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3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翁文旋 编 页数:240
内容概要
本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澳门民法典》,对我国内地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具体的物权类型制度作了系统阐述,对内地相关法律与澳门地区法律予以比较,力求既突出重点,又具有理论深度。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物权法概述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物权的保护
思考题
第二章 物权通论
第一节 物权概述
第二节 物权的客体
第三节 物权的种类
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
第五节 物权的变动
第六节 物权行为理论问题
思考题
第三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第四节 善意取得
第五节 遗失物之拾得
第六节 埋藏物之发现
第七节 共有
思考题
第四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 用益权、使用权及居住权
第三节 地上权
第四节 地役权
第五节其他用益物权
思考题
第五章 担保物权
第六章 占有
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物权法概述一、物权法的概念和特征作为大陆法系特有的概念,物权法律制度是罗马人的发明,罗马法曾存在“对物法”(iura in rem)和“对人法”(iura in personam),这两个概念是现代物权法与债权法分立的起源。①但是,罗马法并未使用物权法的概念,直至1896年,《德国民法典》将物权作为权利客体移到总则部分,并将物权独立成编加以规定。②自此,物权法真正形成具有自身独立体系的、内容完整的法律,并成为民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物权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凡是以调整人对物的支配关系为内容的法律规范,都属广义物权法的范畴,又称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法。广义的物权法在我国包括《宪法》中有关所有制、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权属的规定等内容,《民法通则》中关于“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的财产权”的规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土地承包法》《矿产资源法》《水资源保护法》《草原法》《森林法》《渔业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物权的规定。狭义的物权法则专门指集中调整物权关系的法典,包括以物权法命名的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亦包括民法典中的物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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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高等教育法学系列教材:物权法》以我国《物权法》为依据,一方面,结合民事审判实践,阐述物权的基本理论和原理,加深学生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使学生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教材中的基本内容,为引导学生进一步深入思考和理论研究提供一个平台,使学生的学习有拓展和深化的空间。另一方面,《澳门高等教育法学系列教材:物权法》为华侨大学法学院澳门境外办学的教材,为让澳门学生对内地与澳门物权法知识体系均有较详细的了解,在《澳门高等教育法学系列教材:物权法》的编撰过程中,对澳门民法典中有关物权的相关规定以及对澳门物权法与内地物权法进行了相关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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