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6 出版社:知识产权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 页数: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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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目前,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帮助参加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更好地进行复习,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继续组织编写了《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解析》一书。本书按照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三个科目的先后顺序进行编排。对于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个科目,除给出每道试题的题目及答案之外,还在知识点部分指出了试题涉及的重要概念和出题知识点,在解析部分对每道试题的各个选项进行了具体分析,指出法律依据并说明了推理、判断过程。对于专利代理实务科目,则是在提供2010年度考试试题的基础上,对答题要点进行了说明并给出答题范文。
书籍目录
专利法律知识
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代理实务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答题要点及范文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解析】《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本题中,由于某研究中心和某公司之间未就专利权利的归属作出约定,且王某和冯某是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任务而完成发明创造,故该药物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该研究中心和该大学,C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C。18.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一件由两个申请人共同提出的PCT国际申请。下列哪些情形将导致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该国际申请之日不能作为国际申请日?A.申请是以英文提出的B.共同申请人之一不是专利合作条约缔约国的居民或者国民C.未按规定填写关于优先权要求的声明D.未按规定方式写明申请人的姓名【答案】D【知识点】确定国际申请日的条件【解析】《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向专利局提出国际申请,该申请应当包括请求书、说明书、一项或者几项权利要求、一幅或者几幅幅图(需要时)和摘要各一份。据此,申请以英文提出不会导致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该国际申请之日不能作为国际申请日,A选项错误。《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18.3条规定:“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只要其中至少有一人根据条约第9条有权提出国际申请,就应认为有权提出国际申请。”据此,共同申请人之一不是专利合作条约缔约国的居民或者国民不会导致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该国际申请之日不能作为国际申请日,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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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解析》是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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