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罗向京 页数: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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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运用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的方法,结合历史与现状,勾勒出西方国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尤其是表演权组织产生与发展的脉络。从书中可以清晰地者出,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是推动著作权人及其集体管理组织的地位变化的重要因素。作者提出的许多观点对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完善,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本书适合对著作权感兴趣者及其研究者阅读。
作者简介
罗向京,女,1973年生,福建人。1999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后任教于石家庄铁道学院;2006年进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郭禾教授研习知识产权法,2009年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工作于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律理论与企业实践。先后在《知识产权法》《河北法学》《长白学刊》等期刊发表学术文章10余篇,参与多项省部级课题。
书籍目录
导言 追寻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历史与逻辑
第一节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其研究意义
第二节 著作权集体管理研究的现状与问题
第三节 本书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第四节 本书的主要研究内容
第一章 作者的崛起
第一节 出版者的权利:垄断与限制
一、出版者之权
二、文学产权
三、永久文学产权策略的失败
第二节 作者之权:消极权利与积极行动
一、《安妮法》中的作者
二、最初的作者组织及其活动
第三节 浪漫作者观念
一、浪漫主义文学思想与作者权利观念的兴起
二、欧洲大陆作者人格/精神权利的形成
……
第二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诞生
第三章 广播时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著作权扩展
第四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受到反垄断规制
第五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变异
第六章 数字时代:多元权利管理模式的竞争与整合
第七章 借鉴与反思: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表演权集体管理组织从诞生到现在,大致经历了广播时代、模拟复制时代以及数字时代几个重要的技术发展阶段。在此过程中,集体管理组织为应对不同的技术手段对实现版权带来的影响,在不断调整和变换自身的功能和角色。在广播时代,版权人个人不仅无法监控作品的使用,不能从作品被利用中获得补偿,更无法与使用者组织——无线广播组织、电视组织以及有线广播、卫星广播组织等达成公平的谈判,后者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占据了绝对的优势。集体管理组织是作为弱者的集体而出现的,发挥了首先维护作者经济权利继而提高作者精神权利的重要作用。在这个阶段,音乐表演权集体管理组织毫无疑问是作者(或出版者等其他权利人)权利的守护人;在权利人与使用者关系当中,作为权利人一方,提高了原本分散的作者们的谈判地位和能力,为权利人与使用者、作品与公共利益之间关系的平衡,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本书第三章就此作了大量的论证:音乐表演权集体管理组织设立和活动的根本宗旨与基本目的,就是维护著作权人的利益。 在20世纪40~50年代,就音乐作品的表演权而言,主要的使用者仍然是组织良好、有经济实力的各种集中的、专业的使用者,但是较小规模的使用也在扩散,比如歌厅、学校、商场、候车室、公园、公共浴室、体育场、工厂等。虽然表演权组织最早是从公共娱乐场所的装饰性音乐使用人手,扩展公开表演权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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