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0-9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作者:邵牧君 页数: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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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银幕上一切由于直接诉著人的感官世界,因此对于观看者来说,电影对人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因此,为了保护社地各阶层观众的身心健康,电影在进入商品领域流之前,有关权威机构必须对其进行认真的检查,然后才能在影院和观众见面。 谁来担当这个权威性检查机构成员?以什么样的标准进行检查? 美国20年代制定“海斯法典”对影片规定了相当具体的所要禁止的镱头和内容,譬如表现裸体、暴力、接吻、挑逗性姿势等。可是影片制作人和发生人却认为,如果影片中缺乏这些内容和镜头,就卖不出票房,为了调和这一尖镜头,就卖冰出票房,为了调和这一尖锐的矛盾,海斯玩弄了一套“打擦边球”的把戏,既糊弄了教会,又讨好莱坞。可是这套把戏很快被会识破,在其压力下,1934年建立了一个对好莱坞具有强制权力的机构“法典执行局”由天主教徒约瑟夫·布里恩出任局,他手持执行局在大印,凡是没有有局长,凡是没有执行局印章的片子是严禁上蚬的,可是好莱坞在利益的驱动下依然如故,“禁止放映”成了一纸空文,最后不得不以”电影分级制“取而代之。
作者简介
邵牧君,1928年生于上海,无党派人士,研究员。
学历:1949年9月—1951年8月
北京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外国语文学系硕士研究生
1949年9月—1949年5月
上海圣约翰大学英文系学士学位
简历:1988年9月—1996年12月《世界电影》主编
1988年9月—1992年1月中国电影家协会书记处书记
1983后6月——1988年8月中国影协艺术研究部研究
人员:1978年8月—1983年1月中国影协外国电影部主任
1956年7月—1969年9月中国电影出版社外国电影书籍编辑室编译
国际活动
1998年3月 赴洛山矶参加南加州大学安能贝格信息中心召开洲电影数据库筹建议
1995年4月在加拿大克温学院、阿尔倍塔大学、雷吉纳大这、麦克吉尔大学、西蒙弗赖大学和蒙特利尔大学巡回讲学。
1993年2月在德国三大影视制作中心——慕尼黑、柏林、汉堡——进行考察
1984年12月 在美国夏威夷檀香山国际电影研究会上发表演讲,并获卓越,并获卓越英雄奖。
书籍目录
序言:电影的商业化和产品检查一、电影检查制度的确立 从赫契特的故事说起 美国电影业成为垃圾工业 电检活动的开始 第一次诉论 “自律”的萌芽:评审会 一件惊动全美国的禁映事件二、海斯法典的由来 电影宫建造狂潮 好莱坞的兴起 20年代的社文化背景 丑闻迭出,自找麻烦 威廉·海斯登场 有专用电影问世,带来麻烦多多 海斯法典的起草和基本内容 好莱坞接受法典这谜三、性潮汹涌 《蓝天使》引起的争议 市场危机的冲击 个案之一:《魔鬼夫人》 个案之二:《鬼迷心窍》 个案之三:《改造意中人》 个案之四:《罗宫春色》 温盖特遭遇“性感女神” 从《地季屈了他》到《我不是天使》四、现代文学的冲击 20世纪美国现实主义文学 个案例一:《永别了,武器》 经济萧条使好莱坞“铤而走险” 个案之二:《邓波儿的故事》 个案之三:《安·维格斯》……五、犯罪和政冶腐败六、天主教发动攻击七、执行局时期:性和暴力八、九行局时期:政冶和社会热点九、尾声:禁卡时代的结构后记
章节摘录
威廉·泰勒被杀45年后,1967年,美国著名导演金·维多(曾执导过《太阳浴血记》、《战争与和平》等影片,奥斯卡奖获得者)决定拍一部威廉的传记片,以纪念自己的恩师和老友。为了写剧本,维多历尽艰辛,用了一年的时间,查阅档案资料,采访幸存者。令维多感到意外的是,他发现了一些比凶杀案本身更为重要的事惰:威廉伪造了自己的历史,如他曾自诩是 第一次世界大战英雄、牛津大学毕业生等;更为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是,他还是个同性恋者。在当时,如果这些内情被披露,势必会大大损害好莱坞的声誉,因而为了确保任何人都不会发现威廉是个同性恋者,在警方赶到现场之前,电影公司的人早已先一步赶到,破坏了现场,取走了大量物品,布置了假现场,后来又散布了种种谣言,搞乱了警方和公众的视线。 那么,谁是杀害威廉的凶手?