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彭文稿

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作者:[美] 亨利·詹姆斯  页数:199  字数:92000  译者:主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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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心理分析小说大师最才气横溢的中篇小说,作品以饱含诗意的笔触,写一位美国评论家为了探寻大诗人杰弗里·阿斯彭(暗射拜伦)的遗稿,来到意大利水城威尼斯一所古老宅第里,设法成为寄住的房客,与阿斯彭死后飘落异乡、过着隐居生活的情妇展开戏剧性的周旋,一步步接近目标。“我”一度想要偷盗,被这位遗孀逮个正着;遗孀去世,遗孀的侄女虽愿以娶她为条件免费赠送文稿,但“我”退缩了,临了,本来可以到手的珍贵文物,随着旧时代的一线夕阳同归于尽。

作者简介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作家、文艺评论家,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近代英美文坛巨匠。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美国人》、《一位女士的画像》、《卡萨玛西穆公爵》、《鸽翼》、《使节》、《金碗》,中篇小说《黛西•米勒》、《阿斯彭文稿》、《螺丝在拧紧》、《丛林猛兽》,文学评论《法国诗人与小说家》、《小说的艺术》、《观感和评论》及游记《法国掠影》、《英国风情》等。
主万,原名叶治,安徽桐城人。1954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英国文学系。20世纪80年代始任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教授。1986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翻译中心颁发的桑顿•尼文•怀尔德奖。2002年获得中国翻译家协会颁发的全国资深翻译家称号。主要译著有《远大前程》、《巴塞特郡纪事》、《南方与北方》、《戴•赫•劳伦斯短篇小说集》(合译)、《文静的美国人》、《天才》、《布勒特•哈特短篇小说集》、《洛丽塔》、《而惜今朝》、《真情》、《怀念兔子》及《中性》等。

章节摘录

  我把我的秘密告诉了普雷斯特夫人。说实话,没有她的帮助,我是不会取得多大进展的;因为整个这件事的富有成果的想法,就是她亲切友好地提出来的。后来,找出捷径,解决了难题的,也是她。一般说来,妇女对任何事情,任何该做的事情,采取自由开朗的看法,是不怎么容易的,然而她们有时却异常平静地抛出一个大胆的设想——男人就不会有那样的设想。“干脆让她们把你当作房客接待进去。”我想,要是没有她的这种帮助,我就不会想出这个主意。当时我正在旁敲侧击,竭力想要施展妙计,琢磨着怎样才可以跟她们认识,这时候她提出了这个巧妙的意见:要跟她们认识,首先就得成为一个熟人。她对两位博尔德罗小姐的事情,知道得实际上并不比我多。说真的,我从英国带来的一些确凿无误的事实,’都是她所不知道的。她们的姓氏多年以前就跟本世纪一个最了不起的家族联系在一起。这时候,她们隐姓埋名,居住在威尼斯的一所幽静破败的老府第里,生活清苦,门庭冷落,而又难以接近。这就是我朋友对她们的实际印象。她本人已经在威尼斯居住了大约十五年,在那儿干过不少善事,不过她的乐善好施始终没有庇及这两个羞怯、神秘,而且不知怎么被人认为是不太体面的美国人。大家相信,除了跟法国人有某种较远的亲戚关系外——这从她们的姓氏上就显示出来了——她们长期寄居国外,丧失了民族的一切特性,她们既不要求人家的什么恩惠,也不希望引起人家注意。在她最初住到这儿来的那几年里,她曾经试图去看望她们,但是只见到小的那位。普雷斯特夫人总这样称呼那个侄女,虽然后来我才发现,就身材而言,其实她是她们两个当中比较高大的一位。当时她听说博尔德罗小姐患了病,疑心她生活贫困,于是到那所宅子去打算提供帮助,以免万一出现什么苦难,特别是万一美国人遭到什么苦难,她的良心上不至于感到内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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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52条)

 
 

  •   詹姆斯的中篇小说一向是很棒的
  •   詹姆斯的文风似乎已经不合适宜,缺少了卖点,不然为什么大陆还没有《鸽翼》、《使节》、《金碗》的中文译本?是大陆出版界和作家们没有见识,太庸俗,还是大师詹姆斯真的已经成为历史遗迹。

    詹姆斯高贵的被沉默,是中国文学命运的宿命,也即是说,世界任何一个要想在小说创作上走得更远——或者说想成为大师的作者,可以从托尔斯泰或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任何大师身边侧身而走,但都不得不与詹姆斯或卡夫卡碰撞,詹姆斯更象是一位充满了可以掌控的智慧的小说创作启蒙导师——而非象马尔克斯一样不可捉摸,而卡夫卡可以充任精神导师,指引你更坚定地走得更远。
  •   书小小的,携带很方便。而且内容也不错!
  •   连买两本了
  •   詹姆斯的作品,很好
  •   朋友推荐的书,听说还不错
  •   翻了一下,还可以,如果每年买书在几千块预算的同志,收吧
  •   往下看更多的是因为想读完这本书而不是被吸引
  •     The Aspern Papers,这一篇比the turn of the screw好读的多,简直好读太多了,果然亨利詹姆斯的文字是越到后期越晦涩,虽然在我看来,“晦涩”在另一方面反而证明了作者的“精确”,因为他将各种细微的心理的波动,各种细腻的感觉都呈现出来了,这一点在the beast in the jungle里就更突出。
      
      目前读过的HJ的三个中篇,都有非常明确的故事大旨和发展线索,经济的篇幅,丰满的细节,所以即使文字上艰深了一点,仍然读的很是过瘾。《手稿》这一篇,我感受最深的一是对水城威尼斯的描写,真的太美了,一百多年前的威尼斯,波光水影回响着gondola的摇橹声,夏夜星光笼罩着Piazza上的熙熙攘攘。再有就是对书里老小姐和她姨妈离群索居的生活的刻画。那种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宅过一段时间的人可能都能体会一二。难以忘记老小姐终于走到外面的世界,享受piazza上的风光,那时候脸上是the flush of a wounded surprise。
      
      这个老小姐让我想到《金锁记》里的姜长安。
      
      结尾最后一句话精妙到绝。
      
  •     
      
      诗意与时间、空间的关系似乎成反比地生成,时空愈遥远,人们愈能追忆出那似水年华中一些可资纪念的东西,泛黄的纸页、斑驳的洇迹,几近消逝,却越发令人神往,如普鲁斯特对小玛德莱娜蛋糕的无限回想,足以引申出牵丝扯蔓的洋洋往事来。而《阿斯彭文稿》是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对“存在过久,早应消失、过时事物的诗意”的一种捕捉尝试,奇妙的是,他采用了悬疑与探案的叙述手法,使这一过程更为戏剧性,为一线夕阳的渐次沉没上演的哀歌增添了别样的色彩。
      
