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张立宪 页数: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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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两月一辑的《读库》系列丛书出版已近六年,以“有趣、有料、有种”的内容,精当的编排手段,厚重大气的装帧设计,扎实精致的印制质量,越来越受到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好评,发行量稳步攀升,并被誉为“最具含金量的Mook出版物”,屡年获得各大媒体的年度好书奖项。
作者简介
主编:张立宪,出版人,曾策划《共和国教科书》《传家》《大话西游宝典》、《独立精神》等书,他策划主编的《读库》系列丛书成为近几年书业亮点,本人获选《南方人物周刊》年度魅力人物、《中国经营报》“中国思想力人物”。
书籍目录
故事 吴念真
不丹之路 王心阳
开会啦 寇延丁
心·桥 李清晨
白蛇严歌苓 蔡小容
画不完的《神曲》 蔡家园
“生下来就为揪住整座图书馆不放” 魏邦良
兽性大发 萨 苏
凄怆因缘 王 鹤
章节摘录
故事 吴念真 经过时间的沉淀都变成大事,变成愿意跟人家共享的事。 讲故事的人我为自己设定的角色,不是一个作家、艺术家,什么家都不是。 因为艺术家要有一种“格”在那边,或者是一种态度,或者创造一种新的视野。我觉得我达不到,我就甘心做一个读者好了。 写作也好,做什么事也好,我只是想做一个沟通者。很多人问,你为什么喜欢讲故事给人家听?因为我是一个非常怕无聊、沉闷、做作的场合的人。我讲很多故事给朋友听,他们再转述给别人,但是你知道转述要有能力再加上一点即兴,所以有些朋友转述到一半,会三更半夜打电话,问我故事的下面是什么。我必须把故事回溯回去,然后他再去娱乐别人。有一次我们去打球,球场上到处禁烟,到了一个角落,朋友说这边可以抽。我说不行。他说真的可以,那边一个石碑,那么大字写着“每天一包”啊。我想,好吧,就点了一根烟。一个小姐过来说,先生对不起,这边不可以抽烟。我说那不是写“每天一包”吗?她说,不是,那是“海天一色”。这么简单的笑话,我讲给别人听,他们竟然可以忘记,还打电话来问,那天你去打球,看到 一个碑上面写的是什么? 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村庄是矿区,所以报纸通常是下午两三点钟才拿得到,那些不识字的老伯伯就想找人给他们讲报纸上写了什么,但是矿工下班是四点钟,要一两个小时后才回来。我爸爸就说,你既然认识字,就念报纸给伯伯们听。然后还对外宣布说,明天报纸来了就让他念。这就完蛋了,对你们来说也许是很简单的事,因为你们念出来跟你们的生活语言是完全一样的。我不是,报纸是国语的,但我要转换成台语念出来。那些老伯伯认为我会,因为我爸爸说我会,所以要是念不好,他们会打我的。可念出来真的很困难,那种痛苦的经历我现在还记得。你必须先做功课,把报纸上的看懂了,然后再组织成一个故事,用台语讲给他们听。在讲的过程中要加附注。 那时候台北发生了一件分尸案,一个老伯把太太干掉,切成五块丢到柳工渠。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讲这个很可怕,但是他们听得津津有味——酷爱血腥永远是人类。 长大一点儿,我就要帮邻居写信。写信有个好处,你知道所有人的秘密。如果写平常一点的信,他们就会拿张信纸直接到我家;如果是写私密一点的信,他们就会说,来来到我家来。你就会介入许多家庭事务,比如说年长的妈妈写信给远方的儿子说媳妇不孝,媳妇会叫我写信跟丈夫说婆婆常常虐待她。这很复杂。女性常常喜欢探询机密。我妈妈常跟我说,他们叫你写什么?我说不行,教我写信的伯伯说所有的信都是别人的秘密,不能讲,宁死不屈。所以我很年轻的时候就介入转述的技巧,很年轻的时候就介入那种生活中的人跟人的矛盾,我觉得自己其实蛮早熟的。 我小学四五年级时,台湾有份国语日报专门给儿童看的,我就觉得那些作文好幼稚,写得好无聊,什么老师给他一块饼干就可以开心两三天、很难忘。