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作者:黄胜华 编 页数:223
前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强教材建设,确保教材质量,中国电力教育协会组织制订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教材规划。该规划强调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院校,满足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求,坚持专业基础课教材与教学急需的专业教材并重、新编与修订相结合。本书为新编教材。 税收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的杠杆,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一系列新变化、新情况和新问题而不断做出调整。本教材是依据税收立法机关制定并发布实施的最新相关税收法规,并结合了税收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编写而成的。 与同类教材相比,本教材有以下特点: (1)全面性。本教材全面介绍了我国目前全国普遍实施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 (2)先进性。本教材系统介绍了我国最新颁布的相关税收法规,如: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内容。 (3)应用性。由于本套教材可作为应用型高等财经与管理类院校的教材,所以强调了知识的应用性,注重对专业能力的培养。 本书由黄胜华(河南工程学院)担任主编,韩采宏(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王珏(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担任副主编。黄胜华负责拟定全书的编写大纲,并编写了第一、二、十五章;王珏编写了第三、十四章;薛香梅(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编写了第四章;张银华(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编写了第五、十一、十二章;朱会芳(黄河科技学院)编写了第六、七章;宋瑞(郑州经贸职业学院)编写了第八章;韩采宏编写了第九、十章;李倩(郑州科技学院)编写了第十三、十六、十七章。 本书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赵筠副教授主审。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还参考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专著和教材的相关内容。在此一并致谢。 由于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实践的不断变化,再加上编写时间仓促以及编写人员水平有限,本书难免存在一些疏漏和不足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提出宝贵意见。
内容概要
本书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高职高专教育)。 本书共17章,主要内容包括三大部分,分别为税法概述;税收实体法内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收程序法的相关内容,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本书结合最新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力求主线清晰,内容完整,具有全面性、先进性及应用性等特点。 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财经类专业教材,也可作为应用型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教材,还可作为会计人员自学和参考用书。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章 税法概述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职能与分类 第二节 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 第三节 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第四节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现行税法体系 第五节 税法实体构成要素 思考题第二章 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征税范围 第三节 纳税义务人 第四节 税率与征收率 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 第九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十节 征收管理 第十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思考题 练习题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第五节 征收管理 思考题 练习题第四章 营业税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税目及税率 第四节 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第六节 税收优惠 第七节 征收管理 思考题 练习题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一节 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 第二节 应纳税额计算 第三节 税收优惠 第四节 征收管理 附: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 思考题 练习题第六章 关税 第一节 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进出口税则 第三节 原产地规定 第四节 关税完税价格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关税减免 第七节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第八节 关税征收管理 思考题 练习题第七章 资源税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收范围、税率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税收优惠 第四节 征收管理 思考题 练习题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征税范围 第三节 税率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税收优惠 第六节 征收管理 思考题 练习题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税收优惠 第四节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思考题 练习题第十章 房产税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税收优惠 第四节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思考题 练习题第十一章 车船税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税收优惠 第四节 征收管理 思考题 练习题第十二章 印花税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税收优惠 第四节 征收管理 思考题 练习题第十三章 契税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税收优惠 第四节 征收管理 思考题 练习题第十四章 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税收优惠 第七节 源泉扣缴 第八节 特别纳税调整 第九节 征收管理 思考题 练习题第十五章 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所得来源的确定 第四节 应税所得项目 第五节 税率 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税收优惠 第八节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第九节 纳税申报及缴纳 思考题 练习题第十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法律责任 思考题第十七章 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 第一节 税务行政复议 第二节 税务行政诉讼 思考题 练习题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生产企业由于设备、技术、人员、场地等各方面的原因,经常需要委托其他单位按照自身的要求代为加工应税消费品,然后再将加工好的消费品收回,或是自己使用,或是直接对外销售,按照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行为必须缴纳消费税。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的部分辅料费用加工而成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规定 按照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当由委托方作为纳税义务人计算缴纳消费税,由委托方在收回应税消费品之时连同加工费一并交付给受托方,即受托方此时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承担代收代缴委托方应纳消费税额的法定义务,但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时除外,此时应当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自行缴纳消费税。 既然税法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是一项法定义务,因此如果受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未能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就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受托方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导致委托方少交或未交消费税的,委托方负责补缴相应的税款,但受托方同时要被处以其应当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而未缴纳消费税时,需要补缴消费税,如果此时委托方已经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应当按照实际的销售额计算纳税;如果收回的消费品尚未对外销售或者用于连续生产,此时应当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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