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9-1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英)阿瑟·柯南·道尔,(注)刘臻 页数:252 译者:兴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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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退伍军医华生医生结识了一个叫做福尔摩斯的怪人,并机缘巧合地和他一起搬进了贝克街居住。后来华生才知道,原来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而这个时候,一桩扑朔迷离的案子出现在了两人的面前。
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英国小说家,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了侦探小说历史上最伟大,最重要的作家。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在一八八七年的《比顿圣诞年刊》上,他发表了《血字的研究》,从此,“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出现在了世界文坛的华丽舞台上,并在《波希米亚丑闻》之后轰动并影响了整个世界。柯南?道尔一生共创作了六十个福尔摩斯故事,包括五十六个短篇和四部中篇小说,前后经过了四十年。柯南?道尔影响了后世所有的侦探小说家,改变了侦探小说的历史,为侦探小说的发展,甚至世界文学的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书籍目录
血字的研究
第一部 (摘录自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
第二部 圣徒的国度
延伸阅读
阿瑟·柯南·道尔的一生
阿瑟·柯南·道尔年表
章节摘录
一八七八年,我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又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课程,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燧发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赶上部队之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自己所属的部队已经穿过了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尽管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处境相同的军官追赶部队,平安地到达了坎大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并立刻开始履行自己的新职责。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带给我的却只有不幸和灾难。被转调到伯克郡团。之后,我就和这个团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惨烈的激战。在那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颗捷则尔子弹,肩骨被打碎了,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如果不是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匹驮马的背上,安全地带回了营地,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穆斯林勇士手中了。 伤口使人精疲力竭,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让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就和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白沙瓦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为好转,可是当我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很快又病倒了,染上了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瘟疫——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志,慢慢痊愈,但是病后的身体十分虚弱,因此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刻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于是,我被运兵船“奥伦蒂兹号”遣送回国。一个月后,我在朴茨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已经糟糕透顶,几乎到了难以恢复的地步。幸运的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调养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像空气一样自由——或者说像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被吸引到了伦敦这个大污水池里,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都汇集在这儿。我在斯特兰德大街。上的一家旅店。里住了些日子,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而且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超过了所能负担的限度,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窘迫。我不久就看出来,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要不然就要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一种办法,决心离开这家旅店,另找一个花费不高的住处。 就在决定这样做的当天,我正站在标准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人海茫茫的伦敦城中,居然能够碰到一个熟人,对一个孤独的人来说,是相当愉快的。斯坦弗和我并不是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却热情地和他打起招呼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去荷尔本餐厅。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起乘马车。前往。 当我们的车子辚辚地穿过伦敦热闹的街道时,他惊奇地问:“华生,你最近在干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我把自己的危险经历简单叙述了一下,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我的不幸遭遇之后,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 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租间价钱不高而又比较舒适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 我的伙伴说:“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种话的人了。” 我问道:“第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同他合租。”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住的话,我倒像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比独自一个人要好得多。” 小斯坦弗的眼神掠过酒杯,惊奇地望着我:“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也许就不会愿意和他做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了。”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总是孜孜不倦地做一些科学研究。据我所知,他其实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他是一个学医的吧?”“不是,我完全搞不清他在研究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也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而且都很离奇;他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令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研究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会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也会滔滔不绝。” 我说:“我愿意见见他。如果要同别人合住,我倒宁愿和一个好学而又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不太健康,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辈子也不想再受了。我怎么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一起坐车去。” “当然愿意!”我说。接着我们又转到了别的话题上。 在我们离开荷尔本前往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向我讲了一些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相处不好,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才对他略知一二。此外,我对他就一无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提议这么办,那么,不要让我负责任。” “如果我们合不来,分手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着我的同伴说,“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撒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脾气真的那么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 P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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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血字的研究(图注本)》编辑推荐:福尔摩斯系列的开篇之作,推理小说历史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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