乱七八糟。到老了,觉得很多故事可以跟别人分享,就很愿意拿出来,当然某些部分是自己的,有些部分是别人的,有些部分是从平常生活中听见的。 现在台湾很多年轻人都躲避当兵,我们那个年代没得躲避,很不幸我当三年兵,有两年是在金门。我觉得那个地方让我成长很多,为什么?你平常在社会中相处,比如你念大学,相处的都是同科系,大家都是一个层次的,考试成绩差不多,进同样学校的人。当兵不一样,你会遇见各种乱七八糟的人,南部人、中部人、北部人,家里行业不一样,有道士、有开赌场的、有开私娼馆的。有些人是一辈子不爱跟别人沟通的,我是跟谁都可以乱讲话,他们都愿意把很多故事告诉我。 那个过程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跟老兵接触。老兵其实他们自成一个体系,不太跟台湾兵接触的。那些人有时候心情不好,因为离开大陆很久了,要娶太太,不晓得前途在哪里。我的工作是老发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他们,什么维他命丸啊,他们都不吃。我说这是维他命丸,他们说不是,是“国防部”叫我们不能有性欲的药。他们就拆开把维他命丸泡在水里面去浇花。我后来跟所有人变成蛮好的朋友。 一旦熟悉了,即便再凶的人都会跟你讲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你才会知道他们是莫名其妙被抓兵抓来的,有一天在耕田,耕到一半就被抓走了,来不及跟太太说再见。有一个很粗鲁的士官长跟我讲,你知道我最后一眼看见什么吗?他说他回头的时候,看他太太抱着小孩,小孩的脚上穿着的是绣着老虎头的鞋。我觉得那简直是一幅电影画面,可是这样的描述、这样的画面,竟然从一个粗鲁得要死的士官长嘴巴里面出来,听得我眼泪真的快要流出来了。 老莫是其中一个异类,他不愿意升官,他是无线电台长,床底下有很多金庸的小说、三十年代的小说。那些当时在台湾全部是禁书。所谓禁书的标准很简单,没有跟着国民政府到台湾的作家的作品都是禁书,沈从文、钱锺书、老舍、茅盾、巴金,通通都禁。老莫永远相信一件事,就是要精忠报国。他有一次去支援人家演习的过程中,车子坏了,就打电话回来,师长把他骂一顿,说你车子开出去前没检查好,你任务失败。他竟然跑去卧轨,被火车轧死了。那时候全连都在放假,我跟营长去现场。那是清晨三四点钟,说检察官九点钟会来,营长跟我说他要去睡觉,不然回途会撞车。他跟我说,你看着不要让狗把肉捡走了。我就站在那边看,看到那些尸块在变色,奇奇怪怪的东西,整个身体被撕裂成乱七八糟。两百米内都是尸块、鞋子、衣服。到九点钟他没来,十点钟也没来。整个肉都变成紫色,到十一点,那个检察官来了。他妈的他只远远看一眼说:收起来。叫一个老先生把尸体收起来。那个老先生跟我讲,你要好好帮我看,我眼睛不好,不要漏掉了。在这边很可怜,不要让他尸体不全。我就帮他拣,拣到最后检察官来了,他竟然叫我打开来看看,我就打开给他看。回到军营的第一件事是他们说有尿臭,我就洗澡换衣服,洗完他们说尿臭。晚餐吃茄子炒葱,你知道军队是大量的茄子炒在一起,黑色的,紫色的,白色的葱像筋肉,我就都吐出来了。后来我就生病,病了两三天。后来营长知道我生病,就把我叫出去,集合全连,我真的很虚弱。我以为副营长要骂我,没有,他骂老莫,说这个孩子帮你怎样、帮你怎样,你有种来找我。然后他找了老莫的一只梳子,说你带着它睡觉,他会保护你的。我所有奇怪的症状就慢慢好了。后来这个事情过去了,有一天我要写剧本的时候,就写了一个《老莫的第二个春天》,觉得他很可怜,所以剧本里面就让他娶了一个老婆。他有一个很艰辛的适应过程,但还是在台湾留下来了。我是在弥补一点点对这个人一生的遗憾。当兵,有些人从一个角度认为是浪费生命,浪费时间。但我觉得在当兵三年中,我自己得到蛮多的。不管是人性,还是自己后来的阅历,我觉得我读了好多本书、几百本书。你好像经历过社会大学,这都是书没办法告诉你的。 有一天,我去坐计程车。台北市大概七成以上的人认得我,所以我在台北很守规矩,走路一定靠右边,不会一边走一边抽烟。那个计程车司机在听古典音乐,那音乐恰好是我当时唯一能接受、唯一喜欢的肖邦。我很高兴。他从后视镜看到我。我说那是肖邦啊。他说对啊。