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

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百花文艺出版社  作者: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  页数:138  

内容概要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1860—1946)出生在英国,六岁时和一家人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是个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和作家。他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本书使他在经济上获得了独立。并使他赢得了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据说英国作家吉卜林的《莽林之书》也是在这本书的启发之下才写成的。  如同传统悲剧描写的都是重要人物的重大事件一样,西顿动物故事的主人公也是“天赋不凡的个体”,因为这种悲剧性的受害者才能引起读者的同情。这种不凡的个体往往是体格出众、才智超群的天生的领袖,是一个代表悲剧命运的最合适的主人公。  在《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中,西顿采用第三人称叙事方法,使读者感到信服。他描写的都是一些真实的动物,而不是徒有动物外表的人。他展示动物的心理时,强调的是仇恨、寂寞、饥饿、痛苦这些最基本的感情,而不是更为复杂的人类的思想情绪。他抓住动物的生存斗争这个关键,突出动物的个性,避免笼统的叙述。他的文笔简练,语言朴直。无论是传递信息还是构成紧张的戏剧冲突,效果都十分明显。

书籍目录

前言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
洛波——科伦坡一带的王
银斑——一只乌鸦的故事
豁耳朵——一只棉尾兔的故事
宾戈——我的爱犬的故事
斯普林菲尔德的狐狸
溜蹄野马
巫利——一只黄狗的故事
红翎颌——唐谷山鹑的故事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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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好评 买了就知道
  •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在很多地方,尽管我已经脱离了严格的历史事实的界限,但这本书中的那些动物却全都是实际存在的角色。他们过着我已经描述了的那种生活,而且表现出比我的笔力迄今所及的更强的英雄品质与个性的印迹。
      我认为,由于那么普遍的茫然的一般性的对待,自然界的历史已经缺失了很多。从一份十页纸的那种人类习性与习惯的概述中,能获得多少的满足?投身于某个伟大人物的生活空间,那将会有多么大的收获!这就是我竭力去应用于我的动物们的法则。那真实的个性,及其生活的视野,而不是如同由一个不经意的敌对的人类的眼睛所见到的动物种族的一般习性,这便构成了我写作的主题。
      鉴于我已经拼凑起来的某些角色,有可能发出不协调的音符,但这也是由那些不完整的自然界的记录所致。然而,在洛波、宾戈以及墨西哥与北美平原野马的记述中,则几乎没有与事实相背离的地方。
      正如那些大牧场主们太多地了解的那样,从一八八九年到一八九四年,洛波在科伦坡一带过着狂热的传奇生活,而且依照他们的讲述,准确地说,在一八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死亡。
      由于长时间地访问纽约,尽管有过数次分离,宾戈也是我自一八八二年到一八八八年的狗,如同马尼托巴省我的朋友们回忆的那样。我的老朋友,即泰恩的主人,将会从这几页纸中获悉,他的狗的真正死因。
      墨西哥与北美平原的野马生活在九十年代初期,距洛波生活的时间不远。除了对于他的死亡方式尚存争议外,本故事是依照其发生的经过而如实叙述的。依照某些证据,他在第一次被带往的畜栏中折断了自己的脖子。老火鸡脚印已经去了他不可能被请教以澄清这个问题的地方了。
      从某种意义上讲,巫利是一个两只狗的混合体;二者都是有某些牧羊犬血统的杂种狗,并且被当作护羊狗来养着。巫利的开始部分是按照事情发生的情况来叙述的,自那以后,人们只知道他便成了凶猛、狡诈的羊类杀手。那第二部分的细节,其实属于另外一条狗,一条类似的黄狗,他长期地过着双重的生活——在白天是一条忠实的护羊狗,而夜间则成了一个嗜血成性的叛逆的怪物。这样的事情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罕见。自从写作这些故事以来,我已经听到了另一只把杀戮邻近小狗的那种登峰造极的暴行,算作其晚间娱乐的双重生活的护羊狗的故事。当被他的主人发觉时,他已经杀死了二十只小狗,并把他们藏在一个采沙坑里。他恰好就像巫利那样死去。全部算起来,我现在获得了六只这些哲基尔-海德式的狗的资料,在每个例子中,碰巧都是一只牧羊犬。
      红翎颌实际上生活在多伦多北部的唐谷中,而且我的许多同伴都会记得他。他于一八八九年在糖塔山与弗兰克城堡之间被一个人所害。凶手的名字我一直拒绝提供,因为我希望揭露的,是人类的行为,而不是具体的个人。
      银斑、豁耳朵以及雌狐都基于真实的动物原型。尽管我把不止一个他们同类的冒险经历都归于他们的身上,但是在他们传记中的每一个事件都来源于生活。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这个事实,就是为什么所有的故事都是悲剧的理由。野生动物生命总是以悲剧作为结局。
      这样一本故事集自然地提出了一个共同的思想——一种在上个世纪就可能已经被呼唤的道德。毫无疑问,每个不同的头脑都将按照它的感受发现一种道德,但是我希望某些人能够在这里发现一个被特别强调了的像圣经一样古老的道德——我们与兽类是亲戚。人类不会有动物至少也没有痕迹的东西,动物不会有人类在某种程度上不享有的东西。
      那么,既然动物们是有着仅在程度上不同于我们的缺点与感情的生物,他们就一定有他们的权利。早在两千年以前,这个现在正开始为白人社会所承认的事实,就首先被基督教领袖摩西宣布过,而且被佛教徒们强调过。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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