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4 出版社:新蕾出版社 作者:那勒 页数:142 译者:吴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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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喜乐”是一只遭主人虐待的小狗,它先后两次从凶恶的主人那里偷偷逃跑,来向马提求救。马提决定不顾一切拯救喜乐,他将喜乐藏在山林中,每天节省自己的食物偷偷去喂它,捡拾铝罐卖钱给它买食物,还给喜乐治好了伤。 为了赎回喜乐,马提答应给喜乐主人做二十小时的苦工。在狗主人恶意的压榨下,马提熬得住所有的苦吗?狗主人真的会把喜乐交出来吗? 现在请翻开第一页,慢慢欣赏。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河边相遇第二章 忍痛送还喜乐第三章 送信路上第四章 藏起喜乐第五章 我和喜乐分享晚餐第六章 和贾德的谈话第七章 大卫的宠物第八章 撒谎带来的恶果第九章 妈妈为我保守秘密第十章 喜乐受伤第十一章 喜乐出院第十二章 可怕的贾德第十三章 迎战贾德第十四章 达成协议第十五章 终于留住了喜乐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河边相遇 发现喜乐的那天,我们全家刚共享完一顿丰盛的周日午餐。吃饭时,大妹黛拉琳像平常一样,把面包泡在装着冷开水的杯子里,这是她最喜欢的吃法。小妹贝琪努力地把豆子全部堆到盘子边缘,想一口气把豆子吃光。 妈妈不高兴地看着她们说:“你们这些小鬼,一定要把食物折腾一番才肯吃吗?如果有一天能看到你们规规矩矩地吃一顿饭,我这辈子就心满意足了!” 妈妈说话的时候,当然也瞪着我。其实我不是不喜欢吃炸兔肉,只是我担心会咬到子弹头,所以才把兔肉翻来翻去,仔细检查。 “马提,我早就把兔子仔细检查过了,你大可放心。”爸爸拿起面包,边涂奶油边说,“兔子中弹的部位是脖子。” 爸爸不说还好,一说我反而更吃不下了。我把盘子里的肉从左边推到右边,穿过马铃薯片,再从右边推回左边。 “它中弹后是不是马上死掉?”如果不把这件事弄清楚,我一口也吃不下的。 “没错,一弹毙命。”爸爸回答。 黛拉琳兴致勃勃地问:“你真的一枪就打中它的头?” 爸爸慢条斯理地嚼着兔肉,谦虚地说:“也没那么准!”我实在不想再听下去,就站起来,离开餐桌。 一个星期中,我最喜欢的是星期天,因为这一天我们会提早吃一顿丰盛的午餐,肚子填得饱饱的。我几乎还有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可以玩,这么长的时间,我差不多可以逛遍整个西弗吉尼亚,直到肚子又开始闹饥荒为止。平常的日子,要吃过晚餐才能出去玩,而且还得赶在天黑前回家,根本玩不过瘾。 我带着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来复枪出门。这把枪是去年三月我十一岁生日时,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其实我带枪只是为了好玩,通常我只会打树上的苹果,测试自己的枪法;不然就是把铝罐排列在铁路旁边的栅栏上,瞄准他们,一个一个地射击;我从来就没想过拿这把枪去伤害有生命的东西。 我们的家位于友谊山的山坡上。只是这么介绍,大概没有人知道那是哪里。准确地说,友谊山靠近姊妹谷,刚好位于车轮镇和派克斯堡的中间地带。爸爸常常对我们说,姊妹谷是我们这个州最适合居住的地区之一。不过如果你问我,哪里是最舒适的居住地方,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我的家,一栋三面环山、有四个小房间的房子。 如果让我选择的话,下午还不是上山坡玩的最好时光,早晨才是,尤其是夏天的早晨,越早越好。