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2 出版社:阿瑟•柯南•道尔 (Arthur Conan Doyle)、诸中英、 李家真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12-12出版) 译者:李家真
前言
福尔摩斯及其他 世上有许多曾经在于某处、此刻在于某处、将来或者在于某处的人,我们不曾听说、无缘识荆,甚而至于,将来也永远不会了解。对于我们来说,他们的离合悲欢,他们的喜怒哀乐,既不是司空见惯的常事,也不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更不是铭心刻骨的记忆,仅仅只是并不存在的虚空,如此而已。 也有一些人,曾经的下落颇有疑问,此刻的踪影不易找寻,将来的行藏更是无从预期,然而,我们对他们非常熟悉,熟悉他或者她的相貌、熟悉他或者她的性情、熟悉他或者她的一颦一笑、熟悉他或者她的一言一语,熟悉到想用自己的心思和力气,为他或者她在身边的世界里找一个笃定的位置。 这些人当中,就有歇洛克·福尔摩斯。 他也许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也许住在某条真实街道当中的某间虚拟公寓,也许拥有凡人难以企及的高超智力和凡人难以认同的智力优越感,也许拥有“为艺术而艺术”的可钦信念和“无艺术即无意义”的可疑立场,也许拥有视邪恶罪行如寇仇的侠肝义胆和视他人疾苦如无物的铁石心肠,也许拥有最为充沛的精力和最为怠惰的习性,也许刻板自律,也许佻脱不羁,也许是最不业余的业余侦探,也许是最不守法的法律卫士,也许拥有一个滋养思维的黑陶烟斗和一只盛放烟草的波斯拖鞋,也许拥有一件鼠灰色的睡袍和一堆孤芳自赏的古旧图书,也许,还拉得一手可以优美醉人也可以聒噪刺耳的小提琴…… 他自己说:“我的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逃亡,为的是摆脱平淡庸碌的存在状态。”(《红发俱乐部》)同时又说:“生活比人们的任何想象都要奇异,人的想象根本不能与它同日而语。”(《身份问题》)也许,就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他才会让我们如此难以忘记,因为我们偶尔也会厌倦“平淡庸碌的存在状态”,偶尔也希望看到生活之中的种种奇异,毕竟,连他的忠实朋友华生都曾经愤愤不平地对他说:“除了你之外,其他人也有自尊,搞不好还有名誉哩。”(《查尔斯·奥古斯塔斯·米尔沃顿》) 也许,文学形象之所以可以比血肉之躯更加动人,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告诉我们,人生之中,终归有其他的一些可能。无从逃脱的此时此刻之外,终归有一个名为“别处”的所在。 在长达四十年的时间里,柯南·道尔爵士(Sit 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陆续写下了这些他自己并不看重的文字。一百多年以来,数不清的读者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喜欢上了他笔下的这位神探,喜欢上了神探的医生朋友,喜欢上了维多利亚时代伦敦的昏暗街灯,喜欢上了风光旖旎的英格兰原野,喜欢上了各位蠢笨低能的官方探员,甚至还喜欢上了神探的头号敌人、智力与他一时瑜亮的莫里亚蒂教授。更有一些读者对神探的演绎法如醉如痴,不遗余力地四处寻觅他和他的朋友在现实中留下的蛛丝马迹,以至于最终断定,他和他的朋友实有其人,柯南·道尔爵士反倒是一种伪托的存在。 神探的身影在各式各样的舞台剧、电视和电影当中反复出现,又在万千读者的记忆之中反复萦回。我们真的应该感谢柯南·道尔爵士,感谢他不情不愿抑或半推半就地写下了这样六十个故事,为我们的好奇心提供了一座兴味无穷的宝山。六十个故事如同一幅斑斓的长卷,我们可以从中窥见另一个民族在另一个时空的生活,窥见一个等级森严却依然不乏温情的社会,窥见一个马车与潜艇并存的过渡年代,窥见一个又一个虽欠丰满却不失生动的人,窥见一鳞半爪、商品化程度较低的人性。 