维多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当年凶杀发生时,明特尔否认与威廉案件有任何牵连,但是维多几经周折,到洛杉矶警察局查找资料,到县政府档案室查看有关民事诉讼案件材料,找到以前负责威廉案件的几任警长和检察官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终于解开了这个谜团:实际上警方在案发现场很快就查到了明特尔的母亲谢尔比行凶的证据,发现了她行凶的动机——保护她的女儿免受泰勒的玩弄。于是,警长、检察官等人便趁机向谢尔比敲诈,迫使谢尔比每年向他们付一大笔钱,直到她1967年去世。谢尔比用金钱换来了自由,逍遥法外,几名警官则中饱私囊,电影公司也得以平安无事;而许多知情人,为了自己或朋友的利益,也三缄其口,拒绝吐露真情。1986年,美国青年新闻和电影工作者西德尼·柯克帕特里克要写金·维多的传记时,在维多家的地下室里找到了维多收集的资料,案情才得以见天日。 接着而来的是青春偶像华莱士·雷德的吸毒致死和美国大众情人玛丽·璧克馥的快速离婚和结婚,让美国人一次次惊得目瞪口呆。华莱士是著名的电影编剧哈尔·雷德的儿子,原为维他格拉夫公司的班底演员,他成名得很快,然而昙花一现,不到十年就因吸毒过量引起并发症而猝死。玛丽·璧克馥的婚姻纠纷如果发生在一二十年之后,肯定不会给电影业带来灾难,她无非是和奥文·摩尔闪电离婚,立即又和道格拉斯·范朋克闪电结婚而已。但是在20年代初,这种行为却和所有的凶案和丑闻一起成了好莱坞道德沦亡的铁证。必须整肃好莱坞。必须强化电影检查。好莱坞已在劫难逃。 威廉·海斯登场 妇女总同盟在各州和各大城市对电影上映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她们在密西根州宣称全国评审委员会是“一个骗局”,说那里上映的影片都是“邪恶的和暴虐的”。芝加哥的妇女同盟宣布说,它的盟员们查看了1,700部影片,其中只有20%是适合观看的。总同盟在阿肯色州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时,布兰恰德太太对总同盟在各地进行的调查作出了总结:盟员们认为,“不道德的"影片占20%;“不值得观看的”影片占40%:三分之一是“有不良行为的”。妇女总同盟在20年代初对好莱坞影片的总体考察结论得到了浸礼会、圣公会、卫理公会和长老会等基督教会的一致认可。 这些有影响的宗教组织和社会团体对全国评审委员会的否定使委员会声誉扫地,失去了支持。对委员会的最后一击则来自纽约一家小报的一篇文章,它声称委员会是从电影业那里支取津贴的,而为了报答电影业,委员们总是把有争议的影片送到“较更宽容的‘志愿者’评审会”去处理。这次揭露使那些主张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实施电影检查的人又嚣张起来了。 在1921年各州议会收到的反对电影的法案竟达数百件之多。这个消息不禁使电影业大感震惊。好莱坞最关注的是纽约的动静,因为好莱坞的大公司的总部都在纽约,最大最豪华的电影宫都集中在百老汇,凡是重要的巨片都是在百老汇举行盛大的首映式,然后由各地进行仿效。所以这个文化中心对电影业的动作无疑是最关紧要的。片商们担心纽约市议会一旦建立电检机构,将会在全国引起连锁反应。于是电影业决定在纽约集结力量。进行拼死反抗,制止法案通过,并推举出威廉·布莱迪为电影业的发言人。 布莱迪是百老汇的一个独立制片人,他在1916年当选为新成立的“电影业全国联合会”(NAMPL)的主席。这个联合会是全国各地的制片公司的一个松散组织,但在这种场合,由布莱迪来代表电影业说话是十分合适的。 布莱迪去纽约市议会作证时请来了一大批证人,其中包括大导演D·W·格里菲斯。他们要在听证会上慷慨陈词,为电影争取生存空间。电影业还准备了一份在联合会一致通过的“电影十三条”,其中明确要求制片人不渲染性、蓄奴现象、不正当爱情、裸体、赌博和酗酒,不取笑神职人员或官吏。布莱迪要求立法议员们给予为期一年的宽限,由他去“净化银幕”。然而他们的这一切努力全然无效。电检法案被全票通过,由纳森·米勒州长签署执行。州长告诉报界说,“这是消除人人心目中的这一大患的最好办法。"米勒州长对电影业提出自律要求不予考虑??这帮搞电影的人现在说他们要改恶从善了,但是这种话你们都听过多少遍啦。”纽约的电检官员于1921年4月正式上任。 威廉·布莱迪在纽约市议会的败绩证明了他的无能,火冒三丈的电影巨头们立即罢免了他作为电影业发言人的身份,解散了电影业全国联合会,并于1922年1月另组了一个行业协会,那就是后来变得权力极大、在国内外代表美国电影业的美国电影制片人和发行人协会(MPPDA)。电影巨头们相信,电影业的生死存亡取决于能否和各级政府协调好关系,为此,他们必须找到一位能在政治上调动亲好莱坞的势力,以便在联邦和州一级的议会上制止电检法案蔓延的精明能干的政治人物。他们选中了哈定总统任内的邮政总局局长和现任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主席的霍西尔·威廉·哈里孙·海斯。 选用海斯可谓慧眼识珠。海斯出身中西部的名门望族,政治上是保守的共和党人,是新教的主流派长老会的信徒。他是坚定的戒酒主义者,与有势力的兄弟会、互助会、扶轮社和共济会等社会组织有着密切的关系。以犹太人为主宰的电影业希望海斯能赢来美国中产阶级对他们的尊敬。他应当出污泥而不染,成为“淫乱之都”的“圣洁之神”,或者如一位智者所说的“无形上帝的有形招牌"。
