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特伯雷故事

出版时间:1993-8-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杰弗雷・乔叟  译者: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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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4月的一天,一群香客去坎特伯雷朝圣,投宿在泰巴旅店。次日,店主、香客与在此住宿的作者一起出发。店主提议在去坎特伯雷的路上每人讲两个故事,回来时再讲两个,被大家公认为最佳的讲故事者可以在回来时白吃一顿丰盛的晚餐。乔叟只完成计划中120个故事中的24个(包括两个未完成的),其中22个为诗体,两个散文体。每个故事前均有开场语,全书有一个总序。作者用这种方式把各个零散故事连成一体。
《坎特伯雷故事集》有几点值得注意:
一、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画面。香客来自社会各个阶层:骑士、僧侣、学者、律师、商人、手工业者、自耕农、磨坊主等。
二、它综合采用了中世纪的各种文学体裁,有骑士传奇、圣徒传、布道文、寓言等。
三、总序和开场白中对人物的描写和故事本身饶有趣味,充满幽默感。
四、语言带上了讲述人自身的特征,每人所讲的故事都体现出讲述人的身份、趣味、爱好、职业和生活经验。

作者简介

乔叟(约1343—1400) 英国诗人。伦敦酒商的儿子。十几岁起进入宫廷当差。1359年随爱德华三世的部队远征法国,被法军俘虏,不久赎回。乔叟与宫廷往来密切,当过廷臣、关税督察、肯特郡的治安法官、郡下议院议员。他曾因外交事务出使许多国家和地区,到过比利时、法国、意大利等国,有机会遇见薄伽丘与彼特拉克,这对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乔叟在庇护者失宠期间,被剥夺了官位和年金,经济拮据。他曾写过打油诗《致空囊》给刚登基的亨利四世,申诉自己的贫穷。1400年乔叟逝世,安葬在伦敦威斯敏特斯教堂的“诗人之角”。

书籍目录

一、译本序
二、总引
三、武士的故事
四、磨坊主的故事
五、管家的故事
六、厨师的故事
七、律师的故事
八、巴斯妇的故事
九、游乞僧的故事
十、法庭差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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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1条)

 
 

  •     乔叟《坎特伯雷故事》是用英雄双韵体来写的,诗行由十个轻重双间的音节组成,每两行押一韵,下两行再押另一韵,整体上诗歌就能达到朗朗上口和流韵绕梁的效果。这种英雄双韵体经过范守义和黄杲炘的汉语“双行韵”的转译,在形式和韵调上就取得了对接自然的效果。不管是用国语还是用粤语来读,都会觉得很有韵味。尤其是诗体翻译,更加符合原文。这是阅读《坎特伯雷故事》在形式和语调上的体会。
      
      在美学意义上,启发最深的来自哈罗德·布鲁姆的《西方正典》,他着重分析了赎罪券商和巴思妇人故事所体现的反讽和宏大意识。尽管很多人多从女性主义、女权主义角度来评析巴思妇人的故事和内涵,或者从揭示阶级斗争的层面来分析赎罪券商的两面性,但是布鲁姆的分析路径对这种“憎恨派”的分析方法故意略而不谈。王佐良的《英国诗史》也是采用了充满斗争色彩和阶级评判的标准去分析巴思妇人和赎罪券商的故事。而众口称誉的李赋宁主编的《欧洲文学史》中,对《坎特伯雷故事集》的分析只是蜻蜓点水般对结构、情节泛泛而谈,不免显得过于简单、流俗了。
      
      布鲁姆表示,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中表现人类个性的方法应该得到强调和解释(P79)。我所了解的布鲁姆对乔叟所谓“宏大”的称誉,正是基于他所说的“表现人性”的伟大。与很多评论家对乔叟所采用的英语写作和英雄双韵体之于英国文学和民族地位的贡献交口称誉不同,布鲁姆关注的是《故事集》的反讽性:作为《故事集》虚构人物之一的诗人乔叟对现实世界自我的反讽、故事中“每一个自称在朝圣的人都被揭示出并非真心在朝圣”的反讽,正是读出了这种人物自身所隐藏的暧昧的矛盾性,布鲁姆得出了一个充满闪光的想法“在这些人物形象(巴思妇人、赎罪券商等)上已经萌生了莎士比亚最具有原创性的想象力:表现特定喜剧人物的内在变化”(P83),显然文思博大的布鲁姆将乔叟当作了莎士比亚的潜在影响。布鲁姆视巴思妇人为“一位伟大的活力主义者”,而赎罪券商则是“近似于真正的虚无主义者”。作为活力主义者的巴思妇人,她身上充满无尽的激情与活力:性欲的、语言的和论辩的。这种旺盛的生命力,哈罗德在莎士比亚的福斯塔夫身上看到了影子。表面上看来,赎罪券商和巴思妇人站在道德的两端,实际上他们却是一条稻草上的蚱蜢——他们都是现成秩序的颠覆者。赎罪券商只是披上了宗教的外衣干着牟利诈骗的勾当而已。R.A.梭甫不无洞见地指出——“他(赎罪券商)的职业是每天出卖自己和自己的举止;但从他执迷的方式来看,他十分明白并且后悔他无法赎回自己的罪过。”赎罪券商这种“知法犯法”的处世态度,大概就是佛家常说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另一种说法。
      