他很含蓄地说,导演你好,我常常想,如果哪一天碰见你,我一定要讲个故事给你听。我说好啊,你讲啊。他说,你就当成我自言自语好了。 他讲故事的技巧不是很好,就是说他大学时有个非常好的女朋友,全班都以为他们会结婚。他大学毕业后去当兵,他女朋友在外商公司做事,做得非常好。他退伍之后,女朋友说不如我们一起开一个小公司,因为她在外商公司工作过程中认识很多客户,也有很多经验。两个人就开始做。这个男人是本省人,女朋友是湖南人,她妈妈很会做饭,女朋友常带他回去,她妈妈会煮很好吃的饭给他吃。 后来生意越做越大,从两个人做到十几个人。他一个客户的女儿和他一起出差去马来西亚,两人就上床了。客户知道后,一定要他负责。他那时候也知道这个客户是蛮大的客户,跟他女儿结婚也不错,找到一个好的太太可以少奋斗十年。本来他和女朋友的计划是做到四十岁,公司上市,他们就退休环游世界。可是梦还没有完成,他们就分手了。他女朋友很好说话,这样再讲什么都没有意义了。唯一抗议的是她妈妈,她妈妈有一天中午拿着饭菜到办公室,一进来顿时鸦雀无声。他很害怕,就站起来。她妈妈只是打他嘴巴,说,坏孩子,我不煮饭给你吃了。就一直哭着走了。他说那是他人生中最痛苦的事。 其实他跟妻子在一起也并不快乐,总有一种内疚和罪恶感,最后也就离婚了。最后很颓废,生意乱七八糟,欠了一屁股债。台北做生意失败的人常常去开计程车,因为还是自己当老板。可是不好的是常常遇见以前的客户,还会打招呼,下车后会多给钱,他就会觉得很尴尬。后来他在机场排队,遇见的正是当年的女朋友,很商业精英的打扮。他的第一反应是把后面的牌子拿掉,因为上面有他的名字。他女朋友上来,直接说要去台北市中心的私人医院。他就低着 头,不想让她认出来。那个女的没有跟他讲话,就开始打电话。第一个电话打回家,在外国,叫她女儿不要因为妈妈不在家就不上芭蕾舞课。叫她儿子记得吃维他命丸,游泳课要上。再打一个电话是给澳洲的公司,说已经到台北了,交代要做什么事。然后打给她在伦敦的先 生,说要买什么东西。最后打一个电话给他们共同认识的一个同事,说我回来了妈妈生病要开刀,我特地回来陪她,不久就要回去,想看看你们,你们一定要带着小孩子来。然后就到了,下车。他想,还好,一路都没有认出他来。结果那个女的突然转回来,把窗户摇开。 她说:我已经跟你讲过了我自己十几年来的人生变化,你连Hello都不想跟我说一声吗?讲完就走了。车子已经开到我公司,他还没讲完一半。我就说没关系,你讲完我再走。听完只是觉得人生惨烈,可是后来想起突然感觉很强烈,非常深沉。有一天晚上写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很难受。 故乡 故乡是什么?台北不是我的家,不是我故乡。我在那里待了四十年,但感情没办法进去,都是一个异乡,只是工作的地方,不是真正的故乡。 我出生在一个矿区,是煤矿、金矿的矿区,金矿没有的时候,我爸爸就开始挖煤矿。你知道矿区就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业,在早期整个社会福利制度还没有很好的时候,矿区是一个充满灾难的地方,我常常觉得我们那个矿区是制造孤儿跟制造寡妇的。早上一个叔叔,偷偷在店里买几块糖果给你的,还没结婚的,摸摸你脑袋去上班的,下午是尸体抬出来——矿村嘛。我很怕故乡的冬天,很多雾,冷冷地坐在学校上课,一听到矿务所敲紧急钟,当当当,当当当,然后开始广播几号矿出事,假设你爸爸刚好也是在那个坑,我在教室里面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心里拼命祈祷,不要是我爸爸,不要是我爸爸。可能外面还在叫,我们还是默默地在上课,老师也会故意把窗户关起来,怕受影响。等一下就有一个老太太,很会办丧事的一个老太太,那感觉就像一个死神,她喜欢穿黑衣服,头发就绑在后面,从雾里面穿过来,从远远的地方走过来,我就祈祷,不要叫我。然后她叫某个小孩的名字,说“阿中,来接你爸爸回家”——就看到一个小朋友收书包,开始哭,出去,全场安静——那样的画面永生难忘。 那你当然会觉得不是我,有一种庆幸,可是你下课马上就会往坑口跑,所有人已经开始受不了了,你可以想象那种场面吗?