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少年不言情

出版时间:2006-10  出版社:黑龙江美术出版社  作者:坏蓝眼睛  页数:190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坏蓝眼睛的手如一面镜子似的,用她满怀热情的文字,照耀着那段早已遗落于流光里的岁月,一次又一次的穿梭在那些故事与故事的细节中。她制造出了一个叫做苏格的青春少年,细长的眼,苍白的脸。她一次次的在她的故事中改写着苏格的命运,苏格如一个玩偶般的,与不同的女主角配着戏,或是被暗恋了,或是也在注意着某个人。只是,情丝的波动是那样的相似——我要喜欢他(她)么?我可不可喜欢他(她)?

作者简介

坏蓝眼睛:原名贾佳。70年代末女子。出版过三本小说集《作好爱你的打算》、《天使只在夜里哭》、《爱在光年外》,一本长篇小说《梦里柠檬几度花》。活跃于全国各大知名期刊,擅写都市爱情小说和娱乐八卦专栏,常年独居生活,生活颠沛流离,作品广受都市男女欢迎。

书籍目录

·布丁的秘密树·独自天长地久·爱恨分七年·我在城外,想起你来·不能陪你一起老·喷泉里的一枚硬币·可不可以不恋你·伤痛不过百日长·穿过记忆里的绿茶往事·相见恨晚·到如今都是错·风中的卡布其诺·沙漠里的棋·提拉米苏带我走·同学少年不言情·光年里这样一个黎明·行走过去,便是纪念