      重看《坎特伯雷故事》,又折回来看布鲁姆的《西方正典》,然后又在《故事》中印证,这种反复的阅读,已经找不到溯源。经典力量的迸发有时候需要维吉尔在前面带路,一路的溯源又会为下一次的迸发继续新的能源。
  •      因为乔叟,第二次借来这本书。
      
       假期里,静下心,一页页翻读。
      
       韵律方面,不可能感受,毕竟是中译本。要读原版,也不大可能,古英语太古。至于故事,有的喜欢有的厌恶。
      
       觉得恐怖的要数梅利别斯夫人普鲁登丝的说教本领,格里泽尔达的极限忍耐度,还有这最后堂区长有关于悔罪的超长叙述~~~~
      
       回家前把它结束……恩
      
      PS
       很高兴再见书中的那几缕小植物,算是缘分一种。
      
      
      
  •     前两天看完了《坎特伯雷故事》(The Canterbury Tales, Geoffrey Chaucer, 【英】杰弗雷·乔叟著,方重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名著名译插图本系列),作为我补读古典名著的又一个小小成果。其实早已过了摘抄好词好句的年纪,但是为了梳理和总结一下,还是顺便做了一些摘抄:
      
      这本《坎特伯雷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乔叟(乔叟,约1343~1400)的语言风格,让我对中世纪晚期的作品有了一个直接的感性认识;又因为它本来就是一本关于民间故事和传说方面的故事集,所以让我对中世纪英国人的普通生活、行为方式和语言(当然,是翻译过来的语言)有了一个直接的感性认识。
      
      从语言上来讲,首先,祈祷的语言很多,经常出现呼告上帝或圣徒的句子;第二,引用名言名句很多,而且大多数是学者的名言,其次是《圣经》中一些人物的语言;第三,经常用某一星宿运行到天空的某某方位这种方式来表述时间,例如“这时太阳已离开了子午线,高贵的狮子星座带着他前爪边的怪蛇星仍在上升,正值国王成吉思汗从席间座位上起立”(169页);第四,大凡形容一个女子漂亮,或是一个男子英俊,或是一座城市宏伟,或是一个神祗英明,大都采用这样的句式“他(太阳神费白斯)能吹弹各种管弦乐器,他清朗的歌喉唱起曲调来真能令人神往。就是希白斯的国王恩菲洪,虽然唱着歌引动砖石,筑起城墙,也还没有费白斯唱得好,一半也比不上。他又长得俊美,是创世以来惟一的美男子。他的容貌不用说了。反正世上没有比他更美的人。除此之外,他又举止温雅,高贵完善。”(303页)诸位只需将这段话中的副词和句式提炼出来,就大概能对乔叟的夸张手法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了。
      
      从内容上来讲,整本书中的故事以圣迹、传奇和市民故事为主而后者所占比例最大,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以下几个:一是磨坊主讲的取笑木匠的故事,这个故事讲一个木匠娶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妻子,妻子和借宿在木匠家的年轻书生偷情,联合起来捉弄木匠。故事最精彩的地方在于对诺亚方舟故事的巧妙模仿,在于连环的捉弄、盲信和愚蠢。另一个是律师讲的罗马公主康斯顿司历经苦难,流浪漂泊,又受神助,感化她所到之处的民众改信基督的故事。这个故事吸收了中世纪骑士流浪历险故事的构架,它的精彩之处在于情节的曲折和丰富的想象力,最后公主得到的是夫妻团聚、父女相认的美好结局。还有一个是乔叟讲的梅利比的故事,这个故事的精彩和让人绝倒之处在于梅利比的夫人慎子为了说服丈夫对他进行了长达十一页内容的说教!其间引经据典、条分缕析、有理有节、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实在令人叹为观止!世间男子皆应读之引以为戒,世间女子也可读之引以为鉴,摘抄一些最有代表性的吧:
      
