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死了

出版时间:2010-11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页数:345  字数:172000  译者:唐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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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马修·斯卡德终于过上了舒适的生活,犯罪率在下降,股票在上升。但地狱的门忽然打开了。斯卡德忽然发现纽约街头仍然与过去一样阴暗危险,溅满了血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确定,没有人是安全的。在这个任意杀戮的世界里,没有人能够生还,包括马修自己。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青睐,而且跨越了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侦探小说界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的大师地位。此外,他曾三次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劳伦斯被称为“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其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系列:
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
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
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此外,布洛克还著有杀手约翰·保罗·凯勒系列。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纽约布法罗,现居纽约,已婚,育有二女。

章节摘录

  “天哪!”安迪·巴克利说着猛地把凯迪拉克刹住。我抬起头,眼前是 一只鹿,就站在车道正中间,离我们的车只有十码。在车灯下,它绝对是只 鹿,却丝毫不见那种惊恐和急着躲避的样子,而是傲然挺立,尊严十足。 “哦,”安迪说着,“挪一挪您的臀吧,鹿先生。” “朝它开过去,”米克说,“但慢一些。” “你不想要一冰箱鹿肉吗?”安迪松开刹车,车子缓缓向前,这只鹿不 动声色地让我们靠得很近,才忽地一跳,从路面直接跃人黑压压的田野之中 ,消失不见了。 我们先是向北走帕里萨德斯大道,然后转向西北上了十七号公路,再往 东北取道二○九号公路。碰到这只鹿时,我们的车子已开到一条没有名称的 小路上,往下再走几英里,左转上一条蜿蜒的碎石子路,便可直通米克·巴 卢的农庄。左转时刚过午夜十二点,结果快两点我们才到达。一路上没车, 我们本来可以全速前进,但安迪始终让车以低于限速几英里的速度行驶,遇 黄灯必停,到交叉路口一定减速,米克和我坐后座,安迪握着方向盘,一路 行来谁也没说话。 “你来过这里。”米克开口道,两层高的农庄已出现在眼前。 “两次。” “一次是马斯佩斯那件事之后。”米克想起来了,“安迪,那晚也是你 开车。” “我记得,米克。” “那次还有汤姆·希尼,我当时真担心他会没命,那小子伤得很重,但 吭也不吭一声,这家伙是北部来的,那里出身的人嘴巴闭得比谁都紧。” 他说的北部是北爱尔兰。 “除此之外还来过一次?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几年前吧,我们花了一个晚上,你忽然兴起,非要开车带我来看这里 的动物,我们到达时已经天亮了。后来你把我送回家,还有一打鸡蛋。 “我想起来了,我敢打赌你这辈子都没吃过那么好的鸡蛋。” “是很好。” “蛋黄很大,而且色泽漂亮得就跟西班牙橙子一样。自己养鸡,生产鸡 蛋,真是了不起的经济产业。如果我没算错的话,这些蛋平均要花我二十美 元的成本。” “二十美元一打?” “应该是二十美元一枚。但每次她本人亲自动手炒一盘这样的蛋给我吃 时,我发誓钱花得很值,而且物超所值。” “她本人”是指奥加拉太太,她和她丈夫是这个农庄的法定拥有人;同 样,我们现在乘的凯迪拉克也登记在另外一个人名下;还有米克开在第十六 大街和五十五大街拐角处的葛洛根酒吧,从执照到所有文件上的名字也都是 别人。米克在纽约这一带有不少产业和生意,但你绝不可能在任何官方文件 上找到他的名字。他跟我说过,真正属于他的,大概就是这一身衣服吧,但 他同样无法证明他真的在法律上拥有这些衣服。米克说,你不拥有,他们想 拿走就不那么容易了。 安迪把车停在农庄旁,下车点了一根烟,在我和米克踏上后门的台阶时 ,他仍在后面慢慢走着,抽完他的烟。厨房的灯亮着,奥加拉先生安坐在大 橡木圆桌旁等我们,出发前,米克已经先给他们打了电话,告知我们会来。 “你让我别等,”奥加拉说,“但我得确定一下你们是不是还需要什么东西 ,还有我刚煮好一壶咖啡。” “你真是太好了。” “这里一切都好。上星期的雨水没造成任何损害,今年的苹果应该会很 好,桃子可能还更好。” “也就是说这个夏天的高温没有造成影响。” “完全没有。”奥加拉说,“这真要感谢上帝。她先睡了,没其他事的 话我也去睡了,需要什么请随时叫我,别客气。” “我们什么也不需要,”米克说,“待会儿我们会去后院外面走走,希 望不会吵到你们。” “不会的,我们夫妻两人都睡得很熟。”奥加拉说,“你们把死人吵醒 ,都吵不醒我们。” 奥加拉带着他的咖啡杯上楼了。米克把咖啡装入热水瓶,盖紧,又从柜 子里找出一瓶詹姆森牌威士忌,将他随身携带、过一会儿就拿出来饮一口的 银质扁酒瓶灌满,再装回他裤子后面的口袋里,然后又从冰箱拿出两组六瓶 装的欧基非特陈酒交给安迪,自己提着热水瓶和一只咖啡杯,先出了门。我 们上了凯迪拉克,沿着车道一路往后走,经过围了篱笆的养鸡场,经过猪合 ,再经过谷仓,深入到老果园中。安迪停好车子,米克让我们等他一下,他 走进一间像《里尔·阿伯纳》。中乡村别墅般的屋子,实际上这当然只是间 工具储藏室。他回来时带了一把大铲子。 他选好一个地点,开始挖。他把铲子深深地插入土中,再踩上去让铲子 整个没入。上个星期的大雨显然没有造成什么损害,米克弯下腰,用力一提 ,便挖起一整铲子土来。 我拧开热水瓶盖子,给自己倒了点咖啡,安迪又点了根烟,拉开一罐老 陈酒,米克则继续挖。我们三人轮番上阵,先是米克,然后是安迪,接着是 我,在这个种了苹果和桃子的果园一角挖出个长方形的深坑来。果园里还长 了几株樱桃,但米克告诉我,这是一种酸樱桃,只适合摘来做馅饼,与其费 工夫去摘,倒不如慷慨些留给鸟儿吃,反正不管你怎么防止,绝大部分的果 实总会被鸟吃掉。 我穿了件薄的防风外套,安迪是皮夹克,我们挖的时候都脱了下来,米 克只穿了一件运动衣,他好像永远不冷,也永远不热。 轮到安迪挖第二次时,米克灌了一大口欧基非特陈酒,再补一小口威士 忌,他叹了口气,“我应该常来这里才对,”他说,“光靠月光,看不出这 里真正的美,但你还是能触得到那种和平之感,不是吗?” “没错。” 他迎风深吸一口气:“你也闻得到猪和鸡的味道,靠近时你受不了,但 隔着这样一段距离就不那么糟了,对不对?” “闻起来是还行。” “用这个来替代汽车废气、二手烟以及城市所发出的一切恶臭。但我想 ,真让我每天在这儿闻这种味道可能也会受不了,或者应该说,如果你每天 闻,你反而会很快没了感觉。” “一般来说是这样,要不然,那些在造纸厂附近的人怎么活?” “天哪,那真的是全世界最可怕的味道,造纸厂!” “是很可怕,不过听说皮革厂更糟糕。” “一定只是生产过程才会这样,”他说,“因为制成终端产品之后并不 会,皮制品的味道多好闻啊,纸张则根本没有味道。说起这个,人世间再没 有比把熏肉放在铁盘里煎的味道更好闻的了,难道说它不是取自骚味扑鼻的 猪舍吗?这让我又想起一件事来。” “什么事?” “去年圣诞节我送你的礼物,我的猪合自产自制的火腿。” “非常慷慨的圣诞贺礼。” “而且还有什么礼物比这更适合送给一个犹太素食者呢?”他沉浸在回 忆中,摇了摇头,“她真是个高雅有教养的女人,当时她还这么满心诚挚地 感谢我,几小时后我才恍然大悟,我他妈的送了个多么不恰当的东西给她。 她弄这个火腿给你吃了吗?” 她会的,如果我开口的话,但干吗要让伊莱恩弄她自己不吃的东西呢? 我在外面吃的肉够多了。说起来,不管在家还是在外面,火腿这东西好像一 直和我有过节,我之所以认识米克,是因为我受委托寻找一个失踪的女孩, 后来证实她是被她的情人杀了,这个年轻人是米克的手下,他把她的尸体扔 去喂猪。米克知道此事后勃然大怒,断然执行了他的因果报应和正义,让这 些猪有机会再一次开荤。米克送我们的火腿当然取自不同的猪,喂的是纯谷 物和馊水,但我还是开开心心把火腿转赠给吉姆·费伯,他不知道这段不愉 快的经过,也就不会影响他品尝时的胃口。 “我转送给了我一个朋友当圣诞大餐,”我说,“他说那是他这辈子吃 过的最棒的火腿。” “甜美又爽口是吗?” “没错,他是这么说的。” 安迪·巴克莱把铲子一扔,爬出土坑,豪饮一口,几乎直接干掉一整罐 欧基非特陈酒。“老天,”他说,“真是累死人的苦活儿。” “二十美元的鸡蛋加一千美元的火腿,”米克说,“对以农为业的人来 说,这可真是一大笔钱,这么说来务农怎么还会穷呢?” 我抄起铲子,开始挖。 P1-6

