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1 出版社: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3-01出版) 作者: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内容概要
《 (SL523-2011)宣贯教材》作为该规范的宣贯教材,从规范的总则和术语,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以及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和附录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书籍目录
前言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规范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第二节规范的结构和特点 第三节规范实施的作用和意义 第二章总则 第一节标准条款 第二节理解与实施 一、规范制定的目的 二、实施的范围 三、职业准则 四、监理责任 五、监理设施的提供和利用 六、监理依据及标准的引用 第三章术语 第一节标准条款 第二节理解与实施 第四章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第一节标准条款 第二节理解与实施 一、监理单位 二、监理机构 三、监理人员 第五章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第一节标准条款 第二节理解与实施 一、基本工作程序 二、工作方法 三、工作制度 第六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第一节标准条款 第二节理解与实施 一、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第七章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第一节标准条款 第二节理解与实施 一、开工条件控制 二、质量控制 三、工程进度控制 四、工程投资控制 五、施工安全、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 六、工程变更 七、信息管理 第八章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第一节标准条款 第二节理解与实施 一、验收阶段应提交的资料 二、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三、工程质量评定 附录A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及提纲 A.1 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 A.2 工程监理月报的编写提纲及内容 A.3 监理专题报告的编写提纲及内容 A.4 监理工作报告的编写内容 A.5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提纲 附录B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B.1 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 B.2 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及主要内容 附录C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C.1 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 C.2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主要内容 附录D建设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D.1表格说明 D.2表格使用说明 D.3建设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附录E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参考文本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检查和落实建设单位开工前应提供的施工条件的完成情况,结合本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单位按时进场和工程按期开工的问题提请建设单位注意,并督促和协调建设单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监理机构检查并督促开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时,结合本标准的相关要求,逐项检查,落实相关工作。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检查施工单位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项目经理、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检查、环境保护等人员资质、职责设置及以上人员的到岗情况。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2)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包括数量、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及设备配套的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及随后施工的需要。对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的施工设备,应督促施工单位更换。 (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照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进行现场核实,核对工程现场可实施条件、设计缺陷、材料进场条件等。无论是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还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施工单位都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开工前报监理机构审查后执行。 (4)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对淤地坝等土石方工程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工程计量部位进行复测确认,将复核结果上报监理机构进行审查。在获得批准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并对工程所有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正确性负责。施工单位还应提供与上述责任有关的一切必要的设备和劳务。 (5)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①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检测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情况;②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情况;③施工质量检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情况;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质量管理人员的资格情况。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方案的工作程序及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编制及报审。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技术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技术方案报审表,报送监理机构。 2)监理机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重新审定。已审定的技术方案由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型结构、特种结构工程的技术方案,监理机构应在审查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的审批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3)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实施期间如需变更,应将变更后的技术方案报送监理机构审定。 本标准要求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设计及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划分,依据工程形成过程,考虑设计布局、施工布置等因素,将水土保持工程依次划分为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工作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管理。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并编写项目划分说明书,划分完毕后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准备阶段的场地平整及“三通”等临时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进度等问题,应及时形成专项报告,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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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523-2011)宣贯教材》适用于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超过200万元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或者使用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以及水利水电、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建材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参考。也可供其他水土保持工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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