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5 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 作者:冯雪梅,鄢烈山 页数:276 字数: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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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青年话题”创立于1999年11月,是《中国青年报》的评论专版,旨在
“为公众提供言论平台”、让“大嘴小嘴都说话”。其创刊开国内报刊设立言论专版之先河,带动了“时评”这一新兴评论写作方式的发展与繁荣。创刊至今,它一直是最受读者喜欢的版面,曾多次获“中国新闻奖”,并在业界保持特有的影响力。《冰点时评》栏目,立足于热点事件背后的“冷”思考,力求以不同的视角和观点,解读新闻,传递思想。曾获“中国新闻名专栏”奖。《冰点时评》由冯雪梅等编著。
作者简介
主编:冯雪梅:《中国青年报》评论部主任,“青年话题”主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多次获中国新闻奖,作品入选中学语文课本及各类杂文年选,并有个人文集出版。
副主编:曹林:《中国青年报》评论部副主任,“青年话题”编辑,知名时事评论员,在全国十多家媒体开有时评专栏,作品以尖锐、理性、客观和视角独到见长。作品多次获中国新闻奖、《南方周末》和搜狐举办的中国时评大赛一等奖、首都青年编辑记者协会举办的评论大赛一等奖。
张彦武:《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编辑,笔名燕舞,2004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现为华中科技大学)新闻系。有文字散见于《经济观察报》《中华读书报》和《看历史》《艺术评论》《文化纵横》等报刊。
书籍目录
第一辑 磕头谢恩的新闻需要政治伦理审查
“诽谤罪”的大刀正向举报者砍去/汤嘉琛
在民众间制造对立的民主是坏东西/曹林
赵作海应得赔偿不该由“上级安排”/杨于泽
“躲猫猫”事件:舆论不能替代法治/傅达林
以人权的名义遏制刑讯逼供/傅达林
磕头谢恩的新闻需要政治伦理审查/杨于泽
基层直选是操练民主的最佳途径/傅达林
“不拥护的不投票”与投票道德/王威
代表与委员的建议应受到同等重视/张镇强
扁家弊案:让民主归民主,法治归法治/陈季冰
政治人格青春期的社会/陈季冰
揭私披隐到何时/张天蔚
《户口法》立法不宜拖延/任孟山
第二辑 以谎言攻击郭美美只会让真相更远
当心世界“麦道夫化”/杨于泽
以谎言攻击郭美美只会让真相更远/谢昱航
道歉无法挽救默多克的媒体帝国/张敬伟
为什么文凭打不倒唐骏/和菜头
被金钱绑架的中国/罗道
“躲猫猫”背后的诚信危机/张鸣
在怀疑一切中举步维艰/杨于泽
兰成长之死应成为报业改革之契机/余欣耕
追星悲剧背后有多少罪恶的媒体黑手/毕诗成
黑砖窑事件:证实传言是媒体的基本责任/欣闻
新闻要真实,宣传更要真实/张天蔚
从张悟本到李一,中国式造神灭神游戏/刘道彩
第三辑 谁在诽谤统计局
谁有权办几家民营公司被国家收购/杨于泽
权力后台不除,带病复出不止/曹林
退休官员配车用来做什么/胡印斌
惩罚“开胸验肺”的医院是自取其辱/曹林
岂能如此为涉嫌犯罪的权贵辩护/盛大林
不是政府没管好中国足球/陈季冰
政府改革的动力和压力来自民众/刘县书
曾荫权交代公务费这才叫“动真格”/李甘林
煤老板也是被流寇勒索的守法公民/李鸿文
司法机关不能对“替身说”置若罔闻/李克杰
谁在诽谤统计局/冯雪梅
不要动不动就把公安机关推到第一线/惠铭生
第四辑 全球最赚钱的中国企业为谁赚钱
反市场的住房浪漫是毒药而非灵丹/童大焕
不能用搞运动的方式“拉动内需”/陈季冰
通胀不已,房价难跌/徐冰
房价不跌,二次房改议题不死/高永峰
厘清高房价中的腐败成本/杨于泽
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不是政府攫利/周俊生
警惕高房价背后的国民收入分配“剪刀差”/志灵
被忽略的城镇化陷阱/蔡晓辉
全球最赚钱的中国企业为谁赚钱/张贵峰
向国家分红不能沦为数字游戏/志灵
用垄断企业的超额利润补偿民生/邓聿文
土地有偿使用先瞄准垄断国企/谢昱航
不景气时更要警惕诱人的乌托邦/童大焕
不要把医改和经济改革捆绑/刘健
终结涨价不推升CPI的神话/杨于泽
第五辑 有没有不违法的网民
废“行政强拆”是对司法的严峻考验/李克杰
谨防拆迁上演最后的疯狂/李克杰
什么才是药家鑫案中的“网络暴力”/杨涛
微博自纠与网络空间的自治/刘福利
有没有不违法的网民/盛大林
网络搜索能否实现中立/姜伯静
不能把暗访也扣上钓鱼执法的帽子/宋桂芳