媒体关注与评论

  此书系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无照侦探马修·斯卡德从一九七六年登场至今已逾三十个年头,读者始终一路追随他从年轻气盛直到老而弥坚,从酗酒到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调踽踽独行于兼具犯罪诡谲与人文艺术氛围的纽约。“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说。”马修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贯穿到本世纪初,在与现实同步的小说时间里,说着精彩动人的故事。  ——《诚品好读》

编辑推荐

  伦斯·布洛克(1938-)当今欧美硬汉派侦探小说第一人,侯孝贤、张大春、朱天文、朱天心最推崇的侦探文学大师王家卫作品《蓝莓之夜》编剧,梁朝伟最想演绎其作品中的角色,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原乡的欧洲。  爱伦·坡奖终身大师奖  英国推理作家协会钻石匕首奖  匹获爱伦·坡奖  两获马耳他之鹰奖  菲力普·马洛奖  尼禄·沃尔夫奖  四获夏姆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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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8条)

 
 

  •   劳伦斯布洛克侦探系列里最好的作品之一,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劳伦斯布罗克在故事之外,带给人很多哲学思考,是其他侦探小说所不及的。
  •   当初买的时候只是冲着书名去的,当时马修系列还没成套出,还是硬皮本,后来因为知道这是马修系列的后期作品故一直未看而是从第一部《父之罪》开始看。马修系列一直很喜欢,有时并不是喜欢他的侦探故事(和传统福尔摩斯风格完全不同),而是喜欢这个侦探本身和作者安排给他的对话。
  •   今天在想起来发表评论,当时买的书太多了。现在还米有看完,书很好!没有问题,很喜欢马修系列希望以后还有书评的书卖。希望今年能集齐全套马修
  •   劳伦斯布洛克的书一直都是不错的。
  •   就是喜欢劳伦斯布洛克,超喜欢!每本都经典。价格不错,送货速度不错,赞
  •   没有惊险刺激的文字,却让你一看就欲罢不能,建议看全此系列,其实里面很多内容都是连贯的。
  •   硬汉硬汉
  •   很喜欢 那句 你不拥有他们就拿不走
  •   很喜欢里面的故事情节和作者的人生态度。
  •   还没看完,第一次接触这种类型的侦探小说,挺期待的,还没看到精彩部分。
  •   现在没时间看看这书了啊。
  •     马修斯卡德终于走上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他成功地戒了酒,拿到了侦探执照,和那些无趣的正常人一样,他办了一件把正常生活推向巅峰的事:他结了婚。于是黑暗的侦探生活结束了,他去工作,去酒吧(不喝酒),到了晚上他不会从一条街道走到另一条街道,或者在戒酒互助会里靠装酷来打发时光,他要回到家去和太太一起看英国病人并且在沙发上睡着。
      
      马太太是个前应召女郎,也是个热爱艺术的女文青,不但温柔体贴,而且观念大方,就算老马在外鬼混半夜回家,保不准睡眼惺忪的马太都会说,饿不饿,我煮碗面给你吃。你能想象,对老马这种靠装酷混日子的卢瑟侦探来说,没有比伊莱恩这样的原罪圣女更完美的了。
      
      安逸的生活容易让人变得无趣,老马不再是那个忧郁的酒鬼,不再关心纽约人的八百万种死法,思考的终极命题也无非是怎样解决和情人滚床单后的空虚。和原罪圣女在一起的好处,就是尽管结了婚,但你仍然不需要改变什么。
      
      根据好莱坞或者香港电影得到的俗套经验,每个退出江湖硬汉的身边人出事的几率都要高一些。因为作者们为了安排硬汉复出,会编造各种倒霉事迹,老婆被奸,基友被杀,女儿被绑,如此种种。所以吉姆君被干掉后,老马满脑子排比句的情绪一点儿也触动不了我,我只想到了作者的俗套。
      
