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作者:今淇 页数: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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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美好的语言源于美好的情怀 有些天赋与生俱来。 有些情怀于世流转。 第一次读到今淇的文字是在我供职的“榕树下”全球中文网的论坛上。只是些简短的文章,却在众多文字中突显异端,纠缠细密,叙述方式独特。 那时,她是网站的编辑,也是文学论坛“指间岁月”的版主。经常会在很多文章后面看到她的评论或回复。即使是短小的回帖,也余音绕梁。我—直记得那些精短文字带给我的震撼。 她写:“击掌而鸣,鼓瑟而锦,—文进—文,诗词之无端。俏丽的眼,空落的城,再多明艳一路风尘,不过蒙面路人。” 又写:“如果天给你一个苹果,那是恩宠;如果天给你一生眼泪,那是点化。而所谓荒凉,那是你眼见一切,以手捂口,难启声语,我们叫它们注定。” 过了很多年,这样的文字—直在心底。不单单是我,很多人都有同样的感受。 后来,她写小说,间杂有书评和影评,更多是纯色的散文。 她写过很多都市爱情故事,常常,我甚至猜测她写的都是真的,但那又是不寻常的叙事和记录。她已经能将日常素材打造成动人的故事。 很少人有今淇这样的文笔,可以让人沉浸其中,第一遍读故事,第二遍品句子。就像夏日雨后的夜晚,清风拂过树梢,空气清凉,月色明亮,光影慈悲,情感温柔,整个世界就此宁静。 这是天赋。她的文字灵气逼人,浑然天成,却又流畅舒展。有时候,情感细腻,进而纠结,有时候,又冷静清凉到不食人间烟火。 《一如玫红色的蔷薇之于夏日》在《独唱团》发表后,很多人都来问我,后来怎样了后来连瞬到底有没有和清辰在一起? 我看到网上很多人摘录这篇小说中精彩的句子有的还配上了精美的图片。 因为《独唱团》只出版了一期,所以这篇小说变成了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但是追着看的读者却在日益增长,很多人通过豆瓣、新浪微博、QQ相互询问,希望早日看到完整版。 于是,我们把今淇的爱情小说编汇成册,在这个夏天出版。 希望非常特别的《锈钉》(个人很喜欢很喜欢,一度担心会有人看不懂)、很长很长的《御街行》(对于擅长写短篇的今淇来说,这篇真的很长很长,据说写到后来作者自己都快要忘记开头)、较早期创作的《白旗》(名字来源于一张英文专辑,而我—直认为,只要真心投入一段真情,就会彻底放下自己,甘愿牺牲一切——任何时候,更爱对方的那个人,总会先举手投降),还有同样名字来源于一张中文专辑的《听说》(当年我把这篇文章的前半篇贴到论坛,引来跟帖无数,还有众多文学编辑的约稿)。 这些文字,很荣幸都先睹为快。 我自诩是一个非常挑剔的编辑,赞同勤能补拙,却更认为,写作这件事情需要天赋,并不是惯常以为的,会打字的人就能写作。现在太多所谓的写手只能说是会“码字”,他们快速地写出很长的故事,有些甚至出版卜本又一本书,但在我看来,却只能说是精力特别旺盛,倾诉欲特别强烈而已。 真正让人动容的文字,需要沉淀、累积,还要有天生的触觉和感悟。 写字是一件多么寂寞的事隋,远比独行长路,驾驶长途夜车更辛苦,因为无人换手。写作者只能远离“尘世”,远离“精彩”的生活,日夜于征途奔赴,默默前行。 只有内心真正喜欢写的人,才能够长期坚持。心念纯粹,与世无争,只为写而写。我尊重那样的作者,推崇他们的文字。 有些人,天生就是一名好的写手,然后,用时间和经历磨砺出最美好的作品。 这样的人,就该写作。 而这样好的作品,有幸能带给大家,是一个编辑最大的快慰。 2011.7.4
内容概要
中短篇爱情小说集,共收入了5篇小说,分别为《一如玫红色的蔷薇之于夏日》、《听说》、《白旗》、《锈钉》、《御街行》,从都市白领女性角度叙述了5个风格各异的爱情故事。
《一如玫红色的蕾薇之予夏日》故事情节时尚独特,文字简炼,充满灵气,情感剖析细腻深刻。这本短篇小说集,虽然是作者的第一本书,但不论从内容上还是从语言文字上,都是一本精雕细琢,严谨创作的小说。
作者简介
之前撰写爱情小说,多发表在时尚杂志和青年文学刊物上。
曾在“榕树下”文学网站任职多年,现为《炫动漫》杂志内容总监。
书籍目录
前言:美好的语言源于美好的情怀
一如玫红色的蔷薇之于夏日
白旗
听说
锈钉
御街行
后记
章节摘录