      《阿斯彭文稿》的故事发生在威尼斯,“文稿”暗指拜伦遗稿。一位美国评论家为了探寻“文稿”,来到威尼斯,想方设法接近诗人杰弗里•阿斯彭的情人博尔德罗小姐,不惜乔装成为她的房客。好戏上演的过程中,评论家用尽办法探听秘密,甚至发展到要用窃贼的手段,却被博尔德罗小姐当场抓住。老妇人去世,其侄女蒂德小姐暗示愿以娶她为条件赠送文稿,但评论家却退缩了,放弃了这个机会。遗稿最终被毁,永远地消逝了。
      
      我们很难想象如亨利•詹姆斯这样的大师,仅仅会以讲述一个环环相扣的悬疑探案故事为满足;在故事进展到末端,也会奇特地生发出一个疑问:这份阿斯彭文稿是否真的存在?“文稿”会不会是大师抛出的一个烟幕弹,借以释放他于消逝诗意的捕捉尝试。总之,阿斯彭文稿神龙见首不见尾,仅仅存在于大家的口口相传中,却从未有大宅院以外的人看到过。叙述者“我”机关算尽,终未得见;蒂德小姐将之付之一炬,却无旁证。阿斯彭文稿似乎成为太极图中的圆心,牵动了万物的运转,自身却飘渺无着。
      
      应该说,阿斯彭文稿事实上存在与否不再重要,它已成为“值得神游的过去”的一种隐喻,供各色人等念兹在兹、或守护或探寻。亨利•詹姆斯说,“这件事的总的情况本身就是一个主题和一幅画面。我被它深深打动了。”他在意的是现实与玄想竟能巧妙结合的此种氛围,可以使其回到那个业已过去的时代和曾经存在的诗意之中。于是,亨利•詹姆斯借叙述者“我”之口讲述具有“战役与谋略性质”的文稿探寻之旅,也藉此神游过往,凭吊不复可见的落日余晖。
      
      博尔德罗小姐是文稿的拥有者与守护者,她似乎超越了时光的束缚,因为在叙述者“我”看来,她“属于早已逝去的一代人”,没想到竟隐姓埋名于当下。博尔德罗小姐作为守护者的职责,在全书戏剧性的高潮中令人惊愕地展现,“我看见了她那双非凡的眼睛。那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我,看去好似煤气灯对一名被逮住的窃贼突然放射出一大道亮光……”在斥责声中“我”仓皇逃走,也永远离开了似乎近在咫尺的文稿。事实上,这是一件蹊跷的事情:“我”作为伟大诗人的崇拜者和追随者,长期处于诗歌的熏陶和道德的净化中,却在此时沦为人所不齿的窃贼;而原本奄奄一息的老妇人,忽然可以站立起来,双目炯炯瞪视闯入者。固然我们可以将之看作是颇有悬念的起承转合故事,但亦不可忽略其中的隐喻色彩,博尔德罗小姐是已逝去过往的最后一抹微光,折射着昔时的辉煌,她作为坚定的守卫者,虽苍老没落却仍隐含强劲的力量,对外界的“谋略”与觊觎可化而解之;“我”属于新时代中的好古者,心心念念对过往时光的打捞,但有意无意中,他所使用的方法实质上是某种现代性对古典文明的攫取与侵入,虽有表面的所谓同情之理解,但也时见突兀与狞厉,其中的乖谬之处反映到故事中也就莫足为怪了。
      
      而虽有这许多不谐和,“我”却终究是一个有道德底线的人,所以在老妇人死后,其侄女暗示愿以娶她为条件赠送文稿,“我”婉拒了,既有个人操守的考虑,另一层面,终究不能让阿斯彭文稿蒙垢如此。最终,文稿毁去,人间不复见,其代表的诗意也随之消逝无踪了。
      
      《阿斯彭文稿》问世后,不仅评论家好评连连,且不断获得改编。如著名作家索尔•贝娄以此为蓝本仿写了《贡萨加手稿》,好莱坞将之拍成了电影,百老汇推出戏剧版,歌剧版本《阿斯彭文稿》也在演出……有如许影响,想来此部作品的戏剧性自然是一大因素,而亨利•詹姆斯隐含其中的古典情怀更为让人心感戚戚,不自禁地回溯那“神游的过去”吧。
      
      
      