      那个酷酷的以不讨好的姿态示人的硬汉侦探,其实就是在以不讨好的姿态来讨好你。怪不得梁朝伟那么喜欢这套书,因为他正是马修式的人物,倒不是说他本人(他本人是咋回事谁又知道个屁),而是他赖以成功的那个艺人形象。
      
      这是成长的代价的典型事件,你以为坐在酒吧里的那个忧郁秃头男是个西部片汉子,却不料他跟你一样就是个无所事事的挫老汉,难免的会又一次娘炮兮兮的落入失望。
  •     《每个人都死了》(美国布洛克著·新星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
      跟书名说的一样,每个人都死了。只有马修·斯卡德和他的黑社会朋友米克活下来了,通过一场血腥的杀戮,他们才能活下来。《每个人都死了》已经不太像侦探小说,更像一个关于黑帮的火拼故事。也许依然写实,但跟想象的侦探小说完全不同了。这是一种变化,对于作家来说,必不可少。对于期待的读者,未必如此。我自己更喜欢布洛克的《八百万种死法》。在《每个人都死了》里,马修·斯卡德居然不再喝酒,要知道“喝一点波本可以缓解所有的事情”。一个喝酒的马修·斯卡德才显得正常,一个端着枪杀人的已经不是马修·斯卡德。曾经做过警察的马修·斯卡德,在大开杀戒的时候,他已经死去。还是书名起的好,每个人都死了,包括马修·斯卡德。
  •     马修斯卡德的史诗演到第十四集就快落幕了,此后还有两部《死亡的渴望》(Hope to Die)、《繁华将尽》(All the Flowers Are Dying)和一部不算百分百斯卡德专属的短篇集《蝙蝠侠的助手》以及最新出炉但老卜自己口中说来是像《酒店关门之后》那样追忆往昔的一部(A Drop of the Hard Stuff ),真的是一场漫漫长长的再会预告篇。
      
      可是大概没有人料到这一部真的是书如其名一样尸积如山,更叹为观止的是作者心狠手辣到差不多除了米基.巴鲁和阿杰这两个之外(想来这两者在作者生命中一定是有其原型的)其他的朋友情人每一个都不得善终。
      
      感觉上真的像小时候那个让每个男生都为之疯魔的卡通片《变形金刚》传说中却从来没有真正在屏幕上亮过像,只在那个时代的专属玩物黏贴纸上出现过峥嵘的血肉横飞你死我活大火拼结局,有没有?
      以至于让本性善良又被过滤了一切渣滓不和谐的童年电视电影熏陶的孩子们这个疑念一直伴随了整个青春期——真的汽车人和霸天虎会死不说,还你死我死大家死无“机”不死一番不成?真的有这样的剧本演绎还不分级上演不成?真的是好想好想看,却不知道真的让自己看到是不是会后悔唏嘘做噩梦兼直接引发青春期第一次哀愁?
      
      幸好,当年那样的担忧两难选择没有真的让自己有机会抉择。
      
      可是,老卜就真的像刘老师续红楼那样一个意动就杀人如麻了。
      
      真的让人如何消受?
      
      对我而言,读一大车推理小说过程中最大的发现和读完一大车推理小说的过程后最终的发现都是和都只是艾勒里.奎因与劳伦斯.卜洛克,就像金庸之于武侠,艾西莫夫、奥森.斯科特.卡德和倪匡之于科幻,杰卡.罗琳和黄易之于奇幻玄幻,少了这几个名字,推理小说仍是推理小说,武侠小说仍是武侠小说,科幻奇幻玄幻仍是科幻奇幻玄幻,不会少了什么,可多了这些名字,这些文类的小说似乎便不仅仅是这些文类本身那么简单。当然,你完全可以对属于我自己个人的感觉嗤之以鼻,不重要,虽然我有一点点不开心。
      
      重要的是,习惯的作用,你习惯谭纳不睡觉习惯罗登拔闯空门习惯马修去匿名戒酒协会倾诉或聆听习惯米勒开枪之前的融入对象生活环境,你怎么可能坦然面对伊凡一睡十几年,罗登拔离开旧书店去暴风雪山庄,更怎么可能让斯卡德的那些个狐朋狗友从他的或者你的生命里面淡出,还是用这样决绝的方式,一个珍的儸患癌症在当时就已经够了,给伊莲让让位也是理所当然之事啊,后来以为作者就会这样和读者相安无事的诉说下去,真真是料不到他就想这样把支撑斯卡德的整个周边关系网摧毁掉,要结束一个系列大可以有不那么断然的方式啊。
      
      可是没有这些死掉,你就不会读到该书“如果能够的话。。。。如果能够的话。。。。”编排起来的那精彩至及的第8章,之后在警察局里如坐针毡顾左右而言他的第九章,和米基巴鲁对话的最后几章,没有这些你死我死大家玩完,怎么可能有这些经典出得来?
      没有错,整个第8第9章,整个推理小说系统里面,算上雷蒙.钱德勒和达许.汉密特好了,又有谁有那样恰如其分又妙到毫巅的内心刻画?
      
      所以你晓得,人家卜洛克即使要散宴席,他可以选择掀桌子踹椅子翻了整个台梁瓦柱,人家有那个资本,让你一边唏嘘一边骂娘一边看下去,击节痴迷。
      你晓得,人家那叫写作技巧,人家那叫叙事手法,人家那些张弛有度,进退得宜,人家的,就是比较好,这是真的,你不承认没用。
      
      而且,我们知道,卜洛克大约在那个关口,也遇到了需要打破惯常生活状态的事或人,但即使那样,他的马修即使找不到辅导员(天呢我也和巴鲁一样总不记得他的名字)也不必再焦灼反而可以充当米基巴鲁的告解人,他让史卡德看着丽莎.郝氏蒙被爆头,终于可以向伊莲承认自己有的时候需要的逃离
      ————马修、卜洛克还有我们自己,总有一些稻草要抱,不是因为那是救命的,没有那么重要,只是一种习惯一种状态,一种小说与生命两造都需要偶尔踏上表述的支线情节(不那样就太厚太重太急切),但这些稻草,总有一天,一根一根相继或者像马修那么衰的一下子统统要被拿掉,那个时候,会是怎样?
      
