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0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王立峰 页数:329 字数:377000
内容概要
本书从政治哲学的视角研究人权。在分析和批判西方人权方案的基础上,借助儒家传统重构人权的道德基础,并改进儒家伦理;区分道德正当性与政治正当性,明确人权与义务的逻辑关联性和道德关联性,确立基于人权的义务分配原则;从人权角度分析文化多元主义,把人权原理适用于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关系;从人权角度分析世界主义,强调人权道德的普世性与人权政治的特殊性,并区别人权的国际政治与人权的国内政治;借助人权改进自由主义民主的人性逻辑、道德基础和程序机制;在厘清法治与人权关系的基础上,分析国际法治和形式法治在保障人权上的局限性:最后,借助自由主义的政治汪成路径,重新审视国家惩罚制度的合理性。
作者简介
王立峰,男,汉族,1969年10月生,曾先后就学于山东大学法律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山东省高级法院法官,现任职于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人权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政治哲学和人权理论。著有《惩罚的哲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政治与道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与他人合著有《中国法律发展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西方法学名著精要》(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村民选举权利救济机制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版),《选举权利与司法救济》(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版)等。在《战略与管理》、《政治学研究》、《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等发表论文多篇。
书籍目录
前言
第一章人权的批判理论
一从自然正当到自然权利
二人权的道德批判
三人权的法律批判
四人权的政治批判
五人权的社会批判
六结论
第二章人权方案与儒家伦理
一初始状态的预设
二西方人权方案的逻辑
三儒家方案的逻辑
四儒家方案的疑问
五儒家方案改进
第三章人权与义务
一义务观念的历史沿革
二对当代自由主义人权观的批判
三人权与义务的关联性
四义务分配的原则
第四章人权与民主
一关于人权与民主关系的争论
二 民主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三民主的逻辑缺陷
四 民主改进策略
第五章 人权与法治
第六章 人权与惩罚
第七章 人权与文化多元主义
第八章 人权与世界主义
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必须注意的是,边沁是一位功利主义者。他认为,人们对社会契约的遵守和对政治义务的服从并不仅仅是一种道义或尊严的考虑,而是“遵守诺言,就会获得利益,避免损害,其好处会大大超过如此多的惩罚所造成的损害的补偿”,“服从可能造成的损害小于反抗可能造成的损害”。因此,对政治义务的服从与其说是社会契约的要求,不如说是出于功利的考虑。 密尔认为,每个人既然受着社会的保护,那么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该有一种报答;每个人既然事实上都生活在社会中,那么每个人对于其他人也就必须遵守某种行为准则,这是必不可少的。为此,他提出了限制个人行为的几个条件:“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彼此互不损害或在法律明文中或在默喻中应当认作权利的某些相当确定的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要在一种公正原则下规定出来)。这些条件,若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社会所可做的事还不止于此。个人有些行动会有害于他人,或对他人的福利缺乏应有的考虑,可是又不到违犯其任何既得权利的程度。这时,犯者便应当受到舆论的惩罚,虽然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总之,一个人的行为的任何部分一到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对它就有了裁判权,至于一般福利是否将因为对此有所干涉而获得增进的问题则成为公开讨论的问题。但是当一个人的行为并不影响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或者除非他们愿意就不需要影响到他们时(这里所说有关的人都指成年并具有一般理解力的人),那就根本没有蕴蓄任何这类问题之余地。在一切这类情事上,每人应当享有实行行动而承当其后果的法律上的和社会上的完全自由。”损害原则并不意味着各人只顾自己,对他人漠不关心、人类彼此之间应当相互鼓励、相互帮助。从功利主义出发,密尔认为每个人对自己的关心总比别人对他的关心要直接与全面,因此别人不能将那些自己认为会对他有好处的想法强加于他。问题是个人并非隔绝于社会,一个人在生活中只关心自己的部分和涉及他人的部分通常很难区别。密尔给出的原则是,当一个人由于这种行为而背离了他对某人或一些他人的明确的义务时,这种行为就不是只关心自己的行为,应当受到道德的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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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的政治哲学》是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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