小孩子跪在前面开始烧纸钱,一堆人哭,大家讨论怎么弄后事,有时候是一个,有时候是很多个,你在哭的不是因为他父亲的过世或是人的死亡,我哭的是再过几天这个同学就不会再跟我们一起上课了,因为他可能就要去投靠亲戚,甚至去城市里面当童工。 那样一个矿区,它有一个好处就是,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这个行业危险,每个人都知道明天不知道在哪里,所以人跟人学会一件事情叫互助。村子里如果刮台风,屋子被掀掉,第一个修的肯定是寡妇家,大家都去帮忙。因为家里没有男人。虽然那里的生活很辛苦,但会珍惜人跟人之间的情感。我年轻的时候看过一本书,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每次看到都很感动,觉得我们那个村庄基本上就是一个很穷但是非常完美社会的缩影。在那个村庄,基本上没有谁是李先生、王先生,不是阿伯,就是叔叔、阿公,女生不是阿姨,就是姑姑、就是阿嬷。 小孩子端一碗饭,就可以全村吃遍,但是同样你只要做错一件事,就会被打三次。我有一天只是在路上转弯处小便,伯伯过来,看到就一推我,说:“啊你怎么在路上小便,女生如果下班看到多难看!”我那时候只是小学二三年级而已,就被打了一次。然后事隔半年之后,有一天那个阿伯跟我爸爸在树下聊天,看我走过去忽然间想起来了,说这个小孩有一次在路边小便,我打过他一次。我爸爸就说,过来。然后啪啪啪,又一次。事隔一年之后,一次他太太去洗衣服,碰到我妈妈,她突然间又想到了:“我听我先生说,有一天那个谁啊就在路边小便,我先生有打过他。”回来我妈妈二话不说,竹子一拿就是啪啪啪打。 那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你的丧事,大家是真心的悲伤着;你的喜事,大家是真心的替你开心。年轻的时候,人跟人之间是这样一种情感,就会期待走到哪里都遇见这样的人,希望你所处的社会就是这样的社会。可在城市工作,发觉不是,在台北,人跟人对面不认识,楼上楼下不认识。那种防备、不信任,很诡异,我无法理解这样的社会。我觉得这个城市我没办法有感情。 但是故乡的那种感情是无法取代的。1975年,我们那个村子被取消,现在回去时荒草漫漫,但是村落的人都还互相联络,婚丧喜庆都还参加,你要是三次不参加,人家会说啊他看不起我们了。所以你再辛苦再忙都要去,去帮一点小忙。以前村子里有丧事都会自动编组,年轻的人会看棺木,老人家去山上找墓地,会写字的人去写悼词。像我这样的人什么都不能做,就去捧菜,旁边有个号,三十一、三十二,就是说我负责给第三十一桌和三十二桌端菜。现在慢慢老了,我开始做证婚人。 这个村子毁灭三十六年了,我父亲去世是1989年,他是矿工,矽肺,五十几岁生病,六十几岁受不了自杀。那一天我弟弟先回去照顾妈妈,我在那边处理后事应付警察,因为是非自然死亡。我回到村里差不多晚上十点多,狂风暴雨,我弟弟回去时差不多七点多,已经通知了各地的叔叔伯伯。我晚上十点钟送爸爸遗体进门的时候,所有叔叔伯伯已经在那边跪下来,来自各地。原来全村遗留下来的自然建制都规定好了,大家各行其事。 第二天治丧的时候,我弟弟说爸爸曾在夜里讲,他的丧事即便是半夜通知他的朋友,他也很自信他的朋友都会来。我爸爸还交代扛棺木这件事,叔叔伯伯都老了,都有矽肺,所以我们要雇人来扛。我有个叔叔就说,这种事情你不要烦了。 出殡那天也是大台风——我爸爸很喜欢风雨。叔叔伯伯很早就来了,每个人自己拿草鞋来穿,意思是要扛棺木上山。我们不能讲什么。每个人都安安静静抽烟,穿草鞋,草鞋上套着白布。从我家到平路路面有二十级台阶,我是长子,要捧牌位在前面走。我在那边大哭,我哭不是因为我爸爸,因为我爸爸最后一个月,该哭的我都哭了,我是看到十几个叔叔伯伯,六十几岁,都是矽肺,皮肤苍白,腿瘦瘦的,使劲抬上去,肌肉收缩,我就看到十几双腿在抖,心里想我这一辈子如果有这样的朋友,即便是什么都没有做,也很自豪。我对上一辈那种情谊、人跟人的真情很珍惜,所以在城市里会受不了,觉得这群人是寡情之物。经过最重、最浓密的情感之后,你再去一个地方,会没有办法把它当作你的故乡,你的乐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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