      我还没有马修那么惨,所以我不知道,马修呢?我还没有看到下一本,所以也不知道。
      
      
      (题外话,大陆版和台版都是唐诺翻译的版本,只不过新星的版本在很多地方将译者的翻译作了自以为是的改动,比如在这十分重要的一章将“如果能够的话”改成了“如果可能的话”,要知道前者的“能够”在语意上强调人的主观性,后者的可能则更多出在客观上,比方我们说“我能够”这样那样办到一件事,却很少说我可能这样那样办到一件事,两者在语意上有不小的差异,在这一章里,卜洛克赋予斯卡德的是一种追悔,而非为几率唏嘘,因此这里用上“能够”要比“可能”更见译者之功,可新星方的编辑团队却未作考量,殊为可惜。这样的改动不在少数,不知道台湾的译者面对大陆的编辑团队是不是要汗颜一番自己的文辞水准呢?)
  •     从《八百万种死法》、《行过死荫之地》到《一长串的死者》,再到《每个人都死了》,劳伦斯·布洛克的书名总是带着一种不是很吸引人的抽象的死亡气息,淡淡地萦绕鼻尖,却让人乍眼一看,有点摸不着头脑。
      
      没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回忆和对话,极大地冲淡了小说的推理色彩,相信本格派的粉丝应该会有点受不了,然而正是如此特色,让我们跟着马修的步伐,拐过一转角,就走进了上世纪末的纽约。
      
      everybody dies,《每个人都死了》的英文原名。一翻内页,发现竟是唐诺的手笔。
      然而从时态的角度来说,说不定翻成“每个人都会死”会更加适合些。
      如此宿命论的命题,加上文中时不时闪现的颇有宗教哲学深意的讨论,我敢说这本书绝对带有虔诚的宗教原罪感。
      从开篇到结尾,惊疑、恐惧、后悔、悲伤、复仇、忏悔、背叛、愤怒、贪婪,各种情绪和罪恶交汇其中,随着一个个人物的死去,劳伦斯用死亡的频率来换算时间,如此高密度的死亡堆叠,仿佛是将丹尼男孩的死亡名单按了快进键,那些我们熟识的人、或是仅仅的点头之交,头一仰,纷纷倒在了彼岸。
      没错,每个人都死了。everybody died.
      然而,每个人都会死。everybody dies.
      换一个时态,事件的记录成为了真理的陈述。
      命定,决然,除了死亡,没有什么是无可逃脱的。
      然则,在这之后,我们能如何面对残缺的人生?
      死者,就像烟蒂在绒布上烫去的一个黑洞。手指轻轻抚去,那空洞的突兀触感总是令人微微心悸。如何在对逝者的哀悼之后逐渐地归位人生,如何从旧日回忆的沉溺中清醒过来,如何寻得生活的平衡,艰难困苦,或许还是像戒酒一样,“一天戒一次,其他顺其自然,交给上帝,活着好好过日子”。
      没什么好计划的,好好享受每一天。
      过一天算一天。
      就像戒酒一样。
      
      
      与此同时,对人性、凶杀和罪恶的嘲讽以及反思成为了劳伦斯的另一个出口。
      这方面的思考,在《屠宰场之舞》里有着长长的一段描写,颇有些深刻意味。
      “……当我看到这本书上的记载,几世纪前的男男女女也是为了几个钱或为了情爱自相残杀时,我可以告诉自己,其实我们并没有变得更糟,我们和以前一样好。
      然而在其他的深夜里,这个发现带来的不是放心,而是绝望。我们从古至今都一个样。没有变得更好,也不会变得更好。历史上因我们的罪而牺牲的人,简直是死得轻如鸿毛,我们回报以更多的罪恶,我们的罪恶之源永不枯竭。”
      相同关于人性的论断,在阿加莎的书里也可以看到,《人性记录》,波洛脑袋的小灰细胞从一开始就告诉他,谁有着犯罪的人格和影子。
      但是,没有比马修更加沉痛更为深刻的论调了。
      
      
      行走,是马修·斯卡德系列里的一个永恒的主题。
      这也是唐诺和天文念兹在兹的一个论题。
      行走在纽约,阴雨天,四月,九月,月圆之夜,各个街区,爱尔兰酒吧,中式餐馆和意大利餐厅,还有名字非常动听的“巴黎绿”。巨细无靡,细致而缠绕,延展出一个鲜活的世界。怪不得天文会做出如此粉丝的举动,对着纽约地图一条街一条巷道地沿着马修的路线游走。
      这或许是最低调而又有力的向作品致敬的方式了吧。
      同时,正是马修的行走,这种颇为闲散、直觉又无目的的体验生活和寻找答案的方式,凸显了小说的文艺和严肃性。正如我在amazon.com上看到的一篇评论所说的“serious business”。
      但小说的许多场面描写相当具有画面感,极其适合用电影的形式来表现,而最神奇的一点,就是在该系列的所有单本里面,均没有出现任何一句关于马修的外貌刻画,却从各种打趣、幽默、讽刺的对话和语气中,一个一脚踏出昏暗的酒吧后微微抬头看向天空的略带不羁的沉默大叔形象呼之欲出。
      说到大叔,其实一直对马修的年龄有所疑问,从他离开长岛的家的时候,就应该已经近四十岁,然后再旅馆里独居了有二十年左右……
      
      独居了二十多年的中年男人,漫游于纽约的大小街道,像条追着骨头不放的狗一样探寻事件真相,并小心翼翼地参加聚会坚持戒酒。
      这像什么呢。
      或许每个人都一样,活得有限而谨慎,却展开双臂,一边体验着刮过两耳的风,一边保持平衡。
      像什么呢?
      
  •     从情节方面看,开头挺吸引,然后是游离、支离破碎的片段,看似没什么线索,在一头雾水漫天黑雾中挨打摸索,最后案情急转直上,而结束的地点。。。。够冷够酷,很黑色的结局。
      
      情节之外,还了解点纽约的社会现象,如果那是真实的话,比如那个戒酒协会,那个戒酒辅导员的很有意思,大好人啊!哪那么巧呀竟然穿了同样的衣服?情节不宜泄露,自己读去,哈哈~
  •     睡不着,看小说,热血沸腾,沸腾到胃都抗议。
      爬起来,给自己泡杯生姜红茶,码字。
      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现在就把我的感觉写下来。
      这是目前为之我看过的斯卡德系列中最好的一本。
      我最喜欢的一本。《每个人都死了》。
      埃莱娜是个好女人,非常非常好的女人。
      