章节摘录

书摘  两年前,程小朗为林染改邪归正。  他本是个愤怒的青年,经常在街头狂吼,怒放其间。  林染带来的福音令程小郎奇迹一般地彻底改变。  一年前,程小朗为林染山盟海誓.关于爱的深刻剖白说到令两人都心软,觉得非卿不嫁简直就是天赐的神旨。泪跟朦胧过,林染开始相信爱的发生。  八个月前,程小朗为林染一掷千金。爱到彼此无分离,爱到恨不能互为血肉。  五个月前,程小朗再不接林染的电话。  中间,唐美谈了三次恋爱,一个没有超过半年,另外两个是同时进行,她那时候报了一个口语班,已开始为出国做准备。每天都是忙碌又光鲜,如同现在的林染。  唐美与林染是完全不同的。  她总能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而林染,一直迷路如无措的孩子。  遇到程小朗是宿命,她愿意生命从此终结。  若可以不看到后面的残劣,她宁愿百多日前的某一日忽然生命终结,那样她就可以握住最美好的瞬间,让生命看不到缺失。  她不愿意改变,她还愿意是那个满世界里只有程小朗的林染,而不是突然拥有了一整片森林的现在。  从来没有羡慕那些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女人,林染自认没有那么高的情商。她只不过需要一块土地去落她这片尘埃而已。  双手环绕着程小朗的脖子是欢乐的,携手与程小朗逛街亦是她的快乐。一个女人的快乐,简单到如此,为什么还是难以达成呢。  唐美曾经谈过无数次恋爱,大学时代至此,一步一个脚印,没有一次是踩空的,她一直在攀登,而恋爱中的男人便是她的台阶,踩过一个,她便又上了一层,她那样惬意,因为她总能掌控局势,呼风唤雨,运筹帷幄,自信而灿烂。多少次她给林染讲解厚黑学,处世经,林染都当是笑话听听。唐美是要一个精彩的世界,而她,不过是要一个世间普通的男子程小朗。  他甚至没有机会知道她这些心思,就已经销声匿迹。  如一场盛宴之后的残落,林染自重新想起程小朗那一刻起,即陷入了崩溃的边缘。  崩溃。这个词在1995年之后被无数的文艺男女青年们引用着。似乎全世界的人一遭遇到某件事端,都会立地崩溃掉。  而此刻,林染真正明白了所谓崩溃的境地。  那是一种顺着呼吸而流泄出来的类似于毒品的物质,紧紧将身体包围住,然后猛击,不断地猛击,直到粉碎。林染在这重击的粉碎里幻视幻听,甚至胸口窒闷。  曾几何时,林染有一点伤风流感,程小朗都会如临大敌,而眼前的她垂死奄奄,他却不知去向,他是立定决心,置她的生死再也不管的了。他手里捏着他们之间的线,他如拂尘轻扫一般地就将那根线给吹断了。她没有来得及做任何的准备便一个趔趄栽倒下去,这一个跟头的狼狈她简直无从想像,似乎是将她26年来所积攒的信念全部都跌损,甚至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剩。  林染冰冷地想,即使他回过头来,她恐怕也是没有力气再复原的了。  五月的北京,夏天的气息开始蔓延,而林染浑身冰凉,痛彻心骨。  不是说伤痛不过百日长吗?这被搁浅的伤痛为什么竟这样放肆地,就横行过来?以为可以忽略掉的痛楚竟是变本加厉地,撞击着林染单薄的身体,笑着逼她湮灭。  接到唐美的电话时,林染一直在咳嗽,那样热的天,很多空调开始运转,她裹了一层厚厚的被子,声音嘶哑地接电话。杯子里已经是隔夜的水,她拿着电话,边应着边一只手去接饮水机里的水。后来她不小心将杯子倾斜了一下,一团热水奔上了她的手,她“啊”了一声,杯子掉在地上,顿时乱七八糟,天昏地暗起来。  林染索性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她慢慢地看着无止境流淌着的热水慢慢包围弥漫,顺流蜿蜒,还冒着滚烫热气,水剩下的并不多,一会儿就已经流完,林染拿起话筒,咳嗽了几声,然后听到唐美的哭声。  唐美说,程小朗并不适合你。你应该在我给你介绍的那些男人里捡一个,你什么都没有,你需要一个男人来帮助你完成你的人生。而我不同,我什么都有,我现在需要的是一份感情,26了,我从来没有动过任何感情,所有与我恋爱的男人都会协助我达到我为自己制定的人生目标。甚至连初恋,都帮助我进入了竞争激烈的学生会……  林染毫无生机地听着唐美的哽咽和唠叨。低头看了看自己孱弱的手指,每个关节都很明显地露在外面,算命的说这样的手相很没有福气,起初林染还不信,原来是这样地有道理。  林染的病越来越严重,她不得不去看医生。  医生永远会开昂贵的处方,永远会建议做各种没任何必要的检查,林染一边咳一边如木偶一样走来走去,二楼划价,三楼拿药,一楼交费,五楼检查。  然后她躺在阴凉的病房里打点滴。同病房里只有一个瘦弱的男人,旁边陪床的是一个脸蛋糙红的女孩。  他们的手一直相握,林染开始胸口发紧,她将视线挪移开,侧着脸只能看到墙壁,抬起头是斑斓的屋顶。  他们一直在握手,女孩说一些质朴的方言,男人一直在笑在笑,目光流淌出温柔,将两个人紧紧包围。  冬天的时候,她曾经大病过一次,病之前一直是在咳嗽,她并未在意,程小朗买了琳琅满日的咳嗽药,按照说明书给林染服用。其实这些药对于她的咳嗽没有什么效果,但是她强忍住,怕看到他的焦灼和失望,那种将咳嗽忍在咽喉里的痛苦她一辈子记得,那种痒到抓狂,和浑身的烦躁。令到她有想死的冲动。  彼时还有程小朗的肩膀可以拿来依靠。  她就是那样一边忍着咳嗽一边忍住想死的冲动,一边和程小朗看韩剧《触不到的恋人》。  细节很美,时空交错,他们无法碰触,全智贤说,世界上有三种东西无法隐藏,越隐藏反而会更加的欲盖弥彰,爱、咳嗽和贫穷。林染想自己还是幸福的,不过是忍住咳嗽而已。  而此刻,她三个都需要忍。  她不愿意因为自己的咳嗽而打搅了对面床铺那对温润的情侣,不得不忍住断裂的心去想念程小朗,不得不付这昂贵的医药费和检查费,尽管她的生活早已经捉襟见肘。  与程小朗认识的七个月,她失业,一直摇晃着,不知道早已经青山绿水。  原来有时候爱一旦不在,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在这样一个人人务实的年代里,她竞还是这样不合时宜地爱了又爱。最后只剩下一具了无生机的躯体和斑驳支离又惶惶不安的魂魄。  几个男人陆续去探望林染,有人暗示若她能放低一些姿态,便可以照顾她的生活。  不用想,一定是唐美的嘱托。  林染唇边开出一个冷淡的微笑。不必了。病死或者饿死,对于我来说,都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  林染开始拿出以前的信物来撕裂和烧毁,他们的照片、他的内衣、他的烟灰缸、他的钥匙扣和他的托福资,她在废墟里冷冷地笑,笑穿心肺。  唐美再打来电话,林染不再接了。  她拥有了完美的世界,还可以拥有爱情。唐美天生是强势女子,她要什么,就来什么。  而林染,爱情破损,又没有拥有世界的野心,就这样安然度日吧,也许她会慢慢病死,也许她会在某一天选择非正常死亡,也许再过百天她就会好起来,毕竟她把这伤痛藏匿了百日才释放出来。痛必须要痛才可以扛得过去吧,哪有那么容易就过得去的坎。  林染在世界地图前面找到伦敦和北京的距离,划了一条横线。  现在的唐美,功成名就,驻英国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轻闲又多金,她再也没有了要往上攀登的愿望。  现在的她,风云变幻蹉跎多年,一转身开始享受爱情。  程小朗真是个不错的人选。  他高大又健康,执著并感性。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人,配得上唐美明明白白的青春。  这是一个各取所需的世界,她带给他全新的生活和世界,他满足她的现时需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明确目标和方向。只有林染忘记了长大,忘记了戒备,忘记了她所处的这一个已经糜烂的和平世界里四处都散发着利益的恶臭,情和爱在这个年代显得可笑幼稚又莫名其妙。她想,和平年代最生动的感情也不过如此吧,还能有什么呢。  风来了,她又咳嗽起来,伤吧,给自己百目的时间,若不够还有百日的时间,她还有那么多的百日,足够她去平息伤痛的了。    P88-91

