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迪死时

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美]艾德·麦克班恩  页数:179  译者: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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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律师弗莱彻的妻子被人杀死了。面对警察的讯问,弗莱彻竟然毫不掩饰他对妻子的恨意。与此同时,一名入室抢劫犯承认了自己就是凶手。事情果真如此简单吗?八十七分局的侦探们循着死者的通讯簿,试图挖掘出案件背后悲哀的真相。

作者简介

  艾德·麦克班恩EdMcbain(1926~2005),在福尔摩斯时代的推理小说中,警察通常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笨蛋,不然就是闹笑话的家伙。直到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艾德·麦克班恩出现,才使得警察的地位得到了里程碑式的提升,成为推理小说里的破案英雄,从此开创并建立起“警察小说”(policeproceduralnovel)的王朝。  麦克班恩一九二六年十月十五日出生在纽约市,父亲是一位邮局的员工。他的本名是萨尔瓦托雷·隆比诺(SalvatoreLombino)。隆比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服役海军期间开始写作,之后以极优异的成绩毕业于亨特学院,并在那里担任教职。  他的意大利裔背景虽然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写出《黄金之街》(StreetsofGold,1974),但他认为当时的市场歧视有外国人名的作家,因此在一九五二年改名为伊凡·亨特。在“八十七分局”诞生之前,他便以此名创作了少年犯罪小说作品《黑板森林》(BlackboardJungle,1954),并获得了文坛的注目。此书在次年改编为电影,同样取得了极大成功。除此之外,他用过的笔名还有柯特·坎农(CurtCannon)、埃兹拉·汉农(EzraHannon)以及理查德·马斯滕(RichardMarsten)等。