      (斯卡德是个私家侦探,以前是警察。埃莱娜是他第二个老婆,以前是应召女郎,现在已经退出江湖很多年。前提是有两个人在接上持枪恐吓斯卡德,叫他不要插手一件案子,他已经想退出所以当场说好不会再插手,但是他们还是要对他动手,其中一个狠狠的打了他一拳,打在肚子上,于是斯卡德反击,打伤一个,另一个吓跑了,以下是他回家洗澡和老婆做运动之后她老婆埃莱娜说的话)
       事后她说:“也许是生活的压力使然,也许是想到你摆平那两个混蛋的事让我欲火上身,但这真棒,不是吗?而且一点也没有伤到你疼痛的肚皮或其他什么地方,因为你根本一处肌肉都不必动,呃,好吧,也许只有一处肌肉吧。
       我真是太爱你了,你这头老熊。一想到居然有人要伤害你,我就快疯了,我真想把那些家伙给统统打倒杀了,但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这意味着我只能遵从传统女性的角色,负责供应后勤并担当劳军救援工作,尤其是劳军。
       而现在你唯一得做的就是睡觉,你这头可怜的老熊,你的疯女人绝不会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你有你专属的劳军女郎--你应该很喜欢这个说法吧?--现在你安心的让自己放松,哦,好好睡,亲爱的,做个好梦,我爱你。”
      
      新星出版社的这套午夜文库我最先看的就是斯卡德系列中的一本。
      那时候没看出什么好来,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说好,以为又是炒作。
      但是一本本的看下来,越来越喜欢,喜欢这种文字的感觉。
      不知不觉的和他们同呼吸共命运。
      我始终坚信,好的小说可以昭示人生,总有可以醍醐灌顶的东西。
      什么是爱?
      爱就是好好守护身边的人,在这个意外频繁的世界。
      好好的过每一分每一秒,不要犹豫表达。
      不要好高骛远,爱是实际可以触摸的点点滴滴。
      今天晚上我和猪头散步了很久,在春天浓浓的夜色中。
      一个很美妙很浪漫的晚上。
      差一点被一只杯子毁掉。
      我真是愚蠢,不是吗?
      爱到浓时,就是不知不觉中做了很多,但是从不提起。
      相处的太久,面对面只会横眉冷目,却忘了还可以微笑,可以拥抱。
      有的时候,我真的是蠢呢。
  •     “劳伦斯•布洛克是侦探小说界的大师;马修•斯卡德系列是本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
      
       ------乔纳森•凯勒曼
      
      “侦探小说中的硬汉……这不是轻松的闲逛,但却是一次了不起的旅行。”
      
       ------《纽约时报书评》
      
      “我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候孝贤
      
      “好书!” ------斯蒂芬•金
      
      “雷蒙•钱德勒和达希尔•哈米特仍然对悬疑小说流派有着深远的影响。如果说有某个侦探小说作家能够与他们相媲美,那就是劳伦斯•布洛克。”
      
      ------《旧金山纪事报》
      
      
  •     不管你是否相信占星术,塔罗牌,星相学。你必须承认,我们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有一颗星座在守护着,可我们每每抬头仰望,只会把灵魂迷失在璀璨的宇宙之中,却依然不知道哪一颗属于自己。
      于是我想到了另一个找到属于自己星星的方式——把它夹在手指之间。
      烟在手间和纸在手间,我常常分不清这两者带来的错觉。
      
      结构主义大师列维斯特劳斯在《神话学》中指出,烟草这个词的原始意义是“比熟的多”,象征着暴力与混乱,表示人类与超自然力量的交流。
      这个类似于宗教崇拜的用词恰恰说明了一个真理: 很多时候,生活需要我们低下头,让灵魂缓缓飞出自己的身体,留下躯壳,漂浮出去。然后,它就那么静静的漂在城市上空,俯察着身体的每一个举动,直到一阵令人惊异的悲哀缓缓袭来。
      
      似乎只有马修和一只烟能让我们做到这一点。
      我懂得为什么梁朝伟爱他,侯孝贤爱他,而王家卫只能把《蓝莓之夜》的剧本递给他的创造者。
      你也会懂得,只要当你真正爱上了那个藏于字里行间的孤独的影子。
      他们说他是“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他对人生无常的感叹,他的幽默与伤感,那是集合了诗性与神性的终极智慧——但那还不够。
      因为这几位大师都知道烟与伤口的关系——抽烟像一剂止疼药,止住了所有的疼痛和迷惘的蔓延,可笑的是当你清醒后,却发现伤口只是自我惩罚的幻觉。
      
      在《每个人都死了》中,我们眼睁睁看着马修这只烟越烧越短。
      不只有成百上千个人把马修比作古龙笔下的李寻欢。他们一样的嗜酒,他们的一样的意气用事,他们也一样的孤独,并且不管天高地厚。
      只是过去的每一次,马修都只听不说,但这一回,他拔出了剑。
      因为他最好的朋友和情人就死在眼前,纽约有八百万人,就会有八百万种死法,但最令人悲伤的死法是,他们是因你而死的。
      法律往往难以判断善恶曲直,就如同道德判断不了吸烟的是非对错。
      所以我们总是会一只接一只的抽下去,如同马修一如既往的走在善恶园的午夜。
      
      他的命运一直在燃烧,并且,越到终点,越是呛得人悲伤的睁不开眼。
      一开始他只是让你难以下咽,到最后你才发现,只有他让你不可自拔。
      我一再想走进他的生活,却只能一再隔窗遥望,不知所终。他只在彼岸沉默,偶尔微笑着,两只蓝眼睛中仿佛汹涌着一片海。
      据说那种神情优雅,心灵坚硬的男人,常常能带来爱情。
      或者说,你以为这是爱情,就像你以为周慕云和苏丽珍的是爱情,黎耀辉和何宝荣的是爱情。
      但马修的坚硬也是温暖的,就像一只在手里捏了太久的烟,哪怕依然辛辣,却早已沾上了人的体温。
      也许归根到底,我们对他的爱最终只剩下一堆烟灰。生活像一阵风,它冷漠的吹过世界任何一个角落,也轻易的吹走我们的爱与希望,去献给虚无与悲伤。
      日已西兮,繁花将尽。
      每个人都死了,谁又能例外?
      
