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与竞争优势

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萧延高  页数:184  

内容概要

  萧延高编著的本书立足中国国情,植根企业实践,通过解析知识产权能力的静态形式要素和动态行为要素,给出了知识产权能力的测度指标,建立起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能力和竞争优势的逻辑关系模型。在此基础上,本书采用问卷调查数据,运用描述性统计、多元统计分析、结构方程模型等方法,证实了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与竞争优势的相关性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知识产权能力与企业竞争优势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企业性质、竞争力主要来源、企业规模和市场结构是影响知识产权能力对企业竞争优势贡献率的主要因素。最后,本书以丝丽雅、二重和长虹的技术发展和知识产权管理为例,探讨和验证了知识产权在企业赢得创新所得、保持竞争优势中的价值及其作用途径,给出了基于不同技术水平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策略。

作者简介

  萧延高,男,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新兴技术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四川省知识经济促进会秘书长,四川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访问学者,深圳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特约研究员,2007年入选国家首届百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工程。曾先后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03年)、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01年),公开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40余篇。合作撰写学术著作5部。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知识产权管理、技术创新管理、公司治理与激励。近七年来,先后深入走访调研过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东莞、中山、佛山、南宁、无锡、武汉、西安、成都、绵阳、德阳、乐山、自贡、宜宾等地的100余家企业,合作编写了华为、中兴、朗科、富士康、比亚迪、比克、盈宁科技、赛格导航、康佳、长虹、迈普、丝丽雅、光明光电、东汽、二重等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案例,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竞争优势的获得和保持等有比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书籍目录

1 导论
1.1 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对象
1.1.3 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1.2 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1.3 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1.4 主要创新
2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2.1 竞争优势理论的提出
2.2 产业定位理论及其理论贡献
2.2.1 S—C—P(结构—行为—绩效)范式的提出
2.2.2 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
2.2.3 产业定位理论面临的挑战
2.3 资源/能力观及其理论贡献
2.3.1 资源观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观点
2.3.2 能力观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观点
2.4 知识观及其理论贡献
2.4.1 知识的内涵和分类
2.4.2 知识与企业竞争优势的逻辑联系
2.4.3 知识的创造和转化
2.4.4 知识资产、智力资本、智力资产和知识产权
2.5 已有文献的借鉴与不足
3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能力与企业竞争优势
3.1 知识产权的内涵及其类型分析
3.1.1 知识产权的内涵研究评述
3.1.2 知识产权的本质和特有属性分析
3.1.3 知识产权的类型
3.2 知识产权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
3.2.1 知识产权是企业通过创新谋求竞争优势的制度因素
3.2.2 知识产权是企业谋求和保持竞争优势的内在源泉
3.2.3 知识产权成为企业竞争优势源泉的理由
3.3 知识产权能力是知识产权与竞争优势的联结点
3.3.1 知识产权能力的提出背景
3.3.2 知识产权能力的含义
3.3.3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能力和企业竞争优势之间的逻辑关系
3.4 本章小结
4 知识产权能力及其与竞争优势的关系模型
4.1 知识产权能力的静态形式要素分析
4.1.1 专利
4.1.2 商标
4.1.3 版权
4.1.4 商业秘密
4.1.5 其他
4.2 知识产权能力的动态行为要素分析
4.2.1 知识产权创造
4.2.2 知识产权运用
4.2.3 知识产权保护
4.2.4 知识产权组织
4.3 知识产权能力的概念模型及其数学表达
4.3.1 知识产权能力的概念模型
4.3.2 知识产权能力的数学表达
4.4 知识产权能力的层级分析
4.5 竞争优势的解构和度量
4.6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与竞争优势的关系模型
4.7 本章小结
5 知识产权能力与竞争优势的实证研究
5.1 研究设计
5.1.1 问卷设计
5.1.2 问卷调查与回收
5.1.3 知识产权能力子量表的构建与测试
5.1.4 竞争优势子量表的构建与测试
5.2 描述性统计分析
5.2.1 基本情况分析
5.2.2 知识产权能力分析
5.3 知识产权能力与竞争优势的相关性分析
5.3.1 实证模型
5.3.2 知识产权能力与竞争优势的关系模型
5.3.3 知识产权能力对竞争优势各指标的影响分析
5.4 影响知识产权能力与竞争优势相关性的因素分析
5.4.1 企业性质
5.4.2 产业背景
5.4.3 市场结构
5.4.4 企业规模
5.5 本章小结
6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发展策略——以丝丽雅、二重和长虹为例
6.1 问题的提出
6.2 研究方法
6.3 案例描述
6.3.1 丝丽雅的“一锭多丝”技术变革——改进成熟技术的案例
6.3.2 二重的热卷箱技术发展——“重新发明”成熟技术的案例
6.3.3 长虹的数字电视技术——后来者企业在高技术领域突围的案例
6.4 进一步讨论
6.4.1 后来者的技术能力发展路径
6.4.2 后来者有机会利用知识产权谋求竞争优势
6.4.3 不同技术领域的后来者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发展策略
6.5 本章小结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7.1 研究结论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与专利权存在如下两点差异:①版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专利权所保护的则是作者创造的思想内容。②版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版权和商标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有所不同。作品只要求各自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而商标权则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已注册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学者们溯源研究表明,版权的保护制度最早起源于我国宋朝的令状制度。世界上首部著作权法是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的《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的法》,简称《安娜女王法令》,开启了“商业版权”学说,即主张版权仅仅是一种财产权,而否认其人身意义,直至1956年英国著作权法出现才得以改变。也就是说,英美法系国家最早使用“版权”的概念来描述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其本意是禁止他人未经授权而复制或使用作品。所以版权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等组织。法国的著作权法最主要的特点是以“人格价值观”为理论基础,强调著作权的财产权和精神权利的全面保护。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著作权法认为作品是作者人格的一部分,并且与作者人身相连,只能为作者享有。而且作者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大陆法系国家的“作者权”制度保护作者利益,不仅财产权利得到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也是备受关注的。“版权”和“作者权”的语义差异,反映了著作权法在保护重点、保护对象、保护内容和保护形式上的不同选择。随着版权的国际化潮流的发展,“版权”体系的英美法系国家与“作者权”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方面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融合。版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①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在大陆法系国家通称为作者人格权,英美法系国家通称为精神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称为作者享有的人身权。一般而言,著作人身权具有永久性、不可分割性和不可剥夺性。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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