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北方文艺出版社 作者:霍桑 页数:145 字数: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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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1804—1864),出生于马塞诸塞州萨莱姆。本是新英格兰名门的家族在霍桑父亲这一代已日渐衰落。霍桑四岁时,做船长的父亲因黄热病辞世,他的母亲也很少出门,很少和孩子沟通,这种家庭环境使得霍桑自幼性格阴郁,善于观察和思考。从波登学院毕业后,霍桑同到家乡,此时的萨莱姆小镇已失去往日的繁华,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萨莱姆做为港口的地位已被波士顿所取代。在《红字》的引言《海关》这篇随笔中,霍桑清晰地描写到:“我的故乡萨莱姆,于半个世纪以前的德比老王时期,位于入来人往的码头尽头,如今为朽木建的库房所替代,繁华的景象几乎已经消失:或许只有一个帆船或者卸着毛皮的小船停在破落的码头。”在这种环境下,霍桑从1825年到1836年在家乡居住的期间,生活还是比较恬淡的。他穿梭于各种场所,聆听各种人的谈话,并大量阅读了清教徒时期的记录和年鉴,为将来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19世纪30年代,霍桑曾在波士顿一家杂志社任编辑,后来又在海关任职,但最终由于和当局政见不合失去海关的职务,专心致力于写作,于1950年创作出第一部长篇小说《红字》。这部小说的问世使霍桑成为美国浪漫主义文学时期最具影响的小说家。 霍桑的作品表面上看起来语言温和但实质上却能犀利地揭示社会的黑暗,剖析人性的丑陋。“罪”与“罚”、“忏悔”与“救赎”永远是霍桑小说的主题。他的每一部作品几乎都充满了具有神秘色彩的宗教意识,表露出其复杂与矛盾的宗教观。一方面他抨击清教的极端、偏执和残酷,另一方面他又把清教的善恶观念当作认识社会的标准。这与霍桑从小的生活环境密不可分,他的家族世代都是虔诚的清教徒,两代先祖曾是马萨诸塞殖民地政教合一的权力机构中的要人,霍桑对家族祖先既尊敬又自豪。始创于16世纪60年代的清教本是基督教的一个分支,清教徒在英国最初是反抗罗马教皇专制、反对社会腐败风气的,后来却发展到极致,他们过分注重理智,忽视情感,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霍桑意识到清教束缚人性的一面后,思想上充满了矛盾。一方面,他希望依赖宗教的“阡悔”来“救赎”罪恶的灵魂,另一方面,他又在抨击清教的伪善和对人类的迫害。 这种矛盾的宗教观在《红字》这部作品中表现最为突出。例如,第一章“狱门”的最后,作者在描写了阴森恐怖的监狱之后,不忘交代那不祥的狱门口还长着一丛灿烂的玫瑰。第二章“市场”中,在压抑的气氛和人们鄙夷的情绪的渲染下,走出狱门的海斯特竟是如此的清新秀丽、光彩照人。霍桑说“他们发现的,是她从没有过的美丽,这美丽竟然把笼罩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化作一轮光环”。海斯特这一人物本身就是霍桑矛盾的宗教观的完美体现。她敢于冲破清教对人性的束缚,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又勇于承担后果,佩戴鲜红的、象征耻辱的字母“A”(Adultery:通奸)坦然地面对人们的指责与孤立,乐观地创造自己的生活。