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时显群  页数:230  

前言

对于刚进入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学好法理学是学好其他法学学科的基础。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首先,法理学是研究法的一般性问题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法理学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服务。故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处于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其次,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最具有前沿和尖端意义的学科。它所研究的对象总是与人类的生活、理念、价值息息相关,因此法理学总是站在学科发展的最前沿,来追踪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成就,并且,反思法的基本问题,从而对各种人文思潮作出回应。最后,法理学的材料来源,是通过对所有部门法材料进行高度抽象概括获得的。故法理学既提供了研究部门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同时它所阐述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对法学的其他学科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法理学是法学的核心课程之一,法理学教材也应当是优秀法学教材的典范。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1.简明实用,通俗易懂,便于学生自学。本套教材针对本科学生的特点和各课程的学时安排,力求简明扼要,注重实用,深入浅出,语言通俗易懂。每一章后面针对该章的学习内容和要点附有大量的复习题,包括判断分析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问答题等,便于学生自我检查学习效果。2.反映社会生活变化的新情况和法学理论发展的新成果。法学来源于社会,又服务于社会,法学教育和研究必须适应新的形势,与时俱进。该教材注重知识性、新颖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统一,采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特别注意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与研究的新成果和前沿理论观点。3.注重编排体例的科学性和整体性,有利于学生对法理学知识结构的整体把握。作者在编写时,一是注意内部体例的科学性和逻辑性,二是注意处理好学科与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衔接关系,避免重复和疏漏。根据这一思路和要求,将内容分为五篇,分别为法学导论、法的本体论、法的价值论、法的运行论和法的关联论。4.注重基础,合理把握内容难度。随着近几年司法考试的改革,司法考试越来越注意基础理论及知识面的深度和广度。本教材按照法学专业本科生教育的要求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要求来设计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做到既反映一定的学术前瞻性,又注重法学的基本框架、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力求使学生轻松掌握并达到应有的要求。

内容概要

法理学又称为法哲学,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主要研究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在法律现象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的重任,为各个部门法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本和思想指导。    本书可以作为相关专业本专科教学用书,也可以作为各种培训及自学的参考用书。

书籍目录

第一篇  法学导论  第一章  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第三节  法学体系及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复习题  第二章  法学的历史    第一节  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中国法学的历史    复习题  第三章  西方法学流派    第一节  自然法学派    第二节  分析法学派    第三节  社会法学派    第四节  经济分析法学派    复习题第二篇  法的本体论  第四章  法的概念与要素    第一节  法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要素    复习题  第五章  法的形式与效力    第一节  法的渊源    第二节  法的分类    第三节  法的效力层次    复习题  第六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复习题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与构成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分类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四节  法律责任的抗辩事由    复习题  第八章  法的范畴    第一节  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  权利与权力    第三节  法治与人治    第四节  良法与恶法    复习题  第九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及消灭    复习题第三篇  法的价值论  第十章  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价值的概念    第二节  人权——法的终极价值    第三节  正义——法的核心价值    复习题  第十一章  公平与效率价值    第一节  公平与效率的含义    第二节  法的公平与效率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复习题  第十二章  秩序与自由价值    第一节  法的秩序价值    第二节  法的自由价值    复习题第四篇  法的运行论  第十三章  法的创制    第一节  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    复习题  第十四章  法的实施    第一节  执法    第二节  司法    第三节  法律解释    复习题第五篇  法的关联论  第十五章  法与社会    第一节  法与政治    第二节  法与经济    第三节  法与科学技术    复习题  第十六章  法与文化    第一节  法与传统    第二节  法与道德    第三节  法与宗教    复习题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首先,法学研究法律现象。法律现象即受到法律调整的各种社会现象,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社会现象,包括法律规范、法律条文、法律意识、法律职业、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等。法律现象仅仅是社会现象的一种,强调受法律调整。这就要与其他不受法律调整的社会现象区别,比如受伦理道德调整的社会现象。至于法律会调整哪些社会现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其调整的范畴是不同的。其次,法学不仅仅要研究法律现象,还要研究其发展规律。比如,法律产生、发展的规律,法律自身运行的规律等。通过对法的规律性的更深层次的揭示,我们就可以提出并阐明各项法学原理。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的科学。法学研究的对象不仅包括静态的法律,还包括动态的法律。此外,法学围绕着法律现象这一中心,还得研究与法律现象有着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现象,研究制约法存在和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道德、宗教等现象,尤其是要研究决定法的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当然,研究这些非法律现象,其目的在于更好地认识法律现象。四、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是社会科学的一种,既要受哲学方法论的指导,又要采取社会科学常用的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阶级分析法这是人文社会科学通用的研究方法之一,它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其中必然包括对法与法律现象的研究。在采用这一方法时,我们必须注意两个方面:①不能把它作为法学研究的唯一方法,更不能教条主义地使用这一方法;因为法和法律现象是复杂的,阶级分析法只能揭示某一层面的内涵;②不能抛弃这一方法,对它的作用不能否定,也不能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在阶级社会里,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有利于对中外法律制度定性。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也不能轻视这一研究方法的作用。阶级分析法要求人们在研究和对待法和法律现象时,要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把先进阶级的阶级性和科学性统一起来,全面分析问题。2.价值分析方法法学研究中的价值分析方法要坚持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相结合,在确立法本身体现的正义、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的基础上,如何在立法中体现阶级性、人民性、科学性的统一,如何在法律实施中体现公平与效益的统一、如何协调解决各种利益关系、保障法治国家的和谐秩序,成为价值分析方法自身的价值所在,也是价值分析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意义。3.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有两种基本形式,即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有比较,才能鉴别;有比较才能发现不同国家、不同法系,乃至不同法律部门、法律规范的特征和特色。通过比较,从中获取有益的或具有启迪性的知识,以借鉴和吸收古今中外有价值的东西,取长补短,推进当今法学理论和法制实践的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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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为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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