      每想到此,我都不由得会点燃一支烟。
      我只在读马修时抽烟,这是一种极为私人的方式,只能把它留给自己或在某个瞬间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
      每当手捧一本关于马修的书,陪他行走在沧桑岁月的峡间——我来似水,我去如风,我仿佛都透过指尖那颗星星弥漫出的烟雾,看到了他生命中唯一的一次失声痛哭。
      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喝一滴酒。他的一生都活在张扬之外,却又全然没有冷漠的感觉。
      可他依然是烟一样的男人,倔强的梗在我们唇间。
      他只是安静的等待着,等待着你去深吸一口他的命运。
      那是只属于男人的一口气,有点苦涩,有点苍凉,又有点灵魂出窍的错觉。
      
  •     他在大都会聚敛每日的垃圾,任何被这 个大城市扔掉、丢失、被它鄙弃、被它踩在脚下碾碎的东西,他都分门别类地搜集起来。他仔细地审查纵欲的编年史,挥霍的日积月累,他把东西分类挑拣出来,加以精明的取舍;他聚敛着,像个守财奴 看护他的财宝。
      
      ——本雅明
      
      这本《每个人都死了》,我是在日本京都旅游途中念完的。
      
      我所住的商业小旅馆在四条河原町,每天早晨走五分钟的路到鸭川四条大桥头的Doutor吃热狗面包加一杯一百八十的便宜咖啡当早餐,这家地点最好的新开咖啡馆是此行最大的惊喜,从敞亮的落地窗可直视正月积雪的洁净比叡山。
      
      通常,早餐时间会拉得颇长。我总在咖啡喝完后仍留在原地读卜洛克,一直到道德感提醒你该走人了,才绕过四条大桥,加入彼岸晨起钓鱼(一种三五吋大的扁形煮汤小鱼)和避冬上内陆的海鸥,坐在江畔继续读——在京都,我有个优势,我是外来者,无所事事,不必加入这个城市的正常律动,不必挤行色匆匆的上班人潮,你可以置身局外,看这城市如同看一部进行中的小说,你甚至还可以偷偷认为,你就像马修.史卡德。
      
      大哥大这种理应满讨厌的东西,像书中米基.巴鲁所说的「不是男子汉用的电话」,却意外为这城市带来另一种风情。行走中的京都善男信女几乎人手一只,且不吝边走边讲(奇怪哪有那么多话好讲),因此,原本在国民总雇佣体制下习惯板一张脸的日本人,剎那间表情灿亮丰富起来了,大哥大像揭开一层面纱,或应该说直接把公众领域的街头化为私密的个人起居室,把原来只在独处空间的心事给散布在公众面前。
      
      《每个人都死了》,卜洛克的这个书名的确没有骗人,杀人如麻血流成河,因此,在京都这个治安良好的古都行行读读,的确有种奇怪的时空倒错之感,这里的人,在正常的死亡来临之前(而且来得极晚,因为吃纳豆吃鱼的日本人一直是进步国家中命最长的,尤其是女性),他们基本上只受一种死亡的威胁——太雅了,雅不可耐,雅死了。
      
      我记得有一回四月樱花祭来京都,在京都重要赏樱点哲学之道途中,我们偶尔看到一方警告牌,从句子中间杂的汉字依稀可看出是,告诫单身女性在此行走得小心。同行有人讶异的问,要小心什么?得到的回答是,怕碰到哲学家,啰哩啰嗦,讲个不停。
      
      而这回再到京都,旅程中最接近犯罪者,除了每天半夜准时出现在四条和河原町交口扰人清梦的无聊暴走族之外,便只有我自己——我在四条大桥上不小心捡到一只簇新的男表,是黑白二色的法国牌子B. Agnes,这个牌子总让我想到米兰.昆德拉《不朽》中那名美丽的女子阿涅丝,由一个游泳池里的手势生长而成的,因此,我带着八年抗战和讨回台籍慰安妇的报复决心,没就近交到桥边的交番所去,转赠给同行一直想当男生的我女儿。
      
      还好马修.史卡德不生活在京都,要不然大概只能成为在街头帮卡拉OK或色情酒店举招揽顾客广告看板的老流浪汉,赚两个小钱买杯清酒喝。
      
      一个没有乡村的岛屿
      
      如果没太大的意外(比方说一九九五闰八月中共忽然大举犯台或台湾经济现况忽然一夕间崩坏),台湾会不回头一路走进一个城市犬牙交壤的岛屿,每一分每一秒,城市像变形虫一般,不断将它的伪足往外伸出,这不容易在日常生活中察觉,但偶尔搭乘火车却是个极有效的观察工具,比方说,我个人大约每隔个两三年会搭一次自强号回我的老家宜兰,因此,脑中存留车窗外的风景记忆,总是几年前的样子等待更新,而更新的方式永远是同一个模式:穷山恶水或精致的稻田又往后退缩,新的水泥屋子疏落长了出来,而记忆中原来的城镇边缘出现了卖东西的店家,并将原来住家间的空地隙缝填实起来,更常见的是,灰扑扑的新路和新桥探针般插入了绿野,像不回头的斥候部队。
      
      台湾的小说家能写什么?
      
      去年大陆小说家访问台湾期间,我受邀参加联合文学举办的海峡两岸小说家小型对谈(直到现在我还搞不懂为什么自己会在受邀名单之中),讨论大纲的第二单元是小说的题材问题,这当然是大陆小说家最带劲而台湾小说家最瞠目结舌的一刻,尤其当莫言开始轻轻松松讲起他山东高密老家满山遍野都是的乡野鬼狐故事时,我瞥一眼一旁呆坐两眼发亮的张大春,想起多年前贾西亚.马奎兹《百年孤寂》横扫台湾小说圈、人人都拚了命找寻荒谬题目好仿马奎兹也来篇魔幻写实小说时、敏锐的张大春领先侪辈第一个找到兰屿、写下他〈最后的先知〉那般光景,我心中浮现的一句话是:可真苦了你了,孩子。
      
      乡野虽好,但看来绝非台湾小说家的可能久居之地。
      
      从抗拒开始
      
      然而,总的来说,台湾现阶段的小说书写仍徘徊在所谓的「前城市期」。我们眼睁睁看着或亲身参与(从某个乡下跟着命运或时间的人潮也挤进了城市)城市建造而起的这一代,仍在奋力对抗这个我们极可能也意识到不会再回头的生活改变——只要是不回头的线性走向,总容易成为人们,尤其是不甘屈服的创作思考者,抵抗的对象,就像古往今来的人们仍在奋力对抗青春或爱情的逝去无休无止。
      
      于是,城市之于我们,便多多少少成为一种象征,我们不得已生活于其中,但我们并不真的进入它,我们在内心深处保留了一个只要有办法就要逃离它的念头(从最形而下哪天发了一定要到乡间买幢花园别墅,到生命终极大澈大悟的回归自然犬马相伴云云),这样的念头很容易在人类的思维记忆之中找到支撑和对抗的勇气——它是文学者的旅店,是宗教心灵的五浊恶世和所多玛蛾摩拉,是心理学家的人类动物园,是马克斯主义信仰者和实践者的资本主义高度罪恶及颓败形式云云。
      
      壁垒分明的对抗清楚划开一道濠沟,这里,合适孕育的是革命标语和战斗诗,因为两军对阵,需要较高的音量分贝和较简洁有力的语言形式,才能掷枪般穿透距离到达彼岸。小说娓娓道来的本质,以及它仰赖丰硕生活现实碎片的特殊生长条件,使它的从业人员像个农民而不是铠甲鲜亮的战士,而我们知道,农人的耕种是在平稳可预期的日子里才可能,战争开打时刻,他们只能抛荒逃难。
      