编辑推荐

《同学少年不言情》编辑推荐:也许,我们相遇的时间不对。也许,我们相遇在最美好的时间里。这就是坏蓝眼睛小说集《同学少年不言情》中的一个个故事们所要表达的一切,也是一切故事的惟一表达,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里,爱情,变得美好而又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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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0条)

 
 

  •   很好的一本书 坏蓝迷值得收藏
  •   书的内容是图闻结合的,非常漂亮.质量也很好!
  •   这是我看她的第一本书。虽然结局都是消失与离开,但很喜欢。
  •   是我看过的最好的关于暗恋爱的故事了。文字带着淡淡的忧伤,喜欢苏格!
  •   书的质量不错,画得也漂亮
  •   虽然打折不是很多,但确实是一部不错的书,值得收藏。(很喜欢这位作者)内容、封面、纸张、插画、印刷等做的都不错~唯一的遗憾是字稍微小了点~
  •   送的明信片好美的!!喜欢!!!!
  •   看了之后有点迷茫...书送得挺早!
  •   这本书送的小册子很漂亮,最喜欢是其中的一幅摩天轮,素素淡淡像是在记忆中流转。... 阅读更多
  •   仔细看坏蓝的文,你会渐渐爱上她的灰色调,爱上心痛的感觉,爱上爱情的感觉,她带你找回最初的爱.期间我有一个同学也说太悲凉了,可后来她竟然说,想经历坏蓝笔下的经历,看坏蓝笔下的故事,是爱的感觉.
  •   坏蓝的文章太悲伤了..............不太好看........太心酸了............如果你喜欢柠檬的味道,你就买吧..........
  •      内容不做评价,只是字里行间让我想到了一个人。。。给大家讲讲我们的故事。
       他是她的一个初中同学,不帅,很瘦削的样子,仿佛一阵风就可以刮倒他。他也不像小说里写得那么天才儿童,没有特别优异的学习成绩。有的只是永远谦和,冬日暖阳一样的温暖笑容。当然她也不喜欢他。呵呵。
      