章节摘录

  戴维斯不再想这些了,而是拍下了水槽里和地板上的那些脚印。因为助理法医仍然在尸体旁边瞎忙活(利器致死、内脏流出,上帝啊,还有完没完!),并且看起来要是没有请示过上级或他妈妈的话(比如,我正在处理一个棘手的案子,一个女人的肚子被刀剖开了,猜猜她是怎么死的?)他会一直蹲在那里。戴维斯只好自己爬上太平梯,在窗框上撒了一些指纹粉(因为他知道歹徒要想打开窗户必须先抓住这里),然后他又仔细地撒了一些指纹粉在太平梯的铁杆上。  现在,只要法医能检查完那具该死的女尸,凶器上能发现任何潜在的指纹,八十七分局的小伙子们就离收工不远了,这多亏了马歇尔·戴维斯。  他感觉还算不错。  伯特·克林探员却感觉很糟糕。  虽然就在三周前,辛迪·福雷斯特取消了他们的订婚,但他还是不断地试图告诉自己,这和他糟糕的心情一点关系都没有。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什么订婚,所以换句话说,一个人也不可能对一件根本就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追悔莫及。尽管辛迪从心里觉得她和克林曾经在想象中的爱情里度过了很美好的几天、几个月(是的,甚至没提到“年”),而且为有这么一个男友感到很自豪,但是自从来到布纳维斯塔医院实习,并遇到了那个迷人的精神科医生以后,她发现他们才是真正志趣相投的恋人。辛迪的实习生活也变得幸福洋溢起来,甚至结婚成家的愿望都近在咫尺,而那时克林看起来却更想与他点三八口径的警员配枪、伤痕累累的办公桌,以及囚禁窒相依为伴。辛迪觉得是和克林一刀两断的时候了,因为剖茧抽丝般地退出这场爱情游戏并不是一个好办法,有时甚至会让人更伤心欲绝。  克林已经三个星期没有见过辛迪了,甚至电话都没有打过一个,分手的痛苦就像他右肩上的肿胀一样难以忍受,手腕上的铜镯子也丝毫不起作用。这种别人做梦都不会想到的东西,也只有迈耶·迈耶这样迷信的人才会考虑使用,因为他甚至相信一堆可笑的“咒语”就可以给他带来力量。  镯子按理说应该在十天(迈耶说,保险点的话也许要两周)之内起作用的,而克林到现在已经戴了十一天了,除了铜圈下面皮肤上那道明显的绿色铜锈之外,似乎没什么变化,肿胀还是肆无忌惮地骚扰着他的身心。希望是永恒的。作为人类的一员,在他远古的记忆深处有一个长毛的猿人在火边磨着野兽牙齿做成的武器,咕哝着祈祷明天的狩猎能够成功。而作为人类的一员他也有不那么古老的回忆:辛迪曾光着身子躺在他的怀里。他幻想着辛迪打电话说这是她的错,她会甩掉那个精神科医生和他在一起。像克林这样大男子主义的人,觉得由辛迪来走出破镜重圆的第一步实在是再好不过了,毕竟是她先开始和结束了这段感情。而现在,手臂上的肿胀又开始让他痛不欲生了,更头疼的是,这个电梯服务员离“机灵”二字有十万八千里(克林没耐心了,他不喜欢模棱两可的话,就算他自己说的也不行),倒像是一个永远也记不住自己名字的笨蛋。克林不得不再次重复那个害他筋疲力尽的问题。  “你亲眼见过弗莱彻先生吗?”他问道。  “哦,当然了。”电梯服务生说。  “他长得什么样?”  “对了,你猜怎么着,他叫我马克斯。”  “好的马克斯,不过……”  “你好,马克斯’他说,‘最近怎么样,马克斯?’我说:‘你好,弗莱彻先生,今天天气不错啊!”“你能向我描述一下他的样子吗?”“他很帅,而且非常友好。”“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不是棕色就是蓝色。”“有多高?”“很高。”“比你还高?”“哦,对。”“那和我相比呢?”“哦,我想和你一样高。对,弗莱彻先生和你一样高。”“他头发是什么颜色的?”“白色。”“白色?你的意思是灰白的头发?”“白色,灰白色,都差不多。”“到底是什么颜色?马克斯,你还记得吗?”“嗯……就是差不多……要不你去问菲尔吧。他应该知道,他对记时间一类的东西很在行。”  菲尔就是那个门卫。他确实对记时间很在行。一个孤独的人,一个很喜欢警匪电影的老头,还是一个话匣子。克林不得不提醒菲尔:这是一宗真实的谋杀案,在楼上躺着一具女尸,是被谋杀的,警方希望能尽快将凶手捉拿归案,等等。  “哦,对。”菲尔说,“这个城市的状况变得越来越糟糕了,不是吗?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事情比现在好多了。我出生在城市的南边,那种地方,你要是穿鞋就会被别人说成是娘儿们。我们还一直跟黑帮打个不停,这你知道吗?我们站在屋顶上,然后往下面扔东西。什么鸡蛋啦,砖头啦,铁块啦,哦对了,还有一次扔下去一个烤面包机。哈哈,向上帝发誓,我们有一次把我妈的面包机扔了下去,嘭!正好砸在了一个意大利佬的头上。当然,在那儿砸伤一个意大利佬也不是什么好主意,他们会找麻烦。我想说的是,那都没有现在糟糕。就算那时候我们和意大利佬打得天翻地覆、损兵折将,那也是一种乐趣!哦,你懂我的意思吗?我是说,那时候真是太爽了!而现在呢?什么世道!当你走进电梯时,随时都可能会有那么几个瞌药的精神病用枪指着你的鼻子说:‘要是不乖乖拿出票子来,我就爆了你的脑袋!’这是哈斯金斯医生遇到的真事!你觉得我在开玩笑?那是凌晨三点,哈斯金斯医生正准备上电梯回家。因为马克斯这小子去厕所了,所以电梯成了自助的。当时电梯里只有一个陌生人,鬼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我猜可能是从屋顶跳进来的,就像一只山羊一样,他们这些人渣!他用枪指着哈斯金斯医生的鼻子,就是在这个位置,堵着他的鼻子,天哪,然后就说,掏出你所有的钱来,你包里的麻醉药也全给我掏出来!哈斯金斯医生心想,真是倒霉到家了,我因为该死的四十块钱和两瓶可卡因就把命给丢了,全拿去吧,只要让我离开就行。他给了那家伙要的一切,你猜怎么着?那个劫匪却把他揍了一顿。哈斯金斯医生被送到医院缝了七针!那个婊子养的劫匪用枪托使劲打他的头,打出个口子!这算什么事啊!这个城市已经没落了,尤其是附近的地区。我还记得在以前这些地方治安是多么好,尤其是当你在凌晨三四点甚至五六点回家时,嘿,谁管你几点回家,你也可以穿晚礼服或者貂皮大衣,谁又惦记你穿的是什么衣服啊!你穿金戴银也好,腰缠万贯也罢,绝对没人找你麻烦。你再看看现在,你试试要是不牵着一条德国猎犬,顺着这条街,你能走多远?那些瘾君子们用鼻子闻都能知道你来了。在这栋楼里发生了很多人室盗窃案,全是他们干的。他们从房顶上爬下来,你不知道吧?楼顶上的那把锁我们修过快一百次了,又有什么用?他们都是老手,你刚修好,嘭!他们就能给你弄开。他们还可以从防火梯上来,谁能拦住他们?你知不知道,有时候他们会把一户洗劫一空,如果他们能给你留下杯子里的假牙,都已经是老天开眼了。向上帝发誓,我不知道这个城市会变成什么样,太肮脏了。”  “弗莱彻先生怎么样?”