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作者:蔡昌 编 页数:341 字数:499000
前言
税务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可以说是会计学与税收学的合璧。税务会计常被称为“税务中的会计”和“会计中的税务”。我们认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一方面,税务会计的业务处理保留着财务会计的原则性要求,与财务会计一脉相承,财务会计的发展明显引领着税务会计的发展;另一方面,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也存在较大差异,它更体现着税收的内在要求,仅在税务信息形成和披露方面就充分体现着税收导向,更不用说税制变迁对税务会计的影响了。税务会计目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其未来发展的重心在于税务信息披露的突破。现行财务报表体系其实仅仅是为会计信息披露服务的,明显缺乏相关涉税信息和税务决策信息,譬如: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仅反映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汇总数,而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在利润表中也只提供了一个汇总数;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反映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纳税人该缴而未缴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仅仅是一期末静态数,不能反映会计期间(纳税期间)实际纳税额。基于这一信息披露现状,笔者认为,税务会计应致力于提供详细的企业纳税会计信息,以供纳税人、征税机关及其他信息需求者阅读和使用。税务会计不仅解决现行税制下的会计实务操作,而且也为纳税人的纳税检查和税收筹划提供借鉴,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重要工具。税务会计对于纳税人及征税机关的意义及重要性不言而喻。“税务会计”作为财经类专业的骨干课程,是一门建立在会计学、税收学、管理学等基础上的应用型边缘学科,具有学科交叉性强、实践操作性强、专业难度大等突出特点。本书作为财经类专业的教科书,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现行税收实体法的最新进展,以税收实体法为主线,通过大量应用案例系统讲解我国现行各税种的会计处理及纳税申报操作,体现着理论与实务的结合。本书还希望提供一个全新的税务会计概念框架,为进一步研究税务会计模式奠定基础。本书第1章是“税务会计理论”,对税务会计的基本理论给出分析和诠释;第2章是“税收制度基础”,讲解税收制度的基本问题,剖析税收制度及税制要素,税收征管制度与征管模式;第3~9章是主要税种的税款计算、纳税申报及会计处理;第10章是“涉税账务调整”,探讨各种特殊情形下的涉税账务调整方法和技巧。本书由蔡昌任主编,负责拟定写作大纲,并总纂定稿,李玉萍、杨华任副主编。
内容概要
税务会计是会计学的重要分支之一,体现着会计学与税收学的珠联璧合之妙。本书吸收会计学科与税收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收实体法的最新进展,系统讲述我国现行各个税种的会计处理及纳税申报实务。本书第1章阐述税务会计理论,对税务会计的概念、目标、原则、模式等基本问题作出分析和诠释;第2章阐述税收制度基础,剖析税收制度及税制要素、税收征管制度与征管模式,以及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等;第3章至第9章对现行征收的各种税的计算、申报及会计处理等作出系统论述,帮助读者全面掌握税务会计的操作程序与方法;第10章是涉税账务调整,探讨各种特殊情形下的涉税账务调整方法与技巧。 本书适用于财政与税收、会计与财务管理等专业本科生的教学,也可作为研究生的学习指导用书,同时对企业财务人员和从事财税研究的科研工作者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蔡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收与财务管理系主任,会计学(中国第一位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方向)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博士后,《阳光财税丛书》编委会主任,中央财经大学MBA、MPACC“税收筹划”课程主讲教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财务总监班、总裁班特聘客座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税收理论实务、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准则、并购与重组等。担任名家论坛、前沿讲座、时代光华特聘主讲嘉宾,相继出版《掌控税收》《财务难题十二讲》《新税法解读》《税收筹划十六招》等系列电视讲座成果。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和谐社会下的税收契约优化问题研究》,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项目《宏观税负、税制优化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研究》。在《人民日报》《税务研究》《中国税务》等报刊发表文章1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代表作品有:《税收筹划八大规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最优纳税方案设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税务风险:防范、化解与控制》(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契约视角的税收筹划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年);《税务稽查零风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理税有道——纳税奥秘与技巧》(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增值税转型与纳税操作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税收筹划实战》(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年);《税收筹划——理论、方法与案例》(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
书籍目录
第1章 税务会计理论 1.1 会计与税收的辩证关系 1.2 税务会计的概念结构 1.3 税务会计的目标、前提假设与原则 1.4 税务会计科目及其应用 1.5 税务会计模式及其选择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第2章 税收制度基础 2.1 税收制度及税制要素分析 2.2 税收征管制度与征管模式 2.3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第3章 增值税会计 3.1 增值税概述 3.2 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3.3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第4章 消费税会计 4.1 消费税概述 4.2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 4.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第5章 营业税会计 5.1 营业税概述 5.2 营业税的计算与申报 5.3 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第6章 关税与出口退税会计 6.1 关税概述 6.2 关税的计算与申报 6.3 关税的会计处理 6.4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第7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第8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第9章 其他税种会计第10章 涉税账务调整附录A 税务会计特殊处理及会计税法差异项目一览表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插图:销货全部退回并收到购货方转来的证明单,应根据证明单上所列退货数量、价款和增值税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为冲销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和当月销项税额的凭证,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费用——运输费”、“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收账款”(购货方未付款)、“应付账款”(购货方已付款)、“银行存款”(购货方已付款,现支付退货款)。实际记账时,应以红字证人“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借方。销货部分退回并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一般情况是对力尚未付款。如果销售方尚未登账,应将退回的该发票联、抵扣联、存根联和记账联,以及所填的证账凭证予以作废,然后再按购货方实收数量、价款和增值税税额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如果属以前月份销售,销售方已填制记账凭证并登账,应将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注明作废字样,然后根据购货方实收数量、价款和增值税税额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作废的发票联、抵扣联与新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冲销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和当月销项税额的凭据,按原发票和新发票所列价款的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应啦账款”。【例3一14】某公司上月销售给另一公司产品10万元,退货2万元,已收到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以及退货运费680元的单据,其中运费金额600元。应在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上注明“作废”字样,按购货方实收金额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冲销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万元,应冲销的销项税额为3400元,应增加销售费用638元.应计进项税额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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