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北方文艺出版社 作者:马克·吐温 页数:251 字数:278000 译者:马志燕
前言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之一,它不仅是最优秀的世界儿童惊险小说之一,而且是世界上现有的作品中最受欢迎和称赞的一部小说;它曾被美国电影界七次搬上银幕,达到了马克·吐温现实主义艺术技巧的高峰,被英国作家毛姆推荐为“不折不扣的杰作”,被美国“普利策评论奖”获得者乔纳森·维德利推荐为“影响美国特性最大的10本书”之一。美国《生活》杂志社1985年在百万读者中开展评选“人类有史以来的最佳书”活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排名第十二。它还入选法国《读书》杂志推荐的“个人理想藏书”书目。 作者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本名塞缪尔·朗赫恩·克列门斯(Samuel LanghorneClemens),美国幽默大师,著名作家,也是著名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马克·吐温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佛罗里达一个律师家庭,家境拮据,小塞缪尔上学时就不得不打工。在马克·吐温4岁时,他们一家迁往密苏里州汉尼拔(Hannibal)的一个密西西比河的港市,而这就成了他后来的著作《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圣彼得堡的城市的灵感。那时,密苏里州是联邦的奴隶州,年轻的马克·吐温开始了解奴隶制,这成了以后在他的历险小说中的主题。他十二岁那年父亲去世,从此开始了独立的劳动生活,先在印刷所学徒,当过送报人和排字工,后来又在密西西比河上当水手和舵手。为了纪念在密西西比河上当水手和领航员的那段生活,1863年他开始用马克·吐温(Mark Twain)这个笔名发表文章。这个词是密西西比河上水手的一句行话,意思是“十二英尺深”,这是轮船安全航行的必要条件。儿时生活的贫穷和长期的劳动生涯,不但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累积了素材,更铸就了一颗正义的心。 马克·吐温的作品多以讽刺、幽默见长,有研究者认为,他既是一个正统的喜剧家,又是一个有喜剧特点的悲观主义者。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利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调笑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阶段。他的早期创作,如短篇小说《竞选州长》(1870),《哥尔斯密的删友再度出洋》(1870)等,以幽默、诙谐的笔法嘲笑美国“民主选举”的荒谬和“民主天堂”的本质。其中期的作品,如长篇小说《镀金时代》(1874与华纳合写),长篇小说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5),《傻瓜威尔逊》(1893)等,则以深沉、辛辣的笔调讽刺和揭露像瘟疫般盛行于美国的投机、拜金狂热,及暗无天日的社会现实与惨无人道的种族歧视。19世纪末,随着美国进入帝国主义发展阶段,马克·吐温的一些游记、杂文、政论,如《赤道环行》(1897),中篇小说《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1900),《神秘来客》(1916)等的批判揭露意义也逐渐减弱,而绝望神秘情绪则有所见长。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写作开始于马克·吐温完成《汤姆·索亚历险记》后不久。本书讲述了少年哈克贝利·费恩的历险故事。哈克是汤姆·索亚的朋友,开始被好心的道格拉斯寡妇收养,过着文明的生活。但后来爸爸回来夺走了他,醉酒后还常常虐待他。哈克最终忍无可忍,寻找机会出走。在密苏里河的一个小岛上巧遇从华珍小姐家出走的黑奴杰姆。二人最终决定顺流而下,一起逃避人们的追捕。一路上他们遇见各种险情,一次遇到几个带枪的亡命之徒,但是哈克机智地逃脱了。后来他们的竹排被蒸汽轮船撞翻了。哈克和杰姆掉到河里。哈克后来被一位富有的商人救起,但是随而卷入世仇纷争和枪击事件,在这一片混乱中他和杰姆再次见面。 不过他们很不幸地撞上了“年轻的公爵”和“老国王”两个骗子,他们教哈克将杰姆带到各处去传教骗钱,或是耍宝、愚弄乡民以骗取他们的金钱,或是遇到有人死亡便到他家中诈骗钱财,还差点丢了性命。后来哈克好不容易才逃回到船上,但是他却没找到杰姆。原来杰姆被“老国王”卖到费尔罗斯农夫家。而费尔罗斯的太太刚好是汤姆的叔母。哈克知道这件事后就和汤姆商量如何救出杰姆。经过一番惊险的行动,他们三个人终于逃出费尔罗斯家。逃亡途中,汤姆的脚被枪击中,伤势很严重。善良的杰姆陪他到镇上治疗,却被捉住了。这时候汤姆的叔母波莉到镇上来。她带来消息说:道格拉斯寡妇的妹妹已经死了。