忝为这套巨帙的译者,我喜欢作者时或淋漓尽致时或婉转含蓄的文笔,更喜欢浸润在字里行间的浪漫精神,尤其喜欢的是,这种浪漫精神的两个化身。人的浪漫,是真正懂得人的可贵在于人本身,男女之间的浪漫,何尝不是如此。 以我愚见,如果说福尔摩斯代表着惊世骇俗的才能和智慧,华生就代表着惊世骇俗的理解与宽容,两样禀赋同样难得,两个妙人同样可喜,他们两个在文字的国度里风云际会,我们就看到了一段无比浪漫的不朽传奇。 再写下去,恐怕会破坏阅读的趣味。 止笔之前,请允许我引用一个经久不衰的笑话作为结尾: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一起到郊外露营。享用完一顿美餐和一瓶美酒之后,他俩钻进了帐篷。 凌晨三点左右,福尔摩斯推醒华生,如是问道:“华生,你能不能抬头看看天空,再把你的发现告诉我呢?” 华生说道:“我看到了亿万颗星星。” 福尔摩斯接着问道:“很好,你从中演绎出了什么结论呢?” 华生回答道:“从天文学的角度来演绎,结论是宇宙中存在亿万个星系,很可能还存在亿亿颗行星。从占星学的角度来演绎,结论是土星升入了狮子座。从神学的角度来演绎,结论是上帝至高至大、我等至卑至小。从计时学的角度来演绎,结论是眼下大约是凌晨三点。从气象学的角度来演绎,结论是明天的天气非常不错。你又演绎出了什么结论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咬牙切齿地说道:“有人偷走了咱们的帐篷。” 这一次,我们的浪漫英雄终于看到了平庸至极的现实。 是为序。
内容概要
《新译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汉英双语版)》内容简介:这是一桩困扰巴斯克维尔庄园一百多年的疑案,传说,巴斯克维尔的祖先作恶多端,被一只巨大的獒犬索命而死。几代之后,家族的主人仍逃不过同样可怕的命运,恐怖的獒犬又再度逡巡于荒原之上。这究竟是不可解释的神秘宿命,还是有人在蓄意作祟。这一次,福尔摩斯和他的伙伴华生又该如何揭开重重的迷雾……
“新译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汉英双语版)”系列共8本图书,包括《暗红习作•四签名》、《福尔摩斯冒险史》、《福尔摩斯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归来记》、《福尔摩斯谢幕演出》、《恐怖谷》、《福尔摩斯案件簿》,为英国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的代表作品。
海报:
作者简介
作者:(英国)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 译者:李家真 插图者:诸中英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被尊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李家真,曾任《中国文学》执行主编、《英语学习》副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综合英语事业部总经理及编委会主任,目前专事文字。
书籍目录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第二章 巴斯克维尔家族的诅咒第三章 问题所在第四章 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第五章 三条线索悉数中断第六章 巴斯克维尔宅邸第七章 梅里陂宅邸的斯特普尔顿兄妹第八章 华生医生的第一份报告第九章 华生医生的第二份报告第十章 华生医生日记摘抄第十一章 山崖上的人第十二章 惨死荒原第十三章 布下罗网第十四章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第十五章 回顾译后记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Chapter 1 Mr. Sherlock HolmesChapter 2 The Curse of the BaskervillesChapter 3 The ProblemChapter 4 Sir Henry BaskervilleChapter 5 Three Broken ThreadsChapter 6 Baskerville HallChapter 7 The Stapletons of Merripit HouseChapter 8 First Report of Dr. WatsonChapter 9 Second Report of