通过这一人物,不难看出霍桑渴望打破清教教规的愿望,但由于宗教对其根深蒂固的影响,霍桑本身又很难摆脱宗教信条及善恶观念。所以他让海斯特不断的做善事,用善行来赎罪。霍桑的这种矛盾的道德意识促使他的大部分作品在灰暗的基调中体现出悲观主义的色彩。 霍桑的伟大就在于他善于在作品中运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在看似简单明了的故事背后埋藏着令人深思的意义。比如《伊索·布兰德》、《铁面无私》、《不速之客》等作品中都大量运用了象征主义的手法。霍桑非常擅长通过创作富有寓意的故事来挖掘人的精神境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红字》这篇作品。 小说描述了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跟丈夫从英格兰移居当时还是英殖民地的美国波士顿。中途丈夫被印第安人俘虏。海斯特不得不单独来到这座小镇,后来与一个当地的青年牧师丁梅斯代尔产生感情并怀孕。当时的清教徒极度鄙视这种行为,所有入将它看作是违背社会伦理并触犯教规的可耻行径。当局把海斯特·白兰抓起来投入监狱,让她终生佩戴象征耻辱的红色A字并站在刑台上示众受审。丁梅斯代尔作为海斯特的牧师在刑台上假惺惺地对她进行了审讯。但海斯特宁愿自己受辱也不肯说出孩子的生父是谁。于是刑满释放的海斯特被迫居住在远离社会、远离人群的偏远地区,她忍辱负重以刺绣为生,顽强地抚养着自己的女儿珠儿。而丁梅斯代尔牧师因为整日受着良心的谴责身体变得越来越虚弱。海斯特的丈夫罗杰·齐灵沃斯医生趁虚而入,做了牧师的私人医生。在给丁梅斯代尔治疗过程中,他窥探了事情的真相,并决心展开报复,想要丁梅斯代尔名誉扫地、痛苦致死。为了摆脱罗杰·齐灵沃斯的控制,海斯特·白兰决定和丁梅斯代尔在新市长就职那天带着孩子乘船到“看不到白人足迹”的地方去。但齐灵沃斯想尽一切办法阻止他们逃跑。最后,丁梅斯代尔领着海斯特和珠儿走上了示众的刑台,向大家坦白了他是珠儿生父的事实并死在了海斯特的怀中。海斯特于是带着珠儿离开了波士顿,但在珠儿成家立业后回到这座小镇时,她的胸前依旧佩戴者鲜红的字母“A”,但此时的红字因为海斯特的善良勇敢已变成了象征荣耀的符号。 红字“A”在小说中是最明显的象征符号,它贯穿小说的始终。如果我们仔细品味这篇文章会发现作者在不同的场景反复提到字母“A”,在天空上,在大地上,在溪流中,在人物的身上和人物的眼中随处可见作者对这红字的描述。红字“A”是故事发展的主线,文中所有情节的设定及人物性格的体现都围绕着这个字母展开。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矛盾冲突的继续,猩红的字母“A”的象征意义也在逐渐的改变,由最开始的“通奸”(adultery)到最终的“能干”(able)。霍桑的厉害之处在于,通过大量的心理描写使红字象征意义的转变表现得毫不突兀,水到渠成。而且除了红字“A”这条主线之外,小说中的四个主人公都有各自的象征意义,都与红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联系构成了小说的暗线,也正是这条暗线揭示了人类生活的复杂与矛盾。 小说中,海斯特·白兰是有形的红字。她经历了没有爱情的婚姻,在丈夫失踪两年期间与年轻、有威望的丁梅斯代尔牧师相爱,并做出了有悖伦理的事情。当她怀孕产子之后,事情自然而然地暴露出来,在当时的清教徒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结果就是海斯特被监禁并被拉到刑台示众,就像文章开头所陈述的那样,她被迫在胸前佩戴红字,抱着幼小的孩子走出狱门。比较不同的是,作者对这个犯有不可饶恕的罪行的女人的描述竟使用了“高贵、优雅”等词,与她所做的受社会鄙视的行为形成鲜明的对比,让读者从内心深处不想排斥这一人物,相反,对她充满怜悯之情。