       她是一个默然有点自闭的女生,一般的长相,中上偏好的学习成绩。当然她也并不像小说里的困难女主角一样父母离异,各种不幸,她有着一个不富裕却温暖的家庭,至于她的默然和内敛的缘由,也许只是天生的吧,她总有数不清的与年龄不否的成熟的杂乱想法和什么都不在乎的默然表情。
      
       她喜欢周四,因为周四是他的值日,每到周四,他都会面带微笑地跟他说一句话【你让开一下,我帮你扫一下】,仅此而已。她从来都不期待发生,爱情与她那样的年龄无关。再说她也不喜欢他,只不过因为某事有些莫名其妙的感激情绪罢了。
      
       时间就这么静静流淌了4年,他们初中毕业。 在马路上遇到,他们像普通同学一样打了招呼,然后擦肩而过。当她以为他走远了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他也在远处看着自己。她迅速抽离目光,然后仓皇逃走。
      
       N年以后,她已经年成了一个大姑娘,上了大学,依旧不美,思绪依旧杂乱,表情默然,只是偶尔笑的时候脸上的酒窝也能跳动出冬日暖阳温暖的美好表情,这些她都不知道。
      
       她的大学分老校和新校两个校区,她在新校,有次她去老校去参加计算机二级C语言的考试,考试的内容挺让她懊恼,她老早就知道她不是个学计算机的料,这样想着的时候,从老远处走过来一人,她一眼就认出了他,兴高采烈的跑了过去,真的是他,她很高兴。寒暄过后,她要了他的电话号码。她身边的同学问她,你怎么一下视力变这么好了,是啊,她是个近视,还偏不爱带眼镜的那种人。或许不是视力突然变好,她从一开始记住的就不是他具体的样子,而是一个温暖的轮廓,那个轮廓只专属于他而已,她永远是个对轮廓和味道特别敏感的人。
      
       他们就那样不咸不淡的用手机联系着。她知道,他就在她们老校就读, 此时的老校已经卖给了他属于的那个铁路学校,她主动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他说没有。他问她你呢,她说没有。他开玩笑说【你那么漠然,不会看破红尘想去当尼姑了吧】她在另一端苦笑。她始终没有说什么,也许这样已经很好了。
      
       再后来,她毕业了,参加了工作。只是偶尔还会收到他的短信,在每一次差不多都快忘记有这么一个人的时候,他就会冒出来问候她一下,或在什么节日的时候,他会发些好玩的或祝福的话给她。时间间隔大概每个月一次吧。他们会像老朋友一样聊上几句互问下对方的近况。他告诉她【他签了份合同,毕业后有可能去沈阳工作】。她说【好啊,等你在那发达了,可别忘了兄弟我啊】。忘了说了,他因为某些原因中高后又复读了一年,他晚她一届。
      
       再后来,闲暇,她和最好的朋友成聊天,她们聊到了初中青涩的时候,成喜欢明,她是知道的,还非常可笑的跟成去跟踪过明呢,然后终于知道明家地址后,还跟着成去跟明表白,成表白的时候,她就傻了吧唧的站在人家院子里放哨。呵呵。结果明听了成的表白后,就说了一句【除了我姐,我不需要其他女性朋友】,呵呵,这句哭笑不得的话真是经典,到现在我们想起来都觉得好笑。后来成说【太无聊了,咱出去玩吧。】我问【去哪]开玩笑说[去明家,怎么样。]她狡黠的说【好啊,你要敢跟我去洋家,之后咱就去明家,嘿嘿。】洋就是他的名字。
      