媒体关注与评论
序言 序言:电影的商业化和产品检查 电影是一种高成本工业产品,为了收回成本和进行再生产,它必须面向市场,必须进行商业化操作——这是世界各国电影业普遍认定的经营原则。当然,“电影”一词在这里只是按照约定俗成的惯例专指故事片(或称剧情片)而言的,并不包括把电影作为一种媒体来制作的其他非赢利性质的片种,如纪录片、宣教片、科教片、教学片和广告片等。 故事片是一种以虚构的故事情节和演员的模拟表演或动画来愉悦观众的文化产品。它可以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对观众起一定的教育作用。由于这种电影的制作需要动用大量高新的科技手段和耗费巨量的人力和物力,所以必须通过放映市场,争取到尽可能多的观众,才有可能收回成本和获取利润,以便进行再生产。故事电影的谋利性是不言而喻的. 在谈论电影的商业化问題时,一个无法规避的话题便是产品的检查问题。电影由于其对群众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具有巨大影响力。所以绝不可能听由电影制作者为追求商业利润而任意拍摄。为了保护社会各阶层观众的身心健康,电影必须经过权威方面的检查方可进入市场。这条原则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为了达到公正的要求,电影检查也是由与制作人无经济联系、不对产品承担经济责任的第三方来执行的然而,在电影检查的问题上却始终存在一个难以解决的检查标准问题。电影作为工业产品不像其他产品那样可以按若干个质量数据进行检查。电影的内容包罗万象.根本不可能月条文形式作出此可此不可的规定。这一或那一镜头或画面的存在理由又既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是商业的,极难作出判断。它作为文化产品又不可能像其他文化产品那样,由于讳作成本低廉(或根本无成本可言)而并不在乎是否通过放行因此,在检查标准未能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对成本高昂的电影产品实施检查,并且作出部分删剪或全片禁映的强迫性决定无疑会引起制片者的猛烈反抗,而一部美国禁片史——也就是从实行电影检查到取消电影检查的历史所记述的,正是你们试图制订电检标准而最终遭到失败的历史。这也许足以jj明这个检查标准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不可能解决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电影在美国问世之后不久,各州、市议会鉴于其巨大的影响力,便纷纷立法,对电影的内容进行检查。女果州、市议会认为某部电影的内容不宜在本州、市范围内上映,该片即遭禁映,制片人除了自认倒霉外,别无他法。由于并不存在由国会制定的统一标准的联邦电检法,一部电影在不同州市有完全不同的遭际,成为十分常见的事情。随着电影制作的规模日益扩大,制作成本的日益增高和电影市场需求的日益旺盛,电影制片入对这种各行其事的检查标准便难以容忍了。电影制片与电影检查之间的矛盾变得日益尖锐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主张实行电影检查的人们强烈要求统一立法,然而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仍然置之不理。 是国会和联邦政府反对对电影实行检查吗?事情恰恰相反:在1952年纽约上诉法院就罗西里尼的影片《爱情》遭禁一案作出第一个给予电影以表现自由的重要判例之前,电影一直被归类为娱乐品,无权享受美国宪法第一和第十四补充条款规定的表现自由的。但是,如何用明确的条文来规定检查标准乃是一大难题。国会和联邦政府人士都明确地认识到,要想用同一条标准来协调制作方(银行、片厂、影院)和消费方(具有不同价值观、道德观和社会偏见的各个阶层)的利益,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事情。于是,球被踢回到了制作方的脚下,即希望电影业对自己的产品实行“自律”,并建立一种可操作的自律制度。其具体作法就是由电影业自行建立一个产品检查机构,自行订立检查规则,用以代替各州、市的检查法。1922年,美国制片人和发行人协会宣告成立(它于1945年改成美国制片人协会),由协会出面聘请联邦政府内阁部长威廉·海斯出任协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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