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之舞

出版时间:2010-11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页数:305  字数:156000  译者:曾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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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马修为了调查一桩案子来到拳击场,在观众席上他注意到一名带小孩的男人,那个男人不经意用手抚男孩头发的动作,敲开了马修的记忆:他曾在一盘录像带上看到一男一女残忍性虐杀一个男孩的全部过程。随着马修的追索,两桩案子竟然交集在一起。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1938-)当今欧美硬汉派侦探小说第一人侯孝贤、张大春、朱天文、朱天心最推崇的侦探文学大师王家卫作品《蓝莓之夜》编剧梁朝伟最想演绎其作品中的角色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原乡的欧洲。

章节摘录

第五回合接近一半时,身穿蓝短裤的拳手一记强劲的左勾拳击中对手的下巴,接着又朝他的头上来了一记右直拳。“他已经完了。”米克?卢说。的确,他是一副快倒下的样子。不过当蓝短裤小子展开猛烈攻击时,他躲过了一记直拳,弯腰抱住对手,两人便扭成了一团。在裁判把他们拉开之前,我看见了他已经涣散的目光。“还剩多少时间?”“大概一分多钟。”“还早嘛,”米克说,“你仔细瞧那小子,他准会把对手打得落花流水。他个儿小,却像头蛮牛。”其实他们不算小个子,中量级的选手,体重大概是一百五十五磅。过去我对拳赛的各种量级很清楚,那时候比较简单,但现在的分级标准比以前多两倍以上,一会儿是次什么级,一会儿又是超什么级,每一级还各有三种不同的冠军。我想一旦某位仁兄发觉增立名目比贏得比赛容易,这种潮流便会一发不可收拾,而从此之后,也再看不到什么精彩的好拳赛了。现在我们看的这场比赛,严格地说什么名目也没有,和拉斯维加斯或亚特兰大赌场的盛大场面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再说精确一点,我们是在马佩斯附近某条黑街上一个废弃工地的水泥仓库里。它位于皇后区的边缘,东、南角分别和绿点、布什威克区相接,其余的地方则被一大片公墓包围。你可以在纽约住上一辈子却从未踏进马佩斯这个鬼地方一步,或者开车经过几十次而浑然不觉。满街不是工厂和五金行,就是单调乏味的住宅,没有人会想来此地投资或开发。不过未来的事情也难说,有限的空间迟早会用光,只要城里那些年轻的拓荒者把骑楼旁的烂柏油路重新翻修一下,再把室内好好装修一番,这个地区会像艺术家住的仓库一样重获生机。到时候,格兰德大街的人行道上,会有装饰得亮晶晶的街边树一字排开,巷尾街角也会到处林立着韩国小杂货店。不过呢,目前马佩斯体育馆的崭新面貌是唯一能显出这一带会有光明前途的标记。几个月前,因为翻修麦迪逊花园广场,费尔特拳击场暂时关闭了。十二月初,马佩斯体育馆隆重开幕,每个星期四晚上都安排了一堆拳赛,第一场预赛通常在七点左右开锣。这栋建筑物要比菲尔特体育馆小,四周是未经处理的水泥墙,顶上是铁皮棚子,地板裸露着水泥,看起来相当不俗。拳台坐落在这长方形建筑物的中央。正对人口处有一排排金属折叠椅把拳台三面围住,三个座区的前两排座位是血红色,其余则是灰色。靠近拳台的红椅子是预订席,灰椅子则可以自由入座。一张票才五美元,比曼哈顿的首映电影还便宜两美元。即便如此,还是有半数以上的灰椅子是空的。

媒体关注与评论

此书系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无照侦探马修?斯卡德从一九七六年登场至今已逾三十个年头,读者始终一路追随他从年轻气盛直到老而弥坚,从酗酒到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调踽踽独行于兼具犯罪诡谲与人文艺术氛围的纽约。“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说。”马修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贯穿到本世纪初,在与现实同步的小说时间里,说着精彩动人的故事。  ——《诚品好读》

编辑推荐

《屠宰场之舞》:我是私家侦探,但没有执照我爱漂亮女人,更爱烈酒波本我不是正义的化身,更不想当救世主我总会把用血换来的钱捐给教堂但上帝始终把我抛弃酒店关门之后,我无家可归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今天,我无话可说既然我们最终都是死,那为什么不选择相互残杀爱伦•坡奖终身大师奖英国推理作家协会钻石匕首奖四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菲力普•马洛奖尼禄•沃尔夫奖四获夏姆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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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4条)

 
 