       然后,我就神经病的给洋打了个电话,然后我们两个疯子就骑电动去他家了。
      
       我们不知道他家的具体地址,让他在快到他家的大马路上迎着我们,见到他时,他还是那样温暖谦和的表情。进他家院子的时候,他冲我说了句,你怎么那么胖了啊,光知道享福养膘了吧。那句话我没生气,只是到现在为止我就觉得这话有点莫名奇妙说这话的时候,他带着点坏笑。
      
       进屋后,我们三个便海吹神侃起来。更多的是他和成在说话,他们两个倒更像同班同学。都是说些哪个同学现在怎么样了,说谁结婚了,谁有孩子了,谁住哪,还有镇上的一些她不知道的事情。只是间隙,他会冲她笑笑,偶尔还说她几句,【你怎么还是那么不爱说话呢】【一看就像没上过学的】【你思想怎么那么落后呢】,反正每一句都不是赞美她的,她知道。说这些的时候,他也是满脸笑意的。她也一点都没生气,她知道他说什么她都不会生气,只有在他面前她也会笑的跟朵花死的,完全放松下来。
      
       他们还是像往常一样,短信联系。再后来她再也没收到他的信息。后来到一个节日的时候,她也会像他以前那样发短信祝福他,只是回过来的却是【你是谁】,她给他打了回去,那人很有礼貌,很谦和的语气,却不再是他。
      
       她想,或许他真的去沈阳了,一个寒冷的城市去工作了。她想到冬日的大雪,他就那样棉帽子,棉手套,耳套,口罩,厚的棉服。除了眼睛可以露出来不用覆盖之外。。。 裹得像个粽子一样 。。。。想着这些的时候她笑了。。
      
       再后来临近春节的时候,她去大姐家的路上,超市里,她听到一个男声跟一个小孩说【舅舅给你买东西吃,除了糖什么都能拿啊。】她不用后头就知道是他,声音里都有暖阳的甜甜的味道。她转身的那一刻,便看到了他,他的样子还是那么熟悉,只是头一回觉得他还挺帅的。她心就莫名的就动了一下。那是她头一回对他心动。跟他打招呼【问他现在在哪工作】他说【在沈阳工作了。】说了几句后,她便匆忙的逃离了,她怕他看出来她的失措。。。。
      
       这回她没有再跟他要电话号码。。。。她明白好多东西就像梦里的花开花落。。。。。时间过了,就让那些青涩的记忆随风飘走吧,一如他们青涩的青春。
      
      
      