有一次,我在大清早上山坡,除了猫、狗、青蛙、牛、马之外,我还在那里看到另外三种动物:土拨鼠、母鹿和小鹿,还有一只头上有红斑的灰狐。当时我猜想,这只狐狸的爸爸可能是灰狐,妈妈则是红狐。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在旧桥那边。那里有一条小路,弯弯曲曲地绕过喜乐学校的旧校舍,路旁是一条清澈的小河,河边是青翠的树林,还有稀稀落落的人家。 今天下午对我来说,似乎很特别。我沿着小河,走了大约一半的路程,突然从眼角瞄到一样东西。那样东西正在移动,我侧头一看,距离我十五码的地方,有一只白中带黑、全身有棕色斑点的短毛狗,静悄悄地跟着我。它低垂着头、尾巴夹在两条腿中间,默默地看着我,样子非常卑微。我看它像一只猎犬,大约一岁或两岁。 我停下来,这只狗也跟着停下来,好像遭遇到什么恐怖的事情。当我确定它只是想跟着我走时,就拍拍衣服对它说:“过来呀!小子。” 但是这只狗却趴下去,用肚皮在草地上翻滚,我觉得好笑,便走上前察看。它的脖子上有一个很旧的项圈,看来好像已经用过两年了。我敢打赌,以前这个项圈一定是套在别的狗的身上。我伸出手说:“过来呀!小子。” 但是它却马上站起来向后退。从刚才到现在,它连吠都没吠一声,好像是一只哑巴狗。 有时候,看到这样卑微、畏缩的狗,会令人感到心痛,因为它可能常受到虐待,或被踢打,才会吓成这副德性。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我又向前靠近一些,但是它还是不停地向后退。于是我只好拿起枪,继续沿着河边走。偶尔我回头看一下,这只猎狗依然和我保持一段距离,我一停下来,它也跟着停下来。它看来虽然不是骨瘦如柴,但是肋骨清晰可见,显然营养不良。 走着走着,我看到河边一棵树上,有一截树枝折断了一半,悬垂在河面上,本来我想试试自己的枪法,把那截树枝打断,但是我正准备举枪瞄准时,却想到枪声可能会吓跑那只狗,于是又把枪放下,同时决定今天不再动这把枪。 这条小河的水流非常缓慢。沿着河边走,有时还以为河水是静止不动的,但你还是可以看到水面的落叶和漂浮的杂物慢慢地移动;偶尔还会有鱼跳出水面,那种鱼好像叫作鲈鱼。 那只狗还是继续跟着我,尾巴低垂,没发出半点儿声音,真是令人感到奇怪。 后来我坐在一段树干上休息,把枪放在腿边,等着看它会有什么反应,结果没想到它也在路中央坐了下来,把头靠在脚掌上。 于是我拍拍膝盖,又对它说:“过来呀!小子。” 它轻轻地摇了摇尾巴,并没有走过来。我心里想,它会不会是只母狗。于是我改变另一种叫法:“过来呀!小妞儿。”它还是没有动静。 我打算多等一会儿,等它自己走过来。但我在树干上坐了大约三四分钟,就开始觉得无聊,只好站起来继续走下去,那只猎狗也站起来跟着我走。 虽然常常到这里玩,但我还不知道顺着小河会走到哪里。听说,这条小河弯弯曲曲,最后还会流回这里。但是万一不是,我顺着小河走,可能会走到很远的地方,到时候不能在天黑之前赶回家,肯定会招来一顿打。所以通常我只走到河水的浅滩边,就往回走了。 当我转身往回走时,那只猎狗马上躲到树林中,我想大概再也看不到它了。但是在回家的半路上,我再回头看时,它又出现了,而且照样是我走它也走,我停它也停。 这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件事,那就是“吹口哨”。 这一声口哨就像按了魔术钮一样,猎狗马上飞奔过来,一对长耳朵啪嗒啪嗒地响,尾巴竖得像旗杆一样直。我伸出一只手,这次它没有后退,而是热情地舔我的手指头,还跳起来把前爪搭在我的腿上,发出一种尖细的叫声。它显得兴致勃勃,好像要把许多天的亲热一次补回来似的。这时候我总算看清楚了,它果然是只公狗,就和我猜的一样。 “嘿!好小子,你是只猎狗,对不对?”我对它说,它不停地绕着我跑,我忍不住大笑。我蹲下来,它就在我脸上和脖子上到处舔,我心里想,它到底在哪里接受过这样的训练?只会昕口哨声的命令。 我只顾着观察这只狗,没注意已经开始下起雨来。老天爷,雨水不要来打扰我们。我忙着找这只猎狗的主人。