      这使我想到小说名家钟阿城精采但极容易在民族大义下引发误会的「投降论」——阿城曾举清兵入关后那一段惨烈历史为例,他以为,这种负隅顽抗的代价是历史和社会基本生活的停滞,使人和土地的关系架空起来,这当然是农民的观点:「不投降,就下不了种。」
      
      下不了种,便得选择离去,这是陈映真〈夜行货车〉里詹益宏的抉择,他毅然返回了南部老家和暂时未被城市所吞噬的美好时空之中。而选择投降并把城市当自己的家,则是我们这部《每个人都死了》里的马修.史卡德、伊莲.马岱和米基.巴鲁,在死亡一次又一次狞猛逼近之时,他们有能力选择离去(爱尔兰、法国巴黎或随便哪里如得克萨斯州等等),但正如伊莲.马岱在第十三章所说的,「我了解,这里是家」。
      
      无限大的步行
      
      然而投降的成立与否,关系的不只是投降者的意愿,也一定得具备招降者的某种诚意和妥协——从这个观点来看,大台北市的确是个极不合格的小说招降者,试想,一个无法走路的城市,怎么能声称它肯接纳你呢?
      
      我始终坚决相信,一个不能走路的城市,是生长不了小说的。
      
      即便轻松只是旅游,你去的地点如果是大自然风景,一般而言你得选择车辆做为代步工具,因为星野平阔,景观变化较少;但如果是城市,你顶好选择步行,因为商家、橱窗、街景乃至于当然也是景观一部分的人们太密集了、变化太大了,车辆相对而言是一种太快的交通工具,让你来不及锁定任何一个你想看清楚的焦点,这样子的呼啸而过,只能大而化之供你写篇不痛不痒的风景印象小短文,连一篇好的散文都没机会。
      
      你得浸泡其中,浸泡城市的最好方式是步行,漫游,并时时驻足不前。
      
      和卜洛克齐名,写出纳瓦荷国印第安神探乔.利风(Joe Leaphorn,跳动的鹿角)的当代侦探小说大师东尼.席勒曼,在他以地广人稀的亚历桑纳州印第安人保留区为背景的小说中总是说,「在这里,每个人都晓得所有人的所有事情。」这恰恰是城市的背反描述,而利风最不适应白人大城的总是:你看到这么多人,你和这么多人如此靠近,但大家总避免眼神相接,你不晓得他们的名字,他们的事情,你甚至不交谈。
      
      这是城市小说比较难写的原因,也是需要较长浸泡时间的原因。在城市中,人是片段的,信息和故事也是片段的,线索总是绕过一个街口就石沉大海似的吞噬于人群之中,写作者和思考者会一再像追到死巷子的沮丧侦探,他拥有过多到令人不知所措但总悬浮不相干的信息碎片和念头,你得耐心且装着若无其事的浪荡下去,好找到并不一定出现或存在的连结环节,并寻求启示。
      
      无怪乎本雅明一直反复用拾荒者和街头密探来隐喻城市的书写者,并说他们工作的姿态是一样的,行走,漫游,随时停下脚步好捡拾东西,并在居民酣睡时仍孤寂操着自己的行当。把物质马克思主义拐弯到诗人心灵国度的本雅明甚至引用马克思劳动时间和劳动量决定劳动价值的说法,说,这样的游荡者所投入的劳动时间和劳动量无限大,因此,他也创造了近乎无限大的劳动价值。
      
      不让你走路的城市
      
      然而,这些劳动时间和劳动量必须有劳动场所可堪投注,这个劳动场所当然是街道——但得是人可行走的街道,而不是只供车辆行走、台北市这样的街道。
      
      敏锐如本雅明当然不可能忽略这点,在他《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一书之中,事实上,本雅明还特别列举了某些创作者对城市行走一事近乎神经质的护卫和躁怒。像波特莱尔,他如此指控他所憎恶的布鲁塞尔,不因为不方便行走,只是因为「没有橱窗!散步是富于想象的民族所喜爱的东西,这在布鲁塞尔是不可能的,这里的街道空空荡荡,毫无用处。」或像史蒂文森,他的恐慌则是因为伦敦市街夜间照明的汽灯要废弃改装霓虹灯,因此,并不是说从此没有灯光让夜间游荡成为不可能,而仅仅是替代的霓虹灯少了汽灯那样由弱而强缓缓亮起、和天光的逐步黯去形成相衬明灭的动人诗意景致而已,就这一点点的损失,已经够让史蒂文森宛如世界末日般对霓虹灯口出恶言,「这种光亮只应照见谋杀和公共场所的犯罪,或者是在疯人院的走廊里,它只增加恐怖的恐怖。」
      
      对生活在台北市几近无路可走的创作者来说,这只能称之为「何不食肉糜」。有时你不免真想让波特莱尔和史蒂文森到台北市来住个十天半个月看看,不晓得他们会讲出什么更恶毒的话出来。
      
      当然,就城市行走,台北市确实有着人力难以抗拒的先天不幸之处。我指的是它的天气这部分——亚热带岛屿加上完整的盆地地形,给了台北市典型的湿热多雨气候,走起路来汗闷在身上,很容易疲惫,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适合行走的日子并没多少。
      
      除此而外,大致便都是人为的了。这里,我们先不谈都市景观,不谈空气和噪音,不谈绿地和行道树,不谈交通和停车状况,不谈治安和一般公共建设品质,也不谈连副总统回家吃午饭当街拦路等等随便谁都能列举出的上百个问题,我们先只看人行道的材质和路权。
      
      保守的估计,台北市人行道的材质足足落后了时代二十年以上。目前所用的金钱图案(还真像个充满犬儒嘲意的隐喻)薄红砖,如果没记错的话,还是高玉树在任市长时用的(老天你还记得这个名字吗?)这个台北市寒武纪白垩纪时代的豪华材质,集脆弱和丑怪于一身,加上我们喜欢在上头停摩托车和轿车,再加上薄红砖底下的水泥永远铺来凹凸不平,因此,遂形成地球表面上数量最大、密度最高的人工湖泊区,而且其中众多湖泊还是如电影《法柜奇兵》里那种隐藏在红砖底下的陷阱式人工湖,冬日雨天行走时你得具备印第安纳.琼斯博士的绝佳判断力来决定哪块可踩哪块万万不可——差别只在于,成功通过的琼斯博士有考古的无价宝物可得,你没有,你得回家洗热水澡并换一套干净衣服。
      
      我们的路权概念也是整整二十年前的,仍然保留着当时「车辆代表权力」的古老阶级意识,因此人行道窄小,很多地段甚至完全没有,而且在维修时永远是最后一个顺位;更成功保留了这种阶级意识的象征物是,我们到现在还存留并使用天桥和人行地下道,意思是,有着强大马力的机器走平路,人却得爬上爬下,这不是古老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时代的遗迹是什么?
      
