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作者:赵喜印,李克桥,邵惠芳 编 页数:233
前言
南教村自2007年8月出版后.我国的税制又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在2008年实施企业业所得脱时根据《中华人民其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突施条例》对具伸内容进行了细化,在2008年3月实施的新的个人所得税也有了较大变化,该年度还对耕地占用税做了全面修门。自2009年起,我国又实施了修订后的增值脱、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关税内容也有很大调整。这一系列的变化,促使本教材必须进行修订。以满足教学之需。 本次修订对第一版的内容和结构都做了重大调整。不仅根据税法的变化,调整了税收突伸法和程序法的具饰内容,也大力压缩了理论部分所占的比重。同时蹭大了实训练习题的分量。并单独成册。更体现了高职高专理论“适度、够用”和增强动手操作能力的原则,注重学生职业关键能力的培养。 在第一版作者不变的情况下。南次修订分工如下:赵喜印担任第二版的主审。对全书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各章节的修订及实训习题编写人员分别是,李克桥负责第一章。赵喜印负责第二章,王岩负责第三章,张晓阳负责第四章和第九章,师璇负责第五章,司宇佳负责第六、七、八章。李伟负责第十章和第十一章。
内容概要
《中国税法实用教程(第2版)》是为高等财经院枝和高等职业院校财经类专业编写的通用教讨。按照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南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了本教材的理论生、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出以下特点: (1)目的性强。通过本教材的学习,使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税收、税法方面的基市知只和基本理论,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处理税收缴纳过程中的各种业务活动,了解税收征收管里的有关内容,弄清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检查的程序。在教材编写方面。注意对学生基本支能的培养。 (2)突出重点。本教材对我国目前的主体税种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以税种作为章节编写;对辅助性的税种则作了概要性的介绍,以类别作为章节编写。同时,为了使学习者对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涉外税法知识有一个系统的了解,《中国税法实用教程(第2版)》增加了国际脱法的相关内容。 (3)体系完整。在南书编写过程中,既包括对税收知识、税法理论、具体税种的介绍。也包括列税收征收与管理法规制度的介绍。使学生对税法理论政策有一个完整的认识。 (4)注重实践。《中国税法实用教程(第2版)》每一章最后都咐有综合练习题,强化学生动脑和动手能力,增强学生对有关税收业务的实际操作技能。 (5)内容新颖。本教材所采用的税收法律依据是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10日以前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内容上争取做到“最近”、“最新”。
书籍目录
前言(第二版)前言(第一版)第一章 税收与税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 税收理论概述第二节 税法及其构成要素第三节 国际税收第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第二节 税务管理第三节 税款征收第四节 税务检查第五节 税收法律责任第六节 税务争议的处理第三章 增值税法第一节 增值税法概述第二节 增值税基本法规规定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与免税第五节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第六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第四章 消费税法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第二节 消费税的基本法规规定第三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第五章 营业税法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第二节 营业税的基本法规规定第三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第六章 关税法第一节 关税概述第二节 关税的基本法规规定第三节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 关税的征收管理第七章 资源税法第一节 资源税法概述第二节 资源税法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法第五节 耕地占用税法第八章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基本内容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第六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第七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第九章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规规定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第十章 财产税法第一节 财产税法概述第二节 房产税法第三节 契税法第四节 车船税法第十一章 特定行为目的税法第一节 特定行为目的税法概述第二节 印花税法第三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节 教育费附加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法第六节 烟叶税法
章节摘录
(六)税收的课征是强制的、无偿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经济利益是对立的,在劳动成果的占有上也是排他的,如果不采取强制性的征收,国家就不可能在国民收入已分解为工资、利息、地租和利润的情况下实行再分配,就不可能占有私人的部分收入。另外,税收的征收也是无偿的,即国家征税之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国家既不需要任何偿还,也不需要向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正如列宁所说的“所谓赋税,就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向居民取得东西”。 (七)税收是政府收入形式、征税活动和税收制度的统一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方式很多,除了税收收入外,还有国债收入、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专卖收入、公产收入等。税收作为最古老的财政收入方式,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伴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的。目前,世界各国的税收收入一般占全部财政收人的90%以上。因此从古到今,税收都是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形式。政府征税主要通过税收法律制度来实施,税收制度是税收收入、税收活动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政府的征税活动实际上又是一种分配活动,它把资源从企业和个人部门转向政府部门,又通过政府支出把资源从政府部门转向企业和个人部门,引起社会经济运行及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分配关系的变化。 二、税收的本质、职能与作用 (一)税收的本质 税收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工具,其本质体现为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的分配关系。 首先,税收体现了分配关系。征税的过程,就是国家把一部分国民收人和社会产品,以税收的形式转变为国家所有的分配过程。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收入,在社会再生产的总过程中,是一个分配范畴。它体现着一种分配关系。 其次,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社会产品分配的实现,是要依据一定的权力的。通常情况下权力分为两种:一种是财产权利,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一般的分配形式,都是以生产资料占有为前提的。而税收不同于这种一般的分配形式,税收是一种特殊的分配形式,其所以特殊,就在于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而不是凭借财产权利实现的分配。一国家征税不受所有权的限制,对不同所有者普遍适用。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最普遍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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