许我们具有什么共同的缺陷使我们无形中不能适应东部的生活。”
      
      西部那种稳定的、人们相互认识、阶层相对固定的社会,给汤姆、盖茨比和黛西以根深蒂固的影响。
      
      所以,即使盖茨比以东部的方式发了财,仍处心积虑为自己造一份好简历;所以,汤姆集中打击的就是盖茨比的这份虚假身世;所以,黛西在盖茨比的真实身世被揭发的时候,对这份浪漫情感断了念想。
      
      不管这三个人多么不同,他们都遵循西部的规则在东部生活着。而东部,是一个无论出现怎样的人、无论发生怎样的事都不奇怪的地方。拥挤的豪华的原子化的都市,每一个人都面目模糊,你不知道他从哪里来,向哪里去,你今天腰缠万贯,明日穷困潦倒。东部是现代大都市的代表和缩影,西部则是传统和稳固的乡土社会的代表。(放在今天也一样可以理解)。
      
      中西部的腐朽规则好吗?东部的土豪作风好吗?作者未必更加赞成哪一边。这个悲剧,不是割裂开来的西部的悲剧,或者东部的悲剧,而是到东部去的西部人的悲剧,或者也可以说是从旧时代进入新时代的人的悲剧。
      
      时代错乱,人们寄望未来,同时希望回到过去,被进步论鼓舞着,又带着淡淡乡愁。
      
      “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盖茨比以奋力向前的姿态,追逐一个过去的梦想。小说最后这句话,刻在菲茨杰拉德的墓碑上。
      
      今天是菲茨杰拉德的生日,他的小说到现在也还是活生生的。
      
      PS:关于小说和电影的零碎感想/吐槽:
      
      1.【电影】虽然已经知道了主线情节,电影开头的三十分钟,还是数度怀疑这是不是改编过的Gay版盖茨比?Nick感觉自己老是被邻居偷窥——收到盖茨比的晚会邀请——发现只有自己接到请柬——盖茨比给了他一个从所未见的笑容——乔丹听完Gatsby的感情秘密跑过来冲Nick说:一切东西都得到解释了!一切的东西!……导演你敢不敢节奏快一点?The great Gatsby快被你拍成The great gays了啦。
      
      2.【电影】黛西的演员实在选得*&%¥%¥#……以至于出场的时候,即使给了黛西主角级特写,还是叫人在她和乔丹间犹豫了一下:哪个女主?而在小说里跟Nick暧昧的乔丹,演员同学,你能再长高一点吗?要吃树叶么?
      
      3.【电影】《小时代》从服装到珠宝都输给《盖茨比》,连南湘的鼻歪嘴斜,也没有赢过Daisy。
      
      4.【小说】小说里三人摊牌直到发生车祸的那段,写得非常精彩。似无意义的话语,似无必要的细节,传达气氛的沉闷压抑,读的人似也能感到故事走向必然悲剧结果的无可名状的焦躁不安。让人想起《雪国》结尾的那场火灾,以及《丽贝卡》结尾的那场官司。
      
      5.【小说】小说不完全采用全能视角。叙述者Nick也不过是走得比较近一点的旁观者。故事发展过程中没有过多地解释人的行为动机,在很多读者想要知道“为什么”的地方,含含糊糊地就带过去了。当然,另一方面讲,也留给读者自己判断的余地。
      
      6.【小说】【电影】Tom在摊牌一场的表现真是快准狠。不过,他这么用力地挽回Daisy,不能不提一句话“……汤姆感到惊慌失措,心里像油煎一样。他的妻子和情妇,直到一小时前还是安安稳稳、不可侵犯的,现在却猛不防正从他的控制下溜走。”这种娥皇女英纷纷离去的打击,顾城一定非常能够理解。顾城原本左手谢烨,右手英儿,娇妻美妾。之后英儿先、谢烨后,都要跟人跑了,顾城就耐不住了。如果英儿还在,他恐怕不会对老婆起杀心。顾还写过一首优美的不要脸的《娥皇》:“我在城里住过/爱一个女孩/她在水边/看灰云彩/她的样子像朵莲花。后来,她爱上我/在厨房做菜/剥莲子/她自己告诉我/有个女孩像她。”写完这首诗的下一个月,情人离开了他;八个月后,妻子试图离开他而被他砍死。遗书里,对于自己的左拥右抱,顾城轻描淡写,对于妻子和情人对他的“欺骗”,倒是咬牙切齿。所以说,内疚是高高在上的;被抛弃是伤自尊的,不能忍的。
      