加之,海斯特为了爱人的名誉独自承担了所有的罪责,独自抚养女儿长大,甘愿在胸前终生佩戴那个猩红的字母“A”,所有这些行为使读者不约而同的对海斯特肃然起敬。一个女人的内心要多么强大才能够负荷得起如此不堪的生活?海斯特的坚强、勇气和善良感动着她周围的人,也震撼了读者的心,把她看做是勇于向丑陋的传统社会宣战的“勇士”。尽管她的行为不被当时社会的清教徒接受和理解,但凭借着自己的“善”与“美”,她胸前的红字意义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象征耻辱的“通奸”变成了象征尊敬的“能干”。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他的自私与怯懦与海斯特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是一个内心相当复杂的人物。由于长期受到宗教的束缚,他禁止自己的一切欲念,但最终做出了逾越宗教法规的事情。他想忏悔自己的“罪孽”,但却没有勇气摆脱宗教意识。他明明拥有爱人的能力,却把这种能力看作是“魔鬼”。丁梅斯代尔一直生活在各种矛盾中,他痛苦、纠结,在残酷的现实中不断挣扎。他本不想公开忏悔自己的“罪孽”,妄图通过“自省”的方式“赎罪”,因此他在自己的胸膛上印上了字母“A”。这个不能见人的“A”字和海斯特胸前用金丝线缝制的“A”字一明一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终,牧师在海斯特的影响下,终于把胸膛上的字母展现给众人,完成了灵魂的净化与升华。丁梅斯代尔是悲剧性的人物,而正是清教均长期桎梏造成了他悲剧的人生,他的人生与海斯特形成了对比,更突显出海斯特形象的高大。 齐灵沃斯是红字的制造者。因为妻子的背叛,他本应是人们同情怜悯的对象,但却成为整篇文章中唯一让人厌恶和痛恨的反面人物。他自私的欲望、扭曲的灵魂也势必导致他悲剧性的结局。他原本是一个博学多识的学者,渴望得到妻子的爱,渴望有一个温暖的家。但当他知道妻子的不贞后,这种爱就转化成恨,并无法遏制地在他心中蔓延。尤其对妻子的情人丁梅斯代尔牧师更是进行处心积虑的折磨。他有意接近丁梅斯代尔,窥探他的内心世界、阻碍他“自省”和“赎罪”。他在丁梅斯代尔的痛苦中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和快乐,以至于把对丁梅斯代尔的报复作为自己生存的唯一条件,当丁梅斯代尔死去时,他也跟着凋零、枯萎,很快死去。齐灵沃斯的可悲之处在于,他选择用残酷的复仇折磨别人,同时也折磨着自己。他的“恶”是人性中暗藏的罪恶,与社会无关,与宗教无关。作者通过这一人物探讨的是人性方面的问题。 小珠儿是活的红字。她从一出生就象征着母亲的罪恶,作为私生女的她不被清教徒接受,但在“善”与“恶”的较量中,珠儿始终有其存在的特殊意义。她无拘无束、天生叛逆,一举一动中都体现着无穷的活力。她的母亲把她打扮得非常漂亮,像个凡间的精灵,她的美和齐灵沃斯的丑成了鲜明的对比。霍桑把在海斯特·白兰和丁梅斯代尔身上不能表达的“勇于反抗、不甘心受任何伤害”的本性淋漓尽致地表现在小珠儿身上。她对丁梅斯代尔的信赖、对齐灵沃斯的恐惧,说明她具有敏锐的辨别“善”“恶”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天生的,超越社会和宗教的。珠儿这一形象寄托了作者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霍桑是一个思想上充满矛盾的作家,一方面他反抗传统、抨击虚伪的宗教信条,另一方面又受这个传统的束缚、思想保守。但尽管如此,霍桑的思想是深刻的,因此他的作品也都具有深刻的寓意。麦尔维尔称霍桑是美国文学史上“最有智慧和洞察力”的作家。他在推动美国短篇小说发展方面功不可没。