克林问道。  “他怎么样?他是律师,一个很体面的人。他回家后发现了什么?他发现妻子死在了地板上,而且很有可能是被哪个瞌药的疯子杀死的。这就是生活吗?又有谁需要这样的生活呢?你甚至不能安全地在自己的卧室里休息,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人跳到你的身上!这算什么事啊!”  “那今晚弗莱彻先生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大约十点半。”菲尔说。  “你确定吗?”  “非常确定。你知道我为什么能记得?在12C住着一位霍罗维茨夫人。她连个闹钟都没有,因为自从两年前她丈夫去世以后她就不知道怎么设闹钟了。所以每天晚上她都会问我几点了,还问是不是能让白天的值班员在早上几点几点叫醒她。这里虽然不是旅店,但是一个老太太有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谁又好意思拒绝呢?她在圣诞节尤其慷慨大方,仔细想想,今年圣诞节好像也快到了啊。今晚她照旧打过电话来问时间:‘菲尔,现在几点了啊?’我就看了一下手表告诉她是十点半。就在这时,弗莱彻先生坐出租车回家了。霍罗维茨夫人又问我是不是可以让白班的服务生在早上七点半Ⅱq醒她,我说没问题,然后就去路边帮弗莱彻先生拿行李。这就是我为什么能记住确切的时间。”  “弗莱彻先生直接上楼了吗?”  “对,直接上的楼,”菲尔说,“怎么?他还能去哪儿?晚上十点半在邻近街区散步?这跟在地狱散步没什么区别。”  “好的,非常感谢。”克林说道。  “不客气,”菲尔说,“他们刚才在附近又拍了一部电影。”  此时在局里,警官们并没有在拍电影,而是围着杰拉尔德·弗莱彻站成了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他们微微动一下眉毛来表示正在听弗莱彻的回答。组成这个三角的分别是皮特·伯恩斯警督、迈耶探员以及卡雷拉探员。弗莱彻坐在椅子上,双手交叉在胸前,仍然是身穿大衣,头戴礼帽,手套围巾也没有摘下来,好像随时会被叫出门面对外面恶劣的天气一样整装待发。这次审讯是在一个没有窗户的小屋子里进行的,屋门的毛玻璃上还“委婉”地贴着“审讯室”三个大字。屋子大概是一九一九年被精心装修的,里面摆着一张长桌,两把直背靠椅和一面镶框的镜子。镜子挂在桌子对面的墙上。这是一面单向镜,从屋子这边你只能在镜子里看到自己,但是如果你到镜子的另一面,你就能看到屋子里的一切,.罪犯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你的眼睛,当然你自己也是隐蔽的。狡猾是全世界执法者的行为方式,狡猾也是全世界罪犯的活动准则。尤其在这个城市里,没有哪个罪犯第一眼看到单向镜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事实上经常出现的一幕就是,颇有幽默细胞的罪犯们走近镜子,拇指放在鼻子上,然后左右摆动其他四指,以作为对镜子背后偷听者的“尊敬”和回应。通过这种方式,维护法律的人和破坏法律的人建立起了相互认识和了解的第一步。就像欧里庇得斯所说,行罪必遭天谴——但开几个玩笑却没什么大不了的。  站成三角形的警官们觉得又可笑又惊讶,因为弗莱彻实在是太诚实了,或者更确切地说,说话太直来直去了。不善于委婉地表达妻子的死亡是一回事,但在州立监狱的小窗户里数一辈子星星则是另外一回事了。而现在的情况看起来,杰拉尔德·弗莱彻很想去数星星。  “她的肠子真恶心。”他说。迈耶的眉毛挑了起来,不解地看了看伯恩斯,伯恩斯则挑起眉毛盯着卡雷拉,卡雷拉也抬起头,但看见的只是单向镜中挑起眉毛的自己。  “弗莱彻先生,”伯恩斯说道,“我们明白你十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就像我们刚才对你说的……”  “就算你们不告诉我,我也知道。”弗莱彻说。  “我也知道你选择在不需要任何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回答问题……”  “我就是律师。”  “我的意思是说……”  “我明白你什么意思。对,没有律师在场我也会回答你们的所有问题。”  “我还是觉得应该再详细地给你说一遍,你妻子被谋杀了……”  “是啊,我亲爱的、了不起的老婆!”弗莱彻讽刺地说。  “这是一起恶劣的刑事案件……”  “这在恶劣的刑事案件里都算数一数二的了。”弗莱彻说道。  “不错。”伯恩斯回应道。他不是一个能言善辩的人,但是从来没有像现在面对弗莱彻时一样,舌头好像打了结。尖尖的头顶,头发从铁灰过渡到雪白(后脑还有一点秃),蓝色的眼睛,伯恩斯看上去就像明尼苏达维京人的后卫。他捋了捋舌头,清了清嗓子,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他的两个伙伴。而此时迈耶和卡雷拉正盯着他们的鞋带发呆。  “那好吧,”伯恩斯说,“既然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那你就继续说吧。反正我已经警告过你了。”  “你确实警告过我,而且不止一次。我不明白为什么,”弗莱彻问道,“因为我不认为有什么会对我自己不利。我妻子死了,确实是有个人结果了这个荡妇,但我向上帝发誓那个人不是我。”  “很好,听到你的誓言我很高兴,弗莱彻先生,但是你个人的誓言对于我们的疑问没有多大帮助。”卡雷拉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不知道这些鬼话到底是怎么从他的嘴里跑出来的。他意识到自己是在尽力争取话语优势,尽力不让对话的天平倒向弗莱彻一边。看着我,他在心里恳求道,看着我,听我说话,我可不是一个蠢货。我是一个有头脑有感觉的人,我能听懂你在说什么,你的讽刺挖苦,你的笑里藏刀,你的阴险狡诈!卡雷拉是一个有着运动员身材的高个子,长着一头棕色倔犟的头发。此时他一半身子在椅子上,另一半则倚着那张满目疮痍的桌子,棕色眼睛带着探究的神情向下看着,双手交叉在胸前,看起来在无意识地模仿弗莱彻。当他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晚了,但还是立刻收回了交叉的双臂,并直直地盯着弗莱彻,等待他的回答。而弗莱彻也不甘示弱,眼都不眨地盯着卡雷拉。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大西洋彼岸的乔治?西姆农。  ——《卫报》  吸引你,让你欲罢不能。  ——《芝加哥太阳报》  当代最佳警察办案示范小说,生动独,令人信服,悬疑的气氛和令人满意的解答。  ——《纽约时报》