  •     作者笔下Nick的描述出于主观的。我喜欢这个Nick,他没有浅薄的仇富心,也似乎没有纠结于太多的是非(比如Gatsby的钱来源是否正当),他是浪漫的。他眼中的Gatsby在酒池肉林( = 金钱麻木不仁或者其他一切让他们在一起的东西)里的清醒者,但也许不是完全清醒的,只是不断纯粹的想抓住过去的一个梦。
      不由自主的会想到《刀锋》,还有《天堂电影院》。
      想到《刀锋》是女人和物质和理想;想到《天》是代表现代意义的“精彩享乐”罗马和男主“阴郁”的小镇(男主母亲说这个小镇很阴郁不适合他)。 这种立身于“让人们在一起的东西”的主流文化下而心灵企图回到过去的清醒者,Nick是,Gatsby是。但Nick在我看来还是有文人的优越感,而Gatsby呢?他只是那样做了。
      他似乎不需要Nick父亲的那句“要记得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你拥有过的条件”来宽容别人,真是了不起的Gatsby。
  •     今天花了四个多小时看了这本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郭德纲说:“我会说话,你也会说话,你却要花钱听我说话,这是为什么?”同理,你也会写,我也会写,为什么菲茨杰拉德就写得“了不起”?因为我们不会“描写”。也许每个人都会来几笔简笔画,但是要画一块锈迹斑斑的铁盒就没那么容易了。网评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很差,当然会很差,庸俗的三角恋情节,三五句话就能说完。原书五页的人物景物描写,也许电影一帧一秒的画面就可以代替。用文字呈现出精细复杂的人物、景物是它的精华,电影说的是完全不同的事。
      
      才哥哥认为复杂入胜的情节不是小说好坏的必要因素,树的枝干都很简单,美体现在它的枝繁叶茂。故事可以稀松寻常,丰富的细节才是小说成败的关键。《少年维特的烦恼》只是一个年青人追求爱情不得自杀的故事;《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只是讲丈夫妻子情人以及情人的情人的感情纠葛;又想起《穆斯林的葬礼》,洋洋洒洒,从国内到国外,几代人的爱恨情仇,写得很好,故事起承转合也很棒,拍电影同样会好看,但是和前两部小说比,还是要差一些。
      
      一言以蔽之,好的小说不是记叙,而是描写。
      
      《了不起的盖茨比》,赞一个。
      
  •     
      这部小说我打算用写作者的眼光,而不是用评论家的眼光去看。很多人初学写作,往往用评论家的眼光去写,结果写出的东西充满了概念和尸臭,道德的气息若隐若现,简直糟糕透了。写出来后或许还感觉良好,说是表现了社会的本质如何云云,人物如何的顽强云云,如此“评论家式”的小说是让人绝望的。
      自从开始训练自己写小说,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白痴,对这个社会、对人性、对生活、对自然、对科学了解得太少了,这是一种绝望,但正是这种绝望让我认识到,我以前所有的东西都是白学了,现在我得重新生活,特别是我要以新的角度来认识这个世界——如此美丽而又如此虚假!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故事线索清晰、人物形象饱满、语言充满诗性的小说,他的伟大在于以其独到的侧面表现了一个社会在上升时期的堕落,或者说上升总是伴随着堕落。小说家的深刻就在于对生活的洞察,而这种洞察又通过对故事的巧妙包装表现出来,感伤而迷离,让人沉醉。现在很多人都不读小说了,我觉得挺遗憾的,至少在精神层面上是遗憾的,因为那种隐藏在故事之中的生活之美,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
      今天我想谈的是,如何从这部小说中发现自己创作的瓶颈,以汲取创作的有益元素,同时也给其他想学写作的人一些参考。
      第一、我会如何去描写一个富人?
      迄今为止我还是一个普通的穷光蛋,即使存折上有一些钱,那也是银行的,要用来还按揭。我从未体验过“有钱”的感觉,但故事要求我必须写一个富人,一个挥金如土的人!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同时我的脑袋又拼命地高速旋转,无数的词语奔涌而出。什么“酒池肉林”,什么“笙歌艳舞”,什么“奢靡浪费”,什么“黄金铺满了庭院”等等。尽管我见过很多有钱的人,当然是在电视电影上,但一个有钱的人真的是这么过的么?如果你按照电影电视上富人给你的印象去写,这是毫无出息的做法,这也不是创作,而是抄袭,除了给人留下死板的感觉,让人讨厌之外,你还能获得什么评价呢?创作给人巨大的快感就在于发现新的东西,把那种概念化、普遍化的事物表达得更丰富、更完美、更轻盈。对了,葛朗台就是一个有意思的富人,巴尔扎克从塑造这个人物开始就已经奠定了他伟大的意义。我们看看菲茨杰拉德如何描写盖茨比这个有钱人的:
      