老上访专业户的精神问题值得社会反思/一知
精神病收治的法律空白何时补上/谢昱航
高楼中的我们,不是火灾中的“羔羊”/郭文婧
有人“报复社会”,就是社会之罪?/杨于泽
视而不见的粮食污染更可怕/张田勘
我们对坏消息的免疫力正在增强/易艳刚
第六辑 这班列车,是开往天堂吗
重点大学的校门该多些朝向农村/晏扬
启蒙不需要借助谎言/刘汉鼎
这班列车,是开往天堂吗/李家伟
舆论一律棒打中国教育之后/刘健
让孩子慢慢长大/徐贲
“跪父母”的青年礼有悖五四精神/王学进
历史教科书从来都不是客观的历史描述/郭松民
用良心给孩子们建不塌的学校/刘以宾
校舍安全问责难道要等教育部文件/童大焕
南平血案之后如何拯救孩子/罗道
葛剑雄教授的自我矮化“战略”/张天蔚
聚光灯下无改革/刘汉鼎
抄袭者有什么资格当学术领导/杨于泽
第七辑 人有一到外地便想犯罪的天性吗
失去崇高,也就没有卑劣/刘畅
“谁还敢再做好人”是道德撒娇和赌气/曹林
人有一到外地便想犯罪的天性吗/谢昱航
几粒扣子事关中国文化软实力/黄波
官员作家的权力伦理/朱述古
两岁“房二代”:机会均等才有财富公平/李磊
不了解农村何以认识中国/王石川
拜年短信,盘点社会资本的文化仪式/曹林
灾难让我们学会做“世界公民”/傅达林
有一种政治索隐癖不仅是无聊/刘健
对不起,我不抵制法国货/廖保平
报道中那个刺眼的“非京籍”/曹林
牺牲就是对责任的担当/杨于泽
让“溺水”的道德成功上岸/邓清波
第八辑 中国富豪“裸捐”之后怎么办
不忘耻辱,更要铭记胜利/王冲
1800万烈士都有谁/王锦思
老兵归来:历史的隐痛和现实的欣慰/周云
中国军舰护航有关利益无关自尊/陈季冰
中国老大的幻象/赵法生
没有国际惯例,只有国内政治/杨于泽
我们为什么要忏悔/黄秀辉
中国富豪“裸捐”之后怎么办/廖保平
全国人大也该质询石油巨头/吴睿鸫
韩国“抢文化”与中国的文化洁癖/杨于泽
法国大罢工给我们上了生动一课/杨耕身
美国国家形象宣传片何时来中国/高永峰
乔布斯神话背后是一种文化/杨于泽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曾有媒体报道,赵作海要向国家索赔100万元,但中新网5月12日商丘电云,赵作海“自己并不在乎赔多少钱,赔偿问题完全听从上级的安排”。而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已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 不待赵作海走上索赔程序,河南省高院的赔偿方案就已出台,简直可以说是“主动上门”赔偿,这种积极主动的精神值得肯定。赔偿的钱,不仅有国家赔偿金,还包括生活困难补助,想得很周到。但国家赔偿由上级一手包办,真的好吗? 最新《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赵作海蒙冤,事实明摆在那里,有关部门主动认错,主动给予赔偿,应该也不是坏事。但对照法律规定,赵作海案审理机关是商丘中院,商丘中院是赔偿义务机关,河南省高院似乎“越俎代庖”了。 更为关键的是,如果赵作海索赔,当地公安、检察和法院都有错,三者都是国家赔偿义务人。河南省高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到底是法院部分的国家赔偿,还是一个总体方案?如果赵作海对公安、检察机关的赔偿不满意,法院就是他的申诉机关;同时,上级法院又是下级法院赔偿决定的复议机关。河南省高院作出赔偿决定,赵作海还能去哪儿申诉、复议? 赵作海无端身陷囹圄11载,被害得妻离子散,索取国家赔偿是他的合法权利。权利是要主张的,也是需要争取的,这大概算一条“社会法则”。自然,赔偿义务人可以主动向权利人伸出橄榄枝,达成和解。但受害人应得的国家赔偿由赔偿义务机关单方面作出安排,是靠不住的。因为赵作海的冤假错案,正是“上级安排”的结果。侵害公民权利与履行赔偿义务的,是相同的权力主体,这本身就证明“上级安排”的不可靠。 其实《国家赔偿法》说得明白,“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对于国家赔偿,受害人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也肯定有自己的合理要求。赵作海出狱以来,一直忙于探亲访友、接受记者采访,我们似乎看不出赔偿义务机关“充分听取”过他的意见。
编辑推荐
《冰点时评》分八辑,内容包括“磕头谢恩的新闻需要政治伦理审查”、“以谎言攻击郭美美只会让真相更远”、“谁在诽谤统计局”、“全球最赚钱的中国企业为谁赚钱”、“有没有不违法的网民”、“这班列车,是开往天堂吗”等。《冰点时评》给供相关学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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