她在遗嘱里恢复杰姆为自由身。哈克的父亲也死了,他也自由了。不过这次他要由波莉姨妈收养。哈克曾经在道格拉斯寡妇那儿吃过苦头,对于这种被文明人教养的经验,他实在受不了。所以,他再一次逃走,与汤姆踏上历险的旅程…… 这是一本老少皆宜的书,它真实地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马克·吐温取材于自己儿时在故乡汉尼拔小镇上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的人和事,所以令人感觉十分真实有趣。孩子们或许在书中的人物身上找到和自己相似的地方,大人们也能在书中拾到些自己童年时的影子。作品通过白人小孩哈克跟黑奴杰姆结伴在密西西比河流浪的故事,不仅批判封建家庭结仇械斗的野蛮,揭露私刑的毫无理性,而且讽刺宗教的虚伪愚昧,谴责蓄奴的罪恶,并歌颂黑奴的优秀品质,宣传不分种族地位人人都享有自由权利的进步主张。作品文字清新有力,审视角度自然而独特,被视为美国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现实主义著作。 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曾说过:“全部美国现代文学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书《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一本。一切美国文学都来自这本书。在它之前不曾有过,在它之后也没有一本书能和它相比。”诗人托·艾略特认为这部小说开创了英美两国的新文风,是“英语的新发现”。他还认为哈克的形象是永恒的,可以和奥德修斯、浮士德、唐璜及哈姆雷特相媲美。他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用纯粹的美国口语进行写作的作家,被美国另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福克纳称为“美国文学之父”,他说:“我认为马克·吐温是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 下面就让我们走进马克·吐温为我们创造的充满童真而又满载着深刻思考的历险世界。
内容概要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之一,它不仅是最优秀的世界儿童惊险小说之一,而且是世界上现有的作品中最受欢迎和称赞的一部小说;它曾被美国电影界七次搬上银幕,达到了马克·吐温现实主义艺术技巧的高峰,被英国作家毛姆推荐为“不折不扣的杰作”,被美国“普利策评论奖”获得者乔纳森·维德利推荐为“影响美国特性最大的10本书”之一。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讲述了少年哈克贝利·费恩的历险故事。
哈克是汤姆·索亚的朋友,开始被好心的道格拉斯寡妇收养,过着文明的生活。但后来爸爸回来夺走了他,醉酒后还常常虐待他。哈克最终忍无可忍,寻找机会出走。在密苏里河的一个小岛上巧遇从华珍小姐家出走的黑奴杰姆。二人最终决定顺流而下,一起逃避人们的追捕。一路上他们遇见各种险情,一次遇到几个带枪的亡命之徒,但是哈克机智地逃脱了。后来他们的竹排被蒸汽轮船撞翻了。哈克和杰姆掉到河里。哈克后来被一位富有的商人救起,但是随而卷入世仇纷争和枪击事件,在这一片混乱中他和杰姆再次见面。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第四十章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二章
结尾
章节摘录
我俩沿着一条小道朝寡妇的花园外走去,一路猫着腰,踮着脚,以免被树枝刮了头。经过厨房时,一截树桩把我绊了一下,弄出了声响,我俩赶紧趴下不动了。华珍小姐带来的那个名叫杰姆的大个子黑人正在厨房门口锁门。他背后有一盏灯,所以我们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他伸长脖子朝门外看了看,仔细听了一会儿忽然问: “谁呀?” 又听了一会儿,他踮起脚尖走下台阶,就站在我俩中间。我们几乎能摸到他。就这样,我们三个人紧挨着有好长好长时间,我和汤姆不敢有一点儿生息,一动也不敢动。不好,我的脚脖子忽然发痒,可是我不敢伸手挠;一会儿耳朵也痒了起来,接着是脊背,简直太难受了。如果再不挠一挠,要痒死了。唉,这种情况我可是经历过成千上万次了。如果你和那些有地位的人在一起,或者是在葬礼上,或者是在很困但是睡不着的时候——在那种无法挠痒痒的任何场合,你的全身上下,就会有千百个地方一股脑儿地发起痒来。这时就听见杰姆在说: “喂,是谁啊?干什么的?怎么不出声了?好吧,等着瞧吧。我可要一直坐在这里了。” 于是,他在我和汤姆中间坐了下来。他背靠着一棵树干,两条腿伸展,有一条差点碰到我的腿了。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直流眼泪。但我忍住没有挠。可是鼻孔里面又痒了,接着屁股也跟着痒了起来。我真不知道就这样还能待多久。