      整个夏天的夜晚都有音乐声从我邻居家传过来。在他蔚蓝的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摈和繁垦中间来来往往。下午涨潮的时候,我看着他的客人从他的木筏的跳台上跳水,或是躺在他私人海滩的热沙上晒太阳,同时他的两艘小汽艇破浪前进,拖着滑水板驶过翻腾的浪花。每逢周末,他的罗尔斯一罗伊斯轿车就成了公共汽车,从早晨九点到深更半夜往来城里接送客人,同时他的旅行车也像一只轻捷的黄硬壳虫那样去火车站接所有的班车。每星期一,八个仆人,包括一个临时园丁,整整苦于一天,用许多拖把、板刷、榔头、修技剪来收拾前一晚的残局。
      每星期五,五箱橙子和柠檬从纽约一家水果行送到。每星期一,这些橙子和柠檬变成一座半拉半拉的果皮堆成的小金字塔从他的后门运出去。他厨房里有一架榨果汁机,半小时之内可以榨两百只橙子,只要男管家用大拇指把一个按钮按两百次就行了。
      至少每两周一次,大批包办筵席的人从城里下来,带来好几百英尺帆布帐篷和无数的彩色电灯,足以把盖茨比巨大的花园布置得像一棵圣诞树。自助餐桌上各色冷盘琳琅满目,一只只五香火腿周围摆满了五花八门的色拉、烤得金黄的乳猪和火鸡。大厅里面,设起了一个装着一根真的铜杆的酒吧,备有各种杜松子酒和烈性酒,还有各种早已罕见的甘露酒,大多数女客年纪太轻,根本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七点以前乐队到达,决不是什么五人小乐队,而是配备齐全的整班人马,双簧管、长号、萨克斯管、大小提琴、短号、短笛、高低音铜鼓,应有尽有。最后一批游泳的客人已经从海滩上进来 ,现在正在楼上换衣服。纽约来的轿车五辆一排停在车道上,同时所有的厅堂、客室、阳台已经都是五彩缤纷,女客们的发型争奇斗妍,披的纱巾是卡斯蒂尔人做梦也想不到的。酒吧那边生意兴隆,同时一盘盘鸡尾酒传送到外面花园电的每个角落,到后来整个空气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脱口而出、转眼就忘的打趣和介绍,充满了彼此始终不知姓名的太太们之间亲热无比的会见。
      大地蹒跚着离开太阳,电灯显得更亮,此刻乐队正在奏黄色鸡尾酒会音乐,于是大合唱般的人声又提高了一个音凋。笑声每时每刻都变得越来越容易,毫无节制地倾泻出来,只要一句笑话就会引起哄然大笑。人群的变化越来越快,忽而随着新来的客人而增大,忽而分散后又立即重新组合。已经有一些人在东飘西荡——脸皮厚的年轻姑娘在比较稳定的人群中间钻进钻出,一会儿在片刻的欢腾中成为一群人注意的中心,一会儿又得意洋洋在不断变化的灯光下穿过变幻不定的面孔、声音和色彩扬长而去。
      
      这真是想象不到的惊艳,盖茨比这种独特的富人生活与葛朗台是多么的不同啊!我是拼了命也写不出的,什么吃的啊,玩的啊,音乐啊……这些不是你想就能想得出的,你得了解,你得熟悉,甚至你还得亲身体验……小说家是一个博物家,是一个有着广泛兴趣的人的,这一点应该深得我们的认同。如果大家觉得这还是能够“想”出来的话,那么下面这些内容如果要你来写,简直会要了你的命。
      
      过了一会儿,精神恢复之后,他为我们打开了两个非常讲究的特大衣橱,里面装满了他的西装、晨衣和领带,还有一打一打像砖头一样堆起来的衬衣。
      “我有一个人在英国替我买衣服。每年春秋两季开始的时候,他都挑选一些东西寄给我。”
      他拿出一堆衬衫,开始一件一件扔在我们面前,薄麻布衬衫、厚绸衬衫、细法兰绒衬衫都抖散了,五颜六色摆满了一桌。我们欣赏着的时候,他又继续抱来其他的,那个柔软贵重的衬衣堆越来越高——条子衬衫、花纹衬衫、方格衬衫,珊瑚色的、苹果绿的、浅紫色的、淡桔色的、上面绣着深蓝色的他的姓名的交织字母。突然之间,黛西发出了很不自然的声音,一下把头埋进衬衫堆里,号陶大哭起来。
      “这些衬衫这么美,”她呜咽地说,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
      看过房子之后,我们本来还要去看看庭园和游泳池、水上飞机和仲夏的繁花——但是盖茨比的窗外又下起雨来了,因此我们三人就站成一排远眺水波荡漾的海面。
      
      是的,如果你不熟悉生活的具体内容,对服饰的做工、用料、颜色(特指在那个时代流行的颜色)没有一定了解,你如何来写呢?这对我们初学者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其实,以上所说的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当巴尔扎克写了葛朗台这个吝啬的富人之后,当菲茨杰拉德写了盖茨比这个热闹豪奢的富人之后,我们都不能写了,至少在外形上我们不能写了,他们的人物如此深入人心,你按照他们笔下的人物来写,不是死路一条又是什么呢?
      
      第二、我会如何布局一个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故事情节其实很简单。我发现故事越简单,就越考验小说家的手艺,因为要让简单的故事立起来,对人物的塑造和气氛的营造就更加重要。
      这个小说讲的是一个屌丝青年盖茨比年轻时恋上了一个白富美。为了获得她的爱,一贫如洗的盖茨比搞了一些非法买卖最终获得巨大的财富。但美人已嫁为他人妇,多情的他就在隔着海湾的恋人家的对面买了一幢豪宅,天天举办舞会,扩大名声,好吸引她过来。白富美的老公也很有钱,是一个富二代,虽然他并不爱白富美,但他也不愿自己的老婆让屌丝去爱,即使表面上看起来他显得大度,善讲道德,其实背地里也养二奶。故事的结局是屌丝盖茨比保守了一场车祸的秘密,而白富美与富二代老公达成协议,取得相互原谅,并由富二代老公向死者丈夫(其老婆与富二代有染)吐露所谓的“杀人真凶”,这样屌丝盖茨比就被杀了。白富美与富二代逍遥快活,好像从未发生过什么事情一样。盖茨比所爱非人,又让自己白白送命,让人惋惜。
      看这小说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怎样去写屌丝与富二代争夺白富美的爱呢?而白富美又如何选择呢?伟大的小说家往往能给我们一些惊喜!菲茨杰拉德在故事设置上,布局了一些巧妙而自然的点:
      