章节摘录
“您在边门附近看到什么痕迹了吗?” “没有什么特别的痕迹。” “天哪!难道就没有人仔细地检查检查吗?” “有啊,我就检查得挺仔细的。” “结果却什么也没发现?” “所有的发现都让人一头雾水。非常显然的事情是,查尔斯爵士曾经在门边上站了五到十分钟。” “这您是怎么知道的呢?” “因为他的雪茄掉了两次烟灰。” “好极了!华生啊,这位老兄可真是咱们的同道中人。不过,门边上的脚印呢?” “那块小小的砾石地面上到处都是他自个儿的脚印,其他人的脚印我倒没看见。” 歇洛克·福尔摩斯很不耐烦地拍了拍自己的膝盖。 “我要是在现场就好了!”他高声说道,“这件案子显然是非常有趣,而且为注重科学的探案专家提供了不计其数的机会。我本来是可以从那张砾石书页上读出很多内容的,眼下呢,它早就已经被雨水泡软,又被那些好奇农夫的木底鞋子踩了个稀烂。噢,莫蒂默医生啊,莫蒂默医生,想想吧,您竟然没有一早就把我请去!说实在的,您的责任可真是不小。” “福尔摩斯先生,要请您去的话,我就必须把我知道的情况公之于众,而我刚才已经解释过了,我为什么不愿意那么做。还有啊,还有——” “您这是犹豫什么呢?” “世上有那么一些事情,任何侦探都帮不上忙,脑子再机敏、经验再丰富也没用。” “您难道是说,这是件超自然的事情吗?” “我可没有下这样的结论。” “确实没有,可您心里显然是这么想的。” “福尔摩斯先生,悲剧发生之后,我听到了一些很难用自然法则加以解释的事情。” “比如?” “我已经发现,惨剧发生之前,好几个人都在荒原上看到过一头野兽,那头野兽跟科学界所知的任何动物都对不上,倒是跟那个巴斯克维尔恶魔十分吻合。看见的人都说,那头野兽体型巨大、闪闪发光、狰狞可怖、形同鬼魅。这些人当中有一个头脑冷静的本地居民、一个钉马掌的铁匠和一个荒原里的农夫,我反复地盘问过他们,他们众口一辞,都说那是个可怕的鬼怪,跟传说当中的巴斯克维尔地狱猎犬一模一样。不怕跟您说,整个地区眼下都笼罩在恐怖之中,要是有谁还敢在夜里走进荒原的话,那可真算得上是个勇士了。” “可是,您是一名训练有素的科研人员,难道也相信那是一种超自然的事物吗?” “我不知道该信什么才好。” 福尔摩斯耸了耸肩膀。 “到目前为止,我的侦探工作从来不曾越出现实世界的范围,”他说道,“我一直在以一种微不足道的方式抗击邪恶,不过,如果要追溯到一切邪恶的源头、直接挑战魔王本人的话,我兴许会有点儿力不从心。话说回来,爪印终归是一种现实存在的事物,这您总不能否认吧。” “传说里的猎犬也很现实,现实得可以扯断一个人的咽喉,尽管如此,它照样是来自恶魔世界的生物。” “看得出来,您已经改弦易辙,朝超自然主义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不过,莫蒂默医生,我想请您问答这么一个问题,既然您已经产生了这样的看法,干吗还要来找我呢?您一边跟我说查尔斯爵士之死是一件查了也白查的事情,一边又希望我去查。” “我没说我希望您去查啊。” “既然如此,我还能帮您什么忙呢?” “您可以指点我一下,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的事情该怎么处理,他很快就会到达滑铁卢车站,”——说到这里,莫蒂默医生看了看自己的表——“到达的时间刚好是在一小时十五分钟之后。” “他是查尔斯爵士的继承人吗?” “是的。查尔斯爵士去世之后,我们立刻着手寻找这位青年绅士的下落,最后就发现他一直在加拿大务农。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小伙子各方面都很优秀。我上这儿来,并不是因为我是一名医生,而是因为我受托监管并执行查尔斯爵士的遗嘱。” “有权承继遗产的只有他一个人,对吧?” “是的。