  •     熟悉某国二次元文艺作品的某些人应该对“黑化少女+柴刀”这样的设定不会陌生——眼睛失去焦点的少女们拿着刀剑、棒球棍、电击棒、枪械甚至板砖、不断砍着、敲着、剁着;溅到脸上的鲜血成了最好的化妆品。对某些特定兴趣的死宅来说、黑化的少女无疑是比起卖萌时更美的;或者说、少女若是不黑化、就根本不能吸引这部份人。只是以上的口味、会引来男权、女权者们难得保持一致的鄙视和担忧亦未可知就是了。
      广而言之、其实某国的动画也如同其出产的推理小说一样、可以看作将某些他国文艺作品抽象化成世界通行的理念、再具象化为本国特色的“童话故事”。是以黑化的少女并不一定要拿柴刀、而黑化才能更美的亦不一定非要是是JK少女。比如说“黑化”的同义词“歇斯底里”、在较早的出处里竟是形容年老昏聩的国王。而比起同为基佬的莎士比亚、亨利詹姆斯笔下的傲娇妹子(←如Daisy Miller)大概更能接近“东洋黑化美少女”的设定吧。
      因为某些特定的体制(我可不会说他是抖M死妹控之类的)上的设定、詹姆斯喜欢描写少女、同时也擅长写其它年龄段的女性。这篇Aspern Paper中——诚如詹姆斯对这篇小说原型故事所作的笔记那样——固然没有美少女而只有两个“衰颓、古怪、贫穷而无信、生活在陌生时代”(“faded, queer, poor and discredited…lived on into a strange age”)的老妇。其中一个守着几刀珍贵手稿、沉溺在早年与大诗人Aspern交往的回忆中;另一个年轻些的则是单纯的”old maid”。想要攫取手稿的青年(应该算是青年吧)住进了两个老妇的家中、当Aspern的情妇因与青年的争吵而死掉之后;继承手稿的老姑娘提出青年可以获得手稿、要是青年成为她的“亲戚”("a relation")、“自己人”("not a stranger")的话。懦弱的青年面对着他开始以为“背影美丽”的老姑娘、说着“这可不行、这可不行”("it wouldn't do--it wouldn't do")、当场跳上路过的贡多拉溜掉。在船上甚至还想到“我是做了什么才让她觉得我喜欢她”什么的这样失态的话。然而睡了一觉之后、向老姑娘正式告别时、青年竟然觉得这“以手稿为前提的结婚”也未尝不可("'Why not, after all--why not?' It seemed to me I was ready to pay the price.");使他得出这一判断的原因除了对手稿的渴望之外、也因为今天的老姑娘看上去“年轻、美丽了许多”("It beautified her; she was younger")。而这看上去少女化了的老姑娘、却告诉青年自己已经把手稿烧掉了。于是一阵天旋地转("The room seemed to go round me as she said this and a real darkness for a moment descended upon my eyes")之后、在青年的眼中、老姑娘又恢复了其乡下老妇的面貌("she had changed back to a plain, dingy, elderly person")。
      在以上故事的结局中、老姑娘在青年的眼中忽而变得“年轻美丽”、而获知手稿被烧掉后又变得蓬头垢面这一情节非常耐人寻味。然因为故事全是由青年的第一人称叙述的关系、所以过往的批评大多都以青年为中心。一则将本篇与詹姆斯其它的“艺术家小说”并论;一则分析其中的homosexual情结——如青年对Aspern的“爱慕”什么的。而将这两种理路运用到对结局处分析中、则只能得出“老姑娘在青年眼中的形象、随青年对手稿和Aspern的感觉而升降”(如青年刚看到老姑娘“美丽的背影”时正是其对手稿最为渴望的时候云云)这一相同的结论而已。
      然而、若认为这则故事只是描写艺术家与其“爱慕者”这件色色的事情的话、未免对詹姆斯有些失礼了。正如詹姆斯在本故事原型的笔记中所写的那样、詹姆斯以为在原型中可以发现的“一些主题”(a little subject)中、觊觎手稿(couvers the treasure)的青年的四处奔走(court encore)只是其中之一;而且、在詹姆斯将故事原型该造为小说的过程中唯一改动的情节、正在于小说中的老姑娘烧掉了手稿而三次元原型中没有——这一显得有些“歇斯底里”的举动(“烧信”是詹姆斯听到的另一个故事、而且那个故事中只烧了”one of them”)。那么、运用某位以森鸥外研究著名的女编辑的方法、去揣摩小说中没有言及的那位老姑娘的心态、或许就能回答为什么老姑娘在烧掉手稿到告诉青年自己烧掉手稿的时间段内会看上去年轻且美丽了。
      对于这位”old maid”来说、“守护”——其实就是烧掉——死去老妇没来得及烧掉的手稿、肯定比原来与老妇共同生活显得更为绝望吧;且青年对她来说、也是必定比原来的“生活伴侣”更能接受的。是以手稿为交易、换取婚姻的行为遭到青年并非近乎、而是断然的逃避之后、选择烧掉手稿不仅是对背叛老妇的挽回、更是施虐于侮辱她的青年所必须的手段了。——值得注意的是、青年在贡多拉上的意识流中那句“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使得她觉得我对她……”在可以说得上无耻之极的同时、还有些微妙的违和——一般来说这种想法都是出自揣测男性心理的女性之口;男性则大多想也不会去想吧——这或许可以证明詹姆斯是出于哪种立场写这本小说的(又、詹姆斯的笔记上断句大多用的是破折号这一在某些研究者看来女性化的、优柔寡断符号)。
      这样说来、青年睡了一觉、想着“就这样结婚也可以”而看到显得年轻貌美的老姑娘的展开、如果以老姑娘的立场来说、可能是因果颠倒的——即因为烧掉手稿、或者说因为要告知手稿的烧掉、从而构成她对青年的报复和伤害;而这种行为的畅快使得自己年轻貌美;青年则是因她变得“好看”才想就这样结婚的。诡异的是、青年觉得“也可以就这样完成交易”的依据——竟然就是老姑娘的因毁掉作为交易前提的手稿而变得看上去貌美。这便是所谓悖论的、崩坏的结局吧。
      上面已经说过、黑化的女性在某种意义上会更加美丽;而对故事中的老姑娘来说、“烧掉手稿并告诉青年她烧掉了手稿”这一过程(其实说不定没有烧掉哦手稿、就如同青年最后说卖掉了Aspern的肖像其实也没有卖掉、说不定老姑娘从此也走上了死去老妇的旧路、不过其捧着手稿的念想是对另一个人的亦未可知)、便是她的柴刀、她的涂在皮肤上的鲜血、她的在国王面前的舞蹈。然而、又一大残念的地方在于、老姑娘面对青年的侮辱和逃避、只有“告诉他手稿的烧掉”这一种不可逆的武器而已。从烧掉手稿、到告之青年之间、便如拉开弓弦、举起柴刀那样具有黑化的张力;而“告之”这一瞬间、就是上述眼神失焦、无目的地砍下去的过程。那么当看到青年“天旋地转”而认识到自己的报复、虽说是安慰性的报复成功之后;也必定知道自己所能用的手段已经用过、手稿的烧掉即宣告了两人“羁绊”的消失——“黑化”的成功便是其失败的开始(只对这部作品而言)。正是这样的无力感、使得老姑娘又还原成了老姑娘而不是黑化了的老姑娘、在青年眼中也变得色衰了。同样的无力感、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在某个东洋故事中、世界会在杀掉真诚之后、那么容易就被语言杀掉;而语言杀掉世界之后为什么选择去水上隐居了吧(大雾)。而“告之烧掉”这一瞬间、可能便是这宗物语对我来说最能感到“物哀”的瞬间。
      另外、小说的最后、青年还与老姑娘保持着单方面的联系——作者明明可以写“我再也没有睬过她”却这样写、诛心一点想、说不定这抖M笔下的M倾向的青年想的、说不定是“再虐我一次吧喂”之类的也亦未可知。事实上、上述“告知手稿的烧掉”这一捏他在我看来从结果上讲是不错的——起码这位青年从此对老姑娘和Aspern会怀有双重的、类似于“你一定不懂吧”的愧疚。
      另外的另外、觉得詹姆斯处理此类女性的最佳作品还是Daisy Miller。其中傲娇妹子当着男主角与意大利小白脸”love-love play”的时候固然相当于拿着柴刀;而后临死时的呼唤男主角、更是一种类似“诅咒”的东西、洵不输于《窄门》中的李霞吧。当然、无论拿或不拿柴刀却能美丽地黑化地残虐人心的少女、甚至是大妈、在上述东洋西洋广义狭义的童话故事之外、可能如密室那样都很少见就是了。这大概就是詹姆斯为何要将现实原型的结局进行修改(“The denouement needn’t be the one related of poor Silbee [“青年”的原型] …”)的原因了吧。
      又及、文中有许多"made love to sb"这样容易造成误会的结构、应该是“示爱”的意思吧。
  •     一个美国文化人,为了获取大诗人阿斯彭的遗稿,来到威尼斯,找到了隐居的阿斯彭情妇朱莉安娜。作为一个狂热的阿斯彭粉丝,美国人准备不惜一切代价得到这份遗稿,虽然年迈的朱莉安娜不愿承认遗稿的存在。不久,朱莉安娜去世,遗稿由她的侄女蒂娜小姐继承。
      
        已过中年的蒂娜小姐,长期陪伴隐居的朱莉安娜,其实有些不谙世事了。面对只对遗稿感兴趣的美国人,她极为羞愧地提出,如果美国人能成为她的“亲戚”,那么遗稿也就是他的了。
      