编辑推荐

  绝无仅有的情节设定——凶手指导警察抓住自己?空前绝后的犯罪动机——《嫌疑犯X的献身》中的爱,詹宏志“谋杀专门店”入选作品,全球畅销百万册,侦探文学史上最好看的警察小说,《恶意》中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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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1条)

 
 

  •   最近才知道
    警察探案和侦探探案原来是两回事
    八十七分局探案
    不错
    想起马丁贝克
  •   没有扰人的纷繁线索,从命案开始,凶手就比较明确,情节的发展只是证明凶手动机、作案方法。虽然是传统的描写方式,但依然扣人心弦。的确称得上是警察类小说的鼻祖。
  •   非常好看的侦辑小说,只是外国的翻译过来,总是人物记不清楚,呵呵!
  •   一次囤了太多还没来的急看,活动时买的价格大概三折。看了推荐买的应该不错。
  •   书很好,是我正想要的,书表面很干净,我喜欢!
  •   同学很喜欢 热爱侦探的少年 很棒
  •   这个系列这本写的最有意思,别的一般了。
  •   这本书上并没有一张插图,作案现场都看不到,不确切。
  •   183 莎迪死时 (美)艾德·麦克班恩?
    184 黑色星期一 (美)凯西·莱克斯?
    185 布谷鸟的蛋是谁的 (日)东野圭吾?
    186 十日惊奇 (美)埃勒里·奎因?
    187 迷雾 (美)比尔·普洛奇尼?
    188 献给虚无的供物 (日)中井英夫?
    189 匣中失乐 (日)竹本健治?
    190 时间之贼 (美)东尼·席勒曼?
    191 G:侦探 (美)苏·格拉夫顿?
    192 龙牙 (美)埃勒里·奎因?
  •   不是超级爱看侦探小说的朋友可以不用考虑
  •   一开始看时,不知道心情差还是什么的,总觉得看得好枯燥,但看到后面时,发现越来越好看,结局毫无悬念,却是挺令人悲伤的。还算挺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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