      
      进城驾车安排
      “好吧,”汤姆赶紧打断了她的话,“我非常乐意进城去。走吧——我们大家都进城去。”
      他站了起来,他的眼睛还是在盖茨比和他妻子之间间来闪去。谁都没动。
      “走啊!”他有点冒火了,“到底怎么回事?咱们要进城,那就走吧。”
      ……
      “大家都坐我的车去好吗?”盖茨比提议。他摸了摸滚烫的绿皮坐垫。“我应当把它停在树阴里的。”
      “这车用的是普通排挡吗?”汤姆问。
      “是的。”
      “好吧,你开我的小轿车,让我开你的车进城。”
      这个建议不合盖茨比的口胃。
      “恐怕汽油不多了。”他表示不同意。
      “汽油多得很。”汤姆闹嚷嚷地说。他看了看油表。“如果用光了,我可以找一个药房停下来。这年头药房里你什么东西都买得到。”
      这句似乎没有什么意义的话说完之后,大家沉默了一会。黛西皱着眉头瞧瞧汤姆,同时盖茨比脸上掠过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既十分陌生又似曾相识,仿佛我以前只是听人用言语描述过似的。
      “走吧,黛西,”汤姆说,一面用手把她朝盖茨比的车子推过去,“我带你坐这辆马戏团的花车。”
      他打开车门,但她从他手臂的圈子里走了出去。
      “你带尼克和乔丹去。我们开小轿车跟在你后面。”
      她紧挨着盖茨比走,用手摸着他的上衣。乔丹、汤姆和我坐进盖茨比车子的前座,汤姆试着扳动不熟悉的排档,接着我们就冲进了闷热,把他们甩在后面看不见的地方。
      
      回家驾车安排
      “你们两人动身回家,黛西,”汤姆说,“坐盖茨比先生的车子。”
      她看着汤姆,大为惊恐,但他故作宽大以示侮蔑,定要她去。
      “走吧。他不会麻烦你的。我想他明白他那狂妄的小小的调情已经完了。”
      他们俩走掉了,一句话也没说,一转眼就消失了,变得无足轻重,孤零零的,像一对鬼影,甚至和我们的怜悯都隔绝了。
      
      富二代汤姆揭发肇事车辆
      “你不用告诉我那是一辆什么样的车!我知道那是辆什么样的车!”
      我注视着汤姆,看见他肩膀后面那团肌肉在上衣下面紧张起来。他急忙朝威尔逊走过去,然后站在他面前,一把抓住他的上臂。
      “你一定得镇定下来。”他说,粗犷的声音中带着安慰。
      威尔逊的眼光落到了汤姆身上。他先是一惊,踮起了脚尖,然后差点跪倒在地上,要不是汤姆扶住他的话。
      “你听我说,”汤姆说,一面轻轻地摇摇他,“我刚才到这里,从纽约来的。我是把我们谈过的那辆小轿车给你送来的。今天下午我开的那辆车子不是我的——你听见了吗?后来我整个下午都没看到它。”
      ——因为车辆的调换,威尔逊太太以为驾驶“盖茨比黄色车子”是汤姆,想向她的相好讨个说法。而神经紧张的白富美黛西把她撞飞了……
      
      知道真相的盖茨比不是去向警察说明原委,而是停在白富美的窗口牵挂她是否会遭到富二代汤姆的责打
      “但是当然我要说是我在开。是这样的。我们离开纽约的时候,她神经非常紧张,她以为开车子可以使她镇定下来——后来这个女人向我们冲了出来。正好我们迎面来了一辆车子和我们相错。前后不到一分钟的事,但我觉得她想跟我们说话,以为我们是她认识的人。呃,黛西先是把车子从那个女人那边转向那辆车子,接着她惊慌失措又转了回去。我的手一碰到驾驶盘我就感到了震动——她一定是当场撞死的。”
      “把她撞开了花……”
      “别跟我说这个,老兄。”他间缩了一下,“总而言之,黛西拼命踩油门。我要她停下来,但她停不了,我只得拉上了紧急刹车。这时她晕倒在我膝盖上,我就接过来向前开。”
      “明天她就会好的,”他过了一会又说,“我只是在这儿等等,看他会不会因为今天下午那场争执找她麻烦。她把自己锁在自己屋子里了,假如他有什么野蛮的举动,她就会把灯关掉然后再打开。”
      
      白富美与富二代达成协定
      我沿着草坪的边缘走了回去,轻轻跨过石子车道,然后踮起脚尖走上游廊的台阶。客厅的窗帘是拉开的,因此我看到屋子里是空的。我穿过我们三个月以前那个六月的晚上吃过晚餐的阳台,来到一小片长方形的灯光前面,我猜那是食品间的窗户。遮帘拉了下来,但我在窗台上找到了一个缝隙。
      黛西和汤姆面对面坐在厨房的桌子两边,两人中间放着一盘冷的炸鸡,还有两瓶啤酒。他正在隔着桌子聚精会神地跟她说话,说得那么热切,他用手盖住了她的手。她不时抬起头来看看他,并且点头表示同意。
      