        美国人在这个提议前退缩了。而等过了几天,他重新和蒂娜小姐见面时,美国人伤心地得知,蒂娜小姐已经把文稿毁掉。
      
        这是《阿斯彭文稿》的主要情节,无处不在的阿斯彭几乎明指诗人拜伦。这是亨利·詹姆斯最著名的中篇,明里暗里仿作都多,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索尔·贝娄的《贡萨加诗稿》,主人公克拉伦斯也是一个美国文化人,他为寻找西班牙文学史上的天才贡萨加诗稿来到马德里,最后他自己感叹:“我们是怎样为了获得一切而失去一切!”——这句话,我特意从孙甘露的小说《忆秦娥》中转引,孙甘露在小说中写道:“我也一直试图以寻找遗失的珍贵手稿为线索或者以一个动荡年代为背景,以一个一文不名的年轻作家与一名年轻女房客的际遇为题写一部小说,或者两部都写。”(孙甘露《忆秦娥》页5,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
      
        这段小说表述实在很合孙甘露本人的志趣,而有意思的是,同样谈到《贡萨加诗稿》,李庆西提示我们:“这篇作品值得重视的是它的结尾。最后,年轻的美国学者顺着线索找到了伯爵夫人的秘书的一个侄子,诗稿随葬的说法就出自他口中。可是,此人却断然认定这个美国人不远万里来到西班牙乃另有所谋,是想购买他叔叔留下的矿业股票。”(李庆西《寻找书稿》页73,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
      
        李庆西特别关注结尾,是很自然的,因为索尔·贝娄的哀叹也是李老师的现代思考。至于我为何特意要提到孙甘露和李庆西的说法,是为了给我自己对《阿斯彭文稿》的分析寻找支持。
      
        1888年,《阿斯彭文稿》最初发表在《大西洋月刊》上,一百二十多年来,这是最受关注的一个亨利·詹姆斯中篇,尤其小说最后的高潮更是众说纷纭。蒂娜小姐向美国人提出婚约,美国人当即仓皇逃走,为何?
      
        在美国经济的黄金时代,美国人的仓皇逃走常常被解释为“美国人的良心发现”:“我”没有思考地逃离蒂娜小姐,也是逃离阿斯彭文稿,这是美国纯洁性的本能表达。而有意思的是,在美国经济萧条的年代,“我”的逃离又被解释为一种不负责任,甚至被解释为始乱终弃。
      
        经济和文学道德的关系不去说它,来看小说。
      
        小说中的解释是这样的:“我曾经对普雷斯特夫人说,我要向她求爱,但那是一个无聊的玩笑,对我的受害者,我始终没有说过。我一直尽量表现得亲切和蔼,因为我实在很喜欢她,可是就一个那种岁数和那副容貌的女人而言,从什么时候起亲切和蔼变成了一桩罪过呢?”接着,“我”几乎有点出恶声,小说写道:“总而言之,不管我有没有去引逗撩拨,无可怀疑的是,我绝对无法偿付这笔代价,我无法接受这门亲事。我不能为了一束破旧的文稿,娶上一位既可怜又可笑的乡气十足的老妇人。”(《阿斯彭文稿》页177)
      
        说实在,看到这句“既可怜又可笑的乡气十足的老妇人”,我是非常吃惊的。这个“老妇人”刚出场的时候,小说是怎么描写她的呢?
      
        第一次见面,“我”看到,“她是一个身材瘦长、脸色苍白的人,穿的似乎是一件颜色暗淡的晨衣,说起话来十分直率和温和。”接下来,“我”更为仔细地观察到,“她的容貌并不年轻,但是倒很坦率;她的眉眼并不妖艳,但是却很清晰。”接着,他又用“高贵”和“胆怯”来定义老小姐蒂娜,啧啧,从开场的好印象到这最后的“乡气十足的老妇人”,“我”,或者说,亨利·詹姆斯,为什么要如此用力地对手足无措的蒂娜小姐进行诋毁呢?
      
      
  •     《阿斯彭文稿》是篇幅不长的中篇小说,脱胎于1887年亨利•詹姆斯在意大利佛罗伦萨关于拜伦遗稿的一次道听途说,其不可思议之处激发了亨利•詹姆斯的创作灵感,觊觎财富演变成感情欺骗无疑使这一主题充满了挑战性,与此同时,作者将个人在意大利生活的片段移植其中。据译者主万的译后记所言,这是亨利•詹姆斯试图捕捉“值得神游的过去”所做的一种尝试,事实上这也代表了作者的人文主义倾向,作品中对于人性近乎不动声色的刻画折射出作者对道德品质与物质利益之间冲突所抱的态度,从而在略带浪漫色彩的故事情节中尽现现实主义的魅力。
      
      《阿斯彭文稿》的内容非常简单,一位美国评论家为了获得诗人杰弗里•阿斯彭的遗稿,辗转来到意大利威尼斯,通过欺骗与隐瞒的手段博取隐居的诗人情妇及其侄女的信任,希望达成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经历数月的周旋即将获得手稿,可是在最后关头这位评论家却退缩了,事与愿违造成的情感冲突令这场花尽心思的冒险成为泡影。
      
      《阿斯彭文稿》最初发表于1888年的《大西洋月刊》上,同年又与另外两部小说合并出版,尽管篇幅不长而且故事简单却引起广泛注目,除了改编为歌剧、戏剧与电影之外,甚至还被197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索尔•贝洛所欣赏,模仿并创作了短篇小说《贡萨加手稿》,所有的这些致敬与关注让《阿斯彭文稿》成为亨利•詹姆斯最为著名的作品之一。
      
      亨利•詹姆斯在小说的进行过程中将威尼斯的景色与情节完美的融合,鲜花、凤尾船、古典大侧,甚至是标志性的广场,几乎每一个场景都和情节产生联系,小说人物的潜台词在景色的衬托下被表达的淋漓尽致,为小说带来诗般的美感。尽管从叙述手法上来看,这些画面都是经过有选择的剪裁下来的,但值得称道的是,所有的碎片逐渐拼凑出一副完整的人性画卷,亨利•詹姆斯把握与调节的高超技法令人赞叹。
      
      做为归化英国的美国人,亨利•詹姆斯有资格并且热衷于以双重特性去描述美国人与欧洲人交往的问题,进而延伸至物质与精神的比较。在小说中,试图获得手稿的评论家与隐居的两位女性都是美国人,所不同之处在于隐居者脱离公众视线多年,离开美国而居住在威尼斯,这种模糊的定位与对比让国籍成为引发观念冲突的导火索之一。另一方面,文稿本身所具有的象征意义也值得一提。做为诗人与情妇之间情感的维系,文稿是人类历史的组成部分,堪称是文化遗产。作者通过评论家追求文稿的不同阶段的心理分析,判定文稿最后只是物质利益的组成部分。这或多或少体现了作者对于人类对于真知灼见缺乏应有的价值观念。随后,所发生的一切围绕着手稿这一矛盾体进行不断的转换,尽管这一切并不完全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评论家对文稿的志在必得也进而延伸出其对于名利与财富的欲望,甚至在进行的过程中对两位隐居者的情感加以玩弄与亵渎;反之,隐居者也在物质的角度将文稿视为赚取金钱与日后生活的依靠,恶劣的动机与行为让本该高尚的文化遗产与个人品格在物质利益面前败下阵来,这几乎可以视为作者对当时价值的判断所做出的思考。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的刻画既是作者对道德沦丧的谴责,也是对美好旧时光的怀念。最后评论家花尽心思却一无所得的结局,不禁让人想起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中那位机关算尽一场空的王熙凤。
      