我们能查到的其他亲属只有罗杰·巴斯克维尔,不幸的查尔斯爵士共有兄弟三人,爵士是老大,罗杰是老三,亨利这孩子的父亲排行老二,年纪轻轻就离开了人世。名叫罗杰的老三是这家人当中的败类,继承了巴斯克维尔家族那种作威作福的古老秉性,听人家说,长得也跟那个老雨果的家传肖像一模一样。他把自个儿搞得在英格兰待不下去,于是就逃到了中美洲,又在一八七六年的时候染上了黄热病,死在了那个地方。巴斯克维尔家只剩了亨利这根独苗,一小时五分钟之后,我就会在滑铁卢车站见到他。我收到了一封电报,电报上说他今天早上就到了南安普敦。。好了,福尔摩斯先生,按您看,我应该怎么安排他呢?” “那里是他祖祖辈辈居住的老家,干吗不让他回去呢?” “按理说应该这样,对吧?可是,您想想啊,只要是巴斯克维尔家的人,去那里都是以悲剧收场。我敢肯定,查尔斯爵士要是能跟我说上几句遗言的话,一定会嘱咐我不要把亨利领到那个要命的地方去,因为他是这个古老家族的最后苗裔,又是一笔巨大财富的继承人。话说回来,不容否认的是,他如果不回去,那片贫穷荒凉的乡区就别想繁荣兴旺。宅邸没有主人的话,查尔斯爵士生前的种种善举都会付之流水。我担心自己跟这件事情太过休戚相关,想法难免会发生偏差,所以才把问题带来您这儿来,想听听您的意见。” 福尔摩斯考虑了一小会儿。 “简单说来,形势是这样的,”他说道,“按您的意见,由于某种邪恶力量的影响,巴斯克维尔家的人没法在达特穆尔荒原安居——您的意见是这样吗?” “至少我可以说,有迹象表明,情形可能是这样的。” “说得对。不过,毫无疑问,假设您的超自然解释符合事实的话,这种邪恶力量肯定可以轻而易举地祸害到这个小伙子,不管他是在伦敦还是在德文郡。要说恶魔跟教区委员会。一样,势力只限于某个特定的地区,那可就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您要是亲身接触过这些事情的话,福尔摩斯先生,兴许就不会把话说得这么轻巧了。好吧,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您的意见就是,对这个小伙子来说,待在德文郡跟待在伦敦一样安全。他过五十分钟就到,您觉得我应该怎么做呢?” “我觉得啊,先生,您应该叫上一辆出租马车,再叫上您那只正在抓挠我家大门的斯班尼犬,接着就去滑铁卢车站迎接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 “然后呢?” “然后您什么也别跟他说,先等我一段时间,容我把这件事情考虑清楚。” “您需要多长时问才能考虑清楚呢?” P26-29
后记
遵嘱译此巨帙,虽自知才学寡浅,亦勉力而为,唯愿不负读者及出版各方之望。此帙成书已久,英文文本大致定型,虑或有脱漏异文,故采兰登书屋、牛津大学出版社、美国Wings Books出版社纸本及古腾堡计划电子版本参照校译。如此费时虽久,亦得多见各家论说,于译事大有裨益也。 所幸赋闲无事,兼之每日焚膏继晷,一载之间,终告功成。虽曰苦辛,亦有见闻增广之趣,雕琢文字,究不失为赏心乐事。 此译本与前贤译本多有不同,非欲标新立异、故为怪诞,实因原作文字所限、不得不然。略举数例如下: 与旧译相异之书名及篇名(括号中为此本所用译名): A Study in Scarlet(《暗红习作》),旧译或作“血字的研究”,或作“暗红色的研究”。故事当中,在解释本篇得名缘由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咱们就叫它‘A study inScarlet’,怎么样?用那么一点儿艺术词藻,我看也无伤大雅。生活的乱麻苍白平淡,凶案却像一缕贯串其中的暗红丝线,咱们的任务就是找到这缕丝线,将它孤立出来,让它纤毫毕现地暴露人前……”由此可知,这里的“A Study in Scarlet”是借用艺术术语,而在艺术术语当中,“study”有“习作”的意思,故此译为“暗红习作”。艺术作品如此命名在在多有,比如同时期美国著名画家惠斯勒(James McNeill Whistler,1834—1903)的《玫瑰色及褐色习作》(A Study in Rose and Brown)以及法国著名画家夏加尔(Marc Chagall,1887—1985)的早年作品《绿色背景之粉色习作》(A Study in Pink on Green Background),音乐之中的“练习曲”英文亦为“study”。