每走过一户人家,我就猜想它会停下来,然后会有人出来吹口哨。但是一路上没有人出来,狗也没停下来。 我们一直往回走,经过喜乐学校的旧校舍,来到旧桥上,还是什么也没发现。它不停地摇着尾巴,还不时地舔一下我的手,好像要确定我还在身旁。它的嘴张得大大的,好像在笑。我想它真的是在笑。 走过桥后,我们又来到磨粉厂。我开始有点儿担心,它是不是想赖上我,打定主意要跟我回家?我淋得一身落汤鸡回家,肯定会被骂得很惨(因为妈妈总是忘不了外婆是得肺炎死的,所以她经常叮咛我们,不准淋雨,以免得肺炎),而且家里规定不准养宠物的。现在我淋了雨,又带一只狗回家,真是罪大恶极。 妈妈常说,如果你没有钱替宠物买食物,它生病了也没办法送它去看兽医,那你就没有权利拥有它们。不错,这也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回家的后半段路程,我没有再对这只狗说半句话。我希望它走到某一个地方,会自己回头走开,但是它还是一直跟着我。 我弯下腰来对它说:“回家去吧!小子。”话一说完,我发现它不再笑了,尾巴再度垂落在两腿间,然后默默地走开了。突然,我的心感到一阵酸楚。它走到一棵无花果树下,趴在湿淋淋的草地上,头靠在脚掌上。 我才走进屋内,妈妈就问:“那是谁家的狗?” 我耸耸肩回答:“不知道,它一路跟着我回来。” 爸爸接着问:“它从什么地方开始跟着你?” “就在喜乐学校旁边的桥附近。” “在靠河边的路上?那肯定是贾德?崔佛斯的猎犬。”爸爸说,“他在几个礼拜前刚买了一只新猎犬。” “既然他花钱买猎犬回来,为什么不好好照顾它呢?”我问。 “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好好照顾它?” 我说:“从那只狗的外表就可以看出来了。你看它一副吓破胆的样子。”妈妈听了,抬头看了我一眼。 爸爸从窗户往外看,仔细端详那只狗,然后说:“我看不出它身上有什么记号。” 在狗身上做记号,那会多痛啊! “大家都别理它,待会儿它自己就会离开。”爸爸说。 妈妈对我说:“除非你想感染肺炎,像外婆一样提早上天堂,否则你最好赶快去把那身湿衣服换掉。” 我换下湿衣服后,坐下来打开那台只有两个频道的电视。星期天下午通常一个频道播棒球,一个播宗教节目。我大约看了一个小时的棒球赛后,觉得有点儿不放心,就偷偷溜到窗户边看那只狗还在不在。 妈妈看出我的心事,便问我:“那只狗还在吗?”我点点头。 那只狗看到我出现在窗户边,马上把尾巴竖得直直地望着我。我决定把它命名为“喜乐”。 第二章 忍痛送还喜乐 星期天的晚餐通常是吃中午的剩菜。如果中午没有剩菜,妈妈会另外煮粥,凑合点加了糖浆的烤面包。但是今天晚上还有一些中午吃剩的兔肉。我对兔肉一点儿兴趣也没有,不过喜乐一定会喜欢。 我假装没什么食欲,把盘里的兔肉翻来翻去,打算找个机会把兔肉藏起来。可是这个计划不太行得通。 “你到底是要吃兔肉,还是玩兔肉?”爸爸说,“如果你不想吃,那就留给我明天当午餐。” “我等一下就会吃。”我赶紧回答。 妈妈说:“你可别想把肉留给那只狗。” 看样子已经瞒不过了,我只好咬了一小口。 “那狗狗要吃什么?”贝琪问。贝琪今年三岁,比黛拉琳小四岁。 妈妈说:“我们家没有东西可以给它吃。” 贝琪和黛拉琳看看爸爸,希望爸爸能给她们别的答案。她们终于也开始同情那只猎犬了。有时候小女孩撒撒娇,反而更容易得到想要的东西,可惜今天晚上并没有成功。 “等我们吃完晚餐,那只狗就会自己回家去的。”爸爸说,“如果它是贾德新买的狗,也许还不认得回家的路,我们可以用吉普车送它回去。” 我不清楚爸爸讲这些话的意思。但是我想,他是不是暗示,如果等到明天那只狗还留在原地,我们就可以把它留下来?我绞尽脑汁想把盘里的兔肉藏到口袋里,可是妈妈紧盯着我的一举一动,使我无法下手。于是我只好说吃饱了,离开餐桌。 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计划。我偷偷溜到后院的鸡舍,那里有妈妈养的三只母鸡,鸡窝里有两个蛋,我偷了一个,躲到树丛里。 我轻轻吹了声口哨,喜乐慢慢地跑过来。