      “待你几经推敲,反复思考,觉得某件事确是这样做去最为适当,这时我还得劝你严守秘密。莫向任何人泄漏你的心念,……古书上有言‘你的思念放在心中,你是把它囚禁住了;可是当你对人讲了出去,你就被它囚禁了起来。’所以,你能将思念关闭在自己心中,总比较好,免得讲了出去,还要去恳求旁人千万不可泄漏。辛尼加说,‘如果你自己都关不住,你怎敢求旁人来替你关住呢?’”(231页)
      
      “有一条普遍的原则:提出一项建议来,却又肯定在任何情况之下,严格地坚持不能修改、不能变更,我说,这样的一项建议是十分卑劣的。”(235页)
      
      “现在,先生,最后讲到西塞罗所提出的‘起因’,你必须了解你之所以受害是有种种起因的,学者们有所谓远因、近因之分。最初的远因就是万能的上帝所在……”(239页,我倒!)
      
      “……如果我说了你应该争取和平,言归于好,我还是没有讲错,或者离事实太远。因为智者有言,‘纷争起于对方,但和解起于自己。’……”(247页)
      
      最后,慎子夫人终于说服了他丈夫。梅利比道,“你为我讲出这许多至理名言,我真不知该如何回复你了。愿你把你的意愿简明告诉我,我一定依照你的话去办理。”(248页,我说:“你为你丈夫讲出这十多页的至理名言,我真不知道该对你说些啥了。愿你把你的道理简明说出来,我一定比现在看的轻松!)
      
      这里结束了《坎特伯雷故事读书笔记》一文,萍踪所著,愿耶稣基督照顾她的灵魂。阿门。
  •     关于三本书:Canterbury Tales, Decameron,Of human bond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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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日谈》早在初中就当淫书读过,借一本《坎德博雷故事》读读看——却是在“毕业之前穷尽借书卡”的念头下萌生。算一算之间,似有十年。
      
      这两本老气横秋的故事集,一直被文学史研究者拿来并列比较,除去其中一些共同的故事内容,更因两者强烈的时代特色——中世纪后期到文艺复兴之间,人们受制于基督的律例,但却开始蠢蠢欲动,不稍干些荒唐事说些荒唐话不罢休。两本都借用民间故事集的手法,假借事件之名行奇谈异论之实,但又无法全如《一千零一夜》的赤裸描写般无法无天;两本都嘲笑陈规旧俗,有教士的淫荡洋相,有悍妇的诡计魅惑,有老掉牙武士公主的费尽心机。
      对我而言,这两本书都是上海译文在我出生前一年所出“网格书”。十年前读故事书,震惊所谓意大利文坛三杰的Boccaccio所写,竟是如此欢场之事;十年后读坎德博雷,似曾相识,却开始对风流韵事如此轻描淡写大失所望了。曾经沾沾自喜,少女时代就读劳伦斯与老莎,比同辈要知文字之色。如今再惊世骇俗的故事都淡然,往来十年,竟不过是自己一直迷恋着老气横秋的生活与文字。
      
      
      Chaucer在1372~1373曾于意大利旅行,Decameron与Canterbury Tales两书间的相似性就引发了后人对他与Boccaccio之间交往的想象,不过,凡是故事集,不是写下异国奇闻,就是记录坊间插科打诨的段子罢。中世纪后期天主的恩威依旧,甚至因为摇摇欲坠而更生束缚之能事,但越在道德律例的轮下,世俗阶层更是要在语言上变本加厉,如脱缰野马(这本是福柯在《性史》中所讲的道理——权力对行为的压制,反而生产语言的感官刺激)。Chaucer随Boccaccio,用了类似的故事,大抵也是当时民间盛传的段子而已。
      
      细细比较两书,很快就会抛开由怀旧引发的熟悉感。如果将Decameron看成净化了《一千零一夜》那些是非不分的情节与露骨艳情描写的基督教世俗版,那么《坎德博雷故事》则像是毛姆《刀锋》的先驱。Boccaccio的用意还是在大肆讲故事,用不同形状的传奇宣扬新道德,嘲弄教士、妒夫与痴情汉;Chaucer却是个观察者,他隐藏在形形色色的人之中,通过每一个故事揭发讲故事者的性格、秘密与欲念。
      
      七女三男远离黑死病的魔爪,躲在佛罗伦萨的乡间撒欢,这一“与世隔绝”的境地标示着Decameron中世纪的宗教性文化传统,这当然是Boccaccio有意的摆布——“七女”代表女子世俗/精神的七种美德,“三男”代表人类思维中的理智、精神与欲望的三分;“十日”暗示着世俗/宗教生活的规则。故事随每日不同的命题展开的Decameron给人工整对称的美感,其格局不知是受经院经典的影响还是来自于意大利美学的思维方式。十日过去,人物渐渐被忘却,故事在Boccaccio的手中成了哲学命题的旁征,剩下的只有隐喻。
      