那年的阴历二月,初春,天气还带着几分寒意,时常下雨。这是我到上海的第二年,读对外汉语研究生。 那天是我的生日,一早妈妈就打电话给我,说“要好好照顾自己”,又问起程南,我说“分手了”。妈妈在电话那头迟疑片刻,说:“那更要好好照顾自己。”我沉默不语。 因为是学生,生活就十分简单,加上每天的课程不多,时间就大段大段地空荡出来。这也是我始终不想离开校园的原因,譬如可以像现在这样,吃过午饭独自在树下安静地坐一会儿,因此时常能够听见时光从身边流过的声音,有时很欢喜,有时又不胜悲伤。 手机忽然响了,是程南的短消息:生日快乐!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的。 我看了一会儿,慢慢把消息从手机中删除,接着是这个名字。 初春的阳光不够温暖,我坐在石凳上,不远处有一只麻雀,跳前跳后,很是忙碌。头发已经长至腰际,我想了想,起身向校外走去。 “忠孝东路走九遍”,从校门向南的这条小路我也走过太多遍,马路两边长着貌似苍老的梧桐树,刚经历了冬季,枝叶还不甚繁茂。地面因为下过雨没有完全干透,我小心地避开水洼,直到走进那家学校附近大家常去的发屋。 小店干净明亮,阿良是广州人,看见我一贯开朗地打招呼,用不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洗一洗哦?” “剪掉。”我回答他。 “剪掉哦?为什么剪掉?这么长……”他一边用手拨弄着我的头发,一边对着镜子问我。 “不要了……不想留了。”我在镜子里看阿良,他认真的样子很可爱。 每一个男人都比程南可爱,任何一个。 洗过头发,我再次坐在镜子前。仔细端详这张脸,它真是普通,找不出一丝美好的细节。(美好近似幻觉,略有常无。) 剪刀在“喀嚓”声中把原本属于我的东西一点一点从我的身体里剔除,我感知着某种失去,却没有疼痛,也毫不迟疑。 “‘挥剑断情’哦……”阿良忽然轻声说。 我一动不动。 真的不是,我不在意。几乎想不起来怎么和程南走到一起,原本就是一个错误吧(总要到穷途末路我们才发现一个又一个错误),错误早早就蛰伏其中,如同之前种种遗痕漏迹,漫长的时光,只为等候一个结局。可为什么总由他来选择?程南曾经不懈地选择过我,而当他拿到洛杉矶大学奖学金的时候,又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美国。 但我又真的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名正言顺地留下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身边,说“爱”,还是说“求你”?他在美国一定发展得不错,不然不会有闲暇时间记起我——面对名利谈情感,最后总是荒诞。 再次看镜子,自己的样子已经完全不同:头发被剪齐至耳根,从额前三分之二的地方分开,两边细发夹至耳后…… 抛却即为重生,原来如是,简单选择即可重新开始。程南只是比我更早地了解了人生常理。 与阿良告别,我习惯性朝“Always”的方向走去。那是一家离学校不远的二层楼的小书店,一楼可以喝咖啡,二楼还有舒服—点的躺椅用来看书。我到上海不久就成了这里的常客,楚平望是书店老板,密云是这里性一的店员。 密云来之前,楚平望曾让我来这里帮忙,而我不想把朋友关系变得太复杂,更何况我并不像大多数学生那样缺钱,我宁可像一个普通客人那样随时来坐坐。生活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努力的。 楚平望常给我过于开朗的感觉,他随性大度得令人怀疑。我相信开这样一家书店的人_定不是为了钱,至少要有足够的能力驾驭金钱才能有这样的眼光。 书店上下两个楼面,四周都是书架,从底层到天花板放满了书,各种领域都有涉猎,还有一些原版的小说和杂志。底楼中间摆放开小方桌,每个桌子边上都有小台灯,配套的椅子小巧精致,冬季有靠垫,夏季有竹席,高低舒适。从一楼角落的楼梯上楼,有更舒适的长桌和躺椅,躺椅边装着小音响,配套耳机,可以自己带CD来放。这里与其说是一个书店,还不如说是一个小小规模的图书馆。店里充满木制家具和书本的味道,加上茶和咖啡的香,令人心生欢愉,轻信生命由此丰沛。 ……
编辑推荐
看完《独唱团》里今漠的《一如玫红色的蕾薇之予夏日》,不禁感慨这女子的细腻与聪慧。她的文字如秋日里的风。清爽中又多了几分凄切,引我追随着她在不远处望着祈清辰和她的爱情。爱情无非是一场追逐或是一场奔赴。无论怎样的姿态,都是我们安放在心底最纯净的,偶尔温习—下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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