      威尔逊与所谓的杀妻仇人同归于尽
      池里的水有一点微微的、几乎看不出的流动,从一头放进来的清水又流向另一头的排水管。随着隐隐的涟漪,那只有重负的橡皮垫子在池子里盲目地漂着。连水面也吹不皱的一阵微风就足以扰乱它那载着偶然的重负的偶然的航程。一堆落叶使它慢慢旋转,像经纬仪一样,在水上转出一道细细的红色的圈子。
      我们抬起盖茨比朝着屋子里走以后,园丁才在不远的草丛里看见了威尔逊的尸体,于是这场大屠杀就结束了。
      
      菲茨杰拉德不露声色地布下了一场车祸。金钱不是检验人性的唯一标准,而灾难才是。面对灾难,屌丝盖茨比的心肠毕竟不太硬,不太冷,不太凶残,所以他最终被白富美和富二代联合起来出卖给了“仇家”。盖茨比的悲剧是善良的悲剧,尽管他也投机倒把,也赚着昧心钱,但最后还是因为善良而付出了生命。你们看,盖茨比并不是一个道德上完美的人,但这个时候,我们的内心还是有些悲凉,而好小说的全部意味都在这里。
      我们说这个故事好不好,有没有感染力,往往是它是否与我相关。虽然我们不像盖茨比那样挥金如土,去追求女神,去黑市交易,但我们大多数内心是有些善良的,我们都会或多或少做一些坏事,我们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灾难而面临各种选择,这个时候,我们内心是否会浮现盖茨比的影子呢?这就是好小说的魅力。
      读完小说,我想如果不设置这场车祸,那小说的故事又该如何呢?这真是一个谜,美丽而有着致命的诱惑。当沉迷其间时,我又发现这场车祸的确不那么巧妙,如果当时威尔逊太太没有跑出来拦车呢?或者当时是盖茨比驾车而不是精神紧张的黛西呢?想到这里我突然哑然失笑。好的故事是不容假设的,就像历史不能假设一样。作者在前面费尽心思地写了富二代汤姆和威尔逊太太那么多的生活和矛盾,难道在即将搬家的时候,她就不该向汤姆要个说法吗?白富美黛西的犹豫不决和头脑简单难道不是沉迷物质享受造成的情感麻木么?
      原来如此!这场车祸注定要发生,自然得就像我们每天上学放学一样,未曾引起任何人的怀疑。这难道不是优秀小说家的伟大么!
      
  •     在遥远的2004年(确实已经有些遥远了),美国文学课的开头,杨教授就让我们读这本书,貌似考试也有考到,不过某人当年大约就翻了几页而已——为什么不读原因不记得了,大约因为不是喜欢读的类型吧。
      
      于是在接下来的数年里,虽然记得有这本书没读,但不像其它有些书虽然读得很痛苦还是念念不忘,要不是有电影上映这个契机,大约我还是不会来读完。
      
      不过并不是说小说不好,记得有位文学大家说过,小说用不多的语言就如此准确地描绘出了这个社会,而菲茨杰拉德当时才那么年轻,让人嫉妒。对于经典作品,那么多评论在前面,我想也不需要说什么。
      
      但我还是不打算去看电影。因为那些让我觉得这本小说很深刻的语句,电影应该是表现不出来的,而少了这些,剩下来的基本也只有故事本身了。
      
      当然,那首young and beautiful很合最后的那些章节。
  •     When I watched the related film at home recently with my hi-tech TV set and Dolby Stereophonic System, a phrase of my friend was suddenly flashing over my mind: I try to avoid any of films adapted by those classic books in my mind. Actually, it was flashing over after I took an open E-class from Yale named The Great Gatsby by Prof. Wai Chee Dimock.
      
      Even though it is my third time to read or watch it, I still remember the first impression it left me when I was a senior-high-school student: over-the-top, splendid,fabulously rich...meanwhile lonely, child-like, dreamy, tenacious,persistent and, of course, a complicated "Love". For some reason, I don't believe an intensive affection, even though it is a time-consuming kind, is a good sign. Maybe Fitzgerald agree with me on this point. But it's not the point I want to explain myself on this book.
      
      During my third time of exploration under the help of Prof. Wai Chee Dimock, I was instantly enlightened by her word " VAGUENESS", I extremely love this word on describing Gatsby! He is vague just as the Ashes Valley painted by Fitzgerald in this book. (Personally, I do also extremely love that para. of Ashes Valley!) He is so wobbly and unappealing in those extravagant party and under the gorgeous fireworks. They are all ironically to the contrary of his persistence and tenacious. Then two worlds are emerging in front of you...Between the chaos and the loneliness, the pureness and the evilness, the pursuit between the material world and the spiritual world, the buddies in debauchery and in need... (I love the performance of Leonardo because I love those two sides of human attributes exactly displayed by him!)
      
      To talk about the Daisy, there is another article... But I don't want to write to much for this character at the moment. But just one phrase: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I think I will read it as a fourth time. This time, I will read it in its original language just due to the appealing rhetoric of F. Scott. Fitzgerald.
      