      俄国思想家舍斯托夫曾经说过,信仰靠荒谬支撑,在《阿斯彭文稿》一书中,评论家与隐居者的相互试探与依附,背后无疑都仰仗荒谬的信仰来支撑。小说的最后,通过只具有物质价值的隐居者将文稿焚化,随旧时代的最后一缕阳光消逝人间,诗情画意下的黑色幽默给予缺乏理智的游戏以完美的结局。
      刊2011年9月18日南方都市报
  •     《阿斯彭文稿》是著名作家亨利·詹姆斯写于一八八八年的中篇小说。其时,詹姆斯本人正在意大利修养、创作,并在机缘巧合之下获取了这部中篇小说的原始材料。小说中,一位美国评论家获悉,已故的伟大诗人杰弗里·阿斯彭的情妇隐居在威尼斯一所古老宅第里,而她保存着大诗人未曾付梓的遗稿。为了追寻这弥足珍贵的文物,书评家怀着对阿斯彭恒久却又新鲜的敬意,来到威尼斯并设法寄住在宅第里。
      
      故事的背景是威尼斯,纵横漫衍的水道里轻轻游荡着凤尾船,这所古老宅第在书评家到来的那个下午呈现出一片玫瑰红色。书评家、遗孀朱莉安娜及她的侄女蒂娜小姐三人之间的巧妙紧张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展开的。
      
      作者长于描绘主人公内心幽微的潜流,大者优美如抒情诗,小者如俳句,带给读者最真切的感受。书评家置身于这所古老宅第中后,思绪徜徉抚今追昔,不禁联想到很久以前阿斯彭不仅亲临此处而且还有一场浪漫的爱情。他初次见到朱莉安娜,便觉得比以前或以后任何时刻都更为接近阿斯彭,“是的,我记得那时心头先后所涌起的种种情绪,甚至还包括一小阵莫名其妙的颤抖”。在威尼斯绮丽、清新的风光中,他感到“我的古怪的秘密使命,成为那片总的浪漫气氛和总的光辉景象的一部分——我甚至感到,跟过去为艺术服务的所有那些人有一种微妙的同伴关系,一种精神上的友爱。他们曾经为了美,为了一种爱好而工作;我又在做什么别的事情呢?这种因素存在于杰弗里·阿斯彭所写的一切作品里,我只不过把它揭示出来罢了。”
      
      小说中的戏剧性元素也颇为可观,有一种亦庄亦谐的效果。初次见面时朱莉安娜在眼睛上面戴着一个绿罩子,于是书评家当下认为她是特意的,既保护自己又窥伺一切。以后她多次会见书评家也不曾取下,给他留下了诡计多端的印象。书的后半部分,书评家抑制不住一股莫名的冲动和勇气,趁朱莉安娜生病而试图偷看她的书桌时,高潮到来了,“朱莉安娜穿着睡衣,站在自己的房门口,注视着我,她的两只手举了起来,她已经把那个一直遮着她上半部脸庞的面幕掀了起来……那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我,看去好似煤气灯对一名被逮住的窃贼突然放射出一大道亮光,那双眼睛使我感到万分羞愧。我永远忘不了她那矮小、奇特、白发苍苍、佝偻晃动的身形,忘不了她那昂着的头、她的态度、她的神情。我也忘不了在我转过身来望着她的时候,她怒气冲冲、情绪激动地对我说出下面这句话来的声调。她说:‘好一个出版界的恶棍!’。”这一道目光延宕了太久太久,混杂着书评家关于它们美丽依旧抑或丑陋不堪的猜测和一个读者的焦灼与期待的情绪,终于在这一刻聚集成一道锐利、灼人甚至悚然的光束穿透书内书外。
      
      小说并未就此剧终,在这最后一部分里我们借由作者笔下蒂娜小姐的情态转变,也可得知故事的曲折。这位老姑娘噙着泪红着脸含蓄表明,书评家可以通过娶她获得遗稿,尽管羞怯仍然大胆。这也是小说的一个戏剧性高潮。仓皇而逃复又回心转意的书评家再次看到蒂娜时,她温和的脸上满是原谅宽恕的神色,她已经把文稿一张一张的烧掉了。而当书评家离开时,她停了相当长时间,回头看了他一眼,但没有怨恨的神情。蒂娜小姐终又回到了那种乏味忧伤,有原始的迟钝和强烈的寂寞之感的状态之中去了。
      
      在《阿斯彭文稿》中,作者融异国的追随体验、诗歌的审美情趣、细腻的心理描写和人物的戏剧性周旋于一炉,给读者带来了诗意畅快的阅读感受。书评家在失败后,曾自省自己其实已经掌握了充足的材料,这种贪多务得的行为必然会招致惩罚。而作为一个世故的、略知叙事学一二的读者,则必然会追问这些所谓的遗稿是否真的存在过,诗稿是否仅仅只是一个古怪迷人谵妄的念想,而小说也只是一个正襟危坐诗情画意的幽默。这一切或许恰是詹姆斯在意大利某个午后想重新捕捉“值得神游的过去”的一种尝试,是向意大利过去的伟大诗人的浪漫致敬。
  •      《阿斯彭文稿》一书的出版是有着非常重要意义的。亨利-詹姆斯,这位享誉世界的文学大师,在中国读者中的认知度却极小,他最著名的小说如《金碗》、《鸽翼》至今仍然没有中文版面世,不得不说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外国文学读到越多我就越是频繁的在其他作家的作品中看到“亨利-詹姆斯”这个名字,可以说在得知《阿斯彭文稿》出版了以后我对这位美国-英国籍作家产生了空前的兴趣。
      
       亨利-詹姆斯的小说特点明显——心理分析、诗一样的文字、细腻而晦涩的表述、追求美轮美奂的艺术形式、对于个人道德品质的重视等等,而在这部《阿斯彭文稿》中就全都可以体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这部中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通读下来甚至没有任何难度却被誉为作家“最才华横溢的中篇”的原因。
      
       先说说这本小说语言方面的特点。亨利-詹姆斯作为一位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却在小说的字里行间营造出了一种欧洲古典文学的氛围,可以说光是在文字的创作上就非常独到。作家依凭对于博尔德罗小姐居住古堡的描述、对故事情节的构建、对人物心理的揣摩和刻画成功的表现欧洲文学繁杂、深邃、精致的特点。
      