  •   自从《刀锋之先》里“屠夫”米克.巴卢伴随着传奇故事的登场,就注定了马修.斯卡德之后的系列故事会因为这个人物的出场沾染上一些血腥与激情。
      
      这个令道上闻名丧胆的杀人越货的凶嫌,自从成为马修用咖啡干杯啤酒时互诉各自往事的朋友之后,马修有不太容易搞定的事便由他代劳了。
      
      像喋血双雄里的杀手与警察,像古龙笔下的傅红雪与叶开,立场不同甚至敌对的两者却因理解爆出火花,建筑起信任的纽带。
      
  •   经典的硬派侦探小说~
    不太适合睡觉前看,老是一不小心就看完整本,然后发现已经凌晨了~~:(
  •   马修斯卡德全套终于购入,基本读完了其实,只是珍藏,大爱布洛克。
  •   大师的作品,虽然没有八百万中死法那么有名,但很好看。
  •   性虐杀,有些凄然
  •   爱伦坡的都很赞,顶一个,慢慢读!
  •   很喜欢的推理小说,支持当当,发货很快
  •   等买齐了一起看
  •   最爱的系列书
  •   书还没有看~~书太多了,我还没有时间看。这种书最好有两个小时时间一次看完,很棒的。
  •   还没看,质量没有八百万好,不知道内容如何
  •   我只能说太棒啦!!!
  •   还没看完,不过是很好的书
  •   早知道就买一整套了,从头开始看应该会更精彩。
  •   好看,推理很精彩。
  •   很好 很精彩
  •   把午夜交给午夜文库真的不错啊
  •   正版好书,还会再来
  •   这个作者的书就不用说啦,慢慢搜集齐
  •   好吧,我先做一个复述练习:
      马修.斯卡德从警校毕业后,被分配和一个叫文斯.马哈菲的老手同组。马哈菲在那一行混了三十多年。马修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包括该学的和不该学的。一天晚上,他们接到了一个家庭滋扰的检举,是邻居打的电话。地点在布鲁克林的公园坡地。可是等他们到了那儿,按了门铃,出来了一男一女,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发生过争吵或者出现暴力事件的样子。那对男女对邻居的检举很吃惊。“啊,我们太吵了吗?我们本来在讨论一件事,后来就演变成了小小的口角,也许还相互间吼了几句。就是这样,我们吵到别人了吗?老天,下次我们会注意的。”他们都很镇定也很合作。马修都已准备好向他们道晚安以继续别的任务了。但是马哈菲却看出这里头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开始东拉西扯地拖延时间,直到他听到了房间里传来了一丝微弱的呻吟。马哈菲推开了他们,发现在一扇门背后有个小女孩蜷缩在那里。她遍体鳞伤,满身淤青,手臂上还有被烟烙的痕迹。不过那对夫妻一口咬定这些都是她自己弄伤的,他们可碰都没碰一下。那年头虐待儿童很少会被起诉,尽管医生证实那孩子的伤是由殴打造成的。但这奈何不了那对父母,只好把他们放了。不过在这期间,马哈菲做一件事情,他拍下了她身上的伤痕。三四天以后,他们找到了那个男的平常喝酒的地方。马哈菲来到一帮大汉面前,问他们认不认识那家伙。他们说认识。“你认为他这个人怎样?”“当然,是一个不错的人。”寒暄完后,马哈菲拿出为孩子拍的那些照片给他们看。那些照片都做了放大,自然那些伤也就更显目了。马哈菲说,“看看,这就是你们口中的好人,他就是这么对待自己的孩子的。好好看看,这个混帐的东西。”他接着说,他是警察,但是他对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但是他们可以,不是吗?他们完全可以为这个孩子做点事情。结果他们真的做了。后来马修知道,那个男的在医院里躺了整整一个星期。但是他死也不说是被谁打的。这也是马修从马哈菲身上学到的东西:永远也不要去做那些别人可以代劳的工作。
      马修.斯卡德一直以来都没有违背这样的忠告。举例而言。比如在《屠宰场之舞》前,他很少作为一个惩罚者的身份出现。对于马修来说,寻找真相才是最重要的。对罪恶,马修并不嫌恶,甚至有点认同感。他身边就有很多从事犯罪活动的朋友。我想,这是他对自己所处的世界一种妥协。那种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菲利普.马洛式的愤世嫉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玩世不恭的、犬儒主义者的态度。这也是我喜欢马修这个人物的原因。他没有拔高自己,他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他首先便认为自己是个有罪的人——他在执行公务时不小心打死了一个小女孩后,便离职做起了没有执业牌照的私家侦探。他还放弃了家庭和妻儿。这一自我放弃、甚至是自我放逐的本身就是源于他的罪恶感。对马修来说,让他扮演上帝的角色是多么荒诞可笑。马修要的只是查询真相,仅此而已。别人可以代劳的工作,比如审判、惩罚,他很少会去做。但在《屠宰场之舞》里,马修第一次做了本来别人可以代劳的事情。长话短说。这一次马修.斯卡德偶然间得到了一盒录像带。里面记录一男一女性虐待一个小男孩,最终残酷的将其杀死的全过程。这对男女根据后来查证就是斯特德夫妇。跟前面我所复述的故事相似,警察拿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你不能拿那样的一盒录像带作为证物。不仅是因为录像中的两人都戴着面罩,或者穿着只露出双眼的橡皮衣服,也是因为那样的色情、暴力场景过于刺激,不宜在法庭公开。怎么办?马修最终决定自己拿起左轮手枪把他们干掉。这一行动,使得马修苦心经营的侦探世界,变成了一个类似于武侠世界中的江湖。
      事后,马修跟米克交谈时说,“我猜自己认定了马哈菲那套是错的,或者说他的忠告不适用这个特殊的情况。把坏事交给别人去做,感觉起来怎么样都不对。如果我自己判他们死刑,就要亲眼看着他们被吊死。”
      
