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9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赵亚琼 页数:195 字数:180000
内容概要
《罗尔斯政治哲学中的理性观念研究》(作者赵亚琼)对理性观念的具体解读详细而深入,指出对罗尔斯的理性观念要结合具体实践以及关于社会和人的基本理念来理解,这基本理念就是隐含于民主社会公共政治文化中的两个基本理念:公平合作系统的社会理念和自由且平等的公民理念。
作者简介
赵亚琼 女,河南洛阳人,1982年3月生。2000年至2004年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哲学系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2004年至2006年在南开大学哲学系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2006年至2009年在南开大学哲学系学习并获得博士学位。2007年至2008~前往美国圣路易斯大学哲学系访问学习,2009年9月至今于南开大学哲学院工作,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讲师。主要著述包括《政治哲学“理论品格”的定位——以马克思和罗尔斯为例的考察》、《简析罗尔斯思想研究的两种视角》等。
书籍目录
导论
第一节 罗尔斯思想的自身发展概览
第二节 罗尔斯思想研究的两种视角
第三节 本书的论证主题与基本结构
第一章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理论来源
第一节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界定
一 不同于理性(reason)和合理性(rationality)
二 “理性的”和“合理的”
第二节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理论来源
一 理论来源之一:康德
二 理论来源之二:西布里
第三节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发展
一 1980年之前的著作
二 1980年之后的著作
第二章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语境分析
第一节 原初状态中“理性的”条件限制
第二节 “理性的”正义观念
一 “理性的”而非“真的”
二 “理性的”正义观念
第三节 “理性的”完备性学说与“理性的”人
一 理性的完备性学说与理性的人的关系
二 “理性的”强弱意义
第四节 一些补充说明
第三章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内涵解析
第一节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特点
一 罗尔斯武理性观念是作用于政治领域的
二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是政治证成的标准
三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表达了民主公民的政治德性
第二节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规范性内容
一 规范性内容的来源
二 规范性内容的构成
三 区别干宽容主义和怀疑主义
第三节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几种具体理解
一 理性的完备性学说
二 理性的政治正义观
三 理性的主张或论证
第四章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作用阐发
第一节 理性观念之于政治正义观念
一 政治正义观念的特点
二 理性观念与政治正义原则的建构
第二节 理性观念之于重叠共识
一 重叠共识的含义解析
二 理性观念与稳定性问题
第三节 理性观念之于公共理性
一 公共理性的含义解析
二 理性观念与政治合法性原则
第五章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局限和意义
第一节 理性观念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第二节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之于其政治哲学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三理性的主张或论证 在罗尔斯的政治证明当中,公民在决定哪些是“理性的”信念和判断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具体确定哪些可以同时被其他人认为是“理性的”信念和判断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理性的公民对提供和评价基于其他人会接受为理性的主张和论证之上的政治证成负责任。因此,理性观念的内容一部分依赖于公民自己的判断。 在公共政治论坛中,受到公共理性限制的公民提出的主张和论证,如何判断它们是否是理性的?关于这个问题,罗尔斯在其著作中没有像他谈论理性的完备性学说或理性的政治正义观念那样明确地提出来。实际上,罗尔斯并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公共论坛中理性的主张和论证的解释,他只是指出公共理性中的这些主张和论证应该建立在一种理性的政治正义观念基础上。然而,对于公共政治论坛中在面临有关宪法根本和基本正义问题时,罗尔斯的建议有一些作用。通常公民在公共论坛中的主张和论证除了诉诸政治正义观念的基本价值之外,还诉诸其他内容。他们会参考其他社会目标和理想以及经验的、科学的判断。还会考虑到可行性和有效性问题,除了考虑到政治价值之外还要衡量其他价值的多样性。甚至当基本政治价值如自由、平等和机会处于争议中时,公共理性争论的方向会指向如何决定有关这些价值的解释是“理性的”。理性的公民大概会赞成具体给出每种形式的自由之运用范围的政治正义观念。对于政治自由主义的思想来说,不可避免要将理性观念直接运用于公共理性当中的主张和论证。这些主张和论证同时还要符合相互性标准,而有关相互性标准的说明已经包括对于理性观念的双重诉求:公民必须理性地认为他们为政治选择所提出的理由可以被其他人理性地接受。所以,这就意味着公民的主张和论证不仅是他们自己认为是“理性的”,而且还可以被其他人接受为“理性的”。也就是说,这些主张和论证是否是“理性的”,不仅取决于给予理由的主体,也取决于这些主张和论证给予的受体。 我们来看理性观念的标准是如何运用于给予理由的主体的主张和论证的,例如公共理性中的公民。斯坎隆在其有关“理性的”论述中指出:“关于哪些(行为)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理性的,这一提法设定了相关信息和理由的范围。”类比斯坎隆的这种说法,我们可以说一个理性的论证也将会采用并预先设定一定的信息或者对理由给出一个范围。那么公共理性当中的主张和论证预设的信息或理由的范围很明显是我们上述讨论过的理性观念的规范性内容:寻找公平的合作条件;具有基本道德能力的人的自由和平等;判断的负担。一个理性的公民假定这些理念应该被所有的公民共享,而且这些理念限定了一个理性的论证可以具有的前提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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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政治哲学中的理性观念研究》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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