就这么足足忍受了六七分钟的样子,感觉好像过了漫长的好几年。不大一会儿,我身上到处都在发痒了,哪怕再多待一分钟,我觉得也忍受不下去了。但我还是咬紧牙关,准备坚持下去。这时,就听见杰姆开始发出呼吸声了,不久,他就打起呼噜来了——这下我全身又舒坦啦! 汤姆用嘴轻轻弄出点声音,给我打了个暗号,于是我们手脚并用,开始朝别处爬去。爬了差不多十英尺的时候,汤姆小声对我说,他想要搞个恶作剧,他要把杰姆捆在树上。可我不同意,怕他醒过来大声嚷嚷,那样一来,他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家了。汤姆又说,拿的蜡烛不够用,要溜进厨房去偷几根。我不想让他去,就说杰姆说不定会醒来的。可是汤姆坚持要冒一冒险,于是我和他偷偷地溜进厨房里拿了三根蜡烛,汤姆掏出五美分放在餐桌上,算是蜡烛钱。随后,我俩又溜出了厨房,我吓得出了一身汗,但是汤姆却毫不畏惧,他非要爬到杰姆那儿去作弄他一番。我只好等着,好像过了好久,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响,我觉着有点儿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们赶紧沿着栅栏附近的小路走去,一直走到房子另一边的小山的山顶上。汤姆说他偷偷地摘下了杰姆的帽子,挂在了他脑袋上面的一根树枝上。杰姆动了一下,但没有醒。后来,杰姆说他被妖魔附体,神志恍惚,被附体的妖魔赶着在州里到处乱跑,最后又被绑在了一棵树下,帽子被挂在树枝上了,那都是妖魔干的。又有一次谈起那事的时候,杰姆说附体的妖魔骑着他到了新奥尔良。以后每次说起来,他总要再夸大一点儿,于是越说越离谱了,甚至说到妖魔骑着他跑遍了全世界,差点把他累死,把他的背磨得伤痕累累。就因为这事,杰姆总是沾沾自喜,神气十足,对别的黑人也不屑一顾。有的黑人宁愿从大老远跑来听他讲这个故事,把他捧得成了这一带最傲慢的黑人了。不了解他的黑人会张开嘴巴敬佩地望着他,好像看着一个神人一样。晚上在炉火边聊天的时候,黑人们总是会谈起妖怪,可是不管在什么时候,谁如果谈到这事,杰姆就会碰巧出现在那里,他就会说:“哼!说起妖怪,你都知道什么?”那个黑人立即就会瞠目结舌,不敢再讲什么了。杰姆脖子上总是挂着一个五美分的硬币,说是那天晚上的妖怪亲手交给他的护身符,还告诉他这个护身符可以治病,而且对着护身符说一句话,就能把那个妖怪招来,可是他从来不告诉别人那句话是什么。周围的黑人都喜欢到这个地方来,而且不惜一切代价都要看一眼那个硬币,但肯定没有人敢碰它,因为妖怪的手碰过。作为一个仆人,杰姆可以说是非常神气了,因为他总是唠叨个没完,说他如何看见了妖怪、如何被妖怪骑着到处跑。 接着说汤姆和我,那晚我们来到了一个山顶上,看着山下的村庄,看到不远处亮着的几处灯火,或许那儿有人得了病,头顶闪烁着亮晶晶的星星。村边就是那条足有一英里宽的大河,河水宁静而浩荡。一切都异常寂静而庄严。后来,我们下山了,来到了一座破旧的制革厂,找到了藏在那里的乔·哈泼和本·罗求斯,还有另外几个男孩。我们解开一条小船,顺流划到了山边的一块岩石前,停船上了岸。 一上岸,我们就钻进了一片矮树丛,汤姆先要每个人都必须发誓要保守秘密,然后才领大家来到一个山洞口,洞口就在树丛里的一个地方,接着我们点上蜡烛爬了进去。大约两百码后,洞里豁然开朗。汤姆摸索着洞壁,忽然低头钻到了一面石壁的下面,那里有个隐蔽的小洞。我们进了洞口,钻过一截狭窄的甬道,来到了一间石屋——湿漉漉、冷冰冰的像牢房一样。这时,只听汤姆说: “大家听着,现在,我们要成立汤姆·索亚帮。谁要是想加入,就必须立誓,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我们都没有反对,于是汤姆掏出一张上面写着誓词的纸,把誓词对着大家念了一遍,内容是每个人必须誓死孝忠于帮派,决不能泄露秘密。如果有人欺负帮里的人,那么帮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拼命去杀了那家伙和他的全家,必须全力执行,不得违抗。接着,汤姆在每个人的胸口都插上了一个十字架,谁不听话,就不许吃饭和睡觉。十字架是匪帮的标志,除本帮外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名义使用这个标志。如果帮里有人胆敢泄露了秘密,就要被割断喉咙,焚烧尸体,把他的名字用血在名单上抹掉,从此后,帮里的人再也不许提他的名字,只能诅咒他,永远地诅咒他。 大家都对汤姆佩服得五体投地,禁不住问汤姆是怎么想出来的。他说有一部分是自己想的,剩下的是以前在海盗书和武侠书里学的,还说每个正经的匪帮都必须有自己的誓言。 有人建议,凡泄露秘密的哥们儿的亲属也该被处死。汤姆说这个意见很好,便用笔记了下来。这时,本·罗求斯说: “哈克·费恩没有家。他要违背了帮规该拿他怎么办?” “哦,他不是有个父亲吗?”汤姆·索亚说。 “没错,他有父亲,可是现在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他过去总是喝得醉醺醺的,现在大家已经有一年多没见到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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