      
      
      
      
  •     接触这本书是大概在刚上高中的时候了,还记得是《挪威的森林》里,主人公极喜欢这本书,说自己每次不论从哪一页翻看都不会失望。当《挪威》里的情节忘得差不多时,这句话还记得。所以某一次逛书店偶然看到它时,遍立即买了下来。到现在中文版英文版前前后后大概读了三遍,算是自己读的遍数最多的一本书了。
      最近电影上映,大家突然好像又重新记起了它,读了些别人写的文章之后,也想说说自己爱它的原因。
      
      永远忘不掉的第一章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第一章与正文无关,只是为了引出叙述盖茨比的故事。所以刚刚开始是个似乎很心灵鸡汤的哲理警句,也常常被人引用。但之后话锋一转,说正是由于自己对别人保留判断,引来了诸多恼人的倾诉,而这种倾诉常常是有明显剽窃跟隐瞒的。
      后来的很多经历都印证着这段论述的正确性,当你想要推己及人的倾听每一个人,理解每一个人时。很多倾诉者无非是向你讲一段从自身出发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故事,找一个情感的宣泄出口。而且故事听多了多半是狗血,有感触么@某个知心大姐姐。
      
      不过真正让我着迷的是这个故事,还是故事里的人。
      关于Daisy看了很多评论,喜欢把故事里的Daisy说成拜金又肤浅的娇贵大小姐,仿佛变成了一个物欲的符号,我实在不认同。她在我看来只是一个出身优越的普通姑娘,一个白富美,一个绿茶婊而已。与我认识的长得不错家庭又不错的姑娘并没什么区别。
      我相信年轻时的她在遇到出身贫寒的盖茨比时,是有过不顾一切爱的冲动的。但是爱情终归属于年轻的冲动,已为人妻人母的她需要的更多的是归宿感是安全感。所以在得知丈夫外遇又恰逢盖茨比现身时,她投向了盖茨比的怀抱;当盖茨比巨额财产被指出来路不明时,她犹豫不决;当盖茨比为她担罪被杀后,她逃避。女人终归是软弱的,是向往向往富足安定的。所以不喜欢听到有人随便指责谁拜金,特别是你给不了她有安全感的生活的时候。
      关于盖茨比。有评论说这是一个美国梦碎的悲剧,现在想来没有更恰如其分的评价了。所谓美国梦大概是指不论你出身如何,你都会通过自身的努力,天赋,机遇走向成功,就是屌丝可以逆袭。你可以看到盖茨比的努力,在他葬礼上父亲带来的他每天的规划表上,当然了努力最终带来了财富,但不代表他就可以被上流社会接纳。所以他看上去更像一个暴发户,夜夜笙歌,挥金如土,伪造文凭,隐瞒过去,所以他面对Daisy的时候还是像当年一样自卑,这种自卑植根于血液里,华丽的衣冠并无法掩饰。
      我想这也是最近这个电影这本书被大家广泛讨论的原因,阶级固化是每个成熟社会都会面临的问题。所以读到盖茨比的美国梦,很多人联想到的是自己的中国梦吧。
      但是这不是盖茨比被称为”伟大“的原因。我想盖茨比自己无比的清楚自己的徒劳,清楚现在面对的Daisy是一个”voice full of money“的姑娘。但他仍每晚微笑着注视着对岸的绿色灯塔,像西西弗推上巨石一样与自己的命运反抗,在带有宿命式的悲剧里坦然走向毁灭。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       初识李奥纳多,还是在1997年奥斯卡影片《泰坦尼克号》中,23岁的美国小伙、金发、蓝眼、严肃时冷峻、开颜时亲近的感觉,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时隔16年,再次在2013年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相遇,近40的李奥纳多褪去了青春的羞涩,布满胡茬的脸上却酿出了成熟的韵味,那浅蓝色的眼睛更显出深邃的精芒。然而,岁月磨灭不了男主人公身上浪漫主义的情怀,这也是他无论扮演杰克还是盖茨比,都取得成功的因素。
        一样的穷小子出身、一样的执着、一样的狂热、一样的爱上了物欲包围的美女,一样的为爱而生而死,不同的是,盖茨比比杰克拥有了更多的财富和地位等可以与女主人公的背景叫板的资格;不同的是,这一次,现实打破了爱情的幻想,盖茨比孤独的离去,而非缓缓微笑送别大洋上的恋人。
        现实就是这么的残酷。在影片的结尾,我问妻子,表面上即使尼克无法将葬礼的消息通知到黛西,但作为媒体报道对象的盖茨比去世应该成为头条新闻,黛西又怎有可能无从听闻呢?妻子淡然的问道:“怕就怕在黛西即使知道了也没来,这不是更残酷吗?”妻子也用了疑问的语气,相信一定和我一样,不忍盖茨比为爱付出一生的爱情最终跌落到深渊谷底,但事实我们都已然清楚。
        在影片中,我始终在思考,盖茨比究竟爱上黛西什么呢?年轻军官与富家小姐 的短暂邂逅,心有所属后的劳燕分飞,影片或原著都对曾经的黛西语焉不详,除了美貌,我没记住别的。但就是这样的一段爱情,在数年的离别后,在因对方嫁给了纨绔子弟而感到自卑后,执着的心思像疯长的杂草一般,一发不可收拾。疯狂的财富积累、疯狂的虚假包装、疯狂的痴迷狂热,只为那港湾对岸朦胧的绿光。那点绿光其实是盖茨比心底的梦,忽明忽灭,自己也不曾清晰。
        看得到却得不到的感觉,使盖茨比用一种病态的挥霍来奢求美梦的降临。然而,让我佩服的也同样是疯狂下的执着。安家在对岸、通过尼克牵线、精心准备的约会、以及不惜一切代价替之担罪的勇气,这岂又能说是错呢?最让我深刻的两个镜头,一个是盖茨比在打扮成“花房”的尼克小屋中准备多年后初次相遇黛西的场景,一个是在他的不光明正大的发家史被汤姆一点点揭穿后挥拳相向的场景,前者的焦躁不安、如情窦初开般的神情在40岁的李奥纳多身上演绎的格外令人感动,而后者恼羞成怒的爆发让我们看到经历过人生风雨的男主角所能产生的痛苦能量。这两种鲜明的对比,让我终于意识到盖茨比热烈追求的是一种梦境,心中无比完美的黛西所幻化出的梦境,心中无比完美的爱情所幻化出的梦境。
        如果说《泰坦尼克号》让人印象最深的对白是“You jump,I jump!",那么《了不起的盖茨比》中黛西或无奈或嘲弄的回眸一笑则让人五味杂陈。当梦境破灭重归现实时,我们看到的是爱情成为了物质世界中可笑而不堪一击的牺牲品,不过庆幸的是,盖茨比在临终前听到以为来自黛西的电话铃响,可以伴他在另一个世界中继续编织自己的梦境,虽然他不像杰克永远活在萝丝心中。
        曾看过菲茨杰拉德的简要生平,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他的妻子珊尔达和恋人姞内瓦,海明威说过,她们成就了他,也毁灭了他。菲茨杰拉德将姞内瓦这位理想化身的女神安放在每一部小说的女主人身上,但故事的扉页永远写着”给珊尔达”。这种矛盾正如同黛西对盖茨比说的话,“我也无法说我从来没爱过汤姆,那不会是真话。“同样的,菲茨杰拉德将爱情的憧憬和现实的生活分给了这样两个女人。关于他和珊尔达,说法各有不同,有人认为是珊尔达的铺张毁灭了菲茨杰拉德,有人认为是菲茨杰拉德的傲慢导致了珊尔达的精神病,无论如何,一个酗酒而心脏病发,一个葬于精神病院的火海中,可以说是相互逼死了对方。而多活了四十年的姞内瓦,将记录他们痴狂爱情的日记书信紧锁橱中,即使《了不起的盖茨比》被奉为美国经典文学的时代,她也从未站出来说:”我就是那个黛西。”因为她自己也明白她和其父亲拥有根深蒂固的想法”穷小子休想娶富家千金“,因为她也清楚的恳求过菲茨杰拉德:“请,别把我理想化了。”
        写到这里,我不禁为菲茨杰拉德感到悲哀,为他不顾一切的爱情信念感到扼腕叹息,然而,黛西作为姞内瓦的真实写照,让我明白菲茨杰拉德内心已看透一切,这个时代的悲剧、这个社会的不幸,都顺着他的笔尖流淌在世人面前。然而,他又和如今的多少人一样,“心里明白可就是做不到”,尼克和盖茨比成为他理性和感性的两个化身,审视评判着疯狂的自己,最终走向痛苦的深渊。正因为此,我才终于明白,他不愧于“迷惘一代”的代表作家!
        
