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作者:隋平 董梅 页数: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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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作者根据多年的实务经验,按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般操作流程,详细介绍了业务的操作方法和操作细节,同时,提供了大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管理、投资等方面最为关键和核心的文书范本。
作者简介
隋平,香港城市大学金融法学博士,哈佛大学博士后。曾在中国著名律师事务所、投资公司、中央国企、投资银行工作,从事国内、外金融与投资法律业务多年。现任教于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湘潭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精解》、《公司并购法律实务》、《外资公司法律实务》、《公司上市与新股发行教程》等二十余部著作。 董梅,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堪培拉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国资法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海淀区第六届侨联代表。 专业领域:公司兼并收购、重组、私募股权、风险资本(产业投资基金)、一级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第一节 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
二、私募投资的业务种类
三、私募股权基金的盈利模式
第二节 私募股权基金的分类
一、功能性分类
二、结构性分类
三、组织形式的比较
第三节 基金的运作原理
一、投资领域
二、投资程序概述
第二章 基金的募集设立
第一节 基金设立的基本流程
一、基金募集的资金来源与协议要点
二、基金设立流程
三、基金设立时间表
第二节 基金管理机构的备案监管
一、基金管理机构备案监管制度
二、基金管理机构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
……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四章 投资前的尽职调查
第五章 基金投资
第六章 投资项目管理
第七章 投资退出
章节摘录
(六)退出机制中的法律风险 目标企业股票发行上市(IPO)通常是私募股权基金方进行投资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股票上市后,私募股权基金方作为发起人在经过一段锁定期之后即可售出其持有的企业股票或者是按比例逐步售出持有的股票,从而获取巨额增值,实现成功退出。可选择的上市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在交易所上市,另一种是借壳上市。对企业而言,直接上市的标准相对过高,因此我国企业上市热衷于借壳上市。表面上看,借壳上市可以不必经过一般的申请改制上市的程序,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上市融资的目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财务公开和补交欠税等监管,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壳资源大多数“不干净”,债务或担保陷阱多,职工安置包袱重,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方没有对“壳”公司历史进行充分的了解,没有对债权人的索债请求、偿还日期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而产生的一些负债等债务问题进行充分调查,就会存在债权人通过法律的手段取得上市公司资产或分割私募股权基金方已经取得的股权的风险,甚至导致私募股权基金方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 回购退出方式主要是指原股东回购或管理层回购私募股权基金持有的股份,是股权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股票的受让方是目标企业的原股东或管理层c所谓“管理层回购”,则是由企业管理层来受让投资方的股权。这种以原股东或管理层回购的方式退出,对私募股权基金方来说是一种投资保障,也使得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在股权投资的同时也融合了债权投资的特点,即投资方投资后对企业享有股权,同时又在原股东或管理层方面获得实现债权的保障。回购不能也是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主要风险。其主要表现为:私募股权基金进入时的投资协议中的回购条款设计和操作不合法。如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失败了,那么清算是其退出的唯一途径,及早进行清算有助于投资方收回更多的投资本金。但是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还存在许多法律风险,包括资产申报、审查不实,优先权、别除权、连带债权债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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