我弄破蛋壳,将蛋黄和蛋白倒在手里,小心地把手伸到喜乐面前,它一口气就把蛋吃光了,并且把我手指间的蛋液舔得干干净净。 “可爱的喜乐!”我低声说,同时用手轻拍它的全身。 这时候我听到后门打开的声音,爸爸走到台阶上叫我:“马提!” “什么事?”我转身回答,喜乐就趴在我的脚边。 “我们把狗送回去吧!”爸爸走到吉普车旁,打开车门。喜乐夹着尾巴站在那里不动。我绕到另一边的门,自己先上车,然后吹了一声口哨,喜乐跳到我的腿上,但是它的表情好像不大快乐。 这是我第一次抱喜乐,它的身子暖暖的。当我用手摸它的身体时,发现它的身上长了很多虱子。 “这只狗的身上有虱子。”我告诉爸爸。 爸爸说:“贾德会帮它弄掉的。” “可是,如果他不帮它弄掉呢?” “那是他的事,马提,你别操心,又不是你的狗。你只要把自己的事管好就行了。”爸爸说。 车子走在崎岖不平的路上,我把背尽量靠着椅背。“有一天我要当兽医。”我对爸爸说。 “我要当一个‘流动兽医’,就是那种把诊所设在货车上,开车到别人家里去帮动物看病的兽医,我在学校的杂志上看到过这种行业。” 爸爸问:“成为一名兽医要先做什么准备,你知道吗?” “一定要到学校念书,我当然知道。” “你必须上大学接受训练,就跟念医学系一样。而且念兽医学校要花很多钱。”爸爸说。 这时候我的梦想就像纸袋里的水一样,慢慢漏掉了。“虽然我没有钱上大学,但是我可以去医院里当学徒。”这是我的第二种选择。 “或许这也是一种办法。”爸爸说,然后把吉普车朝着山区的道路开去。 车子走了一阵子,天色渐渐变暗,但气温并没有下降,毕竟现在还是盛夏。黄昏的天空,满天红色的晚霞,使得地面的树看起来颜色更为鲜艳。家家户户开始亮起灯来,这里一盏,那里一盏,感觉很温暖。我想,或许在这些灯火里,随便找一家来照顾喜乐,都会比贾德好,为什么偏偏喜乐那么倒霉,就落在贾德的手里? 我讨厌贾德?崔佛斯的理由有一大箩筐,先告诉你第一个。有一次在华里士的杂货店里,我亲眼看到他欺骗华里士老先生。他在柜台结账时,给华里士先生十元,然后一直跟他说话,等华里士找他零钱时,他却说他给的是二十元。 我在一旁看得一清二楚,便对华里士眨眨眼睛,暗示他受骗了。但是老先生搞不清楚,我只好开口说:“不,我看到他给你的是十元。” 贾德瞪了我一眼,猛然从口袋里拿出皮夹,抽出一张二十元的钞票在我面前晃,他说:“小鬼,钞票上印的照片是谁,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 他又看了我一眼,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说:“他是安德鲁·杰克逊。我走进这家店的时候,皮夹里有两张这种钞票,现在只剩一张。另一张就是这位先生拿走的,当然得找我零钱。” 华里士老先生觉得很难堪,赶紧从抽屉里把零钱拿出来找给他。事后我回想,贾德所说的安德鲁·杰克森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贾德就是仗着说话像连珠炮来唬人。这里的人大都不喜欢贾德,却也没有人想去招惹他,就如同爸爸说的:“大家都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是本地居民一向的生活态度。 我不喜欢贾德的第二理由是,他总是从嘴角吐烟草,尤其是当他讨厌你时,他就故意吐得离你很近。第三个理由是,去年夏天,我们去逛露天市场,他简直像个阴魂,跟我形影不离,而且站在我前面,挡住我的视线,害得我泥浆大赛、拖车比赛、摩托车特技表演全都没看清楚。 不喜欢他的第四个理由是,他竞在禁猎期间射杀了一只鹿。虽然他矢口否认,但是他在黄昏的时候,把雄鹿绑在卡车上运回家,被我撞见了。他对我说,是那只鹿自己跑来撞上他的车的。但是我明明看到鹿头上有弹孔。哼,如果他被逮到,两百元的罚款,一定会让他破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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