       除了语言上的匠心之外,亨利-詹姆斯在其他地方也都下足了功夫。作家在小说中很注重对于场景的描述,而通过对场景的描述继而达到对于气氛的渲染,而通过这种渲染最终把场景和自己所要表达的情节与情绪结合起来。“我”初入古堡的时候、“我”在花园中与蒂娜攀谈的时候、“我”企图盗窃遗稿被朱莉安娜撞见的时候、“我”拒绝蒂娜条件而逃开的时候,作者都依靠诗一般的场景描述推波助澜。
      
       读《阿斯彭文稿》的时候我经常会有阅读茨威格小说的感觉,这大概是因为两个作家都擅长于对心理分析的原因。作家这种创作方式也影响了很多后世的作家,不过意识流小说的晦涩、自我,相对于心理小说的冗长、刻意,亨利-詹姆斯的表现形式却平淡了许多。我觉得这是作家高妙的地方,因为心理描写只是一种创作的辅助手法,而把这种手法拔高以后不免有形式代替内容之嫌。
      
       小说中还非常明显地体现出了亨利-詹姆斯对于个人道德品质的重视。“我”作为一个诗人阿斯彭狂热的粉丝、一个热切渴求得到他遗稿的评论家,花费时间、金钱、精力去接近博尔德罗小姐,这份执着并不是一般人能够具备的。在“我”潜入朱莉安娜卧室,打算盗窃文稿的时候,作家对“我”当时的天人交战描写的非常精到,这也体现出了一种道德上的冲突。而最让人值得回味的是文章的结局,只要答应蒂娜娶她的条件“我”便能无偿获得阿斯彭遗稿的时候我却选择了放弃,宁愿那珍贵的文稿付之一炬。
      
       在亨利-詹姆斯的笔下,“我”这个人物机关算尽去追求阿斯彭的遗稿,所使用的手段却并不卑鄙龌龊,面对遗稿可以获得的巨大利益,“我”还是尽力保持着绅士风度,即便是在产生了盗窃遗稿的贪念时也并没有真正行动。可以说这个“出版界的恶棍”在很多方面是非常可爱的,甚至值得现在的很多出版人学习。在故事的最后,“我”面对唾手可得的文稿却又选择了放弃,展现了“我”对于自己人格尊重,对原则的坚持。
      
       在文学创作之中,人的善恶往往非常清晰,而在现实的生活中,有的时候善恶根本无法分辨。而亨利-詹姆斯在这部中篇小说中就把这一点写的淋漓尽致。书中三个主人公各有隐喻,而无论是朱莉安娜不近人情的死守遗稿、蒂娜为了爱情而提出的交易以及“我”面对遗稿、面对利益是的热切与彷徨,我们读者都无权评价孰对孰错。
      
       亨利-詹姆斯的小说复杂晦涩,阅读起来颇有难度,这篇《阿斯彭文稿》看似不难,但是背后却有很多值得探求的东西,即便是这部小说为什么成为传世经典我都说不上来。不过这部小说显现了詹姆斯小说浓缩的美感,他的作品往往把文字与形式的美、情节冲突与心灵刻画以及对道德的思考相结合,产生一种特殊的艺术效果。这大概就是为什么《阿斯彭文稿》能够拥有经久不衰魅力的原因。
      