内容概要
《红字》是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国社会法典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
道德的虚伪。
《红字》描述了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跟丈夫从英格兰移居当时还是英殖民地的美国波士顿。中途丈夫被印第安人俘虏。海斯特不得不单独来到这座小镇,后来与一个当地的青年牧师丁梅斯代尔产生感情并怀孕。当时的清教徒极度鄙视这种行为,所有入将它看作是违背社会伦理并触犯教规的可耻行径。当局把海斯特·白兰抓起来投入监狱,让她终生佩戴象征耻辱的红色A字并站在刑台上示众受审。丁梅斯代尔作为海斯特的牧师在刑台上假惺惺地对她进行了审讯。但海斯特宁愿自己受辱也不肯说出孩子的生父是谁。于是刑满释放的海斯特被迫居住在远离社会、远离人群的偏远地区,她忍辱负重以刺绣为生,顽强地抚养着自己的女儿珠儿。而丁梅斯代尔牧师因为整日受着良心的谴责身体变得越来越虚弱。海斯特的丈夫罗杰·齐灵沃斯医生趁虚而入,做了牧师的私人医生。在给丁梅斯代尔治疗过程中,他窥探了事情的真相,并决心展开报复,想要丁梅斯代尔名誉扫地、痛苦致死。为了摆脱罗杰·齐灵沃斯的控制,海斯特·白兰决定和丁梅斯代尔在新市长就职那天带着孩子乘船到“看不到白人足迹”的地方去。但齐灵沃斯想尽一切办法阻止他们逃跑。最后,丁梅斯代尔领着海斯特和珠儿走上了示众的刑台,向大家坦白了他是珠儿生父的事实并死在了海斯特的怀中。海斯特于是带着珠儿离开了波士顿,但在珠儿成家立业后回到这座小镇时,她的胸前依旧佩戴者鲜红的字母“A”,但此时的红字因为海斯特的善良勇敢已变成了象征荣耀的符号。
作者简介
霍桑(1804—1864),美国19世纪后期浪漫主义文学的重要作家。他的代表作《红字》一经问世,便引起了巨大轰动,在时隔一个半世纪后的今日仍是不朽的经典名著。小说以深邃的主题,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的运用而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其中象征手法影响了《白鲸》的作者麦尔维尔、法国的波德莱尔以及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此外,霍桑对美国文学史上一批卓有成就的作家诸如海明威、菲兹杰拉德、福克纳等都产生过影响。
书籍目录
第二版前言
海关——《红字》前言
第一章 狱门
第二章 市场
第三章 认出
第四章 会面
第五章 海丝特做针线
第六章 珠儿
第七章 总督的大厅
第八章 小鬼和牧师
第九章 医生
第十章 医生和病人
第十一章 内心秘密
第十二章 牧师的夜游
第十三章 海丝特的另一面
第十四章 海丝特和医生
第十五章 海丝特和珠儿
第十六章 林中散步
第十七章 教长和教民
第十八章 一片阳光
第十九章 溪边的孩子
第二十章 迷茫中的牧师
第二十一章 新英格兰的节日
第二十二章 游行
第二十三章 红字的显露
第二十四章 尾声
章节摘录