        文/卢育涛 2013.09.03
  •     这本书中,除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还有几个短篇。《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作者最出名的小说,并被评为当代美国最伟大的小说之一。我看了后,感觉不像世人公认的那样好。故事情节非常简单,看完后,心里有些发凉,禁不住要感叹世态炎凉,感叹世界上几乎不存在真挚的情感了。《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砖石》,我更没看出什么名堂,只是感觉故事比较荒诞。《五一节》,作者没有交代男主人公为什么那么沮丧、消沉,为什么对未来失去希望,会选择自杀,使我看了困惑不解。《刻花玻璃酒缸》,里面从头至尾含着一股宿命论的味道,女主人的人生都与那只刻花玻璃酒缸密不可分。那只刻花玻璃酒缸使她的情人被丈夫发现;使她的丈夫喝得酩酊大醉,因此与生意伙伴闹僵;她的女儿为此失去了一只手;她儿子的阵亡书最后是在酒缸里被找到的。这几部小说都给人凄惨、悲凉,看不到未来与希望的感觉。
  •      说实话,看完这本书有点失望,无非就是讲一个穷屌丝和白富美相爱,然后穷屌丝奋斗成为富翁,而白富美却嫁给了富二代、穷屌丝希望挽回之前的爱情,而白富美为了金钱名誉不肯与其私奔,最后,屌丝为白富美顶下车祸的罪名,被死者丈夫杀死。尽管结构错落有致,语言简洁,最多算是佳作,却为何会成为“最为动人的美国悲剧”?
       这本书诞生于20世纪的美国爵士时代,这个时代,美国梦,成为一个每个人心中的一个灯塔。据说,在美国,机会均等,人人有成功的希望,只要你努力工作,加紧奋斗。当时的人们都处于资产阶级制造的美国梦之中,于是,Fitzgerald的这部小说便成为一部警钟,敲响了沉睡中的人们。
       那么,为什么书名要叫做《了不起的盖茨比》呢,他因何伟大,因何值得纪念。记得在盖茨比死后,他的父亲拿出一本书,上面端端正正写着“时间表”起床             上午6:00
           哑铃体操及爬墙          6:15-6:30
          学习电学等            7:15-8:15
      