      Chaucer的故事却是人物的注脚,不同阶层的人因为朝圣之旅聚在一起,用讲故事的方式吵架消遣。磨坊主嘲笑管家当了王八,管家气呼呼地用磨坊主被青年学生戏弄的故事还击;游乞僧指桑骂槐,在他的故事里,教堂杂役被魔鬼掠去了灵魂,而杂役则讽刺游乞僧到处骗财,最后反被老人捉弄。每个人讲故事的方式也是大相径庭,武士沉浸在中世纪传奇的浪漫熏香中,商人水手的荤段子多是活泼而下流,女修士道貌岸然以布道的方式讲索然无味的牺牲故事,Chaucer本人也在其中,他将自己描写为一个沉迷于对仗古诗的文学青年,押韵的故事刚讲不到一半便被人不客气地打断。每个人的说话当时与故事内容都成为那个阶层的另一番描绘。Canterbury更像是现代意义上小说的模样,它的本身就是一个故事,一个各阶层群像的大集合。
      
      到底是英国文学的传统,还是偶然?——毛姆的Razor’s Edge与Canterbury Tales之间有相似的手法,通过人物叙述的经历表现个性,对抗性的群戏,通过人物比较而非情节来为主角标定命运——这是手法的类似,或者不过是我醉心Maugham小说的牵强发现?于我而言当然不得而知。有趣的是,五百年后,同样一片岛屿,这个写故事的人将Canterbury看作其“人生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同样是关于“坎德博雷”的故事,只不过这次,是一个人,一生,历经的种种困惑而已。
      
      五百年前Chaucer让林林总总的人走向一场“朝圣之旅”,而他们途中所述种,却似在心灵之上划出一条与旅程方向相反的箭头,一首因叛逆而倒着跳的圆舞曲。五百年后,Maugham,用克制写下其长达三十年的朝圣之旅,从身体到心灵都挣扎着要从坎德博雷的原点中叛离。Canterbury不再单纯是基督教教义的束缚,在世俗化、个体化后的世界中我们见证了更多的枷锁——身体、欲望、从众、屈从于生活的脆弱。而更重要的是,Chaucer的故事在到达后曲终人散,Maugham却为自己编写了一个不属于他的结局,选择甜蜜的枷锁,而不再是漂泊与出走。
      
      Chaucer在晚年用最后一篇牧师的训导作为故事结尾,成为Canterbury Tales的反悔词,他祈求天主对其叛逆的宽恕。而Maugham在菲利普向莎莉求婚的最后一章前引用了Luke gospel的一句话——“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这是菲利普选择宽恕他一生的所爱与所恨——米尔德丽尔——的所想,这也就是宽恕他自己的欲望本身,这可看作Maugham对菲利普走向婚姻(而非出走塞尔维亚)的一个交代吧。
      
      叛逆的圆舞曲,最终是和解,与天主规训的和解,与自己脆弱欲望之间的和解。在曾经的我看来,这也许应被成为“妥协”。那时,我与Decameron是投契的,喜欢用概念去挑战,喜欢“反抗”一词背后的青春激扬;而十年之后,我仿佛更欣赏残缺的Canterbuty Tales,故事未能讲完,不要紧;一本书到终点,改了初衷,也不要紧。因为后者更现实,而前者,只是学者们高调的想象。坎德博雷,是多少人与自己人性之缺的对抗与疏离,又是多少人对自己生来畸形的一条腿的释怀。
      
      曾经我欣赏叛逆,如今我欣赏叛逆后的妥协,仿佛认定这是我叛逆圆舞曲的最终章。
      
      
  •   读一本书,看多家评论,赞。
    《西方正典》,我读时,觉得布鲁姆是不是自己陷入了一种焦虑,一种急于在所有西方经典中寻找莎士比亚的焦虑?
  •   ……虽然乔叟的用语现在比较看来比较不适应……
    不过那不是古英文(古英文有曲折变换,语法、符号均不同,可说是另外一种语言),至多是中古英文,话说乔叟就是现代英语之父……
    建议参阅外国的现代英文拼写本
  •   对对,中古英语~~谢谢纠正^-^y
  •   后记:终于看完了,最后的42页不是一般的难读~~
    再看一遍前言,感觉大大不同。感谢译者的一番良好用心
  •   梅利比的故事真的很精彩,慎子是个贤妻。里面引经据典的话让我想起“很多很重要的事情在很久以前就有人说过了”
  •   得道以后,便趋中庸啊。
  •   叛逆后的妥协~深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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