除此而外,“A Study in Scarlet”是柯南·道尔爵士创作的第一篇福尔摩斯故事,亦暗合“习作”之意。 His Last Bow(《福尔摩斯谢幕演出》),此书名来自集中同名故事,以故事发生时间而论,该篇为全集六十案当中的最后一案,故此译为“福尔摩斯谢幕演出”。 The Case-Book of Sherlock Holmes(《福尔摩斯案件簿》),旧译或作“新探案”,此处采取直译,集中所有故事皆发生于“福尔摩斯谢幕演出”之前,同时又发表于“福尔摩斯谢幕演出”之后,故此译为“福尔摩斯案件簿”。 The Blue Carbuncle(《蓝色石榴石》),旧译或作“蓝宝石案”。“carbuncle”一词为泛泛统称,几乎可指任何椭圆形无琢面红色宝石,尤指红色石榴石。此处冠以“blue”(蓝色),正为说明其稀有珍贵(世间似无蓝色石榴石,然则此为小说家言,不可拘执),故照字面译为“蓝色石榴石”。 The Beryl Coronet(《绿宝石王冠》),此据字面直译,旧译或作“绿玉皇冠案”,然则玉文化似为我国独有,且英国君主通常称“王”,甚少称“皇”。 Silver Blaze(《白额闪电》),旧译“银色马”或“银斑驹”。此英文短语为故事中热门赛马之名,字面上可以表示马的额头带有银白色斑点,也可以直译为“银色烈焰”,暗示马的速度非常快。由故事情节可知此马毛色枣红,仅仅是额头白色、前腿有斑。“Silver Blaze”既为马名,译名或以无“马”字为佳,故译为“白额闪电”。 Abbey Grange(《福田宅邸》),旧译“格兰其庄园”。此英文短语本义为附属于修道院的田庄,故事中为宅邸名称,为免文字繁冗,故取寺院田产之称谓“福田”,译为“福田宅邸”。 The Bruce-Partington Plans(《布鲁斯一帕廷顿图纸》),旧译“布鲁斯一帕廷顿计划”,“plan”虽有“计划”之意,然亦有“设计图”之意,此处“plans”为复数,由故事情节可知此“plans”实为十张潜水艇图纸之统称,故译为“布鲁斯一帕廷顿图纸”。 The Thr它P Gables(《三尖别墅》),旧译“三角墙山庄”或“三面人形墙案”。这个英文短语是故事中一座别墅的名称,“gable'’指三角形山墙,故事中有云:“顶层窗户的上方有三个小小的尖顶,勉强可以证明房子的名字不是胡诌。”别墅得名因由既然如此,故译为“三尖别墅”。 The Mazarin Stone(《马泽林钻石》),旧译“王冠宝石案”。这篇故事改编自柯南·道尔同年早些时候推出的独幕剧《王冠钻石》(The Crown Diamond),故事中并多处以“diamond”(钻石)取代泛称宝石之“stone”。篇名“The Mazarin Stone”借自意大利裔法国枢机主教儒勒·马泽林(Jules:Mazarin,1602—1661),此人将自己收藏的珠宝遗赠法国王室,其中包括18颗钻石,统称“马泽林钻石”(Mazarin Diamonds)。自从法国大革命之后,这些钻石流离失散,按照卢浮宫以及法国国家自然史博物馆网站的说法,部分钻石如今保存在卢浮宫。参照前述事实,故取“马泽林钻石”之译名。 与旧译相异之书中名物(括号中为此本所用译名): 全集中多处出现“the City”(故城),通常译名为“伦敦城”,特指伦敦市中心一小片历史悠久的区域,有时也称“方里”(the Square Mile),因为这片区域的面积恰好是一平方英里左右。为免与泛指伦敦全城的“伦敦城”发生混淆,此本均译作“故城”,旧译或径以“市区”代之,似嫌不妥。出现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当中的“故区”(the Borough)正与“故城”隔泰晤士河相望,名字亦与“故城”相对而言。除此而外,“故城”不在苏格兰场管辖范围之内,《证券行办事员》当中即有相关叙述,若不以专名译出,此事实无从体现。 全集中多处出现的“gorse”及“furze”(荆豆),旧译“金雀花”,然则“gorse”与“furze”意义相同,皆为豆科蝶形花亚科一属常绿灌木的统称,原产于西欧及北非,开黄花,中文作“荆豆”。