           工作               8:50-下午4:30
           棒球及其他运动        下午4:30-5:00
           练习演说、仪态          5:00-6:00
           学习有用的新发明         7:00-9:00
                     个人决心
           不要浪费时间去沙夫特家或(另一姓,字迹不清)
           不再吸烟或嚼烟
           每隔一天洗澡
           每周读有益的书或杂志一份
           每周储蓄五元(涂去)三元
       对父母更加体贴
       我对自律且努力的人有着莫名的好感。如此严谨和有条理的一个人,确实可以看出注定了要出人头地的,他总是订出一些诸如此类的决心,如果他的梦想是其他的东西,或者其他的人,他可能不会这么悲哀。只是他爱上了daisy,这个不该爱的人,他心中的这盏绿灯,是他漫长的道路上的动力和希望,经历许多挫折,他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却发现爱人已嫁做人妇,爱人就在他的对岸,不远,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
       最可悲的是,他其实已经逐渐发现了daisy的拜金和虚伪,却不敢面对,为她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甚至毫无怨言地为他顶下罪名,直到死,他也没有半点后悔。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可是,也许盖茨比是幸福的,因为他一直活在自己编制的梦里,做梦的人是幸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饨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
      
      
        
      
       而盖茨比死后葬礼的萧瑟与和之前嘁嘁喳喳节日时狂欢娱乐的气氛相对比,真是对人情冷漠的巨大讽刺。人们总是觉得,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臂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却在一天蓦然发现,你所
      追求的金钱,权利,名誉,其实都是虚无,你已经失去了许多人生最宝贵的东西。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记得dickens在双城记中说过,我们都在奔向天堂,我们都在奔向相反的方向。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既然我们无法改变时代,我们就改变自己,人生的关键在于自己怎么活,而不是活在何处。
  •   盖茨比是个不错的人 但是黛西就真的差点了。同时不喜欢盖茨比处理事情的方式,不懂得放手。
  •   盖茨比太浪漫了。其他都很好,眼光有点差。不过,在那个背景和身份下,也难怪他喜欢黛西。好在,他最后其实也意识到了黛西所代表的金钱欲望。可惜,已经泥足深陷,不能自拔了。
  •   按照这样说,盖茨比永远没有得到黛西的可能?无论最终结局如何还是会失败吗?@卧孤村
  •   谢谢。“无论最终结局如何还是会失败”是什么意思?我想,小说只有一个结局(除非特殊的开放式结尾的小说),而这个结局,就是作者认为的最“合理”的、唯一而必然的结局。“合理”不是说“好”,而是说符合人物性格和社会背景、或者符合作者想表达的观点。接近结尾的地方,作者写道“他(盖茨比)经历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p149)所以,从叙述者尼克(几乎可看做作者的代言人)看来,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盖茨比的失败。当然,如果把这故事看做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那任何结局都是有可能的吧。有回答到你的问题吗?你的观点是? @constantine'
  •   太好了,谢谢您肯回复我!
    如果从揣测作者意图的角度来说的确很明确,而我所考虑的在这个故事的现实意义以及造成这种结局的本质是什么。
    很多人把盖茨比的失败归结为身份阶级的悬殊,而在我看来并非如此,任何阶级的不同只是表面现象,真正让黛西抛弃盖茨比真正原因我认为是盖茨比在这个事件中所表现的情绪不稳定。
    (不好意思我只看过电影,而没有读过原著)在这个危机发生的时候,人的本能是排除不安定而去追求稳定的,这个时候正是因为盖茨比揽了这个烂摊子,而给黛西造成一种跟着盖茨比会有麻烦的感觉,正是因为如此她才会去找汤姆商量对策,而没有找盖茨比。
    人都是情绪化的,更何况是女人。原因之二就是在和tom对峙时的情绪失控,也就是那一刻我知道盖茨比是败定了,因为女人会远离一个情绪失控的男人,反观tom在过程之中遭受盖茨比的羞辱并无过激行为,不得不说这的确是教养的表现,尽管他是一个包情妇的流氓。
    其实盖茨比的情绪控制的确跟阶层有关,但并不是本质。因为情绪可以训练,而心态可以学习,简单的说就是他不了解女人,在这些关于人的东西都可以通过后天学习,而阶级的改变却不是一代人可以做到的事。
    如果当时盖茨比没有揽下这个事,而把它交给黛西处理,作为她的丈夫势必会承担这个危机的责任,那时盖茨比的境况就会主动的多。不过换句话说,通过这种手段得到的女人又会停留多久呢(这个也可讨论一番)。
    之所以一直追溯各种书评影评到阁下这里,实在是看到各种观点把这个原因不负责任的推给阶级身份的身上,给年轻人莫名的压力,让他们更加的消极沮丧。
    所以我觉得盖茨比失败的真正原因是不了解女人。
    @卧孤村
  •   决定评论比电影 精彩
  •   看到最好的评论!虽然话语简单了点,但是说的很在点!比其他虚浮的好太多啦~
  •   好吧我就是那个知心大姐姐?我觉得你还可以写的多点,至少可以像咱俩聊微信一样深刻……咩哈哈
  •   哈哈 下次有空写个探讨感情问题的 这个评论就说说对这书的一点看法
  •   直接给你截图
  •   骂d的人怎么不骂作者和g热恋的时候自己和众多女人调情呢,对吧?不过是希望展现自己受欢迎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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