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知识产权 作者:张清奎 页数: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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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化学领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术领域。化学领域的许多发明创造都与国民经济各个工业领域的技术发展以及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和医疗保健密切相关。因此,在大多数对发明创造实行专利保护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对化学领域的发明创造采取了某些特殊的保护政策。我国在1985年4月1日首次实行专利制度时,根据中国当时的国情,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对某些有可能影响国计民生的化学发明暂时不给予专利保护;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和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发展,1992年9月4日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全面开放了对化学领域产品发明的专利保护,从而使我国对化学领域发明创造的专利保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近几年,来自国内外的专利申请量持续高速增长,尤其是化学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众多,一直雄踞各技术领域之首,这进一步说明了专利制度对于化学发明突出的激励作用。从总体上讲,化学领域在专利的申请、审查及保护方面与其他领域有着共同的特性,都要依照共同的法规处理有关问题。但是,化学领域又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技术领域,在上述各个环节又都有一些不同于其他技术领域的特殊问题,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才能满足《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一般性要求。因此,特别需要一本能够系统地介绍和指导人们正确处理这些特殊问题的实用性、专业性专利知识读物。中国专利局化学审查部和复审委员会的同志们汇集总结了国内外丰富的情报资料和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编写了这本《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与审查》,填补了这个空白。
内容概要
本书在前面版本基础上进行上了全面改版,简要介绍了国内外化学发明专利保护的概况;详细描述了化学领域各类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和实质审查的具体标准及做法;深入分析了某些特殊化学发明专利保护中的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和预测。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化学领域发明专利保护的概况 第一章 化学领域发明的种类及范畴 一、产品发明 二、方法发明 第二章 中国对化学发明的专利保护 一、《专利法》实施初期对化学发明的专利保护 二、化学方法专利保护的缺陷和弊端 三、《专利法》第一次修改后对化学发明的专利保护 四、开放化学产品专利保护所产生的影响 五、《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对化学领域的影响 六、中国化学领域专利保护的最新进展及现状 第三章 化学发明专利保护的若干界限 一、天然物质与科学发现 二、微生物与动物和植物品种 三、药品与医生处方 四、物质的医药用途与疾病的治疗方法 五、食品及其生产方法与菜肴及烹调方法第二部分 化学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第一章 化学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总的特点及要求 一、内容复杂而广泛,合案申请多 二、产品结构不清楚,表征不规范 三、能否实现靠试验,重视实施例 四、产品用途不明确,审查有难点 五、生物材料难得到,保藏是手段 六、遗传资源有依赖,披露很关键 第二章 化合物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化合物常见的表征方式 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三、说明书的撰写 四、撰写实例 第三章 高分子化合物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说明书的撰写 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三、撰写实例 第四章 组合物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组合物发明的特点及表示方式 二、说明书的撰写 三、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四、撰写实例 第五章 药品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药物组合物发明的常见类型 二、说明书的撰写 三、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四、撰写实例 第六章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说明书的撰写 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三、撰写实例 第七章 饮食品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说明书的撰写 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三、撰写实例 第八章 生物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生物材料”的保藏 二、说明书的撰写 三、遗传资源的披露 四、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五、撰写实例 第九章 化学方法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说明书的撰写 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三、撰写实例 第十章 用途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说明书的撰写 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三、专利申请的方式 四、撰写实例 第十一章 化学发明的单一性及分案申请 一、单一性要求 二、单一性应当满足的条件 三、分案申请 四、案例分析第三部分 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第一章 化合物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一、对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审查 二、对实用性的审查 三、对新颖性的审查 四、对创造性的审查 五、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审查 六、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审查 七、对化合物晶体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第二章 高分子化合物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一、对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审查 二、对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的审查 三、对权利要求是否清楚的审查 四、对实用性的审查 五、对新颖性的审查 六、对创造性的审查 第三章 组合物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一、对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审查 二、对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的审查 三、对新颖性的审查 四、对创造性的审查 五、对实用性的审查 六、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审查 第四章 药品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第五章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第六章 饮食品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第七章 生物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第八章 化学方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第九章 用途发明专利申请审查 第十章 合案申请的审批原则 第十一章 各审查环节判断标准的相互联系第四部分 化学领域发明专利和保护的研究 第一章 天然物质发明的专利保护 第二章 公共健康与医药领域的专利保护 第三章 中国对生物技术的专利保护 第四章 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及遗传资源保护模式初探 第五章 用方法定义的产品发明的专利保护 第六章 用途限定的产品发明的专利保护 第七章 努力探索审查标准制定过程中逻辑困惑的解决之道——兼谈专利审查和侵权判断思路的异同
章节摘录
插图:(1)充分公开发明的内容,以具体实施方式说明发明可以实现,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由于化学发明主要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发明,因此,仅靠说明书的一般性描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还难以实施,并无法确认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能够完成所述的发明任务,是否具有说明书所述的优点和效果。例如发明涉及一种产品如化学物质时,仅仅设计出该化合物的分子式和结构式,而不通过具体试验将其合成出来并测出其光谱、质谱或核磁共振数据和熔点、比重等物性参数,专业人员根本无法推知其能否制备或将具有何种性质,从而难以相信发明已经完成。又如发明涉及一种方法,如某化合物的制法时,由于其工艺参数较多,通常包括温度、压力、催化剂种类及用量、反应介质及反应物浓度等,而且出于专利保护的需要,各参数往往不是写出一个具体数值而是写成一个范围,这就造成了参数间相互配合时较大的、不确定的选择余地。而实际上,各参数是相互对应相互配合的,若不用实施例具体描述参数的选取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难以实施其发明并取得所述的积极效果,有时甚至需要经过多次试验且花费创造性的劳动才行。在这种情况下,发明实际上是未完成的,因而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的,不符合充分公开的要求。(2)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说明发明取得的效果,以奠定发明的创造性。基于与前面所述相同的原因,发明所取得的优异效果,必须以实施例所得的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才有说服力,光凭主观论断或声称是远远不够的,在涉及发明的创造性时,尤其是对于选择发明以及产品或方法的特征与现有技术非常相似的发明,必须以对比例方式,令人信服地证明发明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已知的类似方案相对比所显示出的突出的出人意料的优异效果,才能满足授予专利所要求的创造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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