荆豆与同属蝶形花亚科的金雀花(英文为“broom”)亲缘相近且形态相似,但却不能混为一谈,区别在于荆豆长有大量棘刺。 全集中多处出现的“tin box”(马口铁箱子),旧译或作“锡箱子”,或作“铁皮箱”,或作“铁箱子”,然则故事当中的“tin”指的是经过镀锡防锈处理的薄钢板或铁板,常用于制造各种容器。这种材料的确切名称应为“镀锡薄板”,虑及此书时代,仍采“马口铁”之通用旧名。 全集中多处提及遮窗之物,有“curtain”(窗帘)、“blind”(百叶帘)和“shutter”(窗板)三种说法,分别指纺织品制作的普通帘子、百叶帘子(维多利亚时代的百叶窗帘通常为木片串成,纵向开合,故施于百叶帘之英文动词常带状语“down”)以及遮光兼防盗的木板或金属板,旧译或未作区分,不尽妥帖。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当中的“moor”(荒原),旧译或作“沼地”。“moor”虽有“沼地”之意,故事中的“moor”则指高地荒原,迥异于通常与“沼泽”意义相近的“沼地”。译为“沼地”,则与故事中环境描写有所牴牾。又如The“GloriaScott”(《“苏格兰之星号”三桅帆船》)当中的“the Broads'’(诺福克湿地),旧译或作“布罗德”,或作“博洛兹郊区”,然则“the Broads”为专有名词,特指主要位于英格兰诺福克郡东部的一大片水道纵横的湿地,若不译为“湿地”,故事中的一些环境描写便无着落。 全集当中唯一的一个有名有姓的我国同胞出现在《显赫的主顾》当中,英文作“T'ang Ying”,中文应为“唐英”,旧译“唐寅”,不确。据译者有限见闻,旧式及新式拼音皆未有将“唐寅”拼作“T'ang Ying”之例。唐英(1682—1756)为清代雍正乾隆年间陶瓷艺术家,曾任景德镇督陶官,并曾奉敕编写讲述制瓷工艺的《陶冶图》,恰与故事情节相符。唐英的《陶冶图》在十九世纪即已由英国汉学家及中国陶瓷鉴赏权威卜士礼(Stephen Wootton Bushell,1844—1908)译成英文,可为柯南·道尔爵士所知。 《恐怖谷》当中的“the Scowrers'’(扫魂帮),“Scowrer”为“scourer”的异体,曾经指夜间在街上四处游荡、为非作歹的流氓。故事中为黑帮名称,故音义兼取译为“扫魂帮”。 The Devil's Foot(《魔鬼之足》)当中的拉丁文“Radixpedis diaboli”(魔鬼之足根),旧译或作“魔鬼之足”,或作“魔鬼的脚”,省略了“根”字,不尽妥帖。这个拉丁短语是作者臆造的一个草药拉丁学名,“Radix”的意思是“根部”,“pedis diaboli”的字面意思是“魔鬼之足”,连起来表示这种草药来源于拉丁学名为“pedis diaboli”的植物,入药部位为根部。叫这个名字的源植物既然不存在,这种草药自然出于虚构,与此同时,这个臆造的名字确乎符合草药命名规范。中草药也使用这样的学名,比如强筋活血的刺五加根,拉丁学名即“RadixAcanthopanacis Senticosi”。 《魔鬼之足》当中的“Cornish”为“Cornwall”(康沃尔郡)的形容词形式,径译“康沃尔”即可,比如“Cornishlanguage”即为“康沃尔语”,无需另行音译为“科尼什语”。 《失踪的中卫》当中的“Gray's Inn Road”(格雷学院路),旧译“格雷旅店路”或“格雷旅馆路”,然则此路因“Gray's Inn”而得名,“Gray's Inn”与《波希米亚丑闻》当中的“Inner Temple”(内殿律师学院)同在伦敦四大律师学院之列,并非旅舍,应译为“格雷学院”。 《失踪的中卫》当中的“undertaker's mute”(专业吊客),旧译或作“殡仪馆的工人”,或作“葬仪馆的工人”,然则“undertaker's mute”指的是受雇在别人家的葬礼上哭丧的人,今日亦有此种职业,故此译为“专业吊客”。 《布鲁斯-帕廷顿图纸》当中的图纸失窃地点“Woolwich”(伍利奇),旧译或作“乌尔维奇”,或作“乌尔威奇”,然则“Woolwich”当中的“w”并不发音;类似例子尚有《跳舞小人》当中的“Norwich”(诺里奇)以及多处出现的“Greenwich”(格林尼治)。