这个身佩红字的人的注意力暂时从自己成为众人冷酷注视的对象的意识中抽出,因为这时她看到了人群外围的一个身影?那个人马上不可遏止地充满了她的头脑。一个土著装束的印第安人正站在那里,但是在这块英国殖民地中,经常能看见红种人,所以按说这么一个人站在人群中本不会引起海丝特·白兰的注意,更不会让所有其他形象和思绪全部从她的头脑中消失。在那个印第安人的旁边,站着一个混搭着文明人和野蛮人服装的白种人,毫无疑问他是那个印第安人的同伴。 他身材不高,脸上长满皱纹,不过还看不出他已经年龄很大。他是那种让人一看就觉得他很有才能的人,好像智力上的高度发展引起了形体上的变化,所以外表有着明显的特征。虽然他似乎是漫不经心地随便穿了件土人的衣服,但海丝特·白兰一眼便看出他这样是为了遮掩一个高一个低的肩膀。她一看到那人瘦削、多皱的脸和略微有些变形的身体,就情不自禁地再一次把婴儿紧搂在胸前,直弄得那可怜的孩子疼得哇哇大哭。然而做母亲的好像并没听到孩子的哭泣。 在海丝特·白兰还没发现那个不速之客来到了市场之前,他的眼睛早已目不转睛地盯上了她。开始,他的目光并未聚焦在海丝特·白兰身上,像是一个习惯于洞察他人内心的人,如果不是外表上有些东西与内心有关,是不会引起他的注意的。然而,他的目光迅速就变得犀利而看破一切了。他的脸上掠过一阵痛苦的表情,非常恐怖,像是一条蛇在上面迅速蜿蜒,由于稍微停了一会儿,而使那盘踞的形体非常清楚。他的脸色因为某种强烈的内心冲动而变得阴暗,但是他马上便用自己的意志力强迫自己换上了一副看起来平常的表情。只过了一会儿,那种痉挛就消失得像没出现过一样,隐没在他天性的深处。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看见了他,并且看来已经认出了他时,他便慢慢地举起一个手指,在空中做了一个姿势,然后把手指放在了自己的嘴唇上。 随后,他拍了拍一个站在旁边的本地人的肩膀,很认真地、彬彬有礼地和他攀谈起来。 “请问,尊敬的先生,”他说,“这女人是谁?她犯了什么罪要让她站在这里丢人呢?” “朋友,你肯定不是本地人,”那本镇市民答道,好奇地看了看这个提问的人和他的印第安人伙伴,“要不你肯定会听说过海丝特·白兰和她的丑闻!不瞒你说,在神圣的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教区里,她的丑事人尽皆知。” “你说得对,”对方回答道,“我不是本地人,我先前被迫四处流浪。不管在陆地上还是海上都十分不顺,在南方曾被异教徒关押了多年;现在我被这个印第安人带到这里,想找人赎身。你能够告诉我海丝特·白兰——是这名字吗?——犯了什么罪?她为什么要被罚上绞刑架?” “好吧,朋友,”那小市民说道,“我想我跟你说了你会高兴的。在你经历了荒原上的颠沛流离和各种各样的劫难以后,最终来到了这样一块土地,在这里邪恶无处藏身,他们必然会遭到长官及人民的惩罚。这块土地就是神圣的新英格兰。先生,谁能想到,那妇人竟然是一个学者的妻子,那位学者出生在英国,不过很早就搬到了阿姆斯特丹。几年前他决意渡海前来与我们马塞诸塞人共同生活。所以,他先把妻子送来,他自己留下处理一些必须处理的事情。哎,先生,这妇人在波士顿这居住快两年了,可是我们还从来没有听说这位学者要来的消息。就这样,他的妻子就留了下来,然后走上了歧途。” “啊,啊哈!我明白了,”这个陌生人苦笑道,“你刚才说的那学者如此聪明,按理早该从书本上学到这一点。先生,请问那婴儿的父亲是谁呢?依我看,白兰夫人怀里抱的孩子最多只有三四个月大小。” “不瞒你说,朋友,我们也不知道。”这小市民回答道,“白兰夫人死活不说,长官们又没有办法。也许这个罪犯正站在这里看着这可悲的场景呢,没有谁认识他,除了上帝。” 听到这儿,异乡人又笑着说:“应该由那个学者自己来找到这个答案。”“假如他还活着的话,理当由他来揭开谜底。”小市民回答说,“我们马塞诸塞的长官反复考虑,认为这女人年轻又漂亮,必然是受了强烈的诱惑才做出这种事,再说她丈夫看来很可能已经葬身海底。因此,慈悲为怀的法官们决定不用正义的法律去制裁她,那样她会被判死刑,而是仅仅判白兰夫人在绞刑台站三个小时,不过,从此以后,在她有生之年,她得永远在胸前挂着一个耻辱的标志。” “真是个好办法,”这个异乡人说,接着恭敬地鞠了一躬。“这样,她将被当作训诫罪恶的活标本,直到这可耻的字刻在她的墓碑上她的耻辱才会结束。