  •     亨利•詹姆斯在佛罗伦萨
       文/余凤高
      
      在“意大利天堂”的几年的确是亨利•詹姆斯一生中创作力最旺盛的“意大利时期”,他在这段时间里创作出了《波士顿人》、《卡萨玛西玛公主》、《阿斯彭文稿》、《伦敦生活》和《悲惨的缪斯》等好作品,无疑与跟费尼莫尔一起在佛罗伦萨和威尼斯游览观光了许多地方、保持一个好情绪不无关系。其中《阿斯彭文稿》这部被认为是亨利•詹姆斯最好的中篇小说,即是作家在游览佛罗伦萨时获得的素材、在“布利柴里别墅”写出来的。伊德尔写道:
      “故事的构思写在他与费尼莫尔待在一起时的笔记本上。一天,在佛罗伦萨,他找了(英国女作家)芙农•李和她异父/母兄弟,去见了甘巴伯爵夫人,夫人是一位托斯卡纳诗人的女儿,曾嫁给拜伦最后的依恋泰蕾萨•圭奇奥利的侄子。她告诉詹姆斯说,甘巴家有很多拜伦的书信,都是‘令人震惊和不能发表的’,于是詹姆斯对他密友格蕾丝•诺顿喊叫说:‘她会放胆烧掉一些的!’当(英国诗人)李-汉密尔顿告诉伯爵夫人说,公开拜伦的文件是她对英国文学的责任时,她非常生气。‘这(公开)是对英国公众的补偿’,詹姆斯在他的笔记本上写道。
      “甘巴伯爵夫人离开之后,李-汉密尔顿跟詹姆斯说了一桩有关拜伦的传言产生的轶闻。有一位居住在佛罗伦萨的高龄女子玛丽•简•克莱蒙,或者如她自称的克莱尔•克莱蒙,是玛丽•雪莱的堂妹,一度是拜伦的情妇,生有他的女儿阿丽格拉。在她去世之前的某个时候,他的一个房客,一个叫西尔斯比的波士顿船长,知道克莱尔•克莱蒙藏有雪莱和拜伦的某些文稿,他尽一切努力要得到这些东西,在藏有文稿的每座房子里都曾住过。故事说,他从不冒险离家一步,怕克莱蒙小姐在他离开的时候死了。轶闻的另一个版本说他曾不得不去美国,而她正是在这个时候——1879年死的。和她住在一起的是克莱蒙的一个大约50岁的侄女,她对这位粗壮结实的船长早就产生钦佩之心;当西尔斯比急促回来看他能否获得这些文稿时,这个侄女就对他说:‘我会把所有的书信都给你,只要你愿意和我结婚。’李-汉密尔顿说,西尔斯比还是走了。
      “詹姆斯把这段轶闻的梗概写在他1887年1月12日的笔记上。让他迷惑的是克莱尔•克莱蒙竟活到他的时代这个想法;他以前还像传奇小说中那样常常从她的门前经过呢。‘这无疑是一个小小的主题。’詹姆斯在他的笔记本里写道:‘两个衰弱不堪、古怪可怜、失去名望的英国老妇人,带着她们所拥有的最珍贵的著名书信,在一座外国城镇的她们那发出霉味的一角,一直生活在陌生的一代人中。’”
      “那个男人愿意付给这老妇人,书信的享有者一笔金额,作为换取这批文稿的代价,真有意思……”
      轶闻中主要的几个历史人物,情况大致是这样的:
      泰蕾萨•圭奇奥利伯爵夫人是意大利东北部的拉韦纳人,具有非同寻常的古典美,据说很像意大利雕塑大师安东尼奥•卡诺瓦所作的《海伦》。英国大诗人乔治•拜伦第一次是1818年1月25日在威尼斯奥尔布里兹伯爵夫人的府邸见到她。这年她19岁,结婚才一年,丈夫亚里山德罗•圭奇奥利是意大利的一个富有的贵族,58岁,已结过两次婚。当拜伦在1819年4月2日或3日第二次在本佐尼伯爵夫人家见到她时,这个温柔文静、爱好诗歌的女子便与他谈论但丁和彼得拉克的诗。随后他们每天见面,拜伦开始为她写情诗《献给波的诗》,此诗于6月1日完成。三个月后,泰蕾萨怀孕了,后来他们还常见面,在她回拉韦纳之后,拜伦也常去看她。克莱尔•克莱蒙是哲学家威廉•葛德温1801年娶的第二个妻子玛丽•简•维埃尔•克莱蒙与一个姓名不知的男人私生的女儿。葛德温第一个妻子是以著述《为女权辩护》而闻名的女作家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她在1797年生下玛丽之后,便死于产褥热。克莱尔只比玛丽小八个月,所以还算是她的妹妹,后来玛丽与诗人珀西•比希•雪莱结婚后,外出时常带着她。
      克莱尔•克莱蒙1816年主动给拜伦写信,向他表示自己“怀着一颗跳动的心向你供认她已经多年的爱情”;随后成为拜伦的情妇,并给拜伦生了一个女儿。但拜伦对她并无真正的情感,声称自己“从来没有爱过她”,只是因为这个18岁的少女整天24小时跟在他身边,才有这么个孩子。
      克莱尔•克莱蒙一直活到詹姆斯的时代。她后来主要靠雪莱在遗嘱中留给她的一万二千英镑为生,并和雪莱夫人玛丽通信至玛丽去世的1851年。1870年起,她移居意大利佛罗伦萨,在一个外国侨民的聚居点,与她的侄女波琳娜一起活到1873年3月19日去世。不过,拜伦的传记作者莱斯利•马钱德说,虽然“由于她与拜伦和雪莱的关系,她在晚年也成为传说中的人物,说她占有很有价值的(拜伦的)书信和文稿”,其实“她不可能有拜伦的任何书信,因为拜伦成心回避给她写信”。
      而泰蕾萨•圭奇奥利伯爵夫人则确实有许多拜伦的书信。拜伦只对圭奇奥利伯爵夫人——他最后的情妇才真正动情。拜伦给她写过不少充满激情的信。在1819年4月22日的信中。大诗人写道:“有几次你跟我说,我得到的是你第一次真正的爱(love)——我向你保证,你会是我最后的爱(Passion)……在认识你之前,我在许多女人的身上,从没有一个感到有吸引力。现在我爱你,对我来说,世界上没有别的女人了。”在8月25日以“我最亲爱的泰蕾萨”开头的信中,拜伦又表示:“我爱你,你也爱我。……但是我更爱你,我不能终止对你的爱。/在阿尔卑斯山和大海把我们分开的时候,也记起我吧,但是它们永远不会,除非你希望这样。”
      圭奇奥利伯爵夫人也深深地爱着拜伦,她甚至愿意放弃丈夫的遗产,与丈夫分居,住进拜伦的住所。在拜伦死后,伯爵夫人还以深切的情感写了一部回忆录《拜伦在意大利的生活》。
      看来,“那个男人”看错了人。这个叫爱德华•西尔斯比的波士顿船长是一位收藏家,尤其对拜伦、雪莱的文物情有独钟。他听信旁人传说克莱尔•克莱蒙藏有这两位大诗人的文稿,设法找到了她,并为她的侄女波林娜爱上……
      亨利•詹姆斯捕捉到这个“小小的主题”后,把故事背景从佛罗伦萨移到威尼斯,写成一个中篇小说。情节十分富有戏剧性,它描写一位酷爱收藏的美国文学评论家,不远千里,奔往意大利威尼斯,为的是去寻求大诗人阿斯彭生前写给他情妇的一批珍贵书信,并得知这批书信如今正在这位老妇人的年轻的侄女的手中。评论家几经周折,终于获得与这位书信持有人对话的机会,但不想她却将这些珍贵的文稿焚于一炬。作家在小说中描写了两个出人意表的高潮:老妇人朱莉安娜发现故事讲述人想打开她的书桌时那双“像用煤气灯对一名被逮住的窃贼突然射出一大道亮光”(主万译)的眼睛,和她的中年侄女蒂娜向故事讲述人表示如果他能成为她们家的一员,“凡是我的东西也就是你的”时,对方吓得逃出了宅院,此类转折性的描述显示了作家在表现主题上极其高超的技巧。
      《阿斯彭文稿》最初发表在1888年的《大西洋月刊》上,同年稍后与另两篇小说一起出版。
      小说曾产生过不小的影响。1947年,《阿斯彭文稿》被改编成电影,易名《丢失的瞬间》,苏珊•海沃德扮演蒂娜小姐,罗伯特•卡明斯扮演故事讲述人。1954年,美国作家、197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索尔•贝娄在读过《阿斯彭文稿》后,欣赏之余,模仿它写了一个短篇小说《贡萨加手稿》。1962年,著名导演迈克尔•雷德格雷夫将《阿斯彭文稿》搬上戏剧舞台,在百老汇演出,由温迪•希勒和莫里斯•埃文斯饰演主角,获得巨大的成功。在这次首演之后,该剧又多次演出,受到观众的欢迎。1998年,美国作曲家多米尼克•阿根托还将《阿斯彭文稿》改编成歌剧,在达拉斯歌剧院作世界性首演,受到广泛的关注。
      《阿斯彭文稿》无疑有它永久的魅力,得感谢亨利•詹姆斯在佛罗伦萨获得的灵感。
      