      
      题外话:
      
      M问我为什么会喜欢马修.斯卡德这一系列。他说,麦克.康奈利要比他写得好多了。麦克.康奈利小说的结局总是在你的意料之外,真相总是被一系列伪真相包裹着,就像你有时会看到的周末反转剧那样,当然要比那高级很多。我当时也不知道该怎么样说好。如果我告诉他,我喜欢马修叙述的调调,或者,我告诉他麦克.康奈利写得太像他妈的侦探小说了。我的意思,我喜欢马修.斯卡德系列,也许就是因为它不怎么像一般的侦探小说。这些理由都太抽象了。这回我看《屠宰场之舞》,我终于可以找到了一个比较具体的理由。我说,在劳伦斯.布洛克这里,我可以读到很多有意思的闲笔,一些无关紧要的小故事。比如,你会看到,一个自称是TJ的黑人小伙子跟着你走过第四十二大街,一个劲儿的问你,你想要什么。当你回答,你什么也不想要时,他会说,不可能,在第四十二大街,每个人都有他想要的东西。于是你问他,那你想要什么呢,TJ?他会说,他想知道,别人想干什么。他一天到晚都挖别人的心思,这正是他想要的。
      你看,M,在麦克.康奈利那里可找不到这样的闲笔。
      
      
  •   虽然说侦探小说看不少了但是这本的确是最令我沉重的一本了。那对夫妇简直不是人,是欲望的禽兽。那些虐杀我都跳过了,我的确没那样的勇气去看。马修还是一如既往的帅。但不知怎的,虽然到最后变态夫妇被马修毙了但我的心却没有解脱。 大概,心里还是想着那个小男孩快乐吧。
  •   这本书写的确实不错,91年出版,得了92年的夏姆斯奖和爱伦坡奖,也就是说那是年度最好的侦探类小说。但是口味太重了...
  •   整套马修系列都不错。既有故事,又有人物性格。
    翻译的也不错。
  •   有点失望,不过是送人的,她喜欢就好
  •   不知道为什么,看完这本书我就想起钢琴教师,也许异曲同工吧?事不关己的叙述手法实在令人不安,但又吸引你继续看下去。
  •   还可以,没有一般侦探小说的悬念
  •   感觉一般,剧情还好!!
  •   这本书背后的内容概要居然泄露了情节中的一个关键要素,于是阅读时的悬念感大打折扣! 相比后面几本而言,这一集里的马修还比较血气方刚,真刀真枪十足硬汉。 另外这本是TJ的首次登场,这个小家伙在以后几集里都是个重要角色,所以最好先看看他是怎么出来的...
  •   马修斯卡德系列国内出版的都看完了。
  •   真刀实枪的上阵什么的,才是真汉子= =马修不是正义的化身,他只是拥有着被正义缠上的灵魂
  •   算得上另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
  •   很喜欢这一套的封面正在收集中马修最爱~~
  •   内容很不错,很喜欢马修侦探系列,不过这本书错别字
  •   看了一本,很喜欢。工作的自由也很重要。
  •   一直很喜欢劳伦斯布洛克 这个剧情很不错 结局也很好 不愧是大师作品
  •   无照侦探斯卡德系列中还算不错的一部。比较喜欢里面和屠夫彻夜交谈的部分,有点黑色幽默和对现实的无奈。
  •   相比较之前,50岁之后的劳伦斯作品才开始有了味道,超越了侦探小说本身。真正能接近或达到雷蒙德的层面。但有时候,一个作家,一个天才,往往是有缺陷的,雷蒙德是,司格菲尔德是。又或许,这只是我个人的喜好:只有弃世厌世的人写出的作品才够我共鸣ruguoushiwo
  •   比纯推理(但又经常有漏洞,感觉那些经过精心设计的谋杀只可能发生在真空中)的炫技智力游戏要震撼多了
  •   不错,值得一看,喜欢本格派的估计不会对这种感兴趣
  •   内容没看,书觉得不错
  •   经典推理大师作品,送货速度也快
  •   马修系列,收一套慢慢看
  •   布洛克的,必须收集全的,很喜欢
  •   这个系列收的第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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