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0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作者:程湛恒 著 页数:138 字数:160000
内容概要
程湛恒所著的《中国农村劳动力城市转移就业——转移制度论的提出和验证》首先提出了“转移制度论”,其基本假说是,对于中国农村劳动力来说,转移制度是转移就业的决定性外生变量,其变迁会改变转移能力,进而影响城市转移就业进程。其次在理论研究上,本书分析了重庆和成都、广州的户籍制度改革案例(包括千名农民工抽样调查比较),研究了转移制度与中国城乡多元结构的变迁及关系的经济史,验证了转移能力与收入差距、转移就业的关系,比较了新老两代农民工的转移能力和转移就业的特点。
书籍目录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研究意义
1.1.2 基本形势
1.2 问题提出
1.3 技术路线
第2章 文献综述
2.1 “推力”假说与劳动力过剩
2.2 “拉力”假说与预期收入差距
2.3 其他可借鉴的理论
第3章 基本假说和理论研究:转移制度论的提出
3.1 转移制度的定义、类型和成因
3.1.1 转移制度的概念和分类
3.1.2 转移制度的形成原因
3.2 转移制度变迁与转移能力的关系
3.2.1 转移能力的概念及其与转移制度的关系
3.2.2 长期中转移制度变迁对转移能力的影响机制
3.2.3 短期中转移制度变迁对转移能力的影响机制
3.3 转移能力与转移就业的关系和小结
第4章 经济史研究:转移制度、转移就业与城乡结构变迁
4.1 背景和综述:关于转移制度与多元结构变迁的经济史
4.1.1 理论综述:代表性的研究及其发现和有待深化之处
4.1.2 现实背景:农村劳动力城市非正规(中小企业)就业与城乡四元结构
4.2 第一阶段:“红灯”拒绝、转移停滞与二元结构
4.2.1 “红灯”拒绝的转移制度性质及其核心、实质和政策
4.2.2 农村劳动力城市转移就业的停滞与城乡二元结构
4.3 第二阶段:“黄灯”警告、转移波动与三元结构
4.3.1 “黄灯”警告的转移制度性质及其四过程——体现、核心、实质和政策
4.3.2 农村劳动力城市转移就业的波动与城乡三元结构
4.4 第三阶段:“绿灯”放行、转移飞跃与四元结构
4.4.1 “绿灯”放行的转移制度性质及其核心、实质、法规
4.4.2 农村劳动力城市转移就业的飞跃与城乡四元结构
4.5 小结、补充和批判性思考:转移制度、经验理论反思和一元化趋同
4.5.1 小结和补充:正式转移制度的重要性和非正式转移制度的必要性
4.5.2 批判性思考:反思国际经验和西方理论,走有中国特色一元化道路
第5章 案例分析及比较:重庆、成都、广州的户籍改革
5.1 案例分析Ⅰ:基于重庆户改的可验证假说
5.1.1 案例综述:一个关于政府帮农村劳动力“穿新装、脱旧衣”的故事
5.1.2 转移制度:“5件新衣、3件旧衣与1张票子”
5.1.3 转移制度变迁与转移能力:新衣马上穿,旧衣慢慢脱
5.1.4 转移能力与转移就业:“被自愿”穿“保暖棉衣”还是“皇帝新装”
5.2 案例分析Ⅱ:基于成都户改的可验证假说
5.2.1 转移制度变迁与转移能力:两次千名农民工抽样调查比较
5.2.2 转移制度变迁与转移就业:成都户改引领中国城乡四元结构一元化转型
5.3 重庆、成都、广州案例的比较和小结
第6章 计量模型和代际比较:转移能力与转移就业
6.1 计量模型:基于截面数据的可验证假说
6.1.1 待检验假说和转移能力的代理变量
6.1.2 转移能力与收入差距
6.1.3 转移能力与转移就业
6.2 代际比较:基于新老两代农民工对比的可验证假说
6.2.1 现实背景
6.2.2 新老两代农民工的转移能力特征比较
6.2.3 新老两代农民工的转移就业比较和本章小结
第7章 结论
7.1 基本结论
7.2 政策含义
7.3 总结
7.4 创新之处
附录一 改革开放以来反映转移制度变迁的部委政策法规演变
附录二 重庆、成都、广州21世纪以来反映其转移制度变迁的政策法规
附录三 数据描述
附录四 调查问卷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绿灯”放行,是这个阶段的转移制度性质。 第一,这种制度性质仍然保留着户籍制度的形式核心和凸显着社保制度的内容核心,同时就业制度的突变则起着催化剂般的作用。先看就业制度。“十五”计划和党的十六大释放出最综合、最强烈的制度突变信号,即国家从统筹城乡发展的全局高度,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实行积极引导的政策导向。这意味着农民从此可以比较自由地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就业,代表着一个农村劳动力加速进城时期的开始。再看社保制度。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是农村劳动力社保制度渐进性完善的大背景;土地制度特别是征地制度的改革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后的承包地流转提供了机遇。 第二,这种制度性质的实质是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约束大幅减少,其劳动要素供给曲线大幅向右移动。这里以解决农村劳动力最迫切的工资问题的相关制度为例,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着力抓的四项制度,即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被实质性降低。 第三,这种制度性质的相关法规可以通过分析中央专门针对农村劳动力出台的法规来理解(法规汇总详见附录)。一方面是重点突破短期的农村劳动力劳动权益问题,法规关键词是“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维护农村劳动力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春风行动完善就业服务、加强供求和流动信息收集发布、加强建设等行业劳动合同管理、春暖行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保障基本情况调查……”其中最关键的是如何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工资拖欠问题。主要包括,针对交通、建筑、水利等重点行业和春节等重点时期,建立拖欠工资问题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专项检查和支付情况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集中清理案件,加强工资纠纷案件审判,表彰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另一方面是兼顾处理长期的农村劳动力社保健康和培训教育等问题。一是针对农村劳动力的社保和职业健康问题,法规关键词是“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患职业病事件的通报、苯中毒事件的通报、职业健康保护、健康关爱工程项目试点、关爱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二是针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问题,既有不同的培训政策手段,如规划、计划、阳光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工程、财政补助补贴、考核鉴定、建筑工地农村劳动力业余学校;也有针对不同技能的培训,如法律知识学习、安全培训、职业教育培训、科技培训、阳光工程分类培训;还有针对不同群体的培训,如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青年农村劳动力“订单式”技能培训、建筑业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示范工程。三是针对农村劳动力的住房、文化生活、计划生育、子女以及综合问题,法规关键词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优秀农村劳动力在就业地落户、送文化行动、文化送温暖、保障文化权益、改善居住条件、关爱农村劳动力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银行卡特色服务、‘平安计划’流动人口(农村劳动力)计划生育工作及便民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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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农村劳动力城市转移就业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中心环节和关键之举,是工业化的核心内容和城市化的主要力量,也是长期内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的主要途径。 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以“研究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营企业腾飞”为己任,始终关注着中国民营经济的前沿动态,秉承“独立的视角、前沿的理念、创新的思维”的宗旨,努力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新思想和新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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