      
  •     这篇东西和陈弈迅的那首歌《十年》一点关系都没有,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脑海里是坏蓝眼睛《同学少年不言情》中的那句话“我爱苏格整整十年”及和安妮宝贝的《无处告别》中的那句话“我不知道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有多少个十年可以给另一个人。”因此就用了‘十年’来做题目。  “我心有伤,谁都不会相信,我就是这样地,为了苏格,蹉跎了一年又一年。越来越明白,原来男女之间,不过是特定时间特定的相互取暖。不过两年时间,我已经修炼成精,脱胎换骨,再也找不到当年看见苏格就心跳若狂的感觉了。苏格。苏格。苏格。这是我惟一不能够忘记的时光,惟一不能够舍弃的迷恋,惟一不能够圆满的奢侈。惟一不愿意提起的遗憾。 我的心被刀子切割成一片一片又一片。风一吹过来,就会龟裂,剥落。这些花样的时光,全部都是我无助的哭泣。我抓不到什么,也不能控制局面的发展,我除了哭泣别无选择。我不是缺乏自信和安全感的人,可是面对苏格,我感觉到自己就像沙漠中灰灰的尘土,而他,永远是盘旋在我头顶的一只羽翼丰满自由翱翔的大鸟。有时候和他有目光对视的机会,匆忙把眼睛拿开的,永远是我。”  坏蓝眼睛的这些文字辗转反复一遍遍的看,疼痛依旧。而且每一次的疼痛愈加深刻。她是喜欢三毛的女子,文风凉薄,爱必伤筋动骨,天昏地暗。许是为着这许多不是原由的原由,我便爱着她。是,爱她的文字由此而起她的人,这是我的惯例,比如爱三毛,爱安妮宝贝,爱亦舒,无一不是如此。因为文字而爱上作者,并且死心踏地。这一次因为要整理一些文章,便去将这些喜欢的东西全都影印了一份,这不过是其中的一篇,雪白的纸上,那般整整齐齐的排列的文字,就这样从打印室出来,一路走来,脚底跌跌撞撞,头顶阳光耀眼,眩目。读到泪流满面,抬眼看天空,两旁香樟树影婆娑,一瞬间就不知今夕是何夕,恍如那般时空流转,自己不经意间误入时空隧道,不辨古今。  这也罢,读了读了,忘了忘了,再读再流泪,其实所有的伤心不过是在别人的故事中流自己的眼泪。而我也不过是在文章怀念一种似曾相识的自己的青春,在别人的故事中流自己的眼泪,伤自己的心。其中好多句子都可以背诵出来,“曾经深爱着苏格。大概十年前的样子。面孔青涩单纯,眼神懵懂干净,散落的头发上别一枚纤细的发夹,我十年前的样子。”叨叨念念反复重复只那一句,“曾经深爱着苏格,曾经深爱着苏格,曾经深爱着苏格……”如一句魔咒,只一句泪便滚滚而落,不过因为自己亦如此这般深爱一个“苏格”在青春的十年的时间里,那么漫长,但亦不肯放。那些疼痛她的和自己的一样,这样读起来,所以深刻,所以感动。  再回头去看安妮宝贝的书,因是中午午睡前,昏昏的,有暧昧而模糊的氛围,随手翻来,便是这篇《无处告别》,在这样的氛围中,心慢慢的沉静下来。在懵懂的午后看来,并不强烈的目的性,似一个梦,似睡非睡,看到结局,突然明了,那么多的故事,穿插的情节,看似无关紧要的人物描写,童年时扑蝴蝶的情节,原只是为这个十年的青春溃烂的爱恋做伏笔。原来,原来,这亦不过是一场青春的爱恋,时间是十年,我们何其富有,何其奢侈。用十年的时间去爱一个人。十年,一场爱恋的等待,一场无声的溃烂。连安妮自己也说:“压抑了我整个青春期的幻想,苍白的华丽的幻想,原是这样一场生命里的不可承受之轻。”  那些埋掉的蝴蝶只是一个暗喻,终于和林告别,在华山顶上看夕阳,为那即将失去的美丽心痛。因此记忆深刻。写明信片“林,我要走了,”就像在和净的告别中说的那句话:“在所有的分离中,我都是那个先走的人。在别人离开之前先离开他,这是保护自己唯一的方式。”“这样的告别,终于让心下坠,寂静而绝望。就好象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放掉的内心所有惊惶的恐惧。幻想远离所有支离破碎的结局,所有让我心力交瘁的深情。”  ‘那种爱恋,“学生会的会议上,学生会的会议上,我坐在最阴暗的角落里,看见窗外的操场渐渐被暮色弥漫。林的声音,在空空荡荡的礼堂里回响。伴随着女孩子宛转的调侃和清脆的笑声。人群中,林是英俊而神情自若的。他微笑着应对,机智温和,而又有着优等生的矜持。我远远的看着他。心里那种温柔的惆怅的东西,象潮水一样,轻轻地涌动。”  也许是两篇没有任何关系的文章,不过在同一天中,一起读到,突然间怀念起自己青春年华里的等待,无望的爱恋,所以心有伤感。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原来。写到这里,终于还是忍不住上网去查了《十年》那首歌的歌词,认真的看来,真的真的没有关系,你的十年和我的十年原是不同的,我的十年和他的十年也是不同的。相同的也许是我们同样的青春年少,和那样似曾相识的青涩爱恋。
  •     因为生理痛而窝在床上却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飞快的回忆着那些过去的事。
      现在还有人能信誓旦旦的说着自己很爱很爱一个人,或者很恨很恨一个人么?
      我还记得那个人总是叹口气,然后说,没有爱哪有恨。
      但是哪有那么多的爱,那么多的恨?
      我的心没那么宽阔,连关于一个人的记忆都容不下。
      之前看过张小娴的一篇散文,标题是《伤痛不过百日长》。是说再深刻的爱与恨一百天而已,也就变淡了。淡到连当事人,被丢下时哭着喊着会恨一辈子的人,伸出手去触不到年华里沉重的灰。
      忘了,都忘了。
      以为自己绝对不会忘记的心情,当再提起来时,发现就像是在讲个不关己的故事那么轻松。
      “啊~当时啊,是那么一回事。我很喜欢他,他不喜欢我。就是这么一个单相思的故事而已。很好笑吧?”
      很好笑吧?
      人年少时一定要为什么人伤筋动骨的疯一次,人生才算是完美的。
      我忘了是哪本言情小说上曾有过如上注解。现在看来无比幼稚的话语,当时却深信不已。真正的人生该是有很多种美好的,不是么?最多说起爱情是,在一个人为了生活而拼搏时,遇到一个看着还顺眼,不用自己再费力拼搏就可以拥有房子车子票子的人,结婚生子,为了孩子煞费苦心。。。慢慢都转变为了亲情。
      所有热情都消耗殆尽,一心只想着如何能更让自己在物质上得到满足。得到物质的同时,也要让提供物质的人,或者人们感到满足。不就是这样一场平等的交易么?
      那些恨啊爱啊的,太复杂了,也太累人了。
      前几天晚上无聊,看着少儿频道播的童话故事。王子和公主被对方的美貌吸引,坠入爱河,然后王子拼了老命救出了公主,最后两人结婚。总还是有种感人的感觉,毕竟曾经多么羡慕。小时候挺可爱,有那么多梦好做。还以为自己也是公主,好坏没有王子,总还有骑士搭救。结果活了几十年发现还是只有自己能搭救自己。
      王子连自己都救不了,哪有空来救我。
      人是会慢慢长大的。现在再看那些煽情电影小说时,渐渐都只关注笑料了。妈妈说商场减价,酱油4块5一瓶,我要去买,哪有时间恋爱。张小娴出了新的小说,本来每本都有买的,想想还是算了。我好像过了看纯爱小说的年纪了。
      故事里有着深锁骨,高鼻梁,爱穿白色衬衣的少年,牵了女主角的手。女二号偷偷哭。
      我们都以为自己是主角,原来是龙套。
      少年的故事里,从来就没有一个镜头扫过那个在角落认认真真自作多情的龙套小姐。
      
