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2 出版社:黄少安、 史晋川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0-12出版) 作者:黄少安,史晋川 编 页数:771
内容概要
2002年秋天,在西安参加“中国经济学年会”期间,我们两人商定筹办“中国法经济学论坛”,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轮流作为论坛的第一主办方,一南一北,每年举办一届。2003年4月5日到7日,首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在山东大学举行。截止到2010年,论坛已经连续召开了八届,参加人员越来越多,提交的论文质量越来越高。 2009年,我们又商定在历届法经济学论坛提交论文的基础上精选论文出版《中国法经济学研究》。由于从第一届“论坛”算起,已经有八年时间了,我们计划2003~2007年编选一辑,2008~2010年编选一辑。2011年以后,每年编选一辑,由两个单位轮流主要负责编辑工作。同时设立编委会和编辑部。编委会由出席过历届法经济学论坛的、在法经济学研究方面有重要影响的学者担任。编辑部主任由山东大学的李增刚和浙江大学的董雪兵担任,负责当辑的具体工作。
书籍目录
2003年度史蒂文·莱维特法经济学思想述评行为经济学与行为法经济学:一个简单介绍从习俗到法律的转化看中国社会的宪制化进程“知假买假”的法经济学分析协议合作与避免国际公地悲剧——以南极问题为例投资者法律保护国别差异的政治经济学分析略述“法和经济学运动”在中国大陆的发展(1983-2003)2003年度中国法律济学论坛综述2004年度法经济学发展历史概述从经济决定论到公共选择理论谈判机制与最优专利制度I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与专利保护的比较研究:市场环境中的村庄公社制度:为什么能够成为自由选择条件下的博弈均衡——广东省中山市崖口村个案为什么私力救济我国私力救济制度的实证分析:从定性到定量中国法律济学论坛暨制度经济学研讨会综述2005年度论法经济学的发展、逻辑基础及其基本理论预防行为的法经济学分析:文献综述风险、预算、信息与有效预防——传染病预防的经济学分析从均衡到均衡:制度变迁的主观博弈框架社会正义理论:豪尔绍尼与罗尔斯的比较事实的推导、预测与发现——经济人假设作为一种信息的限度与陷阱法律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法律经济学课程设置若干问题初探对英国谷物法变革(1815-1846)的重新解释及对现实的启示累积创新框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软件市场结构与知识产权最优保护j破产企业劳动债权是否应该法定为优于有担保债权受偿——一个法经济学视角的分析.犯罪与现代化——法律经济分析的宏观视角.业主自治的可能性:基于复制动态的合作均衡条件2005年度中国法律济学论坛综述2006年度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定量分析问题惩罚性赔偿的根据与适用:法经济学观点刑罚威慑理论:过去、现在和未来——刑罚的经济学分析R&D风险、创新环境与软件最优专利期限研究所有权与先占行为的挂钩和脱钩——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利用的案例研究机动车与行人间交通事故责任的最优配置——与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归责原则比较股东创业成本最小化与债权人利益的虚假保护——公司资本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法官为什么不相信证人——证人在转型中国司法过程中的作用略论中国台湾地区“法和经济学”研究2006年度中国法律济学论坛综述2007年度征用的经济根据、限制条件与投资效率论税收的宪政精神与宪政本质科斯命题的博弈特征与法律实效主义法律变迁的“主观知识”解释——以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例的立法逻辑矛盾分析法律与社会网络——解读中国转轨经济中制度变迁过程的新视角私有化的边界与局限:以美国监狱私有化实践为例的分析行为主体认知偏差与刑罚资源的优化配置收入差距与刑事犯罪——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经验研究诉权的经济分析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中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2007年度中国法律济学论坛综述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通过明确地界定产权和私有化来保护国际公地不发生悲剧并不是恰当的办法;通过条约的谈判和签署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但这是有条件的,即遵守契约的收益要大于违约付出的代价。诺思在分析产权起源的时候,分析了人口增加,导致资源的稀缺度发生变化,从而界定产权的收益大于成本,因此产权起源。未来,随着各国资源稀缺的程度越来越高,很可能在个别国家出现违反这些协议的收益大于成本的情况。到那时协议合作的可靠性就难以保证了。根据前面的假定,各个国家在违反协议的时候,要考虑成本与收益,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处罚的力度,从而迫使它遵守契约。目前,在国际规则中,WTO的规则能够得到很好实施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某个国家违反规定将会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性惩罚,①使其违反协定得不偿失。在无政府状态下,为了共同遵守国际公约,也许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是一条可以选择的道路。最近有研究表明,各个国家还是基本上能够遵守国际规则的,主要有几个原因:(1)透明度提高。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任何一个国家的行为都越来越容易监督,例如地球轨道卫星可以在广泛区域内监督国家行为。(2)国际法的社会选择机制的健全度提高。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与虚弱性相对的角度看,社会选择机制的健全度主要体现在它能经受住伴随其所管理的行为而发生的扰乱和破坏性事件的考验;二是从与脆弱性的角度看,社会选择机制的健全度与其适应广泛的社会环境变化或干扰而不至于发生激变的能力有关。显而易见,过于虚弱或过于脆弱的制度根本不可能有效。国际法社会选择机制的健全度提高就大大降低了其虚弱性和脆弱性,从而提高了其约束力。(3)国际规则的修改越来越困难。国际法的修改需要大多数国家,甚至全体一致同意,这就大大降低了任何一个试图改变国际法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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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经济学研究(2003—2007)》是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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