  •     寻求大诗人的文稿——亨利•詹姆斯在佛罗伦萨
       文/余凤高
      康斯坦斯•费尼莫尔•伍尔森(1840-1894)是美国第一位主要作家詹姆斯•库珀的外甥孙女,她本人也在杂志上发表过许多随笔,和一首题为《两个女人》的叙事诗,一卷叫《乌有堡》的故事集。父亲早已去世,她便和母亲住在一起,1879年,母亲也跟着去世了,于是,她就在1879-1880年一个风雨交加的冬日,离家去往欧洲,开始她的英国、法国、意大利、瑞士、德国等地的游历。
      1880年,康斯坦斯•伍尔森来到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得知作家亨利•詹姆斯也在这里,感到异常高兴。
      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从1869年初次见识欧洲之后,多年来都在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地旅游和写作,他1878年在罗马创作的一部描写一个卖弄风情的美国女人的《黛西•密勒》在伦敦的《康希尔杂志》上发表后,即赢得国际声誉,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坛名人顿时对他刮目相看。康斯坦斯•伍尔森读过亨利•詹姆斯的作品,对他不但很是钦佩,还喜欢研究他,甚至在《大西洋》月刊的“投稿人俱乐部”一栏上发表过一篇热情评论他作品的文章。她一直向往能与他认识,现在是一个好机会。于是在来此之前,她特地带来亨利•詹姆斯表妹密妮•坦普尔在纽约的姐妹亨里埃特•佩尔-克拉克的介绍信去见他。
      亨利•詹姆斯是在1880年3月22日从伦敦乘船前往意大利的,途中在巴黎逗留了两三天,于28日到达佛罗伦萨,在阿尔诺饭店住下,准备材料,创作他的小说《一位女士的画像》。饭店的位置很好,从客房的窗子望出去,可以看到阿尔诺河在春天的阳光下闪着黄色的粼光。就在这里,亨利•詹姆斯见到了娇小的伍尔森小姐,虽然她已经中年,但身材苗条,一张鹅蛋脸,挺直的鼻子、阔嘴唇,头发也作过精心的梳理,但发现她在听他说话时显得有点耳背。
      两人见面中互相的印象都不错,只是这次他们相处的时间不多,随后,伍尔森小姐去了英国三年,写她的小说《东方天使》,亨利•詹姆斯则待在大伦敦郡的肯辛顿,而且又患了黄胆病。等他病后再次于1886年在佛罗伦萨见到伍尔森小姐时,他在给一位友人的信中已经称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后又在郊外“贝罗斯伽多塔楼”费尼莫尔租下的一所“布利柴里别墅”寓居。这时,亨利•詹姆斯在给他的名人朋友海约翰的信中承认,这位“高贵而可亲的朋友伍尔森小姐”,“她住的只有五分钟距离,我每隔两三天都去看她•常和她一起吃饭。”可见关系非常的密切,尽管不知道到如何程度,成为研究家和传记作家们探究的一个问题。亨利•詹姆斯最著名的传记作者利昂•伊德尔)是这样说的:
      “生活在蔚蓝的天幕和柔和的阳光烘托下的贝罗斯伽多塔楼,在挚爱的友人中间,他(亨利•詹姆斯)可以坐在宽阔的露台上阅读,或者在它宜人的玫瑰园中写作。它‘宽大的拱顶房间让他有空旷清凉之感。有时,薄暮中,他在室外用餐,大概有费尼莫尔陪伴。他已经忘掉他的病:他有他所企望的隐私或交往。他已经发现一处意大利的天堂。”
      
  •      《阿斯彭文稿》的永久性魅力
      
      《阿斯彭文稿》最初发表在1888年的《大西洋月刊》上,同年稍后出版单行本,问世至今,产生不小的影响。
       …… ……
      1947年,《阿斯彭文稿》被改编成电影,易名《丢失的瞬间》,由苏珊•海沃德扮演蒂娜小姐,罗伯特•卡明斯扮演故事讲述人。
      
      1954年,美国作家、197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索尔•贝娄在读过《阿斯彭文稿》后,欣赏之余,模仿它写了一个短篇小说《贡萨加手稿》。
      
      1962年,著名导演迈克尔•雷德格雷夫将《阿斯彭文稿》搬上戏剧舞台,在百老汇演出,由温迪•希勒和莫里斯•埃文斯饰演主角,获得巨大成功。此后该剧又多次演出,广受好评。
      
      1998年,美国作曲家多米尼克•阿根托还将《阿斯彭文稿》改编成歌剧,在达拉斯歌剧院作世界性首演,受到广泛的关注。
       …… ……
      
  •     关于这篇小说背后的掌故是在李庆西的《寻找手稿》一书里得知的。故事的开始时并不如何压抑,然而自夜间偷找手稿被撞见一节急转直下,一波三折后有了一个近乎残忍的收尾。
      小说有原型参照,二者相对,让人感觉亦真亦幻,仿佛那些明明记载着惊世文字的发黄纸业根本就存在于虚空,那些牵涉感情和隐私的往事也都是幻象,只剩了一个无奈的贪婪破碎掉了。
  •   少女黑化后形象总是比较深入人心 LZ可否推荐几部?
  •   小说很多啊、日本当代的几乎每部都有。
  •   就推代表性的几本嘛LZ(撒娇脸
  •   看文学少女吧、每卷都会黑一个人。
  •   嗯正打算看的(^-^)
  •   寒蝉一点压力都没有
  •   柴刀少女就是正义= =.
  •   虽然套了个陌生参照系,但不得不说,抛除参照不看的话本文想说的东西,已经是各篇书评里最有脑子的了。
  •   很高明的书评,打破了书评的窠臼
  •   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觉没写完啊
  •   “我”不是英国人吗?
    其实一开始作者的设定就是那位老小姐不漂亮,通过“我”的朋友听说“我”要“make love to her" 的时候,就强调"wait till you see her"
    有人看出来了,“我”对miss tina 的外貌的看法是随着他对the aspern papers 的热衷程度来定的,一开始他急于得到手稿,当然对她的外貌不那么苛刻了。一个好例子就是当他最后又后悔了,打算屈服于miss tina的决定,走向大师的手稿的时候,觉得后者也迷人起来了“why not ,why not " ,听说手稿被烧了,立刻又将老小姐的外貌评价低到底了。
  •   呵呵,我打算收本老版的看看
  •   你那里资源多啊,要啥书没有啊,下周是不是又要搞图书博览会了?
  •   嗯?
    我还不知道呢,或者你说顺义的那个?
    我收旧书,如果是有目的的找,一般也都是去孔网的,去潘家园都是能找到什么算什么
  •   要我说还是买新书比较好,选择余地也大,除非是特别想看又绝版的,否则最好别买旧书
  •   我一般看翻译,如果旧版的翻译好就要旧的
    如果是同一个人,有时考虑旧版是因为旧版轻~~
  •   你这个评论算是有深度的了,看了其他的好多。
  •   私下觉得,詹姆斯看似晦涩的小说背后一定有个中心内核,虽说他的小说就是要复杂得让你看不明白这个内核。
  •   他的小说接触的实在太少
  •   他写得挺多的,我就看过《一位女士的肖像》、《黛西米勒》、《螺丝在拧紧》、《丛林猛兽》。
  •   楼上看得也挺多的。听说贵社冯老师有做詹姆斯集子的打算,不知是否属实?:)
  •   冯涛啊
  •   怎么啦?
  •   好象是
  •   作为译文出版社的真是很幸福的事啊。。可以免费受到很多艺术熏陶。。
  •   感觉楼主没有体会到这篇小说的精要。
  •   恩,詹姆斯的书本来就不好懂
  •   主人公的狂热劲和现代的粉丝有得以拼。我仿佛记得英国女作家拜厄特的一本POSSESSION,也是像此书致敬的作品。
  •   主万的翻译,你的编辑,詹姆斯的作品,这就是吸引我的理由
  •   是金字招牌噢
  •   这书居然都重出了
  •   此话……
  •   我觉得这书蛮好的,就是不知道编辑这次对主老师过多的逗号如何处理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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