次如《福田宅邸》当中的伦敦区域名“Sydenham”(希登讷姆),旧译“西顿汉姆”,然则“Sydenham”当中的“h”并不发音。又如全集中多有出现之“Sussex”(萨塞克斯),旧译“苏塞克斯”,然以发音而论,应以“萨塞克斯”更为接近。再如《四签名》等故事当中的“Langham Hotel”,旧译或作“兰海旅馆”,或作“朗厄姆旅馆”,然则该旅舍真实存在,中文自称“朗廷酒店”,自应名从主人;《狮子鬃毛》当中服饰品牌“Burberry”之译名“博柏利”亦同此理。 《布鲁斯-帕廷顿图纸》当中,福尔摩斯提及其兄服务于“British Government”(中央政府),此英文短语虽可直译为“英国政府”,然则福尔摩斯本人即为英国人,此种说法略嫌不近情理(同理可知,全集中所有“pound”都不宜译为“英镑”)。由此看来.这里的“British”应该是强调其兄服务于大英帝国政府,而非帝国境内某地之地方政府,故译为“中央政府”。 《波希米亚丑闻》当中的“spirit case”(酒樽)指的是一种可以上锁的玻璃酒瓶,“gasogene”(苏打水瓶)则是维多利亚时代晚期一种制造苏打水的家用装置,通常由上下相连的两个玻璃瓶构成,上面的瓶子装的是能够产生碳酸气的化学品,下面的瓶子装的是需要加气的水或其他饮料。 《红发俱乐部》当中的共济会标记“arc-and-compass”(圆规加量角器),旧译或作“弓形指南针”,不确。共济会通常标志为“圆规加曲尺”(square-and-compass),“圆规加量角器”为资深会员标记。 《空屋子》结尾处的塞巴斯蒂安·莫兰上校简历中有“despatches”(军令嘉奖)一词,旧译“派遣”,不确。此“despatches”实为“mentioned in despatches”之省写,指的是军人因表现卓异而名登战报。 凡此种种,皆非为考据而考据,更无卖弄之意,学海无涯,卖弄只可覆舟。所以如此,但为尽一己之所知所能、如实反映作品原貌及时代特征而已。书中千余条注释,用意无非简略说明相关历史及文化背景,为读者省却翻检参考书籍之劳,绝非故为障碍、令读者不得畅快淋漓之乐也。柯南·道尔爵士志趣宏远,不以此著自矜,书中叙述遂屡有明显谬误及自相矛盾之处。此类牴牾凡有发现,译者亦尽己之力,一一注明,其余揣测悬想之侦探趣味,则留待读者诸君自行发掘。译者单拳只手、才具有限,译文及注释之中倘有失于考订之处,尚祈高明指正、发我愚蒙。 有鉴于原作时代,译文之中杂有少许浅易文言,用意但为稍添阅读之乐、聊助思古幽情,设若弄巧反拙,诸君海涵。 此帙我所深爱,以故搜刮枯肠,务求文气贯通、字句优美。文章得失,各人所见或不尽同,倘有片言只字能得读者诸君嘉赏,是我之幸。 啰唆至此,方家或已忍俊不禁,先此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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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汉英双语版)》是“新译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汉英双语版)”系列之一。本系列具有以下特点:1.译文以兰登旗下Bantam出版社1986年版为底本,参校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美国Wings Books出版社1992年版及古腾堡计划电子版本,综合选用较为合理之原文,重要异文列入注释。译本为完整全集,包括柯南•道尔爵士所撰序言及献辞。2.译本严格忠实原著,更正此前译本中诸多故实及文意错误,译文亦力求晓畅自然,符合中文习惯,同时尽量保留维多利亚时代英文作品之文学特色。3.译本附有千余条注释,以普通中文读者之常识水平为标准,简要阐明书中时代背景、历史文化、事件名物及风俗制度,为读者扫清阅读障碍,完整呈现原著风貌;注释皆有可靠依据,未采道听途说及穿凿之论。最经典的悬疑探案故事,更准确优美的全新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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