      
  •     我们的年少,不言情,或许更添一份,纯粹,止于眼前   不需要承受太多,互不相欠,与前程无忧   只是,暗暗想念,暗暗为你···
  •   我曾经也有过那样喜欢一个人,只因为一个眼神的触碰,一次简单的遇见就欣喜若狂。但那种美好的情感仿佛只属于那个时代,那个年纪。过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现在再看他,却是一个无比普通的男生,再也没有心动的感觉。其实相信一句话,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我们爱上了一个人,却不知道,我们真正爱的,是在那个时代的自己。爱上自己,爱上爱情……
  •   呵呵,也许你说的对,不知道我们自己迷恋的是他还是当时的自己?
  •   我是哭着看完你的评论的。。
  •   十年聚散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十年未见的你,好久不见...
  •   十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初次看到这篇文章,印象深刻,因为在那一年我也遇到了我生命中的“苏格”。一样的暗恋,一样的懵懵懂懂似是而非的爱情,一样不能忘记的时光,不愿提起的遗憾。十年里从来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但绝口不提并非忘记,而是铭记于心。也是辗转的从以前的同学那里听到了一些关于他的事情,直至去年听说了他结婚的消息。我在想如果当年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那该有多好,但是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你越是珍惜的东西越不属于你,我用十年的时间珍藏的东西,我想也许会永远珍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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