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图书馆复制权问题研究

出版时间:2010年6月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翟建雄  页数: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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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复制是作品得以传播和利用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作者和其他版权持有人实现其与作品传播相关经济权利的重要方式。因此,从立法上保障版权人享有这一专有权利、构建有利于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法律制度就无一例外地成为各国版权法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人们常常认为版权是作者的权利,是一种私权,版权法的目的就是保护作者的权利。然而,版权法的立法本意是否真的只保护作者的权利?其产生的真正历史原因是什么?在对300年前世界首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的立法背景稍作分析后,答案也许与人们对版权法的通常理解大相径庭。在英国历史上,国王为控制人们的思想、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早在1529年就建立了书籍检查制度并在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了禁书名单。1538年为严格控制书籍的印刷和出版,还特别实施了一项皇家授权出版制度。但后来的实践使统治者认识到,要想实现控制公众的阅读内容并由此达到控制人民的思想和社会舆论的目的,最好的方法并不是限定公众阅读书籍的范围,而是直接从源头即从印刷和出版环节上加以控制,由此书籍审查制度既可顺利执行,又可使其对公众的激怒程度降至最低。

内容概要

本书从立法项目——公共图书馆法研究的角度出发,着重研究了美国版权法的立法史、版权法中对图书馆复制权的例外规定、合理使用与图书馆复制之间的关系,同时立足于信息网络时代,对传统版权中复制权在馆际复制、电子出版、互联网络中遭遇的来自技术进步的冲击,以及传统图书馆在信息时代所面对的挑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本书具有引用文献丰富,文献来源权威,统计数据可靠、全面等特点,是知识产权领域、信息管理学领域第一本专门研究图书馆复制权的论著,也是具有较强实用价值的参考文献工具书。读者对象:信息管理学、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研究人员,高校相关专业的学生。

作者简介

翟建雄,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部副研究馆员、高级咨询馆员、法律参考馆员。自2005年起任中国图书馆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图书馆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09年起任国际图联版权与其他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曾参加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1项;主持和参与部级科研项目各1项。近十年来,在国内外刊物和中外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上陆续发表了中英文论文近30篇,其中获国家图书馆学术论文奖的论文4篇,全国性专业会议上获奖论文5篇。

书籍目录

序绪言 美国版权法章法史概述 一、1790年版权法 二、1831年版权法 三、1870年版权法 四、1909年版权法 五、1976年版权法第一章 图书馆复制权例外规定的历史演进:1909~1976 第一节 图书馆复制例外条款的孕育:1909~1955  一、民间协议和行业规范  二、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立法活动 第二节 图书馆复制例外条款的立法演进:1955~1976  一、立法调研报告  二、国会立法:1964~1976第二章 合理使用与图书馆复制 第一节 合理使用的概念和起源  一、合理使用的概念  二、合理使用原则的起源 第二节 美国合理使用原则的立法史  一、研究报告  二、合理使用原则立法史 第三节 图书馆适用合理使用的实践  一、图书馆照相复制合理使用联合委员会研究报告  二、CICP报告 第四节 合理使用与图书馆复制权  一、Williams&Wilkins Co.v.United States  二、合理使用与图书馆复制权豁免条款的关系第三章 1976年版权法 第一节 第108节图书馆复制的豁免与限制  一、关于图书馆复制的一般性例外  二、关于图书馆为保存和替换复制的例外  三、关于为读者研究复制的例外  四、关于图书馆对作品作系统性复制的限制  五、关于新闻广播作品复制的例外  六、关于版权保护期延长后作品复制的例外  七、关于例外规定的扩大适用  八、关于复制作品种类的限制 第二节 第108节实施情况评估  一、各方评估意见  二、版权局建议第四章 馆际互借中的复制问题 第一节 馆际互借概说  一、馆际互借的定义  二、馆际互借与文献提供的异同  三、美国图书馆馆际互借的现状  四、各类纸本文献出版量及价格对馆际互借的影响  五、图书馆文献采购经费变化情况  六、馆际互借的集团化及其立法保障 第二节 馆际互借复制与版权法  一、馆际互借的复制量  二、CONITU复制规则第五章 数字保存与版权法 第一节 电子出版物的产生及兴起  一、电子出版的起源  二、电子出版的概念  三、电子出版物的概念  四、数字出版 第二节 国际电子出版物发展概况  一、光盘类电子出版物出版概况  二、电子图书  三、电子期刊 第三节 电子出版物与图书馆  一、电子出版物对图书馆的总体影响  二、电子出版物与图书馆馆藏建设 第四节 数字保存与复制  一、数字资源的概念和种类  二、数字技术与权利平衡  三、数字资源保存的技术策略  四、数字资源多次复制的原因  五、数字资源复制权立法  六、版权人对数字保存的看法  七、复制权问题的解决途径 第五节 美国主要数字保存活动  一、国会图书馆的数字保存计划  二、其他机构的数字保存工作 第六节 数字保存立法  一、美国的出版物法定缴存制度  二、数字保存与版权法  三、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 第七节 数字保存与开放获取  一、联邦科研管理机构开放获取政策  二、NIH开放获取资助政策  三、机构知识库版权政策  四、网络环境下版权作品复制和利用的授权新模式——《知识共享协议》第六章 网页保存中的版权问题 第一节 全球及美国互联网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信息规模  二、互联网用户规模  三、美国互联网发展现状 第二节 网页保存及相关判例  一、网页保存与缓存的区别  二、法院判例 第三节 网页保存和利用的版权分析  一、网页的可受版权保护性  二、对网页使用的侵权性  三、抗辩理由 第四节 网络资源采集的政策选择  一、现行法律规定  二、对网络资源采集和获取的特殊许可  三、网络资源采集政策  四、立法建议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插图:而行业协议是指由出版商、版权人和图书馆等有关各方经协商一致就版权作品的复制问题所达成的一项妥协。与法律的直接规定相比,这种在自愿基础上实施的合意行为在实践中具有较宽泛的适用范围和较灵活的适用性;经有关当事人协商达成的行为规范亦可根据复制对象及条件的变化及时作出补充或者修改。其实,制定复制行为行业规范的努力早就已经开始,如1935出台的《君子协定》和英国的《公平复制宣言》等。报告认为,应在对这些行业自律规范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后,再去寻求立法途径解决图书馆的复制问题。另外,报告也承认,通过立法途径难以解决公司法人为其内部研究人员使用的多件复制品的复制问题,尤其是那些营利性组织自行复制或者图书馆为其复制多件复制品的问题;而通过自愿协议将有可能使该问题迎刃而解。如此,在出版商不愿未经其同意即可复制的情形下,图书馆可设立一种版税清算机构(clearinghouse)并通过该机构从出版商处获得许可从事复制行为,或者根据出版商的请求,收取并向其转交版税。综合前述报告提出的建议,可以将其对图书馆复制的限制条件简要归结为以下几点:(1)仅限于非营利性组织;(2)提供的复制品仅限一件;(3)每期期刊的复制量限于1~2篇文章;(4)其他作品限于该作品的合理部分;(5)如读者请求复制整个作品,则复制只有在该读者向图书馆提交书面保证。

编辑推荐

《美国图书馆复制权问题研究》:国家图书馆文津出版基金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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