然而,让我感到遗憾的是,她那罪恶的同伙居然没和她一起被判刑。可是,他最终是会被发现的!”他又很有风度地向唠叨的小市民鞠了一个躬,接着和他的印第安人同伙低声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在他们谈话的时候,海丝特·白兰站在台上,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这个陌生人。她的目光非常专注,好像这世界的其他物体都消失了,只剩下他和她。这时,正午炙热的太阳正烤着她的脸,展示着她脸上的耻辱;她胸前象征着罪恶的标记;以及她怀里耻辱的婴儿。全城的人像赶节日盛会一样纷纷而来,人们看着她那张原本只能在炉旁安静的光辉中、家庭幸福的暮色里和气氛严肃的教堂里方才能看到的面容。然而,对海丝特·白兰来说,和刚才那个陌生人的这次会见,如果不是在目前这种情况,也许会更加可怕。虽说这样的示众让她恐怖,但这为数不少的围观者却给她一种安全感。她和他这样站着,中间隔着相当多的人,总比两个人单独见面要好得多。怀着这样的心理,她把众人的围观看作是对自己的保护,并唯恐有一天会失去这种庇护。她沉浸在这种思绪之中,以致完全没听见身后的声音,直到有人重复大吼她的名字。 “听我说,海丝特!”那声音喊道。 前面已经说过,海丝特·白兰站立的刑台上方有一个从会议室辟出的楼厅或者叫楼座。在那个年代,每当有公告时,地方长官都会在这里会合,然后举行许多民众们必须遵奉的仪式。这时,总督贝灵汉亲自出席,亲眼看到我们已经描绘过的情境,有四个持戟警卫站在他的坐椅周围,作为仪仗队。他帽子上装饰着黑色的羽毛,外套上饰有绣花的滚边,身上穿着黑色的天鹅绒紧身衣,他作为一个年长的绅士,他的皱纹代表了他丰富的阅历。作为这一社会的首脑和代表是当之无愧的,这是因为这一社会赖以产生、进步、发展所靠的并不是青春的冲动,而是成年人的坚决、沉着和老年人的成熟、智慧。他们之所以成就这么大,正是因为他们的想象和希望太少。簇拥着这位长官的其他高官全都觉得他们享有法定的宗教组织的神圣性,不用怀疑,他们全是善良、正直、贤明的君子。然而,要是从整个人类家庭中选出相同数目的聪明、贤达的人,却不是件容易事。他们比海丝特·白兰将要转身面对的这些表情严肃的人更没有资格评判这邪恶妇人的心,更无法分辨善恶。她好像意识到,她只能从民众那比较宽容、比较温暖的心中去寻找同情,正因为这样,当她转身对着楼厅的时候,这个不幸的女人忽然脸色发白,浑身战栗。 刚才叫她的是受人尊敬的、颇有名气的约翰·威尔逊,波士顿最年长的牧师,和他的同僚们一样,他是一个大学者,同时又是一个和蔼慈祥的人。然而,他的这一品质显然没有得到他的天资那样的栽培,这与其说是一件应该自我庆幸的事,还不如说是一种耻辱。他站在那里,几撮灰发从便帽中掉下来,同时,他那双习惯了在阴暗的书斋里看东西的灰色眼睛,在纯净的阳光下,跟海丝特怀里的婴儿的眼睛一样一直在眨。他这副模样让我们想起了宗教古书卷上的黑色雕刻画像,然而,即使的确有一幅画像,也没有权利像他这样站出来干涉人类的罪过、激情和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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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是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国社会法典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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