      近两任的陈水扁市长和马英九市长都颇积极提倡台北市的文学风气,拿钱办文学奖鼓励写作,但有时你会很想告诉他们实话,不必那么麻烦,不必烦劳新闻局伤脑筋或甚至成立文化局,这种事靠现成工务局的基本尽责就行了,把街道弄好,让人能安然行走其上,你盖好它,文学很快就来了。
      
      逝者如斯
      
      而更奢侈的一点则不是马市长所能或说所应为的了,那就是,台北市仍是个成长中、但成长坏了如不良青少年的城市,却不是个曾经历经劫毁的城市(尽管这么下去可能也快了),因此,它少了某种思维的边界,某种可放眼看出时空天际线之外的视野。
      
      我们可以说,人的文学艺术创作总直接间接意识到自身的死亡,并从而寻求某种有效或徒劳的抗拒时间生命形式。城市亦存在着生生死死,我个人总想,一个人站在巴黎铁塔的眺望台和台北火车站前新光三越大楼顶端多少是有不同的,这个繁华的世纪大城,你晓得它曾经在一夕之间死亡于法国大革命,死亡于巴黎公社,死亡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德军入侵,你意识到它的脆弱,知道它也可能在下一个当下付诸一炬或灰飞烟灭,因此,它眼前的繁华和宛如召唤人回家的暖暖灯火便不再只是一层薄薄的繁华和灯景,它是一个生命本身,和你厮扯不清,你跟它有一种近乎奇迹的联系,但你仍会失去它,因此你更想记得它。
      
      这是诗经的〈鹿鸣〉,是《东京梦华录》和《洛阳伽蓝记》,是孔子说的,「逝者如斯,不舍昼夜。」
      
      当然也是卜洛克的《每个人都死了》。
      
      美好与死亡
      
      
      奉生命过多的欢愉
      奉无羁的希望与惧怕
      我们在此以短促的感恩之心
      虔诚致谢不管祂是哪一位神
      没有生命永远驻足
      死去的人从不回转
      这抚平着微波不兴的河水
      清风自在吹向海洋
      
      
  •     自幼聽說處女座的毛病在金牛眼中不僅不扣分還相當受落,我都懷疑是寫星座書的本著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愛心拉郎配,因處女座的女生我都覺得難以親近。但心裡一直留心別錯過了某個可能的金牛fan才好,不過很可惜,迄今竟不見任何一個金牛現身,只得一個書裡的馬修史卡德,還是我迷他多!
      
      這本唐諾所譯,“k到死““翹頭“還有注音符都出來了。至於他的bonus導讀(歪門語)首次被我故意跳過(有些bonus根本你並不想要哪怕你認定如果國文老師是唐諾該多好)。也首次讓我充分理解了當初那本印刻專號裡特立獨行的陳雪。
      
      05年Block携帶新書往赴台北書展,印刻專號請了一批知名信徒撰文,其實是為Block這個台灣出版業的成功案例背書,他在紐約香港大陸的書市都沒成功。這批文章包括了朱天文的小說一章巫途。早已不怕人言的陳雪獨排眾議說分明從Block的小說中看到了影影綽綽的,啊,男性情誼。當時我還沒讀過多少,本著對陳雪的偏見覺得也太faghag眼光咯。不過現在不禁回讚她目光幾利。馬修同愛爾蘭老大,馬修同黑仔阿傑,在這本里出生入死為對方流血掛心得好不熱鬧。
      
      同期在看的駱的<我們>,有一則寫一個常演黑幫老大的演員,私下沈靜得彷彿將自己丟在了別處或過去,我估計是高捷,那那憂鬱症的駱胖也覺得他很魅力吧?這時如若衝出打手要傷害駱胖,捷哥會救他吧,會吧?ね?
      
      其實比起faghag標準,我自認絕不會漏眼的是metrosexual君們。年少也不是沒碰過風聲水起的metrosexual幼苗(當然陰慘地相信他早已不可能順利長成而是被扼扼扼殺掉了),但成長中都不知本城在我不留意的時刻經歷過怎樣劇烈的外星人偷換或生化武器洩漏,他們通通不見了嗎?下次人口普查務必請調查出他們的分布!
      
      值得一說的是我所借閱的這本是眉批本,Block幽默機鋒算多的,會寫:
      
      a:“你小時候沒有空調吧?“
      b:“我小時候有空氣就不錯了“
      
      這眉批的前人就會把這些話畫線加三個驚歎號,像個聽不懂笑話的人不斷當真發出“是喔!“的感嘆。並不時跳出來說“唉,人之常情“。唐諾的導讀更是被全篇左划線(豎排印刷嘛)。
      
  •   又给了我大伟仔一枪
  •   他挺好的,跟墨镜后学坏了。
  •   。。。墨镜也被黑了,人不是拿了戛纳影帝了么
  •   他不需要黑,他就是黑。
  •   马修系列只有这16本就完结了吗?
  •   其实写这么好不投稿感觉有点可惜~
  •   呃哈?到哪里投啊?
  •   《推理》之类的……
  •   或者直接发到午夜文库,说不定可以谋个啥职位,嘿嘿,have a try!
  •   书就是这么的
    不是推理就一定要是那种严谨的情节
  •   每个人都死了
    关键是自己还活着 是最大的不幸和幸运
  •   之前,马修也曾出剑,那一年,屠宰场之舞
  •   我想到《恶魔与之死亡》里的一句话,
    我们活着,也许什么都不能改变,但我们可以忍受。
  •   呵呵 ~~~~~~~~
  •   唐诺的导读,总能生发出很多的东西
    一个不能走路的城市,是生长不了小说的
    微笑
  •   陈雪?
    难道是写les小说的那个?
    此君总是让我囧囧有神,黑线满头...
    对此君的样貌很感兴趣,若有线索,请指路呀
    又想想,大概不是她
  •   就是她就是她,恶女书我屡次攻坚都看不下去。不是母亲还魂就是什么“她原来早已死了”,后来写蝴蝶的故事,编导硬是把地点改到香港去拍成电影了。google了下,有心人做了個gif,http://epaper.pccu.edu.tw/photo/2005111011915.GIF
    這個這個,成英殊真的算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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